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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白狼
沈石溪
当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羊羔神秘失踪的事件后,有经验的猎人断定.附近一定出现了狼,黑狼!于是,寨子里组织了一支捕猎队进山追剿。几天后,嗅觉灵敏的猎狗把我们引进戛洛山一个隐秘的石洞里,我们打开手电,发现洞里有一只黄毛狼崽子,还没满月,刚刚会蹒跚行走。没见母黑狼的踪影,估计是外出觅食了。
“这家伙长大后也是一个偷羊贼!”村长说着,抽出长刀就要往狼崽子的脖颈上砍。
老猎人波农丁一把拦住村长说:“母狼回来后看到狼崽子被杀,没了牵挂,也没了顾忌,就会嗅着气味找到我们寨子进行疯狂报复的。”
“那该怎么办?”我问。
“最好的办法是把狼崽子的四条腿弄断。这样一来,母狼既舍不得扔掉残废的狼崽子,
又不敢再继续待在这片给它带来灾难的土地.就会叼着这只狼崽子远走他乡。”
“不行不行,”村长断然否定,“这样做我们这儿倒是安宁了,可其他寨子的牛羊又会遭殃,我们怎么能把祸水乱泼呢?”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这只狼崽子带回寨子当做‘人’质,不愁母狼不来送死。”波农丁胸有成竹地说。
于是,我们用麻绳套住狼崽子的脖子,拴在村外石灰窑旁的一根木桩上。四周是一片开阔地,便于观察和射击。捕猎队两人一组,握着上了膛的猎枪,趴在距狼崽子约20米远的石灰窑顶上,白天黑夜轮流值班。
第三天下半夜,轮到我和波农丁值班了。据前面那些猎人说,前两天夜里,母狼都曾光临过石灰窑,但都在离木桩约200米远的树林里徘徊嗥叫,没敢踏入开阔地来。我和波农丁爬到石灰窑顶,正当这时,天上一块厚厚的乌云遮住了月亮,明亮的月夜转眼间变得漆黑一片,我们看见母狼闷声不响地突然从树林里蹿出来,疾风似的奔向拴着狼崽子的木桩。但就在它快接近木桩时,那块乌云被风吹开,大地重新被月亮照得如同白昼,我和波农丁发现情况不妙,赶紧朝母狼开了两枪。虽然在慌乱中未能射中,但母狼却被枪声震住,转身逃回了树林。波农丁强调说,他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只毛色灰黑的母狼,两只眼睛就像绿灯笼。
木桩旁边,狼崽子有气无力地哀叫着。
几天来,我们只喂它喝了一些米汤,小家伙现在已经瘦得皮包骨头,快饿死了。
我趴在石灰窑顶上,不时地仰望天空。夜空越来越晴朗,看不见大块大块的云朵,鸡叫二遍时,启明星升起来了。我放下猎枪,疲倦地打了个哈欠。
“别大意,狼崽子快要死了,今夜母狼无论如何会来救它的。”波农丁说。
“它不会那么傻,白白来送死。”我说。正说着,我们突然听见石灰窑下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波农丁和我立刻把枪口对准发出响动的角落,手指紧扣着扳机。一会儿,石灰窑的阴影下钻出一条白狗来。月光下,我们看得清清楚楚,确实是一条毛色雪白的狗,白得没有一丝杂质。波农丁放下枪,嘟囔道:“谁家的狗.三更半夜跑出来捣乱!”
我也再次放下猎枪,把头枕在臂弯上,想打个瞌睡。白狗从我们的眼皮子底下不紧不慢地向木桩跑去。
“嘘,嘘,滚开,别过去!”波农丁挥手驱赶白狗。
白狗扭过头来望了波农丁一眼,仍小跑着靠近木桩。在它回头一瞥的时候,我觉得脸上被两道绿莹莹的寒光扫过,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我从没见过如此凶恶的狗眼。我想把这个不祥的感觉告诉身边的波农丁,又怕他嘲笑我胆小如鼠,便将快到舌尖的话又咽进了肚里。
白狗来到木桩边,低着脑袋忙活起来。因为它背对着我们,所以我们看不见它究竟在干什么。但狼崽子却奇怪地停止了哀叫。
“妈的,难道是大白狗把狼崽子咬死了?”波农丁放下猎枪,跳下石灰窑,扯了根树枝,“老子打断它的狗腿,打烂它的狗嘴!”
波农丁奔到木桩前,突然恐怖地大叫起来:“它在咬麻绳,狼崽子在吃它的奶,它不是狗,是狼!快,快开枪!”
我头皮发麻,赶紧端起猎枪瞄准,嘿,惊慌失措的波农丁也在我的准星里呢,我总不能连人带狼一起送上西天吧!好不容易让波农丁闪到了一边,那白狗,不,那白狼已咬断麻绳,叼着狼崽子飞也似的逃进了树林。
“明明是匹黑狼,怎么突然间变得一身白了呢?”波农丁大惑不解地问。
是啊,只听说过北极有白狼,滇南一带的狼不是黑的就是黄的,从没听说过有白的!
我和波农丁拿着手电,在木桩前的草地上照了照,只见草叶上铺了一层石灰,我们这才解开了黑狼变白的奥秘。原来,母狼钻进石灰窑,蹭了一身的生石灰,乔装打扮,化装成一条狗。真是一只    的母狼!
(本文有删改) (原载《微型小说选刊》2012年第2期)
【小题1】把握整篇小说,把最后的一句话补写完整。(2分)
【小题2】前后照应(即前面伏笔,后面交代)是小说常见的技法,请找出文中的两个例子,简析这种方法的作用。(4分)
【小题3】作者为什么用不少的篇幅写村长、老猎人波农丁和“我”如何处置狼崽、引出母狼?
(4分)
【小题4】赏析划线部分的景物描写。(5分)
【小题5】有人说小说黑狼变白狗的情节安排不合理,你的看法怎样?请结合作品分析(5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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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詹白衣

李培俊

詹白衣是卖肉的,卖猪肉。他的卖肉摊支在湖桥镇的街腰上,这里地段好,人口稠密,是块做生意的风水宝地。詹白衣托人焊个铁架子,上面挂着三五扇杀好洗净的猪肉。有人买肉,詹白衣朝顾客微微一笑,捡起案上寒光闪闪的刀子,在磨刀钢棍上噌噌比划几下,然后,眉梢扬起,脸上便现出个笑眯眯的问号:要几斤?买肉者或说二斤,或说三斤,詹白衣嗤拉一刀下去,直接拿草绳捆好,递了过去。于是付钱,于是走人。

詹白衣卖肉不用秤,不用杆秤,也不用电子秤,那把刀子,那双眼便是秤,被称为湖桥镇一绝。詹白衣开始卖肉时,曾有人质疑,他詹白衣真有这么神,随便一刀下去,就能分毫不差?那人拿上买好的猪肉,顺街筒出去,拐过街角,看不见詹白衣的肉摊了,折身走进杂货铺。秤过,登时目瞪口呆:你别说,詹白衣这家伙,还真有两把刷子,二斤肉竟是一两不多,半钱不少!

詹白衣喜欢穿白,上衣是白的,裤子是白的,脚上那双鞋也是白的。干净爽利,玉树临风,儒雅得像个教书先儿。要说,做这种行当,整天割肉,斩骨,剔皮,和肠肚下水打交道,难免迸贱上血水骨渣肉星什么的。可你走近了看看,贴近了闻闻,詹白衣身上绝无一星半点腥膻之气。这么个干净素洁的人,本身就是小镇难得一见的风景,加之詹白衣身怀绝技,他的肉摊前常常水泄不通,人满为患,三五扇猪肉,不到午时便卖得一干二净。詹白衣收起刀具走人,回家悠然喝茶去了。

湖桥镇是个大镇,三教九流皆有,五行八作俱全,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当然不乏混吃混喝的街痞子。小五便是其中一个。这天早上,小五披件破布衫晃晃悠悠来到詹白衣肉摊前,说,詹白衣,来点肉。詹白衣拿眼看定小五:要多少?小五先伸出两根指头,接着又伸出一根,再接着伸出三根。詹白衣知道,小五这是想吃白食,故意找茬来了。詹白衣面色不改,嗤拉一刀下去,捆好,把猪肉交与小五。詹白衣说,你的肉,二斤一两三钱整。小五说,你给我听好了詹白衣,少我一两半钱,我掀了你的摊子!詹白衣并不睬他,手里的刀子在手心蹭来蹭去,脸也寒了下来,说,我也告诉你小五,肉我不短你一两半钱,钱你也不敢少我一分一厘,爷这儿轮不着你横!

人非圣贤,詹白衣卖肉并非一次错误不出,多个一两二两三两四两的事常有,比如街梢上鳏寡孤独的七婶,比如被儿子扔破烂一样撵到机井房的老套两口子,他们来买肉时,詹白衣的刀子总要往里斜些,最后,再搭上一块白得耀眼的板油。不过,这种事没人知道,詹白衣从来不说。

转眼间詹白衣老了,卖不动肉了,把肉摊交给儿子经营。老了的詹白衣依然喜欢穿白,白衣,白裤,白鞋,连多年蓄起的胡子也成了白色。詹白衣搬张轻便竹椅,放在儿子的肉摊旁边,半躺半坐,看别人卖水果,看别人卖鸡蛋,看别人卖青菜萝卜。但他看得最多的还是儿子卖肉。按詹白衣的话说,卖了几十年肉,和卖肉生出感情来了,一天不看,心里没着没落。

儿子继承了詹白衣的衣钵,卖肉也不用秤。不是儿子不想用,是詹白衣不让用。詹白衣说,做生意得拿心去做,心是什么?心便是秤,心里有了,分量自然也就准了。儿子卖肉时,詹白衣两眼耷拉,似睁似闭,似睡似醒,却会在突然间冒出一句:多了二两,还不谢谢我儿子?或者说,少了人家半两,眼让鹰叼去了?添上!儿子脸一红,忙割下一块,搭上。

詹白衣是82岁下世的,那天,像往常一样,詹白衣早上吃了两根炸得焦黄的油条,喝了碗糊辣汤,坐到儿子的肉摊旁。太阳升起两竿高,太阳光直泄下来,撒得詹白衣满身都是,一身白衣逾加鲜亮耀眼。儿子说,爹,看把你晒得,挪挪地方呗。詹白衣不理。儿子又说,要不你回家歇着去吧。詹白衣还是不理。儿子感到不对劲,凑近一看,詹白衣已是无疾而终,没了气息。可他那张方正的国字脸上,却是坦坦荡荡的笑意。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构思精巧,叙事有点有面,用墨有详有略,语言多用口语和长句,人物形象鲜明生动,小说洋溢着对詹白衣的赞赏、敬佩之情。
B.小说叙述小五闹肉摊的故事,刻画了一个地痞无赖的形象,作者这样安排意在影射社会治安混乱的现状,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不满。
C.詹白衣的儿子卖肉,詹白衣强令儿子不准用秤,这一方面体现了詹白衣对儿子要求严格,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詹白衣霸道的性格。
D.詹白衣无疾而终,死在儿子的肉摊旁。小说结尾处写詹白衣去世的情景,并没有传递出悲伤情绪,这也是人物的正面精神使然。
【小题2】小说中的詹白衣具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最后三段属画蛇添足,应该删去。你是否认同这一看法?请表明观点并阐明理由。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英雄

赵欣

长征途中的铁蛋虽然只有十四岁,但参加革命已经三年多了,他的队伍是一支小分队,二十多人,由于另有任务,落在大队伍后面了。打仗的时候,队长不让他上阵,他如果坚持,队长就说:“等你有了枪再说吧!”从此,他就盼望着能有一支枪,这就只能等缴获敌人的。

不久,他们就和敌人打了两次遭遇战,敌众我寡,被迫转移。队伍驻扎下来后,队长派何大壮去刺探敌军情况。铁蛋请求参加,队长略一沉吟,答应了。敌营就在山下,不远处是一个村庄。岗楼下只有一个哨兵,坐在地上打瞌睡,长枪放在一边。何大壮举着望远镜,说:“铁蛋,你知道吗?我老娘就在那个村子里,真想她啊!”铁蛋说:“那你就去看看呗!”何大壮没吭声,抹了一把眼角,又举起望远镜看了看,说:“铁蛋,你在这里千万别动,我去那边。”铁蛋顺着大壮的手势,看到另一边也有一个岗楼,他点点头。

过了一会儿,何大壮没回来,那个哨兵仍然一动没动,铁蛋的目光忽然一亮,像苍蝇一样围着哨兵那条枪转圈。他犹豫再三,终于鼓起勇气,匍匐过去,屏住呼吸,紧盯着哨兵。哨兵的鼾声就像过火车,一点也没有察觉。铁蛋的手伸了过去,抓住枪托,一点点往后面拉。胸膛里像有一只大青蛙在大鼓上狂跳着,他咬着牙,一步步往后挪动,挪呀挪,终于撤回到了原来的地方。

 安全了!他长出了一口气,顾不得擦汗,拿起长枪无比喜悦地摩挲着,仿佛看到和队长上战场的情景。摆弄了半天,他突然想到何大壮,他怎么还没回来呢?他抻脖子向敌营方向看去,敌营里乱哄哄的,似乎有事情发生。

天黑了,何大壮还没回来,铁蛋只好自己回去了。离队伍越来越近,他的心情也越来越激动,想象着大家惊诧和赞许的表情,而他呢,则会握着枪说:“嗬!看我的枪!这是我自己缴获来的!”

回到驻扎地,他猛然意识到,队伍正等待着何大壮的情报呢,看来何大壮耽误了大事。他会去哪里呢......对了,他一定是去看他老娘了。

队长远远地看着他,就迎了过来,一脸焦灼地问:“何大壮呢?”

铁蛋嗫嚅着说:“他,他去村子里看他老娘去了。”

“胡闹!简直是胡闹!”队长大发雷霆。

这时候,铁蛋的长枪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纷纷围过来传看。听了铁蛋的讲述,大家夸他智勇双全。由于没有准确的情报,何大壮又失踪了,队伍不敢贸然行动,只能取消原定方案,追赶大部队。

三个月后,终于和大部队会合,一年后到达陕北。中间突破了敌人的几次“围剿”,铁蛋用那支枪打死了好几个敌人。很快,铁蛋的事迹被写成了书,铁蛋成了英雄。

这年,铁蛋受党组织派遣回家乡肃清敌特,抓住了当年那个岗楼的哨兵,哨兵说出了一件令他震惊的事情。

当年铁蛋偷走了哨兵的枪,敌人随后追捕,何大壮及时引开了敌人,被抓到后,他谎称枪已经扔到山涧下面,一个人把整件事扛下来了。如果不是大壮机智,不仅铁蛋被抓,队伍也会暴露,后果不堪设想。铁蛋就像挨了闷雷,好几天都沉浸在悔恨之中不能自拔。

他最关心的是何大壮的下落,据说是被敌人关进了监狱,解放后被发现历史有问题,又被关进了监狱.....经过一番查找,铁蛋终于找到了何大壮,一间破草房里,一家五口人挤在一起。两个人相见,抱头痛哭。记者是铁蛋约来的,铁蛋觉得必须澄清这个历史事件。

记者拿出一本书,里面就记载着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决定了何大壮一辈子的命运,还影响了后代。如今找到了故事原型,记者如获至宝,开始现场直播。

铁蛋肃穆地站了起来,刚要开口,却被何大壮打断,何大壮颤颤巍巍地站起来说:“还是我来说吧!我就那个何大壮,当年我啊,就是为了看老娘误了大事!”

(选自《小说月刊》,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三段有三个比喻句,其中“哨兵的鼾声就像过火车”这个比喻句不仅形象、贴切,还带有夸张色彩,表现哨兵睡得很沉。
B.哨兵说何大壮引开敌人的情节,从叙述角度来看属于补叙;从全文来看,这处补叙也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C.纵观全文,不难发现“枪”应该是这篇小说的线索,因为文章是围绕“铁蛋盼枪---偷枪----用枪杀敌”展开的。
D.在文章结尾处,何大壮说自己为了看老娘而误了大事,这处情节虽然让人感到意外,但也并不突兀,因为前面有充分的铺垫。
【小题2】小说开端就交代铁蛋特别渴望得到一支枪,这处情节对故事的叙述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的题目是“英雄”,请结合全文谈谈何大壮算不算英雄。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俩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景,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做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遥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訇然敞开,堆积的珠宝浮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远古沉默的荒野;鹰隼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一颗悬空的心倏地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当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的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文中引用英语mother tongue,是为了引出妈妈的舌头这一形象说法,强调母语的温馨可亲。
B.作者用“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来形容母语的微妙和玄奥,是说母语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C.文中引用阿里巴巴的故事,旨在说明封存在语言中的文化基因如珠宝般珍贵。
D.文中列举“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等意象,意在说明只有用母语才能准确言说它们的内在情韵。
E. 文章融记叙、议论、抒情为一体,引经据典,华美而不失厚重,有较深的文化意蕴。
【小题2】作者回忆童年迷路的经历,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3】作者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建设智慧社会是我国在新时代把握信息化带来的重大机遇、以信息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智慧社会作为智慧政务、智慧产业、智慧民生、智慧城市等各种智慧系统的总和,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

回顾信息化的发展历程,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是三条相辅相成、相融相生的主线.数字化奠定基础,实现数据资源的获取和积累;网络化构造平台,促进数据资源的流通和汇聚;智能化展现能力,通过多源数据的融合分析呈现信息应用的类人智能,帮助人类更好地认知复杂事物和解决问题。当前,我们正在进入信息化新阶段,即以数据的深度挖掘和融合应用为主要特征的智能化阶段,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呈现融合发展新态势。信息化新阶段已经开启的一个重要表征,就是信息技术开始从助力经济发展的辅助工具向引领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转变,进而催生一种新的经济范式数字经济。数字经济的发展以各行各业的数字化转型、网络化重构和智能化升级为前提,其重要表现形式就是社会活动在人、机、物三元融合环境中的高度智能化,从而形成智慧社会。

我国前期的信息化建设在各个领域积累了大量数据。当前,新的数据更是呈现指数增长态势。然而,要实现从数据大国向数据强国转变,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对高质量海量多源异构数据资源的迫切需求,数据的“盘活”和“赋能’’是我们面临的两大难题。所谓“盘活”,关键是要解决数据开放、流通、共享的问题。“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不同系统、不同领域的数据实现大范围的流通与融合,才能实现多源数据的融合分析,从而赋予人类观察事物的全方位视角。而“赋能”则是要形成高效分析应用数据的能力。一方面,要重视基础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发展数据融合分析的算法和工具,帮助人们分析数据、萃取价值。另一方面,要重视人们数据思维和技能的养成。在“数字化生存”时代,每个人都应形成基于数据建立概念、解决问题、作出决策的思维方式,并且掌握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分析结果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

社会公共基础设施是为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工程设施和服务系统,既包括公共建筑、交通运输、能源供给等物理空间基础设施,也包括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等网络空间基础设施。在人/机、物三元融合的发展趋势下,网络空间基础设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同时传统的物理空间基础设施也需要完成深度信息化。万物数字化、万物互联和“软件定义”将成为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种感知设备、智能装置要嵌入到物理实体之中,通过无所不在的通信网络与后台具有强大数据存储和处理能力的云计算平台相连,通过“软件定义”来实现灵活的功能配置和智能化的管理服务。

(摘编自梅宏 《夯实智慧社会的基石》《人民日报》2018.12.02)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是信息化发展的三条主线,三者相辅相成、相融相生。
B.智能化阶段主要特征是数据的深度挖掘和融合应用,它促使了数字经济的产生。
C.社会活动在人、机、物三元融合环境中的智能化达到一定高度,才能形成智慧社会。
D.盘活和赋能数据的关键是重视研究基础理论和方法,重视数据思维和技能的养成。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站在国家发展战略高度对建设智慧社会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指明了方向。
B.第二段通过阐述信息化发展历程,论述了智慧社会与信息化、数字经济的关系。
C.文章使用“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个比喻,生动地阐明了“盘活”数据的必要性。
D.文章把社会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分为两个方面.强调了网络空间建设的重要性。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我国社会已经进人信息化阶段,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信息技术来拉动。
B.智慧社会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是人类社会信息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
C.我国经济社会将实现全面数字化转型,但高质量海量多源异构数据资源严重不足。
D.万物数字化、万物互联和“软件定义”,必然要求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智能化。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碧云寺的秋色

钟敬文

①北京香山的碧云寺是一个大寺院。它里面有不少殿塔、亭坊,有许多形态生动的造像。同时,它又是一个大林子。在那些大小不等的院子里,都有树木或花草。那些树木,种类繁多,其中不少还是活上了几百岁的参天老干。寺的附近,那些高地和山岭上,人工种植的和野生的树木也相当繁密。如果登上金刚宝座塔的高台向四周望去,就会觉得这里正是一片久历年代的丛林,而殿堂、牌坊等,不过是点缀在苍翠的林子里的一些建筑物罢了。

②我是旧历中秋节那天搬到寺里来的。那时候山上的气温自然已经比城里的来得低些。可是,在那些繁茂的树丛中,还很少看到黄色的或红色的叶子。

③秋色正在怀孕呢。

④到了近日,情景就突然改变了。黄的、红的、赤的颜色触目都是。而且它来得那么神速,正像我们新中国各方面前进的步子一样。

⑤我模糊的季节感被惊醒过来了。

⑥在那些树木里变化最分明的,首先要算爬山虎。碧云寺里,在这个院子,在那个院子,在石山上,在墙壁上……我们都可以看见它那蔓延的枝条和桃形及笔架形的叶子。前些时,这种叶子变了颜色的,还只限于某些院子里。现在,不论这里那里的,都在急速地换上了新装。它们大都由绿变黄,变红,变丹,变赤……我们要找出它整片的绿叶已经不很容易了。

⑦叫我最难忘情的,是罗汉堂前院子里靠北墙的那株缠绕着大槐树的爬山虎。它的年龄自然没有大槐树那么老大,可是,从它粗大的根干看来,也决不是怎样年轻了。它的枝条从槐树的老干上向上爬,到了分杈的地方,那些枝条也分头跟着枝桠爬了上去,一直爬到它们的末梢。它的叶子繁密而又肥大(有些简直大过了我们的手掌),密密地缀满了槐树的那些枝桠。平常的时候,我们没有注意到它跟槐树叶子的差别。因为彼此形态上尽管不同,颜色却是一样的。几天来,可大不同了。槐树的叶子,有一些也渐渐变成黄色,可是,全树还是绿沉沉的。而那株爬山虎的无数叶子,却由绿变黄,变赤。在树干上、树枝上非常鲜明地显出自己的艳丽来。特别是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些深红的、浅红的、金黄的、柑黄的……叶子都闪着亮光,人们从下面向上望去,每片叶子都好像是透明的。它把大槐树也反衬得美丽可爱了。

⑧像这样地显明而急速地变化着颜色的,除了爬山虎,当然还有别的树木。释迦牟尼佛殿前的两株梧桐,弥勒佛殿前的那些高耸的白果树,泉水院前院石桥边的那株黑枣树……它们全都披上黄袍了。中山纪念堂一株娑罗树的大部分叶子镶了黄边,堂阶下那株沿着老柏上升到高处的凌霄花树,它的许多叶子也都变成咖啡色的了……

⑨碧云寺的附近,特别是右边和后面的山地上,那些柿子树和别的许多树木……我们就近望去,更是丹黄满眼了。

⑩我们古代的诗人,多喜欢把秋天看作悲伤的季节。“悲秋”,是我们古诗歌传统上一个最常用的名词。引起诗人们伤感的自然现象,当然不是单纯的,草木的变色和零落,却可以说是当中有力的一种。我们知道,过去许多“悲秋”的诗篇或诗句,多半是提到“草木黄落”的景象的。

(11)其实,引起人们的伤感,并不一定是秋天固有的特性。从许多方面看,它倒可以说是叫人感到愉快的一段时光。在农业经济上,秋天是收成的季节;在气候上,在一般自然景色上,秋天也是很可爱的(这,你只要把它去跟接着来的冬天比一比就得了)。古人所谓“春秋佳日”,决不是没有根据的一句赞语。

(12)就说在古代,也并不是所有的诗人,或诗人们的一切作品,对于那些变了色的叶子都是唉声叹气的。“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这固然是明白地颂扬红叶的美丽的。“扁舟一叶归何处?家在江南黄叶村”,诗人对于那种江南秋色,不正是带着羡慕的神气吗?此外,如像“红树青山好放船”、“半江红树卖鲈鱼”……这些美丽的诗句,都不是像“满山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那样饱含着哀伤情调的。大家知道,“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又有着一脉相联的源流。因此,即使是生活在旧时代里的诗人,对于某些事物也可以具有一定的正常感情。

(13)我不是什么老北京。可是,凭我这些年来的经验,我敢大胆地说,秋天是北京最可爱的一个季节,尽管我们还嫌它的日子短了些。当这房子里火炉还没生火,气候凉爽可是并不寒冷的时候,观览香山一带(包含碧云寺在内)自然的丰富色彩,正是北京市民和远方游客一种难得的眼福。让古代那些别有怀抱的伤心人,去对叶子叹息或掉泪吧!我们却要在这种红、黄、赤、绿的自然色彩的展览中,作一个纵情的、会心的鉴赏家!

(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十年文学名作文库·散文杂文卷》,有删改)

【小题1】第③段“秋色正在怀孕呢”一句好在哪里?
【小题2】分析第⑤段在文中的含义和作用。
【小题3】下列说法正确的两项是______和_____
A.作者认为,碧云寺的建筑不过是在点缀一片久历年代的苍翠的丛林。
B.第⑦段运用对比手法,通过爬山虎的多彩来突出大槐树的美丽可爱。
C.第⑩段承上启下,由对碧云寺秋色的描绘过渡到对古人悲秋的抒发。
D.文章描摹秋色的变化,细腻而又精致,展现了一幅色彩纷呈的图画。
E.作者引用古人诗句,是为了说明“现在”不再像“过去”那样悲秋。
F.文章融叙述、描写、议论、引用于一炉,语言典雅凝重,庄谐相间。
【小题4】综观全文,作者着重写了什么景物?为什么这么写?
【小题5】本文与《故都的秋》都在后半部分插入了有关“古人悲秋”的议论,但用意却不同。请对此作简要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