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乡魂

倘若你生长在故乡,那份乡情乡恋牵肠挂肚自不必说;倘若你出生在异地他乡,你对它的印象与情感都是从长辈那里间接获得的,对故乡,你又是怎样一种感觉?

数年前,我应邀与几位作家南下访游,依主人安排,途经宁波一日。车子一入宁波,大家还在嘻哈交谈,我却默然不语,脸贴车窗,使劲向外张望着,好像急于想抓住什么,好跟心里的故乡勾挂一起。此时我才发现心里的故乡原是空空的。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面对祖父与父亲的出生地,为何毫无感应?

啊,故乡原本只是我的一个符号——籍贯!

我不是“回”故乡,而是“来”故乡,第一次。我渴望与故乡拥抱和共鸣,但我不知道与故乡的情感怎样接通。好似一张琴闲在那儿,谁来弹响?怎么弹响?

下车在街上走走,来往行人的宁波话一入耳,意外地有种亲切感,透入心怀,驱散了令我茫然的陌生感。

我很笨,一直没从祖父和父亲那里学会宁波话。但这特有的乡音仿佛是经常挂在人们嘴边的家乡的民歌,伴着我的童年、少年。那时,来串门看望祖父的爷爷奶奶们,大都用这种话与祖父交谈。父亲平时讲普通话,逢到此时便也用这种怪腔怪调插言谈话,好像故意不叫我听懂,气得我噘起小嘴抗议。那些老爷爷老奶奶们便逗我,哄我,依然还说那种难懂的宁波话……这曾经让我又气又恨的宁波话,为什么此刻有如施魔法时的咒语,一下子把依稀的往事、把不曾泯灭的旧情、把对祖父与父亲那些活生生的感觉,全都召唤回来,逼真地如画一般地复活了?

在天童寺,一位老法师为我们讲述这座古寺的经历。他地道的宁波口音,使我如听外语,全然不懂。我便仔细去端详这法师的仪容,竟然发现他与祖父模样很像:布衣布袜,清瘦身躯,慈眉善眼,尤其是光光的头顶中央有个微微隆起的尖儿。北方大汉剃了光头,见棱见角,或圆或平;宁波人歇顶后,头顶正中央便显露出这个尖儿来,青亮青亮,仿佛透着此地山水那种聪秀灵气。我觑起眼睛再感觉一下,简直就是祖父坐在那里说话!

祖父喜欢用薄胎细瓷的小碟小碗吃饭。他晚年患糖尿病,吃米都必须先用铁锅炒过。他从不叫我吃他的饭,因为炒过的米少了养分。宁波临海,这里的人吃起海鲜精熟老到。祖父吃清蒸江螺那一手真叫空前绝后,满满一勺入口,只在嘴里翻几翻,伴随着吱吱的吸吮声,再吐出来便都是玲珑精巧的空壳了。每次吃江螺,不用我邀请,祖父总会令人惊叹又神气十足地表演一番。然而,祖父,如今你在哪儿呢?我心头情感一涌,忽然张开眼睛,想对老法师大喊一声:爷爷!

奇怪,祖父是在我十岁那年去世的,三十年过去了,什么缘故使我隔着岁月烟尘,如此动情地呼叫他呢?

是我走到故乡来了,还是故乡已悄然走进我的心中?

前两年,我去新加坡参加一个会议。忽有十几位上了年纪的华侨同胞到宾馆来访,见面先送我一本刊物,封面上大大地写一个“冯”字。原来是此地冯氏宗亲会的成员。华人在海外,组织各种同乡同族会,彼此守望相助,可剖肝胆。每每同乡同族人有了难题,便一齐合力解助;若同乡同族人有了成就,也同喜同贺。一位冯娃长者对我说:“你是咱冯家的骄傲啊!”

我看见坐在侧面的一位老者,清瘦,文弱,似曾相识,心有所动,问道:“您家乡在哪儿?”

“宁波。”他一开口,便带着很重的乡音。

我听了,随即说:“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我老家也在宁波。”

他马上叫起来:“现在就是一家。我们好近呀!”随即急渴渴向我打听故乡的情形。

多亏我头年途经故乡,有点见闻,才不致窘于回答。他一边听我讲,一边忽而大发感慨:“全都不一样了,不一样了……”忽而冲动地站起来,手一指叫着:“那是我去捉过鱼的地方!”然后逼我讲出更多细节,仿佛直要讲得往事重现才肯作罢。

这老乡情不自禁把座椅挪到我身前,面对面拼命问,使劲听。可惜我只在故乡停了一天,说不出更多见闻。但我发现,我随便扯些街道的名称、旧楼的式样、蔬菜的种类,他也都视如天国珍闻,引发他一串串的问题、感叹或惊叫。他脱口吟道:“。”我感到故乡伟大而神奇的力量,它像一块巨大的磁石,牢牢吸住一切属于它的人们,不管背离它多久多远。

我怕冷落了他人,才要转换话题,那些人却笑眯眯摆手说:“不碍事,你再给他多讲讲吧……”

他们高兴这样旁听,直听得脸上全都散发出微醺的神气,好像与我的这位老乡分享着一种特殊的幸福,那便是得以慰藉的乡恋。

此时我多么像在家人中间,张张陌生的面孔埋藏着遥远的亲切。我想象着在哪里曾与他们相关相连,唐宋还是秦汉?我想起在黄河边望着它烟云迷漫、波光闪耀的来处,幻想着它万里之外那充满魅力的源头。同种同族,同乡同姓,有一种血脉相通的源头感。

有着共同源头的人,身上必定潜在着一个共同的生命密码,神秘地相牵。

(取材于冯骥才的同名散文)

【小题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最正确的一项是
A.初次来到宁波,作者却毫无心灵感应,他不禁对自己的故乡产生了怀疑。
B.作者儿时觉得宁波话怪腔怪调,到故乡后,却觉得乡音入耳,格外好听。
C.对三十年前去世的祖父的思念,使作者心中萌生出的故乡情愈发强烈了。
D.作者对故乡宁波并不熟悉,只好杜撰些见闻来应付海外同乡急切的打探。
【小题2】填入文中横线处的语句,恰当的一项是
A.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B.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C.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
D.今时明月他乡客,旧地故人往日情
【小题3】本文第二部分中详细描写了天童寺的老法师,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4】本文结尾写道:“有着共同源头的人,身上必定潜在着一个共同的生命密码,神秘地相牵。”请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3-24 07:45:49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时 光
冯骥才
一岁将尽,便进入一种此间特有的情氛中。平日里奔波忙碌,只觉得时间的紧迫,很难感受到“时光”的存在。时间属于现实,时光属于人生。然而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后边追它,却始终抓不到它飘举的衣袂。它飞也似的向着年的终点扎去。等到你真的将它超越,年已经过去,那一大片时光便留在过往不复的岁月里了。
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黑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朦胧依稀地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
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做“年根儿”,多么真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的紧迫、拮据与深浓……
一下子,一年里经历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像全都重叠地堆在眼前。不管这些事情怎样庞杂与艰辛,无奈与突兀。我更想从中找到自己的足痕。从春天落英缤纷的京都退藏到冬日小雨空濛的雅典德尔菲遗址;从重庆荒芜的红卫兵墓到津南那条神奇的蛤蜊堤;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中,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我瞪着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劲看去。就在烛光散布的尽头,忽然看到一双眼睛正直对着我。目光冷峻锐利,逼视而来。这原是我放在那里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却变得分外有力。它何以穿过夜的浓雾,穿过漫长的八百年,锐不可当、拷问似的直视着任何敢于朝他瞧上一眼的人?显然,是由于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间雕工传神的本领、非凡的才气;他还把一种阳刚正气和直逼邪恶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无名雕工早已了无踪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却保存下来。
在这里,时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吗?
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
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的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惟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此刻,我的眸子闪闪发亮,视野开阔,房间里的一切艺术珍品都一点点地呈现。它们不是被烛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觉醒的心智召唤出来的。
其实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迹,应是书桌下边,水泥的地面上那两个被自己的双足磨成的浅坑。我的时光只有被安顿在这里,它才不会消失,而被我转化成一个个独异又鲜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里把多少时光抛入尘嚣,或是支付给种种一闪即逝的虚幻的社会场景。甚至有时属于自己的时光反成了别人的恩赐。检阅一下自己创造的人物吧,掂量他们的寿命有多长。艺术家的生命是用他艺术的生命计量的。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着我,等我回答。
我无言以对,尴尬到了自感狼狈。
忽然,电来了,灯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换天地。刚才那片幽阔深远的思想世界顿时不在,惟有烛火空自燃烧,显得多余。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灯光里仿佛换了一个神气,不再那样咄咄逼人了。
我也不用回答他,因为我已经回答自己了。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从停电燃烛起笔,引发思考,以来电打断思考收尾,前后呼应,首尾圆合。中间紧扣“思考”,按时间顺序行文,思路清晰。
B.作者运用比拟的手法,将岁月比作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认为在不知不觉中岁月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形象地诠释了“年根儿”的说法。
C.“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这句话是说艺术家只要抛弃世俗和虚荣,专心致志地进行艺术创作,就能创造出不朽的艺术典型,他的艺术生命就能达到永恒。
D.作者庆幸自己把时光都用在了文学创作上,为自己抓住了大好时光而感到欣喜,巧妙地照应了前文。
【小题2】分析“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去? ”一句在结构上的作用。
【小题3】综观全文,作者对“时光”持一种怎样的看法?对你有何启发?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账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账,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账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 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品叙述了冯五爷在天津卫开店的经历。冯五爷因经营不善而导致开店失败的经历,反映了读书人在经商过程中的辛酸与无奈。
B.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一定的经商能力。
C.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D.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E. 这篇小说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语言活泼幽默,且极具地方特色。文中使用了一些天津方言词语,如“赛”“嘛”“辙”等。
【小题2】作品中的冯五爷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品是怎样叙述冯五爷开店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绝  盗
冯骥才
老城区和租界之间那块地,是天津卫最野的地界,人头极杂,邪事横生。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这里一处临街小屋,来了一对青年男女租房结婚。新床新柜,红壶绿盆,漂漂亮亮装满一屋。大门外两边墙垛子上还贴了一双红喜字。结婚的第二天一早,小两口就出门上班。邻居也不知他们姓甚名谁。
事过三天,小两口出门不久,忽然打东边飞也似的来了一辆拉货的平板三轮。蹬车的是个老头子,骨瘦肉紧,皮黑牙黄,小腿肚子赛两个铁球,一望便知是个长年蹬车的车夫。车板上蹲着两个小子,全是十七八岁,手拿木棍、板斧和麻绳。这爷仨面色都凶,看似来捉冤家。
老头子把车直蹬到那新婚小两口的门前,猛一刹车,车上两小子蹦下来,奔到门前一看,扭头对那老头子说:“爹,人不在家,门还锁着呢!”门板上确是挂着一把大洋锁。
老头子登时火冒三丈,眼珠子瞪得全是眼白,脑袋脖子上的青筋直蹦,跳下车大骂起来:“这不孝的禽兽,不管爹娘,跑到这儿造他妈宫殿来了。小二、小三,给我把门砸开!”应声,那两个小子抡起板斧,把门锁砸散。门儿大开,一屋子新房的物品全亮在眼前。老头子一看更怒,手指空屋子,又跳又叫,声大吓人:“好啊,没心没肺的东西!从小疼你抱你喂你宠你,把你这白眼狼养活成人。如今你娘一身病,请大夫吃药没钱,你一个子儿不给,弄个小妖精藏到这儿享福来。你娘快死啦!你享福?我就叫你享福享福享福!小二、小三!站着干嘛!把屋里东西全给我弄回家去!要敢偏向你们大哥,我就砸折你俩的腿!”
那两个小子七手八脚,把屋里的箱子包袱、被褥衣服抱出来,往车上堆。
邻居们跑出来围观,听这老头子一通骂,才知道那新婚小两口的来历。这种连快死的老娘都不管的白眼狼,自然没人出来管。再说那老头子怒火正旺,人像过年放的火炮,一个劲儿往上蹿,谁拦他,他准和谁玩命!
东西搬得差不多了,那两个小子说:“爹,大家伙抬不动,怎么办?”
老头子一声惊雷落地说:“砸!”跟手一通乱响,最后玻璃杯子打屋里也扔了出来,这才罢手。老头子依旧怒气难消,吼一句:“明儿见面再说!”便扬长而去。
门儿大敞开没人管,晾了一整天。邻居们远远站着,没人上前,可谁也没离开。等着那小两口回来有戏看。
下晌,新婚的小两口打西边有说有笑地回来。到家门口一看,懵了。过去问邻居,一直站在那里的邻居反而纷纷散开。有位大爷出来说话,显然他对这不尽孝心的年轻人不满,朝新郎说道:“早上,你爹和你兄弟们来了,是他们干的。你回你爹妈那儿去看看吧!”
新郎一听,更懵。忽然禁不住大声叫道:“我哪还有爹呀!我三岁时爹就死了,我娘大前年也死了。只一个姐姐嫁到关外去,哪来的兄弟?”
“嘛!”大爷一惊。可早上的事真真切切,一时脑筋没转过来,还是说:“那明明是你爹呀!”
小两口赶紧去局子报案。但案子往下足足查了十年,也没找到他们那个“爹”。
天津卫的盗案千奇百怪,这一桩却数第一。偷盗的居然做了人家的“爹”;被盗的损失财物不说,反当了“儿子”,而且还叫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若是忍不住跟人说了,招不来同情,反叫人取笑,更倒霉。多损,多辣,多绝——多邪!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根据本小说情节可以推知,盗贼们一定事先踩过点,一定早已将小两口的住所锁定为盗劫目标,一定作了充分的准备。
B.小说题为“绝盗”十分恰切。“绝”体现了这些盗贼及其行为的特点:爷仨一道做盗贼,是一绝;演技了得,配合默契,是一绝;打着惩逆旗号,行盗抢之实,又是一绝。
C.整篇小说情节平中见奇,结构自然紧凑,文字精当,对人物神态、语言、动作的描写生动传神。文末,作者的议论看似流于表象,实际上是要发人深思。
D.本小说写三个“绝盗”胆大妄为,嚣张无比,但被盗人家的周边邻居们只会袖手旁观,看热闹。这个故事,揭露并批判了当今社会一部分人的自私、冷漠。
【小题2】小说中的老头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说文章最后一段可以删掉,你觉得呢?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夫老妻
冯骥才
他俩又吵架了。
②可是今天的架吵得空前厉害,起因却很平常,不过是老婆子把晚饭烧好了,老头儿还趴在桌上通烟嘴,弄得纸片呀,碎布条呀,粘着烟油的纸捻子呀,满桌子都是。老婆子催他收拾桌子,老头儿偏偏不肯动。老婆子便像一般老太太们那样叨叨起来。老婆子的唠唠叨叨是通向老头儿肝脏里的导火线,不一会儿就把老头儿的肝火引着了。两人互相顶嘴,翻起对方多年来一系列过失的老账,话愈说愈狠。老婆子气得上来一把夺去烟嘴塞在自己的衣兜里,惹得老头儿一怒之下,把烟盒扔在地上,还嫌不解气,手一撩,又将烟灰缸打落在地上,还抓起桌上沏满热茶的大瓷壶,用力“叭”地摔在地上,看着满地碎瓷片和溅在四处的水渍,老婆子直气得冲着老头儿大叫:“离婚!马上离婚!”
③同样的怒火也在老头儿的心里燃烧着。只见他一边嘴里像火车喷气那样不断发出声音,一边冲到门口,猛拉开门跑出去,还使劲带上门,好似从此一去就再不回来。
④老婆子火气未消,站在原处,面对空空的屋子,一种伤心和委屈爬上心头。她想,要不是自己年轻时得了那场病,她会有孩子的。有了孩子,她可以同孩子住去,何必跟这愈老愈混账的老东西生气?……
⑤不知为什么,他们每次吵架过后两小时,她的心情就非常准时地发生变化。像刚才那么点儿小事还值得吵闹吗?——她每次吵过架冷静下来时都要想到这句话。可是……老头儿也总该回来了。他们以前吵架,他也跑出去过,但总是一个小时左右就悄悄回来了。但现在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仍没回来。外边正下大雪,老头儿没吃晚饭,没戴帽子、没围围巾就跑出去了,地又滑,瞧他临出门时气冲冲的样子,不会一不留神滑倒摔坏了吧?想到这儿,她竟在屋里待不住了,起身穿上外衣,走出房子去。
⑥雪正下得紧。雪是夜的对比色,好像有人用一支大笔蘸足了白颜料,把所有树枝都复勾一遍,使婆娑的树影在夜幕上白茸茸、远远近近、重重叠叠地显现出来。于是这普普通通、早已看惯了的世界,顷刻变得雄浑、静穆、高洁,充满鲜活的生气了。
⑦一看这雪景,她突然想到她和老头儿的一件遥远的往事。五十年前,他们同在一个学生剧团。她的舞跳得十分出众。每次排戏回家晚些,他都顺路送她回家。她记得那天也是下着大雪,两人踩着雪走,也是晚上八点来钟,在河边的那段宁静的路上,他突然仿佛抑制不住地把她拉到怀里。她猛地推开他,气得大把大把抓起地上的雪朝他扔去,直打得他像一个雪人。他们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从一场奇特的战斗开始的。
⑧多少年来,这桩事就像一张画儿那样,分外清楚而又分外美丽地收存在她心底。曾经,每逢下雪天,她就不免想起这桩醉心的往事。年轻时,她几乎一见到雪就想到这事;中年之后,她只是偶然想到,并对他提起,他听了总要会意地一笑,随即两人都沉默片刻,好像都在重温旧梦;自从他们步入风烛残年,即使下雪天也很少再想起这桩事了。但为什么今天它却一下子又跑到眼前,分外新鲜而又有力地来撞她的心?
⑨可现在她多么希望身边有一只手,希望老头儿在她身边!
⑩真幸运呢!她这么老,还有个老伴。四十多年如同形影紧紧相随。尽管老头儿性子急躁,又固执,不大讲卫生,心也不细,却不失为一个正派人,一辈子没做过亏心的事;一副直肠子,不懂得与人记仇记恨……她愈想,老头儿似乎就愈可爱了。
她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多小时,仍不见老头儿,雪却稀稀落落下小了。只有先回去,看看老头儿是否已经回家了。当将要推开屋门时,她心里默默地念叨着:“愿我的老头儿就在屋里!”
屋门推开了,啊!老头儿正坐在桌前抽烟。地上的瓷片都被扫净了。炉火显然给老头儿捅过,呼呼烧得正旺。顿时有股甜美而温暖的气息,把她冻得发僵的身子一下子紧紧地攫住。她还看见,桌上放着两杯茶,一杯放在老头儿跟前,一杯放在桌子另一边,自然是斟给她的……老头儿见她进来,抬起眼看她一下,跟着又温顺地垂下眼皮。
她站着,好像忽然想到什么,伸手从衣兜里摸出刚才夺走的烟嘴,走过去,放在老头儿跟前。什么话也没说,赶紧去给空着肚子的老头儿热菜热饭,还煎上两个鸡蛋……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选择老夫老妻为对象,选择“吵架”这一生活小事为冲突点,正是要歌颂真挚感情的伟大、可贵。
B.这对老夫妻吵架不止一次,由于妻子在家中很强势,每次都是老头气得离家出走,小说结尾老头“抬起眼看她一下,跟着又温顺地垂下眼皮”的细节正说明了这一点。
C.小说以时间顺序展开,但又使用插叙来丰富情节,如插入“恋爱时”的场景,来说明她们是有很好的感情基础的,从而为和好埋下伏笔。
D.朴实是这篇小说最突出的特色,小说中的人物说着朴实的话,做着朴实的事,叙事语言也是朴实的,没有华丽的辞藻,夸张的修饰,处处体现着朴实之美。
【小题2】老夫妻吵架过后,老婆子的心理发生了哪些变化?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第⑥段写到了“雪”,请简要分析其作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苏七块
冯骥才
苏大夫本名苏金散,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踝,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儿一绺山羊须,浸了油似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急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躬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ƒ人有了能耐,脾气准格色。苏大夫有个格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子上,他才肯瞧病,否则决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挨贬的绰号叫做: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散了。
④苏大夫好打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还哼哟哼哟叫疼。谁料苏大夫听赛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⑤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后门,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接着打牌。
⑥过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上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于,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予上,捏几下骨头,跟手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呲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夹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口服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款,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⑦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⑧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选自《俗世奇人》)
注:格色:方言。意思是特殊,与众不同。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小说主人公苏七块是当地的一个治疗跌打损伤的医生,但“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说明他既无医德,也无医术。
B.小说情节曲折,作者运用伏笔和照应,先写车夫求医无钱,再写华大夫暗中相助,最后写苏七块赠药退钱,可谓是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C.“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急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这句话运用传神的动作、心理描写和夸张、比喻的手法,表现了苏七块的精湛医术。
D.小说采用欧。亨利式的结尾,令读者在对苏七块的性格、人品感到惊疑、惊异之际,又对之油然萌生敬佩之情。
E. 小说富含浓厚的“津味”,小说中出现的具有天津方言特色的词语,如“嘛”、“赛”,将人物表现得有板有眼。
【小题2】“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小题3】.小说的主人公苏七块是小说《俗世奇人》中的一个人物,请结合文本分析苏七块身上的”奇”表现在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