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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第小题。
枪口下的人格
徐树建
这是1944年的8月,德国人占领下的巴黎。在一家咖啡馆里,一名叫霍夫曼的德国少校脑后忽然被顶上一件冰凉的东西,随机有人大声命令道:“霍夫曼少校,举起你的手来。”
霍夫曼大吃一惊,只得举起双手,一任靠在腰间的手枪被抽走,等转头一看顿时又气又羞,原来,刚才顶着自己的并不是枪,仅仅是一柄铲子,而俘虏他的人竟是贝尔蒂——他的房东。
德国军队占领巴黎后,霍夫曼就住在贝尔蒂家。他对贝尔蒂一家还算客气,不过,那更是一种骨子里的轻蔑。此刻望着霍夫曼疑惑不解的样子,贝尔蒂挺直胸膛得意地说:“我们起义了,全城都解放了,现在,我要把你押送到战俘营里。”
于是霍夫曼不得不在前面走,这时贝尔蒂的邻居迈尔迎面过来,冲上去对着霍夫曼就是一口黏痰。霍夫曼不动声色的擦掉脸上的黏痰,然后傲慢地说:“先生,你太没有风度了。作为一名有尊严的帝国军人,我鄙视你。”迈尔停了暴跳如雷,挥舞着拳头要上前殴打,更有几个围观的人大叫起来:“扒了他的衣裳,用石块砸死这个德国佬!”
贝尔蒂死命拉住迈尔,又对众人说:“他是一个俘虏,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还是让法律来审判他吧!” 霍夫曼听了。对贝尔蒂微微弯腰,说:“谢谢!”
贝尔蒂严词呵斥道:“收起你的那一套吧!一个双手沾满无辜者鲜血的刽子手,有何风度、尊严可言?”
霍夫曼被关进了战俘营里。贝尔蒂同大伙正高兴,谁知刚过去几个小时,这座城市就又被疾驰增援的德国军人重新占领了,然后大伙像猪羊一样全被赶到广场上。
霍夫曼和其他俘虏自然得到了解救,他们趾高气扬地走到大伙面前,挨个指认几个小时前俘虏他们的人。
只要他们一指认出谁,那人就会被粗暴地强拉出来当众杀死。
一会儿轮到霍夫曼指认了,他一双狼似的眼睛从一张张惊惶失措的脸上扫过。没有人能忍受得了他的目光,不得不低下头,只有一双眼睛避也不避,那人正是贝尔蒂。  
只见霍夫曼盯着贝尔蒂,轻声说:“你曾维护了我的尊严,现在,该是我回报的时候了!”说着径直走过贝尔蒂的面前。
贝尔蒂得救了,虽然他不怕死,但活着毕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他从心底里暗暗感谢霍夫曼。
就在这时听到霍夫曼锐声叫了起来:“俘虏我的人就是他,给我毙了他!” 随着一声惊恐的叫声,早有两个如狼似虎的德国军人冲过去,揪出迈尔
德国人的手指不由分说地搭上了扳机,迈尔早就吓瘫了,面无人色,连裤子都湿了一大片。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有人大叫起来:“霍夫曼,你认错人了。俘虏你的人不是他,而是我!”所有人全惊呆了,霍夫曼更是大吃一惊,大叫的人是贝尔蒂。
霍夫曼一下子语无伦次起来:“贝尔蒂先生,你、你这是怎么了?你头昏了吗?”
贝尔蒂从队列中笔直地走出来,一脸平静地说:“霍夫曼先生,你怎么可以泄私愤呢?你所谓的风度呢?”
霍夫曼大脑里一片糨糊,摇着头呻吟着说:“贝尔蒂先生,你这是开玩笑吧?明明是这个可恶的人俘虏我的嘛……”
贝尔蒂口齿分外清晰、分外响亮地说:“霍夫曼先生,请以你一向引以为豪的尊严起誓,俘虏你的人到底是谁?”
霍夫曼一下子脸如死灰,无力地回道:”为什么?你这是为什么?”贝尔蒂微笑着说:“在我们心目中,尊严和风度的重量绝不比你们轻,甚至比生命还要重!”
枪响了,贝尔蒂倒了下去。对着这个伟大的灵魂。霍夫曼缓缓把腰弯了下去。
【小题1】怎样理解文章的最后一句“对着这个伟大的灵魂,霍夫曼缓缓地把腰弯了下去”的含意?(2分)
【小题2】作者主要用了哪种艺术手法塑造贝尔蒂这一形象?请简要分析。(5分)
【小题3】请围绕主人公贝尔蒂梳理文章的基本情节。(4分)
【小题4】作者对贝尔蒂和霍夫曼持何态度?你怎样看待文中所涉及的风度和尊严?(5分)
【小题5】贝尔蒂对俘虏霍夫曼的态度是否值得肯定?他该不该舍命去救胆小怕死的迈尔?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7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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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职 业
汪曾祺
文林街一年四季,从早到晚,有各种吆喝叫卖的声音。街上的居民铺户、大人小孩,和这些叫卖的人自己,都听得很熟了——
“有旧衣烂衫找来卖! ”
我一辈子也没有听见过这么脆的嗓子,就像一个牙口极好的人咬着一个脆萝卜似的。这是一个中年的女人,专收旧衣烂衫。她这一声真能喝得千门万户开,声音很高,拉得很长,一口气。她把“有”字切成了“——一尤”,破空而来,传得很远(她的声音能传半条街)。“旧衣烂衫”稍稍延长,“卖”字有余不尽:
“——一尤旧衣烂衫……找来卖……”
有时有苗族的少女卖杨梅、卖玉麦粑粑。
“卖杨梅——!”
“玉麦粑粑——!”
她们都是苗家打扮,戴一个绣花小帽子,头发梳得光光的,衣服干干净净的,都长得很秀气。她们卖的杨梅很大,颜色红得发黑,叫做“火炭梅”,放在竹篮里,下面衬着新鲜的绿叶。玉麦粑粑是嫩玉米磨制成的粑粑(昆明人叫玉米为苞谷,苗人叫玉麦),下一点盐,蒸熟(蒸出后粑粑上还明显地保留着拍制时的手指印痕),包在玉米的嫩皮里,味道清香清香的。这些苗族女孩子把山里的夏天和初秋带到了昆明的街头了。
……
在这些耳熟的叫卖声中,还有一种,是:
“椒盐饼子西洋糕!”
椒盐饼子,名副其实:发面饼,里面和了一点椒盐,一边稍厚,一边稍薄,形状像一把老式的木梳,是在铛上烙出来的,有一点油性,颜色黄黄的。西洋糕即发糕,米面蒸成,状如莲蓬,大小亦如之,有一点淡淡的甜味。放的是糖精,不是糖。这东西和西洋可以说是毫无瓜葛,不知道何以命名曰“西洋糕”。这两种食品都不怎么诱人。淡而无味,虚泡不实。买椒盐饼子的多半是老头,他们穿着土布衣裳,喝着大叶清茶,抽金堂叶子烟,泛览周王传,流观山海图,一边嚼着这种古式的点心,自得其乐。西洋糕则多是老太太叫住,买给她的小孙子吃。这玩意好消化,不伤人,下肚没多少东西。当然也有其他的人买了充饥,比如拉车的,赶马的马锅头(注:马锅头是马帮的赶马人),在茶馆里打扬琴说书的瞎子……
卖椒盐饼子西洋糕的是一个孩子。他斜挎着一个腰圆形的扁浅木盆,饼子和糕分别放在木盆两侧,上面盖一层白布,白布上放一饼一糕作为幌子,从早到晚,穿街过巷,吆喝着:
“椒盐饼子西洋糕!”
这孩子也就是十一二岁,如果上学,该是小学五六年级。但是他没有上过学。
我从侧面约略知道这孩子的身世。非常简单。他是个孤儿,父亲死得早,母亲给人家洗衣服。他还有个外婆,在大西门外摆一个茶摊卖茶,卖葵花子,他外婆还会给人刮痧、放血、拔罐子,这也能得一点钱。他长大了,得自己挣饭吃。母亲托人求了糕点铺的杨老板,他就做了糕点铺的小伙计。晚上发面,天一亮就起来烧火,帮师傅蒸糕、打饼,白天挎着木盆去卖
“椒盐饼子西洋糕!”
这孩子是个小大人!他非常尽职,毫不贪玩。遇有唱花灯的、耍猴的、耍木脑壳戏的,他从不挤进人群去看,只是找一个有荫凉、引人注意的地方站着,高声吆喝:
“椒盐饼子西洋糕!”
每天下午,在华山西路、逼死坡前要过龙云的马。这些马每天由马夫牵到郊外去遛,放了青,饮了水,再牵回来。他每天都是这时经过逼死坡(据说这是明建文帝被逼死的地方),他很爱看这些马。黑马、青马、枣红马。有一匹白马,真是一条龙,高腿狭面,长腰秀颈,雪白雪白。它总不好好走路。马夫拽着它的嚼子,它的钉了蹄铁的马蹄踏在石板上,郭答郭答。他站在路边看不厌,但是他没有忘记吆喝:
“椒盐饼子西洋糕!”
饼子和糕卖给谁呢?卖给这些马吗?
他吆喝得很好听,有腔有调。若是谱出来,就是:

│#___  6— —│___  2— —‖
椒盐 饼子    西洋 糕
放了学的孩子(他们背着书包),也觉得他吆喝得好听,爱学他。但是他们把字眼改了,变成了:

│#___  6— —│___  2— —‖
捏着 鼻子——吹洋 号
昆明人读“饼字”不走鼻音,“饼子”和“鼻子”很相近。他在前面吆喝,孩子们在他身后摹仿:
“捏着鼻子吹洋号!”
这又不含什么恶意,他并不发急生气,爱学就学吧。这些上学的孩子比卖糕饼的孩子要小两三岁,他们大都吃过他的椒盐饼子西洋糕。他们长大了,还会想起这个“捏着鼻子吹洋号”,俨然这就是卖糕饼的小大人的名字。
这一天,上午十一点钟光景,我在一条巷子里看见他在前面走。这是一条很长的、僻静的巷子。穿过这条巷子,便是城墙,往左一拐,不远就是大西门了。我知道今天是他外婆的生日,他是上外婆家吃饭去的。他跟杨老板请了几个小时的假,把卖剩的糕饼交回到柜上,才去。虽然只是背影,但看得出他新剃了头,换了一身干净衣裳。我第一次看到这孩子没有挎着浅盆,散着手走着,觉得很新鲜。他高高兴兴、大摇大摆地走着。忽然回过头来看看。他看到巷子里没有人,忽然大声地、清清楚楚地吆喝了一声:
“捏着鼻子吹洋号!……”(有删节)
(这是三十多年前在昆明写过的一篇旧作,这一次是第三次重写了)
  1982.6.29
【小题1】下面对这篇作品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对民间生活的关注和观察,是汪曾祺文学创作的一贯视角。就像这篇《职业》,作者抓住“街头吆喝声”这一个“点”,生动细致地呈现出城市生活平静而琐碎的一个“面”。
B.本文以对多年前昆明街头各种吆喝声的描写开篇,既从听觉角度营造了一幅四十年代昆明生活的风俗画,同时也通过对“同行”的描写,为后文卖糕饼孩子的出场作铺垫。
C.本文描写了街头小贩吆喝卖东西的很多细节,他们整日辛苦地奔波于大街小巷,只能赚取微薄的收入。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清晰感受到作者对这些底层劳动者不幸生活的巨大同情。
D.本篇的语言表达平实委婉而又富有弹性,生活气息浓厚,如对小贩所卖食物的具体介绍。同时这种平淡质朴的文风也是他心地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的人格写照。
【小题2】关于卖糕饼孩子的吆喝声,作者说“他吆喝得很好听,有腔有调”,并以音乐简谱的形式将其标注了出来,请说说这一表达形式的作用。
【小题3】这篇文章的结尾很有味道,作者说当那个孩子“看到巷子里没有人,忽然大声地、清清楚楚地吆喝了一声:‘捏着鼻子吹洋号!’……”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它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驯狗
墨中白
大家知道陈面白,是因为他会驯狗。再凶猛性烈的狗经陈面白驯养一段时间,也会变得乖巧听话。遇上聪明的狗,陈面白还能驯出它一身绝技。不过,陈面白并不以驯狗为业,他喜欢背着根长笛,过着游侠一样的生活。
陈面白是个孝子,他说家有老母,不便远行。即使出门,也只是在泗州城转转,家里留狗陪伴母亲。跟随陈面白游走泗州城的是白牙,留在家陪伴母亲的叫黑嘴。陈面白一般出来三天,第四天准会回到陈家河母亲身旁。母亲喜欢儿子把外面的见闻说给她听。当陈面白陪母亲说话时,白牙和黑嘴就开始在院子里互相咬玩着对方的毛发。听着外面两条狗开心耍闹,母亲一脸幸福。
母亲爱黑嘴,也喜欢白牙。儿子不在家时,黑嘴领着她在陈家河走东家串西家;白牙也准时地隔一天便把儿子买的好吃的送回家给她。黑嘴知道她喜欢吃黑鱼,隔三岔五就跑到拦山河里捉条黑鱼回来。在她眼里,黑嘴和白牙就像自己的孙子孙女一样乖顺听话。
母亲知道找儿子驯狗的都是大户人家,他们不在乎钱,只想有一条忠诚的看家犬。会驯狗的儿子更不在乎钱,主人不善,给再多银子,他都不会去。
沈庄小地主孙豁牙养了八条狗,没有一条让他省心。爱妾怡平让他花钱去找陈面白。孙豁牙心里也早想找陈面白,可担心请不动他。怡平说:“让俺去找他娘看看。”怡平舅妈的二姨夫是陈家河人。
母亲对儿子说:“一笔写不出两个‘陈’字,你二大爷出面说话,就去吧。”
母亲发话,陈面白只好依从她,带着白牙去了沈庄。
孙豁牙平日里宠着爱妾,对结发妻子不理不睬,对自己母亲也烦,对待佣人也十分刻薄。想到临来时母亲的一番话,陈面白嘴角闪过一丝微笑。
孙家八条狗,是好狗,可惜它们生长在孙豁牙家。它们一看见白牙,都夹紧了尾巴。陈面白扫视它们两眼,就见八只狗头伏在地面上,大气都不敢喘。
旁边的孙豁牙看得目瞪口呆,先前他还心疼请陈面白来花的银子哩。
陈面白在孙豁牙家住下来后,天天和狗在一起。也不知他用的什么招,八条狗见到他,都摇尾巴示好。他的一个简单手势,甚至一个眼神,狗都能懂。让孙豁牙没想到的是八条狗见到大太太和母亲也是俯首帖耳,她们说话,包括一举一动,狗都懂。这下,怡平不乐意了,让孙豁牙找陈面白,要求家中的狗只能听她一个人的话。
陈面白如实说:“万物皆有灵性,更何况是陪伴人的狗呢?在狗眼中,世间只有黑白两色。”
当孙豁牙把这些话说给怡平听时,怡平就怪陈面白,说他在骂人呢。
孙豁牙却不以为然,他打心眼里佩服陈面白驯出来的狗。这八条狗忠诚听话不说,其中领头的那只黄母狗还能分辨出家中孬好人来。有一个佣人擅自将厨房里的牛肉藏在帽子里,准备带回家。刚走到院中,黄狗就上前一口咬住他的裤脚。那人吓得面如土色,自己主动将牛肉拿出来,黄狗才松开嘴。这件事情以后,在孙家做事的人,没有人再手脚不干净了。
怡平也不敢对老太太和大太太不好了,只要她对她们说话声音稍高,那些狗就会用狼一样的眼神盯着她。有几次,她从梦中惊醒,梦里八条狗围着她,一点点啃她的皮肉。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孙豁牙身上,别看他是狗的主人,如果自己对佣人刻薄,那条黄狗就会用饥饿的目光看他,像是随时要扑上来咬他。想到陈面白说的狗眼中只有黑白二色,他突然明白了什么。
后来沈庄人都说孙豁牙变了,孝顺不说,连说话都变得轻言慢语了。那八条狗,跟在他身后,像一群孩子。
听到有人这样说,陈面白和母亲相视一笑。母亲看不见陈面白脸上的笑,却能感觉到儿子的孝心。
一个春光明媚的午后,母亲坐在椅子上,左面黑嘴,右面白牙,后面是陈面白,院里的桃花正迎着风开。
母亲走时,一脸安详。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6年12期,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小说主要写人,但文中的“狗”也是不可或缺的陪衬。无论是陈家的黑嘴、白牙,还是孙家的八条狗,都起着折射人物性格、丰富小说内涵的作用。
B.孙豁牙的转变是小说的核心情节,陈面白住在孙豁牙家驯狗,也教育、开导了孙豁牙,使他从一个刻薄寡恩的水地主,变成一个孝顺有礼的人。
C.小说对陈面白的母亲着墨不多,但其作用却十分重要。她不仅是贯穿全文的线索人物,而且也与主人公陈面白的形象相映生辉。
D.在表现陈面白的传奇般的驯狗技艺时,小说使用了虚实结合的手法。其中,多次实写的是他奇异的驯狗效果,虚化的则是他的驯狗方法与过程。
E. 小说首尾呼应,在开篇和结尾处都描写了人与狗和谐共居的温情画面。尤其是结尾以温馨而富有诗意的镜头定格,真挚地表现了作者对桃花源式生活的向往。
【小题2】小说人物陈面白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在狗眼中,世间只有黑白两色”这句话,既是陈面白驯狗心得,也是理解小说主旨的关键。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共14分)
阳光的香味 林清玄
我遇见一位年轻的农夫,在南方一个充满阳光的小镇。
那时是春末了,一期稻作刚刚收成,春日阳光的金线如雨倾盆地泼在温暖的土地上,牵牛花在篱笆上缠绵盛开,苦楝树上鸟雀追逐,竹林里的笋子正纷纷涨破土地。细心地想着植物突破土地,在阳光下成长的声音,真是人间里非常幸福的感觉。
农夫和我坐在稻埕旁边,稻子已经铺平张开在场上。由于阳光的照射,稻埕闪耀着金色的光泽,农夫的皮肤染了一种强悍的铜色。我在农夫家作客,刚刚是我们一起把谷包的稻子倒出来,用犁耙推平的,也不是推平,是推成小小山脉一般,一条棱线接着一条棱线,这样可以让山脉两边的稻谷同时接受阳光的照射,似乎几千年来就是这样晒谷子,因为等到阳光晒过,八爪耙把棱线推进原来的谷底,则稻谷翻身,原来埋在里面的谷子全部翻到向阳的一面来——这样晒谷比平面有效而均衡,简直是一种阴阳的哲学了。
农夫用斗笠扇着脸上的汗珠,转过脸来对我说:“你深呼吸看看。”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
他说:“你吸到什么没有?”
“我吸到的是稻子的气味,有一点香。”我说。
他开颜地笑了,说:“这不是稻子的气味,是阳光的香味。”
阳光的香味?我不解地望着他。
那年轻的农夫领着我走到稻埕中间,伸手抓起一把向阳一面的谷子,叫我用力地嗅,那时稻子成熟的香气整个扑进我的胸腔,然后,他抓起一把向阴的埋在内部的谷子让我嗅,却是没有香味了。这个实验让我深深地吃惊,感觉到阳光的神奇,究竟为什么只有晒到阳光的谷子才有香味呢?年轻的农夫说他也不知道,是偶然在翻稻谷晒太阳时发现的,那时他还是大学学生,暑假偶尔帮忙农作,想象着都市里多彩多姿的生活,自从晒谷时发现了阳光的香味,竟使他下决心要留在家乡。我们坐在稻埕边,漫无边际地谈起阳光的香味来,然后我几乎闻到了幼时刚晒干的衣服上的味道,新晒的棉被、新晒的书画,阳光的香气就那样淡淡地从童年中流泄出来。自从有了烘干机,那种衣香就消失在记忆里,从未想过竟是阳光的关系。
农夫自有他的哲学,他说:“你们都市人可不要小看阳光,有阳光的时候,空气的味道都是不同的。就说花香好了,你有没有分辨过阳光下的花与屋里的花,香气不同呢?”
我说:“那夜来香和昙花的香又作何解呢?”
他笑得更得意了:“那是一种阴香,没有壮怀的。”
我便那样坐在稻埕边,一再地深呼吸,希望能细细品味阳光的香气,看我那样正经庄重,农夫说:“其实不必深呼吸也可以闻到,只是你的嗅觉在都市里退化了。”
注:稻埕,这里指晒谷场。
【小题1】在“细心地想着植物突破土地,在阳光下成长的声音”一句中,作者为什么要用“想着”两字?这样写有什么好处?(3分)
【小题2】根据你的体会,请分析“由于阳光的照射,稻埕闪耀着金色的光泽,农夫的皮肤染了一种强悍的铜色” 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3】为什么农夫说夜来香和昙花的香“是一种阴香,没有壮怀”?请联系他在家乡务农的选择,分析这句话的含意。 (3分)
【小题4】联系全文,概括写出本文的主旨。 (4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找回对汉字的热爱
张颐武
汉字是中国文化的载体,是中国人用于表达思维的文字符号,丰富多彩,博大精深。
中国人有个经典的说法,叫做“读书必先识字”。汉字是中华文化存在的基础。汉字承载了许多历史记忆,每个字都有文化内涵和很长的演化传承;汉字是中华文明的载体和符号,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汉字起的作用,所谓“书同文”;汉字是当代文化传播和交流的载体,它的文化内涵非常丰厚。
在我看来,汉字之美,首先是形之美,一点一画,精妙组合。其次是意之美,汉字是表意文字,造字有六法,许多字都有自己的内涵和复杂的演变历史,其中的意蕴很美。再次是声韵美,汉字组合成诗文,声韵组合很美。
二十世纪至今,汉字的书写方式发生了两次重大变化,从软笔到硬笔,从书写到输入。两次变化都深刻地改变了我们应用汉字的方式。当然,简体字成为规范的正体字也是汉字在二十世纪的重大的、不可逆的深刻变化。简体字是今天全球汉字应用的主流,也是汉字的现代规范写法。这些变化之中,不变的是汉字本身。
如今,虽然汉字的普及程度,即识字率比过去任何一个时代都大有提高,但我们对汉字的使用情况却大不如前,胡乱书写、使用汉字的状况层出不穷,更别提遣词造句的水平。比如微博,不过一百多字,但这一百多字却缺乏美感,乏味、单调,常出现成语使用不当、错别字等现象。还有一种情况更为普遍,那就是提笔忘字,认得字却想不起如何书写。这种情况在成年人身上更为常见。
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便利,使用电脑打字让撰写文章、与他人交流都变得更为快捷。但同时,这种便捷却无形中阻碍了我们对汉字的兴趣。追求速度的心态让我们一味快,却忽视了汉字本身的意蕴。莫言就曾说过,使用电脑敲字撰文会使得他常顺手选用电脑提供给他的一些词汇,而无法组织出具有独特意蕴的新词汇,所以他最终放弃使用电脑进行创作。另外,如今学生普遍课业重、压力大,常为了应付考试而囫囵吞枣地接收学校老师授予的一切知识,这些知识不经过消化吸收、没调动兴趣,很容易学了便忘。
我们总以为汉语、汉字是我们的基本技能,如同吃饭走路一样无需投入过多学习精力。这种认识偏差常导致我们在学习过程中,主观地轻视学习汉字、汉语的重要性,一味追求数理化或英语能力的提高,最终导致我们在学生期间就不曾打下牢固的应用汉语、书写汉字的基础。我常遗憾地发现,一些中文系、新闻系的大学生遣词造句的能力非常糟糕。
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在解决了最基本的温饱需求、完成了最基本的文化学习后,也开始逐渐意识到传统文化的缺失,对知识有了精益求精的追求,因此社会开始重视汉字的读写。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相关的电视节目应运而生。这是一个好现象,是一个好的开始。
我学中文出身,却也常感于自己文学水平、文字使用能力的不足,也会出现提笔忘字的情况。因而,我觉得汉字、汉语是需要终身学习的。我们需要找回对汉字的热爱,找回对母语的热爱。 (选自《新湘评论》2013年第24期,有改动)
【小题1】下列选项不属于“汉字”作用的一项是()
A.汉字承载了许多历史记忆,每个字都有文化内涵和很长的演化传承。
B.汉字是中华文明的载体和符号,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汉字。
C.汉字造字有六法,许多字都有自己的内涵和复杂的演变历史。
D.汉字的文化内涵非常丰厚,是当代文化传播和交流的载体。
【小题2】(小题2)下列做法不属于“找回对汉字的热爱”措施的一项是()
A.领悟汉字本身的意蕴,体会汉字的形之美、意之美和声韵美。
B.掌握汉语、汉字的基本技能,提高应用汉语、书写汉字的能力。
C.加强对传统文化重要性的认识,推出重视汉字读写的电视节目。
D.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减轻学习压力,呼吁学生少上网和少发微博。
【小题3】(小题3)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二十世纪至今,汉字的书写方式发生了两次重大变化,每次变化都深刻地改变了我们应用汉字的方式。
B.我们总以为学习汉语、汉字无需投入过多的精力,这种认识偏差使得中文系、新闻系的大学生遣词造句的能力都非常糟糕。
C.使用电脑打字让撰写文章,与他人交流都变得更为快捷,但这种便捷最终导致了人们忽视汉字本身的意蕴。
D.当今社会,胡乱书写、使用汉字的状况层出不穷;提笔忘字,认得字却想不起如何书写的现象则更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