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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的题目。(共18分)
干涸的鸿沟,历史的裂痕
王剑冰
古人有话,生于苏杭,葬于北邙。
在邙山莽莽黄土之上,到处布满了高高低低的墓群。这些墓群依次排列开去,似在诉说着那些尘埋的历史。就在黄河岸边,邙山之巅,横向里现出一条沟壑,像谁猛舞利刃,在历史的深处划出一道裂痕。这就是鸿沟。曾经搅乱历史风云的鸿沟;让人发无数联想的鸿沟。
这道沟,原口宽有八百米,深达两百米,原名叫广武涧,是战国时期魏国开凿的引黄济田的水利工程。当时的场景让今人难以想象:鸿沟的北面是滔滔的黄河,西南面则群山万壑。沟中滚滚的黄河水深不可测,沟的四周万木丛生,百兽哀鸣。其地势之险,是东西向的咽喉要塞。有人说,当取天下之日,中原在所必争。古往今来,中原多少战事如烟云过眼,唯鸿沟引出的故事成千古绝唱。
走进这个故事的两个人物,起先无甚大名,却胸有大志。史有传闻,当以勾画万里长城的大手笔著称的始皇车队路过时,有两个人在赞叹之余,同时发出了不同的豪言。一说:“大丈夫当如是也!”一说:“彼可取而代之!”说前一句的较工于心计,后来做了汉朝的开国皇帝;说后一句的则少城府,鸿门宴放走了死对头,一把火焚烧了阿房宫,空做一场皇帝梦。
鸿门宴与鸿沟都是鸿字起头,本没有自然的联系,但总让人感到有某种天然的巧合。鸿门宴之时,项羽大军40万,刘邦仅有10万。项羽若依范增计杀掉狡诈多谋的刘邦,便不会再有后面的鸿沟之争。偏偏项羽自恃高强而犹豫不定,失去了重要的一次机会,以致放虎归山,使之形成与项羽抗衡的军事阵营。鸿门宴是项羽的一个败笔,鸿沟亦然。项羽失去了最后的机会。其时是公元前202年,鸿沟西侧是刘邦的汉王城,东侧筑起项羽的霸王城。项羽势强,两军对垒,可还是让刘邦滑了过去。
两个鸿字,让项羽有了终生的遗憾。最终自刎乌江。项羽毕竟是项羽,其如果过江而去,汲取教训,重整旗鼓,历史还不定如何写就。但项羽的性格决定了他只能以这样的结局塑造自己的形象。多少年后,一个忧婉的女子在一个梧桐更兼细雨的黄昏想起项将军,依然感叹不已:“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李氏之类女子心目中的英雄,于刘项之间,非项莫属。成者英雄败者贼,这贼的骂名,怎么也安不到项羽身上。
在两军对垒,楚军久攻汉军无果的时候,项羽支起了一口大锅,欲把刘邦的老父煮了。而刘邦却耍起了无赖,说:“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不知太史公如何得知血肉横飞的战场上,这等糅合着残忍与机诡的情节。项羽太要名声和体面了,人家的老爹没有杀掉,还和刘邦在鸿沟平分了天下。这在项羽来说可能是无奈之举,两年半的争斗中,刘邦已渐渐缓过劲来;而对于刘邦,则是一种缓兵之策。其一旦羽翼丰满,便想遮蔽整个中国了。野心乘势,要比项羽来得十二分的凶猛。最终导演了一场历史上最有感染力的话剧,这场“霸王别姬”,让天地为之动容。当虞姬拔剑起舞,血别项羽,正是四面楚歌唱响之时。“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英雄与美人,刀剑与热血,在那个凄婉之夜形成鲜明的对立。
鸿沟只是一个摆设,一个布景道具,然而,它又是煌煌史册中的神来之笔。这一笔是最有说服力的警言妙语。有人要将长江变成第二个鸿沟时,***没听那一套,“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这一警觉与历史紧密相连。刘氏建立汉朝之后,恐怕没有故地重游。这里说不上是他的光荣呢,还是耻辱。倒是多少年以后,一个叫做阮籍的人信马由缰,来到这里,看着早已是断壁残垣的古战场,不禁仰天长叹:“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这声叹息由着狂舞的涧风,飞扬了数千年,对其的认识却莫衷一是。那是个产生故事的时代,由鸿沟所派生出的诸多故事,足以让后人品味。
历史总是要向前发展的,不管是秦始皇精心修造的长城,还是刘邦与项羽利用的这条鸿沟,都不能阻挡住历史的风雨。这风雨可以使长城颓毁,也可以将鸿沟填平。现在,它们早已不再是深不可测,无法逾越了。鸿沟看上去是那么普通,就像一条干涸的河道,完全没有当年的险要。甚至让人想不出,这样的一条沟是如何能够将两支兵马分而拒之。
黄土漫漫,芳草萋萋,顺黄河而来的风,腾挪漫卷,似搅起阵阵马蹄和喊杀的烟尘。
(选自《艺术散文选萃》,有删改)
26.【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
A.本文选取“鸿沟”这一有着丰厚底蕴的历史遗迹为观照点和情感生发点,将与之有关的历史掌故一一勾连。
B.作者思接千载,视通万里,谈古论今,紧紧围绕对项羽的赞扬这一主线而展开。
C.作者在描绘历史场景,勾描历史人物或抒发深沉之思的时候才那样的挥洒自如,发于所当发,止于所当止。
D.文章开头与结尾两处的环境描写首尾呼应,虚实结合,既勾起读者对历史的回望和深沉思考,为全文营造了一种凝重的历史文化氛围,又勾连古今让人对历史的遗憾与公正产生无限的感慨和长久的回味。
E.霸王沽名,这一点在鸿门宴中有充分体现。他“自恃高强而犹豫不定”,以致“放走了死对头”,“空做一场皇帝梦”。假如没有鸿门宴这一事件,项羽不会以失败告终。
27.【小题2】如何理解“鸿沟只是一个摆设,一个布景道具,然而,它又是煌煌史册中的神来之笔”?(4分)
28.【小题3】文章开头和结尾都运用了景物描写,试分析两处景物描写的作用有何不同。(4分)
29.【小题4】文章中说“由鸿沟所派生出的诸多故事,足以让后人品味”,联系文章分析,后人从鸿沟的有关故事中“品味”出了哪些内容?(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11-17 03: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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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山水及自然景物的欣赏
郁达夫
①自从亚里士多德的文学模仿论创定以来,以为诗的起源是根据于模仿本能的学说,到现在还没有绝迹。富有独断性者,甚至于说出“所有的艺术,都是自然的模仿”。虽则说得太独断,太笼统,但反过来说,自然景物以及山水,对于人生,对于艺术,都有绝大的影响,绝大的威力,却是一件千真万确的事情。所以欣赏山水以及自然景物的心情,就是欣赏艺术与人生的心情。
②自然的变化,实在多而且奇,没有准备的欣赏者,对于它的美点也许会捉摸不十分完全的。就单说一个天体罢,早晨的日出,中午的晴空,傍晚的日落,都是最美的景象;若再配上以云和影的交替,海与山的参错,以及一切人造的建筑园艺,或种植畜牧的产物,如稻麦牛羊飞鸟家畜之类,则一日之中,就有万千新奇的变化,更不必去说暗夜的群星,月明的普照,与四季寒暖的更迭了。
③我们人类都有一种特性,就是喜新厌旧,每想变更。一碗最珍贵最可口的菜,若每日吃着,到了后来,宁愿去换一碗粗肴淡菜来下饭。唯有对于自然,就决不会发生这一种感觉,太阳自东方出来,西方下去,日日如此,年年如此,我们可没有听说有厌看的。还有月亮,初一出,月半圆,月底全没有,而无论哪一个人,看了月亮,总没有不喜欢的。自然的伟大,自然的与人类有不可须臾离的关系,就此一点也可以看出来了。
④欣赏自然景物的本能,是大家都有的。不过有些人忙于衣食,不便沉酣于大,自然的美景;有些人习以为常,虽在欣赏,也没有欣赏的自觉。更有些人,将自然范围限制得很小,以为能如此这般的欣赏,自然景物就尽在他们的囊中了。
⑤我从前有位同事,平时只晓得钻门路,积私财,以升官发财为唯一的人生乐趣,现在居然位至极品,财积到几百万了,但他唯一娱乐,还是出外则装学者的假面,回家则翻英国银行的存折。对于自然山水,非但不晓得欣赏,并且还视若仇敌似的。对于这种利欲熏心的人,我以为对症的良药,就只有一服山水自然的清凉散。因为山水自然,是可以使人性发现,使人格净化的陶冶工具。
⑥自然景物所包含的方面,原是极博大、极广阔的。天地岁时,社会人事,静而观之,无一不是自然,无一不可以资欣赏,但这却非要悠闲自得,像朱夫子那样的道学先生才办得到。至于我们这种庸人,要想得到自然的美感,还是上山水佳处去较为直截了当。
⑦大抵山水佳处,总是自然景物的美点发挥得最完美、最深刻的地方。孔夫子到了川上,就觉悟到他的栖栖一代,猎官求仕之非;太史公游览了名山大川,然后才死心塌地,去发愤而著书。可知我们平时所感受不到的自然的威力,到了山高水长的风景聚处,就会同电光石火一样。闪耀到我们的性灵上来。
⑧我曾经到过濑户内海旅行,月夜行舟,四面青葱欲滴,当时我就只想在海岸做一个半渔半读的乡下农民。依船楼而四望,真觉得物我两忘,生死全空了。后来也登过东海的崂山,安徽的黄山,更在天台雁荡之间,逗留过一段时期,总没有一次不感到人类的渺小,天地的悠久。所以要想欣赏自然的人,还是先上山水优秀的地方去训练耳目,最为适当。
⑨从前有个赞美美术批评家拉斯肯的人说,他在没有读拉斯肯以前,对于绘画,犹如瞎子,读了之后,眼就开了。这话对于高深的艺术品的欣赏,或者是真的,但对于自然美,尤其是山水美的感受,也未必尽然。乡下愚夫愚妇的千里进香,都市里寄居的小市民的窗槛栽花,都是欣赏自然的心情的一丝表白。只教天良不泯,本性尚存,但凭我们的直觉,也就尽够做一个自然景物与高山大水的初步欣赏者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文章从亚里士多德的模仿学说谈起,意在引出人生、艺术模仿自然山水的中心观点,启发读者思考人生的意义。
B.第②段有关自然的描述涉及时间、空间、光线、色彩等元素,平常的自然景物、人文景观流转变幻,姿态万千。
C.作者笔下的自然山水具有陶冶性灵的作用,“清凉散”之喻形象地告诫人们不要因为工作的繁忙而忽略对自然的欣赏。
D.本文以吃饭为例表现人类喜新厌旧的特性,以“小市民的窗槛栽花”为例表明凡夫俗子也能欣赏自然美,具有生活气息。
E. 本文谈古论今,写人写己,由景物而人生,从山水而艺术,紧扣自然与人生的密切关系,行文看似闲散,实则紧凑有序。
【小题2】作者认为应该如何欣赏山水及自然景物?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
【小题3】文中说:“欣赏山水以及自然景物的心情,就是欣赏艺术与人生的心情。”请结合本文和下面的材料谈谈你对这句话的思考。要求观点明确,阐述合理,有说服力。
①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郁达夫《故都的秋》)
②陶渊明、谢灵运这般人的山水诗那样的好,是由于他们对于自然有那一股新鲜发现时身入化境浓酣忘我的趣味;他们随手写来,都成妙谛,境与神会,真气扑人。(宗白华《论〈世说新语〉和晋人的美》)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人生树下

王开岭

①“维桑与梓,必恭敬止。”语出《诗·小雅·小弁》,意思是说:桑树、梓树乃父母所栽,见之必肃立,心生敬意。父母者,为何要在舍前植这两种树呢?答案是:“以遗子孙给蚕食、具器用者也。”即让子孙有衣裳穿、有家具使。后来,“桑梓”便成了“故里”的代称。

②树,不仅实用,还意味着福佑、恩泽和繁衍;不仅赐人花果和木质,还传递亲情和美德,承载光阴与家世。树非速生,非一季一岁之功,它耐受、持久、长命,春华秋实,像一位高寿的家族长者,俯瞰儿孙绕膝。所谓“荫泽”、“荫蔽”、“荫佑”之说,皆缘于树。有祖必有根,有宅必有树。再穷的人家,也能给后人撑起一大片树荫。这是祖辈赠与子嗣最简朴最牢固的遗产了。

③幼时,父亲带我回乡下祖宅,院子里有一棵粗壮的枣树,上住鹊窝,下落石几。逢孩子哭闹,祖母便将房梁上的吊篮钩下,摸出红油油的干枣来。后来,老人去世,老屋拆迁,“老家”便没了。虽非桑梓,但我知道,此树乃祖辈所植,在其下纳过凉、吃过枣子的,除了我,还有我的父亲,还有父亲的父亲……它是一轮轮人生的见证者,见证了他们从跌撞的蒙童、攀爬的顽少,变成拄杖的耄耋……

这样的树,犹若亲属。

⑤老人们讲,闹饥荒时,都是树先枯、人后亡,因为果腹的最后一样东西,是树皮。人,只要熬到春天就不会饿死了,因为这时候,树抽芽,野菜生,槐花、榆钱、椿叶、杨穗,都是好食材。

⑥几千年来,凡户居,必在一棵大树下;凡村头,必有一棵神采奕奕的老树。民谣中唱,“问我祖先何处来,山西洪洞大槐树”,“祖先故里叫什么,大槐树下老鸹窝”。树,是家舍的象征,是地址的招魂幡。它比屋高,比人久。离家者,最后一眼回望的是它;返乡者,远远眺见的也是它。

⑦游同里古镇,听到个说法:江南殷实人家,若生女婴,便在庭院栽一棵香樟,女儿待嫁时,树亦长成,媒婆在墙外看到了,即登门提亲。嫁女之际,家人将树伐下,做成两只大箱子,放入绸缎做嫁妆,取“两厢厮守”之意。多美的习俗!女儿待字闺中时,对该树的感情定是窸窸窣窣的微妙,那是自己的树啊,盼它长大,又怕它长大。想想吧,像儿伴一样耳鬓厮磨,像丫环一样贴身随嫁,多么暖心,多么私密,多么亲昵。

⑧我若有女,必种一棵香樟。

⑨如今的家业里,少了样东西:树。没有了庭院,没有了户外,没有了供树根深入的大地,只剩下盆栽、根雕和花瓶。这个时代,可稳定传续的东西越来越少,“不动产”越来越少,“祖宗”的符号和痕迹越来越少。“家”失去了树荫的覆护,光秃秃曝于烈日下。

⑩我们的家什、器皿、陈设,包括果蔬稻粟,几乎无一源于自产和自制。我们的双手不再沾染泥土,我们不再是播种者,不再是采摘者,我们最大的身份是购买者,是终端消费者,我们彻底“脱农”了。不仅如此,我们解除了与草木共栖的古老契约,我们告别了在家门口折朵撷果的劳作和浪漫,我们放弃了对一棵树一株花的亲近与认领,我们失去了对四季和年轮的辨识……大自然里,不再有我们的一方蒲团、一幅凉席、一具竹榻。

⑪树,在马路上流浪。我们只是乘车迅速地掠过它们,透过玻璃扫视它们。它们身上,没有我们的指纹和体温,没有儿童的笑声和攀爬的身影。人和树,亲情已断,形同陌路。

⑫大自然中,没有了我们的亲属,我们成了路人。

(选自《古典之殇》,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以《诗经》中的“维桑与梓,必恭敬止”这句话开篇,既指出桑树、梓树承载着悠久的历史,点明种树的价值,也照应了文题,引出下文对树与故乡、树与家的密不可分的关系的叙写。
B.“我若有女,必种一棵香樟”表达的并非是作者对香樟树的喜爱,而是对女儿美好人生的祝福与期盼。
C.第⑦段画线语句叠音词的运用,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女儿对香樟树的微妙情感,表现了女儿甜蜜而矛盾的心情。
D.文章虽然把人生与树犹若亲属的种种亲昵叙写得丰满、细腻,其用意还是在于表达“我们成了路人”的悲哀。
【小题2】围绕“这样的树,犹若亲属”一句,作者写了哪些具体事件?请简要概括。
【小题3】文章结尾说“大自然中,没有了我们的亲属,我们成了路人”,请探究“我们成了路人”所蕴含的情感。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18分)
乡愁的滋味 肖复兴
关于乡愁最著名的一句话,莫过于台湾诗人余光中先生说过的:乡愁是一枚邮票。这样说,形象而具体地说明乡愁是远离家乡产生的一种情感,家乡和乡愁构成一种胶着状态的关系,而与家乡的距离是乡愁的必备条件,所以,乡愁才需要借邮票邮寄。也就是说,没有了这种距离,便无所谓乡愁。
记得几十年前,我到北大荒插队,第一次离开北京的家那么远,远得仿佛到了天之外。到达北大荒的第二年,中秋节那一天,一清早天就飘起了细碎的小雪花,渐渐变大,很快天地一片白皑皑。早知道北大荒冬天冷,没有想到冬天也来得这么早。但再大的雪,也要过中秋节呀!坐上一辆小型柴油车,赶到一百里外的富锦县城,买回来的月饼,掉在地上能砸个坑,咬得牙生疼。思念北京,那里毕竟是我的家,那种感情一下子浓得化不开,却又无从发泄。那时生产队的小卖部只剩下了罐头,其他可吃的东西早被知青抢购一空。最后,买了两筒罐头,是那种香蕉罐头,一个罐头里两根截成四节的香蕉。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香蕉的滋味伴随着乡愁的滋味。那是我第一次尝到了乡愁的滋味。
如今离开北大荒已经整整40年,却一次次地思念那片曾经风雪弥漫的荒原。这40年中,尽管我曾经前后回去过三次,却依然怀念那里的乡亲和那里的土地。40年让曾经的荒原变成了我的第二故乡,远离那里越久,这个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就越长,乡愁便不由而生,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大,乡愁随之加深。
后来看学者赵园的著作,她在论述荒原和乡土之间的差别时说:乡土是价值世界,还乡是一种价值态度;而荒原更联系于认识论,它是被创造出来的,主要用于表达人关于自身历史、文化、生命形态和生存境遇的认识。她还说,乡土属于某种稳定的价值情感,属于回忆;而荒原则由认识的图景浮出,要求对它的解说与认指。
赵园的话,让我重新审视北大荒。对于我们知青,它属于荒原还是乡土?属于乡土,那里却确实曾经是一片荒原,我们只是如候鸟一样的匆匆过客;属于荒原,为什么包括我在内的那么多知青如今把它当作自己的故乡一样频频含泪带啼地还乡?过去曾经经过的一切,都融有那样多的情感价值的因素。对于我们知青而言,北大荒这片中国土地上最大的荒原和乡土的关系,并不像赵园分割得那样清爽。这片荒原,既有我们的认识价值,又有我们的情感价值;既属于被我们开垦创造的荒原,又属于创造开垦我们回忆的乡土。
于是,我更加明白了,乡愁,除了和乡土或者说和故乡的时间与空间距离的关系之外,还需要一个必备的条件,那便是回忆。回忆,是填充乡愁情感的物质,像血脉一样,流淌在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中,让这种情感,在这样一次次回溯流淌中,日久弥新而情不自已。
今年的中秋节,我再一次要在美国度过。我居住的地方只是美国中部一个很小的大学城,我春天来这里的时候,这里只有一家华人超市,很小,只能买到一些简单的东西。而现在,仅仅半年的时间,已经又开张两家华人超市。前些天,听说新的一家华人超市开张,是占领了原来一家高档家具店的地盘,空间大许多,重新装修开业。慕名而去,一进门,便看见了熟悉的月饼,摆在了醒目的位置上。想必店家也是想赶在中秋节前开业。赶节日前开业,是中国店家传统的做法,为的就是讨个口彩,在这里是为赢得远离家乡海外人的乡愁。不管怎么说,毕竟可以吃得到家乡正宗的双黄莲蓉月饼了。
其实,年轻人已经不像我们那样喜欢吃月饼了,觉得油腻又太甜。但我去这家华人超市的时候,不少华人大学生花比买一个汉堡包贵几倍的价钱买一块双黄莲蓉月饼。排在我前面到收银台的一个女大学生拿着一块月饼付款的时候,和收银员对话说的是汉语,一听口音就知道是老乡北京人。和她说起话来,她举着月饼一笑:好几年没回家了,但也要过中秋节呀,怎么也得吃块月饼尝尝家的滋味呀,就当是回家了。
乡土是价值世界,还乡是一种价值态度。这一点,赵园说得对,正因为如此,乡愁才有了价值。乡愁升华的最高形式,便是还乡,无论是千里迢迢真正意义上的还乡,还是如这位女大学生一样精神还乡。
(选自2014年9月5日《人民日报海外版》,有删节)
【小题1】文中写了哪些“乡愁”?请依据文本加以概括。(4分)
【小题2】作者对学者赵园关于“荒原和乡土”的论述持什么态度?(4分)
【小题3】文章详细叙述女大学生买月饼的情景,有何作用?(4分)
【小题4】统观全文,你认为作者对于“乡愁”有怎样的深刻认识?并选择其中一点谈谈你的理解。(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我与老舍与酒
台静农
报纸上登载,重庆的朋友预备为老舍兄举行写作二十年纪念,这确是一桩可喜的消息。因为二十年不算短的时间,一个人能不断的写作下去,并不是容易的事。
我在青岛山东大学教书时,一天,他到我宿舍来,送我一本新出版的《老牛破车》,我同他说,“我喜欢你的《骆驼祥子》”,那时似乎还没有印出单行本,刚在《宇宙风》上登完。他说,“只能写到那里了,底下咱不便写下去了。”笑着,“嘻嘻”的─—他老是这样神气的。
我初到青岛,是二十五年秋季,我们第一次见面,便在这样的秋末冬初,先是久居青岛的朋友请我们吃饭,晚上,在一家老饭庄,室内的陈设,像北平的东兴楼。他给我的印象,面目有些严肃,也有些苦闷,又有些世故;偶然冷然的冲出一句两句笑话时,不仅仅大家轰然,他自己也“嘻嘻”的笑,这又是小孩样的天真呵。
从此,我们便厮熟了,常常同几个朋友吃馆子,喝着老酒,黄色,像绍兴的竹叶青,又有一种泛紫黑色的,味苦而微甜。据说同老酒一样的原料,故叫作苦老酒,味道是很好的,不在绍兴酒之下。直到现在,我想到老舍兄时,便会想到苦老酒。有天傍晚,天气阴霾,北风虽不大,却马上就要下雪似的,老舍忽然跑来,说有一家新开张的小馆子,卖北平的炖羊肉,于是同石荪仲纯两兄一起走在马路上,我私下欣赏着老舍的皮马褂,确实长得可以,几乎长到皮袍子一大半,我在北平中山公园看过新元史的作者八十岁翁穿过这么长的一件外衣,他这一身要算是第二件了。
那时他专门在从事写作,他有一个温暖的家,太太温柔的照料着小孩,更照料着他,让他安静的每天写两千字,放着笔时,总是带着小女儿,在马路上大叶子的梧桐树下散步,春夏之交的时候,最容易遇到他们。仿佛往山东大学入市,拐一弯,再走三四分钟路,就是他住家邻近的马路,头发修整,穿着浅灰色西服,一手牵着一个小孩子,远些看有几分清癯,却不文弱,─—原来他每天清晨,总要练一套武术的,他家的走廊上就放着一堆走江湖人的家伙,我认识其中一支戴红缨的标枪。
廿六年七月一日,我离青岛去北平,接着七七事变,八月中我又从天津搭海船绕道到济南,在车站上遇见山东大学同学,知道青岛的朋友已经星散了。以后回到故乡,偶从报上知老舍兄来到汉口,并且同了许多旧友在筹备文艺协会。我第二年秋入川,寄居白沙,老舍兄是什么时候到重庆的,我不知道,但不久接他来信,要我出席鲁迅先生二周年祭报告,当我到了重庆的晚上,适逢一位病理学者拿了一瓶道地的茅台酒;我们三个人在×市酒家喝了。几天后,又同几个朋友喝了一次绍兴酒,席上有何容兄,似乎喝到他死命的要喝时,可是不让他再喝了。这次见面,才知道他的妻儿还留在北平。武汉大学请他教书去,没有去,他不愿意图个人的安适,他要和几个朋友支持着“文协”①,但是,他已不是青岛时的老舍了,真个清癯了,苍老了,面上更深刻着苦闷的条纹了。三十年春天,我同建功兄去重庆,出他意料之外,他高兴得“破产请客”。虽然他更显得老相,面上更加深刻着苦闷的条纹,衣着也大大的落拓了,还患着贫血症,有位医生义务的在给他打针药。可是,他的精神是愉快的,他依旧要同几个朋友支持着“文协”,单看他送我的小字条,就知道了,抄在后面罢:
看小儿女写字,最为有趣,倒画逆推,信意创作,兴之所至,加减笔画,前无古人,自成一家,至指黑眉重,墨点满身,亦具淋漓之致。
为诗用文言,或者用白话,语妙即成诗,何必乱吵絮。
下面题着:“静农兄来渝,酒后论文说字,写此为证。”
这以后,我们又有三个年头没有见面了。这三年的期间,活下去大不容易,我个人的变化并不少,老舍兄的变化也不少罢,听说太太从北平带着小孩来了,应该有些慰安了,却又害了一场盲肠炎。能不能再喝几盅白酒呢?这个是值得注意的事,因为战争以来,朋友们往往为了衰病都喝不上酒了;至于穷喝不起,那又当别论。话又说回来了,在老舍兄写作二十年纪念日,我竟说了一通酒话,颇像有意剔出人家的毛病来,不关祝贺,情类告密,以嗜酒者犯名士气故耳。这有什么办法呢?我不是写作者,只有说些不相干的了。现在发下宏愿要是不迟的话,还是学写作罢,可是老舍兄还春纪念时能不能写出像《骆驼祥子》那样的书呢?
三十三年②,四月,于白沙白苍山庄
(注:①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的简称,1938年3月成立于武汉,是抗日战争期间全国规模的文艺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组织。老舍主持“文协”的日常工作。②本文写于1944年)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为纪念老舍先生写作二十年而作,开篇感慨自己不能坚持写作,结尾写自己准备学写作,首尾呼应,又照应题旨。
B.作者想到老舍先生,便会想起苦老酒,这种酒味苦而微甜,颜色紫黑,象征着那个时代的特征。
C.作者摘抄老舍先生送他的小纸条,趣味盎然,一方面表现了老舍先生的幽默,另一方面也使文章笔法多变。
D.作者通过酒来写老舍先生,并非如作者所说“不是写作者,只能说些不相干的”,倒是角度独到,写活了一个独特的老舍。
E.本文语言富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清新明朗,别有韵味,虽娓娓道来,情感却深沉有致,时代的艰难也曲折展现出来了。
【小题2】在作者的印象中,老舍先生是一个怎样的人?请根据原文内容简要分析。
【小题3】记人的文章需要展示细节,请简要分析细节描写在文中的主要作用。
【小题4】文末,作者说“可是老舍兄还春纪念时能不能写出像《骆驼祥子》那样的书呢”,这句话包含着作者复杂的感情。请结合原文探究作者这样说饱含哪些感情。

同类题5

阅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母亲的中药铺
甘典江
那时候,我最喜欢去的地方,除了新华书店,就是母亲的中药铺,因为我喜欢嗅闻那些中药的味道,特别是爱咀嚼几片苦甜苦甜的甘草。
母亲当过赤脚医生。八十年代初,母亲参加医疗培训后,进入了城关镇合作医疗站。
医疗站在我读书的中学附近,临街两间旧木房。一间开处方和打针,另一间是药铺。和母亲一起在守药铺的,有三个阿姨。一天到晚,她们就做三件事:抓药,打针,织毛衣。除此之外,便是无休无止地聊天。我注意到,她们抓药非常麻利,瞟一眼处方,就可以找到相应的抽屉。仅凭手抓,就基本准确,最后还是放进小秤称一称,添点或减点。然后,把药倒入毛边纸或废报纸,包好扎紧,写几个字交待几句,递给别人。
只要一走进药铺,我就被一股浓重的药香包裹得严严实实,有点喘不过气来。我望着那些神秘莫测的抽屉,瞅着那些贴着标签的药名,兴奋不已:什么“半夏、黄精”,什么“益母草、白芨”,都是名字曼妙的植物。当然,也有的是矿物和其他异类,比如“朱砂、雄黄、海马”,不由得使我产生了相关的联想:这朱砂,肯定就是国画中传统的红色颜料吧?李可染曾用顶级朱砂绘过四张毛主席诗意图《万山红遍》,已成画史上的经典。至于雄黄,不就是许仙曾意气用事的东西吗?所谓的海马,只是相当于一条小鱼而已。
其中,我最喜欢的药草,是甘草。首先,是因为它的名字,甘草,望文生义,就是“甘甜之草”。昔时,神农氏遍尝百草,解毒靠的就是这宝贝。再加上,我自己就姓“甘”,与这甘草,是家门,五百劫前,应是同根而生之族。最早,是母亲教我嚼的甘草,一是因为它的药理,二是可以变相地替代水果糖,八十年代,任何甜味都是奢侈品。就这样,我嚼着甘草成长着,自以为嚼出了甘草的本真之味,破解了甘草的一切密码。
母亲还爱用党参来炖乌骨鸡和猪肚,补血。她营养不足,严重贫血。人参太贵,吃不起。还有金银花和枸杞,母亲用来泡茶喝。自然,我也跟着全部享受到了。
在自家的院子墙角,母亲还栽了几株三七。蔓延的藤叶牵上墙,覆盖成了一面翠绿的毯子,像青绿山水画的设色,极其养眼。可惜,后来拆迁,毁于一旦,使我失去了这一片翠绿。母亲只好把三七块茎挖出,收藏好。她说,三七可以治妇科恶疾,以及跌打损伤。
九十年代的某一天,这个合作医疗站被撤销了。回到家,母亲专职做她的家庭主妇。赚钱的任务,彻底由父亲负责。那个中药铺,被别人买去,改作了服装店。从此,街上流行的药店,大多是连锁的西药店。在我的印象中,传统的中药是文化,望闻问切的中医大夫,近似于诗人。相反,我害怕西药,因为这些东西是实验室配制合成出来的,至少没有一个在阳光之下生长的过程,没有温度、湿度,更无个性与灵魂。我实在难以想象,“阿莫西林”比母亲的“金银花”会更让我亲近与依赖。甚至,当我感冒受寒,母亲亲手煎熬的一罐红糖姜开水,也会比昂贵的感冒药更能帮我发汗,助我痊愈,让我心暖。
现在,父亲走了,去了天国。母亲一个人守着我们,在空旷的屋顶上栽花种菜。母亲身子瘦弱,时有病痛,我很是担忧,同时,我又安慰自己:生病不正常吗?不正证明了人生活着?何况这世上,还有那么多栩栩如生的药在陪护呢。一根草是药,一撇叶是药,一线阳光,一滴水,也都是,甚至,一个人可以是另一个人的灵芝。母亲多年与草木为伴,沉浸于无边无际的药香之中。于我而言,母亲就是我人生一味无价的中药,为我清热解毒,为我抵御这世间的种种伤害。
(本文有删改)
(1)简析第三段中的“抓药”细节。
(2)第四段中作者写由药名引发的联想,有何用意?
(3)文中为什么用较多的笔墨写“甘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