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看望
[德国]海•格兰特
上午最后一节课刚开始,有人从外头喊:“培德•莱默斯,你妈妈来看你来了!收拾一下东西,今天别上课了。”
妈妈来了!①培德全身的血往上涌,耳根都红了。他把数学本子收到一块儿,然后磕磕绊绊地离开了教室。
她在接待室里,坐在最前排的一把椅子上。满脸皱纹、瘦瘦小小的妈妈穿着一件旧式大衣,灰色的头发上是一条黑头巾。身边是那只古老的笨重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现在只有粗壮结实的农民才提着它出门。
“培德,儿子!”他感觉到了妈妈长了茧子的手握住了自己的手,闻到了她那只有过节才穿的衣服上的樟脑丸味儿。他的心在感动和压抑之间犹豫。为什么她偏要在今天,在上课的日子里来!在这儿,大家都会看见她!那些有钱的、傲慢的男孩子们,他们的父母,都是开着小汽车到寄宿学校来,把礼物、钱随便那么一撒。
“校长说,你可以带我去看看你的房间,你今天不用上课了。真好,不是吗?”
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
他快速地几乎是跑着上楼梯,走进那间小小的双人房间。“那就是我的床。那边,靠窗子的,是齐姆森的。他爸爸是工厂主,富得要命,一辆汽车就像我们房间那么大!”
妈妈几乎是虔诚地注视着那张床,她大概在惊讶齐姆森盖的竟然不是金被子吧!然后,她带着幸福的微笑又转向他,并且打开那个方格纹手提包。“我带来了几件新衬衣,培德。是柔软的好料子做的,颜色也是时下流行的。这是一块罂粟蛋糕,你最喜爱吃的,里面放了好多葡萄干呢!现在就吃一小块吧!”
她温存地笑着,愉快地走到他面前。但是,他不耐烦地拒绝了。
“现在不吃,妈妈,就要下课了,一会儿所有的人就都涌到这里来。别让他们看到你。”
“怎么……”她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孔,一下子涨红了。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是这样。好吧,那我还是走吧。”
但这时过道里已经有了响声,紧接着齐姆森就走进房间里来了。该死!正好是这个齐姆森!他的友谊对培德来说至关重要。齐姆森有一种苛求的、爱好挑剔的审美观。“这是我妈妈,”培德笨拙地结结巴巴地介绍,“她来给我送换洗衣服和蛋糕。”他感到脑袋在痛,只想快点离开。齐姆森说了自己的名字,一面用培德一向羡慕极了的姿势动作优美地鞠着躬,一面彬彬有礼地微笑着。“这真是太好了。家里人来探望永远是最高兴的事。不是吗,莱默斯?”这肯定是一句客套话,培德带着乡下人的猜疑想道。但是妈妈却满面笑容地向齐姆森道谢:“是啊,我给他送新衬衣来了。我们刚刚收完麦子,我来看看他……” 怕妈妈再说什么,培德赶紧把妈妈“扶”出了房间。
培德拉着母亲匆忙地悄悄地下了楼梯。一直到大门口,他才舒了一口气。
到了车站,“你可以坐下一趟火车走,”他没有把握地建议,“也许还能在候车室内喝杯咖啡呢。”
“不了,就这样吧,儿子。我现在知道你过得很好,也不那么想家了,我这就上车。”
他还想说些什么,随便说些什么,但喉咙哽咽,什么也说不出来。这时列车员关上了门。他从窗口又一次看见她的刻画着艰辛和忧虑的发灰的脸庞。妈妈!”他喊着,可是火车开动了
回到房间,他又看见了桌子上那块妈妈摆放的罂粟蛋糕,气味芳香。可是他一点也不饿。他走到窗子边,久久地呆望着外面。他的咽喉总感觉到异样疼痛。齐姆森进来了,一眼看见还没有动过的蛋糕。
“你究竟为什么那么快让你妈妈走了!”齐姆森严肃地,几乎是阴沉地问,“你呀,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妈妈就好了!”
培德这才想起,齐姆森的父母已经离婚了。他愣在那里,他知道无可反驳。机灵的齐姆森又带着他惯有的明朗微笑,指着蛋糕:“来来,动手啊,不然要发霉了。”他们一起大嚼蛋糕的时候,培德喉咙的压迫感渐渐消失了。
【小题1】小说第三段(“她在接待室里……提着它出门。")有什么作用?请作具体说明。(6分)
【小题2】具体指出文章三处划线句子中“妈妈”一词分别体现了说话者当时怎样的心理。(4分)
①答:  
②答:  
③答:
【小题3】罂粟蛋糕的内容在小说中多次出现,结合文章简要分析这样安排的作用。(6分)
【小题4】试探究齐姆森这一形象的身份特点及其在小说中的作用。(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15:19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风 语
胡炎
风,卷着梦的香气,一阵一阵,撩得人难受。
村头老杨树下,他蹲着,目光铸在密密匝匝的枝叶间。叶片上,昨夜的梦还在跳荡,金光灿灿,晃得人眼晕。抬头捋一把,那叶子全是钱,新崭崭香喷喷,揣进怀里,平素蔫软的腰杆硬是生生挺得笔直。
身前,烟屁股滚了一地。最后一支抽尽,再把烟屁股捡起来,点燃,狠狠地补几口。
心,也给灼得火烧火燎:这财,别人发得,我怎就发不得?
“爹!”进家,他叫。
“弄啥?”爹不看他,手里的锤子起起落落,自顾加固他的锄头。
“钱……我得用。”
爹的手停了,翻他一眼:“那是留着给你娶媳妇的。”
“媳妇不急,钱急。”他给爹敬支烟。
“到底弄啥?”
“正事,别问!”他把字咬得很重。
爹不再言语。这是他唯一的儿。儿一贯是老实本分的,他不能不依他。
叔、伯、舅、姑……挨个借了个遍。然后村西的、村东的,南头的、北头的,挨门槛进,讨好地笑,把一张脸都给拉伤了。
“就你,也做白日梦?”村人的眼里,满是鄙夷和不屑。
他依旧笑,心里却骂:“狗眼看人低,等着瞧!”
购置设备、联系货商、组织人手……第一批成品终于出炉。没想到,事儿来了。
一块黑砖,拍晕了他:“敢跟老子抢生意?”
他摸索着爬起来,捂着流血的后脑勺:“疤哥,我不懂事,您老人家大人大量,抬抬手,给兄弟条生路。”
疤哥叉着腰:“这砖,挨得亏不亏?”
“不亏。”
“想不想再挨一砖?”
“疤哥,您说笑。”
“识相点,拜老子的山头,有钱大家赚。”
“懂了,疤哥,您是爷。”
“好孙子。”疤哥又朝他的后脑勺拍了两下,这次不是砖,是手。
有了疤哥,生意竟出奇的红火。
人前人后,他便再也不是从前那个“老实蛋子”,好烟潇洒地掷过去,说话便有了十足的底气。
村人的眼光,也把他托了起来。
唯有爹,一张瘦瘦的黑脸平静得像十月的秋空,怎么也拧不出个表情。或许在他心中,只有锄头、泥土和庄稼,那是他生命的全部。
这晚,他置了好酒、好菜,硬把爹从牛棚子里拉到餐桌旁。
“爹,喝一口解解乏,咱爷儿俩好好说说话。”他捧起酒碗,敬爹。
爹的手沾满泥土,接过碗,却没喝。沉吟了一会儿,爹说:“带上酒菜,跟爹走。”
他不知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只好拾掇了酒菜,跟着走。
月光下,爹的身影更显得瘦削,那是日晒的、风吹的、雨淋的。他不由心痛,日后,是得让爹好好歇歇,可劲儿享一把清福了。
出村向北,穿过一片树林,半山坡上,是自家的祖坟。
墓碑前,摆好酒菜。爹拉他一把:“给先人跪下。”
四周静得出奇,唯有虫声唧唧。
爹说:“儿呀,当着先人的面,你要说实话。”
“嗯”
“你干的,是正经营生吧?”
“是……”他低着头,不敢看碑。
“那就好,咱家世世代代没啥本事,可都是老实人、正经人,你爷爷走时跟我说,种好田,养好儿,吃安稳饭是大福。可别辱没了祖宗。”
……他哑然,心底被一只手狠狠掏了一把,底气全给掏光了。然而,一阵风吹过,底气一下子又回来。
订单越来越多,运气来了,山都挡不住。
车买了,楼盖了,漂亮媳妇娶了,四面都是风光。唯有爹,照样耕他的田,犁他的地,侍弄他的庄稼。地是他的命,随他吧。
然而有一日,他从风声里,听到了异样。
风很猛,揪下了叶片上的梦。脊骨一软,腰杆儿竟再也挺不起了。
两月后,一条新闻充斥大街小巷:“全国特大地沟油案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这天,荒草萋萋的祖坟前,爹长跪不起。末了,一头撞在碑上。
风,依旧卷着梦的香气,撩着很多汉子的心。一张张焦裂的嘴,吐出一团团墨蓝的烟雾,在风中飘啊飘,飘啊飘……
(选自《百花园》2016年第1期,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开头1-4自然段写“他”受梦的蛊惑,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开始了“他”的发财梦,也开启了“他”的人生悲剧。
B.小说语言生动形象,很有表现力。如“把一张脸都给拉伤了”中的“拉伤”一词运用比拟的手法,把“他”赔着笑到处借钱的情态写得淋漓尽致。
C.本文的对话描写耐人寻味,其中“他”与“爹”的对话是重点,有两处,前一处着重写“他”的要求和“爹”的信任,后一处着重写“他”的执迷不悟和“爹”的怀疑、挽救。
D.“他”一开始做的就不是正经生意,最终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他的命运反映了农村青年想摆脱贫困、发家致富的愿望,值得同情。
E.从“满是鄙夷和不屑”和“村人的眼光,也把他托了起来”可以看出,小说中的村人鄙视穷人,巴结有钱人,这加深了小说对人性的揭示。
(2)小说中的“爹”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本文以风语为标题有何作用?
(4)有人评论说这篇小说通过对“他”的刻画揭露了人性的弱点,请结合文章内容、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易经》是中国最为古老的一部经典哲学著作。历史的考察表明,无论是老庄的道家思想还是孔孟的儒家思想,抑或其他有代表性的中国古典思想,都无不受到《易经》思想的深刻影响。这样看来,《易经》就成为中华古典文化的主要源头之一。
认真研读《易经》原著,我们发现,《易经》从某种程度上说乃是中华民族千百万年生活经验和思想智慧的高度概括。从历史的另一个层面我们还观察到,中国历史上很多帝王将相和杰出人物都精通《易经》文化,其中周文王、孔丘、孙武、诸葛亮、刘伯温、朱熹、王守仁等都是著名的《易经》大师。易者,变也。变化、变通是《易经》思想的核心理念。《易经》思想跟其他出自于它的一切思想的显著区别在于它是直接面向现实人生和与现实人生相关的天地万物的,它所揭示的乃是人性与宇宙万物的普遍规律,即“人之道”和“天之道”。但这种道不是形而上的抽象之道,而是人性的变通之道、自然的变化之道、社会的运行之道、历史的演变之道,闪烁着素朴的科学和理性精神。正因为这一点,很多《易经》大师们将其活学活用于政治、军事、文化或现实人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如孙武吸取《易经》思想不仅创建了在哲学思想上一脉相承的兵法,而且在实战中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很多精通《易经》思想的人都能在变动不居的社会生活中保持一颗相对和谐安宁的心灵,真正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另一些文化巨匠如苏轼、杨万里、周敦颐等结合自己的现实人生来把握《易经》的精髓,写出了闪烁着人性智慧的不朽诗篇,写出了历久弥新的人生况味。因此,我们认为《易经》本质上是一种实用主义哲学思想。它不拔高人性,也不贬低人性,正因为如此,《易经》蕴藏着丰富深刻的人生智慧。
在科学技术有了巨大发展、人工智能驾驭后高碳社会的今天,《易经》中丰富深奥的人文思想和辩证思想依然给我们以价值和意义。甚至可以说,这些思想从某种程度上恰恰可以作为医治为高度发达的物质世界、技术世界和高碳文化所异化、损伤的心灵的灵丹妙药。这是因为,第一,《易经》思想不是一种严重脱离人生的不切实际的刻板伦理道德,后者的理想主义色彩使得它很难内化为一种自觉自愿的现实行动。它直接通达人性的深处,并为无助、失衡、焦虑、彷徨的人性提供最理性的、最实用的解决方案.从而最大限度地解除人性的烦恼和困局,有助于实现积极、健康、和谐的人生。第二,《易经》思想也不是一种消极遁世无所作为的思想,后者是道家思想的精髓,这种道家思想尽管听起来美妙悦耳,但人无法生活在没有任何烦恼的真空世界,必须随时面对生活中的矛盾与冲突,除非生命结束。《易经》所强调的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强调的是得与失的平衡,强调的是积极进取和退让有致,因此,是对盲动的、复杂的人性规律的洞见。既然《易经》思想本身就具有塑造低碳心灵的现实作用,或者说其本身就是一种低碳性质的人生哲学,那么将其作为后高碳社会中低碳艺术文化建设中的一种重要的内生性文化资源就具备了最大的合理性。
(节选自马立新《<易经>哲学与当代低碳文化建设》)
【小题1】下列关于“《易经》思想”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它是以老庄的道家思想和孔孟的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一切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的主要源头之一。
B.它是中华民族长期生活经验和思想智慧的概括,对中国历史上的帝王将相和杰出人物都有广泛影响。
C.它直接面向现实人生和与现实人生相关的天地万物,这是它与其他一切思想的显著区别。
D.它的核心理念是变化和变通,它所揭示的不是形而上的抽象之道。而是人性与宇宙万物的普遍规律。
【小题2】“《易经》思想在后高碳社会的今天仍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对其中的原因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易经》思想不是一种严重脱离人生的不切实际的刻板伦理道德,能被内化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自愿的现实行动。
B.《易经》思想能为被损伤的人性提供最好的解决方案,能解除人性的烦恼和困局.实现积极、健康、和谐的人生。
C.《易经》思想有别于消极遁世无所作为的道家思想,它凸显的是得与失的平衡,强调的是积极进取和退让有致。
D.《易经》思想蕴藏着丰富深刻的人生智慧,是对盲动、复杂人性规律的洞见,具有塑造低碳心灵的现实作用。
【小题3】根据原文,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易经》大师们之所以在政治、军事、文化或现实人生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是因为《易经》揭示了“人之道”和“天之道”。
B.受《易经》思想的影响,孙武创建了具有前后贯通一致的哲学思想的兵法,而且在实战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C.真正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大都是精通《易经》思想且在变动不居的社会生活中保持相对和谐安宁心灵的人。
D.结合自己的现实人生来把握《易经》的精髓,苏轼等文化巨匠写出了闪烁人性智慧的不朽诗篇及历久弥新的人生况味。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中文是中国文化的长城
余光中一生从事诗歌、散文、评论、翻译,自称为自己写作的“四度空间”。至今驰骋文坛已逾半个世纪,涉猎广泛,被誉为“艺术上的多妻主义者”。他两度离乡,因此酿成了一缕无法排解的乡愁;他学贯中西,却坚守中文——这一中国文化的长城。“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他,就是台湾诗人、作家余光中。
“乡愁诗人”难消乡愁
记:您的一首《乡愁》在大陆堪称是脍炙人口,当年您写这首诗的动机是什么?
余:当时是上个世纪70年代初,那个时候我离开大陆已经有20多年,看不出任何重回故乡的迹象。这是一种看得到对岸,却看不到迈向对岸的可能的乡愁。这种感觉在我的心中酝酿了20年,所以写这首诗只用了20分钟,情绪就像水瓶乍裂,瓶中水一泄而出。
记:您在诗歌、散文、评论、翻译的四个领域里都有所建树,但是流行最广的始终是这首《乡愁》,不知道这对您是否是一种压力?
余:我一生光是诗就写了1000多首,其中和乡愁、亲情、怀古有关的有一两百首,可是你们看到的永远是这首《乡愁》。《乡愁》能背的人极多,转载与引述的频率极高,因此有的媒体甚至评论家干脆就叫我“乡愁诗人”。这绰号给了我鲜明的面貌,也成了将我简化的限制。
记:如今您经常在两岸走动,这种浓郁的乡愁消解了吗?
余:乡愁的确是有家归不得才有的一种压力,才有一种苦闷需要倾诉.就地理而言,我不应再患乡愁;但就文化而言,大陆之日新月异并不能完全解我童年的怅惘.比如说一个人如果去美国留学若干年再回到家乡,回来会对故乡的某些制度、风气不适应了.所以“乡愁”有一部分是时间造成的,还不完全是空间的转移.每个人都回不到童年的故乡,都有乡愁.
记:现在通讯方式十分便利,不但有电话、手机还有MSN、QQ、电邮等。您觉得这种传统文化下的思念之情还有容身之地吗?
余:传播学家曾经说过,传播方式会倒过来影响传播内容。信息的灵便有着其正面意义,但另一方面也让你分心。尽管如今人与人之间可以保持高频率的密切联系,但仍旧需要有一段独立思考的时间。艺术家必须默默地体会世界、体会人生。
“游子文化是一种向心力”
记:传统的古训说“父母在不远游”,但您认为年轻人不能畏惧外出应闯天下,这是否矛盾?
余:游子文化的核心在于孝道。在古代,父母在不远游,父亲去世要守墓三年。这是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不是靠土地来生活,孝道应该有新的变通方法,不等于简单地守住双亲,而做父母的也希望子女能够有所作为。我常比喻,人好比一棵树,除了根系要吸收水分,叶子也要向上伸展、承受阳光。枝叶离根越远,这棵树才会越大。如果所有树枝树叶都守住根,那他永远是一棵小树。
记:您说过“游子文化是一种向心力”.游子是向外的,如何能够产生向心的力量?
余:现代年轻人常常离开故乡去外面闯荡,于是就会产生“怀乡”、“思念”的情感,前者是一种地理上的怀念,后者是一种人伦亲情上的靠近,这两者构成了游子文化的“纵横坐标”.
现代社会经过几千年来的变迁,游子文化也扩大了。“怀乡”是对整个国家民族的怀念,“思念”是对整个民族历史文化的怀念。一个民族如果没有这样的向心力,它的文化就难以持久。
记:在你看来,游子文化在思乡的痛苦之外,也是一种催人上进的力量?
余:有的人一直待在故乡,一生没有经历动乱、战争,这当然是一种幸运的人生.但有所作为的人一定会向往地平线那头的世界.如果认真地创作、认真地生活,他乡会成为“第二故乡”,故乡的含义扩大了.在历史上,也的确有许多人在他乡成名,开辟出一片新天地.无论是外国的拜伦、王尔德、梵高还是中国的屈原、韩愈、苏东坡都是去国离乡后成就的事业.故乡也会因为产生了伟大的游子而名扬天下.
“凡我在处,就是中国”
记:您自称是游子作家,多年在海外,为什么却一直用中文写作?
余:德国作家托马斯·曼在二战期间流亡美国时,有记者访问他,“你流亡到美国,不觉得绝望吗?您远离故乡这么久.”托马斯·曼说:“凡我在处就是德国”.因此,“凡我在处,就是中国”,读书人应该有这样的自信.对于成为游子的作家,手中真正能够把握的利器就是母语.每多写一个字,从仓颉以来所有敏感的心灵都与我们同在,中文是我安身立命的精神原乡.
记:您说过中文是中国文化的载体。现在的中文中不断有外来词汇,还能够传承传统文化吗?
余:我在演讲中曾戏问听众何以我们只说“张三李四”而不说“张四李三”。其实这无关学问,“张三”是平平,“李四”是仄仄,所以对仗而铿锵,如此而已.不要以为今人已经弃文言而不用了,其实平仄、对仗、简洁、凝练等等仍然是我们母语的美学生态。
中文是真正的中国文化之长城。中文一旦沦于粗糙、混乱,中国文化必然式微。中华文化就是一个很大的圈,圆心无处不在,圆周无迹可寻,中文就是它的半径,中文走得越远,圆就越大。作家的责任就在于要保持、扩大文化的半径。
记:您一直认为汉字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文字,但近年来有的学生花在英语上的时间甚至超过了自己的母语,有的习惯电脑打字,提笔就忘字.您觉得中文在下一代手里还会如此美丽吗?
余:不仅仅是中文,世界各国的语文都面临着这个困境,学英文的浪潮令我们忽视自己的母语.英文或者西方语言主要是拼音,汉字象形的成分比较多,譬如你写个雨字,中间四点就好像有那个感觉;你看到笑字,好像有一个人的笑脸;哭好像有一个哭的脸.鲁迅曾出过一个谜语:双雁归来细雨中,打一字.什么字呢?就是“两”,因为雨里面的四点变成双雁,两个“人”字,这种趣味是西方文字不能领略的.
警惕西化幼稚病
记:不少年轻人受外来文化侵袭,对于中国传统文化逐渐产生了隔膜,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余:“五四运动”到现在已经多年,年轻人对西方文化接受到什么程度将影响到对自身文化的认同,这是文化界值得关注的问题。正如我诗里所写的:“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中文的生态一旦被破坏,中国的文化就会变质。
我与英文密不可分,但我不允许我的孩子叫妈妈为“妈咪”.现在不少主持人老是在节目中“嗯哼”、“啊哈”;留学生不学西方人文主义精神,反倒一口洋腔洋调,年轻一代更热衷于西方的节日,商业的操作推波助澜.这些都是西化幼稚病的初期表现.文化生活跟着外国走,中国的传统精神就会越来越淡出.
记:如何让传统节日在现代社会复活呢?
余:其实,一个节日是否属于自己的文化遗产,在于我们是否还认真地在过节,是否还在肯定甚至发扬其立节的精神,是否能刷新或美化其庆祝仪式.活的传统才真正属于我们.如果我们能就端午这样的传统节日写出动人的诗、小说或戏剧,或拍出一部轰动世界的电影,世界自然就知道这是中国人的节日.
(摘自《解放日报》)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余光中一生著述颇多,在诗歌、散文、评论、翻译的四个领域里都有所建树,《乡愁》是他最具代表性,转载与引述的频率极高的作品。
B.乡愁是指游子面对故乡日新月异造成的一种压力,游子对故乡的某些制度、风气不适应而生发出的迷惘,是漫长时间造成的,在这种意义之下,每个人都回不到童年的故乡,都有乡愁.
C.信息灵便的双面意义意味着人与人之间可以保持高频率的密切联系的同时,仍需要有一段独立思考的时间。
D.余光中认为,在新的时代环境下,孝道不等于简单地守住双亲,年轻人离开故乡去外面的世界闯天下与孝道并不矛盾。
【小题2】下列对材料的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怀乡之情,是游子心中一种地理上的对故乡的怀念,甚至是对整个国家民族的怀念;思念的情感则是指一种人伦亲情上的靠近,乃至对整个民族历史文化的怀念.这两者构成了游子文化的“纵横坐标”。
B.认真地创作、生活的游子,去国离乡取得成就会让故乡的含义扩大,并使故乡名扬天下、更有地位。
C.随着时代的发展,虽然今人已经弃文言而不用了,但传统文化中的平仄、对仗、简洁、凝练等仍然是我们母语的美学生态。
D.孩子叫妈妈为“妈咪”、主持人口中不断冒出“嗯哼”、“啊哈”、留学生一口洋腔洋调,年轻一代热衷过西方的节日……这些都是西化幼稚病的表现。
E. 如果我们能就端午这样的传统节日写出动人的诗、小说或戏剧,或拍出一部轰动世界的电影,就能让传统节日在现代社会复活。
【小题3】根据上述材料,概括说明中文是中国文化的长城的原因。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臧克家:诗比人更长寿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2004年2月5日晚8点30分,
臧克家先生在北京协和医院与世长辞,正月十五的万家灯火伴他西行。中国当代诗坛大师臧克家的《有的人》教育了几代人追求真善美,以耐人寻味而深深“烙印”在亿万国人脑海里。
臧克家从小生活在一个诗的王国,家庭的文化空气很浓。父亲和祖父都好诗,他的庶祖母给他讲《聊斋》,说《水浒》,话《西游记》……“这些故事,常引出我同情的眼泪和美好的幻想。”臧克家永久也不能磨灭这些在心上打上的深深的印记。
臧克家喜欢整天跟穷人的孩子在一起,“我同情他们,热爱他们。童年的一段乡村生活,使我认识了人间的穷愁、疾苦和贫富的悬殊。他们的纯朴、刻苦、良善深深地影响了我……我的脉管里流入了农民的血。我高兴,有人说我是‘农民诗人’。不错,我是‘泥土里的人’。”
1923年,在山东省立第一师范,臧克家接受到“五四”新文学思潮的影响。这时期,他读的新诗很多,如饥似渴地吞咽下去,也写了不少诗作。1930年,臧克家被国立青岛大学破格录取。这期间,在闻先生的指导下,他以难民、洋车夫、渔翁等一些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为着笔点,创作了不少好诗。并于1933年出版了轰动一时的诗集《烙印》。朱自清评曰:“从臧克家开始,我们才有了有血有肉的以农村为题材的诗。”王统照称道:“(臧克家的出现)真像在今日的诗坛上掠过一道火光。”
臧老经历了20世纪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及建设的全部过程,入过学,作过战,随军采访,主编杂志……这种生活境地、职业的变更,令诗人有了更丰富更鲜活的生活素材,也正是这些,触发了诗人的灵感。也正是这样,他在诗中抒发一个热血诗人的沸腾之情。激情勃发的臧克家,由“农民诗人”成了“人民诗人”。
臧老的床头高高的排放着一摞摞书刊,上面少不了他的圈圈点点或评论。他历来嗜书如命,到老年却自觉心里空虚,因此更以补课的心情拼命读书。他每天用于读书的时间不少于全部活动的三分之一,孤灯夜读,思接千载,名篇佳作,会心动情,是他生活的又一大乐趣。
他不仅读,而且写。其中,不少文章文情并茂,精辟独到颇有见地。臧克家从不想自己“来日无多”,只是笔耕不辍,依旧诗涌成潮,虽在文坛已耕耘了60多年,但他那颗跳动的诗心充满活力。他从未停止过写作,就是在病魔缠身、卧床不起的情况下仍不放下手中的笔。他把写作视为与病魔斗争的一种手段,进入九秩仍坚持天天定时伏案工作。近年,他还出版了《臧克家古典诗文欣赏集》、《臧克家序跋选》、《放歌新岁月》,并主编了《毛主席诗词鉴赏》等书籍。尽管因为年长,作品数量大为减少,但诗的内涵却愈加醇厚。诗作《我》寥寥10字,却滚热发烫:“我/一团火/灼人/也将自焚。”这诗是他性格、人格的写照。2000年1月20日,在人民大会堂,中国诗歌学会授予“世纪诗翁”臧克家“中国诗人奖——终身成就奖”,如此崇高的荣誉,中国诗歌届史无前例。
诗人还有一个特别而又不特别的爱好,那便是喜爱跟孩子在一块。老先生已经走过了99个春秋,虽经历了世间沧桑,饱览了人生百态,晚年的他依然童趣不失、笑声爽朗。以前每次散步,小朋友见到了他,总是老远就“臧爷爷”喊个不停。他们的臧爷爷也乐于与他们在一起捉迷藏或踢沙包,这时候,臧老也变成了“老天真”。当小孩有什么不快的事时,也乐意哭着找臧爷爷说个痛快。这时,臧老只得边哄小孩别哭边给他们吃糖果。在孩子们中间,他成了“孩子王”,童心十足。诗人甚为关心儿童事业的发展:在“希望工程”刚开始启动时,他便长期资助甘肃武威市失学女孩常清玉;中国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破土动工,他得知后无偿捐献自己刚收到的10000元著作稿酬……
臧克家,一个与诗并就而行的名字,一个和他的诗同样光辉着的名字,像明亮的星斗,高标于中国诗坛的天空。臧克家当年为纪念鲁迅而作的《有的人》,今天,用来送别诗人自己仍是最好的挽歌:“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摘编自《大地》)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少年时代的生活,对臧克家以后的职业选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家庭浓厚的文化氛围使他很早就认识到了人间的穷愁、疾苦和贫富的悬殊。
B.臧克家被国立青岛大学录取时出版的诗集《烙印》,因其鲜明的现实主义风格给朱自清和王统照评价为“有血有肉”“今日的诗坛上掠过一道花光”。
C.尽管已在文坛上耕耘了60多年,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年事已高的臧克家扔笔耕不辍,将生命的全部热情投入到阅读和创作中。
D.虽历经世间沧桑,饱览人生百态,晚年的臧克家依然笑对人生,像孩子一样天真单纯的生活着,他以极大的热情关心国家儿童事业的发展。
E. 本文撷取成长经历、诗歌创作成就、读书写作的执着追求、童心未泯、爱心如火等侧面对臧克家的诗人生涯进行了清晰的介绍。
【小题2】文章在开篇和结尾引用《有的人》中的诗句,请结合文本简析这样写的作用(6分)
【小题3】文章说臧克家由“农民诗人”变成了“人民诗人”。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其转变历程。(6分)
【小题4】文章题目说:“诗比人更长寿。”请结合臧克家的生活经历,谈谈怎样成就卓越的艺术人生。(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岱俊
1920年暑假一过,李济将转到哈佛大学人类学系读博士学位,室友徐志摩则要到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学银行学,他们从此开始不同的人生。同船赴美,同室一年,分别后彼此都有些思念。从公开发表的1920年暑假后徐志摩致李济的九封信,大致可以看出如下几点:每封信徐志摩都爱说笑话,足显敏感好动的天性。他内心情绪炽烈,如对《新青年》团体的向往,研读胡适的《中国哲学史》的内心激动,对国内派出的官方考察团的嘲讽和对留学风气的不满等等。他对李济甚为欣赏,对其改学人类学,表示“绝对赞成”,他写道:“子由心理而社会,由社会而人种,变虽速而径不拐,我绝对赞成。……老兄刚毅木讷,强力努行;凡学者所需之品德,兄皆有之,岂复能毁天以殉人乎。教育家言‘自动’,彼此体会此意上达可也。”
李济曾在一份用第三人称写的《自传》中,谈到改学人类学的动因:他初来美国(1918年)的时候,是想学纯心理的,1919年在那一门混了一个B、A、后就跑到社会学里边去了。现在他又想研究人种学。他的志向是想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寻出他所属的人种在天演路上的阶级。要是有机会,他还想去新疆、青海、西藏、印度、波斯去刨坟掘墓、断碑寻古迹,找些人家不要的古董来寻绎中国人的始源。据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杨振宁说,当年他初到美国,曾专门调阅了美国国会19世纪末的卷宗,里面正式记录着当年限制华工入籍的理由:中国人的脑容量比较小,他们在进化上可能低白人一等。杨振宁留美的时间比李济晚了二十多年,足见当年美国对华人的歧视更甚,因此,李济的“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想法,显然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哈佛大学是人类学研究的重镇,研究所设在皮博迪博物馆。李济知道自己是“半路出家”,遂如饥似渴地吸吮各种知识养分:狄克森的《大洋洲民族与文化》,神学院莱斯纳的《埃及考古学》,还有哲学、梵文及麦独孤教授的《心理学实验》等;此外,他还选了许多本可免修的一至三年级大学生的课。研究院教务长柴斯(Chase)教授“希腊考古学”,采用博物馆实物教学法,常以看图为主。当时,哈佛大学收集有关希腊遗迹与遗物的资料,尤其是建筑与雕刻方面的照片与图画,数量可观。上了这门课,李济对古希腊、爱琴海的文化艺术以及西方文明的起源有了较深的认识。年轻讲师虎藤(E、A、Hooton)原是学古文字学的,留学英国时兴趣转到人类学,做了一些考古工作。他刚从英国回来,走上哈佛的讲台不久,除讲授欧洲史前考古学外,还讲授一门最重要的课“体质人类学”。这门课是研究生的“铁门槛”,必须学会认识人的骨骼,且须懂得辨识碎骨片。考试时,虎藤就拿几块破骨头给学生认,认对了满分,认错了零分。这种近乎苛酷的训练,促使李济一步跨进了大门。
哈佛第一年,他掌握了人类学的一般情况,并开始形成博士论文的大致思路。1921年3月,他向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院提出读哲学博士学位的申请,随即开始做人体测量学调查。他在美国东部各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和波士顿中国侨民中收集体质人类学的材料,历时七个多月,先后测量了一百一十一人。他将所获得的数据,加上当时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有关中国人体质测量的材料,综合成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指导老师虎藤赞赏道:“你做得很好,这是一个新的贡献。”李济心里清楚,那是导师的鼓励,“用那一百一十一个人的测量,讨论号称四万万中国人的体质,显然是大题小做了”,况且“博士论文总不能单靠这篇短文交卷”。
这年暑假,虎藤得知李济无别的安排后,邀请他每天来皮博迪博物馆打半天工,交给他处理一批埃及人头骨:开箱、洗刷、整理这些头骨,按钟点付费。李济在和这五百个埃及人头骨的亲密接触中,度过了大半个暑假。这是一次很好的磨砺,对其日后进行生体测量和处理安阳殷墟出土的人头骨等都有直接帮助。
清澈的查尔斯河水,不舍昼夜,流过三个寒暑。李济在哈佛大学苦苦钻研,一本折合中文约二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终于完成,并于1923年5月10日以“极佳”的评语获得正式通过。此为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开山之作。一位历史学家说,“自后中外学人凡论及中国民族及人种问题的,大都征引其书”。这年6月,二十七岁的李济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12月,被美国人类学会吸收为会员。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E.本文运用平时自然的语言,详略有序地叙述了李济再哈佛求学的艰辛经历,读者从中感受到了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的人格魅力和他如饥似渴的求知欲望。
A.李济改学人类学是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因为当年美国人十分歧视中国人。
B.由于李济原来学习的并非人类学,因此他不得不复出比别人更大的努力,才能实现“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理想。
C.在虎藤老师的帮助和鼓励下,李济顺利地写出了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离实现他的理想越来越近了。
D.李济二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历时三年多,是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第一部著作,李济也凭借它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小题2】文章开头引用徐志摩的话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3】这篇传记表现了李济哪些优秀品质?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4】李济的这段经历给了你哪些有益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联系当前现实,谈谈你的看法。(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