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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
“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充分的展示了当地的社会环境,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既为陈小手的出场做了铺垫,也为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伏笔。
B.在很少人家养马的水乡,陈小手特地养了一匹“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的走马行医,表明陈小手想用翩翩公子的形象抵消人们对他只是一个男性老娘的偏见。
C.陈小手接完生后,总要向主人道一声“得罪”,这既是收受酬金的客套话,也反映出陈小手对一个男性妇科医生身份尴尬的认同。
D.括号里一句“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意味深长,它表达了作者对“团长”的冷漠与不屑;“杀猪也似的乱叫”,让作者的情感渐渐从冷漠上升到厌恶。
E.小说中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可见团长心里存有两笔账:救人,该赏;碰了自己的女人,该死。也反映出团长是一个原则性强,赏罚分明的人。
(2)小说中“陈小手”这一形象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陈小手“男性妇科医生”这一身份的设定,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4)有人认为《陈小手》的主人公不是陈小手而是团长,请结合小说的矛盾冲突、主旨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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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城市里的蟋蟀
吴丹红
和城市站在一起,也就渐渐远离了自然。“唧……唧……唧……”,那曾经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天籁之音似已远去。我已无法解读弥漫着欲望泡沫的城市生活,内心总处于无边的焦虑与渴望之中。
不记得有多久没有数过星星了,抬头望天俯身看地的感觉似乎已经离我好远好远了。站在阳台上,看着闪烁的霓虹灯和过往匆匆的都市人,我总觉得有一个声音在召唤着我。
那是童年时的那只蟋蟀的声音。
儿时,在外婆家。“唧……唧……唧……”的虫鸣声似乎成了乡村每晚必定上演的歌剧,蟋蟀们如矜持羞涩的少女,又如风度翩翩的绅士,不用伴舞,不用伴奏,只是清唱,顶多来个小组唱,就这么简简单单,却和着泥土的气息,唱出了自然与生命的真谛。
外婆不知从哪里给我捉来了一只蟋蟀,我把它养在一个花盆里。一次,邻居小姐姐把她的蟋蟀放在我的蟋蟀身边,我们用枯树枝轻轻撩拨。忽然,两只蟋蟀大战了起来。几个回合之后,小姐姐的那只败下阵来,我的那只却是一副得胜将军的模样。我们为蟋蟀的精彩表演啧啧称赞。后来,我在作文中常常写到那只蟋蟀,老师说我的作文中充溢着一种乡情。
我的童年就这样在蟋蟀的吟唱声中度过。后来我还是被带进了城市,带进了贴着红白蓝瓷砖的高楼,带进了有空调有电脑有俄罗斯方块游戏,却没有泥土没有草丛没有蟋蟀的房间……
在城市,我习惯了这种俄罗斯方块般的生活。早出晚归,步履匆匆。
不知何时起,我学会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学会了“防人之心不可无”,学会了冷眼旁观,学会了猜疑与妒忌……那只承载着我童年欢笑的蟋蟀,早已被压在了心底。也许,是我把它给遗忘了。后来,我在网上看到诗人流沙河的《就是那一只蟋蟀》:“在海外,夜间听到蟋蟀叫,就会以为那是四川乡下听到的那一只”。我想我应该记得童年的那只蟋蟀,可是它却无处可寻。我在俄罗斯方块中感到一阵茫然和悲哀。
我那童年的可爱的蟋蟀,你在哪儿?
窗外很眩,有红绿灯,有汽车尾气;窗外很吵,有人在蹦的唱K,有人在猜拳行酒,也许这些都是城市应该有的声音吧。闪烁的霓虹灯尽情地展示着城市的繁华与躁动不安,一如千娇百媚的舞女。生活的节奏在各种各样的挑战中不断地膨胀,不断地加快,喧嚣的环境、乏味的生活、残酷的竞争使我们烦躁不安。我要将自己藏在哪里,才不至于被这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淹没?
没有人告诉我,只有暗淡的月亮对我凄然一笑。
我到底还是惦记起那一只蟋蟀了。灯红酒绿的城市生活中会有我们的蟋蟀吗?在这里,我的蟋蟀已无处躲藏。它逃离了不属于它的方格,逃离了充盈着欲望泡沫的城市。而我却站在原地,无法跳出俄罗斯方块。
就是那一只蟋蟀/在你的记忆里唱歌/在我的记忆里唱歌/处处唱歌/比最单调的乐曲更单调/比最和谐的音响更和谐/凝成水/是露珠/燃成光/是萤火/变成鸟/是鹧鸪/啼叫在乡愁者的心窝……
我知道我的蟋蟀不是流沙河的那一只,但他的诗还是引起我深深的共鸣。也许,每个城市人心中都有一只蟋蟀。城市人,你找到了心中的蟋蟀了吗?
【小题1】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作答时,写上句子序号。(4分)
①没有人告诉我,只有暗淡的月亮对我凄然一笑。
②也许,每个城市人心中都有一只蟋蟀。
【小题2】作者为什么在文中反复引用流沙河的诗句?这样写有什么作用?(5分)
【小题3】作者在文中为什么用了大量笔墨写了儿时的事情?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感?(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一阵风①
冯骥才
三岔河口那边那块地,各种吃的穿的用的玩的应有尽有。码头上的东西,一半是本地特产,一半是南来北往的船儿捎来的新鲜货。外来的玩意儿招引当地人,本地的土产招引外来客。于是,走江湖卖艺的都跑到这儿来赚钱吃饭,吃饭赚钱。可是,要想在这儿立足就不易了。谁知道嘛时候会忽然站出一位能人高人奇人,把你一脚踢一个跟斗。
民国元年,一位打山东来的摔跤手成了无敌手。那摔跤手个子大赛②面墙,肩厚似牛臀,臂粗如大腿,光头圆脸冒红光,浑身的肌肉一使劲,好比上上下下到处肉球,再动两下,肉球满身乱滚。这小子拿手的本事是摔跤时,两手往对手肩上一搭,就紧紧抓住,腰一给劲,就把对手端起来。你两脚离地使不上劲,他胳膊长你踢不上他,你有再好的跤法也用不上。他呢?端着你一动不动,你再沉再重也没他劲大。等你折腾够了,他把你往地上一扔,就赛给他玩够的小猫小狗,扔在一边。据说他这手是从小练的一个怪招:端缸。他爹是烧瓦缸的,开头叫他端小缸,天天端着缸在院里转,等他端缸赛端鸡笼子,便换大一号的缸,愈换愈大,直到端起荷花缸赛端木桶,再往里边加水,每十天加一瓢水,等到他端着一缸水在院里如闲逛,这门天下罕见的功夫就练成了。
别以为这端缸的小子能在三岔河口站住脚。一天,打河北沧州来一位凶悍的汉子,这汉子是练铁砂掌的。人挺黑,穿一件夏布褂子,更显黑,乱糟糟连鬓大胡子,目光凶狠,一看就知不是善茬儿。这人过去谁也没见过,他在山东小子面前一站,嘛话没说,把夏布褂子脱下往后一扔,露出一身腱子肉赛紫铜,黑红黑红,亮得出奇,肉怎么能这么亮?可是,端缸的山东小子没把他当回事,出手往他肩上一搭,跟手一抓,怪事出来了,居然没抓住!再一抓,还是没抓住,这黑汉子肩上的肉滑不哧溜,赛琉璃瓦,山东小子没遇到过这种肩膀这种肉,唰唰唰连抓三下,竟赛抓鱼,他忽觉不好——原来这黑汉子半个身子涂了挺厚的一层油,怪不得这么亮这么滑!可是抓不住对方的肩,端不起来,他的功夫就用不上了。就在他一惊一怔之间,这汉子双掌疾出,快如闪电,击在他的当胸,他还没明白过来,只觉胸膛一热,已经坐在五尺开外的地上,耳听围观的人一片叫好。
从这天起,三岔河口这块地,这沧州来的黑汉子是爹。
没想到半个月后就有一位怪人站在他对面。
这人赛个文人,清瘦小老头,穿件光溜溜蛋青色绸袍,一身清气立在那儿,眼角嘴角带着笑。没等黑汉子开口,他叫身边一个小伙子帮他脱去外边的长袍,跟着再把这长袍穿上。可再穿上长袍时,他就把两条胳膊套在袖子里面,只叫两条长长的袖子空空垂在肩膀两边,像两根布条。黑汉子说:“你这叫怎么一个打法?”
小老头淡淡一笑,说:“君子动口不动手,我绝不用手打你。”这口气透着傲气。
黑汉子说句“承让”,上去呼呼几掌,每掌只要扫上,都叫小老头够呛。可是黑汉子居然一掌也没打上,全叫小老头躲闪过去。黑汉子运气使力,加快出掌,可是他出手愈快,小老头躲闪愈灵。一个上攻下击,一个闪转腾挪,围观的人看得出小老头躲闪的本领更高,尤其是那反转,那腾挪,那扭摆,比戏台上跳舞的花旦好看。黑汉子打了半天,好像凭空出掌。拳掌这东西,打上了带劲,打不上泄劲。一会儿黑汉子就累得呼呼喘了。尤其小老头的空袖子,随身飞舞,在黑汉的眼里,哗哗的,花花的,渐渐觉得好赛和好几个小老头在打,直到打得他气短力竭,浑身冒汗,才住手,说了一句:“我服您了。”
看来小老头要在这块地立一阵子,没过十天,又一位高人冒出来了。
谁也没留神,这些天一位高人一直扎在人群里,欣赏着小老头“动口不动手”的绝技,琢磨其中的诀窍,也找破绽。这人年轻健朗,穿个白布对襟褂,黑布裤,挽着裤腿,露出的腿肚子像块硬邦邦的圆石头。这种装束的人在三岔河口一带随处可见——船夫。
这船夫一上来双手拱一拱拳,就开打。小老头照例闪转腾挪,叫这船夫沾不上自己的边儿。可是谁料这船夫要的正是这双长袖子。他忽地伸手抓住左边的衣袖,一阵风似绕到小老头身后,再抓住右边的衣袖,把两条袖子结个扣儿,这个扣儿是活扣儿,懂眼的人一看便知,这是系船的绳扣儿。别看是活扣儿,愈使劲挣,扣儿愈死。待这袖子赛绳子扎得死死,小老头可就跟棍子一样戳在地上。这船夫上去一步蹬上小老头,两脚站在小老头双肩上。小老头看出不妙,摇肩晃膀,想把这船夫甩下来。一直等到小老头没劲再晃,站老实了,船夫才跳下来,伸手两下给小老头解开衣袖,转身便走。
从此,小老头人影不见,这船夫也不见再来。这船夫姓甚名谁?哪门哪派?家在何方呢?
渐渐有了传闻,说这人家在北塘,没人知道他练过功夫,只说他是个好船夫,在白河里来来往往二十年,水性好,身手快,绰号一阵风。有人说前些天在大直沽那边碰见过他,问他为嘛不在三岔河口地上画个圈,显显身手,多弄点钱。一阵风说,天津这码头太大,藏龙卧虎,站在哪儿也不如站在船上更踏实。(有删改)
注:
①选自冯骥才《俗世奇人》系列小说;
②赛,像。
【小题1】下列对本文的分析,最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A.小说一开篇就为读者勾勒了一个熙来攘往的市井社会图,为后文人物出场设置了合理的背景。
B.摔跤手早年天天练习端缸,从小缸到大缸,勤奋坚持,是为了日后成为一名出色的摔跤手。
C.沧州铁砂掌击败山东摔跤手,围观群众叫好连连,这叫好既有对前者的佩服,又表明大家对后者的厌恶。
D.小说第四段写到山东小个子“肉怎么能这么亮”,表达观众对他的健壮的身体的由衷赞叹和羡慕。
E.小说采用了语言、动作、肖像等正面描写和侧面衬托相结合的手法,塑造了一群江湖奇人。
【小题2】这篇小说在语言上有哪些特色?
【小题3】试分析小说标题“一阵风”的涵意。
【小题4】小说为我们刻画了四位风格迥异的奇人能士,在人生的竞技舞台上,他们给了我们什么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本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今天我们该如何学雷锋
郑连根
自1963年3月5日***为雷锋题词以来,雷锋的形象从最初的十全十美,逐渐还原为有血有肉、可信可爱,可谓走下了“神坛”。相应的,我觉得学雷锋的方式方法也应该与时俱进,力避过去学雷锋活动中所出现的种种弊端。
雷锋精神的实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种精神是好的,在任何时代都不会过时。可是,毋庸讳言,我们过去学雷锋也一度出现过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甚至造成了“雷锋三月来四月走”的尴尬现实。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过去那种“运动式”的学雷锋方式值得商榷,而学雷锋过程中出现的形式主义的问题也让不少人“很受伤”。
学雷锋是提倡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这说到底是道德领域的事,属于“道统”的范畴。道德是一种诉诸人们心灵的软约束,这种特点决定了它天然地不适合用强硬乃至强悍的方式去推行。若以强制的手段对人们推行道德教化,势必会催生形式主义,同时还会让人走向道德的反面:伪善。在还没有真正升起善心但又不得不做出种种善行之时,人们最本能的选择就是以伪善之举应付了事。
学雷锋活动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起的,免不了会有当时的历史烙印和时代局限,我们不能苛求前人。但是,我们今天再提倡学雷锋,理应有更好的方式方法。学雷锋是一件好事,但做好事也要有好的思路,好的方式和方法。
就现实情况而论,我认为学雷锋活动宜从两个方向用力。其一,中国人惯于“以吏为师”,只有领导干部带头学雷锋,雷锋精神才能落到实处。从2012年2月6日到2月17日,《人民日报》以“本报评论员”的名义陆续发表了六篇“换届之际话官德”的文章,这组文章从不同的视角讨论了官德的重要性,提醒各级官员要“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在是非抉择中筑牢政德的基石”。我觉得各级领导干部若能做到以上几点,那便是把学雷锋落到了实处。
另外,提倡领导带头学雷锋还不要放松了监督机制的建设。道德软约束和制度硬约束之间并不是矛盾的,而且二者常常是相得益彰的。古今中外的诸多事实都证明,只有权力作恶的空间被硬约束极大压缩之后,官员的道德操守才会有基本保障,而普通民众的道德水平也会水涨船高。
其二,改变过去那种生硬的“运动式”学雷锋的模式,代之以民间广泛参与的志愿者模式。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之后,中国的民间慈善力量和志愿者组织已成为一股健康清新的社会力量,他们不计名利,无私奉献,在许多领域都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和喝彩。可以说,他们是新时代雷锋精神的继承者和发扬者,他们也一定会为学雷锋活动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摘编自《济南日报》2012年3月5日)
【小题1】结合文本,解释“这种特点决定了它天然地不适合用强硬乃至强悍的方式去推行”的具体含义。(6分)
【小题2】结合全文,说说今天学雷锋如何才能避免“雷锋三月来四月走”的现象发生。(6分)
【小题3】概括本文的论证思路。(6分)

同类题4

太空行走
在地面上,行走是指用双腿克服地球引力,轮流迈步,从一处地面走向另一处地面。但在太空轨道飞行的失重环境中,失重将行走的概念完全搞乱了。在航天器密封座舱中行走,只要用脚、手或身体任何部位触一下舱壁或任何固定的物体,借助反作用力,就可以飘飞到任何想去的地方。座舱里充满空气,划动四肢也可前进,因此行走范围是立体的。
随着航天事业的发展,有大量工作需要航天员走出密封座舱,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太空是高真空、强辐射和极端温度环境,还有微流星体伤害,必须身着舱外活动航天服以保证生命安全,但也不能立即走出密封座舱,因为还要吸纯氧排氦。由于氧气助燃,容易引起火灾,所以密封座舱中一般不用纯氧,而用以氧、氦为主的混合气体。这样,航天员体内便存在大量的氦。这些氦不像氧和二氧化碳那样会与血红蛋白和缓冲物质起化学作用,而是物理地溶解在血液和脂纺组织中。目前,密封座舱中一般采用与地面相同的1个大气压,即760毫米汞柱,而舱外活动航天服一般采用210毫米汞柱压力。这样,穿上航天服后,体外压力降低,溶解在脂肪组织中的氦便游离出来。由于脂肪组织中的血液供应较差,流动量不大,不能将氦气迅速地通过血液带到肺部排出,因而会在血管内外形成气泡,堵塞血管,形成气胸,这就是减压病。为了防止减压病,必须在出舱前吸纯氧,使体内的氦气逐渐排出。吸纯氧的时间长短,根据密封座舱中氦的含量多少而定。若氦气与地面大气中的比例相同,即占78.09%,则需要吸纯氧3小时。如果将舱外活动航天服的压力提高到380毫米汞柱以上,穿着它出舱行走,也不会产生减压病,但制造这种舱外活动航天服,不仅材料、工艺等方面的要求更高,而且会增加穿着后活动的困难。
在太空中,八面无着,双脚无用武之地,必须靠太空机动器来移动身体的位置。目前用的是喷气设备。安放在舱外活动航天服背部,叫喷气背包,通过三个自由度六个方面上的喷嘴喷气,以达到向任何方向运动的目的。另外,太空真空环境中没有空气传播声音。因此,在太空行走时,必须靠航天服背部的无线电通信背包与同事联系。困难还不止这些,比如,太空里没有任何参照物,人容易迷失方向,失去远近感。
当然,太空行走不仅仅是在太空轨道飞行时的行走,还有在其他天体上的行走。比如在月球上行走。登月航天员的经验告诉我们,由于月面没有空气,因而没有空气阻力,加上重力只有地球重力的1/6,如果像在地球上那样双脚轮流迈步,走起来会轻飘飘的,一蹬脚身体就会弹得老高,一步能跨出老远,感觉很别扭,还不如像袋鼠一样双脚并齐,向前蹦跳感到舒适。假如到木星那样巨大的行星上去,其比地球大300多倍的质量所产生的重力及其厚密的大气,将会使人动弹不得。
【小题1】下列对“太空行走”的理解,准确的一项是(  )
A.航天员在航天器密封座舱失重环境中行走,其范围是立体的,可以飘飞到任何地方。
B.航天员在密封座舱外高真空、强辐射和极端温度环境中行走,靠太空机动器来移动身体。
C.航天员在重力和大气环境与地球的重力和大气环境悬殊的月球、木星等其他天体上行走。
D.航天员在太空轨道飞行的失重环境中和在重力、大气环境与地球悬殊的其他天体上行走。
【小题2】“随着航天事业的发展,有大量工作需要航天员走出密封座舱,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下列对这句话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缺乏传播声音的空气,须借助无线电背包与同事联系。
B.没有任何参照物,不易确定正确的方向。
C.没有空气阻力,行走起来轻飘飘的。
D.易遭受微流星体伤害,须身着舱外活动航天服。
【小题3】 “太空中行走”有什么特点,请根据文意分条概括。(3分)
【小题4】作者在解释太空中行走的原理及特点时主要的手法是   (1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我爱水

张秀亚

   我爱水。多少年来,生活的戏剧虽几易市景,但我总喜欢滨水而居,为了在梦中可以听到那清淡的柔声,明晨启扉,更可见到那一片照眼的清光。一湾澄明的流水,静静地向前滑流着,滑流着,把我的思念与忧虑都带走了,最后只将我留在岸边,悄然独立,盈耳只有那净琼微响,向我诉说一个无终结的故事。
我最喜爱的那片水,该是故都城北的什刹海了。那如一块青玉的平静流水,曾做了我四年的伴侣。
什刹海正位于我母校的后门,度过一道筑在溪水上的石桥,再一转弯,便会听见那愉快的水声,伴着水滨青翠的树色在欢迎来访者了。送着清晨无课,我总是拿了一本诗集,在水边倘佯,那时候,正是充满了诗意与幻梦的年纪,水边有时是“自在飞花轻似梦”的诗境,有时是“无边丝雨细如愁”的凄凉境界,还有什么更适于少年的心灵流连徘徊?我常是将书放在身边,双足垂到水面,叫水上的白云,将我带到又温暖又惆怅的幻梦里。我曾有一首小诗,其中两段是:
我曾持一卷诗一朵花来到你身旁,
在柳荫里静听那捆捆的水响。
诗,遗忘了;花,失落了,
而今再寻不到那流走的时先。
你曾几番入梦,同水上一片斜阳,
还有长堤上卖书老人的深色衣裳。
我曾一叠叠买去他的古书,
却憾恨着买不去他那暮年的悲伤。
诗中“你”的称谓,即是指什刹海,这首诗里,实在交织着无限的怀念和怅惘。
什刹海的可爱处,在于它的“变”,在于它的“常”,晴阴风雨,春去夏来,水边的景色不同,而它那最高度的关与宜人处,却永远蕴藏在那一片源脱水雾,以及激伦清光里,引人系恋。
当冬天撤去了那皎白的冰雪之幕,在水面薄冰上试步的乐趣享不到了,但一片温柔的春意,却把整个什刹海的灵魂浸透了。不知何处传来一声声鹧鸪的啼唤,像是那么遥远,又像是那么逼近,听来似是不分明,然而却又是那般动听,直扣人的心门。再过几天,水边的杨柳出了浅浅的绿痕,水堤上的泥土渐软了,而几场雨后,水已平了堤,时时刻刻似乎要涨溢出来,却又似被一道神秘的边界拘拦住了。一直在那里溶溶漾漾,如同一个殷勤的主人的手,将酒杯斟得太满了,使每一个来游者,都想一尝过葡萄色的琼浆,而低吟:“呵,你新鲜的湖水,陶醉了我的心灵。”
放假的日子,水边那块大石,便是我露天的座位了,水声轻柔,水光明媚,教给我无穷尽的智慧,将已逝去的,正在进行的,将要发生的一切,缓缓地告诉了我。我就这样坐着,听着,想着,直到夕阳将辉煌的火炬投入水中,将对岸人家的窗子也照亮了,我才将水色水光摄录心坎,带了回去。
最可爱的还有那水边新秋,北方的秋天本来是悄悄地来,比春天来得更幽俏,有一天,你一凝眸,不免惊讶水的颜色成了,堤边水位低了,水寥花的颜色更深了一些,而荷
叶已有一丝憔悴之态。那么,秋意便是满了什刹海了,渐渐地,水过桥头,有个老人在卖荷叶粥了,水面上,更有一些年轻的女孩子赤足在采鲜藕,什刹海在荷叶的摇曳中已另有一种感伤的情调,但当星光落在水面时,你已可依稀听到诗神环佩。
岛上乡居,流水绕墙,每天望着这碗蜒而去的山溪,我更怀念起什刹海了……
【小题1】“这首诗里,实在交织着无限的怀念和怅惘”,这里“怅惘”的含义是什么?它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感情?
【小题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但一片温柔的春意,却把整个什刹海的灵魂浸透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当星光落在水面时,你已可依稀听到诗神环佩。
答: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文章主要写什刹海,却又从“我爱水”写起,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