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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乡村的节奏
路军
①我喜欢乡村的节奏,每一回乡,就像离巢久了的鸟儿,落在那儿,被一种难以名状的力量覆盖,缓缓地、静静地,古老的乡村像一块沉积了千年的磁石,不管外界怎样的喧嚣,内心的尘垢都在那一瞬间剔除掉了。乡村,我的乡村,你的脚步不会慌乱,不会迷茫,不会在现代的包裹中逝去,她坚定地走着,内心的包容力量谁也不可小觑。
②我不喜欢时下乡村会走向没落的荒诞论调,即使城市再无限制的扩延,也难以吞没乡村的广袤。
③行走于乡村,既是一种膜拜,也是一种回归,精神宁静的安养,心灵倾斜的抚慰,思想的反刍与咀嚼。
④炊烟依然,缓缓地上升,在早晨的阳光里散发着植物的味道,玉米味,槐树味和松香味混合在空气中,随着时光的飘转发酵,扩散到村庄四面的丛林中。一代一代的坚守,虽然偶有烟煤的污气从远远的城市飘来,试图包裹山野的昏暗,但在山山川川的绿色的屏障中,在原始一般的炊烟中还是败下阵来,灰溜溜地走了。我试图从生物学的循环系统中找到答案,那是很遥远的解释,只有眼睛和思维落在你土地中,落在乡村强大的生命力上,谜底也就不成为谜底。
⑤在雾霾如此猖獗的时刻,多看一看乡村的早晨的炊烟脚步,或许有所裨益。虽然我隐隐还有些担心。街巷中,老头、老太太安详地坐在树下,坐在石台上,细数着岁月的影像,饱经沧桑的脸庞就像意蕴深厚的诗行,他们的语调如平缓流淌的溪水,舒缓的波痕轻轻卷过你的心头。那是岁月沉积的大度与包容,是酸甜苦辣咸——人生滋味浸润的智慧。
⑥不知何时,孩子们蹦蹦跳跳出来了,仿佛一个个小精灵钻来钻去,又像一只只轻盈的蝴蝶时而安静,时而翩翩而飞。一位女孩子的马尾辫在清风中左右甩着,如蝴蝶头上触摸春天气息的触角。有的孩童滚着铁圈,有的抛着纸飞机,有的吹着柳笛,还有的放着风筝,一根长长的线系着一颗放飞的梦想。老与少,安详与灵动,在乡村融合成一幅和谐的图景。
⑦农田里,古老与现代的音符飘来飘去。从春天飘到冬天,从冰冻飘到花开。在暖洋洋的天气,春天的田野热闹起来,乡亲们有的手扶犁杖,犁杖弯弯的尖头上顶着圆圆的柳筐,筐里压着一块厚重的河卵石,以手紧紧地握住犁杖前的的横柄,沿着整齐的田垄弹拨音节,那新翻开的泥土气息在田垄上微微荡漾,与不远处山上的春草花香融化在心底,就在农人的心头氤氲起一个个美丽的秋收之梦,仿佛那一株株迎风而立的饱满玉米就在他们的眼前炫耀。若是累了,便蹲下身子,坐在地边矮矮的石墙上,吸一袋纸烟;或者目视太阳打几个响响的喷嚏,从地头的柳筐里取出早早预备的山泉水,咕咚咕咚驱赶劳累。
⑧快到中午了,太阳爬得老高,一位位小商贩好像赴约而来,在杨树底下,在街巷中,放开喉咙吆喝,粗犷的,高亢的,悠长的,沙哑的,“小米煎饼呦!”“家做的大豆腐。”此起彼伏,一些农妇步出家门,买好食物,很快消失在街巷深处。袅袅炊烟渲染乡村的祥和与温暖。
⑨短暂的静谧在太阳的游走中悄悄流逝,不久,乡村又回到了她自己的节奏中行走。
⑩我喜欢乡村的节奏,那是纯净无瑕的,是沉淀许久的厚重与瓷实,是历经沧桑后的大度与从容,每当我的双脚踩在生我养我的乡村,我都喜欢融入这种节奏的行走中。
(选自《廊坊日报》 2014年3月28日)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作者在文章开头、结尾点题,首尾照应,并且直接抒发了对乡村的节奏的喜欢之情。
B.作者用饱含深情的笔触写出了乡村节奏的纯洁无暇、厚重与瓷实、大度与从容的特点。
C.作者用“像离巢久了的鸟儿”这个比喻形象地写出了自己回乡的喜悦之情,作者坚信城市再扩张也不能吞噬乡村。
D.作者用“你的脚步”“她坚定地走着”“乡村又回到了她自己的节奏中行走”来写乡村,运用拟人,变换人称,给人一种亲切感。
E.文章借助一幅幅画面来刻画乡村的和谐与温馨,也写了“小商贩放开喉咙吆喝”这一打破乡村宁静的不和谐的情境。
【小题2】理解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义。(7分)
①古老的乡村像一块沉积了千年的磁石,不管外界怎样的喧嚣,内心的尘垢都在那一瞬间剔除掉了。(3分)  
②行走于乡村,既是一种膜拜,也是一种回归,精神宁静的安养,心灵倾斜的抚慰,思想的反刍与咀嚼。(4分)
【小题3】作者在文章主体部分描绘了哪几幅乡村图景,请简要概括。(5分)
【小题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在不断地扩张,乡村在不断地被挤压,不少农民离开土地,涌进城市。有人认为“乡村会走向没落”,请结合本文内容和自己的生活经验谈谈你的认识。(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8-18 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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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那一排钻天杨

肖复兴

四十多年前,从北大荒回到北京不久,我搬家到陶然亭南的地铁宿舍。走出宿舍,有一条大道,大道旁有一排新栽不久的钻天杨,瘦弱的树后有两间同样瘦弱的小平房,这是一家小小的副食品商店。

我和店里的售货员很熟。年轻的那一位售货员,刚来不久。她个子不太高,面容清秀,长得纤弱,人很直爽,快言快语。她曾经不好意思地告诉我:没考上大学,家里非催着赶紧找工作,只好到这里上班。

知道我在中学里当老师,她让我帮她找一些高考复习材料,她想明年接着考。我鼓励她:对,明年接着考!有这个心劲儿,最重要!每次去那里买东西,她都爱和我说话。我把看过的杂志和旧书借给她看,或者索性送给她。她见到我就叫我肖老师,我管她叫小冯同学。

有一次,她看完我借给她的一本契科夫小说选。还书的时候,我问她读完这本书,最喜欢哪一篇?她笑了:这我说不上来,那篇《跳来跳去的女人》,我没看懂,但觉得特别有意思。

1978年的夏天,我和她相互鼓励着,一起到木樨园中学参加高考。记得考试的第一天,木樨园中学门口的人乌泱乌泱的,黑压压拥挤成一团。高考放榜,我考上了,她没考上。从此以后,她不再提高考的事了,老老实实在副食店上班。

大学毕业后,我搬家离开了地铁宿舍,发现旧杂志把床铺底下挤得满满堂堂。便想起了这位小冯同学,她爱看书,把这些杂志送给地好。我来到副食店,一眼就看见她坐在柜台里。看见我进来,她忙走了出来,笑吟吟地叫我。我这才注意,她脸色有点黄,挺着个大肚子,小山包一样,起码有七八个月了。我惊讶地问道:这么快,你都结婚了?

她笑着说:还快呢,我25岁都过了小半年!我们有同学都早有孩子了呢!

那天告别时,地特意送我走出副食店。正是四月开春的季节,路旁那一排钻天杨的枝头露出了鹅黄色的小叶子,迎风摇曳,格外明亮打眼。在这里住了小九年,我似乎是第一次发现这钻天杨的小叶子这么清新,这么好看。

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小冯同学。

前些日子,我参加一个会议,到一座宾馆报到。那座宾馆新建没几年,设计和装潢都很考究,宽阔的大厅里,从天而降的瀑布一般的吊灯,晶光闪烁。一位身穿藏蓝色职业西式裙装的女士,大老远挥着手臂径直走到我的面前,伸出手来笑吟吟地问我:您是肖老师吧?我点点头,握了握她的手。她又问我:您还认得出我来吗?起初,我真没有认出她,以为她是会议负责接待的人。她笑着说:我就知道您认不出我来了,我是小冯呀!看我盯着她发愣,她补充道:地铁宿舍那个副食店的小冯,您忘了吗?

我忽然想起来了,但是,真的不敢认了,她个子高了些,也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我对她说了这些感受,她咯咯笑了起来,说:还年轻呢?明年就整六十了。

她还是那么直爽,言谈笑语的眉眼之间,恢复了以前的样子,仿佛岁月倒流,昔日重现。我知道了她的经历:生完孩子没多久,她就辞掉副食店的工作,在家带孩子,孩子上幼儿园后,她不甘心总这么憋在家里,用她自己的话说“还不把我变成甜面酱里的大尾巴蛆?”便和丈夫一起下海折腾,折腾得一溜儿够,赔了钱,也赚了钱,最后合伙投资承包了这个宾馆,她忙里忙外,统管这里的一切。

她说:中学毕业去副食店工作,到今年整整四十年。您看看这四十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我说:你过得够好的了!这不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吗?

她略咯地笑了起来:还节节高呢!您忘了您借给我的那本契诃夫小说了吗?您说我像不像那个跳来跳去的女人?

分别的时候,我问她,那个小小的副食店,现在还有吗?

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那么小,跟芝麻粒一样的副食店,现在还能有吗?早被连锁的超市取代了。她还告诉我,地铁宿舍二十多年前就都拆平,盖起了高楼大厦,副食店早被淹没在楼群里了。不过,副食店前路旁那一排钻天杨,倒是没有被砍掉,现在都长得有两三层楼高了,已经成了那个地带的一景儿了呢!

钻天杨,她居然还记得那一排钻天杨。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资,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采用了外貌描写的手法展现主人公形象,文章选取了小冯同学“刚参加工作、要当母亲、做宾馆管理者”三个人生阶段的外费特征来表现她的变此。
B.小冯同学说她像“那个跳来跳去的女人”,这和前文“我”和她交流契诃夫小说的感受相相呼应,也表明了“我”及“我”的书成就了她的灿烂人生。
C.“那么小,跟芝麻粒一样的副食店”,这句话运用了夸张修辞,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副食店的渺小;也正是其渺小等原因,所以很快被时代的浪潮淹没。
D.这篇文章篇幅不长,但时间跨度大,作者采用顺叙的手法描写了四十年的人和生活的变化,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来展现社会迅速发展的时代风貌。
【小题2】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小冯同学的形象特征,以及她身上展现的时代精神。
【小题3】“那一排钻天杨”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人籁与天籁

钱钟书

①偏见可以说是思想的放假。它不是没有思想的人的家常日用,而是有思想的人的星期日娱乐。假如我们不能怀挟偏见,随时随地必须得客观公平、正经严肃,那就像造屋只有客厅,没有卧室,又好比在浴室里照镜子还得做出摄影机头前的姿态。魔鬼在但丁《地狱篇》第二十七出中自称:“敞魔生平最好讲理。”可见地狱之设,正为此辈:人生在世,言动专求合理。大可不必。当然,所谓正道公理压根儿也是偏见。依照生理学常识,人心位置,并不正中,有点偏侧,并且时髦得很,偏倾于左。古人称偏僻之道为“左道”,颇有科学根据。不过,话虽如此说,有许多意见还不失禅宗洞山《五位颂》所谓“偏中正”,例如学术理论之类。只有人生边上的随笔、热恋时的情书等等,那才是老老实实、痛痛快快的一偏之见。世界太广漠了,我们圆睁两眼,平视正视,视野还是褊狭得可怜,狗注视着肉骨头时,何尝顾到旁边还有狗呢?至于通常所谓偏见,只好比打靶的瞄准,用一只眼来看。但是,也有人以为这倒是瞄中事物红心的看法。譬如说,柏拉图为人类下定义云:“人者,无羽毛之两足动物也。”可谓客观极了!偏激二字,本来相连:我们别有所激,见解当然会另有所偏。假使我们说:“人类是不拘日夜,不问寒暑,发出声音的动物。”那又何妨?——这就是我的偏见。

②禽啭于春,蛩啼于秋,蚊作雷于夏,夜则虫醒而鸟睡,风雨并不天天有,无来人犬不吠,不下蛋鸡不报。唯有人用语言,用动作,用机械,随时随地做出声音。这就是所谓“人籁”!断送了睡眠,震断了思想,培养了神经衰弱。

③这个世界毕竟是人类主宰管领的。人的声音胜过一切。人籁是寂静的致命伤,天籁是能和寂静溶为一片的。

④风声涛声之于寂静,正如风之于空气,涛之于海水,是一是二。每日东方乍白,我们梦已回而困未醒,会听到无数禽声,向早晨打招呼。那时夜未全消,寂静还逗留着,来庇荫未找清的睡梦。数不清的麻雀的鸣噪,琐碎得像要啄破了这个寂静:乌鹊的声音清利像把剪刀,老鹳鸟的声音滞涩而有刺像把锯子,都一声两声地向寂静来试锋口。但是寂静似乎太厚实了,又似乎太流动了,太富于弹性了,给禽鸟啼破的浮面,立刻就填满。雄鸡引吭悠扬的报晓,也并未在寂静上划下一道声迹。慢慢地,我们忘了鸟啭是在破坏寂静:似乎寂静已将鸟语吸收消化,变成一种有声音的寂静。此时只要有邻家小儿的啼哭,楼上睡人的咳嗽,或墙外早行者的脚步声,寂静就像宿雾见了朝阳,破裂分散得干净。人籁已起,人事复始,你休想更有安顿。在更阑身倦,或苦思冥想时,忽闻人籁嘈杂,最博爱的人道主义者,也许有时杀心顿起。恨不能灭口以博耳根清净。

⑤禽兽风涛等一切天籁能和寂静相安相得,善于体物的古诗人早已悟到。《诗经》:“萧萧马鸣,悠悠旆旌”,下文就说明“有闻无声”:可见马嘶而无人喊,不会产生喧闹。《颜氏家训》也指出王维名句“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就是“有闻无声”的感觉:虫鸟鸣噪,反添静境。我们常把“鸦鸣雀噪”来比人声喧哗,还是对人类存三分回护的曲笔。常将一群妇女的说笑声比于“莺啼燕语”,那简直是对于禽类的侮辱了。

⑥人籁还有可怕的一点。车马虽喧,跟你在一条水平线上,只在你周围闹。唯有人会对准了你头脑,在你顶上闹。譬如说,你住楼下,有人住楼上。不讲别的,只是脚步声一项,己够教你感到像《红楼梦》里的赵姨娘,有人楼上在踹你的头。

⑦闹与热,静与冷,都有连带关系;所以在阴惨的地狱里,太阳也给人以寂寥之感。人声喧杂,冷屋也会变成热锅,使人通身烦躁。因为耳朵不聋,必闻声音,声音热闹,头脑就很难保持冷静,思想不会公平,只能把偏见来代替。那时候,你忘掉了你自己也是会闹的动物,你也曾踹过楼下人的头,也曾嚷嚷以致隔壁的人不能思想和睡眠;你更顾不得旁人在说你偏见太深,你又添了一种偏见,又在人生边上注了一笔。

(选自《写在人生边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首段说“偏见”是“有思想的人的星期日娱乐”,强调偏见的存在是合理的,从结构上起到了扣题的作用,并为下文内容做铺垫。
B.文章中间二、三、四、五、六段围绕作者的这个“偏见”,运用正反对比,对天籁与人籁的优缺点进行论证,表达作者对人声干扰的厌烦。
C.文章多处运用通感,如“鸟鹊的声音清利像把剪刀”,“寂静就像宿雾见了朝阳”,修辞运用新颖大胆、形象生动,描写出了事物的特点。
D.文章中引经据典,在论证“天籁能和寂静相安相得”时,一口气连举了《诗经》《颜氏家训》《红楼梦》三个例子,论证有力,观点和例子一致。
【小题2】本文语言很有特色,请举例分析。
【小题3】作者对“天籁”与“人籁”各抱什么态度?结合原文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二)阅读文章,完成各题。
犁杖:最后的方舟
父亲走了,犁杖的寂寞无人能懂。
犁杖靠在墙角,土墙剥落的泥土,覆盖在它刺槐木的把手上。那些木质的纹理,那是被父亲粗糙的大手抚摸过无数次的纹理,此时,都湮灭在无声而落寞的尘埃里。铁铸的犁铧,有一半湮没在庄稼院的泥土里。曾经的光彩不再,曾经的锋利亦不再:只看见被雨水侵蚀的铁锈,斑驳一地。
犁杖也有年轻的时候,犁杖年轻时和父亲一样讷言有力。父亲牵出他心爱的老牛,只一个眼神,老牛便稳稳站在犁杖的前面。有时候,默契就是这样一种无言的情义,岁月不会给你什么,但会给你挚友般的信任与友情。时光带不走什么,但会让你深深懂得彼此的感念。即使不用言说,对方也会心领神会。再没有如此稳重地行走了,老牛的蹄夹走过万物苏醒的大地,留下一枚枚泥土的印章。不需要褒奖,田野上拔节生长的庄稼就是最好的馈赠;不需要催促,一步一个脚印的乡村,从来就这样稳稳前行。你见过波浪连天的海吗?一头老牛所驾驭的乡村世界,就是一艘通向黎明的方舟。云开了,雾散了,飞鸟翱翔在天空,田野上奔跑着羚羊和驯鹿。所有的生灵沐浴在大地的恩泽中。
打犁杖的六爷,是村里最好的木匠。单是木匠活的选材,六爷都会在一根木头前静默良久。梧桐树,轻便而空灵,可以打造女子的妆奁。一口梧桐木的木箱,历经百年,依然保持原有的形状,敲上去,铿铿有音,仿佛能听见焦尾桐琴的清音。一株历经沧桑与坎坷的苦楝树,一生养育了无数可爱的麻雀精灵。它们喜欢在树枝间穿梭,它们喜欢苦楝树上金黄的果实,它们执拗地把乡村当作可以托付前世今生的家园,叫醒黎明,唤醒炊烟,为寂寞平添一缕清澈的音符。这株已有五十年树龄的刺槐树,还是父亲在小时候,牵着祖父的衣角,栽种在庄稼院里的。洒落过槐花沁人心脾的清香,蓊郁过遮天蔽日的阴凉。终于有一天,父亲狠狠心,将刺槐树放倒。轰然倒塌的瞬间,一副上好的犁杖,已在父亲的脑海中现了雏形。多么圆润的把手,多么沉实有力的杖柄,每当父亲坐在田埂上,轻抚一把犁杖时,就好像在轻抚情人的脸颊。
跟犁杖“相依为命”的犁铧,那肯定是块上好的铸铁。你能看出打铁人在铸造时专注的表情。淬火,煅烧,锤打,在千百万次的叮当声中,唤来一面犁铧上隐隐的青锋。犁铧不需要尖锐,太过尖利的锋芒会触痛大地的肌肤;犁铧不需要冷漠,太冷漠的表情,会冻结春华秋实的热情。一面犁铧是内涵丰富的语言大师,当它深深地插入泥土,种子播种的诗行,季节凝成的段落,露珠攒积的词语,已然将乡土的沉浑与壮美抒写得淋漓尽致。父亲在面对一面犁铧时的神情是缄默的,在缄默的表情之下,父亲在如镜的反光中,看见自己与泥土相亲相守的一生。
学吧,学会像一头牛那样,沉着而坚忍,才能开垦出水草丰美的生态家园。
学吧,学会像父亲一样讷言而温情,才能深入泥土的精髓,一次次耕耘,一次次收获,度完这辛苦但充实的一生。
学吧,学一架犁杖,它的沉默就是最好的表达,它的表达便是秋日田野上沉甸甸的谷穗。
我深深记得那样一个暖暖的黄昏。家园的落日挂在玫瑰色的穹顶。父亲交给我那把鞭子,也教给了我所有与泥土相关的箴言,教我怎样与泥土相偎相依,迎向一个华枝春满的生命轮回。
无疑,我的双手在颤抖,当刺槐木的把手握在掌心,我能感知到来自泥土深处大地的心跳。我知道,那天的老牛不是由我来驾驭,而是一头阅尽人间春秋的老牛,在牵引我走向远方的路;那天的犁杖也是隐忍而屈从的,它知道每个乡间的后生就是这样生涩地一路走来。犁沟是弯曲的,在弯弯曲曲的犁沟里,我的身影从此叠印于泥土。从此,无论过了多少年,在深情书写乡村的很多桥段,你都会看见我的名字。
走过就是走过,在最后我宁愿放弃抒发作为一架犁杖的落寞与失意。无论时空如何转变,在史书的册页里,在永恒的大地上,在某个小小的庄稼院里,一架犁杖选择有尊严地老去,告诉我,不要轻易遗忘故乡和土地。
(选自2012年第3期《文苑》)
注:①犁杖,即犁,一种耕地农具,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是犁把和犁铧。古时耕地时,牛在前头牵拉着犁杖,犁杖前沿部分犁铧触地翻土,人在后头扶持着犁把。②犁铧,安装在犁的下端,用来翻土的铁器,略呈三角形。
【小题1】文章开头写道:“父亲走了,犁杖的寂寞无人能懂。”犁杖因什么而寂寞?为什么这寂寞无人能懂?
【小题2】简析画线句子的语言特点。
(1)一面犁铧是内涵丰富的语言大师,当它深深地插入泥土,种子播种的诗行,季节凝成的段落,露珠攒积的词语,已然将乡土的沉浑与壮美抒写得淋漓尽致。
(2)父亲交给我那把鞭子,也教给了我所有与泥土相关的箴言,教我怎样与泥土相偎相依,迎向一个华枝春满的生命轮回。
【小题3】文章标题《犁杖:最后的方舟》具有怎样的内涵?在文中起着什么作用?
【小题4】许多曾经美好亲切的事物,如犁杖、蓑笠、炊烟等都在我们的生活中渐行渐远。在文章结尾段落,作者指出“在最后我宁愿放弃抒发作为一架犁杖的落寞与失意”,请结合上下文并联系现实中“消逝”的现象,探讨作者这个观点的积极意义。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窗外的春光
庐隐
①几天不曾见太阳的影子,沉闷包围了她的心。今早从梦中醒来,睁开眼,一线耀眼的阳光已映射在红色的壁上,她连忙披衣起来,走到窗前,把洒着花影的素幔拉开。前几天种的素心兰,已经开了几朵,淡绿色的瓣儿,衬了一颗朱红色的花心,风致真特别。同时一股沁人心脾的幽香,喷鼻醒脑,平板的周遭,立刻涌起波动,春神的薄翼,似乎已扇动了全世界凝滞的灵魂。
②说不出是喜悦,还是惆怅,但是一颗心灵涨得满满的,她深切地意识到,窗外已充满了春光。二十年前的一个梦影,从那深埋的心底复活了:一个仅仅十来岁的孩子,为了脾气的古怪,不被家人们的了解,于是把她送到一所囚牢似的教会学校去寄宿。那学校的校长是美国人,──一个五十岁的老处女,对于孩子们管得异常严厉,整月整年不许孩子走出那所筑建庄严的楼房外去。四围的环境又是异样的枯燥,院子是一片沙土地,没有树也没有花,所以也永远听不见鸟儿的歌曲。
③那个孤零的孩子,处在这种阴森冷漠的环境里,更是倔强,没有朋友,在她那小小的心灵中,虽然还不曾认识什么是世界;也不会给这个世界一个估价,不过她总觉得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是有些乏味;她追求另一个世界。在一个春风吹得最起劲的时候,她的心也燃烧着更热烈的希冀。在下课后,她独自跑到地窖里去,那是一个更森严可怕的地方,四围是石板作的墙,房顶也是冷冰冰的大石板,走进去便有一股冷气袭上来,可是在她的心里总觉得比那死气沉沉的校舍,多少有些神秘性吧。最能引诱她的当然还是那几扇矮小的窗子,因为窗子外就是一座花园。这一天她忽然看见窗前一丛蝴蝶兰和金钟罩,已经盛开了,这算给了她一个大诱惑,自从发现了这窗外的春光后,在她生命上,也开了一朵光明的花,她每天一只猫儿般,只要有工夫,便蜷伏在那地窖的窗子上,默然的幻想着窗外神秘的世界。
④那里一切都是美丽的,和谐的,自由的吧!她欣羡着那外面的神秘世界,于是那小小的灵魂,每每跟着春风,一同飞翔了。她觉得自己变成一只蝴蝶,在那盛开着美丽的花丛中翱翔着,有时她觉得自己是一只小鸟,直扑天空,伏在柔软的白云间甜睡着。她整日支着颐不动不响地尽量陶醉,直到夕阳逃到山背后,大地垂下黑幕时,她才怏怏地离开那灵魂的休憩地,回到陌生的校舍里去。
⑤她每日每日照例地到地窖里来,──一直过完了整个的春天。忽然她看见蝴蝶兰残了,金钟罩也倒了头,只剩下一丛深碧的叶子,苍茂的在薰风里撼动着,那时她竟莫明其妙地流下眼泪来。在她的童年里,便只能在梦境里寻求安慰和快乐,一直到她否认现实世界的一切,她终成了一个疏狂孤介的人。在她三十年的岁月里,只有这些片段的梦境,维系着她的生命。
⑥阳光渐渐的已移到那素心兰上,这目前的窗外春光,撩拨起她童年的眷恋,她深深地叹息了:“唉,多缺陷的现实的世界呵!在这春神努力创造美丽的刹那间,你也想遮饰起你的丑恶吗?人类假使连这些梦影般的安慰也没有,我真不知道人们怎能延续他们的生命哟!”
⑦但愿这窗外的春光,永驻人间吧!她这样虔诚地默祝着,素心兰像是解意般地向她点着头。
(选自《人间世》杂志1934年第l期,有删改)
【小题1】请结合文章内容,说明第②段中“囚牢”的含义。
【小题2】请简要赏析文章第④段划线句子的表达特色。
【小题3】文章多次写到素心兰,有何用意?
【小题4】请探究最后一段划线句的深刻意蕴。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秋有信
处暑以后,天气渐凉。
漫山遍野都是疲倦,犹如门前的野茉莉,克勤克俭开了一夏,真的累了。蜀葵差不多全部枯谢,芦苇叶子自根部一点点枯竭,濒临枯瘦,仿佛焦墨的点点勾划。桦树叶子,每天哗哗哗往下掉,铭黄色系,锦缎一般华丽,衬得原本萧瑟的秋天有了贝壳的脆响。地上的草尚绿着,但这种绿,再也不是蓬勃的绿,是不出声的哑绿,克制的绿,如人到中年,苦的,冷的,经历的多了,一颗心难免荒凉苍老,身体里也装的一卡车的疲惫。
秋天成了果实的天下,小区里,柿子,石榴,无花果一日日的收服自己,渐渐饱满。微风振枝,熟果坠地,是木槿的紫白缤纷,也是糖炒栗子的幽香甜洌……银杏树上白果累累,疲倦而幸福的等待着圆满的凋落。鸟雀们吃柿子、石榴、无花果,在飞行的过程中排泄,粪便一旦落入泥土,尚未消化掉的籽实则发起芽来,于草丛里层出不穷的生长。自然万物的循环该有多么幽微和奇妙。
前几日天色,是汝窑的淡青,衬了泾宣一样的云朵,偶有风过,慢慢地,又轻了,薄了,狂草里添了飘逸,是王献之的草书,浑然里尽是勃勃生气,如虫沥沥。
近期,连日来都是阴的,沟渠旁,园林工人在割草,草汁的甜香沁人心脾,来来回回一趟一趟,闻着闻着,恍如置身深山泉林,有长风万里的辽阔。
最大的苦恼是屋子前后草地里油蛉开始了大面积的鸣叫,吵的睡不踏实,前后窗户关起来,又闷,开一扇吧,即便用上耳塞,也阻挡不了油蛉们潮水般汹涌的叫声,要到霜降以后,这些小虫子们才会停止鸣叫。仿佛是为了抗争属于自己的生命时光的短暂。
夜里,了无睡意,随手翻书,又翻到汪曾祺《晚饭花集》,重复读了多遍,真是好。有一个短小说就叫《晚饭花》,不及三千字,淡的不得了,清清浅浅的笔风,娓娓而来,更像一小幅淡墨点画的册页,虽无《世说新语》那般传奇激烈,但堪比宋人小品,寡寒枯瘦,古中国的气质一下出来了。即便一张桌子用旧了,纹理尚在,仿佛可以触摸到温度。读这样的小说犹如喝了一碗家常的热汤,那份生活的朴素的静气,把你深慰良久。
《晚饭花》里的李小龙就是汪曾祺自己。一个作家纵然到了年老,依然尚可借助文字去还原一颗远去的少年心。
李小龙每天放学经过巷子里,东看西看的,石榴垂在树枝上,王玉英家的墙根边一排晚饭花。王玉英坐在这一排花前做针线。要是没有王玉英,黄昏就不成其为黄昏了。后来王玉英许了人家,未婚夫是钱老五。李小龙听说钱老五风流浪荡不务正业,还传说他跟一个寡妇相好,不仅住在那个寡妇家里,还花寡妇的钱……后来,一顶花轿把王玉英抬走了,晚饭花还开着。李小龙很气愤,他觉得王玉英不该嫁给 钱老五。从此,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原来的王玉英了。
重读废名短篇小说系列,以及长篇《桥》,一样简淡,绝句一样,不肯浪费语言。无论废名,抑或汪曾祺,都曾受了古诗词极深的影响吧,只点染,不铺排,一直往内收,留下大片空白,简直是倪云林的远山图卷啊,一派苍烟枯老,飘拂了人世间淡淡忧伤,总要等到读完以后,去咂磨,有一种莫名的情绪肆意流泻,渐渐地,不晓得怎么了,又浓烈起来,就是那种余音不竭的浑然、缭绕,令人怦然。
把小说写到单纯的境界,也是一种生命的还原吧,点点滴滴,把你打动,然后有了白菊花茶一样的寂寞,很淡很淡的惆怅。
这世上,单纯的,都是永存的。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散文的第一段,短小精悍,平淡的叙述中颇有远村孤烟的含蓄淡静之致。
B.文中作者对秋天的所见、所听、所读做了诗意的叙写,语言清新,情趣盎然。
C.文中“但堪比宋人小品,寡寒枯瘦”一句,微微流露出对汪曾祺小说的批判色彩。
D.这篇散文是在说秋天的典型事物的特点,其实也是在诉说一种人生况味。
【小题2】结合文本,说明文中的两个“疲倦”分别具有怎样的含义。
【小题3】请指出秋天的“信”有哪些?这些“信”分别给予了作者怎样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