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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胡同
铁凝
少年时,由于父母去遥远的五七干校劳动,我被送至外婆家寄居,做了几年北京胡同里的孩子。
外婆家的胡同地处北京西城,胡同不长,有几个死弯。外婆的四合院是一所座北朝南的两进院子,院落不算宽敞,院门的构造却规矩齐全,大约属屋宇式院门里的中型如意门。门框上方雕着“福”“寿”的门簪,垂吊在门扇上用作敲门之用的黄铜门钹,以及迎门的青砖影壁和大门两侧各占一边的石头“抱鼓”,都有。或者,厚重的黑漆门扇上还镌刻着“总集福荫,备致嘉祥”之类的对联吧。只是当我作为寄居者走进这两扇黑漆大门时,门上的对联已换作了红纸黑字的“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
这样的对联,为当时的胡同增添着激荡的气氛。而在从前,在我更小的时候来外婆家作客,胡同里是安祥的。那时所有的院门都关闭着,人们在自家的院子里,在自家的树下过着自家的生活。
偶尔,有院门开了,那多半是哪家的女主人出门买菜或者买菜回来,于是胡同里就有了谦和热情、罗嗦而又不失利落的对话。说她们罗嗦,是因为那对话中总有无数个“您慢走”“您有功夫过来”“瞧您还惦记着”“您呐……”等等等等。说她们利落,是因为她们在对话中又很善于把句子简化,比如:“春生来雪里蕻啦。”“笔管儿有猫鱼。”“春生”是指胡同北口的春生副食店,“笔管儿”是指挨着胡同西口的笔管胡同副食店。为了“春生”的雪里蕻和“笔管儿”的猫鱼,这一阵小小的欢腾不时为胡同增加着难以置信的快乐与祥和。
当我成为外婆家长住的小客人之后,也曾无数次地去“春生”买雪里蕻,去“笔管儿”买猫鱼,剩下零钱还可以买果丹皮和棕子糖。我也学会了说“春生”和“笔管儿”,才觉得自己真正被这条胡同所接纳。
后来,胡同更加激荡起来,这种罗嗦而利落的对话不见了。不久,又有规定让各家院门必须敞开,说若不敞开院中必有阴谋,晚上只有规定时间门方可关上。外婆的黑漆大门冲着胡同也敞开了,使人觉得这院子终日在众目睽睽之下。
那时,外婆院子的西屋住着一对没有子女的中年夫妇——崔先生和崔太太。崔先生是一个傲慢的孤僻男人,早年曾经留学日本,现任某自动化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夫妇二人过得平和,都直呼着对方的名字相敬如宾。有一天忽然有人从敞开的院门冲入院子抓走了崔先生,从此十年无消息。而崔太太就在那天夜里疯了,可能属于幻听症。她说她听到的所有声音都是在骂她,于是她开始逃离这个四合院和这条胡同,胳膊上常挎着一只印花小包袱,鬼使神差似的。听人说那包袱里还有黄金。她一次次地逃跑,一次次地被街道的干部大妈抓回。街道干部们传递着情况说:“您是在哪儿瞧见她的?”“在‘春生’,她正掏钱买烟呢,让我一把就攥住了她的手腕儿……” 或者:“她刚出‘笔管儿’,让我发现了。”
拎着酱油瓶子的我,就在“春生”见过这样的场面——崔太太被人抓住了手腕儿。我曾经站在院里的枣树下希望崔太太逃跑成功,她是多么不该在离胡同那么近的“春生”买烟啊。
不久崔太太因肺病死在了里屋。这一切,我总觉着和院门的敞开有关。
十几年之后胡同又恢复了平静,那些院门又关闭起来,人们在自己的院子里做着自己的事情。当长大成人的我再次走进外婆的四合院时,我得知崔先生已回到院中。但回家之后他也疯了:他常常头戴白色法国盔,穿一身笔挺的黑呢中山装,手持一根楠木拐杖在胡同里游走、演说。除了作演说,他还特别喜欢在貌似悠然的行走中猛地回转身,将走在他身后的人吓那么一跳。之后,又没事人似的转过身去,继续他悠然的行走。
我曾经在夏日里一个安静的中午,穿过胡同向大街走,恰巧走在头戴法国盔的崔先生之后,便想着崔先生是否要猛然回身了。在幽深狭窄、街门紧闭的胡同里,这种猛然回身确能给后面的人以惊吓的。果然,就在我走近“笔管儿”时,离我仅两米之遥的崔先生来了一个猛然回身,于是我看见了一张黄白的略显浮肿的脸。可他并不看我,眼光绕过我,却使劲朝我的身后望去。那时我身后并无他人,只有我们的胡同和我们共同居住的那个院子。崔先生望了片刻便又返回身继续往前走了。
出人预料的是,当时我却没有受到崔先生的惊吓,只觉得那时崔先生的眼神是刹那的欣喜和欣喜之后的疑惑。他旁若无人地欣喜着自己只是向后看,然后便又疑惑着自己再转身朝前。
许多年过后,我仍然能清楚地回忆起崔先生那疾走乍停、猛向后看的神态,我也终于猜到了他驻步的缘由,那是他听见了崔太太对他那直呼其名的呼唤了吧?院门开了,崔太太站在门口告诉他,若去“笔管儿”,就顺便买些猫鱼回来。然而,崔先生很快又否定了自己,带着要演说的抱负朝前走去。
(《铁凝散文精品赏析》,有删节。原书题为《想像胡同》)
【小题1】作者写了三个时期的胡同生活,它们各有什么特点?请作简要概括。(4分)
【小题2】文中画线处的句子有何作用?(5分)
【小题3】本文题为“想像胡同”,有何用意?请谈谈你的理解。(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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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打猴儿 马步升
①长鞭一甩,一道劲风割破空气的网,“啪”地上腾起一团黄尘,一只猴儿满地迅跑,刚挨了鞭子,猴儿转得快,在人的眼里,猴儿的两只眼睛叠成了一只。猴眼向着高天,匆遽地,一瞥,一瞥,又一瞥。如此快的转速,能瞥清楚个什么,眼里的乾坤一定是混沌的。那时候,我写作文时,常用天旋地转这个成语,实际上,至多是跌了一跤,或饿了一会儿肚子,目光有些恍惚,脚板有些虚飘,天哪里就旋了,地哪里就转了。我看见挨了鞭子的猴儿,转得快得一只眼睛赶上了另一只,我想只有当一只眼睛赶上另一只时,才算是天旋地转。
②两只猴眼渐分渐离,终于各是各时,又一记重鞭,又一团黄尘,猴儿又转快了,两只眼睛又叠在一起。
③鞭子在我手中,我抽,猴儿转。抽不抽,抽轻抽重,在我;转不转,转快转慢,由不得猴儿。
④这要看我的兴致。主动权在我手中,谁要我是手掌鞭子的人,而它是不由自主的猴儿呢。
⑤猴儿是木头刻的,头面平整,肚儿凸圆,腿脚尖短,通常用枣木或杏木作料,这两种木头坚硬光滑,有重量,材料家家都有。猴儿的两只眼是涂上的蓝黑墨水。墨水瓶上印着八个字:由蓝变黑,不会褪色。真的,一只猴儿挨了多年重鞭,用墨水画一次眼圈,仍是那般蓝黑蓝黑的,那种颜色是渗入木头里面的,好比人的眼睛,落地时是什么颜色,入土时也变不了多少。猴儿有些地方叫陀螺,我们叫猴儿。猴子身形矫健,好动,手脚没有闲的时候,挨了打,又奔跳不休。把陀螺叫猴儿,为没有生命的东西赋予了生命,颇有些隐喻成分。
⑥抽猴儿的鞭子也是就地取材。鞭杆是用红柳枝做的,颜色暗红,木质坚韧而圆润,很有手感,抓在手里就有攻击的欲望,如同手里有一副弓箭,一支枪,不瞄准个什么,不击落个什么,由不得人。鞭梢是用麻坯搓的,搓成三棱棒,抽在猴儿身上,能听见碎裂声,可以让人获得热血沸腾的快感。一只猴儿从刻成到交付使用,到老迈转而不灵,身上到处都是森森鞭痕。一鞭一痕,直到身体失去平衡,被主人随便遗弃在哪个荒凉的角落。碰到会过日子的主人,还会将它扔进火塘,发挥余热。
⑦而猴儿的主人大抵都是不谙世事的孩童。
⑧我从小学打猴儿,一直打到当生产队社员,不知抽断过多少鞭梢,不知抽烂过多少只猴儿。长大了,有力气挥鞭抽猴儿了,却不能再玩这种游戏。农村孩子长到虚岁十五,就算是大人了,就该独当一面为家分忧了。
⑨确实,长大了有长大了的事情,打猴儿的权利只属于孩童。
⑩过了多少年,蓦然回首,却发觉打猴儿的游戏从未中断过,与先前有别的是,我仿佛也是一只猴儿,鞭子却不知抓在谁手中。虽是无形之鞭,抽在身上却内外都痛。我不停地旋转、奔跑,稍作喘息,鞭子就来了。终于到了连挨鞭子的资格都没有时,缩在随便哪个角落,抚摸着身上森森鞭痕,举头向天,正感叹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时,猛然瞥见被扔进火塘婉转叫号的同类,心里倒涌上被饶恕的庆幸和感恩。
【小题1】第九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2】文章从哪两个方面描写了猴儿不由自主,请加以概括。(4分)
【小题3】请简要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特色。(6分)
【小题4】请探究“打猴儿”的深刻寓意。(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雪花落在皇城根儿下
王丹枫
北京的冬天很神秘,用着猫样的轻柔,踩着猫样的细步,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来了。
许多南方的朋友跟我谈起北京时,总拿冬天的萧瑟和气候说事,特别是那些光秃秃的树枝,还有那冷得没心没肺的北风,让他们望而却步。当他们在盛赞南方一年四季绿意盎然的时候,说不定一场如幻如梦的大雪就悄然飘落在皇城根儿下。
每到深秋,我总喜欢踩在秋的尾巴上,把目光伸进冬天,北京的冬天,期待一场大雪落满京城。在北京,雪花哪天落下是不会提前告诉你的。说不准儿就在你一觉醒来之后,透过无字的窗户,发现一切都发生了变化:树裹银装,路没边界,远处的高楼大厦、树木河流,隐隐约约如在云里雾里,妙不可言。连平日里最不起眼的小矮屋,也变得漂亮异常,就像童话里的小房子,神秘而美丽。空气中飘浮着甜甜的味道,沁人肺腑;天空是少有的蔚蓝,清澈透亮,没有了灰蒙蒙的雾霭;人们瑟瑟发抖,却个个精神抖擞,像是集体遇到了什么喜事,笑逐颜开。这个时候虚伪与真实不再竞争,也不再粉饰,整个世界都沉浸在晶莹剔透的冰雪里。
很多客居北京的人都承认,自己是从北京的第一场雪开始爱上这座城市的。因为雪可以让所有的建筑在一夜间变得沉静下来,让人有机会走进这座城市的内核,去真切认知每一种与温暖相关或者曾经相关的事物。
冬天的北京,雪花落下来之后,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把玩和回味。逛故宫最好的时候是下雪的午后,那时游人稀少,恰好显示出一个居住过二十四个皇帝的皇宫本有的威严和肃穆。踩着软绵绵的雪,走在通往午门空旷的大石板路上,仿佛可以和那些曾经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对话。有的时候,或许还能看到那些帝王将相,还有他们的嫔妃,浩浩荡荡地一路走来,向你微笑,跟你点头示好,好像自己就是他们其中的一个,曾经一起住在这美丽的皇城里,没有勾心斗角,只有薄纱般美丽简单的日子。
落雪后的什刹海似乎永远都是北京最有情调的地方。树上挂着白雪,把枝条勾勒得很帅。坐在岸边某个酒吧的窗前,来一杯浓浓的热咖啡,毫无顾忌地想一些远远近近的事情,也可以什么都不想。总之,在雪的抚慰里,时间已了无皱纹。
雪后的胡同最有老北京的气质。当白雪铺檐挂树,九曲胡同中生息的生命,总能勾起人万千联想。闲步其间,你可以听见那透着老北京风情的一声声京腔京韵,或者迎面遇见一个小伙子推着一车红彤彤的糖葫芦走过。再或许,就在某个拐弯处,一枚“炮弹”突然袭来,让你冷不防地就找回童年的时光。孩子们堆着雪人、打着雪仗,欢呼声、叫好声、拍掌声,一阵高过一阵的嬉闹声,震落了树上的积雪。
北京冬天的夜晚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光。盏盏柔和的灯光挂了起来,外面依旧是雪花飞舞,穿着衬衫薄裤坐在暖气片儿旁,饮着一杯清幽的绿茶,手里再捧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你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那个人。窗外无声无息的雪在夜的灵魂上轻盈走动,那种圣洁那种净美如海潮般向你涌来,慢慢浸入你的灵魂深处。
不过,在北京落雪的冬天,和朋友们在家里大口大口吃冰淇淋,就着花生米和几碟小菜,一盅一盅喝二锅头,最为过瘾。如果酒后能再来一只烤番薯,那就更妙不可言了。曾经只为等那勾起胃虫的喷香的烤番薯,我还在瑟瑟的北风中排起长队。买到番薯时,掰开一半,黄嫩黄嫩的番薯瓤,悠悠上扬的袅袅热气,顿时一种幸福的温暖流遍全身,直至血液的每一个分子。
在我的潜意识里,有雪的冬天,北京才能淋漓尽致地散发出它特有的魅力。我喜欢在雪停之后,“全副武装”,穿上厚厚的棉袄,漫步在雪的世界里,听脚下咯吱作响。我还喜欢把一片片雪花放到舌尖上,然后感受它在嘴里丝丝化尽,最后细细回味雪的味道。我更喜欢在身子很凉的时候,吃上一锅涮羊肉,即使撑得肚圆,也毫不理会吃后容易发胖的身体……
北京的冬天没有定义,只有因人而异。北京的冬天可以是寒冷的,寒冷到把心冰封,寒冷到把痛凝固,寒冷到连眼泪都会干涸。北京的冬天又可以是温暖的,温暖到让你想拥抱面前走过的每一个人。
冬天的脚印已经走得很深了,可雪还没有来。空劳牵挂这么久,耗不起了,等不及了,听之任之吧。但心底里却翘首企盼着和它随时相遇,然后大声说:北京的雪,你终于回来了!然后牵手坐下,在温馨舒适的幽居里坐下,听雪絮语,和雪交谈,于无意间聊起,雪,那几乎失踪了一个冬天的传奇。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第二段写南方朋友总拿北京的冬说事,表明他们看到的只是北京冬天的寒冷和不近人情的表面,这就为下文做了铺垫。
B.文章运用了比喻、拟人、想象等多种手法,不仅把雪落皇城写得形神兼备,而且还强化了作者所要表现的欢悦和喜爱。
C.散文以时间为序,组串北京人细碎的冬天生活。从早晨一觉醒来到夜晚盏盏柔和的灯光挂起,叙述分明,线索十分清晰。
D.雪冷反倒处处透出入心的温馨,因为唯其冷才促人去寻觅暖、追求暖、营造暖。还因大雪的沉静和覆盖让人不见了寒凉。
E.雪是北京冬天的传奇。作者以欣赏的眼光和拥抱的姿态,描写了雪落皇城根儿的温馨画面,表现出北京冬日独有的情味。
【小题2】请分条概括作者所感受到的雪落北京的暖意。(6分)
【小题3】文章前面细腻地描写了雪落皇城的景致,末尾却说“可雪还没有来”,这是否矛盾?请提出你的观点并阐释理由。(5分)
【小题4】结合事例,谈谈你对文中画线句“北京的冬天没有定义,只有因人而异”的理解。(4分)

同类题3

梦里炊烟诗中境
王民选
炊烟,一种标志性符号,曾经为传承农耕文明印在大地,为张扬劳作文化写在长空,为印证乡风民俗盘旋村落……
如今,炊烟已越来越难以见到,渐渐成为人们梦里的幻境,成为诗文中的追忆。但是,炊烟的千古缭绕,已使华夏儿女的言行举止投射出被长期熏烤的底色,散发着特有的草木味儿,表现出火热的乡土情结。
炊烟里,升腾着生活的希望。无论是寒露沾衣还是落霞照脸,辛勤耕作的农民每当看到升起的炊烟,对获得好收成就会增添一份期望。饥肠辘辘的孩子,只要看到炊烟升起,往家赶的脚步就会加快,马上就联想到诱人的饭菜香,对生活的希望也像炊烟一样上升!
炊烟里,缠绕着游子的乡情。炊烟所渲染出的情感多彩醇厚,所酝酿出的气息牵肠挂肚,让游子魂牵梦绕。庄稼人出远门时,总喜欢抓一把烟囱下边的泥土带上,让“家”这个气场始终笼罩并护佑着自己,紧紧地牵系着飘荡的灵魂。即使是远隔千山万水,言语不通,水土不服,天涯孤旅也会借助于无处不在的炊烟,抚摸到祖先的根脉,寻找到族群的亲和。我一直在想,所谓“在外游子,纵然化作一缕轻烟,也要魂归故里”,这华夏儿女独具的故土情结,作为一种弥足珍贵的乡情文化,世世代代又有几人给出了权威的诠释呢?
炊烟中,绵延出时光的推移。清晨,冲破浓雾的炊烟跃过房顶,撑起乡村的天空,然后又紧贴着地平线扑向东方,撩开黑暗,把霞光接回大地,并挨个儿挠醒生命万物,让他们抖擞精神迎接太阳。中午,炊烟用曼妙的舞姿,嬉戏得太阳陶醉迷离、频频眨眼,她用花瓣一样的碎片,由太阳抛出缕缕银线,串连成莽莽云海,衬托得阳光绚丽多彩。日色已尽花含烟,千万股炊烟顶梁柱一般托举着天幕,要为赶时节的农民再争一会儿光阴,紧接着又彼此挽起臂膀,撑持着夜幕,让劳累的农民借一点余光洗洗脸,摸黑儿吃晚饭。
炊烟中,氤氲着诗情画意。炊烟和诗歌有相近的本性,文人“便引诗情到碧霄”的才情,有时也需借助炊烟的挈带。《诗经》曾长期飘荡在万家炊烟当中。陶渊明守望过的“依依墟里烟”,绵延出多少代人的悠然情思。曹丕提出“文以气为主”,我们从一些诗文中确能品读到炊烟鼓荡出的气韵。炊烟所蕴含的那种人间情、烟火味儿,与我们灵魂的脐带紧密交结。那种灵动美、幻化感,令人心如炊烟,意如流水,往往是不期而至的震颤酿成不期而然的灵感,诗情便喷涌而出了。当今难得一见的炊烟,偶尔出现在村头田野,让人蓦然看到时骤然之间就会激情澎湃,守神凝眸间,质感十足的水墨画就那么传神地写在长天,任谁都情不自禁地想高唱一曲挽留的歌。如果刚好站在某个角度,看到古树枝头系挂几缕或浓或淡、时动时静的炊烟,在夕阳西下的微风中,远望如梳了长发辫的村姑在学舞,又像宫殿垂挂的烟霞帐,一幅多么美妙古拙的风情画,一种多么使人陶醉的景象!
先祖以炊烟为衣,以水为镜,开启千秋万代的脉脉情思,传承着农耕社会悠久的合唱,灌制出劳动者群体的美声,熔铸成华夏民族的集体人格,引发了广泛的共鸣,积淀为厚重的文化彩页,以至于中原民间把宗族延续说成烟火传承。我们俯仰在这亘古飘溢的炊烟中,品味先民苦乐,遥想先哲情怀,探究其文化影响,条分缕析其文化内涵,应当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啊!    (有删改)
【小题1】解释下列词语或句子的含义。(8分)
⑴“炊烟所蕴含的那种人间情、烟火味儿,与我们灵魂的脐带紧密交结”一句中加点的词“人间情”“烟火味儿”分别指什么?(4分)
⑵“炊烟所渲染出的情感多彩醇厚,所酝酿出的气息牵肠挂肚,让游子魂牵梦绕。”怎样理解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
【小题2】结合全文来看,开头一段在文章中有哪些作用?(6分)
【小题3】文章最后一段说:“我们俯仰在这亘古飘溢的炊烟中,品味先民苦乐,遥想先哲情怀,探究其文化影响,条分缕析其文化内涵,应当有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啊!”请结合全文内容,谈谈应该怎样承担这种“使命”。(9分)

同类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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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名字的东西
【英】奈保尔①
波普自称是个木匠,可他的建造物只有自家后院芒果树下的那个马口铁小工棚。就是这么个小工棚他也没有盖完。他懒得给屋顶上的马口铁皮钉钉子,只在上面压了几块大石头。一到刮大风,屋顶就像散了架似地发出乒乒乓乓的可怕声,随时都有飞走的可能。
不过波普可从不闲着。他总是在锤呀、锯呀、刨呀,忙得不亦乐乎。我喜欢看他工作。我喜欢那些木头——乔木、香树和蟾蜍树的香味,我喜欢那些木屑的颜色;也喜欢那些锯末像粉一样撒在波普卷曲的头发上。
“你在做什么呀,波普先生?”我问。
波普总是说:“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我在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
我就喜欢波普这一点。我觉得他就像个诗人。
一天我对波普说:“我想做点东西。”
“你想做什么呢?”他说。
我一下子还真想不出到底要什么。
“这不,”波普说,“你也在想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啦。”
但在街上,波普却不是招人喜欢的人。倒不是他们觉得他有神经病或是个大傻瓜。哈特常说,“你们听,波普也太傲气了。”
这么说波普不公平。波普有个习惯。每天早上总要拿着一杯朗姆酒站在大街的人行道上。他从不喝杯里的酒。但只要见有熟人,他就用中指沾沾酒,再舔舔手指,然后朝熟人挥挥手。
“我们也买得起朗姆酒呀,”哈特常说,“但我们就不像波普这样炫耀。”
我自己倒从来没这么想过。一天我向波普问起此事。
波普说:“孩子,早晨太阳刚出来,天还有点凉,你一起床就能出去走走,一边晒太阳,一边喝点朗姆酒,你会觉得很舒服。”
波普从不挣钱,都是老婆出去工作。好在他们没有孩子,这样倒也方便。波普说,“女人爱干活就让她们干吧,反正男人也干不好。”
哈特说,“波普娘娘腔,不是个好男人。”
波普的老婆在我学校附近的一个大户人家做厨娘。以前,她下午常等我,然后带我去她的大厨房,还给我好多好吃的。我唯一不喜欢的就是我吃东西时她坐在一旁盯着我的样子,好像我是为她吃似的。她让我叫她阿姨。经她介绍,我认识了那个大户人家的园丁。他是个棕色皮肤的漂亮男人。
一天夜晚,我发现波普在他的工棚里伤心。他坐在一块木板上,拿木屑在手指上缠来绕去。
波普说:“你阿姨走了,孩子。”
“去哪儿了,波普先生?”
“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他说到这便再没往下说。
打那以后,大家经常聚在波普的工棚里。他们谈板球、足球和电影——什么都谈,除了女人——就是想让波普高兴。
波普的工棚里不再有锤子和锯子声。木屑闻起来也不新鲜了,颜色也变黑了,几乎像烂泥一样。波普开始酗酒,他喝醉以后我可不喜欢他。他身上一股朗姆酒味,经常大哭大叫,然后就发火想打人。这使他被那帮人接纳了。
哈特说:“我们过去错怪了波普,他是个好汉,和我们一样。”
终于有一天,波普离开了我们。
哈特说:“他不说我也知道他去哪儿了。他是去找他老婆了。”
爱德华说:“你想她会跟他回来吗?”
哈特说:“等着瞧吧。”
其实,我们也用不着久等,报上很快就报道了此事。哈特说果不出他所料。波普在阿里马打伤了一个男人,那男人拐走了他老婆。那人就是以前给过我许多袋青草的园丁。
波普回来后完全换了个人。我一跟他说话他就对我大吼大叫。哈特和其他人一带着朗姆酒去工棚看他,他就把他们轰了出去。哈特说:“你们看,女人把那家伙整疯了。”
往日那熟悉的声音又从波普的工棚里传了出来。他拼命干活。我真想知道他是否还在做没有名字的东西。但我害怕,没敢问他。
他往工棚里拉了一盏电灯,开始在夜间干活。他家门外总停着许多车子,将东西拉进拉出。后来波普又忙着漆房子,将房子漆成大绿色,又将屋顶漆成大红。哈特说:“这家伙准疯了。”
他开始为别人做莫利斯式椅子、桌子和衣橱。
有一次我问他:“波普先生,你什么时候再做没有名字的东西呀?”
他竟臭骂了我一通。
“你他妈的真讨厌,”他说,“快滚开,否则我非揍你不可。”
【注】①奈保尔:英国作家,200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文章有删节。
【小题1】“我”眼中的波普与众人眼中的波普各是怎样的?(4分)
【小题2】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5分)
【小题3】波普从做没有名字的东西到做有名字的东西,他的人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你认为这种变化是可喜,还是可悲?请写出理由。(6分)

同类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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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黄豆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
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斗蛐蛐。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看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粒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几口大锅开始染布。爷爷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把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后来,那家大染坊被爷爷挤垮了。没过半月,爷爷快乐的嚼着黄豆把那几口锅搬进了大染坊。于是,镇子里又了有大染坊。
有了钱,除了每天有滋有味的多嚼几把黄豆,还娶了奶奶。迎亲那天,爷爷喝了好多酒,醉了,进洞房时还绊了一脚,兜里的黄豆全撒在地上,他捡了好一阵子。后来跟我讲这事时,爷爷还叹气,这一绊,不是什么好兆头,要不,后半辈子也不会活得这样磕磕绊绊。说这事时,爷爷喘着粗气,我帮着捶了半天背,他还是喘得满脸猪肝紫。
其实,爷爷在生父亲的气。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讨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颗荒野的树那样疯长。
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叹气,一脸乌云。
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炒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颤巍巍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想嚼它。不知是黄豆太硬还是爷爷老了,牙口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叹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这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了真活不下去,可以再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扰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
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的影子。
父亲长号着,声音凄厉,如同塌了脊梁。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小院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它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白,爷爷那一小袋黄豆是什么了。
有人曾问我,金子最终找到了吗?
当然没有。爷爷的坟头早被我平了。当时还有人说,我跟我那疯了死掉的父亲一样,也是忤逆不孝。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我那个儿子和老婆都不跟我说话了。
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一小袋最后的黄豆。
【小题1】文中画线的句子表现了爷爷什么样的心态?(3分)
【小题2】小说中哪些情节体现了爷爷的精明?(3分)
【小题3】请简要概括小说中多次写到爷爷嚼黄豆在全文中的作用。(6分)
【小题4】小说结尾部分写“我”宣布死后捐出全部财产,请探究其对于情节和主题的作用。(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