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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题。

李新立
突然想起“刃”,我被自己的这一闪念吓了一跳。
金属的刃,是技术高超的匠人千锤百炼精心打造而成的,大凡削铁如泥的利刃,要有柔而坚的优良材质。而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好刃似乎都沾了过多的血腥。因此,我尽量避开血腥和与血腥相关的词语,只说生活的日常。
那年我十七岁,第一次进城。从东关车站出来,避开纷杂的喧闹,朝西缓缓而行。街道狭窄漫长,两侧的土台子上,摆满了高低不一的民房,这些房舍,檐子高挑,花格状的窗户裱糊了白纸,双扇大门钉了铜扣,笨拙得让人喜爱,而木质的材料上,全部涂了深红色的颜料,显得沉稳大气。想必它们一定是民国的建筑风格吧。临街的个别房子前,扬着商家的幌子,有酒有茶,有布有面,斗大的隶书是绣上去的,经年不会掉色。
先是听见“叮当,叮当,叮当”的敲打声,一前一后,一高一低,极具节奏。泥炉的火焰正好,一块铁在里面燃烧,支在一旁的砧台上,老师傅用钳子夹着一块已经打扁了的铁料,挥着小锤。小锤打下去,抬起,年轻的徒弟抡起大锤砸了下去。砧板上的铁,红星四溅,随后由红变黑,师傅又将它丢进泥炉。如此反复,一把刀有了形状。水槽里的水泛着浊红.带着高温的铁放了进去,雾气升腾而起,上面坐了神仙似的。刀口处一抹白,与众不同,名叫铁白,那是一把利器的刃。
可惜的是,这个美妙的去处很快消失了,先是街道拓宽,土台子和那些建筑尽悉拆除,硬化了的人行道和楼房修筑而成时,民国遗风茫然无存,我也就不知道老手艺的去向。
现在想起这个,是因为我所寓居的巷子里一声唱腔般的“启刀磨剪子喽”,突兀得让人措手不及,险些将行人撞翻。这也是个老手艺人,一位头发花白的长者,在小巷子的出入口处摆了一条长凳,上面夹着他的家当。他没有坐在长条凳子上,而是坐在旁边的可折合的小马扎子上,当时就想到,他这是出于对一种老手艺的尊重吧。他用钢质铁器启磨菜刀时,肯定用力却捉拿得有些分寸,刀口卷起的铁屑,刨皮一般。然后在磨石上稍加抛光,菜刀的刃口就闪着宝贵的银白。
无独有偶,不几日,又在巷口遇见了另一磨刀者。其实他是出售磨刀工具的,属于现代科技产品。叫卖声是从旁边的电喇叭里发出的,不是方言的唱,是普通话的讲。我看清楚了,任何刀具,置于规定的磨口,只需拉几下,刀口就可变得锋利,以他的现场演示,吹发可断,落纸可削。但不同的是,那个刃,有些粗糙,虽然发白,却不见银光划亮眼睛。
我仍然要说有刃的生活器具。
在老家农村,每一件有刃的家当都置放于指定的位置,比如,菜刀的刀背朝外或者朝下,出工的铁锨夹在腋下,锨头朝前,刃口向下,更不允许用有刃的家当直指他人。但要成为一个合格的耕作者,要经得起许多磨练,要让它们熟悉你的体温和气息,你要有接近和使用它们的足够本领。一次,我合刃具时,没有多少经验,加上用力过猛,刃具的偏锋划在手掌上,没有声响,没有疼痛,只见鲜血直流,因此而耽误了几天的劳作。
假货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就连一把用以收割的刃具,也会有假货,即便是真货,也分三六九等。其中奥妙只有经年和土地打交道的人知道。我曾经跟着年长者去商店购买刃具,他拿过一沓,蹲在地上,抬起胳膊,逐一将手中的刃具摔到地面上去,将那种发出清脆声响的收到一边.,而后,又在这些刃具中用手指试着刃口。这些,是生活累积的经验,口传无效。假货材质不好,那只能算是一片硬铁,没有可用的刃口,就连裁纸可能都有些费力,更别说用来收割作物。年长者对这样的东西当然不会鉴别不出来,并且十分不屑。他们认为,那不过是一片“死铁”罢了。由此,我认定一张好的刃具,是鲜活的,有生命的,甚至是有灵性的。
除了厨具和农具,几乎每个人都使用过有刃口的其他工具。小时,我用过的就有削铅笔的小刀,村小学门口不远处就是代销点,包容了许多日常所需的商品。我和许多同学一样,不是用现钱去购买的,是拿了可以当作钱花的鸡蛋,换一把铅笔刀和一支不带橡皮的铅笔。现在回想起来,剔除物质上的匮乏,竟然觉得有些古风的味道。(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文中写作者第一次进城时看到古朴沉稳的民国风格建筑等景物,是为了引出下文对民间老手艺的叙写。
B.寓居的巷子里一声“启刀磨剪子喽”,让作者措手不及,险些将行人撞翻,表现作者内心的不安。
C.读小学时用鸡蛋换铅笔刀和铅笔的经历,让作者在物质匮乏时期就懂得了更要与人分享的道理。
D.作品以“刃”为线索,叙写了匠铺制作刃、启磨刀刃以及年长者鉴别刃具的情景,表达了作者对民间老手艺人的尊重。
【小题2】文中写了两位磨刀者,他们有什么不同?这样写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
【小题3】第二段“只说生活的日常”这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4-01 04: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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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距地球五万光年的远方,在银河系的中心,一场延续了两万年的星际战争已接近尾声。来自太空的生命检测波束落到了亚洲大陆靠南一些的一点上,波束在地面上形成了一个约五千米的圆形。一所山村小学,正好位于检测波束圆形覆盖区的圆心上。

蓝84210号舰报告,目标编号500921473,发现生命!

一束纤细的四维波束从蓝84210号舰发射,穿过那所山村小学校舍的屋顶,以基本粒子的精度对学校里的十八个孩子进行扫描。孩子们的数字复制体成了地球人类的全部样本,他们凭着乡村教师传授的知识有惊无险地通过了文明测试——地球由此被确定存在3C级文明。

用于摧毁无文明星球的奇点炸弹,像一颗子弹一样擦过太阳的边缘,消失在茫茫太空的永恒之夜中。

“我们险些毁灭了一个碳基文明。”参议员长出一口气说。

“真是不可思议,在这么荒凉的地方竟会存在3C级文明!”

“天啊!这颗行星上的文明不是3C级,是5B级!”看着蓝84210号舰从一千光年之外发回的检测报告,参议员惊呼起来。

人类城市的摩天大楼群的影像在旗舰上方的太空中显现。

“他们已经开始使用核能,并用化学推进方式进入太空,甚至已登上了他们所在行星的卫星。”

“他们的基本特征是什么?”舰队统帅问。

“他们没有记忆遗传,所有记忆都是后天取得的。”

“那么,他们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方式是什么?”

“极其原始,也十分罕见。他们身体内有一种很薄的器官,这种器官在这个行星以氧氮为主的大气中振动时可产生声波,同时把要传输的信息调制到声波之中,接收方也用一种薄膜器官从声波中接收信息。”

“这种信息传输方式的速率是多大?”

“大约每秒1至10比特。”

“什么?!”旗舰上所有听到这话的人都大笑起来。

“真的是每秒1至10比特,我们开始也不相信,但反复核实过。”

“上尉,你是个白痴吗?”舰队统帅大怒,“你是想告诉我们,一个没有记忆遗传,相互间用声波进行信息交流,并且是以令人难以置信的每秒1至10比特的速率进行交流的物种,能创造出5B级文明?而且,这种文明是在没有任何外部高级文明培植的情况下自行进化的!”

“但,阁下,确实如此。”

“可是在这种状态下,这个物种根本不可能在每代之间积累和传递知识,而这是文明进化所必需的!”

“他们有一种个体,有一定数量,分布于这个种群的各个角落,这类个体充当两代生命体之间知识传递的媒介。”

“听起来像神话。”

“不,”参议员说,“在银河文明的太古时代,确实有过这个概念,但即使在那时也极其罕见,除了我们这些星系文明进化史的专业研究者,很少有人知道。”

“你是说那种在两代生命体之间传递知识的个体?”

“他们叫教师。”

“教——师?”

“一个早已消失的太古文明词汇,很生僻,在一般的古词汇数据库中都查不到。”

这时,从太阳系发回的全息影像焦距拉长,显示出蔚蓝色的地球在太空中缓缓转动。

最高执政官说:“在银河系联邦时代,独立进化的文明十分罕见,能进化到5B级的更是绝无仅有,我们应该让这个文明继续不受干扰地进化下去,对它的观察和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对太古文明的研究,对今天的银河文明也有启示。”

“那就把这颗恒星方圆一百光年的范围列为禁航区。”舰队统帅说。

“很遗憾,”最高执政官说,“如果没有高级文明的培植,他们还要在亚光速和三维时空中被禁铟两千年,至少还需一千年时间才能掌握和使用湮灭能量,两千年后才能通过多维时空进行通讯,至于通过趯空间跃迁进行宇宙航行,可能是五千年后的事了,至少要一万年,他们才具备加入银河系碳基文明大家庭的起码条件。”

参议员说:“文明的这种孤独进化,是银河系太古时代才有的事。”

最高执政官说:“那是一个让人向往的时代,一粒灰尘样的行星对先祖都是一个无限广阔的世界,在那绿色的海洋和紫色的草原上,先祖敬畏地面对群星……这感觉我们已丢失千万年了。”

“可我们现在又找回了它!”参议员指着地球的影像说,她那蓝色的晶莹球体上浮动着雪白的云纹,他觉得她真像一种来自他祖先星球海洋中的美丽的珍珠。

“宇宙的最不可理解之处在于它是可以理解的。”最高执政官说。

“宇宙的最可理解之处在于它是不可理解的。”参议员说。

(选自《乡村教师》,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中村庄的渺小之于地球的庞大、地球的孱弱之于外星人联盟能力的可怕,使人读来如朝菌之于晦朔,蟪蛄之于春秋,有涵泳孔子思想的感觉。
B.小说借科幻的笔法,跳到地球之外,从高、远、久的视角,审视人类;用地球以外的文明来阐述教师这个职业,新鲜、有趣、不做作。
C.小说假设外星人虽然发现了地球人,但是因为某些原因不打算干扰地球人的生活,而他们的技术远超过地球人,所以地球人发现不了他们的存在。
D.小说中的外星人拥有先进的文明,愿意保护地球这样相对落后的文明,但如果地球文明发展太慢,仍然可能被认为太过低等而被轻易毁灭。
【小题2】小说中最高执政官的最后一句话其实来自于爱因斯坦,而参议员的最后一句话“宇宙的最可理解之处在于它是不可理解的”读来恰恰与之相反。你如何理解参议员的话?请简要说明。
【小题3】刘慈欣是中国科幻小说界举足轻重的领军人物,他将中国科幻小说推上了世界的高度。有人说,刘慈欣的作品好,和科幻无关,和文学有关。你是否同意该观点?请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老屋·父亲

李翰

父亲走了以后,老家临街的两间平房,屋顶也披离下来。毕竟有三十多年房龄,风雨侵蚀,那些桁条、椽木,也渐渐走到生命的尽头。父亲买下这块宅基地的时候,也就是两间白灰小瓦的平房,年深日久,破破烂烂。父亲看中的,主要是屋后的一大片荒山。读书人似乎都有个陶渊明情结,父亲是“文革”早期的大学生,那个年代算是高知了。有一方自家的天地,既给子孙留下恒产,又可以种种花草,养些鸡鸭,闲暇时安静地读书喝茶……这块地,最宜作他的归田计。

父亲胼手胝足,前前后后差不多忙活了六七年,起了两层砖混小楼,搭建了两间平房。

原宅高耸的古砖院墙,青铁皮的实木大门,都还保留着,整体看起来,颇有几分气象。父亲又种上竹子、香樟、蜡梅,以及桃、杏、梨、枇杷等果树,沿着屋基脚,则栽种了一簇簇月季。

每年春天,都是从竹外的杏花开始。粉薄的花瓣,透射着阳光或露水,蜜蜂也忙碌起来,小狗绕树追逐它毛绒绒的短尾。杏花败,桃花开,一场雨后,竹笋悄悄钻出地表,香椿在枝头探出新芽。我们用长长的竹篙,绑上铁丝钩,咔嚓,咔嚓,香椿芽一爿爿掉下来,青莹润泽。弟弟从鸡窝里摸出几枚刚下的鸡蛋,母亲捏着鸡蛋,在锅沿上一磕,两指一掰,鸡蛋便在油锅里滋滋作响。煎到五分熟,加入香椿芽,一股说不出的清香,立刻从厨房弥漫开来。

春暮夏初,月季绕着屋角绽放,熏得人犯困,天渐渐热起来。街坊有位退休的房老师,总来我们家纳凉。他写得一手好书法,还能作诗。他一边写,一边哼唱着,都写好了,再摇头晃脑,用他那枞阳腔从头到尾高声吟诵一遍。父亲很喜欢和房老师往来。一副“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的楹联至今还挂在家里。

房老师90年代中期去世,父亲很是伤感。大概也就是那时,父亲开始学写古诗。王力的《古代汉语》第三册介绍格律诗写作,有关平仄、声韵的书页,因经常翻阅,纸张尤为暗黑。渐渐有一些诗友来往,父亲必引进家里,听人家夸他的院子,称赏着彼此的诗作。待客人一走,父亲便任情评骘起来,这个人用词俗,那个人多处出律,总之,都不如他的诗好。

大学一二年级,经常收到父亲的家书,慰勉学业。那些信文乎文乎的,我仿佛能看到他写信时陶醉的神情。后来读到《围城》里方遁翁写日记,不禁莞尔。读研时,我遇到生活中的种种困扰,还是习惯回老家休整,在那里汲取力量和信心。推开老宅厚重的铁皮木门,见到父亲坐在窗前,桌子上的酽茶升腾着热气,立时觉得笃定、安宁。父亲见到我,眼睛便会亮起来,整个人也松弛、舒展开来,似乎屋子一下子变暖和了

我自离家读书,每次回来都呆不了几天。父母守护着老屋,在我们看不到的时光里慢慢变老。2014年6月24日,周二的凌晨,母亲打来电话,父亲走了。

我的山塌了。

他走得静悄悄的,除了亲戚与生前友好,除了庭前垂头饮泣的吊兰,没有人关注到他的离去,也没有人来分割我的悲伤。父亲的离去,让我明白,原来我最在意的,是他的欣慰与骄傲,那才是我获得存在感的根本。

中年伤于哀乐,因凋零之场景,将不断上演。这是生命的残酷,也是生命的仁慈。那边的世界,积攒着此生最珍贵的情感,有我们最爱的人,当我们临近谢幕,将不会孤独和恐惧。此生亦可恋,是我们又做了父亲、母亲,在人间播种了下一轮的爱。除了一掷乾坤的大人物,万千众生都是一样的琐碎、平凡,父母与子女,是我们在尘世扑腾的最大动力。

这五年里,长长短短,也写了不少文字,却不曾为父亲正经写过一篇。近来始渐渐明白,既然以文学为主业,父母儿女、兄弟姐妹,村口的阿牛与邻家的小芳,那些川流不息流淌在时空中,却消失于历史的芸芸众生,才是我应该去关注、书写与研究的——小城的高楼络绎拔起,道路越来越宽,老一辈的痕迹被日渐吞噬,仿佛我的父亲,还有同时代众多离开的人,不曾生活在这里。不过,没有关系。历史所遗忘的,都收纳在文学的容器里。更确定的,是老屋还倔强地站在那里,被高楼环绕,而仍未湮灭。便宜门4号,晚上一合眼,我就能梦到。

即便有一天,这一切都消失了,“父亲”作为一个文学的共名,也将以近似的形象和温度,在天下儿女的心中永生。

写于己亥清明前

(本文刊于2019年4月5日《文汇报·笔会》,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在清明之时撰文纪念父亲,正是对礼敬祖先、慎终追远这一传统有意识地继承和延续。
B.文章对父亲的追忆深情诚挚,泪中含笑,笑里带泪,借《围城》中迂腐可笑的“方遁翁”形象写出了父亲可亲可爱的一面。
C.文章以小见大,描写窄小老屋的四季变迁,串起童年的回忆,寄托对父亲的哀思,表达对人生意义的思考。
D.作者把对父亲的怀念上升到对平凡人的敬意以及对文学力量的信心,其中包含了一位文字工作者的责任意识。
【小题2】情到深处,如何描写都动人。请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①推开老宅厚重的铁皮木门,见到父亲坐在窗前,桌子上的酽茶升腾着热气,立时觉得笃定、安宁。
②父亲见到我,眼睛便会亮起来,整个人也松弛、舒展开来,似乎屋子一下子变暖和了。
【小题3】本文作者李翰从事古典文学研究,其散文写作中的诸多元素也带有浓郁的古典意味。请结合本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在现实生活中,民事法律关系纷繁复杂、变动不居,而民事法律规范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这导致有些民事纠纷在处理过程中可能找不到特别合适的民事法律规范作为依据。但一些民事行为不符合社会公德,有违善良风俗,如果因为没有民事法律规范作为依据而不处理,就可能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带来“破窗效应”。处理这些民事纠纷,应运用好公序良俗原则,即民事行为不得违反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科学运用公序良俗原则处理民事纠纷,对于惩恶扬善、维护正义、保证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公序良俗的含义非常广泛,并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变化。公序良俗原则在许多国家的民法典中都有所体现。我国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使用“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等词语来表达相关法律精神。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在总结现有民事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民法典立法成果的基础上,在我国民事立法中首次明确了公序良俗原则。《民法总则》中的一些条文直接涉及公序良俗。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的条件就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总则》将公序良俗原则上升为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这是法治精神在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体现,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立法中的彰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对意思自治进行必要的限制。民法尊重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但意思自治必须以公序良俗原则为基础,即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如果违背公序良俗,其民事法律行为理应无效。二是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补充。现行法律法规不可能预见所有民事法律行为和关系,法律条文可能滞后或存在漏洞。公序良俗原则作为一种弹性条款,可以起到补充完善法律条文的作用,在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时候用以判断民事行为的效力。三是有助于更好地弘扬社会公德,保障民事活动在良好公共秩序中进行,并引导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当然也要看到,公序良俗原则毕竟是具有一定模糊性的民法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依靠法官自由裁量进行运用。为了避免法官随意运用这一原则可能造成案件裁判结果的不公平,在司法实践中运用公序良俗原则应遵循一定的规则。首先,应穷尽法律规则,即对于民事纠纷如果有具体民事法律条款加以规范的,应优先适用具体条款,不能随意选用原则性一般条款。在各个具体领域,公序良俗原则应作为兜底条款适用。其次,对于什么是公序良俗也需要结合社会道德观念以及一般常识加以判断,从而确定具体民事行为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还可以运用司法大数据进行公序良俗原则类案适用方法研究,为法官裁判提供依据。我们要科学合理运用公序良俗原则,既协调复杂的民事法律关系,又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不断提高社会文明水平。

(摘编自侯国跃、常亚楠《科学运用公序良俗原则处理民事纠纷》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某些民事纠纷找不到特别合适的民事法律规范作为依据,使得民事法律关系纷繁复杂。
B.我国1986年、2017年通过的民法中皆直接涉及公序良俗,对维护正义有重要意义。
C.《民法总则》将公序良俗原则视为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有助于弘扬社会公德。
D.公序良俗原则可能造成案件裁判结果不公平,故民事纠纷应先适用民事法律条款。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充分运用事实论据论证了论点“科学运用公序良俗原则处理民事纠纷”。
B.文章既分析了为何要运用公序良俗原则,也分析了怎样运用公序良俗原则。
C.将公序良俗作为民法基本原则之一,体现了民法规范与社会道德规范的高度统一。
D.文章采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方式展开论证,在逻辑上也是逐层递进的。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公序良俗原则的积极意义在于,可以弥补现行法律规定的缺陷和不足,协调各种利益冲突。
B.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如果违背了公序良俗,将不会得到民法的尊重,其民事法律行为也是无效的。
C.在各个具体领域,民事纠纷最终都会得到解决,原因在于将公序良俗原则作为兜底条款适用。
D.在彭宇案、许云鹤案这类因搀扶倒地老人而引发纠纷的案件审理中,不一定要遵循公序良俗原则。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1932年,12岁的汪曾祺小学毕业,考入高邮县立初级中学读书。小学毕业那年暑假,汪曾祺先后跟祖父聘请的张仲陶、韦子廉两位先生学《史记》和桐城派古文,获益匪浅。可以说,桐城派的古文风格影响了汪曾祺终身。
1935年夏,汪曾祺初中毕业,考取江阴南菁中学读高中。1937年暑假后,日本人攻占了江阴,江北也在危急之中。汪曾祺不得不告别南菁中学,随祖父、父亲到离高邮城稍远的庵赵庄避难。半年后,汪曾祺又在准安中学、私立扬州中学等校辗转借读。1939年8月,高中毕业的汪曾祺和他的同学一起历尽艰难赶到昆明,报考著名的西南联合走学。最终,汪曾祺顺利考入该校中国文学系。
西南联大的生活条件和教学条件相当艰苦,但汪曾祺不以为意。这里荟集了当时国内教育界的精英,成千上万的热血青年从四面八方慕名而来,许多人后来成长为知名的专家、学者、权威。中文系的课分必修、选修两种,讲课的都是个性鲜明学有专长的名教授,如金岳霖、闻一多、朱自清等等,他们丰富的知识和潇洒不羁的风度令同学们终生难忘。
汪曾祺读大二时,选修了沈从文先生的写作课。沈从文讲课湘西口音重,声音又低,汪曾祺却极感兴趣。他觉得自己与沈从文心有灵犀一点通,沈先生也从心眼里喜欢上这个聪颖过人的学生。渐渐地,他俩的关系变得非一般师生可比了。沈先生对于学生的习作不厌其烦地修改、评点,发现出色的就推荐到一些报刊发表。沈从文由于年轻时常常夜以继日地写作,辛劳过度,落下个流鼻血的病。细心的汪曾祺好几次亲眼见到沈先生带有鼻血的手稿,内心受到极大震动。
西南联大四年的学习结束了,汪曾祺因体育、英语不及格,只好重读一年,履行补考手续。不料他们这届学生刚读了一个学期,就全部被政府征调为译员,随陈纳德将军的飞虎队去缅甸作战。当局规定,不服从征调者一律开除学籍。对此,生性散淡的汪曾祺作出了宁被开除学籍也不当译员的选择,最终没有拿到毕业证书。
汪曾祺肄业后,***是老舍先生。能在这样一位人民艺术家的领导下工作,学习他的道德文章,实在三生有幸。老舍先生平易近人,亲切随和,时有才华的青年人也是喜爱有加,常常在各种场合称道。他预言:“北京有两个作家今后可能写出一点东西,一个是汪曾祺,一个是林斤澜……”
(选自《汪曾祺的春夏秋冬》,有删改)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因为先后跟祖父聘请的张仲陶、韦于廉两位先生学《史记》和桐城派古文,所以汪曾祺的作品具有明显的桐城派风格。
B.老师沈从文带病写作以致血染手稿的精神,极大地震撼了汪曾祺的心灵。
C.汪曾祺因体育、英语不及格,只好重读一年,履行补考手续,但因为拒绝为政府当译员而失去了学籍,所以最终没有拿到毕业证。
D.在昆明北郊一所私立中学当教员的两年生涯里,汪曾祺收获了与施松卿的爱情。
【小题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颠沛流离的生活,养成了汪曾祺桀骜不驯的性格,所以他后来宁愿不要毕业证,也不当政府的译员。
B.沈从文从人格、文学、生活等方面对汪曾祺均有教益与帮助,这也是汪曾祺作出如此成就的一个原因。
C.全面内战即将爆发,物价飞涨,民不聊生,找工作实在太难,汪曾祺只好在创作上作艰苦探索,以获得生存条件。
D.老舍对汪曾祺做出高度评价,认为汪曾祺和林斤谰是北京最好的作家。
E. 解放后,汪曾祺参加了一系列文教工作和文学刊物编辑工作,遇到很多好老师、好领导,这进一步促进了他快速成长。
【小题3】如果分别用“冬”与”春”概括本文内容,请你指出这两个字在文中的含义并结合文章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冬日阳光
周涛
①冬日的阳光洒在落地窗上,如同美酒注入透明杯盏。爬山虎在墙上红似秋天的枫叶,然后渐渐叶落、枯萎,好像刻意在模仿古诗的意境“落叶满阶红不扫”似的,仿得逼真。四棵海棠叶落果在,稀零零的枝上挂了不少小铃铛似的海棠果,在阳光的酒里泡着,给过冬的乌鸫备了些救命粮。
②天空已不是盛夏的蔚蓝,但仍然是蓝,灰蓝。不是夏天的心境了,夏天是人生的30岁至50岁,现在是秋尽冬来,是60岁以后的人生了。60岁以后是什么样子?就是眼前这个样子,繁华过后便是凋零,心境灰蓝却仍是蓝。一日之计是夕照明,一年之计是秋近冬。只有这冬日的阳光赛酒浓,温暖贴心不伤身。它已不再酷烈炙热,而是轻抚你的皮肤,温暖你的骨头,融进你的血液,照看你的心脏。它像个性情温和经验丰富的老中医,在你耳边轻声叮咛:“老骨头是缺点儿钙了,常出来晒晒。”“你全身的那些河流渠溪是有些淤了,要清理了。”我问它:“我吸了几十年烟,肺有没有毛病?”它看了看:“肺的纹理有些粗糙了。”我问它:“是不是抽烟抽的?”它说:“抽烟粗糙,不抽烟也粗糙。你活了六十多年了,怎么能不让它粗糙?”我听罢,心中释然。这个老中医说得有道理,人家不故弄玄虚,也不拿它的专业吓唬你,不像有些半懂不通的医生,总是把医之大道往术之小路上引。直到以科学的名义把病人逼进死胡同。
③阳光就这样照临,让人茅塞顿开。一群鸽子在灰蓝的天空中飞翔,像是要把阳光搅拌均匀。它们盘旋,兜圈子,似乎总觉得还没搅匀,不满意,一遍又一遍地兜圈子。更高的天空,盘旋着一只鹰,它兜着更大的圈子,低头俯视那群鸽子,好像在更大的范围搅拌着。
④阳光普照着它们,看似无心却有心。前些日子落的雪,在阳光下消融。房檐上滴答滴答地融水,让人以为是下雨,直到雪块从房顶上轰的一声滑落到地上,才使人从恍惚中清醒过来。猛一抬头,雁阵摆满天空,阳光照着那阵容,大地望着那迁徙,天地无声地为之肃穆。这是久违了啊。雁南飞!这几十年你们到哪儿去了?灭绝了?孤零了?还是全被人关进笼子以备烹炸了?少时年年见,欢呼一阵,习以为常,几十年它们在天空中杳无踪迹,才感觉到心里顿缺一角!没有雁阵的天空如同世界末日的先兆。如果勇毅的跋涉者已经放弃了探求,那么这世界的末日还会远吗?
⑤终于,大雁又飞来了,这个上演了亿万年的神话和传说,在中断了几十年之后,又奇迹般地再现,重又延续。我不知道应该感激谁,但我的心中已充满了感激。愿江河永不断流,湖泊永不枯竭;愿冰川永不坍塌,北极熊的家园常在;愿冬日阳光永不变为雾霾外的叹息;愿人类明白除了自己活也让其他万物活……
⑥这时,温暖的阳光开始渐渐稀释,就像朗姆酒里加了冰块。正午那种淡淡金黄的颜色,开始变浅了,光泽有些收敛。这是下午五点的阳光。上午的光芒已经走了,午休起来依然坐在前廊的落地玻璃窗前,院子里的景物一览无余。我喜欢这样呆坐着,什么都不去想,什么仿佛也都想过。思绪的大朵浮云静卧天空,看起来是静止的,一动不动。实际上哪有纹丝不动的云呢?它貌似静止,实则一刻也没有停顿,它滑动在灰玻璃似的天空,而且不停地翻滚着,让阳光把每块云朵的缝隙都晒透……
⑦我想,天空真是一本大书。无字,但是有标点,有图画,它的内容可以说丰富极了,可是又有几个人去认真读它呢?人们每天都忙着低头看路,谁会想起来仰头看天呢?看天的事交给了天气预报,天气预报也只告诉人们天的脸色,更多的内容谁去注意呢?就算有心去注意,又能看出什么名堂呢?天意从来高难问,人生易老天难老。就这样静静地坐着,挺好。一天当中最好的时光,就这样静静地从身边溜走。寂寞吗?一点儿也不。恰恰是一些热闹的场合,使我觉得孤独。独处使我充实。“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是的,自从这人世间有了鲁迅,再说多少话都像是废话了。
⑧人活百岁,算算也不过三万六千日。这三万六千日就等于三万多块钱,经得住花吗?何况绝大多数人没有这么多存款,两三万属于正常,一两万也还凑合,还有更少的,生命的穷人。所以每一天都是珍贵的。有书名曰“一日长于百年”,悲观还是乐观?我反之曰“百年短于一日”,乐观还是悲观?活着喘口气,死了闭上眼。喘气也不能吸光空气中的氧,闭眼也不能关掉人世间的忙。谁走了地球都照转,但是太阳走了并且再也不回来,地球可就惨了。
⑨现在太阳就正在走远,漫天泼洒的银辉正不断地收回,像一个曾经慷慨大度的人变得越来越吝啬。他收捡着自己挥霍无度的银币,渐渐远去,在西边的山头坐下来歇了一会儿,背影浓缩为一枚殷红的印章。
⑩这时是下午近七点钟,东中国已经天黑了,而西部,西部犹有夕照余光。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小题1】本文的标题是“冬日阳光”,试简要说明“阳光”在文章中的作用。
【小题2】本文的写景段落工笔细描,极具特色。请结合第①段内容进行赏析。
【小题3】“一日长于百年”和“百年短于一日”的说法有何异同?请具体说明。
【小题4】本文的构思行文,集中体现了散文写作“形散神聚”的特点,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