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这首词,完成问题。
秋天的况味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一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心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的太多,点不着,乃轻轻地一弹,烟灰静悄悄地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纸上一样,一点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地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依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了烟,想到这烟一般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人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所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浓,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笼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使烧得得法,慢慢地吸完一枝,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浑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诗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华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褊狭。使他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赐予。”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小题1】文中写到“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具体指的是什么?
【小题2】作者认为他心中的秋与传统诗文上秋的含义是不同的,试用文中的语句概括出它们的不同之处?
【小题3】文章的标题是“秋天的况味”,作者在文中却不时地提到了酒、烟、陶锅、旧词典、老招牌乃至半老徐娘等,其用意何在?
【小题4】下列说法,符合文义的两项是    ( )
A.只有在抽烟时,作者才能真正感受到秋天的况味。
B.四时之中,作者最爱秋,其原因是秋天最适合寻欢作乐。
C.因为作者所处环境与心绪特别,他对秋的感受就与传统诗文不一样了。
D.二八佳人之所以不及半老徐娘,是因为他们见识褊狭。
E.文章在构思上一反传统的思维定势,赋予了秋天以一种新的成熟的意味,这不仅拓宽了本文的思路,而且带给了读者新奇感。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0-27 10:22:58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翡冷翠山居闲话
徐志摩
作客山中的妙处,尤在你永不须踌躇你的服色与体态;你不妨摇曳着一头的蓬草,不妨纵容你满腮的苔藓;你爱穿什么就穿什么:扮一个牧童,扮一个渔翁,装一个农夫,装一个走江湖的吉卜赛人,装一个猎户;你再不必提心整理你的领结,你尽可以不用领结,给你的颈根与胸膛一半日的自由,你可以拿一条这边艳色的长巾包在你的头上,学一个太平军的头目,或是拜伦那埃及装的姿态;但最要紧的是穿上你最旧的旧鞋,别管他模样不佳,他们是顶可爱的好友,他们承着你的体重却不叫你记起你还有一双脚在你的底下。
这样的玩顶好是不要约伴,因为有了伴多少总得叫你分心。平常我们从自己家里走到朋友的家里,或是我们执事的地方,那无非是在同一个大牢里从一间狱室移到另一间狱室去,拘束永远跟着我们,自由永远寻不到我们;但在这春夏间美秀的山中或乡间你要是有机会独身闲逛时,那才是你福星高照的时候,那才是你实际领受,亲口尝味,自由与自在的时候,那才是你肉体与灵魂行动一致的时候;朋友们,我们多长一岁年纪往往只是加重我们头上的枷,加紧我们脚胫上的链,我们见小孩子在草里在沙堆里在浅水里打滚作乐,或是看见小猫追他自己的尾巴,何尝没有羡慕的时候,但我们的枷,我们的链永远是制定我们行动的上司!所以只有你单身奔赴大自然的怀抱时,像一个裸体的小孩扑入他母亲的怀抱时,你才知道灵魂的愉快是怎样的,单是活着的快乐是怎样的,单就呼吸单就走道单就张眼看耸耳听的幸福是怎样的。因此你得严格的为己,极端的自私,只许你,体魄与性灵,与自然同在一个脉搏里跳动,同在一个音波里起伏,同在一个神奇的宇宙里自得。我们浑朴的天真是像含羞草似的娇柔,一经同伴的抵触,他就卷了起来,但在澄静的日光下,和风中,他的姿态是自然的,他的生活是无阻碍的。
你一个人漫游的时候,你就会在青草里坐地仰卧,甚至有时打滚,因为草的和暖的颜色自然地唤起你童稚的活泼;在静僻的道上你就会不自主的狂舞,看着你自己的身影幻出种种诡异的变相,因为道旁树木的阴影在他们纡徐的婆娑里暗示你舞蹈的快乐;你也会得信口的歌唱,偶尔记起断片的音调,与你自己随口的小曲,因为树林中的莺燕告诉你春光是应得赞美的;更不必说你的胸襟自然会跟着漫长的山径开拓,你的心地会看着澄蓝的天空静定,你的思想和着山壑间的水声,山罅里的泉响,有时一澄到底的清澈,有时激起成章的波动,流,流,流入凉爽的橄榄林中,流入妩媚的阿诺河去……
并且你不但不须约伴,每逢这样的游行,你也不必带书。书是理想的伴侣,但你应得带书,是在火车上,在你住处的客室里,不是在你独身漫步的时候。什么伟大的深沉的鼓舞的清明的优美的思想的根源不是可以在风籁中,云彩里,山势与地形的地伏里,花草的颜色与香息里寻得?自然是最伟大的一部书,歌德说,在他每一页的字句里我们读得最深奥的消息。并且这书上的文字是人人懂得的;阿尔帕斯与五老峰,雪西里与普陀山,莱茵河与扬子江,梨梦湖与西子湖,建兰与琼花,杭州西溪的芦雪与威尼斯夕照的红潮,百灵与夜莺,更不提一般黄的黄麦,一般紫的紫藤,一般青的青草同在大地上生长,同在和风中波动——他们应用的符号是永远一致的。他们的意义是永远明显的,只要你自己性灵上不长疮瘢,眼不盲,耳不塞,这无形迹的最高等教育便永远是你的名分,这不取费的最珍贵的补剂便永远供你的受用;只要你认识了这一部书,你在这世界上寂寞时便不寂寞,穷困时不穷困,苦恼时有安慰,挫折时有鼓励,软弱时有督责,迷失时有指南针。
(节选自《巴黎的鳞爪》,略有改动)
【小题1】根据文意填空。
作者认为,要领略作客山中的妙处,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必带书。
【小题2】“扮一个牧童,扮一个渔翁,装一个农夫,装一个走江湖的吉卜赛人,装一个猎户”,世界上的人还有很多,作者为什么偏偏提到这几种人?为什么用“扮”“装”这两个字眼?
【小题3】在畅叙如何领略作客山中的妙处之后,作者在最后一段做了怎样的拓展与深化?
【小题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胡适曾经说过,徐志摩的人生观只有“爱”“自由”“美”。对爱、对自由、对美的讴歌正是本文的感情基调。
B.一个“你”字频频出现在文章中,不仅拉近了作者与读者的心理距离,而且使人如临其境,得到美的享受。
C.作者以空间为序,写澄蓝的天空、山罅里的泉响……在对美好自然的描摹之中,含蓄地歌颂生命、礼赞青春。
D.文章第三段写山泉,一连用了几个“流”字,既写出了山泉的悠长,又写出了它恢弘的气势,营造了物我一体的意境。
E. 这篇文章联想丰富、组合自由、气韵生动,尽管不无“西化”的色彩,但汉语的优美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示。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冷(节选)

李娟

到了十二月底,一天比一天冷。牧归时,羊背盖满大雪,马浑身披满白霜,嘴角拖着长长的冰凌。牛和骆驼也全都长出了白眉毛和白胡子,一个个显得慈眉善目。至于骑马回来的人,眼睫毛和眉毛也结满粗重的冰霜,围巾和帽檐上白茫茫的。

就在那几天,收音机的哈语台播报了寒流预报,说一月头几天乌河以南的冬季牧场气温会降至零下四十二度,提醒牧民外出放牧不要走太远。于是大家开始做准备。泥土已经不多了,但居麻还是和了些泥巴,把结着厚厚冰霜的墙角漏风处糊了一遍。

高寒天气终于到来了,每天早晚温度计的水银柱都停在零下三十五度左右(这是这支温度计所能显示的最低刻度)。我很想知道最冷的深夜又会降到多少度,水银柱会不会一直缩进最下端的小圆球里……

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古人会说“酸风射眸子”——果然很酸!果然是“射”!迎风眺望远方,不到几秒钟就泪流满面,眼睛生痛。加上眼泪在冷空气中蒸腾,雾气糊满镜片,很快又凝固为冰凌,立刻就什么也看不清了。而这风明明又不是什么大风,只比微风大了一点点而已。

房子尽管被认真修补了一遍,还是四处漏风。房间里的一锅雪,放一晚上也化不了一滴。

那几天,居麻放羊回来,一边去除身上寒气沉沉的厚重衣物,用力拔掉大头靴,一边咬牙切齿地说:“好得很!太好了!越冷嘛,我越高兴。零下四十度不行,要零下五十度才好!”我赶紧问怎么了,他说:“早点把脚冻掉算了,以后就再也不怕脚冻了!”

平时居麻回来得很晚,往往五点了,太阳落山很久了还看不到羊群。快六点时,暗沉的荒野里才有点动静。当羊群终于清晰地出现在视野里时,我就走下沙丘遥遥前去迎接。等我走近了,他撇下羊群打马飞奔回家,留下我独自赶着羊慢慢往回走。

每次出发前,居麻光穿他那身行头就得花去老半天时间,尤其是穿靴子。他的靴子虽然大了两号,但还是不够大,不能同时穿羊毛袜和毡袜,否则太紧了,血流不畅会更冷。于是他在羊毛袜和毡袜间犹豫了半天,选择了毡袜。毡袜虽然太硬,但毕竟密实些。穿上毡袜后,再往脚踝上各裹一块厚厚的驼毛块,并想法子使之顺溜地塞进靴子。全身披挂妥当后,再艰难地坐下来,连喝三碗热茶再出发。

我叹道:“又要开始锻炼身体了!”

他闻之突然正色,笔直站起,用喊口号的架势大喝:“锻、炼、身体!保、卫、祖国!!”捞起马鞭,推门昂然而去。

居麻说他放羊时,每隔一个小时就得扯些梭梭柴在雪地上生一堆火烤脚。有一次眼看再有半个小时就到家了,可还是扛不下去,生火暖和过来后,才能继续往家走。

这次进入冬窝子之前,我最大的顾虑当然也是寒冷。因为当时还有一个传言,说这一年的冬天是“千年极寒”,于是准备工作几乎全放在御寒上了,穿得比所有人都厚,招来牧人一致嘲笑。

无论如何,寒冷的日子总是意味着寒冷的“正在过去”。我们生活在四季的正常运行之中——这寒冷并不是晴天霹雳,不是莫名天灾,不是不知尽头的黑暗。它是这个行星的命运,是万物已然接受的规则。鸟儿远走高飞,虫蛹深眠大地。其他留在大地上的,无不备下厚实的皮毛和脂肪。连我不是也啰里巴嗦围裹了重重物什吗?寒冷痛苦不堪,寒冷却理所应当,寒冷可以抵抗。

居麻说,差不多每年的十二月下旬到一月中旬总会是冬天里最难熬的日子,不可躲避。再往后,随着白昼的变长,气温总会渐渐缓过来。一切总会过去的。是的,一切总会过去。人之所以能够感到“幸福”,不是因为生活得舒适,而是因为生活得有希望。

二月初的某天黄昏,我在北面沙梁上背雪时,一抬头,突然发现太阳高悬在沙漠之上。而以往在这个点上,太阳都已经沉入一半了。而且落日角度也明显偏北了许多。宽广的大风长长地刮过,迎风度量一下,竟然是东风,是东风啊!

到了二月十七号那天,我的日记有了以下内容:晴,很热。加玛回来时,我们一起去背雪,没有戴帽子,只穿着短外套。途中休息时,她愉快的说:“夏天一样!就像夏天一样!”——好像完全忘记了几天之前的冬天。

(注)①李娟,散文作家,诗人,新疆阿勒泰人。2010年冬天,李娟跟随着熟识的哈萨克牧民居麻、加玛一家,深入阿泰勒南部的冬季牧场、沙漠,度过一段艰辛迥异的荒野生活。而后,她将这段经历写成了她的第一部长篇纪实散文力作《冬牧场》。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本第1段中,作者描写了羊、马、牛、骆驼以及牧归的人在寒冷的天气中外在形貌的变化,突出了“冷”给人的真切、鲜明的感受。
B.作者引用古人说的“酸风射眸子”的话,既使文本语言显得丰富而富于变化,也以这句古语表现了寒风的凛冽和其对人内心情感的摧伤。
C.“我”体谅居麻一家的艰辛,当居麻晚上牧羊归来时,“我”就远远走下沙丘去迎接。居麻因为寒冷难耐,撇下羊群打马飞奔,赶紧回家取暖。
D.文本最后1段,作者借加玛的话,用反复的修辞手法和两个短句,表达了牧民感受到寒冷的冬天即将过去时兴奋激动的心情,很有感染力。
【小题2】结合全文,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意蕴。
【小题3】李娟2011年获得人民文学奖,颁奖词中有段话:“正是这种富有价值的、兼具深情与克制的日常记录和生活描写,使她的文学疆域远远超越具体的地理界线与时间限定,在广大的时空获得延伸性的力量。”你怎样理解这段评论?请结合文本赏析、探究。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柳永:名利场中的异类

王芳

从古至今,因为没有人能免于死,所以人们一直在不断地执著地探寻着活的意义,在这一过程中,活逐渐承载了一种非比寻常的重量——活,应该为死后的长存积淀财富,或是精神的,或是物质的。这就意味着一生的奋斗,往往是为了死后的荣光与不朽,这一点在古代表现得尤为明显,司马迁就曾说过,他之所以忍辱偷生,只是因为担心“文采不表于后世也”。

封建时代的士子们,标榜克己复礼、仁义道德,以“夫子”的严谨标准要求自己,处处彰显正人君子的风范,或正襟危坐,或装腔作势,或痛饮高歌,但一律给人严肃不可亵渎之感,仿佛名利场上的这些人,从来就没有过欲求,从来不屑于阴暗。其实,他们被名利束缚的背后,又藏着多少偷鸡摸狗的勾当!他们玩弄权术,掌控女人,无所不为,多是些下流货色。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名利场中,毕竟还是出现了一些异类。因为有了他们,那些逝去的岁月才弥足珍贵,熠熠发光。而柳永,就是其中光亮最为夺目的一个。他的真性情,他的真风流,无疑为一个最黯淡无光的时代点亮了一盏灯,尽管这盏灯的光芒在当时显得那样微弱,似有随时被吹灭的危险,但他毕竟一直在亮着,即使是在他生命逝去一千年后的今天,这盏灯的光亮依然不减当年。这光亮里,除了有诗歌的成分,当然更有他人格的成分。

在他留世的文字中,他从来没有表现出要追求不朽,但他却获得了真正的永生。

试问谁能像他一样,在生前可以免费住在青楼妓馆,赢得青楼女子的真心,获得这个在当时还很有文化的弱势群体的集体青睐?在纸质媒体尚不甚发达的时代,谁能做到几乎每一篇作品都为人争相传唱,做到“不愿穿梭罗,愿识柳七哥;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的风靡?要知那时的柳永,已经是不名一文了!谁又能在死后由这些美丽的女子们安葬,每逢清明,都有歌舞妓载酒洒于墓前祭奠?“乐游原上妓如云,尽上风流柳七坟。可笑纷纷缙绅辈,怜才不及众红裙。”在一部煌煌的中国文学史上,谁能做到这一点?是的,只有柳永。

都说青楼卖笑的女子心最冷漠、最无情,可是,穷困潦倒的柳永得到了她们的真心!凭的,只是他从读书人堆里爬出来后,以“真怜爱”的目光,以“真欣赏”的心态去平等地对待她们!他在一千多年前的中国,一个成天把所谓的“礼义廉耻”,把虚伪的道德挂在嘴边,把升官发财当作男人唯一出路的中国,无疑是一个异类。一个满脑子仁义道德,一边玩弄女人,一边又把被玩弄者钉在万劫不复的耻辱柱上的人,永远无法理解柳永的离经叛道,因此,他也注定了被他们疏离、冷落,注定了在男人世界里的孤独。

异类永远是孤独的,但他应该为他的孤独高兴,因为正是孤独使他离开了混浊的男人堆。正是孤独成就了他的永恒。

那么,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柳水呢?

柳永并不是一出生就注定了困窘,就像他的诗词中所描绘的那些美景一样,他也曾马蹄轻疾。江南武夷山的名山秀水,禅云柔雾,孕育了柳永骨子里的似水柔情。就在上梅乡白水村,柳永吸天地之精华,受祖上才情遗传,俊秀风雅,少时就有“金鹅峰下一枝笔”的美称。

历史上曾有个孟浩然,因为太想当官了,见了皇帝一紧张,反而吟出无意功名的诗句。从而与功名绝缘。得了个“孟布衣”的美誉;柳永呢,只是一时兴起,用他最拿手的词写了一首对科举发牢骚的词,便惹恼了当权者,赢得了个“白衣卿相”与“奉旨填词柳三变”的雅号,他在《鹤冲天》中写道:

黄金榜上,偶失龙头望,明代暂遗贤,如何向?未遂风云便,争不恣狂荡。何须论得丧,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

烟花巷陌,依约丹青屏障。幸有意中人,堪寻访。且恁偎红依翠,风流事,平生畅。青春都一饷。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也许柳永本就看透了科举,想想当年视金榜题名如探囊取物,结果却名落孙山,他也只是淡然一笑:“富贵岂由人?时会高志须酬”,那时还是何等的自信与豪情!不想五年后再度榜上无名,经历了人事的他,应该是真的看清了那个名利场吧,否则,即使有牢骚,他也不至于发出将“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的感叹啊!他敢想,也敢说,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对“浮名”发自内心的轻鄙。

这种轻鄙自然会触怒以“浮名”来换得崇拜与敬仰,换得俯首贴耳的臣子的统治者。是啊,既然你敢标榜自己是“异类”,我就成全你!等到第三次应试,柳永已经顺利过关,等皇帝圈点放榜时,对老账记忆犹新的宋仁宗说:“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皇帝是绝容不了文人的骄傲与张狂的,更何况,那些才名远不及柳永的御用文人害怕失宠而挟嫌进行的诋毁!

柳永自嘲地一笑,封了自己一个“官职”——“秦旨填词柳三变”。想想,那是一个等级何等森严的时代!读书人除了科举再无出路,有的人读一辈子书就只为能博取个功名,而柳永呢,面对皇帝的冷遇,他没有痛哭流涕,磕头求饶,也没有太多的怅惘失意,他只是笑笑,然后,果断地掉头转向民间,从此,百姓有了自己的文人,青楼女子有了体己的情人。若不是有真正的洞透,若没有足够的坚定,他走不到后面的辉煌。

风华正茂的柳永与京城高贵潇洒作别,潜身聚心融入市井,以风流倜傥的形象站立在百姓生活的第一线。柳永被主流文化所遗弃,但他却赢得了下层人民的青睐,“凡有井水饮处,皆歌柳词”。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柳永,宋词的春天会推迟很久才能到来。误功名成就了填词,填词又误了功名,这种循环,最终使柳永因词而成就了不朽。

柳永的与众不同处还在于他对青楼女子发自内心的尊重与爱护。柳永离不开她们,没有她们,就没有后代人口中传颂的柳永词。在精神世界里,柳永与她们的遭遇本质上相同,同为天涯沦落人,使他与她们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在艺术世界里,他精通音律,为她们创作绝妙好词,她们又用美丽的歌喉演绎,为之增色;在物质世界里,他与她们相依为命,聊以度日。是柳永成全了她们,使她们因唱他的词而红遍各地;她们最终也成全了柳永,使他庄严地活了下来,虽然困窘,却并没有失去生活的热情。他不浪迹江湖,也不归隐山林,他活得寂寞,同时也活得热闹。他的活,最终使他留下了无数令历史闪烁光华的好词!

然而,盛世的弃儿最终却成了万代的宠儿,这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正确的两项
A.因为他的真性情、真风流,所以让柳永成为了历史名利场中光亮最为夺目的一个异类人物。
B.在纸质媒体尚不甚发达的时代,柳永作品传播很广很大程度上离不开青楼女子的大力传播。
C.由于柳永的离经叛道,注定了他的孤独。也由于他的孤独,成就了他在文坛上的千古美名。
D.由于柳永发出了将“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的感叹,这成了他科举路上屡次失败的原因。
E.在精神和物质上,柳永和青楼女子们相依为命、相得益彰,这也是触发柳永创作的原动力。
【小题2】请简要概括柳永的“异类”表现在哪些方面。
【小题3】怎样理解“这光亮里,除了有诗歌的成分,当然更有他人格的成分”这句话的含义?
【小题4】文章结尾说“盛世的弃儿最终却成了万代的宠儿,这究竟是幸还是不幸?”你是怎样看的?联系相关阅读经历(除柳永及其作品外),说说你的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父亲

刘亮程

①我们家搬进这个院子的第二年,家里的重活开始逐渐落到我们兄弟几个身上,父亲过早地显出了老相,背稍重点的东西便显得很吃力,嘴里不时嘟囔一句:我都50岁的人了,还出这么大力气。
②他觉得自己早该闲坐到墙根晒太阳了。
③母亲却认为他是装的。他看上去那么高大壮实,一只胳膊上的劲,比我们浑身的劲都大得多。一次他发脾气,一只手一拨,老三就飞出去3米。我见他发过两次火,都是对着老三、老四。我和大哥不怎么怕他,时常不听他的话。我们有自己的想法。我们一到这个家,他便把一切权力交给了母亲。家里买什么不买什么,都是母亲说了算。他看上去只是个干活的人,和我们一起起早贪黑。每天下地都是他赶车,坐在辕木上,很少挥鞭子。他嫌我们赶不好,只会用鞭子打牛,跑起来平路颠路不分。他试着让我赶过几次车。往前走叫“呔球”,往左拐叫“嗷”,往右拐叫“唷”,往后退叫“缩”。我一慌就叫反。一次右边有个土疙瘩,应该喊“嗷”让牛向左拐绕过去。我却喊成“唷”。牛愣了一下,突然停住,扭头看着我。我一下不好意思,“嗷、嗷”了好几声。
④我一个人赶车时就没这么紧张。其实根本用不着多操心,牛会自己往好路上走,遇到坑坎会自觉躲过。它知道车轱辘碰到疙瘩陷进坑里都会让自己多费劲。
⑤我们在太平渠使唤老了3头牛。有一头是黑母牛,我们到这个家时它已不小岁数了,走路肉肉的,没一点脾气。父亲说它8岁了。8岁,跟我同岁,还是个孩子呢。可牛只有十几岁的寿命,活到这个年龄就得考虑卖还是宰。黑母牛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副木讷神情。鞭子抽在身上也没反应。抽急了猛走几步,鞭子一停便慢下来,缓缓悠悠地挪着步子。父亲已经适应了这个慢劲。我们不行,老想快点走到想去的地方,担心去晚了柴被人砍光草被人割光。一见飞奔的马车牛车擦身而过,便禁不住抡起鞭子,“呔球、呔球”地叫喊一阵。可是没用,鞭子抽在它身上就像抽在地上一样,只腾起一股白土。黑母牛身上纵纵横横地爬满了鞭痕。我们打它时一点都不心疼。我们似乎觉得,它已经不知道疼,再多抽几鞭就像往柴垛上多撂几把柴一样地无所谓了。它干的最重的活就是拉柴禾,来回几十公里。遇到上坡和难走的路,我们也会帮着拉,肩上套根绳子,身体前倾着,那时牛会格外用力,我们和牛,就像一对兄弟。实在拉不动时,牛便伸长脖子,晃着头,哞哞地叫几声,那神情就像父亲背一麻袋重东西,边喘着气边埋怨:我都快50岁的人了,还出这么大力气。
⑥父亲一生气就嘟囔个不停。我们经常惹他生气。他说东,我们说西。有一段时间我们故意和他对着干,他生了气就跟母亲嘟囔,母亲因此也生气。在这个院子里我们有过一段很不愉快的日子。后来我们渐渐地长大懂事了,但父亲也渐渐地老了。
⑦我一直觉得我不太了解父亲,对这个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叫他作父亲的男人,我有一种难言的陌生。他会说书,讲故事,在那些冬天的长夜里,我们围着他听。母亲在油灯旁纳鞋底。听着那些陌生的故事,感觉很远处的天,一片一片地亮了。我不知道父亲在这个家里过得快乐不快乐,幸福不幸福。他把我们一家人接进这个院子后悔吗?现在他和母亲还有我最小的妹妹和妹夫一起住在沙湾县城。早几年他喜欢抽烟,吃晚饭时喝两盅酒。他从不多喝,再热闹的酒桌上也是喝两盅便早早离开。我去看他时,常带点烟和酒。他打开烟盒,自己叼一根,又递给我一根烟——许多年前他第一次递给我烟时也是这个动作,手臂半曲着,伸一下又缩一下,脸上堆着不自然的笑,我不知所措。现在他已经戒烟,酒也喝得更少了。我不知道该给他带去些什么。每次回去我都在他身边,默默地坐一会儿。依旧没什么要说的话。他偶尔问一句我的生活和工作,就像许多年前我拉柴回到家,他问一句“牛拴好了吗?”我答一句,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小题1】“我都快五十岁的人了,还出这么大力气。”这句话在文中出现了两次,请对此加以赏析。
【小题2】“牛”在文中有重要作用,请加以分析。
【小题3】结合文中描写,分析“父亲”的形象。
【小题4】有人评价刘亮程的散文“朴实理智”,请结合本文加以赏析。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第文后各题。
一个坚定的叛逆者
①大夫第在浏阳的市中心。浏阳人说,到浏阳,不可不到大夫第。因为大夫第不仅是一座精美绝伦的明清古建筑,更是戊戌变法第一烈士谭嗣同的故居。
②大夫第建于明朝末年,在谭嗣同父亲谭继洵担任湖北巡抚的时候,得以大规模扩建。因谭继洵地位显赫,当地人称之为“大夫第”。现存的建筑仅仅是原来的一小部分,但也有近八百平方米。今天,外面的街道已经是现代化的闹市,而一走进大夫第的大门,就如同走进了一个迥然不同的历史时空。在雕梁画栋之中,在从天井射进来的丝丝柔和的阳光之中,还能不能寻觅到谭嗣同矫健的身影呢?
③其实,谭嗣同生前在大夫第居住的时间并不算长。他出生在北京,青少年时代大多陪伴父亲宦游在外。随着父亲任职地方的变化,他几乎走遍了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回湖南老家几次,都是短暂的居住。但是,谭嗣同很喜欢这座老宅,他给自己的房间取名为“石菊影庐”。所谓“石菊”,也就是浏阳闻名全国的菊花石,因石头青灰如玉,有雪白的花瓣状似菊花,故名。谭嗣同的著作“旧学四种”之一便取名为《石菊影庐笔识》。他还喜欢使用菊花石制作的砚台,并写过多首砚铭,在友人之间唱和。菊花石的纯洁和坚硬,不正是谭嗣同自己品格的象征吗?
④虽然经过了百年风霜的洗礼,大夫第的精美与讲究依然让人叹为观止。每一扇门窗上面都有细腻的木雕,鱼儿像在水里游动,鸟儿像在空中飞翔。遥想当年的街道上,除去这家豪宅之外,大概一般都是低矮、阴暗、破败的民房。大夫第内的主人,位居一品,当然是冠冕堂皇;大夫第外的世界,民不聊生,饥寒交迫。谭嗣同的父亲谭继洵不算贪官,一生保守而谨慎,但官位到了那一级,制度自然会给予他这样的房产和其他一切物质利益。作为谭家公子的谭嗣同,为什么不安安稳稳地享有大夫第里的醇酒美人,而毅然选择“叛徒”的身份,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呢?
⑤有关心灵的奥秘,是难于言说的。谭嗣同曾经跟随父亲在陕西赈济灾民,在给老师欧阳中鹄的一封信中,他这样写道:
见难民作种种状,悚然忆及去年家乡之灾。幸有人焉以维持之,不然,大乱一作,惨毒当不止此。……又自念幸生丰厚,不被此苦,有何优劣,致尔悬绝?犹曰优游,颜之厚矣!遂复发大心:誓拯同类,极于力所可至。
⑥这里,谭嗣同隐然具有基督教的“原罪意识”,在自己的幸福与他人的苦难对比中产生严重的“不安”心理,从而开始反思自我与世界的关系。我享有的一切是理所当然的吗?我应该承担的责任究竟有那些?这时候,一扇一扇的门次第打开了,光芒射得人睁不开眼睛。这也是一种“觉”和“悟”,与当年佛祖在菩提树下的顿悟相似。谭嗣同推开了大夫第的窗户,也推开了自己心灵的窗户。有一种等待是上苍专门为自己设定的,人的命运便是欣喜地向它奔跑过去。
⑦漫步在大夫第内,徘徊在石菊影庐前,寝具、书桌和笔墨犹在,而主人早已离去。他与父亲的关系是微妙的,父亲忠于传统,忠于僵硬的专制秩序,却清楚地知道儿子惊世骇俗的才华和冰清玉洁的人格。谭嗣同虽然拒绝了父亲给他安排的平坦的仕途,却依然对父亲拥有那一份天生的血缘之爱。在他决定为失败的变法事业献身的时候,并没有忘记父亲。他模仿父亲的口吻,写了一封痛斥自己“不忠不孝”的信件,借以让朝廷日后在清查家属时,不至于连累父亲。而父亲呢?在儿子遇难以后,谭继洵被从轻处罚,提前退休回到浏阳,回到大夫第。一个小小的生活细节说明谭继洵的内心是雪亮的:一天,谭嗣同的遗孀李闰因为想念死去的丈夫,禁不住在房中哭泣。谭继洵经过门外,听见哭声便止步劝说道:“媳妇不必悲伤,别看我是朝廷的一品大员,但我儿日后在青史上的地位,不知道比我要高多少倍呢!”
⑧阳光透过窗框,投射到青石板铺就的光滑的地面上,宛如顽童涂抹的小方格。多少人的脚步,沉重或者轻盈,在这块地板上走过。许多年前,一个坚定的叛逆者,走过长长的天井,鞋底带着天井里的青苔。
⑨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1】对第①②③段的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谭嗣同让故乡人感到自豪,表现了其价值追求在后世得到认同。
B.以浏阳城已成为现代化的闹市,反衬大夫第的寥落和备受冷遇。
C.谭嗣同命名房间和著作“石菊”,暗示其追求纯洁坚硬的品质。
D.由城到宅逐步聚焦,引出下文对大夫第内为何出“叛徒”的迫问。
【小题2】分析第⑤段引用谭嗣同书信的作用。
【小题3】第⑥段巧用修辞,语意层层推进,请对此加以赏析。
【小题4】请紧扣“微妙”一词,评析谭嗣同和他父亲的关系。
【小题5】根据作品内容推断,最适合作为本文结尾的一句话是
A.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B.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C.他再也没有回来过。
D.他走向了光明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