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我看到了一条河
[英] 理查德•布兰森王悦译
童年在我的记忆中比较模糊,但其中有几个片段却令我记忆犹新。我的父母总是不断让孩子接受挑战,想方设法培养我们的独立精神。我4岁那年,有一次妈妈开车送我回家,路上她让我在离家几英里的农田边下车,然后自己找路回家。虽然那次探险,以我彻底迷路而告终,但此事对我影响很大。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从小就乐于寻找挑战。
刚开始游泳时,我大概有四五岁。我们全家和朱迪斯姑姑一起在德文郡度假。我最喜欢朱迪斯姑姑,她在假期开始时和我打赌,如果我能在假期结束时学会游泳,就给我10先令。于是我每天泡在冰冷的海浪里,一练就是几个小时。但是到最后一天,我仍然没有学会游泳。
“没关系,里克,”朱迪斯姑姑说,“明年再来。”
但是我决心不让她等到下一年,再说我也担心明年朱迪斯姑姑就会忘了我们打赌的事。从德文郡开车到家要12小时,出发那天,我们很早就起程了。乡间的道路很窄,车里又挤又闷,大家都想快点儿到家。但是这时我看到了一条河。
“爸爸,停一下车好吗?”我说。这条河是我最后的机会,我坚信自己能赢到朱迪斯姑姑的10先令。“请停车!”我大叫起来。爸爸从倒车镜里看了看我,减慢速度,把车停在路边的草地上。
“里克看见一条河,”妈妈说,“他想再最后试一次游泳。”
我脱下衣服,穿着短裤往河边跑去。但离河边越近,我越没信心,等我跑到河边时,自己也害怕极了。河面上水流很急,发出巨大的响声,河中央一团团泡沫迅速向下游奔去。我在灌木丛中找到一处被牛踏出的缺口,趟水走到较深的地方。爸爸、妈妈、朱迪斯姑姑都站在河边看我的表演。爸爸叼着他的烟斗,看上去毫不担心。妈妈一如既往地向我投来鼓励的目光。
我定下神来,迎着水流,一个猛子扎下去。不久,我感到自己在迅速下沉。慌乱中我的腿在水里无用地乱蹬,急流把我冲向相反的方向。我无法呼吸,呛了几口水。我想把头探出水面,但四周一片空虚,没有借力的地方。我又踢又扭,然而毫无进展。
就在这时,我踩到了一块石头,用力一蹬,总算浮出水面。我深吸了一口气,这口气让我镇定下来,我一定赢得那10先令。
我慢慢地蹬腿,双臂划水,突然我发现自己正游过河面,我忽上忽下,姿势完全不对,但我意识到我成功了,我终于会游泳了!我不顾湍急的水流,骄傲地游到河中央。透过流水的怒吼声,我似乎听到大家的拍手欢呼声…………我终于游回岸边,在50米以外的地方爬上岸时,我看到朱迪斯姑姑正在大手提袋里找她的钱包。我拨开带刺的荨麻,向他们跑去。我也许很冷,也许浑身是泥,也许被荨麻扎得遍体鳞伤,但我会游泳了。
“给你,里克,”朱迪斯姑姑说,“干得好。”我看着手里的10先令,棕色的纸币又大又新。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多钱,这可是一笔巨款。
爸爸紧紧抱住了我,然后说:“好了,各位,我们上路吧!”直到那个时候,我才发现爸爸浑身透湿,水珠正不断地从他的衣角上滴下来。原来他一直跟在我身后游。
(选自《环球时报》,文字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和写法的理解,错误的一项是()(3分)
A.文章主要通过“我”学游泳的事,表现了“我”的父亲注重培养孩子的独立精神,使“我”从小就乐于寻找挑战。
B.第一自然段中的叙事,为下文写“我”敢于在湍急的河流中学游泳作了铺垫。
C.文章重点刻画了“我”父亲的形象,突出他对孩子的与众不同的教育方法。
D.文章详略得当,重点叙述了“我”在回家途中学会游泳的事。
【小题2】(小题2)对文中人物性格的理解,分析最准确的一项是()(3分)
A.“我”冒着危险一定要赢得打赌的10先令,说明“我”是个贪心的小男孩。
B.母亲曾让四岁的“我”在离家几英里的地方下车,然后自己找路回家,刻画了母亲不溺爱孩子的性格。
C.看着“我”走到水比较深的地方,爸爸“看上去毫不担心”,表现了父亲对孩子的漠不关心。
D.朱迪斯姑姑见“我”到最后一天还没有学会游泳,说“没关系,里克,明年再来。”说明她对“我”失去了信心。
【小题3】(小题3)文中划线的句子用了哪几个词语突出水流湍急的特点?这句话在文中起到了什么作用?(3分)
【小题4】请用三个词语概括出“我”在下水前、游泳中及学会游泳后的心理状态。(4分)
【小题5】读了这篇文章,你想给你的家人说些什么?(不少于30个字)(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41:19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的题。
别急,哈尔施塔特
冯骥才
不久前,一到维也纳就被那里的朋友问道:是你们要在南方原样复制我们的世界文化遗产哈尔施塔特吗?
我听了一怔。本想搪塞过去。不料人家抓着不放,说是这里的电视台正式播报的,还有各种人物出来加以评点。有的说,“中国这么大的文化古国有多少好东西,为什么还要复制我们的?”“如果他们复制我们的哈尔施塔特,我们就在阿尔卑斯山里复制一个长城。”“世界文化遗产能复制吗?”等等;还有一个哈尔施塔特的居民说,“我家的店铺是祖祖辈辈用心设计出来的,他们有权利复制去吗?”
我更有兴趣的问题则是:文化遗产能否复制?于是我拉着朋友往位于特劳思湖边的被称作“世界上最美的湖畔小镇”的哈尔施塔特跑一趟,看个究竟。
这地方的确很美。波浪般起伏不已的阿尔卑斯山,在奥地利中部创造出一片山重水复、如诗如画的风景。七十多个大大小小的湖泊,明镜般静静地卧在山野深处,奥地利人称这片天赐的风景为“湖区”。前些年我应萨尔茨堡之邀,为他们写一本书,曾到湖区来过一次。那次的印象湖区就是一个童话世界。铺满绿茵的山峦,透明的溪流,五彩缤纷的花谷,随处或立或卧的肥硕的牛,还有山民特有的两层坡顶的木房子,楼上楼下挂满鲜花……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这里的山民对我说的一句话:我们最爱的是大自然,然后才是上帝。
镇里的房屋全是依山而筑,高低错落,而且一楼一式,彼此不同,其形态、材质、色彩,全都听凭房主的性情。这里的房屋,院墙、门洞、阳台、窗台都被房主用自己喜爱的鲜花艳丽五彩地装饰起来。某个楼角缺点什么,有点寂寞,就会把一盆垂着小紫花的绿藤柔情脉脉地吊在那里;可能他们觉得院内小径上的落花太美了,不忍扫去,便让一把竹帚闲倚墙边,任由地上落红一片。对于哈尔施塔特来说,小镇的美不是用行政和资本“打造”出来的,人们唯美的天性哪能复制!
哈尔施塔特这个词汇与“铁器”相关。欧洲第一个铁器时代就以哈尔施塔特命名。它对欧洲文明划时代的进步具有标志意义。恐怕这正是它被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深层的缘故之一。当然,比“铁器时代”更早的历史还有凯尔特人留在这里的墓穴。早期人类在这里活动,都与这座小镇储藏极富的山盐有关。数千年的历史使哈尔施塔特成为欧洲最古老的小镇之一,也颇使镇上的人引为自豪。他们把不少珍贵的历史的遗存都精心地放进镇中心一座设施现代的博物馆中。这博物馆叫作“时光回忆”。
在镇内街上偶尔还会碰上一两个身穿民族服装的当地人。阿尔卑斯山的山民,女人穿束腰长裙,男子穿鹿皮短裤,与这里的山水有种谐调的美。他们不像中国的旅游景点,民族服装多成了吸引游人的一种道具。这里的百姓只有逢到节日或贵客光临,才穿上民族服装,如同穿上礼服,以表示对客人的尊重。一碰见这样的人,本地的色彩就活了起来。
哈尔施塔特,可别叫“复制”这个词儿闹昏了!这些年中国不少地方都在仿古、重建、复制,什么唐代宫殿、明代城墙、清代大街,甚至还要复制和重建圆明园,而做这种事时,谁也不会对文化认真。我们自己的古镇还说拆就拆呢,谁会拿你们的古镇当回事。
我想说,别急,哈尔施塔特,这不过是一场商业的游戏罢了。
(选自《环球人文地理》2012年第2期,有改动)
【小题1】文章开头两段表现了当地人什么样的心理?(4分)
【小题2】哈尔施塔特为什么被称作“世界上最美的湖畔小镇”?请简要概括。(4分)
【小题3】简要分析文章的结构脉络。(6分)
【小题4】结合标题“别急,哈尔施塔特”,探究本文的写作意图。(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讲故事的人(节选)莫言
尊敬的瑞典学院各位院士,女士们、先生们:
①通过电视或网络,我想在座的各位对遥远的高密东北乡,已经有了或多或少的了解。你们也许看到了我的九十岁的老父亲,看到了我的哥哥姐姐、我的妻子女儿,和我的一岁零四个月的外孙子。但是有一个此刻我最想念的人,我的母亲,你们永远无法看到了。我获奖后,很多人分享了我的光荣,但我的母亲却无法分享了。
②我母亲生于1922年,卒于1994年。她的骨灰,埋葬在村庄东边的桃园里。去年,一条铁路要从那儿穿过,我们不得不将她的坟墓迁移到距离村子更远的地方。掘开坟墓后,我们看到,棺木已经腐朽,母亲的骨殖,已经与泥土混为一体。我们只好象征性地挖起一些泥土,移到新的墓穴里。也就是从那一时刻起,我感到,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
③我是我母亲最小的孩子。
④我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失手将热水瓶打碎,我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敢出来。傍晚的时候我听到母亲呼唤我的乳名,我从草垛里钻出来,以为会受到打骂,但母亲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
⑤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拣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拣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扇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拣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的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⑥我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一个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家难得的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碗。正当我们吃饺子时,一个乞讨的老人来到了我们家门口,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的说:“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你要就要,不要就滚!”母亲训斥了我,然后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倒进了老人碗里。
⑦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有意无意的多算了一位买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我就去了学校。当我放学回家时,看到很少流泪的母亲泪流满面。母亲并没有骂我,只是轻轻的说:“儿子,你让娘丢了脸。”
⑧我十几岁时,母亲患了严重的肺病,饥饿,病痛,劳累,使我们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看不到光明和希望。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祥之兆,以为母亲随时都会自己寻短见。每当我劳动归来,一进大门就高喊母亲,听到她的回应,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如果一时听不到她的回应,我就心惊胆战,跑到厨房和磨坊里寻找。有一次找遍了所有的房间也没有见到母亲的身影,我便坐在院子里大哭。这时母亲背着一捆柴草从外面走进来。她对我的哭很不满,但我又不能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看出我的心思,她说:“孩子你放心,尽管我活着没有一点乐趣,但只要阎王爷不叫我,我是不会去的。”
⑨我生来相貌丑陋,村子里很多人当面嘲笑我,学校里有几个性格霸蛮的同学甚至为此打我。我回家痛哭,母亲对我说:“儿子,你不丑,你不缺鼻子不缺眼,四肢健全,丑在哪里?而且只要你心存善良,多做好事,即便是丑也能变美。”后来我进入城市,有一些很有文化的人依然在背后甚至当面嘲弄我的相貌,我想起了母亲的话,便心平气和地向他们道歉。     
(节选自“中国新闻网”2012年12月8日专稿)
【小题1】文中④ - ⑦段写了作者记忆中的四件事,分别表现了母亲什么品质?(4分)
【小题2】简要说说你对文中划线句子内容的理解。(5分)
(1)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2分)
(2)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3分)
【小题3】本文是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在瑞典学院发表的演讲,作者为什么要用这么多的篇幅来讲自己的母亲?从莫言的成长经历你得到什么启示?(6分)

同类题3

现代文阅读(一)(20分)
麦季
袁省梅
吃晚饭时,爸说:“我腰疼得不行,你替我看场去吧。”我不吭声,爸又说:“半大小子了,该替换替换我了,看人家大斌子,接上他老子的力了,不上学,一天能挣好几个工。”
我还是没说话,可我听出了我爸话里的黯然、无奈、恨铁不成钢的味道。后来,只要一想起我爸,我总是会想到多年前他对我无奈的样子,穿越时光的尘埃,扑面而来,让我莫名的心疼。
大斌子,那时也是十七八岁的年龄,长得却壮实,一副大人的模样。吃了晚饭,我去喊了大斌子,捏了手电筒,去麦场。
生产队的麦场在村子的西边,旁边就是麦地,一片连着一片,朦胧的夜色里,空旷,饱满。风从树上掠过,簌簌响。小虫子在土里,唧唧叫。经了一天的日晒,麦秸垛和麦地散发着一种好闻的气味,热烈,干燥,青草和新麦的香很浓了,让人感到莫名的欢腾。
马灯下,大斌子掏摸出一把旱烟和几张窄的纸条,说“吃烟”就把一根粗大的烟卷塞到了我手里。现在想起,我的抽烟是从那晚开始的。月亮出来了,我看见大斌子学着大人的样子,猛地吸一下,忽地吐出一团白的烟雾,很享受的样子。我只一口,就“咔咔”地咳嗽了半天。大斌子就笑,笑得肆意,畅快。
突然,我们听见麦地里传来剪麦穗的声音,“嚓嚓”“嚓嚓”,迅疾,慌乱。我一下就慌了,脖子木头般僵硬得不能动。大斌子不叫我发出声响,倏地摁亮手电。一束光在晦明的月色下,虚弱,模糊,却照亮了那人。
竟是老王头。月亮银白水样明,老王头讪讪地,手遮着眼睛,说:“没动麦捆子,就捡点麦穗。”大斌子仰头看看天,哈哈大笑:“是捡麦穗的好时候,不热。”
我劝大斌子放过老王头,别让队长来了看见。大斌子不理我,踢着老王头脚边的布袋子:“眼神挺好啊,捡得不少嘛。”
我知道,大斌子恨老王头。老王头是我们的老师,他不止一次地批评过大斌子,还揍过大斌子。那时,哪个男生没挨过老师的打呢?多年以后,想起这些事,倒觉得老王头下手太轻。大斌子还没停学时,就扬言要收拾老王头,当然也收拾过。给老王头扣在宿舍窗台上的碗下放只青蛙,给老王头的烟筒里塞半截砖。
大斌子抓过布袋子,冷冷地说:“人可以走,赃物得留下。”月下,老王头佝偻着腰,搓着手,嚅嚅着,不知说了句什么,低下头走得风快,简直是小跑了。大斌子哈哈大笑:“慢点啊王老师,别摔了您的老腰。”
月亮隐在了云后,有风吹来,潮润,燠热。大斌子叫我去场院,自己走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来,手里却不见了老王头的布袋子。
谁也没想到,第二天晚上大斌子偷了半袋子碾好的新麦,刚出了场院,让队长撞见了。大斌子说是想用麦子换甜瓜吃。队长气得跳脚,骂他家贼难防。叫来他爸。大斌子挨了一顿狠揍。
天黑时,大斌子来找我,瘸着腿骂他爸:“下手真狠啊,好像我不是他亲儿子。昨晚倒霉,今晚你给我放哨,偷回来。”那晚,他顺利地偷出半袋子新麦。朦胧的夜色下,他的两条长腿舞得飞快,在小巷子穿来穿去。我追得气喘,也不敢喊。谁知他竟然把袋子放到了老王头家的柴房子前。
我问他:“昨晚的也是给老王头?”他说:“你认为呢?”我说:“那前几天的布袋子还老王头了?你不是恨他吗?”他说:“你喜欢他?那天我是想把布袋子交给队长,从他门口过时就听见他媳妇在屋里骂他犟驴,说屋里都揭不开锅了还窝在学校不挣钱。老王头一句不吭,我听着就心软得不行了。”
谁知,我跟大斌子刚把半袋子麦子放到老王头的柴房子前,老王头“呼哧”从柴房子出来了。他扯住大斌子叫把麦子拿走,他说我偷你们不能偷,小小年纪可不能沾染了这坏习气,你们得走正道。
大斌子“噗”地吐了口唾沫,甩开他要走,老王头死拽住就是不让走。大斌子没法子,只好背起袋子,也不理我,气呼呼地走了。
我悄悄地叫他把麦子藏起来,明天换甜瓜吃。大斌子哼了一声:“吃吃吃,就知道吃。”大斌子把麦子倒到了场院,说:“这个老王头,看我以后怎么整他吧。”一会儿,他又说:“老王头说的也没错,嗨,这个老王头!”
后来,大斌子和老王头成了铁哥们,我跟老王头也成了铁哥们。
(选自《中国闪小说年度佳作2014》)
【小题1】请概括大斌子这一人物的性格特点。(4分)
【小题2】请简要分析作者塑造大斌子所采用的最突出的艺术手法。(4分)
【小题3】小说结尾写大斌子、“我”和老王头成了铁哥们,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4】这篇小说在叙述方式上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中国古代医家认为疟疾由感受疟邪引起,以恶寒壮热,发有定时,是多发于夏秋季为特征的一种传染性疾病。其中引起瘴疟的疟邪亦称为瘴毒或瘴气,在我国主要存在于南方,所致疾病较重,易于内犯心神及使人体阴阳极度偏盛。古罗马人则认为,沼泽湿地中会产生肉眼看不见的微生物,通过口鼻呼吸进入人体,引发疟疾。
古人尝试了诸多途径对治疟疾,但成效寥寥。罗马名医盖伦根据“四体液说”提出,疟疾是体液不平衡所导致的,采用放血和催泻疗法即可治愈。然而,疟疾本身就会导致贫血,简单粗暴地放血只能让病人死得更快。传统中医则认为祛邪截疟是治疗疟疾的基本原则。在诊断为疟疾后,即可截疟。在此基础上,根据疟疾证候的不同,分别结合和解表里、清热保津、温阳达邪、清心开窍、化浊开窍、补益气血等治法进行治疗。
相传起源于神农氏,在东汉时期集结整理成书的《神农本草经》中,最早明确记载了植物常山有治疟的功效。而此次诺贝尔生理医学奖获得者屠呦呦从黄花蒿中发现抗疟有效提取物,则是受到《肘后备急方》“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的启发。
中国传统医学认为疟疾也分不同种类,除传统病症的疟疾,还有寒虐、温虐、瘅虐之分。乾隆年间由太医吴谦修编的汉医丛书《医宗金鉴》中,记录了“柴胡截疟饮”一方。该方以小柴胡汤和解表里,导邪外出;常山、槟榔祛邪截疟;配合乌梅生津和胃,以减轻常山致吐的副作用。
而针对寒多热少的寒虐,则有出自于《伤寒论》的“柴胡桂姜汤”。方子以柴胡、黄芩和解表里,桂枝、干姜、甘草温阳达邪,天花粉、牡蛎散结软坚,可加蜀漆或常山祛邪截疟。此外,“何人饮”、“达原饮”、“截疟散”也是中国古代医家较为常用的药方。
世界各地医生的努力仍然没有减少疟疾的肆虐。不论在中国还是其他国家,只要当地气候潮湿炎热,疟疾就时常发作。疟疾不仅种类繁多,且痊愈后病人身体并不产生抗体可以免疫,重复感染疟疾让人们一步步走向死亡。
1630年,秘鲁总督钦琼伯爵的妻子在利马逗留时患上疟疾,药石罔效,眼看就要客死异乡。幸运的是,伯爵妻子的保健医生当地的印第安土著会用一种树皮治疗疟疾,当地人称之为“生命之树”。用
该树树皮熬药汤后,伯爵夫人最终痊愈。该树后被命名为金鸡纳树。康熙帝也曾受益于此,1693年康熙患疟疾久治不愈,传教士献上金鸡纳树提炼出的药物,康熙很快被治愈。由此金鸡纳树的特效药也在中国传播开来。但金鸡纳树并非根本良药。一是因为种植难度,金鸡纳树对生长环境要求极高,不可能普遍栽种;二则是金鸡纳树本身有着严重的副作用,病人容易出现腹泻、哮喘、耳鸣、急性溶血。即使治愈了疟疾,它可能会给病人带来比疟疾更致命的副作用。
虽然后有法国医生在1820年提纯出了树皮中的有效抗疟成分———奎宁,但人们依然在探究疟疾的根本发病原因。1717年,意大利医生乔瓦尼·冯里亚·兰锡西最先指出,疟疾总是流行在蚊子繁多的潮湿沼泽地区,而在排水之后就会一度绝迹,这一现象表明,致病的毒性也许就是蚊子传播的。1888年,法国军医拉佛朗在非洲疟疾患者血液的红细胞中发现疟原虫。1897年,英国生物学家罗斯在印度发现按蚊体内疟原虫的合子,并阐明了人体内与蚊体内疟原虫的发育史以及疟疾的传播方式,罗斯因此获得1902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节选自2015年10月6日《腾讯新闻网》)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古代医学无法确定疟疾的传染源,中国古代医家认为疟疾由感受疟邪引起,古罗马人认为沼泽湿地中肉眼看不见的微生物通过空气传播进入人体引发疟疾。
B.罗马医生盖伦认为疟疾是体液不平衡导致的,采用放血和催泻疗法就可治愈。但实际上疟疾本身就会导致贫血,这种放血疗法只能让病人死得更快。
C.意大利医生乔瓦尼·冯里亚·兰锡西认为疟疾的根本发病原因是蚊子,他的依据是疟疾总是流行在蚊子繁多的潮湿沼泽地区,而在排水之后就会一度绝迹。
D.法国军医拉佛朗在疟疾患者身上发现疟原虫,英国生物学家罗斯发现按蚊体内疟原虫的合子,并阐明了人体内与蚊体内疟原虫的发育史以及疟疾的传播方式。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传统中医称引起瘴疟的疟邪为瘴毒或瘴气,祛邪截疟是治疗疟疾的基本原则,运用和解表里、清热保津、温阳达邪、清心开窍、化浊开窍、补益气血等方法治疗。
B.《神农本草经》中最早明确记载了植物常山有治疗疟疾的功效,《肘后备急方》中有青蒿治疟的记载,这启发了屠呦呦从黄花蒿中发现抗疟有效提取物。
C.中国传统医学把疟疾分为寒虐、温虐、瘅虐等类型,汉医丛书《医宗金鉴》中记录的“柴胡截疟饮”和《伤寒论》中记载的“柴胡桂姜汤”就是治疗寒虐的药方。
D.只要气候潮湿炎热,疟疾就会容易发作,再加上疟疾种类繁多,痊愈后的病人身体并不产生抗体,所以世界各地医生虽然努力治疗,仍然没有减少疟疾的肆虐。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金鸡纳树的树皮熬成药汤可以治疗疟疾,此法不仅治好了秘鲁总督钦琼伯爵的妻子,还治好了康熙久治不愈的疟疾,因此此树被称为“生命之树”。
B.金鸡纳树对生长环境要求极高,不宜普遍栽种,而且有副作用,它可能会给病人带来比疟疾更致命的副作用,所以金鸡纳树并非治疗疟疾的根本良药。
C.英国生物学家罗斯阐明了疟疾的病因和传播方式,我国药学家屠呦呦从黄花蒿中发现抗疟疾的有效提取物,二人均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D.古人很早就开始寻找对付疟疾的方法,虽然法国医生在1820 年提纯出了有效抗疟成分“奎宁”,但们依然没有停下探究治疗疟疾的脚步。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吴良镛:筑梦人生
①1922年的春深时节,吴良镛出生于南京一个普通职员家庭。年少的他,目睹了收账人无情揭走自家的屋瓦,凄风苦雨中一家人被迫告别祖居。1937年南京沦陷前,他先后到武汉、重庆求学;1940年在重庆合川参加大学招生考试时,他亲历了日军战机对大半座城市的轰炸。流离失所、国破家亡的血泪,促使青年吴良镛默默许下宏愿,在内心树立起“谋万人居”理想。
②1950年,吴良镛结束在美国的研读深造,投身于新中国建设,协助梁思成创办了清华大学建筑系。此后,风雨数十载,以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导向,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到教书育人,他不知疲倦地奔忙着,孜孜探求着中国特色的城市规划建设之路。他指出,西方建筑史是“石头的历史”,而中国古代建筑史是“土木的历史”,因此,北京旧城这个世界城市史上无与伦比之杰作的保护工作尤为不易。随着一批批新建筑、一座座新城市的拔地而起,吴良镛的心头却日益萦绕着浓密的困惑。他认为,旧城的改造不仅要满足现代生活的舒适要求,还要与原有的历史环境密切结合。
③“自古太守多诗人。”在吴良镛看来,作为城市规划者的市长,不仅要具备革命家的情操,还应具有诗人的情怀、史学家的渊博。“衣服破了一定要扔掉吗?是不是想想办法,例如打个漂亮补丁或绣上图案。”相对于大拆大建,吴良镛提出了“有机更新”理论和建造“类四合院”住房体系的构想。他的这一理论,被成功应用于北京菊儿胡同四合院改造工程。菊儿胡同居民曾一直被危房、积水等问题困扰着。由于许多改造方案与旧城风貌保护冲突,改造项目一直停滞在规划层面。吴良镛说:“民惟邦本,普通人的居住问题是建筑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他不辞辛劳,反复修改施工方案,每天拖着装满资料的小车到建筑馆工作,或奔波于尘土飞扬的工地。改造后的菊儿小区白墙黛瓦,与周边的老房子浑然一体。在这样一座“类四合院”里,邻里进出打招呼,有了困难互相帮,北京城原有的历史环境和生活情境得以延续。
④创造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让人们能诗情画意般栖居在大地上,这是吴良镛一生不变的梦想。提到这个梦想时,他的脸上总是带着欣慰的笑容。辛勤耕耘在教育第一线的他,言传身教,桃李芬芳。他常常对学生说:“建筑师与社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而每个时代对建筑师的要求又有所不同,但不管怎样改变,一定要牢记对人的关切,同时建筑业需要赴汤蹈火的热情和无限的忠诚。”
⑤针对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吴良镛提出了以城市规划、建筑与园林为核心,整合工程、社会、地理、生态等相关学科的发展模式。融贯多学科研究成果,他创建了“广义建筑学”理论,并出版了同名专著,将建筑从单纯的“房子”概念拓展为“聚落”的概念。在1999年国际建协第二十届建筑师大会上,作为中国建筑学与城市规划学的领军者,吴良镛宣读了由他起草的《北京宪章》并获得通过。这标志着“广义建筑学”与“人居环境”学说已被世界建筑学界普遍接受和推崇,扭转了长期以来西方建筑理论占主导地位的局面。
⑥2008年,86岁的吴良镛在工地视察时突发脑梗,被医生判断为难以再行走。但他按照科学方法刻苦锻炼,努力坚持,很快就可以走路了。出院那天,满头银发的他亲笔完成了一幅书法作品。苍劲有力的字迹,与绚烂的晚霞交相辉映。医生说,吴老不仅给建筑界留下了令人惊叹的奇迹,也创造了康复医学领域中的奇迹。
⑦著名建筑学家贝聿铭曾说过:“不管你到哪个***……数不清的荣誉和成就并未让吴良镛停下前进的步履。他每每凝思:“人们说电影是遗憾的艺术,我觉得建筑更是遗憾的艺术……我们将把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交给子孙后代?”
(摘编自田雅婷《吴良镛:筑梦人生》)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本位写作态度严谨,文笔凝练,从不同角度为读者刻画了一位专业造诣深厚、中西学养交融、为理想而奋斗的中国建筑学家形象。
B.本文依次记述了吴良镛的青少年经历、国际声望、事业追求及成就,详略得当,人物形象形神兼备,故事性与励志性相统一。
C.青少年时期的家国之痛对吴良镛树立毕生筑梦为民居的理想产生了重要影响。他经过不断思考和创造性的努力,最终成为中国建筑学界的领军者。
D.1999年,吴良镛起草的《北京宪章》在国际建协第二十届建筑师大会上通过,这标志着中国的建筑理论开始在世界上占主导地位。
E.吴良镛认为,较之电影艺术。建筑是更为遗憾的艺术。因为后者完成后,将会矗立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修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小题2】本文第六自然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吴良镛在建筑领域取得了哪些方面的成就?请结合全文概括说明。(6分)
【小题4】在吴良镛看来,城市管理者的素养应包括诗人的情怀和史学家的品格与学识。请结合全文和社会现实,谈谈你的看法。(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