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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看日出的人
王开岭
上世纪的一个黎明,在巴黎乡下一栋亮灯的木屋里,福楼拜在给最亲密的女友写信:“我拼命工作,天天洗澡,不接待来访,不看报纸,按时看日出……”
“按时看日出”,我被这句话猝然击中了。
一位面壁写作的世界级文豪,一个如此吝惜时间的人,却每天惦记着日出,把再平常不过的景象当做一门必修课来面对……为什么?
我竭力去想象、去模拟那情景,并久久地揣摩、体味它——
刚刚苏醒的树木,略含咸味儿的风,玻璃般的草叶,潮湿的土腥味儿,清脆的雀啾,充满果汁甜香的空气……还有远处闪光的河带,岸边的薄雾,怒放的凌霄,绛紫或淡蓝的牵牛花,那蛋壳般薄薄的静……
从词的意义上说,黑夜意味着“偃息”和“孕育”;而日出,则象征着一种“诞生”,一种“升矗”和“伊始”,乃富有动感、汁液和青春性的一个词。它意味着你的生命画册又添置了新的页码,你的体能电池又充满了新的热力。
正像分娩决不重复,“日出”也从不重复。它拒绝抄袭和雷同,因为它是艺术,是大自然的最重视的一幅杰作。
黎明,拥有一天中最纯澈、最鲜泽、最让人激动的光线,那是生命最易受鼓舞、最能添置信心和热望的时刻,也是最能让青春荡漾、幻念勃发的时刻。像含有神性的水晶球,它唤醒了我们对生命的原初印象,唤醒体内某种沉睡的细胞,使我们看到远方的事物,看清了险些忘却的东西,看清了梦想、光阴、生机和道路……
迎接晨曦,不仅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不仅仅是人对自然的欣赏,更是大自然以其神奇力量作用于生命的一轮撞击。它意味着一场相遇,让我们有机会和生命完成一次对视,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自己,获得对个体更细腻、清新的感受。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记被照耀和沐浴的仪式,赋予生命以新的索引,新的知觉,新的闪念、启示与发现……
透过那桔色晨曦,我触摸到了一幅优美剪影:一个人在给自己的生命举行升旗!
与福楼拜相比,我们又是怎样过的呢?在一个普通人的生涯中,有过多少沐浴晨曦的体验?我们创造过多少这样的机会?
或许只有寥寥几次吧,比如某个刚下火车的早晨(可能是怎样的疲惫和不情愿啊),或偶尔登山观景之时。而更多的人或许一次都没有!一生中的那个时刻,我们无不蜷缩在被子里,在昏迷,在蒙头大睡,在冷漠地打着呼噜——第一万次、第几万次地打着呼噜!
放弃早晨,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你已被遗弃了。意味着你所看到的世界是“旧”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的“陈”。仿佛一个人老是吃经年发霉的粮食,永远轮不上新,永远只会把新的变成旧的。意味着不等你开始,不等你在起点上,就已被抛至中场,就像一个人未谙童趣即已步入中年。
多少年,我都没有因光线而激动的经历了。上班的路上,挤车的当口,迎来的已是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
即使你偶尔起大早,忽萌看日出的念头,又能怎样呢?
都市的晨曦,不知从何时起,早已变了质——
高楼大厦夺走了地平线,灰蒙蒙的尘埃,空气中老有黏黏糊糊的感觉,老有挥之不散的汽油味儿,即使你捂起了耳朵,也挡不住出租车的喇叭声……没有纯洁的泥土,没有旷野远山,没有庄稼地,只有牛角一样粗硬的黑水泥和钢化砖。所有的景色,所有的目击物,皆无水洗过的那种鲜艳与亮泽、那种蔬菜般的翠绿与寂静……你意识不到一种“新”,感受不到婴儿苏醒时的那种清新与好奇,即使你大睁着眼,仍觉像在沉沉的昏睡中。
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
“按时看日出”,是生命健康与积极性情的一个标志,更精神明亮的标志!它不仅仅代表了一种生存姿态,更昭示着一种热受生活的理念,是一种生命哲学和精神美学。
让我们呼唤真正的日出,愿我们在那一刻能真正醒来。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按时看日出》,在文中,重点写了人如何看日出,同时写了人经常看日出意味着什么。写作角度独到,主题开拓深远。
B.本文写作中运用了通感、比喻等修辞手法。如作者说早晨的静是“那蛋壳般薄薄的静使视觉上无形的“静”变成了听觉上有形的“静”,充满美感。
C.本文以叙述为主,由福楼拜信中的一句话写起,接着与普通人的生活进行对比与反思,昭示人们激活生命,清洁内心世界,做一个有活力,有热量,有激情的人。
D.文章中有许多警策隽永的语句,耐人寻味。尤其是作者在结尾处深情地呼唤大家作一个真正醒着的人,一个精神上苏醒的人。[:学。科。网]
E.文章多处体现了作者微妙的想象和感受。例如他把上班时迎接的阳光称为“煮熟的光线,中年的光线”,形象又不失深沉,发人深思。
【小题2】“从这个意义上说,福楼拜比我们幸运得多。”结合全文来看,作者说的“幸运”如何理解?
【小题3】文章的第五自然段是笔墨集中的景物描写,这段景物描写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小题4】作者从福楼拜的信中获得了精神启示——“按时看日出”。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按时看日出”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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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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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节的荆棘花束
迎着十一月的寒风,推开街边一家花店大门的时候,珊德拉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一直以来,她都过着一帆风顺的惬意生活。但是今年,就在她怀孕4个月的时候,一场交通事故无情地夺走了她肚子里的小生命。紧接着,她的丈夫又失去了工作。这一连串的打击令她几乎要崩溃了。
“感恩节?为什么感恩呢?为了那个不小心撞了我的粗心司机?还是为那个救了我一命却没能帮我保住孩子的气囊?”珊德拉困惑地想着,不知不觉中来到一团团鲜花面前。
“我想订花……”珊德拉犹豫着说。 
“是感恩节用的吗?”店员问,“您一定想要那种能传递感激之情的花吧?”
“不!”珊德拉脱口而出,“在过去的五个月里,我没有一件事是顺心的。”
“我知道什么对您最合适了。”店员接过话来说。 
珊德拉大感惊讶。这时,花店的门铃响了起来。“嗨,芭芭拉,我这就去把您订的东西给您拿过来。”店员一边对进来的女士打着招呼,一边让珊德拉在此稍候,然后就走进了里面的一个小工作间里。没过多久,当她再次出来的时候,怀里抱满了一大堆的绿叶、蝴蝶结和一把又长又多刺的玫瑰花枝——那些玫瑰花枝被修得整整齐齐,只是上面一朵花也没有。 
珊德拉狐疑地看着这一切,这不是在开玩笑吧?谁会要没有花的枝子呢!她以为那顾客一定会很生气,然而,她错了。她清楚地听到那个叫芭芭拉的女人向店员道谢。 
“嗯,”珊德拉忍不住开口了,声音变得有点结结巴巴的,“那女士带着她的……嗯……她走了,却没拿花!” 
“是的,”店员说道,“我把花都给剪掉了。那就是我们店里的特别奉献,我把它叫做感恩节的荆棘花束。”
“哦,得了吧,你不是要告诉我居然有人愿意花钱买这玩意吧?”珊德拉不理解地大声说道。 
“3年前,当芭芭拉走进我们花店的时候,感觉就跟你现在一样,认为生活中没有什么值得感恩的。”店员解释道,“当时,她父亲刚刚死于癌症,家族事业也正摇摇欲坠;儿子在吸毒,她自己又正面临一个大手术。我的丈夫也正好是在那一年去世的,”店员继续说道,“我一生当中头一回一个人过感恩节。我没有孩子,没有丈夫,没有家人,也没有钱去旅游。”
“那你怎么办呢?”珊德拉问道。 
“我学会了为生命中的荆棘感恩。”店员沉静地答道,“我过去一直为生活当中美好的事物而感恩,却从没有问过为什么自己会得到那么多的好东西。但是,这次厄运降临的时候,我问了。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明白,原来黑暗的日子也是非常重要的。”
正在这时,又有人走了进来,是一个头顶光秃的矮个子胖男人。
“我太太让我来取我们的感恩节的荆棘花束——12根带刺的长枝!”那个叫菲利的男人一边接过店员从冰箱里取出来的用纸巾包扎好的花枝,一边笑着说。
“这是给您太太的?”珊德拉难以置信地问道,“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想知道您太太为什么会想要这个东西。”
“哦,不介意……我很高兴你这么问,”菲利回答道。“四年前,我和我太太差一点儿就离婚了。在结婚四十多年之后,我们的婚姻陷入了僵局。但是现在,我们总算把问题给解决了,我们又和好如初。这儿的店员告诉我,为了让自己牢记在荆棘花束里学到的功课,她总是摆着一瓶子的玫瑰花枝。这正合我意,因此就捎了些回家。”
“我诚挚地向你推荐这一„特别奉献‟!”菲利一边付账,一边对珊德拉说。
“我实在不知道我能不能够为我生命中的荆棘感恩。”珊德拉对店员说道,“这有点儿……不可思议。”
“嗯,”店员小心翼翼地说,“我的经验告诉我,荆棘能够把玫瑰衬托得更加宝贵。人在遇到麻烦的时候,会更加珍视上帝的慈爱和帮助,我、芭芭拉,还有菲利夫妇,都是这么走过来的。因此,不要恼恨荆棘。” 
眼泪从珊德拉的面颊上滑落,她抛开她的怨恨,哽咽道:“我要买下这样一束带刺的花枝,该付多少钱?”
“不要钱,你只要答应我把你内心的伤口治好就行了。这里所有顾客第一年的特别奉献都是由我免费赠送的。”店员微笑着递给珊德拉一张卡片。 
珊德拉打开卡片,上面写着:我的上帝啊,我曾无数次地为我生命中的玫瑰而感谢你,但却从来没有为我生命中的荆棘而感谢过你。请你教导我关于荆棘的价值,通过我的眼泪,帮助我看到那更加明亮的彩虹…… 
眼泪再一次从珊德拉的脸颊上滑落。(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珊德拉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她的丈夫也失去了工作。因此,她到花店买花,想要使自己的心情好起来。 
B.不幸的遭遇使店员懂得了生命中“荆棘”的价值,于是她开始售卖荆棘花束。为招揽生意,她决定第一年向顾客免费赠送。 
C.“荆棘能够把玫瑰衬托得更加宝贵”,这朴实无华的话语,却道出店员对人生的深刻领悟,令人深思。文中类似的语言描写不止一处。
D.尽管店员一直向珊德拉推荐这种感恩节特别奉献的荆棘花束,芭芭拉和菲利夫妇的经历也证明了花束的意义,但珊德拉始终将信将疑。
E.卡片上的“玫瑰”与前文“生活当中美好的事物”遥相呼应,而“荆棘”则象征着生活中遇到的麻烦、挫折、不幸和苦难等等。
【小题2】小说以“感恩节的荆棘花束”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刻画店员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的主人公,有人认为是珊德拉,有人认为是店员。你同意哪一种看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
中国古代的“驻京办事处”——进奏院
李 永
  进奏院是唐后期地方藩镇设置在当时京城长安的驻京办事机构,最早出现于唐代宗大历十二年(777年)。进奏院之前,早在战国秦汉时代,其实就已经有了“驻京办事处”的影子——邸。但邸仅仅是地方官员进京时的起居之地,还没有固定的驻京代表来主持这些邸的日常工作,尚不具备联系中央与地方的职能,因此它还只能算作是“驻京办事处”的雏形。进奏院和邸的不同之处在于,其设置之初就有地方指派的进奏官主持日常工作。进奏官常驻京城,作为藩镇的代表同朝廷进行沟通、交流,处理地方与中央之间的各种事务。驻京机构——进奏院,驻京代表——进奏官,两者的结合以及进奏院在信息的上传下达过程中发挥的中介作用,使其具备了现代地方政府驻京办事处的基本性质。唐代进奏院集中分布在长安东市周边的几个坊内,其中尤以最为繁华的崇仁坊和平康坊为多。而且现今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随着大明宫和兴庆宫的修建,以东市为中心,朱雀街东形成了贵族和官僚集中居住区。这就使以东市为中心的一片区域,成为唐后期长安城各种信息,尤其是政治信息的集散地。所以,进奏院选址于此,不仅便于进奏官的日常生活,而且便于他们搜集情报,结交权贵,开展日常工作。
  进奏院不仅可以为来京的地方官员提供住宿之处等各种方便,而且由于唐后期中央式微,地方藩镇势力崛起,进奏官在京城也会狐假虎威,代表地方政府同中央斡旋,通过各种渠道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尤其是势力较强的藩镇,其进奏官会更加有恃无恐。《资治通鉴》卷二四四载:文宗太和七年(833年),朝廷加卢龙节度使杨志诚为检校吏部尚书,杨志诚的进奏官徐迪便用略带威胁的口吻向朝廷抗议:“军中不识朝廷之制,唯知尚书改仆射为迁,不知工部改吏部为美,敕使往,恐不得出。”这是卢龙镇的进奏官公然地和朝廷谈条件、邀利益。在当时藩镇势力强大的背景下,进奏官“作为藩帅的心腹,主要还是作为藩镇对付朝廷的工具”而存在,唐王朝对进奏官进行有效管理是有一定难度的。当然,若遇地方发动叛乱或拒命不遵,唐王朝也会拿这些地方政府代表——进奏官开刀,并加强对其进奏院的监管。文宗太和元年,横海节度副使李同捷擅据沧、景,拒命不遵,朝廷便下诏:“(其)进奏官皇测等七人,并锢身分配羊、阆等州。”进奏院除了作为地方政府同中央博弈的工具存在而外,更重要的是作为两者之间信息交流、往复的渠道而存在。安史之乱后,在唐前期中央与地方交流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朝集制度废止,当时社会迫切需要一个沟通上下的新渠道。进奏院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当时的进奏官通过进奏院状报向藩镇长官传达其在京城搜集到的各种信息。这些信息内容广泛,包括官员任免、朝廷及他镇的政治军事动向等等,其中还包括一些通过非常规手段刺探而来的信息情报。因为进奏院向地方传达信息的速度较快,所以朝廷也会通过进奏院向藩镇长官下达相关文书、传达政令。地方奏章、上贡、进奉等也以进奏院为中转站上传中央。中央与地方之间以进奏院为媒介,形成一个信息往来的通道,发挥了联系上下、沟通中央与地方的重要作用。
(选自2010年5月11日《光明日报》,有删节)
【小题1】下列关于“进奏院”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进奏院是地方藩镇设在京城的办事机构,基本职能是代表地方藩镇与朝廷进行沟通,同时也相机与中央政府斡旋,为藩镇谋取利益。
B.唐代后期的长安,随着大明宫和兴庆宫的修建,东市成为政治信息的集散地,进奏
院也应运而生。
C.唐朝地方潘镇设驻京代表来主持进奏院的日常工作,进奏院多分布在京城繁华地
带,他们代表地方,搜集情报,结交权贵,开展日常工作。
D.进奏院是联结地方与朝廷的渠道和中介,唐代前期中央与地方之间交流的朝集制度
废止是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小题2】下列对进奏院与朝廷的关系及其原因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进奏院设置以后,安排专门的进奏官来主持进奏院的工作,进奏官代表朝廷与藩镇进行沟通、交流并处理两者间的各种事物。
B.两者属于上下级关系,可是地方敢于同中央叫板,除了中央式微的原因外,也有一些不便启齿的原因。
C.地方藩镇势力崛起,势力强大的藩镇威胁朝廷,甚至拒命不尊,朝廷拿进奏官开刀,“锢身分配”,两者成为对等的政治实体。
D.两者间沟通交流,频繁来往;地方给中央上贡,中央也施予地方恩惠。“礼尚往来”的规则在主导着双方的来往。
【小题3】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战国秦汉时代出现的“邸”,还没有固定的地方驻京代表主持工作,仅仅是地方官员进京时的起居之地,“邸”是进奏院的雏形。
B.进奏院大多分布在东市的崇仁坊和平康坊,主要因为此处是贵族和官僚的集中居住地,能够搜集到各种有效信息,便于开展工作。
C.进奏官张扬跋扈,有恃无恐,通过各种渠道,为地方藩镇谋取利益;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地方藩镇势力强大。
D.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很多来往,如官员任免、中央的军事动向、地方奏章、上贡、进奉等等,都可以通过进奏院来完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两段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第二次选择
[英]狄斯尼
退休教授阿道特是个不大健谈的人。然而谈及他1944年春的那段奇遇,他会激动得滔滔不绝,而我们这些听众也会神痴魂迷的。
那是在大规模反攻的前夜,盟军向德军控制的法国诺曼底空投了伞兵,青年阿道特就是其中之一。不幸,他在远离预定地点好几英里的地方着陆。那时候差不多天亮了,老早已经细致地在脑子里记熟了的标志,他一个也没有找到,也见不到任何战友。
他懂得,他必须马上找地方隐蔽。他着陆的地点,是在一个整洁并收拾得挺漂亮的果园的一垛石墙附近。在熹微的晨光里,他看见不远处有一栋小小的、红色屋顶的农舍。他不知道住在里面的人是亲盟国的呢,还是亲德国的,但是他总得碰碰运气啊。他朝那房子奔去,一边温习着出发前刚学会的寥寥可数的几句法语。
听到敲门声,一个年约三十岁的法国女人——她长得并不漂亮,但是她的眼光善良而镇定——开了门。她是刚从做饭的灶间出来的。她的丈夫和三个幼小孩子在饭桌旁边,惊异地盯着他。
“我是一个美国兵。”伞兵说,“你们愿意把我藏起来吗?”
“哦,当然啦。”法国女人说着,把他带进屋里。
“赶快!你得赶快!”做丈夫的一边说,一边把这个美国人推进壁炉旁边一个大碗橱里,“砰”的一声关上了橱门。
几分钟后,六个德国冲锋队员来了。他们已经看到这个伞兵的降落,而这栋农舍是附近唯一的房子。他们搜查得干脆利落,转眼之间就找到了这个可怜的伞兵,把他从碗橱里拖了出来。
仅仅是由于收藏他而“犯罪”的那位法国农民,并没有受到审讯。根本无所谓手续不手续,德国人依照惯例,命令他站到院子里,把他当场枪毙了。妻子和孩子放声大哭起来。
不过,冲锋队员对于如何处置俘虏安道特,却有一场争议。由于争执不下,于是他们暂时把他推入一间棚屋里,反锁了棚门。
棚屋后面有一个小小的窗口,越过田野就是树林。阿道特蜷身挤出了窗口,向树林奔去。
知他逃走。他们跑到棚屋后边来追他,并且向他开枪。子弹没有打中目标。不过从当时的情况看来,逃跑是徒劳的,没有什么希望。
他刚跑进树林——悉心经营的、没什么灌木、杂树的法国树林子——就听到了周围追兵的互相叫嚷声。他们分散开来,有条不紊地进行搜索,呐喊声从四面八方传来。看来抓住他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对于伞兵来说,没有什么逃走的机会了。
不,还有最后一次机会。伞兵振作起来押了这一注。
他往回跑,离开树林,再次跑进田野。他穿过院子,院子里躺着那个被杀害的法国人的尸体。这个美国佬又来到农家跟前,敲着厨房的门。
女人来得很快。她满脸苍白,泪眼模糊。他们面对面的,也许站了一秒来钟。她直直地注视着这个美国青年的眼睛,他的到来使她变成了寡妇,孩子们变成了孤儿。
“你愿意把我藏起来吗?”他问。
“哦,当然啦,快!”
她毫不迟疑地把他送回壁炉边的碗橱里。他在碗橱里躲了三天。农民的葬礼举行的时候,他就待在那个碗橱里。三天之后,诺曼底地区解放了,他得以重返部队。
冲锋队员再没有来到这户农家。他们想不到要再来搜查这栋房子,因为他们不理解他们所要对付的这种人民。也许,他们理解不了,人类的精神竟然能够达到这样的高度——在做过一次牺牲之后,她毫不犹豫地又给了他第二次机会。
【小题1】小说最后一段说“他们不理解他们所要对付的这种人民”,结合全文谈谈“这种人民”具有怎么样的特点?
【小题2】文中划线部分分别描写了果园、农舍和树林,请分别阐述这样描写在文中的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小寒与物候
虽然在冰天雪地里,但先民们发现,小寒时期阳能其实在增加。小寒时期会依次出现以下物候:首先是雁北乡,雁将避热而回,尽乡北飞之,至立春后皆归矣,禽鸟得气之先故也;接着第二候是鹊始巢,每向太岁,冬至天元之始至,后二阳已得来年之节气,鹊遂可为巢,始所向也;三候雉始雊,雊,雌雄之同鸣也,感于阳而后有声。
先民对大雁这种候鸟观察得十分仔细,大雁的行为也是古人判断节气的重要依据。大雁虽然还在南方过冬,但它们已经感知到阴阳的顺逆变化,阳气即将回升,雁群开始自南方往北飞回故乡。每当秋冬季节,它们就从西伯利亚一带,成群结队、浩浩荡荡地飞到中国南方过冬。冬去春来,它们又飞回到西伯利亚产蛋繁殖。在中国文化中,雁是禽中之冠,自古被视为“五常俱全”的灵物,即具有仁义礼智信五常。雁有仁心,一队雁阵当中,总有老弱病残之辈,其他壮年大雁不会弃之不顾。雁有情义,雌雁雄雁相配,从一而终,一只死去,另一只也会自杀或者郁郁而亡。雁在迁徙时总是几十只、数百只,甚至上千只汇集在一起,互相紧接着列队而飞,古人称之为“雁阵”。“雁阵”由有经验的“头雁”带领,加速飞行时,队伍排成“人”字形,一旦减速,队伍又由“人”字形换成“一”字长蛇形,这是为了进行长途迁徙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在古人看来即为礼。雁有智慧,雁为最难猎获之物,落地歇息之际,群雁中会由孤雁放哨警戒。人们说,犬为地厌、雁为天厌、鳢为水厌,即指它们机智警觉。雁有信,它是南北迁徙的候鸟。因时节变换而迁动,从不爽期,至秋而南翔,故称秋天为雁天。
中国文化中很早就把雁当作文明的象征,古时有以大雁为礼物的惯例。周代开创的婚姻礼仪,是礼仪的根本,而婚姻的六礼中,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阶段,只有第五个阶段不必用雁,其他几礼都要用雁,即说明在中国人的观察里,“雁”这种候鸟兼具社会对人们婚姻问题上需求的引义。
到了第二候,虽然这时进入了一年中最冷的时节,喜鹊却会冒着严寒开始筑巢,准备孕育后代。喜鹊是适应能力比较强的鸟类,人类活动越多的地方,喜鹊种群的数量往往也越多,而在人迹罕至的密林中则难见它们的身影,可以说它们是很有人缘的鸟类。喜鹊常成对或结成大群活动,白天在旷野农田觅食,夜间在高大乔木的顶端栖息。中国人在鹊之前加上喜字,明证喜鹊在中国人的眼中象征吉祥。民间传说鹊能报喜,故称喜鹊。画鹊兆喜几乎成了我们文化中的一个大为流行的风俗,齐白石、徐悲鸿等人都画过喜鹊。两只鹊儿面对面叫“喜相逢”;双鹊中加一枚古钱叫“喜在眼前”;一只獾和一只鹊在树下树上对望叫“欢天喜地”。流传最广的,则是鹊登梅枝报喜图,又叫“喜上眉梢”。中国人对喜鹊的观察也非常早,《诗经》中有“维鹊有巢,维鸠居之”,这是成语鹊巢鸠占的源头。
第三候中的“雉”是野鸡,在山中的野鸡也察觉到了阳气的滋长,开始鸣叫寻找同伴。我们今天已经很少能看到野鸡,但在古代,“雉”也参与了中国文化的经验和表达。“雉”善走,不能久飞,羽毛可做装饰品。《诗经》中说,“雄雉于飞,泄泄其羽”。它由矢和隹两字组成,矢为矢量,长度单位,表示本地方;隹为鸟,雉的本义是留鸟,特指野鸡。古人也因此把雉当作长度单位,长三丈高一丈的城墙为一雉。《左传》中说:“都城过百雉。”城墙则称为雉堞,谢朓有诗:“出没眺楼雉,远近送春目。”
(节选自余世存《时间之书:余世存说二十四节气》,有删改)
【小题1】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整个小寒时节的天气都是一年之中最冷的,此时尽管有冰天雪地的现象,但阳气已动,阳能开始增加,自然界的一些候鸟和留鸟能感受到这些变化。
B.在先民的心中,大雁是禽鸟中最机智聪明的,作为一种候鸟,小寒时它们感受阳气已动,开始离开南方最热的地方有组织渐次向北迁移。
C.作为留鸟,喜鹊既表现为很强的适应气候和人类的能力,又能敏感地察觉到气候的变化,小寒时会冒着严寒在高大的乔木筑巢,为孵养后代做准备。
D.作为小寒第三候,在山中的野鸡也参与了中国传统节气的表达,节气的变化、阳气的生长使得野鸡不论公母都开始鸣叫,用叫声来招引同类。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门见山提出观点小寒其实并不寒,因为小寒这个节气其实是阳能在增加,给人耳目一新之感。
B.文章论证大雁是人类判断节气的重要依据,大量引用了名言名句,非常有文化内涵。
C.文章将小寒节气中三种物候做了对比论证来分别表现对先民文化生活的影响有大有小,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可读性强。
D.文章在论述中采用总分的层次来安排内容,按照大雁、喜鹊、野鸡的顺序,分别论证了小寒时的三种物侯特征,使论述既非常清晰有条理。
【小题3】下列诗句中,涉及到“小寒时期的阳能其实在增加”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冰簟银床梦不成,雁声远过潇湘去,碧天如水夜云轻,十二楼中月自明。(温庭筠《瑶瑟怨》)
B.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辛弃疾《西江月》)
C.江鸿断续翻云去,海燕差池拂水回。想得心知近寒食,潜听喜鹊望归来。(李绅《江南暮春寄家》)
D.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王实甫《西厢记•长亭送别》)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回味你的酒气
徐立新
四年前,留学莫斯科的我,每个周末的晚上都要到莫斯科一家叫“鲟鱼”的酒馆里打工,当一个端盘子的服务生。由于酒馆的地理住置非常好,而且价格也公道,因此每晚的客人都特别多,特别是周末,等待在“鲟鱼”门口的客人总是要排成一条长长的队伍。
但是有一个人永远都不需要排队,她便是酒馆的常客,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妇人伊丽娜大妈。伊丽娜大妈总是在每个周末下午的5:20准时来到“鲟鱼”,然后坐到一个靠窗户的固定座位上,再十分小气地点上两盘最便宜的小菜和一小壶150亳升的低档酒。“先给我来杯水,7:00准时上酒起菜!”每次她总是这样对我吩咐道。之后,便打开随身携带的一本书,静静地看了起来,似乎不在乎外人看她的眼光。
晚上7:00正是“鲟鱼”上客的高峰期,客人们三三两两地彼此推杯换盏,热闹无比,他们酒量大得惊人,每个人都要喝上好几大壶酒,而与他们相比,伊丽娜大妈显得很另类——酒上来时,她会将酒慢慢倒入杯中,然后再将盛满酒的杯子移放在胸前,接下来她并不急于喝,而是一点一点地品尝桌子上的菜肴,其间还不时地把酒杯端到面前,但却只嗅不喝,一副自我陶醉、始终舍不得喝的样子。
更要命的是,伊丽娜大妈还故意吃得很慢,因此往往等她吃完起身离去时,“鲟鱼”里也差不多没有什么客人了。
作为“鲟鱼”老板的谢尔盖先生对伊丽娜自然是压着一肚子的火,他的盈利主要来自于售酒,每张桌子上的客人酒喝得越多,谢尔盖也就赚得越多,但伊丽娜大妈不但每次只买一壶酒馆里分量最少的酒,而且还长时间地占着一个位置,还是靠窗户能看到外边风景的位置。
但是谢尔盖又不能赶走伊丽娜大妈,因为要尊重每位进来的客人。
一天,伊丽娜大妈突然把我叫到跟前:“你一定很奇怪,一个只点酒却又不喝的老太婆,为什么总要来酒馆,是不是?”
我点了点头。
“好吧,那我现在就告诉你,我来这里是为了怀念我逝去的丈夫安德烈,他非常爱我。”接着,伊丽娜大妈开始跟我讲述起他的丈夫——“可能是由于我没能给他生育个一儿半女吧,40岁后的安德烈开始嗜酒如命,而我又激烈地反对他喝酒,觉得对他身体不好。因为在家里喝不成酒,他就常常谎称晚上要在单位加班,实际是偷偷地躲进‘鲟鱼’来喝酒。他一身酒气地回到家里,能瞒得了谁呢?”
“为了酒,我对他发过无数次脾气,我多想借机让他休了我,重娶一个,可是他没有,直到去世的那天,他才说喝酒不是为了解愁,只是喜欢,可是谁信呢?”
接着伊丽娜大妈又忧伤地说:“现在安德烈不在了,家里再也闻不到一点点酒气,但我反而觉得非常不自在,愈加思念他了!”
“其实,我来这里只是想坐一坐,感受一下他生前在这里喝酒的气氛,还有满屋的酒气,便会觉得安德烈从未离开过我。”
这真是一个出乎我意料的故事,不久后,我又将它转述给了谢尔盖。
三年后,我学成归国,离开了“鲟鱼”,从此没有了关于伊丽娜大妈的消息。直到前不久,我因事出差到莫斯科,顺道去“鲟鱼”看望谢尔盖。从他口中得知伊丽娜大妈已经于一年前去世了,并且在她的遗书中偷偷地将自己的遗产交由谢尔盖继承,以弥补她生前在“鲟鱼”三年多的时间里,只占着位置不喝酒对谢尔盖所造成的损失。
“直到办完了继承手续后我才知道,伊丽娜大妈遗产的实际价值一一几乎是‘鲟鱼’15年利润的总和!她还在遗书中说,谢谢我让她一直都感觉始终跟丈夫在一起。”说这话时,谢尔盖一脸内疚的表情。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3年第17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这篇小说取材普通人的生活,主要人物伊丽娜大妈形象丰满;小说情节并不复杂,但有波澜,故事结局是小说情节的高潮,十分精彩。
A.伊丽娜大妈之所以每个周末都要到“鲟鱼”酒馆来,一方面是因为酒馆价格公道,服务态度好;一方面是为了思念丈夫,回味丈夫身上的酒气。
B.伊丽娜大妈每次在酒馆的消费都很少,但在酒馆的一个好位置上呆的时间却很长,这自然影响了酒馆的收入,导致老板谢尔盖很不满。
C.伊丽娜大妈主动把她常来酒馆的原因告诉“我”,不但表明她巳经看到了谢尔盖对她的不满,也表明她信任“我”不会把她的秘密告诉别人。
D.伊丽娜大妈的丈夫安德烈因妻子不能生育而不听劝阻长期酗酒,最后导致死亡,作者对安德烈的态度是既有同情也有批评。
【小题2】小说中的“我”在作品中具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伊丽娜大妈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结尾写伊丽娜大妈把遗产交由“鲟鱼”酒店老板谢尔盖继承,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