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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善亦有道
刘源
光绪某年,黄河发大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陕西关中东南有一长丰镇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长丰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吝啬异常,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大伙儿私下里称长丰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们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达好仁家忽然传出消息:达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长丰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达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达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长丰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达老爷子吝啬持家,达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莱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达家放出话来:“领粥时,必须说‘达老爷真慷慨,达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达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达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里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那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达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达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达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汪汪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能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让长丰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达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达老爷子做了件蠢事。达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达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达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达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向达老爷子讨说法,达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达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长丰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长丰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达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人们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一年达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欺,所以我恨透了讨饭。”达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长丰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达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达家孩子不孝,但达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达家还在,子孙兴盛,还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宿命,相继败亡。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2011年4期,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这篇小说的内容涉及“勤俭持家”“行善亦有道”的主题,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作用。语言质朴通俗,读来令人沉思良久,受益颇多。
A.饥民流落“铁公鸡镇”,吝啬的达老爷子将开粥棚。但是达老爷子规定,饥民领粥时必须先干活再磕头,那米少糠多的粥引起了饥民和家人的不满。
B.达老爷子施舍遭骂,他也意识到自己做得过分了,于是不得不改规矩,变磕头为干活,并遣走佣工。
C.水灾过后,达老爷名声臭不可闻,临终之语却让家人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D.达家为老爷子的丧事办得非常寒酸,让镇子上的百姓们议论纷纷,这反倒让达家在几十年后子孙兴盛。
【小题2】请概括小说中达老爷子这一形象的特点。(6分)
【小题3】小说中的“小儿子”出现了两次,请简要分析这个角色在小说中的作用。(6分)
【小题4】小说结尾处达老爷子临终的那番话启人深思。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理解。(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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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人体的独特性
(1)全球有70亿人口分布在世界各地,而在过去的5万年间,据估计共有1000亿人口在地球上生息过。每个人都会是独一无二的吗?随着生命科学对人体认识的日益深入,人类个体的独特性被越来越多的揭示出来。那么,人类个体的独特性和不可取代性究竟表现在哪里呢?
(2)人的独特性首先体现在DNA.即脱氧核糖核酸。它是人体所有遗传信息的原始备份。人类DNA中包含有大约32亿个碱基对,人类在基因上显示出的差异有0.5%,这0.5%就意味着大约有1600万个碱基对,它们的组合数则更多,所以任何人都没有机会和你的基因完全一样。
(3)与隐藏在体内的基因相比,我们更多的是从长相来确定他人是谁。对熟悉的人我们辨别的准确率可以达到66%,而对不熟悉的人,准确率只有56%。好在有新的研究显示,其实人们并没有局限于只依赖长相识别人。美国研究人员发现,人们的大脑还非常善于综合收集身体信息。当人的面孔被遮挡或者因距离太远而看不清时,大脑会通过身体的信息,例如个头和身材来识别人,而且效果通常很好。
(4)和长相相比,指纹似乎更加可靠。他们的形态更能显示人的独特性,所以指纹一直被用来确认一个人的身份。指纹的形成除了受基因的控制外,也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子宫内的压力和羊水的晃动都可能会影响胎儿指纹的形成,这意味着即使是同卵双胞胎,他们的指纹也不会完全一样。
(5)研究显示,每个人在走动的时候都有不同的步态。早在20世纪70年代,人们就已经意识到,步态足以帮助我们辨别一个人,且准确率至少可以达到90%。
(6)耳朵的形状也非常独特,不仅每个人不一样,即使是同一个人,两只耳朵也各不相同。在美国和荷兰,甚至出现过根据耳朵留下的“耳纹”破获案件的实例。
(7)科学家用心电图记录人的心跳就能得到人们心脏活动的独特电脉冲,而这种独特性也可以用于识别身份。据说苹果公司就曾尝试将心跳作为一种密码用于保护隐私。
(8)所有这一切都证明你是唯一的,没有人可以取代你。亘古至今,天地间只出现了一个现在的你,同样的事情以前没有发生过,未来也不会发生。
【小题1】选文第(1)段有什么作用?
【小题2】第(6)段划线句子“在美国和荷兰,甚至出现过根据耳朵留下的“耳纹”破获案件的实例。”运用了哪种说明方法?作用是什么?
【小题3】第(5)段划线词语“至少”能否删掉?为什么?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0分)
老根底子
刘亮程
李家门前只有不成行的几棵白杨树,细细的,没几个枝叶,连个麻雀都不愿落脚。尤其大一点的鸟,或许看都不会看他们家一眼,直端端飞过来,落到我们家树上。
像鹞鹰、喜鹊、猫头鹰这些大鸟,大都住在村外的野滩里,有时飞到村子上头转几圈,大叫几声,往哪棵树上落不往哪棵树上落,都是看人家的。它不会随便落到一棵树上,一般都选上了年纪的老榆树落脚。老榆树大都长在几个老户人家的院子里。邱老二家、张保福家、王多家和我们家树上,就经常落大鸟。李家树上从没有这种福气,连鸟都知道那几棵小树底下的人家是新来的,不可靠。
一户人家新到一个地方,谁都不清楚他会干出些啥事。老鼠都不太敢进新来人家的房子。蚂蚁得三年后才敢把家搬到新来人家的墙根,再过三年才敢把洞打进新来人家的房子。鸟在天空把啥事都看得清楚,院子里的鸡、鸡窝、狗洞、屋檐下的燕子窠、檐上的鸽子。鸟会想,能让这么多动物和睦共居的家园,肯定也会让一只过路的鸟安安心心歇会儿脚。在大树顶上,大鸟看见很多年前另一只大鸟压弯的枝,另一只大鸟踩伤的一块树皮。一棵被大鸟踩弯树头的榆树,最后可能比任何一棵树都长得高大结实。
我们家是黄沙梁有数的几家老户之一,尽管我们来的时间不算长,但后父他们家在这里生活了好几辈人,老庄子住旧了又搬到新庄子。新庄子又快住旧了。在这片荒野上人们已经住旧了两个庄子,像穿破的两只鞋,一只扔在西边的沙沟梁,一只扔在更西边的河湾里。人们住旧一个庄子便往西移一两里,盖起一个新庄子。地大得很,谁都不愿在老地方再盖新房子。房子住破时,路也走坏了,井也喝枯了,地毁得坑坑洼洼,人也死了一大茬,总之,都可以扔掉了。往前走一两里,对一个村庄来说,只是迈了一小步。
有些东西却会留下来,一些留在人的记忆里,更多的留在木头、土块、车辕、筐子、麻袋及一截皮绳上。这些东西十分齐全地放在老户人家的院子里。新来的人家顶多有两把新锨,和一把别人扔掉的破锄头,锄刃上的豁口跟他没一点关系,锄背上的那个裂缝也不认识他。用旧一样东西得好几年的时间。尤其一个院子,它像扔一把旧锄或一截破草绳一样,扔掉好几辈人,才能轮到人抛弃它。
老户人家都有许多扔不掉的老东西。
老户人家的柴垛底下压着几十年前的老柴火,或上百年前的一截歪榆木。全朽了,没用了。这叫柴垛底子。有了它新垛的柴才不会潮,不会朽掉。
老户人家粮仓里能挖出上辈人吃剩的面和米。老户人家有几头老牲口,牙豁了,腿有点儿瘸,干活慢腾腾的,却再没人抽它鞭子。
老户人家羊圈底下都有几米厚的一层肥土。那是几十年上百年的羊粪尿浸泡出来的,挖出来比羊粪还值钱,却从不挖出来,肥肥地放着——除非万不得已。那就叫老根底子。
在黄沙梁我们接着后父家的茬往下生活,那是我们的老根底子。在东刮西刮的风和明明暗暗的日月中,我们看见他们上辈人留下的茬头,像一根断开长绳的一头找到了另一头。我们握住他们从黑暗中伸过来的手,接住他们从地底下喘上来的气,从满院子的旧东西中我们找到自己的新生活。他们握着那锨,使那架犁时的感觉又渐渐地、全部地回到我们手里。这些全新的旧日子让我们觉得生活几乎能够完整地、没有尽头地过下去
【小题1】前二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请赏析文中画波浪线的语句。(3分)
【小题3】文章的题目是“老根底子”,请说说“老根底子”在文中的内涵。(4分)
【小题4】理解文中画线句的含义。(4分)
(1)尤其一个院子,它像扔一把旧锄头或一截破草绳一样,扔掉好几辈人,才能轮到人抛弃它。
(2)这些全新的旧日子让我们觉得生活几乎能够完整地、没有尽头地过下去。
【小题5】本文表达了作者哪些思想情感?(5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大明湖之春
老舍
①北方的春本来就不长,还往往被狂风给七手八脚的刮了走。济南的桃李丁香与海棠什么的,差不多年年被黄风吹得一干二净,地暗天昏,落花与黄沙卷在一处,再睁眼时,春已过去了!记得有一回,正是丁香乍开的时候,也就是下午两三点钟吧,屋中就非点灯不可了;风是一阵比一阵大,天色由灰而黄,而深黄,而黑黄,而漆黑,黑得可怕。第二天去看院中的两株紫丁香,花已像煮过一回,嫩叶几乎全破了!济南的秋冬,风倒很少,大概都留在春天刮呢。
②有这样的风在这儿等着,济南简直可以说没有春天;那么,大明湖之春更无从说起。
③济南的三大名胜,名字都起得好:千佛山,趵突泉,大明湖,都多么响亮好听!一听到大明湖”这三个字,便联想到春光明媚和湖光山色等等,而心中浮现出一幅美景来。事实上,可是,它既不大,又不明,也不湖。
④湖中现在已不是一片清水,而是用坝划开的多少块“地”。“地”外留着几条沟,游艇沿沟而行,即是逛湖。水田不需要多么深的水,所以水黑而不清;也不要急流,所以水定而无波。东一块莲,西一块蒲,土坝挡住了水,蒲苇又遮住了莲,一望无景,只见高高低低的“庄稼”。艇行沟内,如穿高粱地然,热气腾腾,碰巧了还臭气烘烘。夏天总算还好,假若水不太臭,多少总能闻到一些荷香,而且必能看到些绿叶儿。春天,则下有黑汤,旁有破烂的土坝;风又那么野,绿柳新蒲东倒西歪,恰似挣命。所以,它即不大,又不明,也不湖。
⑤话虽如此,这个湖到底得算个名胜。湖之不大与不明,都因为湖已不湖。假若能把“地”都收回,拆开土坝,挖深了湖身,它当然可以马上既大且明起来:湖面原本不小,而济南又有的是清凉的泉水呀。这个,也许一时做不到。不过,即使做不到这一步,就现状而言,它还应当算作名胜。北方的城市,要找有这么一片水的,真是好不容易了。千佛山满可以不算数儿,配作个名胜与否简直没多大关系。因为山在北方不是什么难找的东西呀。水,可大难找了。济南城内据说有七十二泉,城外有河,可是还非有个湖不可。泉,池,河,湖,四者俱备,这才显出济南的特色与可贵。它是北方唯一的“水城”,这个湖是少不得的。设若我游湖时,只见沟而不见湖,请到高处去看看吧,比如在千佛山上往北眺望,则见城北灰绿的一片──大明湖;城外,华鹊二山夹着弯弯的一道灰亮光儿──黄河。这才明白了济南的不凡,不但有水,而且是这样多呀。
⑥况且,湖景若无可观,湖中的出产可是很名贵呀。懂得什么叫作美的人或者不如懂得什么好吃的人多吧,游过苏州的往往只记得此地的点心,逛过西湖的提起来便念叨那里龙井茶,藕粉与莼菜什么的,吃到肚子里的也许比一过眼的美景更容易记住,那么大明湖的蒲菜,茭白,白花藕,还真许是它驰名天下的重要原因呢。不论怎么说吧,这些东西既都是水产,多少总带者些南国风味;在夏天,青菜挑子上带着一束束的大白莲花出卖,在北方大概只有济南能这么“阔气”。
⑦我写过一本小说──《大明湖》──在一二八与商务印书馆一同被火烧掉了。记得我描写过一段大明湖的秋景,词句全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什么什么秋。桑子中先生给我画过一张油画,也画的是大明湖之秋,现在还在我的屋中挂着。我写的他画的,都是大明湖,而且都是大明湖之秋,这里大概有点意思。对了,只是在秋天,大明湖才有些美呀。济南的四季,唯有秋天最好,晴暖无风,处处明朗。这时候,请到城墙上走走,俯视秋湖,败柳残荷,水平如镜;唯其是秋色,所以连那些残破的土坝也似乎正与一切景物配合:土坝上偶尔有一两截断藕,或一些黄叶的野蔓,配着三五枝芦花,确是有些画意。“庄稼”已都收了,湖显着大了许多,大了当然也就显着明。不仅是湖宽水净,显着明美,抬头向南看半黄的千佛山就在面前,开元寺那边的“橛子”──大概是塔个塔吧──静静的立在山头上。往北看,城外的河水很清菜畦中还生着短短的绿叶。往南往北,往东往西,看吧,处处空阔明朗,有山有湖,有城有河,到这时候;我们真得到个“明”字了。桑先生那张画便是在北城墙上面的,湖边只有几株秋柳,湖中只有一只游艇,水作灰蓝色,柳叶儿半黄。湖外,他画上了千佛山;湖光山色,联成一幅秋图,明朗,素净,柳梢上似乎吹着点不大能觉出来的微风。
⑧对不起,题目是大明湖之春,我却说了大明湖之秋,可谁教亢德先生出错了题呢!
载一九三七年三月《宇宙风》第三十六期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第三段画线句子在文中起到了引出下文的作用,前半句是根据大明湖三个字而产生的联想,是一片美景,烘托出下文真实的大明湖景色。
B.文中“阔气”本指家庭富有,这里表现了大明湖大白莲花的名贵和丰富,其中流露出作者对大明湖幽默反讽的味道。
C.老舍先生文中的幽默之语随处可见,比如文中第⑦段,老舍把塔比喻为“橛子”,运用方言,既俏皮地写出了开元寺塔的形象,又写出了愿望开元寺时的光秃,寺庙的伶仃突兀。
D.作者认为,即使大明湖不大不明不湖,到底算个名胜,是因为济南大明湖历史悠久,非其他景点所能比。
 
E.老舍在描摹景物时,非常注意生活画面或景物画面的细节描写,在《想北平》和本文中都有所体现。如“土坝上偶尔有一两截新藕,或一些黄叶的野蔓,配着三五枝芦花”等。
【小题2】为什么作者说春天的大明湖“既不大,又不明,也不湖”?
【小题3】文章结尾处,作者说“对不起,题目是大明湖之春,我却说了大明湖之秋,可谁教亢德先生出错了题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作者用不少篇幅写大明湖之秋的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诗文大家余光中
学富五车的人可以妙趣横生吗?儒雅冷静的人可以豪情万丈吗?矮小的人可以巨大吗?水火可以同源吗?可以。余光中就是这样一组奇妙的矛盾。身高不过五尺三寸,体重不足50公斤,散文家思果却形容他“全身每一钱都是脑”,戏称他为“小巨人”。女儿姗姗说:“父亲那种外敛而内溢的个性,似乎一座冰封的火山,只有在笔端引爆才安全。”
平时谨言慎行,自律甚严,写作时宛如苦行僧,不烟不酒,只要一杯红茶或普洱苦茶。他的生活,距离清教徒可能不远,他是那种随时保持冷静的人。他说他的书房非常斯巴达,并非艺术之宫、象牙之塔,而是苦练之地;又说他的书桌是缪斯接生的手术台。
这样潜心育人的人师,却也是极端浪漫的诗人。他看花事,总是“看到绝望才离开”。他追逐美景,神魂颠倒:思果曾目睹他“为了追捕淡水河堤上日落前的片刻景致,赶着开车前去,神魂都贯注进去了,口中还喃喃有词,有些恍惚,怪不得他诗思那么妙”。他是个唯美主义者,对于美的人、事、物,品味十分敏感,他的耳目所接,常成妙谛,美不胜收。他自称是“艺术的多妻主义者”。
梁锡华说他“平常是冷静明澈像一泓秋水的人物”。杨牧早年就以“冷静文明”一词来形容他,但是他热情起来,可以和朋友畅谈深宵,心情一好,就妙语如珠,让人应接不暇。不过,据黄国彬的观察,“在一般的场合,余光中说话不多,碰见话不投机的人,更常常正襟危坐,态度颇为严肃,完全遵守荀子的忠告……可是,一旦置身于可与言的朋友之间,他就会慷慨地打开话匣,展现里面的珠玑了。”
余光中在《娓娓与喋喋》一文中曾说,“朋友之间无所用心的闲谈,如果两人的识见相当,而又彼此欣赏,那真是最快意的事了……真正的知己,就算是脉脉相对,无声也胜似有声。”所以在宴会上,不幸和俗人相邻而坐,偏偏对方又喋喋不休,诗人就会“恨不得他忽然被鱼刺梗住”。
西班牙哲人桑塔耶纳说:“雄辩滔滔是民主的艺术,清谈娓娓的艺术却属于贵族。”余光中向往的显然是品位上的贵族的娓娓了。
余光中的字典里似乎没有“马虎”两个字,不论他做什么,即使是娱乐,都要全神贯注。他不懂为什么有人能够一面听音乐,一面读书。在余家,平常是听不到音乐的。他说,“为了对音乐家的尊敬,听音乐就该正襟危坐,聚精会神。”所谓“背景音乐”在余家是不受欢迎的。
以此类推,余光中做任何事情,都抱持同样的态度。珊珊说:“爸爸是不容许有错误的人。”文章不能出错,生活不能出错,品德不能出错,他是个完美主义者。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余光中既儒雅冷静又豪情万丈,身材矮小又是文学巨人,作者认为余光中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矛盾体。
B.余光中说他的书房是苦练之地,书桌是缪斯接生的手术台,是因为他以苦行僧般的状态写作,并创作出大量的作品。
C.余光中爱憎分明,有时和朋友闲谈,不幸对方是俗人,他就会正襟危坐,态度颇为严肃。
D.在余光中家中平常听不到音乐,因为他做事认真、全神贯注、从不马虎,他知道听音乐会影响他的写作。
E. 余光中在文学领域里“兼善天下”,他诙谐地自称是“艺术的多妻主义者”,他对美的人、事、物,品味极为敏感
【小题2】余光中是怎样对待与人交往谈话的?从中可以看出余光中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诗文大家”余光中,请结合文本分析之所以获得这样的称号的原因。
【小题4】有人认为余光中是个完美主义者,也有人认为余光中是个不合时宜书生气十足的人,你怎样看?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秋祭
刘建超
“小戏妃”是红酒小说里的人物,红酒写小小说,故事都以相思镇为背景。
当年,相思古镇有个唱青衣的女演员,演皇妃爱由着自己的性子,她忘了自己是身穿日月龙凤衫的金枝玉叶,只要一出场,手端玉带侧身站定,就冲观众丢媚眼儿,师姐给她起了个绰号“小贱妃”。“小贱妃”的戏非常出彩,观众喜爱。县里的一个头头儿想对“小贱妃”非礼,岂料“小贱妃”戏里戏外两样人,义正词严地拒绝,全没了往日的妖媚。
我赞叹红酒笔下的人物形象,也很想见识一下“小贱妃”的原型。红酒认为我的想法可笑,那“小贱妃”是把舅舅讲的故事加工后虚拟出的人物,怎么能去现实中对号入座。
我和朋友相约去相思古镇寻访一座明末清初的古戏楼。时至晚秋,天已渐凉,道旁的白杨树在秋风中抖索着,枯黄的落叶萧瑟地飘零。垂暮泛黄的野草却显得精神饱满,摇曳着坚韧婀娜的身姿,不卑不亢地凄凉着。
古戏楼孤零零地出现在村口,看上去比我想象的还要沧桑。戏楼是两层土木结构硬山式建筑,下面的一层据说是演员起居和放置道具的场所,二层就是演出用的戏台了。台子上的楼板已经破裂,围栏也腐朽不堪,两根柱子上有楹联一副,字迹依旧遒劲飘逸:“是虚是实当须着眼好排场,非幻非真只要留心大结局。”
村里人见有陌生的面孔来访,便三三两两地聚过来,好像也是第一次看到古戏楼子,与我们一起转悠着看。
这里唱过大戏吗?我觉得这不过是民间艺人的杂耍地方。
唱过!全本的《穆桂英挂帅》《西厢记》《铡美案)都唱过,你们不知道,听老人说原先这戏楼子对面是东大庙和昭帝寺,再往前两里地就是清代商铺一条街,繁华得很。每逢大集这儿都唱大戏,一唱就是七八天,热闹着哩。
噢,那你们听没听说过,当年剧团里有个绰号叫“小贱妃”的在这里唱过戏?
村人摇摇头,这是明清的戏楼,几十年前被当作学校,后来成了危房,学校早搬走了。
我走到二层的戏台前,凭栏眺望,想象着当年的繁茂风华,怂恿我的朋友唱了一段《梅妃》:下亭来只觉得清香阵阵,整衣襟我这厢按节徐行……
朋友喜欢戏曲,大学里曾修过此类课程,程派的韵味还是有的。我叫了声好。
村民都是在豫剧曲剧窝子里泡大的,对京剧没有多少概念。唯独一个背着柴草的老婆婆似乎听得很专注,还轻轻地点着头合着节拍。
婆婆,一看就知道您懂戏啊。我这位朋友唱得怎么样?
婆婆说,程派,唱得还中,就是神态不像。
哈,真遇到行家了。婆婆,您给指点指点。
婆婆环顾四周,犹豫着。
婆婆,我们从城里来,专门来访古戏楼。看这戏楼子多年没有琴鼓声了,它寂寞着哪。我看您老懂戏,也来一段吧,也不枉这戏楼子在咱村口矗立了几百年。
婆婆让我说动了心,放下柴草,掸掸褂子上的浮尘,伸手捋了捋头发,蹒跚着走上戏楼。就在她往台中央一站的那个瞬间,我们都惊呆了,只见她全没了不安和拘谨,一个亮相,开口唱的是《西厢记》里的红娘:
怨只怨你一念差,乱猜诗谜学偷花。
若打官司当贼拿,板子打、夹棍夹、游街示众还带枷。
姑念无知初犯法,看奴的薄面就饶恕了他。
一曲唱罢,竟然往台下丢了个飞眼。我们大声叫好。
村民说,还不知道怡萍她娘会唱戏哩。她闺女怡萍在剧团唱戏,多少年也没唱出个啥样法。听说傍了个大款,立马就出名了。在城里买了房子买了车,要接她娘进城享福,她娘死活不去还把闺女给骂走了。
婆婆走下台,朝我笑笑,又佝偻着身子,背起柴草郁郁而去。
品咖啡时,我把经过告诉了红酒,我说她肯定就是当年的“小贱妃”,假如她当初能灵活些,别去得罪权贵,现在也不至于落到这种地步,没准还在舞台上风光呢。
人,总要活个气节吧。说完,红酒不再搭话,凝神望着窗外,轻轻地唱了两句。什么词没听清,只是觉得那曲调除了低回婉转外还有些许惆怅忧伤……
【小题1】结合小说品味下列加点词语。(4分)
(1)垂暮泛黄的野草却显得精神饱满,摇曳着坚韧婀娜的身姿,不卑不亢地凄凉着。
答:  ___ ▲    ____ 
(2)婆婆走下台,朝我笑笑,又佝偻着身子,背起柴草郁郁而去。
答:  ___ ▲    ____
【小题2】简要分析红酒和朋友这两个人物在小说中的作用. (4分)
答:(1)红酒:  ___    ▲    ____
(2)朋友:  ___    ▲    ____
【小题3】本文以“秋祭”为题,“祭”的是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6分)
答:  ___ ▲    ____    
【小题4】婆婆是不是红酒小说中“小贱妃”的原型?请加以探究。(6分)
答:  ___ ▲   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