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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在歌唱
周玉明
早在半个世纪之前,周小燕就在欧洲享有“中国之莺”的美名。当年轻的周小燕以典雅、端庄、清丽的东方淑女形象出现在二战胜利后的巴黎舞台上时,当她用意大利学派的圆熟技巧、华丽音色和法国学派的诗意美诠释欧洲经典声乐时,当她用英语、法语、意大利语、德语、俄语等原文演唱欧洲主要国家各个历史时期重要作曲家的代表歌曲时,她的身上都流淌出西方人从未感受过的东方气质和东方韵味。欧洲乐坛为“中国之莺”所倾倒。
回到祖国以后,周小燕不满足于自己仅仅是西方人眼中的“中国之莺”,不愿被自己的父老乡亲视为“中国籍的西方之莺”,她和祖国的声乐家们一起努力开拓,呕心沥血地探索美声唱法与中国语言、中国风格及中国传统歌唱美学有机结合的新路子。新中国成立后,周小燕在频繁的国内外演出中,坚持不懈地在各种公开演唱中安排中国曲目,向世界展示中国声乐的独特魅力。她数次作为国家文化使者被派到苏联、波兰、南斯拉夫、印度、缅甸等国去访问,每到一处都受到当地的热烈欢迎。
对歌剧艺术精益求精的周小燕更懂得:要培养高雅艺术的知音,必须从学生抓起。新中国成立以来,周小燕培养了无数声乐人才:鞠秀芳、张建一、高曼华、刘捷、廖昌永、顾欣、魏松、雷岩、李彩琴、万山红、杨小勇、殷桂兰、李秀英、朱秋玲、王丰、王歌群、张峰、方琼、郭森等。他们以自己的歌声和艺术实力,在国内外的声乐比赛及歌剧演出活动中为祖国争得了荣誉。
常人很难想象周小燕为普及高雅音乐所付出的心血和辛劳。早在1981年,周小燕就热衷于带学生到外省市巡回演出和讲学。她了解到,全国各地盼望能拜她为师的学生中,有不少素质相当好的声乐人才,但由于当地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好苗子得不到及时施肥,难以茁壮成长。于是,周小燕带着一批在国内外歌唱比赛中得奖的高年级学生,利用寒暑假有计划地进行巡回讲学并举办“教学音乐会”。每到一地,她便开展活生生的“形象化教学”,同时为当地的声乐演员和声乐教师上课:现场教学、现场解决问题。遇到一些有培养前途的好苗子,一两次课“喂不饱”的,就带回上海继续培养。每到一处,周小燕就播下一路种子,她的师品、艺品和人品也在当地留下了一连串佳话。
1998年岁末,周小燕亲率11个弟子奔赴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举办三场普及歌剧的教学活动。在教学演出的晚会上,时年82岁高龄的周小燕教授亲自主持,她用通俗、生动、诙谐的言语娓娓道来,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中外歌剧和歌曲的创作背景、主要内容及演唱风格。周小燕朴实、高雅的讲授风格感染了观众,经她点拨,高校师生们品味到了高雅音乐的醉人之处,冬日的校园沉浸在浓浓的艺术氛围中。
在两次公开教学中,有二十多位宁波大学的教师上台接受周小燕的指导。周小燕善于抓住每个歌唱者最关键的问题,手把手地教他们运气、换气、发声。在她的指导下,在短短几分钟里,演唱者就由紧张到放松,原本干涩的声音变得干净漂亮起来。目睹此景,台上台下顿时喧哗了。
“作为一个歌手,演唱需要的不仅仅是技巧,更需要的是用心。用心歌唱的声音才是世界上最美的声音。”周小燕充满活力的声音如春风化雨,滋润了每个人的心,使对歌剧一直抱着“敬而远之”态度的学生,终于明白了自己过去为什么难以领会到歌剧之美。娇小瘦弱的大师用她的真诚、热忱,奋力拉近了学生与艺术之间的距离。
周小燕永远是一脸乐天的灿烂笑容,她爱说一句话:“我是幸运的。我是经得起折腾的幸运者!”周小燕的幸运在于,她执着追求的艺术理想正在一步步走向现实,她创造出了人们普遍认可的文化业绩。在创造高贵的同时,她也拥有了高贵的人格——人们之所以用“德艺双馨”这个词评价艺术家,就是敬仰他们这种高贵的人格。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相关链接】
周小燕,著名歌唱家、音乐教育家,上海音乐学院终身教授,被赞誉为“中国之莺”。周小燕是中国美声声乐教育大师,先后荣获中国音乐艺术最高荣誉奖“金钟奖”、法国政府授予的“法国国家军官勋章”等。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周小燕年轻时在欧洲被赞誉为“中国之莺”,使欧洲乐坛迷倒喝彩,然而她并不满足于此,还希望做“中国籍的世界之莺”。
B.周小燕能用多种外国语言原文演唱欧洲一些作曲家的代表歌曲,然而为展示中国声乐的独特魅力,她在各种演出中坚持安排演唱中国曲目。
C.周小燕身材娇小瘦弱,因此她在运气、换气、发声上十分讲究科学,从而使她原本干涩的声音经过训练变得干净漂亮。
D.周小燕经常带领一些获奖的高年级学生到各地巡回讲学,经过她的学生们的精彩演唱,周小燕拉近了当地学生与艺术之间的距离,让师生们品味到高雅艺术的魅力。
E.周小燕执着地追求艺术理想,创造出人们普遍认可的文化业绩,先后荣获中国音乐艺术最高荣誉奖“金钟奖”、法国政府授予的“法国国家军官勋章”等。
【小题2】本文第一自然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周小燕是中国美声声乐教育大师,这在文中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4】请结合全文分析周小燕取得成就的自身因素主要有哪些,并就其中一个方面联系现实谈谈对你的启示。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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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老爱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对老夫妻彼此之间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裁,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得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了一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着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来,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死。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外公今天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个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 “当当当”连着响了起来,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对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拨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节选自《现代青年》2011年03期)
4. 小说的标题“老爱情”有什么含义?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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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压在信封里的钱
申弓
那一年,老主人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将我装进一个信封里,然后贴上8分钱邮票,将我投入信箱,我经历了飞机汽车的长时间颠簸,最后来到了新主人的家。虽说10元数额不大,可在当时也不是一笔小数啊,试想,8分钱一个鸡蛋,我可以换成100多个鸡蛋呢。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塞进窄窄的信封里,混混沌沌地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更可恶的是,这天,当新主人从邮差手中接过信封后,随手一撕,还差点将我撕裂。不过我还真感谢他这一撕,让我一下子感受到了外面世界的美好:阳光那么灿烂,天那么蓝,水那么清,空气那么新鲜,我原以为,从此我就不再与黑暗作伴了。
可谁知道我想错了。主人不知道是兜里钱多了还是出于什么,心事沉沉,对我不屑一顾。严格地说,只是用那带着浓烈烟味的食指和中指将我夹着抽出来一下。准确地说,还不到三秒钟,便又默默无声地将我塞回了那个信封里,随手将装着我的信封塞进了书柜里,身上还压上重重的一本书。于是,我又回到了黑暗之中,而且被那重重的书本压得喘不过气来。
我沮丧地在逼仄和黑暗之中跨越世纪,躺了足足35年。
35年哪,它可以使婴儿变成了大人,可以使大人变成了老者,甚至可以由沧海变成桑田。35年里,我的那些兄弟们,在活跃的市场里遨游,由一元变成十元,再由十元变成百元,百元变成千元,千元变成万元,一个个像滚雪球一样壮大。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可也十分无奈,谁叫我这么不走运!
我热切地期待着主人将我释放出来。
那一年,主人陷入了困境,晚上听到他和女主人在吵架,知道他的钱包里已经山穷水尽了。我听得出来,是主人生意亏损了,好像是工厂倒闭了,主要是在管理方面出现了失误。
我想,是该我出山的时候了。
可是等呀等呀,主人就像是将我遗忘了一样,连压在我身上的书本也没动一下。
不但没动,我发现这段时间,主人发疯一样地买书,天天将新买回来的书往柜子里放,直压得我连呼吸都感到了困难。
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困扰,主人潜心读书,虽然跟女主人时有口角,可也没啥大碍,慢慢地,好像他们又弥合了。男主人的工厂东山再起了,心情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这晚,他在写字,女主人走进来念:财源广进,这四个字好!
男主人又刷刷地写了一张:这个更好,鸿运高照!看得出来,主人已经度过了难关,生意走上了正轨,是家和事兴,还是事兴家和?还真有点说不清。可有一个是肯定的,我只有继续压在书缝里,直到终老。
那一年,全民炒股,多少人一夜暴富,看得出来,主人也加进了这个行列。我想,该是我出山的时候了。而且有幸的是,主人被套住了,他的钱包又瘪了,甚至那一天女主人问他要10元钱买早餐,他也拿不出来。主人在愁苦,我心里却乐:你越是没钱就越是要想到我吧。
可是我又错了。主人彻底地将我忘记了。
后来发生一件事真让我痛苦欲绝,男主人因为炒股被套,无法解脱,从高高的楼上跳了下来。女主人在哭,而我却没能出来送他一程。呜呜,主人一去,我重出江湖便更没指望了。
直到很久以后的一天,我突然感觉到身上的压力轻了,一位爱好集邮的年轻姑娘将信封拿起,两只纤指伸进来,将我夹了出来:妈,快来看,这里有一张钱!女主人迈着龙钟的脚步来到书房,从姑娘手中接过我,混浊的眼里充满了泪水,这是你爸生前留下的……
妈,我们有钱用了!
还用什么,过去这10元钱,可以买到100多个鸡蛋,现在连10个也不到了,还是留着做个纪念吧。
不,妈,从信里知道,这张钱是爸爸年轻时的一位年老朋友,临终前仓促间还给爸爸一笔钱的余款,在他遇车祸危急时刻爸爸曾用仅有的一笔钱救活了他的生命。令人惊叹的是,为承载这张钱,信封上却不意间留下一枚价值无比的邮票,妈,这是一张猴票……如今可买下数不清的鸡蛋;而就这张十元钞版本,收藏价也已很昂贵,决不是100枚鸡蛋价格可比的……
这些鸡蛋,也就像是当年那100枚鸡蛋,经过35年蛋生鸡,鸡又生蛋,蛋又生鸡,循环往复,硕果累累。姑娘又重复一句。
这是你爸爸积的善、积的德孵活了这些蛋和鸡。女主人抚摸着我,泪流满面……
(选自《小说选刊》2015年第11期)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我”是30多年前一笔归还的善款的余款,小说借“我”的遭际,折射了三十多年间人们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命运的跌宕与价值观念的变化。
B.本文对“我”主要运用了心理描写的方法,写出了“我”长期被冷落压抑的沮丧、痛苦和无奈,对被释放的期待,被认可的欣喜等复杂的心理。
C.对男主人公写字的描写,主要是为了表现他东山再起后的喜悦,对美好未来的期待,“我”的“家和事兴,还是事兴家和”的感慨则“意味深长”。
D.本文对女主人虽然着墨不多,但形象鲜明,她是一个传统的贤妻良母,虽与丈夫偶有口角,但她爱家人,心地仁慈,这从她的三次流泪可以看出。
 
E.本文善于设置悬念,首尾呼应,情节委婉曲折,带有传奇色彩,无论是“我”的遭遇还是新主人的人生经历,都波澜起伏,结尾更是出人意料。
【小题2】小说中的“我”在故事叙述方面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我”的新主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小说主要用什么表现手法刻画这一人物?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结尾处写到当年的纸钞和邮票都成了昂贵的珍藏品,给接济者一家带来了意外的生机,有人认为这种处理不合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开车会成为穷人的标志吗
在狄更斯的《匹克威克外传》风行英伦之时,如果说将来富人多是瘦子,穷人多是胖子,谁都会觉得是异想天开。如今呢,在发达国家,穷人的肥胖症最为严重。走进富人区,则苗条的人明显多起来。可见,未来往往在我们的想象之外。那么,在现今这个开法拉利炫富的时代,如果说日后开车的多是穷人,富人反而很少开车出行——这种预言,是否会像贫富的胖瘦一样兑现呢?
《经济学人》曾提纲挈领地展望了汽车的前程:目前地球上有十亿多辆汽车。仅2012一年,就增加了6000余万辆新车。预计到2020年,世界汽车拥有量可能翻一番。毫无疑问,汽车,是世界经济的命脉。
不过,未来汽车拥有量的增长,将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的汽车拥有量已经到顶,甚至有可能下降。从总体上看,发达国家的汽车旅行里程在2004年触顶,自2007年经济危机前开始下降。
根据对人口社会学的初步分析,我们能够推断出这些现象是一个长期的趋势,而非一时经济波动所造成的短期失常。在发达国家,婴儿潮一代的前锋,即1945年出生的人,大部分都开车的。如今开车的退休老人比任何时代都多。六十几岁的英国人中,79%有驾照。美国60—64岁这个年龄层的人中,90%以上开车。这比任何年龄段的比例都高,这代人是最痴迷汽车的一代。他们年轻时,汽车象征着自由、财富、美国梦,汽车难以和他们的生命分开。然而,他们恰恰是正在退场的一代。
新一代的年轻人考驾照的年龄普遍偏晚。驾照拿得晚的人,一般开车比较少。英国一项研究显示,快三十岁时领到驾照的,比起年轻十岁就开始开车的人来,开车要少30%。在德国,年轻的有车家庭在增加,但开车的却少了。大家买了车,但越来越多的时间是放在那里,偶然才用。2001—2009年间,美国18—34岁年龄段年收入7万美元以上的阶层,公交使用增长了100%。当然,网络的流行,也使许多开车出行成为不必要。在英国,六分之一的零售是在网上进行,美国也达到了二十分之一。有研究表明,美国18—34岁这个年龄段以网络代替汽车的比例比任何年龄段都高。年轻人越来越把汽车当成日常工具,而不是什么“美国梦”的象征,不是非追不可的时髦。
另一个潮流,则是城市化。在发展中国家,城市中刚富起来的中高产阶层是汽车的主要消费者。在发达国家,农村地区最依赖汽车,城市则更靠公交、自行车或步行。据估计,在发达国家,城市人口的比例,将从2010年的77%上升到2050年的86%。这意味着,将把接近10%的发达国家人口从对汽车的依赖中解放出来。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21世纪发达国家的城市化,和20世纪不同。汽车在20世纪的城市化中扮演了核心的角色。战后的美国,其城市的发展围绕着汽车来演绎,城市化变成了郊区化的铺张发展,中高产阶层移居郊外;市区空洞化,成为贫困、高犯罪率和破败的学区,形成难以根治的“城市病”。为汽车服务的高速公路,则成为基础设施的骨干,使白领阶层得以在郊区的“睡城”和都市的办公室之间每日远距离通勤,最终导致公路不堪重负,严重拥堵。这使郊外中高产阶层的生活质量大打折扣。
面临这些挑战,欧洲城市首先开始了去汽车化的进程。哥本哈根等城市,大力扩张自行车道,强化公交体系,同时减少停车位,增加停车费。伦敦等城市以不同的形式征收拥堵费。美国也在讨论类似的计划。这次美国房市崩解后的复苏,清晰地显示了郊区化的没落和城市的复兴。
有观察家指出,有钱人开始返回城市。他们对开车感到厌烦,希望在工作地点附近居住。如果这样的潮流看涨,那么城里的高房价就可能把穷人挤走,而富人少开车、穷人离不开车的现象,就不再是天方夜谭了。
【小题1】关于“发达国家汽车拥有量已经到顶”这种说法的依据,下列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开车的老年人的人数比例在一些发达国家是最高的,但是,这个时代的主体却并不是老年人。
B.在发达国家,最依赖汽车的是农村,而城市化的发展使得城市人口正在增加,将会让发达国家的人口越来越从对汽车的依赖中解放出来。
C.在发达国家,汽车消费是最大开支之一,但经济危机导致这些国家的汽车拥有量已经到顶,甚至可能下降。
D.公共交通的发达和网络的流行使得新一代只是在较少的时间里才偶尔用一用汽车。
【小题2】(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汽车曾经在城市化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汽车的优势越来越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这在美国体现得尤其典型。
B.刚刚过去的这一年里,全世界增加了6000余万辆新车,这个庞大的消费群体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
C.现阶段,由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汽车消费主体不同,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使得这两种国家对汽车的依赖程度刚好出现相反的趋势。
D.自由、财富、美国梦,这些意义曾经集中体现在对汽车的痴迷上,而对于现在的美国年轻人来说,汽车已经越来越只是日常工具。
【小题3】(小题3)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在发达国家,难以根治的“城市病”使中高产阶层移居郊外,但郊区化的铺张发展使得公路严重拥堵,反而使郊外中高产阶层的生活质量大打折扣。
B.强化城市公交体系,采取限制汽车使用的种种措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将去汽车化的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
C.郊区化的没落和城市的复兴,会导致发达国家的城市房价上涨,这就可能会把穷人从城市里挤走,富人少开车、穷人离不开车的现象就会成为可能了。
D.21世纪,汽车在发达国家城市化的进程中不再扮演核心的角色,有钱人正在开始返回城市,美国房市崩解后的复苏就是很好的证明。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亦诗亦哲方东美
方东美,名珣(1899~1977),安徽省杰出的乡贤,台湾大学哲学系的名教授,我国现代哲学史上的大哲学家,闻名于世。
方先生受到中国传统诗教的熏陶。“幼承庭训,深沐经史古典文化熏陶;加之,夙慧天成,秉彝非凡,三岁受诗经,过耳成诵,有神童誉,如以智然。”方先生对《诗经》素有研习。他读金陵大学哲学系时还怀着浓厚的兴趣选修了《诗经》一课,希冀能有所增益。但“开课不久,一天,教授在台上讲,台下有人低声说‘错了!’教授皱了一下眉,继续讲课;台下又有人说:‘错了!’教授生气了。大声问:‘谁说我讲错了,谁就来讲!’方先生站起来说:‘我们是学生,我们是来听课的。’教授气更大了:‘你既能说我讲错了,你就应该上来讲!’方先生从容出位,走上讲台,先向教授鞠躬,便将教授讲过的一段诗经,重新讲解,详征博引,既辞义明白,又趣味盎然,人人凝神静听,直到下课钟响了,方先生再向教授鞠躬而退。教授走出了教室,方先生得到全班如雷的掌声。”
于是,方先生的国学根基深厚之名声,传遍全校,成为大家的共识。著名的教育家、校教务长刘伯明博士曾对文学院文史哲各系负责人明言:“你们要请国学老师,有两个学生——方东美、黄仲苏的关恐怕不容易过,最好先征询他们的意见。”
方先生既精通英语和德语,又精通西方的诗。诗人张佛千回忆说道:方先生对西方的诗的“情理神韵”,“能以其大慧”,予以“深赏妙解”之。所以,他在自己的哲学专著里往往引用了很多西方的诗。特别是,他能“信、达、雅”地将西方的诗“译为中国五言诗,辞意兼美,置之古人佳作中,亦无逊色”。
方先生不但热爱中国古典诗,会翻译西方诗,而且还乐意写中国古诗,他一生写了一千多首。但是,他却不轻易示人。“我除掉写一点哲学的著作以外,同时也还写了一点诗、一点词,但是这种东西平常不示人的。所谓诗同词,在中国就是印出来,也是非卖品……所以有许多人就把诗集词集叫做‘待焚稿’,是自己预备给烧掉的,这完全是作者自己的真情的寄托。”所以,人们往往只知道方先生是一位哲学家,而不知道他同时又是一位诗人。他认为“中国很多哲学思想即充满诗意”。他还主张哲学与诗是会通的。“本来是兼综先知先觉、诗人、艺术家同圣人的资格,然后才构成完备的哲学家。”他坦言相告:“我自己的真情感,也许不在我的思想里面表现出来,而在我的诗词里面不自觉地流露出来了。”
方先生的诗受到极高评价:史学家黎东方教授谓其诗必传。古典学者兼文艺评论家钱钟书教授,1987年访美经华盛顿时,对弟子陈一川叹曰:“中国古典诗人如方先生者,今后绝矣!”这些评价当然也是我们读方先生诗的最好的导读词。
方先生的长子方天华,在方先生逝世后出版全集中的诗集——《坚白精舍诗集》的《后记》中,开头就追忆说道:“国内外学术界认识先父方东美教授的人士,都知道他是颇有成就的哲学家。不过对于他诗词造诣熟悉的人,不算很多。这是因为父亲借用诗词发挥自己私人的情绪观感,除了对于家人和少数知交,他不轻易出示作品。”我们上中学住在家中,“夜深梦醒,常听见父亲在他的书房兼卧室里吟诗。他时常利用夜间的宁静,读书写作,要到清晨三四点才就寝。”但“他如有自己得意的诗词,就等不及向母亲和我们诵读。”
方天华也回忆说道:“父亲的诗词大部分是在重庆八年抗战期间写作。那时我们全家住在沙坪坝嘉陵江畔中央大学教职员宿舍的栾家院。似乎生活愈苦,父亲研读愈勤,诗情愈浓,这大概也就是所谓重庆精神。”他实话实说,父亲所谓的“坚白精舍”,无非就是“我家的泥墙陋屋”。他还形象地描绘出他父亲吟诗的动人的情景:“嘉陵江对面磐溪的瀑声,江中石门的急涛声,岸边纤夫的歌唱声,常与相咏相应,极有情趣。”他最后道出了他父亲对诗之所以青睐的原因。“父亲在世常引歌德,说诗的功能在作生命之梦。”
(相关链接):
①方先生曾说自己“三岁读诗经,十二岁就读完了十三经”。这在当时重视教育的家庭中,是可能做到的。他的国学程度有多好呢?他在《段锡朋先生纪念谈话》一文,说他念金陵大学哲学系时,入学考试的国文成绩特优,得以免修三年国文课。后来有两位教授担心中国文化在金陵大学受到忽视,就向校长建议,“以后凡是聘请中文教授,都要得到某某两个学生的同意”云云。方先生正是这“两个学生”之一。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方东美的诗词大部分是在重庆八年抗战期间写作,他一生写了一千多首,是自己预备给烧掉的,这完全是作者自己的真情的寄托。
B.因为方东美既精通英语和德语,又精通西方的诗。所以,他能“信、达、雅”地将西方的诗“译为中国五言诗,辞意兼美,置之古人佳作中,亦无逊色”。
C.方东美他认为中国许多哲学思想即充满诗意。他除掉写哲学著作以外,同时也还写诗词,但是他从不把写的诗词示人。人们往往只知道方先生是一位哲学家,而不知道他同时又是一位诗人。
D.方东美三岁受诗经,十二岁就读完了十三经。金陵大学入学考试时,方东美的国文成绩特优。上《诗经》选修课时,有一次走上讲台,将教授讲过的一段诗经,重新讲解,详征博引,趣味盎然。
 
【小题2】传记的最后写了方天华对自己父亲的回忆,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小题3】本文追述方东美的往事有几个细节,这些细节的写法是否成功?试结合文本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东坡居士,
林语堂
在元丰三年(一0八0)正月初一,苏东坡已和长子迈离开京都,启程前往幽居之地黄州。在等待家眷之时,苏东坡暂时住在定惠院,这个小寺院坐落在林木茂密的山坡上,离江边还有一段路。他和僧人一同吃饭,午饭与晚饭后,总是在一棵山植树下散步,关于这种情形,他写了些极其可爱的诗。在雨天,东坡睡到很迟才起床,快近黄昏时,散步很久,在起伏不平的东山麓漫游,在庙宇、私人庭园、树阴掩蔽的溪流等处,探胜寻幽。 
苏东坡幸而死里逃生,至少是个惊心动魄的经验,他开始深思人生的意义。在六月他写的别弟诗里,他说他的生命犹如爬在旋转中的磨盘上的线蚁,又如旋风中的羽毛。他开始沉思自己的个性,而考虑如何才能得到心情的真正安宁。他转向了宗教。在他写的《安国寺记》里他说:
“余二月至黄……得城南精舍,曰安国寺,有茂林修竹、破池亭谢。间一二日辄往焚香默坐,深自省察,则物我相忘,身心皆空,求罪始所生而不可得。一念清净,染污自落;表里像然,无所附丽。私窃乐之……”
与他宗教思想相反的一股力量,就是深藏他内心的儒家思想。他的儒家思想,似乎又把他拖往了另一个方向。诚然,人可以在宗教之中寻取到安静,但是,倘若佛教思想若是正确,而人生只是一种幻觉,人应当完全把社会弃置不顾,这样人类就非灭绝不可,那一切都空空如也才好呢!所以,在佛教要达到精神的空虚和无我的精神存在,就要完全摆脱个人的牵挂,而儒家是抱现实的思想,要对人类尽其职责义务,于是两种思想之间便有冲突。所谓解脱一事,只不过是在获得了精神上的和谐之后,使基层的人性附属于高层的人性,听其支配而已。一个人若能凭理性上的克己功夫获得此种精神上的和谐,他就不须完全离开社会才能获得解脱了。
在苏东坡写给朋友的两封信里,他吐露了肺腑之言。一封是给至交李常的。因为李常曾写诗去安慰他,但是李常的诗太感伤,苏东坡不以为然,写信回答他。信上说:“何乃耶?仆本以铁石心肠待公。吾济虽老且穷,而道理贯心肝,忠义填骨髓,直须谈笑生死之际,若见仆困穷使相怜,则与不学道者,大不相远矣……虽怀坎憬于时,遇事有可尊主泽民者,便忘躯为之,一切付与造物。非兄仆岂发此?……看讫便火之。不知者以为垢病也。”
家眷到达之后,苏东坡的生活似乎安定下来,不过等他的钱用完之后,日子要如何过,他还没想到。他的两个小儿子适和过,一个十二岁,一个十岁。由于太守的礼遇,他们还能住在临桌亭,此地后来因苏东坡而得名。此处本是驿亭,官员走水路时,经此可以在此小住。苏东坡给一个朋友写道:“寓居去江无十步,风涛烟雨,晓夕百变。江南诸山在几席,此幸未始有也。”此地是够美,但是其风景之美,主要还是来自诗人的想象。他对那栋夏天对着大太阳的简陋小房子,情有独钟,别的旅客一旦真看见,就会废然失望的。后来,又在那栋房子一边加了一间书斋给他用,他便吹嘘说:他午睡初醒,忘其置身何处,窗帘拉起,于坐榻之上,可望见水上风帆上下,远望则水空相接,一片苍茫。
临皋亭并不见得是可夸耀,风光之美一半在其地方,另一半则在观赏风景之人。苏东坡是诗人,能见到感到别人即便在天堂也见不到感不到的美。他在札记里写道:“东坡居士酒醉饭饱,倚于几上,白云左绕,青江右回,重门洞开,林峦岔入。当是时,若有思而无所思,以受万物之备。惭愧,惭愧。”由临皋苏东坡可以望长江对岸武昌的山色之美。他有时芒鞋竹杖而出,雇一小舟,与渔樵为伍,消磨一日的时光。
在元丰三年(一O 八一),苏东坡真正务农了。他开始在东坡一片田地里工作,自称“东坡居士”。他过去原想弃官为农,没料到在这种情形之下被迫而成了农夫。在他那《东坡八首》前面的小序中说:“余至黄二年,日以困匿,故人马正卿哀余乏食,为郡中情故营地数十亩,使得躬耕其中。地既久荒,为茨棘瓦砾之场,而岁又大旱,垦辟之劳,筋力殆尽。释来而叹,乃作是诗,自憨其勤。庶几来岁之入,忽忘其劳焉。”
东坡农场实际上占地约十亩,在黄州城东约三分之一里,坐落在山坡上。房子在顶上,共三间,俯见茅亭,亭下就是有名的雪堂。雪堂前面有房五间,是到黄州后二年的二月雪中竣工的。墙是由诗人自己油漆的,画的是雪中寒林和水上渔翁。后来他就在此地宴请宾客。宋朝大山水画家米芾,那时才二十二岁,就是到雪堂认识得苏东坡,并与苏东坡论画。宋朝诗人陆游是在孝宗乾道六年(—一七0 )十月到的东坡,是苏东坡去世后约七十年。他曾记述雪堂正中间挂着苏东坡一张像,像上所画东坡身着紫袍,头戴黑帽,手持藤杖,倚石而坐。
苏东坡现在衣食足堪自给,心满意足。他今日之使我们感到亲切自然之处,是那一片仁爱心。当年在他所住地区溺死初生婴儿的野蛮风俗,最使他痛心。他给武昌太守写过一封信,太有价值,并不是因为文词好,而是内容好。英国十八世纪作家司维夫特曾向贵族推荐婴儿肉为美味,并说此举为大举杀害婴信的有力计策,即便是当讽刺话来说,我常常纳闷儿他何以竟说得出口?司维夫特是当笑话说的,但是这种恶劣玩笑,是苏东坡所不能领略的。苏东坡从本地一个读书人口中刚一听到这杀婴恶俗,他立刻提笔给本地太守写了一封信,请朋友带信亲身去见太守。 
苏东坡自己成立了一个救儿会,请心肠慈悲为人正直的邻居读书人古某担任会长。救儿会向富人捐钱,请每年捐助十缗,多捐随意,用此钱买米,买布,买棉被。古某掌管此钱,安国寺一个和尚当会计,主管账目。这些人到各乡村调查贫苦的孕妇,她们若应允养育婴儿,则赠予金钱、食物、衣裳。苏东坡说,如果一年能救一百个婴儿,该是心头一大喜事。他自行每年捐出十缗钱。他行的才是最上乘的佛教教义。
(节选自林语堂《苏东坡传》,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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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之于文,得之于天。少与辙皆师先君。初好贾谊、陆贽书,论古今治乱,不为空言。既而读《庄子》,喟然叹息曰:“吾昔有见于中,口未能言,今见《庄子》,得吾心矣”
(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
②任性逍遥,随缘放旷,但凡尽心,别无胜解。以我观之,凡心尽处,胜解卓然。
(苏轼《论修养帖寄予子由》)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恰当的一项是
A.由于舞台是按苏轼被贬黄州,死里逃生的劫难,使他开始思考自己的个性,思考人生的意义,思考如何才能使心灵得到安宁,他最终皈依了佛教。
B.苏轼给李常的信中表示,他绝不摒弃道理与忠义,但凡有尊主利民之事,他依然舍身为之,这封信表明,在苏轼的思想中占主导地位的,还是记名安邦的儒家思想。
C.临高亭和学堂两处居所,风景优美,蛰居在这里的诗人亲自参加劳动,衣食自给,怡然自得,他在《东坡八首》的小序中表示,他深切地体会到了劳动的快乐。
D.本文选自长篇人物评传,选文,叙述了苏东坡到黄州后的生活状态,他在这里游山玩水,躬耕陇亩,宴会宾客,大书法家米芾,大诗人陆游都曾经是他的座上客。
【小题2】作为一篇评传,本文的叙与议是怎样有机的结合起来的?
【小题3】请仔细阅读选文,结合文本,说说儒、道、佛教思想苏轼的影响及其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