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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25分)
蛮 师 傅
韩少功
莫求带着两个村干部,来到我家言不及义地东拉西扯,喝茶,抽烟,翻翻桌上的报纸,看上去无事不登三宝殿,但又迟迟不入正题。
最后莫求犹犹豫豫地说:“到山上走走,如何?”
走就走吧。
他们显然不是拉我去观光。
爬到蕉冲和梅峒之间的大岭上,走完一截新泥翻滚的路坯子,正题才出现在前面。原来公路开挖到这里以后,碰到了前面一个陡崖。往左边挖吧,坡度不大,但可能遇到岩层;往右边挖吧,没有岩层,但必须远远地绕路减坡。他们不知下一步如何才能省工,要我来做个决断。
我吃了一惊。开路这样的大工程,他们既无测量也无设计,一个瞎子也想摸上天?或者说,他们迈开两脚就是测量,摸摸脑袋就是设计,一台挖土机挖到哪里算哪里,再来一次土法上马大跃进么?怪不得他们不久前闯下大祸。一台推土机一步踩空,几个筋斗翻下山去,把竹林哗啦啦压倒一大片。莫求当时脸色惨白,喊一声“娘”,差点晕了过去,好半天醒过神来,要大家赶快下山,说人肯定是没有了,但有只手,有只脚,都要捡回来,到时候请万裁缝拿针线连一下。
没料到那一次居然老天保佑,司机不但没死,而且毛发未损,从砸瘪了的驾驶室里钻出来,拍泥打灰,还是大活人的一个。
翻车没翻出教训,倒翻出了更大的贼胆。他们把推土机卸成几块,嘿哟嘿哟分头搬上山,胳膊大腿一凑,耳朵鼻子一拼,又成了一台推土机,又要继续开工。几双眼睛盯着我,只等我一言定乾坤。“老韩你读书多,”莫求递来一根烟,“你说说,这条路到底应该往左还是往右?”
“我如何懂得这一套?”
“你连外国都去过,什么路没有看见过?你就不要谦虚了。”
“这不是谦虚,是我真的不懂。”
“你当过主席的人,”——莫求知道我当过什么协会的主席,“书都写了好多本,还不比我们的水平高?还不比乡政府贺麻子的水平高?”
我没法让他明白,读书人并不万能,就算当了十个鸟主席,也没法设计出公路。这事还是只能去找路桥设计院。但我后来明白,我这样说也是犯傻。他们虽然一直自称蛮电工、蛮木工、蛮砌匠、蛮司机,但也都是脔心七窍,对工程设计一事岂能不懂?只是手里少了钱,就没法去懂,只能装不懂。莫求对我说,他们从各方筹集来的资金总共才六万多,若去找设计院,连半张图纸都买不回,修什么屁路?
我们沉默了很久。最后,我也只能跟着他们蛮干。我提议大家在林子里再钻一遍,把两条路线实地再考察一下,但愿最终能达成共识。在太阳下山之前,我们总算重新会合了。我脸上被草叶割出好几道血痕,衣衫也汗了个透湿。这还不算什么。最倒霉的是老贵,被马蜂蜇了一下,哇哇大叫,眼泪双流,在林子里狗一样钻来窜去,说要捉住那只马蜂来“原汁化原毒”。但这一切代价仍未换来共识,合议时还是有的要往左,有的要往右,一堆蛮师傅,谁也不服谁。
太阳已经落山了,天色渐暗。这种神仙会不宜再开下去,起码老贵的蜇伤也痛得他受不住。事情还是回到了原点。莫求盯着我:“你说说看,挖哪边?”
我心一横:“左边!”反对方没有吱声。
“你们硬要我唱戏,就不准往台上丢草鞋!”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他们都这样说。
“好马不吃回头草,是团狗屎也要吃了它!”我又补上一句,权当是在荒山野岭上再当一回主席。
我的会员们纷纷说:左边就左边,狗屎也要吃了它!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个方案确实是半团狗屎:开挖遇到的岩层,比估计的要硬得多,费了我们好多人工和炸药。一次山体崩塌,还差点闹出人命。好在一俊遮百丑,公路总算通了,大家也就不再说什么。至于另一些方案会不会是狗屎,会不会是更大的狗屎,因为未能实施,就没法验证。
但有一条基本上可以肯定:如果久拖不决,如果空谈坐等,等有了大钱以后再找设计院按部就班——那我们什么也干不成。那样的话,我们看上去多了一些科学,其实一定是更可笑的狗屎。
(选自《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文中“把两条路线实地再考察一下,但愿最终能达成共识。”,可见我也是一个蛮干者,让大家达成共识,可见出“我”不敢承担责任。
B.文中“只是手里少了钱,就没法去懂,只能装不懂”,可见这些人都是金钱至上,为了钱,不惜蛮干,甚至不惜有生命危险。
C.文章语言朴实,富于乡土气息,比如人物的名字“莫求”,人物的对话“狗屎”等基本都是乡村的语言,给人以亲切之感。
D.小说中的“我”是事件的见证人,使故事根据有真实感,同时增强文章的亲切感,在结构上又起到线索的作用,
E.小说的结尾“我”的相关评论含蓄的表达了文章的主旨,在表达情感的同时引起人们的深刻思考。
(2)分析小说中“我”的形象特征。(6分)
(3)小说中插入“挖土机翻下山去”的环节,有何作用?(6分)
(4)小说结尾说:“那样的话,我们看上去多了一些科学,其实一定是更可笑的狗屎。”反映出作者的一种什么心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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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田家炳传——美满家庭
处难处之事愈宜宽处,难处之人愈宜厚处,至急之事愈宜缓处,至大之事愈宜平处,疑难之际愈宜无意。淑芳长女勉之。
这是1975年春,田家炳给远在异国读书的长女田淑芳的信。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田家炳在子女教育中体现的做事与做人的准则。
田家炳1919年出生于广东梅州,16岁辍学经商,不到20岁便只身闯荡南洋,不到25岁,便经历丧父、失兄、两次财产被日本侵略者剥夺,但他没有被这些困难打倒,仍兢兢业业努力创业,秉承父亲玉瑚公的“勤、俭、诚、朴”的“家训”,以《治家格言》为修身立命之本,最终成就大业。
田家炳牢记父亲的教导,更从乡亲们对父母亲的态度上,看到了父母的人格魅力,并不止源于言传。父亲教育他要珍惜身体,不挑食,不浪费,父亲自己也吃带皮的红薯,捐钱修路,母亲亲自挑土背砖,一点都不比男人干的少;父亲为调节乡亲的矛盾,自己出钱设和好酒,这些,比父亲说几倍的话的都有用,这烙在田家炳心中。为人父以后,田家炳除了不抽烟、不喝酒、不赌钱外,他的一言一行,都非常严谨检点。
田家炳从小在父亲的亲自照料下成长,父亲所教导他,尽“孝”,一是要孝敬父母之心,二是孝敬父亲之身,孝的前提是敬。自己有了孩子之后,他教育孩子首先要对父母要敬,即敬父母之心,然后才是敬父母之身,这才是孝顺。田家炳定居香港时,已有九个儿子,两房太太,还有老父母,这一家十几口,田家炳是家长,他深知要让孩子们孝敬,自己必须以身作则。他对母亲照顾是无微不至,亲自端汤盛饭,问寒问暖,孩子们都看在眼里,因此,对祖母也是孝敬有加。
祖宗虽远,敬穆之心不可不存。每年过年,全家团聚之夜,田家炳都要亲自拜祖。后来子女们都信了基督,田家炳就不要求他们对祖宗跪拜烧香,只要心存敬意,不拘形式。田家炳对孩子都是公正公开透明的,一视同仁。田家炳不管在外面的工作压力有多大,从来没有朝佣人发火或进行指责,就这样,在田家炳的家里,十几口人,从来就没有过吵闹之声,没有听到过家里的任何人对佣人、园丁们的呵斥之声,大家和投奔来的亲戚,也相处得跟一家人似的。田家炳有香港的“橡胶大王”之称,家财万贯。可是,他四十多年来,吃的早餐就是两片全麦面包夹果酱,他教育孩子们从小爱惜粮食,不准浪费,尊重别人的劳动。田家炳作为一个住在香港最好地段的有着700平米有花园有泳池的大洋房的亿万富翁,可是,田家孩子口袋里零用钱较少,田家炳出门坐公交、地铁,一生只有四套西服,田家这样富有的大家庭,许多粗活,重活,都是自己家人亲自手做的,田家炳两位太太都是客家女子,以相夫教子为已任,总是把粗重之活往身上揽。
可是,田家炳对教育可谓倾囊相助。专办公益事业的田家炳基金会1982年在香港成立20年来,在全国捐助了92所大学、166所中学、40所小学20所幼儿园和专业学校、1350间乡村学校图书室,其它惠及民生项目数百宗,田家炳的九个孩子,没有一个对田家炳捐资、卖房子有疑义,没有一个抱怨田家炳没有留财产给他们,2001年,当八十三岁的田家炳毅然卖屋助学,田太太也理解支持他。就是这样,田家炳坚信“留财予子孙,不如积德予后人”的古人遗训。认为留给子女的财产太多,反而削弱子女吃苦的能力及向上的奋斗心。他相信留给子女的应该是“知识”(接受高等教育,田家炳的五个儿子和四个女儿,都是在香港读完中学才到外国读大学)和“志气”(不倚赖父母,要他们创立自己的事业,懂得做人处世,得到别人的尊重与信赖)。
田家炳毅然放弃当年在印尼蒸蒸日上的事业,全家移居人地两生的香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让孩子们接受中华文化的教育。他教育孩子从小就要学讲“客家话”,常常用“宁卖祖宗田,莫卖祖宗言”勉励子女。
田家炳深知健康是人生重大的财富,关系到个人的生活丰盛和事业发展。在几十年的人生经历中,注意健康饮食和做适量运动,非常自律,风雨不改。田家炳90多岁了,身体依然那么健康,他认为养身,首先是要是养心,养生,首先要做到心安理得,只做好事,不做坏事。心安了,不管吃什么,都会转化成营养被身体吸收利用,如果心不安,总做坏事,不管吃什么山珍海味,都不会化成对身体有利的营养的,这就是田家炳独特的养生之道!
田家炳不仅是物质上的亿万富翁,更是精神上的亿万富翁,他的这笔财富,不仅给现世人带来福祉,更会泽被后世,使他成为一代贤圣。
【小题1】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从田家炳1975年春给女儿田淑芳的信中,可以看出他宽容、平和的为人处事原则和充满着辩证法思想。
B.田家炳作为亿万富翁,不断获取财富,又投入大量资金致力于公益事业,是淡泊名利的企业家的典型。
C.田家炳不要求子女对祖宗跪拜烧香,主要原因是他能够宽容受西方文化影响的新人对传统拜祖文化的摒弃态度。
D.田家炳自己和子女生活上的俭朴与在公益事业上的大方形成鲜明的对比,展示了热爱教育事业、乐善好施的美好形象,他独特的幸福观值得处于浮躁的社会风气中的人们认真审视人生。
E.田家炳一生事业辉煌,却能牢记并恪守家训,他虽然娶二房太太有违当时的道德要求,但瑕不掩瑜,他仍然是中国企业家中的道德楷模。
【小题2】本文主要是写田家炳的故事,前文又写他的父亲玉瑚公。请概括玉瑚公的子女教育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何作用?请结合文章具体内容作简要分析。
【小题3】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田家这样一个大家庭更是矛盾纷争在所难免,可是田家炳的大家庭却如此幸福美满,你觉得有哪些原因成就了这个家庭的幸福美满?
【小题4】田家炳下南洋、移居香港,为企业的发展不断打拼,历经坎坷,他自己和家人从不贪图享受,把个人的大量资产捐给公益基金会,甚至到了83岁还卖屋助学,如何理解田家炳的这种价值观和幸福观?精神上的亿万富翁田家炳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罗永浩:彪悍地叩开新东方的大门
网络世界里,几乎没有人完全没有听过或传过老罗语录。正是这些竞相疯传的语录,让大家认识了前新东方传奇的英语教师罗永浩。这个貌不惊人的胖子思想激进,言谈幽默。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上学时的最高学历是高二。但这并不妨碍他今日的成功,他那句“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更是一时风靡大江南北,成为众多青年人的座右铭。老罗的彪悍往事,不少年轻人几乎都能倒背如流。时至今日让老罗最不能忘却的是他入职新东方之前的一段经历,正是这段经历给他现在的生活开启了理想之门。
入职新东方英语培训学校之前,28岁的罗永浩已有了差不多十年的“江湖”经验。除了在家读了三年书,其余时间他似一个游走江湖的流浪汉把社会上所有的职业都干了一遍。逢着年节回家,兄弟姐妹都给父母拿出自己买的礼品,唯独他自己两手空空。尽管父母都表现出了很大的宽容,可亲友们私下里看自己的异样的眼神让他有种难言的痛苦。20多岁的罗永浩第一次感到了迷茫。
事情的转机是他后来认识了几个天津外院的学生。罗永浩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让他们认为这个人更适合去新东方给学生们讲课。由于担心自己的学历太低,他试着给新东方的校长俞敏洪写了封信,在信中他坦陈了自己想来面试但学历太低的顾虑。俞敏洪丝毫不以为意,回复说:欢迎前来面试。得到这一消息,罗永浩霎时激动起来。罗永浩自己清楚,人生到了关键时刻,唯有拼搏,才能给未来杀出一条血路,通向光明……
2000年6月的京郊鹫峰山,罗永浩在此度过了他人生中为数不多的“美好时刻”。当时的学习条件极为艰苦,四五百人的教室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外面三十七八度的高温,教室内往往达到40多度,许多人都难禁溽暑昏倒在地。罗永浩虽然没有昏倒过,但却因为压力大,心里焦虑流出了鼻血,以至于上课时不得不用卫生纸塞住自己的鼻孔。
那是阴雨天刚刚放晴,蓝天白云难得出现的出游天气,他兴高采烈地给市中心的朋友打了电话正准备出去,那时他随手抽了一本书,翻了不到三页就看到一句不啻于醍醐灌顶的格言:不怕苦,吃苦半辈子;怕吃苦,吃苦一辈子。他在后来的演讲中是这样描述他当时的反应的:“我仿佛被雷劈到一样,嚎啕大哭,跪在地上用头撞墙,然后满地打滚,就觉得冥冥中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让一位作家在几十年前写的一句话就专门给我看的。”枯燥乏味的自修生活,他几乎每隔两天就想要放弃一次,好在每次都有那么多励志类书籍——被他称为精神鸦片的东西给他鼓劲。当一百多斤的励志书籍被他全部看完时,他在这里已经整整过了5个月。罗永浩信心十足地去见新东方的校长俞敏洪。
罗永浩第一次站在好几百人面前试讲却失败了。尽管此前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可是一走上讲台,他浑身便不由自主地冒起冷汗,舌头僵硬,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这次讲完没多久,新东方又给他安排了第二次试讲,他第二次试讲的情况甚至还不如第一次。俞敏洪认为他不可能讲好课了,建议他不要再无意义地讲下去。闻听此言,罗永浩受到很大打击,但他并不认为自己讲不好了,就问能否再讲一次。
“第三次试讲?可以。不过,你到春节后吧。”俞敏洪如是回复他。
罗永浩这年独自过了一个凄凉的春节。春节过后的三月份,罗永浩迎来了他在新东方的第三次试讲。当他气定神闲地走上讲台,行云流水挥洒自如轻松流畅地完成了试讲内容后,台下的打分迅速出来,罗永浩高分被新东方录取。在将近而立之年,浪荡江湖多年的罗永浩终于迎来了人生的春天。
(选自《当代青年》,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罗永浩的事迹告诉我们,走向成功的道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只要勇于拼搏,就完全能够成功。
B.“彪悍的人生”是指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不畏惧任何困难,勇于接受挑战并最终走向成功的人生态度。
C.罗永浩的成功告诉我们,在一个人追求梦想的过程中,学历并非决定性因素,起决定作用的是自己的拼搏与努力。
D.在对罗永浩走向成功过程的叙述中,作者仅采用了正面描写的手法对其进行了形象地刻画,生动、感人。
E.入职新东方之前,罗永浩已有了十多年的“江湖”经验,没有这十多年的锻炼,他就不可能走上新东方的课堂。
【小题2】文章第二段说罗永浩第一次感到了迷茫,他“迷茫”的原因是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请结合全文概括罗永浩从一名只有高二学历的流浪汉成为新东方传奇英语教师的原因。(6分)
【小题4】请结合文章和生活实际,谈谈你对“不怕苦,吃苦半辈子;怕吃苦,吃苦一辈子”这句话的认识。(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
铁公鸡施粥
光绪三年,淮河发大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河南济源偏北有一铁牛镇也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铁牛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悭吝,比铁公鸡还抠,大伙儿私下里称铁牛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周家忽然传出消息:周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铁牛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周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周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铁牛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周老爷子吝啬持家,周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菜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周家放出规矩:“领粥时,必须说‘周老爷真慷慨,周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周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周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周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周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用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婆婆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然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使铁牛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周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周老爷子做了件蠢事。周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周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周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周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朝周老爷子讨说法,周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周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铁牛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铁牛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周老爷子的名声在这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有时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年周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幺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打,所以我恨透了讨饭。”周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铁牛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周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周家孩子不孝,但周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周家还在,子孙兴盛,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规律,相继败亡。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0年12期,作者刘源,有删节)
【小题1】这篇小说情节曲折起伏,用简洁的语言梳理出情节的发展脉络。(5分)
答:     

【小题2】分析小说中主要人物周老爷子的形象。(6分)
答:     

【小题3】“小儿子”这个角色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试简析。(6分)
答:     


【小题4】周老爷子临终那番话颇有深意,请结合传统文化、联系当今社会实际谈谈自己的理解。(8分)
答:     


同类题4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杀 羊
远山
厨子大平面对一只母羊,一只怀了四个月身孕的母羊,他就想起了怀孕的妻子,再也下不了手。
老实讲,大平不能算是厨子。虽然当初招他到宾馆来,讲的是当厨子。大平到宾馆后,才被分工杀羊。两天杀一只羊。
大平是抱着到宾馆当厨子的想法来的,没承想却做了杀羊的屠夫,闹得浑身一股子腥膻味儿,连新婚的媳妇都腻歪他,说他羊(洋)气,再长俩犄角,简直就成了一只羊。
大平杀羊只杀母羊,而且是怀了胎的母羊,因为有人喜欢吃羊胎,据说羊胎这东西,吃了很补。公羊从来不杀。一刀下去,两条命就结果了。心软的人下不了手,快上断头台的薄命羊“咩咩”一叫,手就禁不住抖动,刀把子也软了。羊生性柔弱老实,没有点铁石心肠,断断练不出杀羊手艺。在大平之前,宾馆招来了一位,一只羊没杀,就逃走了。临走还搁下一句话:我宁可去杀人。
大平心不软,比石头硬。他从小就爱打架,是个使刀弄棒的主儿,大了有一回因帮哥们出气,两肋插刀,一刀捅了泼皮无赖的大腿,因而蹲了两年局子。
这只母羊可怜巴巴地望着大平,浑身哆嗦起来,眼里滚着大滴大滴的泪,嘴里“咩咩”叫得让人心酸。这只羊甚至伸出舌头,讨好地舔着大平握刀的手。大平的手热辣辣地疼。羊舌如同一把刀,一刀过去,似乎就刮去他手背一层皮。大平不由自主地摸了摸羊脑袋,一路下去,又摸到了圆鼓鼓的羊肚子。大平昨晚上,也摸过妻子的腹,妻怀孕七个月了,他趴在妻的腹上能听到胎儿怦怦的心跳声。大平因此很激动,他不久就可以当爸爸了。大平默默地看了一会儿可怜的母羊,对羊说:“对不住了,我不杀你,我的饭碗子就得丢。”
大平的饭碗子来得不易,他从局子里一出来,没人要他。幸亏他有一门远房叔叔在县里当着局长,局长叔叔找到宾馆的经理,经理才给了大平一个当厨子的“饭碗儿”,不易呀,大平好烟好酒没少给叔叔和经理送。
羊又“咩咩”叫起来,像一个妇人在哭,几多悲哀,几多凄凉。羊之将死,其“咩”也善。
大平举起的刀,犹豫了。他又想起了妻子,想起了妻子肚里的孩子。
正是为了妻子,为了未来的孩子,他得杀羊,他得当厨子,挣钱养这个家。自古猪羊一刀菜,我不杀,别人也会杀,断没有猪羊不被杀的理儿。
于是,大平又挥刀冲向母羊,谁想这只羊“扑通”跪下了,冲着大平不停地磕起头来,“咚咚”响,地上马上起了细微的尘土。
这只母羊,会不会是人变的,咋这么通人性呢?
大平实在下不了刀,他妥协了,投降了,向一只母羊缴了械。
晚上,宾馆来了贵客,又要吃羊胎,席上却没有端上来。
经理寻根查源,原来竟是大平没有杀羊。经理气急败坏,找到了大平。
“你知道吗,你小子可捅了大娄子,我非开除你不可。这羊胎是李县长要吃的。李县长身体虚,每天都得吃羊胎补一补。现在,李县长就坐在了席上,你让我怎么交代?得罪了李县长,我非把你当羊胎做了,给李县长吃。你真不是东西!”
经理暴跳如雷。
大平却不动声色,冲经理冷冷一笑,扭头去了,只给经理留下个背影。
两个月后,大平的妻子生下个女孩。
羊年生的,小名就叫了个羊羊。
(选自2015年8月《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大平当初进宾馆的目的是当厨子,可是却被分工杀羊,做了屠夫,这主要是因为大平厨艺不精,不能胜任厨师的工作。
B.小说特意交代了宾馆在大平之前招聘的那位“宁可去杀人”也不宰羊的杀羊者,目的是为了衬托大平心如石硬的性格,同时也为下文情节的展开做铺垫。
C.大平新婚的媳妇腻歪他,嫌他羊(洋)气,讥讽他“再长俩犄角,简直就成了一只羊”,说明她善良温顺,但尽管如此,为了生活她还是坚决支持大平宰羊。
D.小说注重细节描写,母羊临宰前的一系列动作令人心酸、心软,特别是把大平摸母羊肚子与摸妻子孕腹、听到胎儿心跳声这些细节联系在一起,生动细腻,催人泪下。
E.大平由心狠宰羊到后来坚决拒绝并辞职的故事,揭示了当下社会人际关系冷漠,对生命漠视,缺乏应有的关爱之心,呼吁人们要关心爱护动物,与自然和谐相处。
(2)小说特意交代了大平“蹲了两年局子”的前因后果,这样处理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赋予了主人公大平哪些具体鲜明的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4)文中画线部分是小说的结尾,这样的结尾是不是有画蛇添足的嫌疑?你如何看待?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有人说,十七世纪的北京,既是康熙大帝的,又是纳兰性德的。一个乃一代英主,雄韬伟略,皓如皎月;一个是御前侍卫,却诗才俊逸,灿若朗星。  
纳兰性德,字容若,号楞伽山人,其显赫家世足以令世人瞠目。他的父亲,就是权倾朝野的武英殿大学士明珠。纳兰性德本人也是少年英才,十八岁中举人,二十二岁时参加进士考试,中二甲第一名,康熙当即龙颜大悦,钦点其为御前侍卫,很快就由三等晋升为一等,可算是少年得志,前途无量了。
  世人皆知纳兰为清代的大词人,且清词以他为最,似乎无人能出其右。但这位豪门公子不但能文,而且还是个武将。既然是御前侍卫,武功定是十分了得。纳兰性德从小练就了一身搏击之术,并精于骑射。康熙皇帝自己就是一个勇武、强悍的骑手加射手,所以,他身边的侍卫也应该是一流的角色。这样看来,纳兰性德倒是个文武全才。当然,纳兰骨子里还是个文人。
他身上有众多的矛盾之处:生为满人,他却痴迷于汉文化;骨子里是个文人,从事的却是武将这个行当;身为宰相公子、皇帝身边的一等侍卫,置身于姹紫嫣红、朱门广厦之中,心却游离于繁华喧闹之外,“视勋名如糟粕、势利如尘埃”;他是地道的满族八旗子弟,结交的却都是一些年长的汉族落拓文人,“以风雅为性命、朋友为肺腑”;他人在仕途,却一生为情所累……这样一位才情充沛、人格健全、绝世超然的“翩翩浊世公子”,竟不是缘自小说家的杜撰,竟是中国文化史册里的一位真实人物。
纳兰性德留下的是两本词集:《侧帽集》和《饮水词》,他二十多岁时就已经名满天下了,靠的不是皇帝的威风,而是他的词。后人从中精挑细选了三百四十二首,另外结集,以《纳兰词》命名。
说纳兰性德是个文人,此话一点不假。由于家庭出身的原因,他没有李白那种“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豪迈气概,也不可能拒绝“皇恩浩荡”,他还是捧着文房四宝上了天子的船。一边为皇帝保驾,一边做着职业以外的工作:吟诗填词。而他的不务正业照样赢得了皇帝的宠信。康熙爱读性德的诗词,经常赏赐给他金牌、佩刀、字帖等礼物,以资鼓励。
由于长年待在皇帝身边,纳兰性德应该算是真正的“御用文人”,但是,后人却并未将他归入“犬儒派”或御用文人的行列。这可能是因为他的大多数作品都是写给自己的,情真意切,言辞优美。
纳兰性德是个真性情的人,他对“侍卫”这个职位其实并没有什么兴趣。他得到过皇帝无数次的赏赐,但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苦于仕宦漂泊,厌恶金阶伫立的侍卫生涯。率真的诗性遭遇混浊的政治,自然是徒增“胸中块垒”。
纳兰性德能入康熙法眼,外表应该也是个很重要的因素。他的人同他的词一样“纯任灵性,纤尘不染”,当得起“玉树临风”一词。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同是康熙皇帝的侍卫,和纳兰性德是同事关系。曹寅在一首诗中这样写道:“忆昔宿卫明光宫,楞伽山人貌姣好。”楞伽山人就是纳兰性德的号。
  曾经有人说,纳兰性德就是《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原型。曹雪芹写《红楼梦》,稿未完而人先亡。和珅将文稿呈献给乾隆皇帝,乾隆阅后说了一句:“此盖为明珠家事作也。”虽然此说有捕风捉影之嫌,但纳兰性德与贾宝玉确有许多相似之处,而曹雪芹的《红楼梦》也确实受到了纳兰性德的词的影响。  
  康熙二十四年,纳兰性德在跟随皇帝南巡后回到北京,不料想突染重疾,至此一病不起。1685年5月,年仅三十一岁的纳兰性德溘然长逝。在他身后留下的仅有三百四十二首《纳兰词》。  
纳兰性德依然是那个性灵高洁的词人,他并没有受到污浊时世的浸染,生前没有,身后也没有。那一本《纳兰词》读来还是令人唇齿留香,三百年都不曾消退,因为他“不是人间富贵花”,当围绕在他身旁的繁华如云烟般散尽之后,诗人如愿以偿地回归到了诗人本身——也许,这才是世上最幸运的事情。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纳兰性德文武全才:在清代词人中,无人能出其右;他善于搏击,精于骑射,被康熙钦点为御前侍卫。
B.纳兰性德由于家庭出身的原因,步入仕途,一边为皇帝保驾,一边吟诗填词,正是凭借着他不务正业的超逸脱俗的禀赋,赢得了皇帝的宠信。
C.纳兰性德虽侍从帝王,但作为诗文艺术的奇才,他在内心深处厌倦官场的庸俗和侍从的生活,无心功名利禄。
D.纳兰性德应该是一个真正的“御用文人”,因为他长年待在皇帝身边,康熙也经常由于读到纳兰的诗词,赏赐给他金牌、佩刀、字帖等礼物,以资鼓励。
E.纳兰性德与《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一样,有着不同于一般满清贵族纨绔子弟的远大理想和高尚人格,这就显然使得他的举动别离了社会主流,从而成为后世的一个研究焦点。
【小题2】作者说,“武功定是十分了得”的御前侍卫——“纳兰骨子里是个文人”的根据是什么?(6分)
【小题3】纳兰性德能得到康熙恩宠的原因是什么?(6分)
【小题4】如果给这篇传记加一个题目,你认为应该是什么?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