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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半夜急救
万 芊
半夜十二点多,夏院长刚抢救了一名患者才回二楼值班休息室,值班护士过来报告说,
急救室又来了两个车祸病人,有一人伤得挺重。
夏院长跑到一楼急救室,只见两张床上,一边躺着一人,都是三十多岁,男的,浑身是
血。一个在呻吟,半边脸已经肿得变了形,血流不止。另一个,一眼能看到的是一条腿断了,人昏迷,神志不清。
夏院长吩咐了几句,先动手抢救断腿病人。人手不够,夏院长让护士把内科值班医生、护士都叫了过来,还让给在家的骨科医生、麻醉师打电话,叫他们马上赶来。
输氧、输血、清创、消炎、用药、缝合、检查……
急救室里,一切有条不紊。
不一会儿,骨科医生、麻醉师也赶了过来。断腿病人做了检查后被推到了楼上手术室,继续抢救,开始做接肢手术。按理是说这么危重的病人最好转送市医院,那边医疗技术和设备都要比他们这乡区医院要好,但夏院长担心路上出事,这病人已经耽搁了好长时间,只有马上手术。
手术进行间,夏院长问值班外科医生:“这两个车祸病人怎么过来的?谁送过来的?送的人呢?”
值班外科医生说:“是脸受伤的人自己开着摩托车驮着断腿人过来的。过来时,倒在医院大门内,浑身是血,吓坏了保安。”
“又是摩托车?”夏院长心头一凉,又问:“他们有没说在哪出的车祸?”
值班外科医生一脸困惑,说实在的,这两人,一个昏迷,一个死不开口,连最起码的缴费、签字手续,都没法弄。
“他们不像是在附近出的车祸,你们说呢?”夏院长仔细看了伤口说。
值班外科医生手上忙着,嘴里说:“是的,从创面看,他们受伤’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只是我没想通,他们怎么不去市里的几个医院,偏要赶到我们这偏僻的乡镇医院呢?这两人伤得蹊跷!”
夏院长吩咐一旁的内科护士,说:“你去,抓紧做几桩事。一桩是把那个脸上受伤的人送特护病房,安排特护,不能脱人。第二桩是你给我家里打个电话,让我女儿马上来这里。说我这里有事让她过来帮忙。”
夏院长的女儿是市一院的外科医生,读的是博士,专攻心血管。只是,熟悉夏院长的几个医生都知道,夏院长女儿夏阳半年前出了事受了伤,一直在家养伤。夏阳怎么受的伤,夏院长自己没说,但医院里消息灵通的都知道。夏阳从医院里值夜班开车回家下车进楼道时,被骑摩托车的飞车贼抢了包,抢包的人很恶劣,车子突然从黑暗里窜出,打了她一铁棍,把她打翻在地。打的是腿,很狠,一条腿当即被打折。夺包时,夏阳看清了抢包的两人,三十几岁的男人,报警时她愤恨地说,这两人,烧成灰,她也认得。
一个多小时后,夏阳来了,拄着拐杖,缓缓进了手术室。进了手术室,夏阳看了看躺在手术台上的病人,与父亲的眼神对视交换一下,两人似乎什么都明白了。夏阳没说话,坐在一边,默默地看父亲做手术。夏院长虽说已59岁了,然眼神和手的灵活,仍然不会输给已经有了五六年手术经验的女儿。一会儿,有医生进来,拿着检查报告,告诉夏院长一个惊人的坏消息。检查发现在这断腿人胸口离心脏非常近的地方有一枚金属针,针尖已影响到了心脏,需要同时手术。
夏阳再也坐不住了,跟父亲说:“这个手术,我来吧。”夏院长清楚,在当事人没有能履行任何签字的情况下进行手术,要冒巨大风险。但若不马上手术,断腿人很可能因为心脏被刺而下不了手术台。夏阳做了一番准备,便为断腿人做起了胸口取针手术。腿受过伤,正在恢复当中的夏阳,站着手术,自然很累,做了一会,累得厉害,便小坐一会歇歇。
而一边的夏院长正做着断肢再植手术。两台手术同时进行,父女俩只消眼神传递,便能默契配合。
几个医生护士一直忙到第二天上午九点多,才把断腿病人身上的几个手术做完。从昏迷中抢救过来的断腿病人被送入了特护病房。
手术结束,夏阳问:“爸,你怎么知道是他抢了我的包?”
夏院长说:“我只是有一点小小的预感,我让你过来就是要让你看看到底是不是他们。其实,我不是让你来做手术的,却被你赶上了。”
夏阳说:“没办法,一进手术室,手就痒,遗传的。”
夏院长后来听说,那是断腿人使的苦肉计。那插入胸口的针叫“拍针”,是事先花钱叫无良的人插进去的,一旦作案败露,他们便拍胸自残,嫁祸他人。
夏院长想想心里还是有点后怕,幸亏叫来女儿,幸亏及时手术,幸亏手术成功。
第三天,断腿人脱离了生命危险,人在特护病房,走廊里有民警二十四小时轮流看守。一直到康复,这两人才先后从医院转到市看守所。
临走时,断腿人说要见一眼救他的人。夏院长没同意。断腿人有点失望,临上警车前,朝着医院大门,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标题“半夜急救”有设置悬念和揭示主旨的作用,“半夜”突出了时间的紧迫,“急救”突出了事件的紧急,巧设背景,烘托人物。
B.小说采用双线结构,两条线索交织进行。一条线索是夏院长父女救治病人的过程,另一条线索是夏院长父女辨认伤害夏阳凶手的过程。
C.车祸病人在受伤严重的情况下还坚持骑摩托车来到夏院长所在的医院,除了敬佩夏院长的医术之外,还有节省医药费的考虑。
D.小说综合运用语言、动作、心理、肖像等描写手法,围绕“急救”层层推进情节,情节跌
【小题2】小说中的夏院长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夏院长为什么不同意断腿人见一眼救他的人?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6-12 12: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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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经筵于春秋两季气候温和之时举行,每月三次。经筵举行的时间一般在早朝之后,皇帝在大汉将军20人的保卫下首先驾到。在这文质彬彬的场合中,大汉将军也免除甲胄而穿上袍服,但仍携带金瓜等必不可少的武器。皇帝在文华殿面南坐定,传谕百官进入,行礼如仪。至此,鸿胪寺官员将书案一张摆在御座之前,专供圣鉴;另一张摆设在数步之外,为讲官所用。参加听讲的官员鱼贯而入,分列书案左右。
经筵和其他所有的仪式一样,必有其目视耳听的对称均衡。先一日用楷书恭缮的讲义此时已经陈列于案几之上。在赞礼官呼唱之下,两员身穿红袍的讲官和两员身穿蓝袍的展书官出列。他们都是翰林院中的优秀人员。讲官面对皇帝,展书官在书案两侧东西对立。接着是讲官叩头,叩头毕,左边的展书官膝行接近书案,打开御用书本讲义,用铜尺压平。此时左边的讲书官也已经趋前,站在中央的位置上,开始演讲。讲完后,书本盖覆如前,讲官及展书官退列原位,以便右边的同僚履行任务。左边讲官所讲授的是“四书”,右边讲官所讲授的则为历史。
此种节目,历时大半天。只有讲官可以口讲指划,其他人员都要凝神静听,即使皇帝亦不能例外。如果当今天子偶然失去了庄重的仪态,把一条腿放在另一条腿之上,讲官就会停止讲授而朗诵:“为人君者,可不敬哉?”这样的责难不断重复,决无宽贷,一直到这个为人君者突然发现自己的不当而加以改正,恢复端坐的形态为止。
这种繁文缛节乃是当时国家中一种重要制度。经筵的着眼点在发挥经传的精义,指出历史的鉴戒,但仍然经常归结到现实,以期古为今用。称职的讲官务必完成这一任务,如果只据章句敷衍塞责或以佞辞逢迎恭维,无疑均属失职,过去好几个讲官就曾因此而被罢免。
在正面阐述圣贤之道的时候,讲官可用极委婉的言辞,在不妨碍尊严的条件下对皇帝作必要的规劝。皇帝在经筵上可以提出问题,甚至说明他不同的观点,但是责问或指斥讲官,则属于失礼。即使讲官准备不充分,讲辞前言不对后语,皇帝感到不快,也不能当场流露,而只能在事后间接提出。执行任务时讲官所受的优礼乃是长期历史的产物;即使正德皇帝,那位大有离经叛道意味的人君,也没有废止这种优礼。这位不平常的皇帝,他对讲官接二连三地影射批评自己,另有报复的妙法,即“一脚踢到楼上”——这些尽忠的讲官经常被升迁;其所任新职,则十有八九又在边区远省。
(摘编自三联书店《万历十五年》,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般早朝后,皇帝要在二十个大汉将军保卫下首先到达举行经筵的文华殿,面向南方坐好。
B.经筵讲官和展书官都出身翰林院,并且是其中佼佼者,开讲前身穿不同服饰分列书案两侧。
C.两个讲官的讲授内容是不一样的,其他全部人员只能凝神静听,即使贵为天子也不能例外。
D.称职的讲官必须要从历史中发掘鉴戒,但仍需经常归结到现实,从而达到古为今用的目的。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论述经筵在明代政治中的重要性,从摆放书案到讲官开口讲授,都说明了这一点。
B.经筵的严格程序,是明朝万历年间朝廷各种仪式讲求目视耳听对称均衡的一种例证。
C.讲官发现皇帝仪态不端,可加以责难,作者以此论证这种繁文缛节已成当时一种制度。
D.文章最后,论述了经筵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皇权,因而不可避免地会与皇帝产生矛盾。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讲官如果不能发挥经传精义,敷衍塞责,逢迎恭维,则被视为失职,就会被罢免。
B.讲官在正面阐述圣贤之道的时候,可用委婉的方式对皇帝进行不妨碍尊严的规劝。
C.讲官准备不充分,皇帝也不能当场指斥,讲官所受的这种优礼是长期历史的产物。
D.正德皇帝把尽忠的讲官升迁至边远地方,实则对这些批评自己的讲官的一种报复。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杂剧的名称,唐时已经有了。李德裕在其所撰《论故循州司马杜元颖追赠状》中述及南诏攻入成都时驱掠人口之事时说:成都、华阳两县被驱掠的人中有杂剧丈夫两人。这是杂剧名称见于记载之始。南诏进攻成都,在唐文宗太和三年,当时已是唐代晚期。文中所说“杂剧丈夫两人”,应是在成都演奏的伎工,则杂剧之兴当在其时之前;其盛行一时,则当在宋代。

北宋都城开封习于浅斟低唱。柳永《鹤冲天》词中有云“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一时风气实是如此,杂剧就不能不受影响。宋室南渡,临安成为都城,杂剧继续发展。南宋周密所撰《武林旧事》皆记临安城事,其末篇所记宋杂剧名目多至280种,可见一代盛况。临安北距建康不远,南朝陈时的旧音历时悠久,临安其时也不能不受到影响。因此临安的杂剧虽仍保持当年开封正声,恐也难于避免受到陈时旧音的影响,因而会使杂剧的音调更为繁富而多变化。这一点前人似未多所道及。

金人南迁后,原来的中都开封为元代的大都所代替。流行于中都的杂剧转而流行于大都。由于金、元的倡导,杂剧到元代更有显著发展,达到高峰。杂剧名家辈出,不断会集于大都,极一时之盛。钟嗣成《录鬼簿》中有详备的记载。

大都和中都皆在北方,杂剧既由开封传来,就难免带有北方的音调。据说当时用的是七声音阶,无入声,声调遒劲朴实,以弦乐器伴奏。这样虽合乎北方人的口味,却为南人所不习用,因而就出现了南曲。南曲用韵以南方语音为标准,可能就是以临安为中心的语音。据说当时音乐上用五声音阶,声调柔缓宛转,以箫笛伴奏,自然合于南人的口味。可以说这样柔缓宛转的声调,自南朝以来大都如此,自然和北方的遒劲朴实的声调不能互相调节,只好改弦更张。但无论北曲还是南曲,都并未超出杂剧的范畴。

元明之际有了传奇。传奇出于杂剧,却和杂剧有不同之处。杂剧皆为四折,出场人物虽不一,主唱却只有一个。传奇则不限折数,也不限于一人独唱。早期传奇的作家就已不少,高明就是其中一位。高明于元时已有文名,明太祖很推许其书,他的《琵琶记》应该会在都城南京演出。朱棣迁都北京之后,传奇仍当在旧都继续传播演出,似未稍止。汤显祖的“临川四梦”,名震海内,南京也应该不会无人演出。传奇以南曲为主,也参用了一些北曲,因而也在当时的都城演出,成为北京城中的重要剧种。

明清之际改朝换代,而传奇并未因之而前后有所差异。传奇的盛行时期大致是明嘉靖年间到清乾隆年间。清康熙时,洪昇撰《长生殿》,与孔尚任的《桃花扇》齐名,当时有“北洪北孔”之称。《长生殿》曾在北京演出,据说轰动一时,这固然是由于洪昇的文名震世,但也显示出京城中人对传奇的喜爱。

(选自史念海《古代音乐戏曲杂耍与古都文化》,有删改)

【小题1】下列有关杂剧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杂剧的名称最早见于李德裕《论故循州司马杜元颖追赠状》,根据其中有关南诏攻入成都时驱掠人口之事的记载,可以推知早在晚唐杂剧就已出现。
B.杂剧盛行于宋代。宋室南渡之后,杂剧在临安继续发展,从周密所撰《武林旧事》中所记的宋杂剧名目之多可以看出杂剧在当时的兴盛。
C.在金、元的倡导之下,杂剧至元代更有显著发展,达到了高峰。随着朝代更迭,杂剧的中心也转移到了元大都,名家会集于此,一时盛况空前。
D.杂剧发展到元明之际,出现了传奇。传奇出于杂剧,是对杂剧的进一步发展。杂剧有折数、出场人物和主唱人数的限制,而传奇在这几方面则没有限制。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临安的杂剧在保持当年开封正声的同时,又不能不受到南朝陈时旧音的影响,因而杂剧的音调更为繁富而多变化。
B.据说,北曲在音乐上用七声音阶,声调遒劲朴实,以弦乐器伴奏;南曲在音乐上用五声音阶,声调柔缓宛转,以箫笛伴奏。两者风格迥异,不能互相调节。
C.高明和汤显祖都是明朝著名的传奇作家,高明的《琵琶记》因明太祖的推许曾在南京演出过,而汤显祖的“临川四梦”名震海内,也应该会在南京演出。
D.传奇并没有因为明清之际的改朝换代而衰落,其盛行期大致延续到清乾隆年间;孔尚任的《桃花扇》与洪昇的《长生殿》都是清传奇的代表作品。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李德裕《论故循州司马杜元颖追赠状》、周密《武林旧事》和钟嗣成《录鬼簿》中对不同时期杂剧盛况的记载,为后人研究杂剧发展史提供了依据。
B.从发展史来看,杂剧常常在政治、经济、文化都相对繁荣的都城盛行,宋代的开封、元代的大都、明代的南京和北京等都曾是杂剧的盛行地区。
C.传奇以南曲为主,最初主要在南方流传,后来参用了一些北曲,也逐渐成为北京城中的重要剧种,并为京城中人所喜爱。
D.从文中看,统治者的倡导,民众的喜好,不同地域的风气以及南北文化的交流碰撞等都对杂剧的发展变化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卡梅隆:“我是世界之王”
2010年9月,执导有史以来最卖座电影《阿凡达》的好莱坞知名导演詹姆斯·卡梅隆,迎来了人生最有成就感的时刻——拔得“2010年度100位最具影响力电影人”头筹,被美国制片人工会授予代表着最高荣誉与终身成就奖的“迈尔斯通特别贡献奖”。
1977年,乔治·卢卡斯导演的《星球大战》,掀起一股科幻狂潮,使得卡梅隆立时来了精神:“哇,这才叫电影嘛!”他产生了自己拍摄科幻电影的想法。
  1981年,卡梅隆独立执导《食人鱼2:繁殖》。年轻气盛的卡梅隆“初生牛犊不怕虎”,只要有不对的地方,逮着就是一顿狠批,很快就得罪了全剧组的人员。拍摄结束,制片方鼓动大伙儿一起挤对卡梅隆,不让他参与影片的最终剪辑。这就好比是被人一把抢走了自己百般宠爱的宝贝孩子,卡梅隆只觉得浑身上下气血翻涌,立时晕倒在地。但即使这样,他还是不服软:“一群混账东西,就知道瞎胡折腾,照你们说的来做这部电影还赚个屁钱……”他挣扎着爬下床来,悄悄地摸到工作室……几个星期后,就在全剧组人员游玩够了来剪辑影片时,却见胡子拉碴、面黄肌瘦的卡梅隆推开门晃悠着走了出来,一边咳嗽一边说:“不劳诸位大驾,我已经把影片剪辑好了……”《食人鱼2:繁殖》上映,短短数日即赚回了拍摄成本。
1984年,卡梅隆第一部自编自导的《终结者》获得了全球票房七千八百万美元的巨大成功,并赢得了影迷和评论界的一致好评:“噢,上帝,花六百五十万赚七千八百万,卡梅隆真是个鬼才!”
一朝成名天下知,但卡梅隆不是靠几部电影享用一生的人,他继续埋头构思新的电影创意。“得,那就拍《泰坦尼克号》吧,重温八十年前的感人一幕!”
  说来容易,但想完整地展现“一场史诗般的‘船难’”谈何容易!为了着力营造出游轮撞击冰山沉没的最佳视觉奇观,他几乎亲力亲为地操办了拍摄过程中的每一件事情:夺过效果师的画笔,画出影片需要的全部素描;按一定比例制作立体模型建构,给演职人员画受力分析图,讲解游轮沉没的原理;先后十二次潜入大洋底部,捕捉泰坦尼克号沉没的残存印迹;对着电脑,反复设计沉船过程中的每一个“动态画面”;为了确保逼真,亲自蹲守船头逼迫着演员在冰冷的海水中演练跳船、划桨、救人、游水……卡梅隆专注并苛刻到极端的做法,很快招来了一片反对声:演职人员说“压力太大”,威胁着要罢工;投资方说“延误工期”,威胁着要断钱;妻子说他“不顾家庭”,威胁着要离婚。这一切,使他陷入了崩溃的边缘,为了激励自己继续走下去,他仰天喊出了近乎悲壮的豪言壮语:“‘泰坦尼克号’可沉,《泰坦尼克号》不可沉!”
  1997年,《泰坦尼克号》从银幕向观众驶来:上映第一周,票房两千八百万美元;上映第二周,票房迅速飙升了百分之二十三以上;上映三个月,全美票房收入高达四点七亿美元……最终,《泰坦尼克号》创造了十八点四二亿美元的票房神话。与此同时,《泰坦尼克号》获得了十四项奥斯卡奖的提名并获得了其中的十一项。
  1998年3月23日,第七十届奥斯卡奖颁奖。斩获最佳导演奖的卡梅隆,突然近乎疯狂地高高举起小金人,扯起嗓子喊出了《泰坦尼克号》中的一句非常著名的台词:“我是世界之王!”
辉煌过后,卡梅隆却悄无声息地消失了,整整八年没有一点动静。
2005年春天,卡梅隆突然现身,公开宣布:“我将拍摄一部全新的科幻影片……”
原来,卡梅隆始终没有放弃自己“星球大战”的梦想……
  2009年6月,一段二十四分钟的《阿凡达》片花在苹果预告片网站试映,立时技惊四座,直使苹果预告片网站因为无法承受史无前例的四百万次浏览而死机,其工作人员更是兴奋地跳起来:“啊哈,我有幸先睹了一个超级绝妙的‘大片’。”
  2009年12月18日,片长一百六十二分钟的《阿凡达》如约与观众见面,旋即飓风一般刮过北美,掠向欧洲、亚洲,红透全世界,短短三十九天即以十八点五九亿美元的票房打破了《泰坦尼克号》保持了十二年的纪录,直至冲上二十七点七亿美元的新的票房巅峰,创造出又一个电影神话。
卡梅隆再度当仁不让地成为“世界之王”。
(2011年第1期《名人传记》,有删改)
【小题1】通观全文,卡梅隆有着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题2】文章开头第一段有什么作用?
【小题3】请评析一下这篇传记在写作方面的艺术特色。
【小题4】卡梅隆传奇的成功经历对你有什么启发?结合文本,谈谈你的感受。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从乐器的角度看,声音好当然是第一位的。但关键是,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呢?这实在是个用语言和文字难以表述的问题。不过办法总是有的,直接、正面的回答不上来,可以间接、侧面回答,最现成而著名的答案是白居易在其名篇《琵琶行》中的那句“大珠小珠落玉盘”。然而,“珠落玉盘”所发出的压根就不是“乐音”。那么为什么一千多年来,人们不但认可而且还无数次地引用这句话呢?我想它至少说出了琵琶在发音上的两个重要特点: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声音上要具备珠和玉的美学品质。
我国历来把“珠”和“玉”视为“珍宝”,或者说它们是中国人“美的理想”。在大自然中,很少有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而“珠”能接近正圆体,这恐怕是珠能引起美感的原因之一,所谓“物以稀为贵”。而“玉”则致密、细腻,是一种“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握在手里还有一种沉甸甸的分量感,这里“温”“润”“泽”都带有三点水,这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珠与玉都有一种光彩,这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即所谓东方人的含蓄之美。说“在声音上要具备珠与玉的美学品质”,具体地也是笨拙地说,就是声音要具有圆润、饱满、结实、细腻、有分量、有光泽、水灵灵等性质。把一类事物的特性比附到另一类不同的事物上去,或者说把一种感官对象的性质移到另一种感官对象上去,这在修辞学上叫“通感”或“移觉”。例如,用“高”“低”和“明亮”“甘甜”来称呼和形容声音。事实上作为听觉对象的声音,并不具有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才有的明亮、甘甜的性质,之所以这样来称呼和形容,就是“通感”的原理在起作用。
用“珠落玉盘”来描述琵琶的声音,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它不但在制作上,同时也在演奏上为琵琶的基本音质作了“指归”——“珠玉之美”。这话也许反过来说更有力,在中国的民族乐器中,其发音最具珠玉之美的,是琵琶。
其实,单从制作上来要求好的琵琶声音,历来也是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的,那就是行话所说的:“尖”,指高音区的发音明亮;“堂”,指低音区的发音洪亮;“松”,指按弹时发音灵敏,余音强而长;“脆”,指发音清脆;“爆”,指发音坚实而有分量。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因丝弦琵琶的丝弦张力小的缘故,也许在“余韵”和“声势”方面往往会感到不足,所以提出了从字面上看有点矫枉过正的五项标准,尤其是那个“尖”字,越来越难以使人认可,故已有人把它改为“亮”了。但对钢弦琵琶而言,这五条标准怕的不是做不到,而是过了头。所以能把“尖、堂、松、脆、爆”这五条标准结合“珠玉之美”这一条来综合考察,对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的理解,应该是有裨益的。
【小题1】下面各项陈述中,最能说明“通感”特征的一项是
A.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
B.珠与玉的光彩,有着东方人的含蓄之美。
C.在中国民族乐器中,琵琶最具珠玉之美。
D.玉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
【小题2】文章开头说难以正面、直接回答什么样的琵琶声是好的,但最后一段又说历来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下面对此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起到先抑后扬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长赴。
B.起到以退为进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缺陷。
C.起到前后比较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局限。
D.起到正反对比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优点。
【小题3】根据全文内容,下面说法不恰当的一项是
A.如果从“乐音”的角度考虑,以“大珠小珠落玉盘”形容琵琶声并不合适。
B.浑圆之珠,温润之玉,光彩绚烂,给人以美感,成为中国人“美的理想”。
C.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故而最具珠玉之美。
D.与丝弦琵琶相比,钢弦琵琶发音更“尖”、更“脆”,余音更长,声势更大。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问题。
村边的野地
张蛰
①我喜欢泡在村东的野地里,有时一群人,有时就我一个。野地很大,杂草、灌木丛生,那些粗细高矮歪直不同的杂树聚在一起,气象万千。在它的西南方向,废黄河一股水流蜿蜒而来,又在它东边很远的地方轻轻滑过朝东北方向平缓流去,河面时宽时窄,水量丰沛,水草丰满。那里有视野更为开阔的田地,村庄都被零星在某个角落里,我们叫它漫河滩。
②野地里,小路纵横交错,说明很多人来过且又走路的习惯不同,但真正泡在这里,一天到晚又见不到一个人影。除了人,村里的狗也来,我在野地里碰到狗的时候比人多,狗来这里东嗅西嗅,有时会对一只野鸡狂追,但从来不会成功,对一闪而过的野兔子,狗却只当没看见。狗跑野地里来干什么?
③其实人来似乎也没什么目的性,我们一群孩子泡在野地里,除了玩爬树捉迷藏,有时会了结一些江湖恩怨,有时会商量到哪块大田地偷生产队的东西,有时会满地里寻找兔子窝和老鼠洞。这些事,在其他地方一样可做,但我们却莫名其妙地跑到野地里来了。了结江湖恩怨,被揍得鼻青脸肿的倒霉蛋,出了野地会自觉说成是自己爬树掉下来磕的,不仅得不到父母的半点同情,还会被他们咬牙切齿地痛骂:咋不摔死你哩,你就野吧!上野地来,就是为了给挨揍找个好借口吗?在野地里商量偷生产队的东西,偷来再跑到野地里分赃,在哪里不能商量不能分呢?我们习惯性地选择了野地。还有秋天,我们在野地里从老鼠洞中挖出的黄豆,每个人脱下裤子装都装不完,但在大田里同样如此,我们为何喜欢来到野地里找?为什么?
④更多时候,我们在野地里无事可干,像狗一样到处闻闻嗅嗅,无目的地到处走动,或是忽然卧倒在杂草丛里看一尘不染的蓝天。不知是谁最先想起来的爬树,先是爬到树上捉迷藏,后来我们爬到树上去发呆,每个人都茫然地抱着树干坐在树杈上,猴子一样东张西望或什么也不望。有一回田鸭子兴奋地发现远处走来的是自己的爹,立时扯起肚皮拚命嚎叫,但很快发现努力没有意义,嚎叫声刚出嘴就被风收拾了。后来我们越爬越高,但能爬到树梢的只有宁五,他能爬到十几米高的地方,把自己挂在树枝上被风摆来荡去地像个驴屎蛋。
⑤感觉自己长大后,我更喜欢一个人呆在野地里,一个人呆着,能听到树上的鸟叫,再多的鸟同时叫也能听得出不同。我能听出哪只鸟的叫充满饥渴,哪只鸟的叫充满快乐。我还能听得出鸟对话与鸟自言自语的不同,清晨鸟叫得清脆,黄昏鸟叫得兴奋。有时候,一朵云都从视野里消失了,一只鸟的叫声却没停息。我一个人爬到树上眺望的时候,总觉得东边的漫河滩虽然看起来阔大,但实际上很小。漫河滩的尽头是什么呢?我会问自己。我爬树,爬得越高,觉得天空越远。一个人既远离了地面又远离着天空时是惶急的,有无法自信的恐惧。
⑥受了委屈,不高兴,觉得无聊,不知道到哪儿去,我溜溜达达就到了野地里。我喜欢一个人跑到野地里听动静,露水的叭嗒声,野鸡踩在草丛和落叶上的脚步声,兔子啃啮青草的窸窸窣窣声,鸟起飞时拍打翅膀的呼喇声,都能让我平复不安。许多少年才有的烦恼,都是野地里的风抹平的。我用一根青草去抽打另一丛青草时,痛苦就消失了。我夸张地躺在草丛里,正莫名苦恼地睁大眼睛,一群人字形的大雁忽然此起彼伏地叫着从野地上方飞过,立马一身轻松。
⑦有段时间,我百思不解一个问题,这片野地都如此草肥树茂,庄稼地里产的粮食怎么就不够人吃呢?人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挨饿受冻吗?没有人会告诉我答案,而且也无法向大人讨要答案。有一回,饭桌上啃着既黑又硬的窝窝头,我试探性地问了一句:那片野地从哪儿来?二哥瞪了我一眼:吃饱一边玩去!父亲更是永远沉默。
⑧我们的少年时代就像被大人遗忘了一样,除了一口吃喝和衣不遮体的穿戴,其他的一切交给了我们自己。我们满世界游荡,见风而长。宁五学会了生吞鸟蛋,拴柱学会了剥刺猬,我学会了抓兔子……我们大呼小叫地在野地里跑过,在树上闲荡或是发呆,时光从琐碎的落叶、干草尖慢慢流走后,我们的小胳膊小腿也在鸟鸣与露水里悄然拔节。这个过程里所有来自内心的悸动,最终帮助我们解决的,都是村边的野地。野地收容了我们所有的秘密,安抚了我们最初对世界的恐惧,它用自己的有声世界和无声言语悄悄地照亮了一群少年幽暗的心门。
⑨野地是伟大的。
⑩我在自己的少年时代虽然缺吃少穿,却有幸拥有一片荒芜的野地,在无意间接受了它最完美的自然启蒙教育,这是今天生活在中国东部发达地区的孩子再也难以享受到的自然待遇。今天,还有多少少年能在自家门外拥有一片自在的野地呢?
11在这个冬日,在灯下,我似乎又听到冬天的风从野地里呼啸而过的声音。雪厚厚地覆盖了整个漫河滩,河水停止流动,野地一片寂静,那些巨大的无叶树冠在风里晃动,正有雪被风雾一样地扬起,鸟都躲在了村庄里,兔子都躲在了雪下的干草窝里。我驻足而立,小手冻得老高,脸蛋赤红发黑,正看一群同伴在风里向野地里跑过去。野地更野。
(选自2014年12月19日《文汇报》 ,有删改)
【小题1】赏析第①段中加点词“甩”的精妙之处。
【小题2】有人说第④段末句中的比喻用得不好,你怎么看?请说明理由。
【小题3】赏析第⑤段画线句的作用。
【小题4】从全文看,第⑦段有何作用?
【小题5】对第11段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通过想象冬天沉寂而富有活力的野地,进一步丰富了内容,拓宽了意境。
B.以“鸟”“兔子”都躲起来“”。
C.“野地更野”既表达对少年生活、同伴的怀念,又包含对村边野地的神往。
D.这一段景物描写丰富多样,画面开阔,有声有色,动静结合,极富感染力。
【小题6】(小题6)从全文看,作者为什么说“野地是伟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