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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题共4小题,共25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题。
大地的语言
收获了一季小麦的中原大地上,无边无际的玉米在大地的宽广中拔节生长。绿油油的叶片在阳光下闪烁,在细雨中吮吸。这些大地在中国肯定是最早被耕种的土地,世界上肯定也少有这种先后被石头工具、青铜工具、铁制工具和那燃烧着石油的机具都耕作过的土地。人类文明史上,好多闪现过文明耀眼光辉同时又被人类自身推向一次次浩劫的土地,即便没有变成一片黄沙,也早在过重的负载下苟延残喘。
翻开一、部中国史,中原大地兵连祸接,旱涝交替。但我的眼前确实出现了生机勃勃的大地,这片土地还有那么深厚的肥力滋养这么茁壮的庄稼,生长人类的食粮。无边无际的绿色仍然充满生机,庄稼地之间,一排排的树木,标示出了道路、水渠,同时也遮掩了那些素朴的北方村庄。我喜欢这样的景象,这是令人感到安心的景象。
如今是全球化城市化时代,在我们的国家,数亿农民耕作的田野,吃力地供养着越来越庞大的城市。农业,在一些经济学家的论述中,是GDP统计中效益最低、越来越难被人看好的一个产业一在那些高端的论坛上,在专家们演示的电子图表中,农业便是那根最短的数据柱,是那根爬升最乏力的曲线。问题是,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又不能直接消费那些爬升最快的曲线,不能早餐吃风险投资,中餐吃对冲基金,而晚间配上红酒的大餐也不能直接是房地产。那些能将经济高度虚拟化的赚取海量金钱的聪明人,那些能把人实际上并不需要的东西制造为一种巨大社会需求的聪明人,他们身体最基本的需求依然来自土地。他们几十年生命循环的基础和一个农民一样,依然是那些来自大地的最基本的元素。他们并没有进化得可以直接进食指数、期货、汇率,但他们好像一心要让人们忘记大地一一这个世界一直有一种强大的声音试图在告诉人们,重要的不是大地,重要的不是大地哺育人类的那些根本的东西。
一个叫利奥波德的美国人在半个多世纪前就质疑过这种现象,并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
因是几千年的人类历史只发展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伦理观念,一种人与财富关系的伦理观念。但是,迄今为止没有一种处理人与土地,以及人与在土地上生长的动物和植物之间关系的伦理观。
伦理关乎全人类。不幸的是,我们并不生活在一个一切社会规则以全体人类利益为考量
的世界上。现在有一种价值体系,认为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只是资源。人是资源,土地也是资源,都可以用来创造经济效益。而当土地成为资源时,在其上种植庄稼。显然不如在其上加盖工厂和商贸中心。这个体系运行的前提就是,弱小的族群、古老的生活方式需要为之付出巨大的牺牲。
农业需要作出牺牲,土地产出的一切,农民胼手胝足的劳动所生产出的一切,都是廉价
的,因为有人说这没有“技术含量”一一几千年才培育成今天这个样子的农作物没有技术含量!积累了几千年的耕作技术没有技术含量!只因为古人没有为了一个公司的利益去注册专利。玉米、土豆在几百年前从美洲的印第安人那里传入了欧洲与亚洲,但墨西哥的农民至今还挣扎在贫困线上,他们背井离乡,在大城市的边缘地带建立起全世界最大的贫民窟,只为了从不得温饱的土地上挣脱出来,到城市里去从事最低贱的工作。我曾经走在墨西哥那些被干旱折磨的原野上,在一株仙人掌巨大的阴凉下黯然神伤。我想起一本描述拉丁关洲如何被作为一种资源被跨国资本无情掠夺的书——《拉丁美洲:被切开的血管》。如果书名可以视为一种现实的描述,那么,当时在我眼前的墨西哥原野的确已经流尽了鲜血。当时眼前的地形地貌,让我想起胡安·鲁尔福的描写乡村破败的小说《教母坡》中的描述: “我每年都在我那块地上种玉米,收点玉米棒子,还种点儿菜豆。”但是,风正在刮走那些地里的泥土,雨水也正冲刷着那些土地里的最后一点肥力。
(取材自阿来《大地的语言》)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或分析,正确的两项是()()(4分)
A.作者认为,中原的广袤大地是世界上最早被耕种的土地,也是唯一曾经被各种农具都耕作过的土地。
B.中国数亿农民耕作于田野,但是在供养城市方面却表现出吃力,作者认为其原因在于城市发展太快。
C.在作者看来,一个人再富有,其最基本的需求也离不歼土地,因此对更多财富的创造没有实际意义。
D.有的人认为农业“没有技术含量”,但在作者看来,经过几千年成长的农业,不可能没有技术含量。
E.在墨西哥时,面对干旱的原野的地形地貌,作者联想到墨西哥农民的悲惨境遇,并因此而黯然神伤。
【小题2】通读全文,回答下面问题。(7分)
(1)开头两段写中原大地上田野的景象有什么作用?(3分)
(2)如何理解文中“这个世界一直有一种强大的声音试图在告诉人们,重要的不是大地,重要的不是大地哺育人类的那些根本的东西”的含意。(4分)
【小题3】文中最后一段画线语句表达了作者怎样的认识和情感?(4分)
【小题4】文中说:“现在有一种价值体系,认为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只是资源。”如何理解其中“资源”一词的含意?结合自己的生活阅历或思考,谈谈你对这种资源观晶认识。不少于200字。(10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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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青草的声音
我一次次地从自己的小屋里走上原野,我倾听到了小草的声音.春天了,它们从睡眠中醒来,在轻轻地舒展着腰身.春天的世界是多么美好啊,温暖的土地,和煦的阳光,还有柔和的春风,小草们竞相从泥土里伸出嫩嫩的小手来,和春天相握。
草以自己的柔韧步入了这个世界,那嫩嫩的令人惊喜的一点新绿在慢慢变大变浓,再染成一片片浓碧,然后以一种不可阻挡的气势席卷了大地。一个个杂乱无章的村庄在绿色中变得诗意葱茏,一片片恬然无声的田野变得生机勃勃,远山被这种神秘的春之手点拨着,草色驱走了山脊上的灰暗,将大山渲染得绿意盎然。
草的呢喃是那么柔和,深情地回应着大地母亲的爱抚和呼唤,它们日生夜长,日益繁茂。那片片叶茎,在风的细语中悄悄地抻大抻长,宛如一支春之曲,被一株株绿色的生命体酣畅地吟唱。它们的花瓣在阳光下层层地舒展着,轻轻地绽放,一朵又一朵,发出难以觉察的声音,一如被神所藏匿的天籁。我迷恋地一遍遍地行走在初春的大地上,倾听着植物生长的声音,倾听着大地的呼吸喘息,就像去探望自己熟悉的老朋友一样。
翠绿的茵陈草是最先长上来的.它们争着在山坡上、河岸边的泥沙地里,冒出了毛绒绒的团状幼苗。接着,蒲公英也出来了,长得漫山遍野.那黄色的花朵像一簇簇火焰在风中飘姑朵花,狗尾巴草……
我最初接触的小草,是从茵陈草开始的,它给了我太多的儿时记忆。在我的家乡,父亲是个乡镇医生,每年都会依据季节和草药药性的需要,在不同的时间采回不同的药材来。每年最先采摘的,就是茵陈草了。
那时我家房头有位肝病患者.脸黄黄的,每年都大量的吞服茵陈草,那种草熬出的汤药的味苦苦的,带着一种蒿味,很不好喝,看着他对一堆堆草药贪婪的样子,我感到了那种对生命的渴望和对死亡恐惧的心情,他说他不能死还有一对没有拉扯大的孩子。那时父亲经常领着我,在大地上寻觅这种小草,我一看到他们就在心里产生一种欣喜,并对它们产生了深深的敬畏。我们家虽然生活艰难,但父亲的诊费通常很低,对待贫困的患者有时还会无偿地赠送,我的这位贫穷的邻居才得以长久地喝下去,后来他们病好了,成了我们家的好朋友,父亲的许多贫穷好友就是这样结交下来的。
长大后我在一本书里看到一篇文章,说三国时代的吴国人董奉隐居匡山,为人治病不取财,重症愈者植杏树五株,轻者一株,多年后医人无数,得杏树十万棵,蔚然成林,被后人传为佳话。我把那上面的事讲给父亲听,父亲那时已经有些驼背,脸上皱纹丛生,仍然辛苦的为一家人生计操劳.父亲闻听后欣然地笑着,笑得胡须抖动,一连好几天都很高兴。父亲说,这样的人在世上多些好啊,人不是专为名为利而活着的.人活着总有些更好的东西。
我开始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我向往城市,向往幸福和爱情。当我像一颗蒲公英的种子扬洒向外面的世界时,我满怀希望地跋涉着,可是我的真情总是换来欺骗,总是会失望,心也被爱情一次次的烙伤,人在痛苦中一次次挣扎。我不明白,人为什么那么自私,贪婪,嫉妒,在物欲和权欲中变得丑陋不堪。在那个风雨交加的日子里,我孤独地住在城市里一间阴暗漏雨的房间里,心灰意冷,了无生趣,心里无限的烦闷和忧郁。可是当我在雨停后起身,站在窗前,在我目光所及中,我看到在昨天的暴风雨的浩劫中,地上的一丛青草,它们在风雨的摧残中虽然变得凌乱,根须依旧死死地咬住大地,正在阳光下立了起来,身着泥污和伤痕,在风中颤颤地晃动。那一刻,我的心震颤了,我分明听到了一首小草之歌。我弄来一盆清水,洗去它们的满身泥浊,它们又一身新绿地沐浴在阳光下。它们那么卑微渺小,却又清雅高贵,居柔宁拙,倔强峥嵘,葆有着一种不屈不挠默默向上的精神,我想我从那一刻才真正地懂得了草的语言,草的精神。我想起了故乡的那片青草覆盖着的原野,我拿起了电话,当父亲那熟悉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我的心里出奇地温暖和激动。
没有谁不熟悉草,它们其实是与人类同在的,大古以来就在那里。甲骨文把一茎两叶叫做草,草们带着柔弱的身体和不屈的精神从远古时走来。我的居室里堆着书籍,堆着现代生活的用品。我的窗前总会有一抹绿色,一丛丛小草。我愉快地生活着,在书籍之中寻求智慧吸取营养,我的心情沉静,平缓,明晰透澈如一台明镜。
【小题1】草本无声,如何理解“青草的声音”?
【小题2】“父亲说,这样的人在世上多些好啊,人不是专为名为利而活着的,人活着总有些好的东西。”这句话有何深刻含义?
【小题3】本文在记叙的顺序上有何特点?这样写有何作用?
【小题4】纵观全文,分三点概括草的作用。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第文后各题。
一个坚定的叛逆者
①大夫第在浏阳的市中心。浏阳人说,到浏阳,不可不到大夫第。因为大夫第不仅是一座精美绝伦的明清古建筑,更是戊戌变法第一烈士谭嗣同的故居。
②大夫第建于明朝末年,在谭嗣同父亲谭继洵担任湖北巡抚的时候,得以大规模扩建。因谭继洵地位显赫,当地人称之为“大夫第”。现存的建筑仅仅是原来的一小部分,但也有近八百平方米。今天,外面的街道已经是现代化的闹市,而一走进大夫第的大门,就如同走进了一个迥然不同的历史时空。在雕梁画栋之中,在从天井射进来的丝丝柔和的阳光之中,还能不能寻觅到谭嗣同矫健的身影呢?
③其实,谭嗣同生前在大夫第居住的时间并不算长。他出生在北京,青少年时代大多陪伴父亲宦游在外。随着父亲任职地方的变化,他几乎走遍了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回湖南老家几次,都是短暂的居住。但是,谭嗣同很喜欢这座老宅,他给自己的房间取名为“石菊影庐”。所谓“石菊”,也就是浏阳闻名全国的菊花石,因石头青灰如玉,有雪白的花瓣状似菊花,故名。谭嗣同的著作“旧学四种”之一便取名为《石菊影庐笔识》。他还喜欢使用菊花石制作的砚台,并写过多首砚铭,在友人之间唱和。菊花石的纯洁和坚硬,不正是谭嗣同自己品格的象征吗?
④虽然经过了百年风霜的洗礼,大夫第的精美与讲究依然让人叹为观止。每一扇门窗上面都有细腻的木雕,鱼儿像在水里游动,鸟儿像在空中飞翔。遥想当年的街道上,除去这家豪宅之外,大概一般都是低矮、阴暗、破败的民房。大夫第内的主人,位居一品,当然是冠冕堂皇;大夫第外的世界,民不聊生,饥寒交迫。谭嗣同的父亲谭继洵不算贪官,一生保守而谨慎,但官位到了那一级,制度自然会给予他这样的房产和其他一切物质利益。作为谭家公子的谭嗣同,为什么不安安稳稳地享有大夫第里的醇酒美人,而毅然选择“叛徒”的身份,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呢?
⑤有关心灵的奥秘,是难于言说的。谭嗣同曾经跟随父亲在陕西赈济灾民,在给老师欧阳中鹄的一封信中,他这样写道:
见难民作种种状,悚然忆及去年家乡之灾。幸有人焉以维持之,不然,大乱一作,惨毒当不止此。……又自念幸生丰厚,不被此苦,有何优劣,致尔悬绝?犹曰优游,颜之厚矣!遂复发大心:誓拯同类,极于力所可至。
⑥这里,谭嗣同隐然具有基督教的“原罪意识”,在自己的幸福与他人的苦难对比中产生严重的“不安”心理,从而开始反思自我与世界的关系。我享有的一切是理所当然的吗?我应该承担的责任究竟有那些?这时候,一扇一扇的门次第打开了,光芒射得人睁不开眼睛。这也是一种“觉”和“悟”,与当年佛祖在菩提树下的顿悟相似。谭嗣同推开了大夫第的窗户,也推开了自己心灵的窗户。有一种等待是上苍专门为自己设定的,人的命运便是欣喜地向它奔跑过去。
⑦漫步在大夫第内,徘徊在石菊影庐前,寝具、书桌和笔墨犹在,而主人早已离去。他与父亲的关系是微妙的,父亲忠于传统,忠于僵硬的专制秩序,却清楚地知道儿子惊世骇俗的才华和冰清玉洁的人格。谭嗣同虽然拒绝了父亲给他安排的平坦的仕途,却依然对父亲拥有那一份天生的血缘之爱。在他决定为失败的变法事业献身的时候,并没有忘记父亲。他模仿父亲的口吻,写了一封痛斥自己“不忠不孝”的信件,借以让朝廷日后在清查家属时,不至于连累父亲。而父亲呢?在儿子遇难以后,谭继洵被从轻处罚,提前退休回到浏阳,回到大夫第。一个小小的生活细节说明谭继洵的内心是雪亮的:一天,谭嗣同的遗孀李闰因为想念死去的丈夫,禁不住在房中哭泣。谭继洵经过门外,听见哭声便止步劝说道:“媳妇不必悲伤,别看我是朝廷的一品大员,但我儿日后在青史上的地位,不知道比我要高多少倍呢!”
⑧阳光透过窗框,投射到青石板铺就的光滑的地面上,宛如顽童涂抹的小方格。多少人的脚步,沉重或者轻盈,在这块地板上走过。许多年前,一个坚定的叛逆者,走过长长的天井,鞋底带着天井里的青苔。
⑨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1】对第①②③段的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谭嗣同让故乡人感到自豪,表现了其价值追求在后世得到认同。
B.以浏阳城已成为现代化的闹市,反衬大夫第的寥落和备受冷遇。
C.谭嗣同命名房间和著作“石菊”,暗示其追求纯洁坚硬的品质。
D.由城到宅逐步聚焦,引出下文对大夫第内为何出“叛徒”的迫问。
【小题2】分析第⑤段引用谭嗣同书信的作用。
【小题3】第⑥段巧用修辞,语意层层推进,请对此加以赏析。
【小题4】请紧扣“微妙”一词,评析谭嗣同和他父亲的关系。
【小题5】根据作品内容推断,最适合作为本文结尾的一句话是
A.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B.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C.他再也没有回来过。
D.他走向了光明和自由。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禹的寂寞
何向阳
时隔四千年之后,已经难见当年辕关的地貌了,只剩了讲说,在往事与神话间游走,还有“古辕关”这几个清人的字,刻在关隘立壁上,写着历史。夏禹,一半被压了纸型,叠藏在文典史籍里头,一半,化作了口口相传的故事,散落在如空气无形却有时又凝聚成某种气候的民间里。
然而,真的跑了几十里地,到“萃两间之秀,居四方之中”的嵩高之地登封城北约两公里万岁峰下,面对高10米、周长43米的巨大“启母石”时,才知道那个英雄是彻底地寂寞的。
早年读《史记·夏本纪》,印象中叫禹的英雄与洪水斗了一辈子,太史公用了几大段写他从这里到那里,好像走遍了天下河流,连一些不知名的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小河都布满他的足迹,哪里有水难,哪里就能眼见他的身影,忙碌得不知道还有别的生活。重翻《史记》,“敏给克勤”“劳身焦思”的句子扑进来,对应“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的功劳,“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撬,山行乘辇”的做法更惹人眼目,“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终于告功于天下,天下也终于因这个人的忙碌操劳而“太平治”。然而行为、功绩之外,仍有一句不能舍下,是“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较之,我到更喜欢口传历史中那句——禹,三过家门而不入,去了“敢”字,可能更见禹的风格。不是不敢,而是不能,司马迁的文人叙事中说的是责任,民间叙事中说的是精神。二者叠加,仍不能抹去个寂寞么?
禹治水前,还有一个人因治水建功,也因治水被杀,当那个叫鲧的人用堵的方法没有最终止住而失败时,死的命运其实已等着他了,“九年治水而不息”,功用不成是小事,关键是民生之系。《史记》中那一句让人看了心悸—“天下皆以舜之诛为是”,可见当时的责任制之严明。“舜举鯀子禹,而使续鲧之业”这里面有种难以人情释解的苦痛,前赴后继才不那么浪漫,舜此举之用意今人不好揣摩,然而也让人觉出搭了性命的压力,不知尚年轻气盛的禹怎么想?反正,他是上路了。面对因洪水生灵涂炭的百姓,他是非要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置之度外了。
在失去了父亲之后,谁又是第二个要他付出的亲人呢?五层楼高的启母石就是另一场不幸的实证。“禹治洪水,通面辕山,化为熊。谓涂山氏曰:‘欲饷,闻鼓声乃来。禹跳石,误中鼓。涂山氏往,见禹方作熊,惭而去。至嵩高山下,化为石。方生启,禹曰:‘归我子。’石破北方而启生。”《淮南子》里这篇故事一波三折,熊身的禹,和无意中见了熊身禹的为妻的涂山氏的“惭而去”——一写得太生动,也太涩苦,还有启之生,都神迹般,扑朔速离;然而立于启母石前的下午,阳光是这么好,壁峭的石头破裂开来,一分为二,围着它走,有种本真的崇慕,因为它本身没有任何雕饰或者后天的人文附丽,就是一块巨石,风雨阳光都经过了,还是一块巨石。对于那不知神迹的过路人,它会因没有文字与解说而沉默为一块真正的顽石。大禹寂寞着,他的寂寞还不是后天的懵懂,而在当时,最亲密如妻子的人仍然会“惭而去”,离开他,不解是深的,比水更深一些。大禹,枉有回天之力,能够劈山让泄流改道,却不能够让一个心爱的女人回心转意,一任那自心流漫的大潮淹没自己。
何况诸侯们叫叫嚷嚷,争相出着主意,到了要走向水泽大野时,便多缩进家门不愿出去。对于这帮人,大禹怎么不会冲他们把那双总是在走长满老茧的大脚伸开呢。这个英雄,领着一批人实干,却还要永担背后的热嘲冷眼、唾沫星子,那也是一种水,堵或者导似已不是对付的方法,它汇聚着另一场洪水要淹没这个治水的人还有民众,他们的纪念随时随处,然而民众的纪念也会时过境迁,也因随时随处而心境迁移,也会遗忘。他们忘了一个人的最好办法是将人打入历史,在史录的隧道里或可赢取一个空间,几行文字,然而内心呢,当洪水不再,阳光灿烂,歌舞升平,与幸福伴行之际,
谁会想起、忆念、沉吟,或者祭奠。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从难见当年辕关的地貌写起,点出大禹是彻底地寂寞的,转人对大禹治水的叙写,在现实与历史的交互中再现英雄的业绩。
B.文章以丰富的史料、细腻的笔触表达了对大禹公而忘私精神的赞扬,更对大禹的寂寞进行了深层次的挖掘和分析。
C.鯀因治水失败而被杀,大禹因洽水成功而被人纪念,文章以对比的方式深刻揭示了主题:个人功绩事小,民生之系事关重大
D.以民众对大禹的纪念也会时过境迁乃至遗忘结尾,含蓄而深沉,既照应了标题,又表明作者的叹惋,引发读者进行深入思考。
【小题2】文章中史料与现实交织穿插这种叙述方式有哪些好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为什么作者说“大禹是彻底地寂寞”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惜笛人语

钟晓阳

教我笛子的老师姓叶,男的,碰见他真是我的运气。

第一次上课,叶老师进来,拿什么敲我肩头一记,示意我跟他去。那一敲,定下了师生名分。那次我在笛子的尾端吊了一只玉佛,叶老师说:“很多人以为这两个穿绳孔是用来穿系饰物的,其实它们也有实际的用途。”虽然他没有说明系饰物是错的,我觉得极不好意思,第二次去就把小玉佛解下来了。

坐在对面,听他讲笛子的种种,觉得一举手一投足都显出他为人的恬淡祥和。有魄力有冲劲的年轻人是待开的朝花,时辰到了不是开的,是爆的,一蓬蓬色彩浓浓的要染没周遭,急迫地要拥抱一切。像叶老师,是让岁月冲淡了的,根柢深厚,完全禁得起平淡的日子,不与众物争持。

我不是学笛子的天才。初学阶段,用气不得其法,胀得脸红脖子粗的,画成漫画是七窍喷烟。过了这一关,学吹高音。风门不得掌握,两唇磨擦,“噗兹”一声,擦出口水花。那一刻我难堪到极点,叶老师只是轻蹙眉尖,对着你不甚可救的样子笑一笑。不过,无论如何那小小隔音室里的笛声到底日益清顺了。反过来吹从前的曲谱,居然得心应手,也有余裕多用点感情,真是万分高兴。

又一次,上完了课,两人出来站在街上讲话。离了那隔音室,我竟觉生疏。几回早到了,在室外稍候,上一个学生出来,和他道声再会,他也应了。我这才发觉我从来没跟他说再见,他也就不讲。

在室内吹笛子,使人有英才错用之感。笛音撞墙碰壁,摔摔跌跌。如果它们是活的,一定都变得焦头烂额。阳台上就不同,放生一般把笛音放出去,开朗广阔尽显出来了。晚间对面是熠熠灯火,市声沉淀而笛韵嘹亮,仿佛天籁,凡心一动落在红尘,从此生于民间长于民间。有风更好,笛声自身是风,飘到很远的地方,让人听了梦魂一惊,忽起辽远之思。日间也有日间的情调,望出去尽是密密匝匝的公寓洋房。马路上轿车一辆接一辆,遮阳伞像鲜艳夺目的花蘑菇,上坡的上坡,下坡的下坡。卖豆腐花的戴顶草帽腆着胖肚子一路吆喝上来。这时吹吹笛子,有一种人生在世的踏实感。不过,笛子最好还是要在山头或草原上吹,最能领略它的春光明媚,春意剔透。

一曲“牧童短篇”,我最喜欢。叶老师以二胡替我伴奏。想想还是该由牧童来吹,牛背上一挫一荡,那样的悠闲。日出而出,日入而入,鸡鸣桑树颠,落霞赶炊烟。好像岁月也在那儿踱来踱去,老也不走。我是城市人,城市的悠闲是偶尔跳出来的休止符。总设法要把它消磨得值得回味,于是连那消磨的心情也是焦急的。我在这里吹,老师在一旁拉,光阴就匆匆地去了。

叶老师会演奏的管弦乐器至少有四种:笛子、扬琴、古筝、二胡。

箫笛比其它乐器与演奏者有更切身的关系,因为用的是气。声由气出,音由声出;不止精神,连整个身体都要投入。笛子音色清亮圆润,悠扬处绝伦无匹。凄伤之曲落到笛管中也带几分高扬,公然说与天下人知晓。箫则是万般情绪诉与自己听,一扇户牖,几家民房,都可以是箫声徘徊地。箫身长而孔疏,男子吹比较好,但必须有个深沉壮阔的背景。

扬琴也是男子的。每逢叶老师替我用扬琴伴奏,琤琤琮琮,纷纷繁繁,铿锵中轻盈可喜。许多东西要交代,但交代得有条不紊。古筝是女子的,人要素静,且要低眉垂睫,一派清简。一种凄婉处,万物皆沉静下来。二胡无论如何是男子的。箫笛是情绪多于故事,二胡则是说不尽的故事,拉来拉去拉不完。想象中拉二胡的该是个长方形脸,瘦,穷──至少不能太富裕,穿一袭浅灰夹袍,在露冷的小天井里、老榕树下,满地青白的月光像碾碎的玉。夜阑人静了,想起往事,真是唉唉唉三声唏嘘。

百般乐器,无论吹弹敲拨,皆不可有表演之心。此心一生,魔障即生,就算多精通也是不成大器的。惜笛人说惜笛话,有此两句:“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有删改)

【小题1】简要概括文中叶老师的形象特点。
【小题2】赏析文章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小题3】倒数第二段关于扬琴等乐器的叙写有何作用?
【小题4】结合全文,探究文末“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的丰富意蕴。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三九的雨

陈忠实

⑴这是我村与邻村之间一片不大的空旷的台地。只有一畛地宽的平台南头开始起坡,就是白鹿原北坡根的基础了。平台往北下一道浅浅的坡塄,就是灞河河滩了。我脚下踏着的平台上的这条沙石大路,穿过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村庄,通往西安。

⑵天明时雨止歇了。天阴沉着,云并不浓厚,淡灰的颜色,估计一时半刻再挤再拧不出雨水来。空气很清新,湿润润的。山坡上的麦子绿莹莹的。河川里的麦子也是莹莹的绿色。原坡上沟坎里枯干的荒草被雨浇成了褐黑色,却有一种湿润的柔软。河川北岸是骊山的南麓,清晰可辨一株树一道坡一条沟,及至山岭重叠的极处。四野静宁到令人耳朵自生出纤细的音响来。

⑶前日落了雨。小雨。通常是开春三月才有的那种“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春雨。腊月初二下起,断断续续稀稀拉拉下到今天天明,让整个村子里的男女惊诧不已,该当滴水成冰冻破砖头的“三九”时月,居然是小雨缠绵。太过反常的天气气象给农人心里一种不祥的妖孽氛征。这是我半生里仅见的一次“三九”的雨,以及不仅不冻反而松软如酥的土地。

⑷我脚下这条颇为宽绰的沙石大路是1977年冬天动工拓宽的。与这条大路同时开工的是灞河河堤水利工程,由我任副总指挥具体实施的。那时我完成这项家乡的水利工程的心态,与我后来写作长篇小说《白鹿原》时的心境基本类同,就是尽力做成一件事。

⑸我第一次背着馍口袋从这条路走出村子走进西安的中学时,这条路大约也就一步宽,架子车是无法通行的。我背着一周的干粮走出村子时的心情是踊跃而又高涨的,然而却是完全模糊的。我只是想念书,想上城里的中学去念书,念书干什么等抱负之类的事,完全没有。我再三追寻记忆,充其量只会有当个工人之类的宏愿,而且主要是父母供儿女上学的原始动机。在乡村人的眼睛里,挣工资吃商品粮的工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在初中二年级却喜欢文学了,这不仅大大出乎父母的意料,连我自己也感到奇怪。通常情况下,爱好文学是被视为浪漫而又富于诗意的事情,怎么会发生在一个穿粗布衣服吃开水泡馍的人身上呢?许多年后我把自己的这种现象归结为一根对文字敏感的神经,文学的兴趣由此而发端。   

⑹背着馍口袋出村挟着空口袋回村,在这条小路上走了十二年,我获得了高中学业的完成。我记忆中最深的是十六岁那年遇到过狼。天微明时,我已走出村子五华里的一条深沟的顶头,作伴壮胆的父亲突然叫了一声“狼”!就在身旁不过二十步远的齐摆着谷穗的地边上,有一只狼。稍远一点,还有一只。我没有感觉到丝毫的害怕,尽管是我第一次看见这种吓人的动物。不是我胆大,而是身旁跟着父亲。我第一次感受父亲的力量和父亲的含义,就是面对两只成年狼的时候,竟然没有产生恐惧。我成了一个父亲的时候,又在这条几经拓宽的乡村公路上接送我的三个念书的孩子。我比父亲优裕的是有了一辆自行车,孩子后来也有了,比父亲步行送我要快捷得多了。我和孩子再也没有遭遇狼的惊险故事。狼已经成为大家怀念的珍稀宝贝了。

⑺我的一生其实都粘连在这条已经宽敞起来的沙石路上。我在专业创作之前的二十年基层农村工作里,没有离开这条路;我在取得专业创作条件之后的第一个决断,索性重新回到这条路起头的村子——我的老家。我窝在这里的本能性的心理需求,就是想认真实践自己自少年时代就产生的作家之梦了。从1982年冬天得到专业写作的最佳生存状态到1992年春天写完《白》书,我在祖居的原下的老屋里写作和读书,整整十年。这应该是我最沉静最自在的十年。

⑻我现在又回到原下祖居的老屋了。老屋是一种心理蕴藏。新房子在老房子原来的基础上盖成的,也是一种心理因素吧。这方祖居的屋院只有我一个人住着。父亲和他的两个堂弟共居一院的时代早已终结了。父亲一辈的男人先后都已离开这个村子,在村庄后面白鹿原北坡的坡地上安息有年了。我住在这个过去三家共有的屋院里,可以想见宽敞和清爽了。我在读着欧美那些作家的书页里,偶尔竟会显现出爷爷或父亲或叔父的脸孔来,且不止一次。我夜深人静坐在小院里看着月亮从东原移向西原的无边无际的静谧里,耳畔会传来一声两声沉重而又舒坦的呻吟。那是只有像牛马拽犁拉车一样劳作之后歇息下来的人才会发出的生命的呻吟,我在小小年纪的时候就接受着这种生命乐曲的反复熏陶,有父亲的,有叔父的,有祖父的。他们早已在原坡上化作泥土。他们在深夜熟睡时的呻吟却萦绕在这个屋院里,依然在熏陶着我。

⑼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冬天。我站在我村和邻村之间的旷野里

⑽从我第一次走出这个村子到城里念书的时候,父亲和母亲每每送我出家门时眼里的神光,给我一个永远不变的警示:怎么出去还怎么回来,不要把龌龊带回村子带回屋院。在我变换种种社会角色的几十年里,每逢周日回家,父亲迎接我的眼睛里仍然是那种神色,根本不在乎我干成了什么事干错了什么事,升了或降了,根本不在乎我比他实际上丰富得多的社会阅历和完全超出他的文化水平。那是作为一个父亲的独具禀赋的眼神,是这个古老屋院的主宰者的不可侵扰的眼神,依然朝我警示着:别把龌龊带回这个屋院来。

⑾北京丰台。我从大礼堂走出来。记者王亚田第一个打来电话。选举刚刚结束。他问我当选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后首先想的是什么。我脱口而出:作为一个作家,应该始终把智慧投入写作。

⑿他又问:还有什么呢?

⒀我再答:自然还有责任和义务。

⒁我站在我村与邻村之间空旷的台地上,看“三九”的雨淋湿了的原坡和河川,绿莹莹的麦苗和褐黑色的柔软的荒草,从我身旁匆匆驰过的农用拖拉机和放学回家的娃娃。粘连在这条路上倚靠着原坡的我,获得的是沉静。自然不会在意“三九”的雨有什么祥与不祥的猜疑了。

【小题1】第⑻段中“这种生命乐曲”的含义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概述“沙石大路”对于“我”的意义。
【小题3】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题目“三九的雨”不仅交代了写作时间,也设置了写作的背景。
B.第⑵段描写乡村清新的雨后景象,与作者内心的情感是协调的。
C.“别把龌龊带回这个屋院来” 是父亲对儿子内心变化后的提醒。
D.本文以叙述经历和描写景色为主,兼有抒情和议论的表达方式。
【小题4】分析第⑼段中画线句在构思上的作用。
【小题5】有人认为⑾—⒀段应该删去,你是否赞同?请说说理由。
【小题6】结尾作者为什么说自然不会在意“有什么祥与不祥的猜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