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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老街汤王

刘建超

老街最明显的建筑就是钟鼓楼。钟鼓楼所悬挂的大钟与距其30里外的白马寺所悬挂的大钟同时铸造,因铸造参数相同而产生共鸣,有了“东边撞钟西边响,西边撞钟东边鸣”的奇特景观。

与老街钟鼓楼齐名的是距钟鼓楼百米的马一鲜羊肉汤馆。汤馆的主人叫马善明。据说马家羊肉汤馆的创始人就是明朝万历年间,在钟鼓楼打更的一个马姓更夫。老街冬季干冷,马更夫便架起锅台,煮些肉汤填肚子驱寒。慢慢地,煮汤煮出了名气。马更夫便辞去公差,开了家羊肉汤馆。马更夫的汤鲜香味美,被赞为马一鲜。

老街人爱喝汤。在各种各样的鲜汤中,老街人最喜欢喝羊肉汤,而羊肉汤馆里马一鲜又是头一绝。马一鲜羊肉汤馆,每天五点准时开张,150碗汤卖完就打烊,一天也就个把钟点的生意。因此,老街人要喝马一鲜的汤,也得起早不能贪睡。马一鲜的羊肉汤馆每天只做一只羊的生意。一只羊,150碗汤。马一鲜羊肉汤讲究炖功,还有独家的汤料配方,出锅的羊汤浓郁鲜香,不带膻味,色白如玉,稠似乳汁。站在钟鼓楼上闻到羊汤的鲜香,这羊汤才算炖好。

马家几代单传,到马善明,一气养下三个儿子,马老大,马老二,马老三。老街扩建,各式各样的汤馆开得多,竞争也来临了。三个儿子也长大成人,老祖宗的东西总得传下去。马善明把三个儿子带到钟鼓楼上,用手指着远处自家铺子的招牌,说,你们哥仨我谁也不偏。明天开始,你们每人掌勺一天,三天后看结果。谁中,谁就接手咱家的生意。

马善明把生意交给儿子,每天和老伴儿到钟鼓楼上喝茶养神。

三天过去,马善明坐在堂屋里,三个儿子把各自经营所得全放在案桌上。马老二和马老三的收入明显比马老大的多。

马善明摇着蒲扇,说,这三天的生意我和你妈都有数。要说汤炖到了工夫,还数老大,只有老大炖的汤我们在钟鼓楼上嗅到了香味。老二老三,你哥俩炖的汤都还没有达到咱老马家的味道,你俩的收入却比老大的多。你哥俩给我说道说道。

老二吭哧说,汤没有炖到工夫,可是省了一些煤钱。汤快见底的时候,又来了一拨儿客人,汤不够了,我就又兑了两瓢水,人家客人也没有说啥。

老三侃侃而谈,我看了看咱这街上的几家汤馆,他们给碗里配的肉都比咱的少,我就把每碗汤都减少了几片肉。咱这也是公平竞争嘛。

马善明没再说啥,摇摇扇子,大家就散了。

马善明给三个儿子分家,其实就是分那一缸老汤。

三个儿子每人抱着一只瓦罐,站在那只大瓦缸前。马善明神情严肃,面对着一缸老汤,好似面对着列祖列宗的神灵。马家的这缸老汤不知留传了多少代。反正到马善明接过大勺时,就遵循着煲汤的家训。每天锅里的汤煮到火候了,要起出第一瓢汤倒入这瓦缸里,再从这瓦缸里盛出一瓢老汤兑入锅里,锅里的汤立马鲜香四溢。而这缸老汤如何养煨,只有马善明自己清楚,自己操作。

马善明用一只大瓢轮流给三个儿子的瓦罐里分汤,剩下最后半瓢汤,马善明脸上挂出了几丝凄惨,说祖宗留传下来的家业我都分给你们了。是生是灭,你们自己闯荡吧。说罢,将那半瓢汤倒入了老大的瓦罐里。

老大留在原处,老二老三在西关、涧西开了新生意,一时间,马家羊汤红遍了古城。

老街人的嘴刁,对汤的品尝更是刁钻到了极致。你的汤少放了什么作料,熬得不够火侯或者煨过了头都能品出。马家三兄弟的羊汤红了几年,老街人的口味又开始找感觉,还是喝马老大的汤感觉更适口更有回味。渐渐地,老街人就只喝马老大的汤,每天喝汤的人排成长队,马老二马老三的生意则只能勉强维持。

马善明临终前,把老大叫到跟前,说,老大,你厚道,为人诚实,你的汤好是因为分家时,多给了你半瓢老汤根啊。把祖宗留下的生意打点好,不难。把弟弟带好,不给马家丢份也是正理啊。

马老大把两个弟弟带到钟鼓楼上,用手指着远处自家铺子的招牌,说,明天开始,你们每人掌勺一天,看咱有没有本事弘扬马家的生意。

马老大在钟鼓楼上喝茶,每天都闻到自家铺子里飘来的香味。

一个月后,马老大把老二老三叫到一起,重新分自己的那一罐老汤。

【小题1】小说中的马老大具有怎样的性格特征?
【小题2】给三个儿子分汤时,“马善明脸上挂出了几丝凄惨”,分析此时马善明的心理。
【小题3】小说中马善明和马老大钟鼓楼喝茶的细节描写,有何作用?
【小题4】善明临终前对马老大说“你的汤好是因为分家时,多给了你半瓢老汤根啊。”这里的汤根”含意丰富,请依据文意,谈谈你对“老汤根”的理解,并加以阐释。(60字左右)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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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老同学来当县长
孙道荣
比新县长上任的消息飞得更快的是,新县长是郑成的大学同学,一个寝室的,睡上下铺的兄弟。
郑成是镇中的老师,大学毕业快20年了,他一直在那所镇中当老师。有门路的人,都调到县城的中学去了,郑成没挪过,也不是他没门路,他的很多同学都在省城的各部门,可郑成不想为此求人。郑成的妻子40岁那年,因为一起工伤事故,被单位炒了鱿鱼。说到底,人家就是欺负郑成上头没人,性格又软弱。
谁也没想到,郑成的同学从省城空降,调来当县长了。认识郑成的人,激动地奔走相告。郑成还是从别人那儿得知,自己的大学同学黄四调来当县长了。郑成在学校一隅的家,骤然热闹起来。
第一个跨进郑成家的,是鲁校长。鲁校长手里捧着茶杯,坐下,郑成递一根烟给鲁校长,鲁校长看了看,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包,抽出一根,递给郑成。鲁校长笑眯眯地说,郑老师啊,听说你的大学同学来我们县当县长了。郑成点点头,我也听说了。鲁校长说,听说你们关系不错啊。郑成再次点点头,我们上下铺睡了四年,关系算是比较铁的。鲁校长也点点头,这就好。是这样的。鲁校长顿了顿,接着说,你也知道的,学校这几年的基础建设没跟上,和其他兄弟学校相比,远远地落后了。你的同学来当县长了,你和他联络联络,帮我们多争取点经费什么的。
刚送走鲁校长,同事小胡拎了一袋水果,走进了郑成家,亲热地喊了声,郑大哥,你的同学来当县长了,我的事,就全靠你了。小胡说的事,郑成知道,他谈了个女朋友,在县城,谈了好几年,一直没结婚,对方只有一个要求,调到县城。可县城就两所中学,都想调到县城,哪那么容易。郑成不知道怎么答复小胡,你看看,我自己这么多年都没挪过呢。小胡说,你不挪,那是你不屑啊,不肯求人。我这事不同,关系到我一辈子的幸福呢,所以,一定拜托老哥,帮帮忙,调个老师到县城,对县长来说,一句话的事情。
小胡刚走,镇政府的王干事来了。王干事一屁股坐下来,郑老师啊,我在镇政府干了这么多年,还是个小于事。至少论资排辈,也该给我弄个副科级了吧。郑成听出他的意思了。
王干事拍着郑成的肩膀,你同学不会一辈子在这当县长的,所以,关系要赶紧用,我一辈子感激不尽。
王干事刚走出门,郑成的手机响了,是小姨父打来的电话,小姨父声音有点苍老,郑成啊,我都听说了,你同学来当县长了,别的事姨父也不求你,你大侄子考公务员的事,你一定要上上心,帮他一把。姨父这辈子没求过人,就求你这一回。
那段时间,来郑成家的人很多,其实都是找他刚上任的县长同学帮忙的。思来想去,郑成决定,请县长同学吃个饭。同时,请鲁校长、小胡、王干事等人作陪,约好,先提出郑成自己的事情,如果黄县长肯帮忙,再谈其他人的事情。
到底是老同学,黄县长欣然赴约。气氛很融洽。酒过三巡,郑成对黄县长说,你现在是我们的父母官,老同学有个小困难,请你帮帮忙。黄县长说,都是老同学,你尽管开口。郑成便将自己老婆受到的不公待遇,一五一十说了出来。
黄县长听完了,平静地对郑成说,这个事,我建议你可以先到社保部门去投诉,如果还得不到解决的话,可上法院通过诉讼……
官腔!十足的官腔!郑成突然站了起来,我们是老同学,我才找你的,没想到,你也是拿官腔官调来糊弄我,什么老同学,全是假的。
不欢而散。郑成的事,没办成,同学县长没给面子。其他求情的事,就更甭提了。不过,郑成的形象,倒高大了起来,传说他当场拍案而起,一点不惧县长。而郑成的同学黄县长,虽然落了个不近人情的名声,但反过来也说明,这个新县长,是真的不徇私情的,找关系,没用。
从此,再也没人找郑成了,大家都知道,他有个县长同学,但也都知道,他和他同学,关系似乎不咋的。
若干年后,黄县长调离。临走前,黄县长单独请郑成吃了一顿饭。黄县长紧紧握住郑成的手,当初我调来当县长,全县我只认识你一个人,只有你一个老同学,只有你这层关系,你全帮我挡了,谢谢你。只是很对不起你,嫂子那事,于情于理,是本该早解决的。郑成说,你不知道,那出戏后,其实我也轻松了很多啊。两个老同学,相视而笑。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鲁校长第一个跨进郑成的家,要他和县长联络联络,帮学校多争取点经费,改善办学条件。说明鲁校长热心教育,是一个很有教育情怀的校长。
B.小姨父给郑成打电话一段,以简洁的人物语言,生动形象地刻画出了一个为了让儿子能考上公务员,甘愿放下自己尊严的父亲形象。
C.宴请县长时,郑成为自己老婆的事拍案而起的行为看似与郑成一贯的处事态度矛盾,实则是为后文交代宴会背后的真相埋下的一处伏笔。
D.宴会不欢而散后,郑成众叛亲离,再也没人来找他了;黄县长则落得不近人情的恶名,同时也获得了不徇私情的美名。
E.小说语言平实、质朴,客观、冷静的叙述中蕴含着作者对敢于向“请托”之风说“不”的郑老师和黄县长的肯定和赞赏。
(2)小说最后才说出当年郑成宴请黄县长背后的真相,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作者在刻画郑成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4)小说在两个老同学的相视而笑中结束,这笑包含哪些意味?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和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东坡肉
季明
四十多岁的老楚,是炊事班的头儿。
这老楚,可不简单,曾见过大世面,曾是南京著名酒楼——品世阁的掌勺大厨。
鬼子攻南京,一发炮弹,品世阁就变成了瓦砾。同时,也有炮弹飞到老楚家中,妻儿老小连同家产,一起消失在战火里。老楚逃了出来,手里掂着一把菜刀。这把菜刀,跟随他多年,切鱼剁肉,血腥味浓,但那一刻,老楚迫切希望这刀,能沾染上鬼子的血,然而,炮火连天,遍地都是逃难的人群、溃败的军队,老楚不知道去哪里找小鬼子拼命。
于是,老楚投了36师。
老楚年纪大,又当过厨师,被分到炊事班。老楚也很乐意,他觉得,凭自己的手艺,让兵们吃饱吃好,上战场跟鬼子拼命时,浑身就有使不完的劲儿,也算是报仇了。
等到了炊事班,老楚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士兵们吃的,无非是稀饭馒头就咸菜,好的时候,也只是青菜豆腐一锅烩,多加勺油而已。只有在大战前夕,部队才买几头猪,杀掉,改善生活。
过去,猪杀了,剁碎,兑上萝卜,放进大锅里一炖,完事儿。但老楚一来,就不同了,他使出看家本领,煎炒烹炸焖煮炖,变着花样做,当菜一样样端上桌,兵们的眼睛都直了。
兵们称之为——吃断头饭。
老楚做的菜,不仅好看,更好吃。
兵们吃得狼吞虎咽,个个脑袋上腾起一片汗雾。
兵们说,吃了老楚做的菜,脑袋掉了,也值!
这时候,忙活罢的老楚,在旁边坐下来,掏出旱烟袋,抽烟。过去,大厨老楚,是抽纸烟的人,但现在不行了,只能抽旱烟。
老楚坐在那里,眯缝起眼,静静地吧嗒着烟袋锅儿,透着迷迷蒙蒙的烟雾,看着兵们吃得欢天喜地、心满意足的样子,突然想起自己在品世阁,为达官贵人做的那些丰盛而奢华的宴席,倏地很心酸。
兵们吃高兴了,就问:老楚,你最拿手的菜是啥?
老楚说,东坡肉。
东坡肉,是老楚的招牌菜,地道而正宗,在品世阁时,客人们每席必点。
兵们不解:东坡肉?是啥东西?
老楚说,一道名菜,苏东坡创制的。
苏东坡是谁?
老楚怔了一下,才记起这些兵们,大多是文盲,就没有再提苏东坡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接着说,这道菜,也叫红烧肉,用猪肉炖制而成,最好是五花肉,做好后,色泽红亮,味醇汁浓,酥烂而形不碎,香糯而不腻口……诀窍就是:慢火,少水,多酒。
老楚见过大世面,兵们喜欢听他侃古。
老楚说,据说啊,乾隆爷也好这一口,百吃不厌,因为爱吃这道菜,他还收藏了一个宝贝,是块天然的奇石,酷似东坡肉,镶上黄金底座,摆在案头,随时欣赏和把玩哩。
兵们咂咂嘴,听得直流口水。乾隆爷,他们知道,连皇帝佬儿都爱吃的菜,肯定是人间极品美味!
兵们无限向往地说,啥时候做道东坡肉,让咱们也尝尝。
老楚苦笑着说,难,这菜,费时费工不说,炊事班也没那些必不可少的作料哇。
兵们就很失望。
武汉会战,36师奉命开到富金山,打阻击战。
战况惨烈,八天之后,一万多人的36师,兵员已不足两千,主阵地丢失。
师长挑选了二百名士兵,组成敢死队,准备发动突袭。攻击定在夜间,离天黑还有大半天时间,师长知道,这些兵上去,九死一生,于是,他决定为敢死队改善生活。
师长找到老楚,说,敢死队的兵,要求吃顿东坡肉,抓紧做。
老楚苦着脸,手一摊,说,师长,啥都没有,咋做?
师长咬咬牙,说,不管怎样,也要找到材料!
师长牵过自己的战马,交给老楚,命他带上几名骑兵,去七十里外的镇上,采购食材,速去速回。
但直到第二天上午,老楚才赶回来。好不容易办齐东西,却碰上了鬼子,那几名骑兵阵亡,老楚绕了很远的道,才赶回驻地。
敢死队,早已在昨夜攻了上去。见到师长,老楚放声大哭,师长哇,我回来晚啦……
师长说,不晚,待敢死队撤下来,就用东坡肉犒劳他们。
老楚赶紧回到炊事班,开做。
将猪肉刮洗干净,切成一寸见方的块,在沸水里煮去血水,然后,在一口大锅里,用竹箅子垫底,铺上葱、姜,再将猪肉块整齐地排在上面,加入冰糖、酱油、黄酒、葱结,盖上盖,密封,旺火烧开,之后,用文火焖酥……
几小时后,大功告成。当两百碗红润油亮的东坡肉摆上桌,老楚眼前一黑,摔倒在地。人们这才发现,老楚身上,有枪伤。老楚让人将他扶到一块巨石旁,背倚石壁,坐下,睁大双眼,眺望富金山主峰阵地,那里,枪声正烈,硝烟弥漫。
恍惚间,老楚看见敢死队员们,蜂拥而至,端起东坡肉,狼吞虎咽……
老楚咧开嘴,笑了。
时至黄昏,敢死队的兵,却一个也没能下来。
老楚已死去多时,笑意,僵在脸上,而双眼,依然圆睁,紧盯着富金山的方向。
残阳如血,映在那一碗碗东坡肉上,天地一片红光。
(选自《小说月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结尾“残阳如血,映在那一碗碗东坡肉上,天地一片红光。”不仅表达了军民同仇敌忾、英勇抗战的大主题,也属于景物描写,渲染了老楚牺牲的悲剧气氛。
B.小说整体情节合理紧凑,但老楚带上几名骑兵,去采购食材,“碰上了鬼子,那几名骑兵阵亡”老楚却无事,安然回来,这一情节安排不太合情理。
C.“老楚做的菜,不仅好看,更好吃”“兵们吃得狼吞虎咽,个个脑袋上腾起一片汗雾。”直接描写出了“老楚”作为厨师,手艺精湛。
D.小说具体详细叙写老楚做“东坡肉”这一细节,突出表现了老楚厨艺精湛,同时也有力烘托出老楚当时的“战斗”心理。
【小题2】小说的主人公“老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东坡肉”为题,有什么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三棵树
李德霞
丫头的大嫂过门没半年,就吵着闹着要分家。树大分杈,儿大分家,分就分吧,寡妇娘也没辙。米缸、面缸抬了去,掉了几块漆的红木柜搬了去,圈里的三只羊,一鞭子吆了去。大嫂请来伐木人,要放倒院里的三棵树。三棵树是丫头的爷爷栽下的,两抱粗,上面结了几个喜鹊窝。娘“扑通”跪在地上:“家里没啥东西了,这三棵树,就留给丫头吧……”
那时,丫头十六岁,在城里读高中,是村里唯一把书读到城里的女孩子。
星期天,丫头从学校回来,看着空空的土屋和一下子苍老了的娘,丫头抱着树干号啕大哭。
娘说:“丫头,别上学了,回家跟娘种地吧。种地饿不死人。”
丫头倔,丫头一抹眼泪说:“偏不,我还要考大学,我丫头说到做到!”
娘说:“上大学不要钱?”
丫头说:“我有三棵树,三棵树就是我的钱。”
丫头真的考上了大学。那时候,家家日子还不宽格,但乡亲们厚道,你三十他三十地把钱送来。丫头不接,一一挡了回去,丫头说:“大叔大婶的情我领了,我不能欠乡亲们太多……”
娘说:“你不上学了?”
丫头说:“你甭管,我自有办法。”
开学前几天,丫头去了村里的德叔家。德叔在农机站当站长,家里开着小卖部,日子过得比一般人家殷实得多。更重要的是,爹在世时,跟德叔是最要好的弟兄。其实,在丫头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德叔就给丫头准备了一千块钱。德叔笑眯眯地说:“钱我可以借给你,但你啥时还我呀?”
丫头说:“不是借,是贷,就按银行的利息算。等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我连本带利一块儿还。”
德叔还想逗逗丫头,德叔说:“银行贷款还讲个财产抵押呢,你拿啥给我做抵押?”
丫头拉着德叔的手出了屋,用手一指她家院里的三棵树说:“我有三棵树,我就拿三棵树做抵押。”说完,丫头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纸和笔,哗哔哗,写了抵押单,交给德叔。
德叔笑了,笑得满眼都是泪。
丫头上了大学。上了大学的丫头从来不敢回家。除了舍不得那几块钱的路费,丫头还得自己挣学费,挣生活费。丫头到图书馆帮过工,到饭店洗过碗,啥来钱干啥。有同学问:“你家里没钱供你?”丫头说:“有,我有三棵树……”
丫头大三时,不得不回家一趟。大哥在一家煤矿挖煤,死于矿难,矿上只给了很少的一点钱,少得离谱。丫头找到矿长,拍着桌子和矿长讲道理。矿长熊了,按规定赔了款。
拿回赔偿金,大嫂取出两千块,要给丫头。大嫂说:“以前都是我不好,我对不起丫头妹妹。钱你拿着,你是大学生,就不要那么辛苦了。”
丫头把钱挡回去。丫头说:“我还年轻,吃点苦受点罪是好事。这钱是我大哥拿命换来的,就留着给侄儿上学用……”
转眼,丫头大学毕业了。那时候,大学生很抢手,是香饽饽,丫头就被分配到市政府上班。领到第一笔工资,丫头田了村。丫头找到德叔,要赎回当年的抵押单。德叔说:“啥抵押单?我早扔了。”丫头吃惊地说:“那……我的三棵衬?”
像当年丫头拉着德叔一样,德叔拉着丫头的手出了门,用手一指丫头家的那三棵树说:“三棵树,本来就是你的。”
丫头要接娘进城。临走时,邻居说:“你娘这一走,恐怕再也不会回来了。土屋和三棵树不如卖了的好……”
丫头看着土屋,抚着树干说:“土屋是我的家,三棵树是我的根……我怎么舍得卖啊?留着吧。”
一晃,几十年过去。土屋已日渐斑驳,倒是那三棵树长得枝繁叶茂,绿荫如盖,成了村里的一景。
前年,有人相中了那三棵树,愿出大价钱要下来。那人打电话给丫头,问丫头愿不愿意卖,被丫头断然拒绝。
如今,已是副市长的丫头,无论工作多忙,每年都要抽空回村一趟,看看父老乡亲,看看她的三棵树……
(节选自《小说月刊》)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头写大嫂闹着分家,将米缸、面缸、红木柜搬走,三只羊赶走,甚至还要放倒三棵树的情节,既表现了家里的贫穷,又暗示了娘的软弱。
B.“德叔笑了,笑得满眼都是泪”,德叔原本只想试探丫头,孰料丫头早有主意,德叔因而“笑”;面对苦难,丫头表现出的人生态度令德叔动容,因而“满眼都是泪”。
C.小说设计大哥遭遇矿难,大嫂成为寡妇,只得到很少的一点钱,最后是丫头拿回了赔偿金等情节,意在表明善恶有报,规劝人们要孝亲友爱。
D.写三棵树长得枝繁叶茂,有人愿出大价钱买,丫头却断然拒绝,是因为以前生活艰难时都不曾卖掉,现在丫头做了副市长,自然不会因为钱而卖掉三棵树。
 
E.小说中对大嫂这一人物形象的描写虽着墨不多,但作用很明显,如从开始的蛮横无情到后来的心存愧疚,都衬托了丫头优秀的品质特征。
(2)小说以“三棵树”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丫头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4)这篇小说有什么现实意义?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等一个人
王溱
你知道那条著名的高速公路吧?像条大蛇蜿蜒爬过好几个村庄。
其中一个入口就在我们村——拐进一条被杂草占领的小道,绕过一个池塘,穿过被大蛇吞掉一半的玉米地,喏,入口就在那高高的芦苇后面。
你不能怪它们挡道,是这条大蛇入侵了它们的领地,自然要铆足了劲,能遮的遮,能挡的挡。
如果你刚好在这附近找不着路,来找我吧,我天天都骑着摩托车在那路口等你。真的,我的职业就是带路。
你别找别人,我是最专业的,人称“路王”。这方圆几公里内,哪条路走多少米就有个坑,哪条路走完会满脚泥,都在我的视力地图里记着呢。你看,我连“带路”二字,都是用墨水端端正正写在木板上的,不像其他人,弄点油漆歪歪扭扭涂在纸箱皮上。
这生意还不赖,城市是贪吃蛇,这里吞那里并的,很多人都找不到路了。
你问我年纪轻轻怎么甘做这个?
行行出状元嘛!好吧,我说实话,其实——我在等一个人。
等谁?
还真不好说,总之,是个有钱人吧。
这天,路口来了个“番客【注】”,看装扮是东南亚一带的富商,他精明的小眼睛在我们几个身上轧过一轮之后,果断走向我。
有眼光!我把摩托车踩得轰轰响,以此宣告我的胜利。我很想接他的生意,这小眼睛番客看着就面善,更重要的是,他打量我们的时候,手里还扬着好大一沓钱。
“我想去层金村。”富商说。
我乐了,“太巧了啊,我就是层金村的人咧。你想去层金村哪里?”
他摊开一张纸,碧绿的田野就蹦了出来,一只小羊羔正在田里偷吃穗子。正中央赫然是一个简陋的小瓦房,还有一朵形状独特的云飘在瓦房上方。
到这儿,他说。
我为难了,没有地址,只有这幅画,怎么找?
况且,那应该是很久以前的画了吧,那时候,层金村还真是一个村,那时候,我还是个光着腚到处逮蛐蛐的娃,那时候,确确实实还有田野。后来,层金村就只剩个洋葱芯了,也不知道被城市剥去的那一层层,是否真是金。
幸好我这“路王”的称号不是吹的,愣是从那块田的形状找到了线索。层金村的田大多是长条形的,只有一块是三角形的,小时候我经常躲在角旮旯里边斗蛐蛐,印象深刻。
可是富商来迟了,现在那里已经没有田,竖着的,是一根大烟囱,没有白白的云,只有黑黑的烟。
反复确认位置没错之后,富商叹了口气,那曾经是我的家呢。忽然,他做了个决定——把这大烟囱买下来。
工厂的负责人当然不依,没了烟囱怎么生产?
富商生气了,干脆把整个工厂买了下来,反正他有钱。
我心里暗暗高兴,这讨厌的工厂,终于要关门啦。就是它,害得我们这边的池塘都没有鱼呢。小时候我一头扎进湖里,总有鱼惊恐地躲着我;后来我一头扎进湖里,却惊恐地躲着垃圾;现在我没机会一头扎进湖里了,那个湖早被填了,上面立起了一排排厂房。
有钱就是好办事,烟囱推倒了,小瓦房建起来了,就跟画上的一样。
农田也好办,刨刨土,插上秧苗,几天就绿油油。村里有的是干农活的好手,没了田地以后个个都手痒着呢。
富商说,还得有一只羊。
村里“小绵羊”摩托不少,真正的羊可就难办了,我挨家挨户找,所幸一个老人家家里还幸存一只。我花了五块钱,让老人把羊抱到田里吃穗子,可羊执拗地不肯吃,也难怪,穗都还没长好。老人家恼了,狠狠拍了羊一下,羊猛地一跳撞倒了老人,它嗷地叫了一声,羊咩咩咩闹起来,远处的山传来回音,嗷——咩咩咩——,嗷——咩咩咩——
富商点点头,说,这田终于活了。
可是富商还不满意,天空太灰了,他说。我安慰他,总会有变蓝的一天吧?
可是等了一天又一天,天还是不肯换颜色。
他执拗地说,反正,我就是要找回我的家,跟照片上一模一样的。
我灵机一动,找人做了好大好大的一块背景板,涂成蓝色的,竖立在房子后面。
富商说,还有云呢!
我又叮嘱画上云,可那朵云的形状很特别,工人怎么画都画不像。我叹道,那样子的云,怕是再也找不着了。幸好富商并不计较,他给了我很大很大一笔钱,算是酬劳。
你觉得这个故事很荒谬?
好吧,我承认这是我编的,压根就没什么东南亚的富商。这一切不过是我的虚构,哦,或者说愿望。但有件事是真的,我还在路口干着带路的行当。我在等,那个人迟早会来的
【注】〔番客〕南方沿海一带方言,指侨居外国的华侨或华人。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把高速公路比作大蛇,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已经悄然来袭,而大蛇与芦苇的交锋,为下文情节发展埋下了伏笔。
B.“我”作为“路王”,在木板上用墨水端端正正地写着“带路”二字,这表明“我”工作态度端正,做什么事都是一板一眼的。
C.小说中写到富商来迟了,往日的田园风光已被大烟囱冒着黑烟的景象所取代,深化了作者关于生态问题的思考及寻觅精神家园的主题。
D.关于富商在“我”的帮助下恢复家园的描写生动而富有情趣,传达了“我”的快意感觉,强化了小说所表达的家园被毁的悲凉感。
 
E.综合全文来看,富商的“执拗”,说明他有钱且任性,一方面对找回原来的家固执己见,另一方面对复原天然环境坚信不疑。
(2)小说以“等一个人”为标题,有什么寓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用“你觉得这个故事很荒谬?”来提醒读者,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试作简要分析。
(4)“我在等,那个人迟早会来的”这句话,既是理解“我”的关键,也是理解小说主旨的关键,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5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盲人眼亮
【英】罗纳德·邓肯
天气冰冷。东风抽打在脸上,脸像砂纸打磨过似的粗糙。靴子漏水,袜子和泥浆凝结在一起,空荡荡的小路似乎连个弯儿也没有。我拖着疲惫而沉重的脚步寻找走失的母牛,诅咒起当农夫的命。好像当农夫还不够惨,命运还让我在一片长年累月都是冬天的土地上耕种。皱眉打量那片黑土地,四周树篱狰狞凌乱,我厌恶地瞪了一眼,觉得整个世界都丑陋无比。平坦无奇的耕地,光秃秃的树干,一个个泥潭映照出一片泥糊糊混浊的天空。浑身上下,唯一发热的是心头的火气。
“是个好天哪。”有人说了一声,那愉悦的语调令人生气。
“是吗?”我没好气地答道,两眼瞪着那个坐在农舍外的老头儿,“好在哪儿呢?”
“哪儿都好。”他平静地说,那老成持重的声音逼着我应战。
我争辩道:“哦,不,天不好。哪儿都不好;整个倒霉的乡村就像一座济贫院一样丑陋不堪。只有多愁善感的糊涂虫才敢念今天的好,或念一月份的任何一天的好,或者念整个冬季的任何一天的任何好。念好的人无非是想同别人进行毫无意义的、老掉牙的交谈。”
说完这些,我的火气消了一点儿。
那老头儿沉默了一会儿。我大获全胜,却并不为自己的胜利而感到特别骄傲。
过了一会儿,老头儿用手指着一排大榆树的上方,身子却没离开长凳。“看到那些榆树了吗?”他问。
“那些树看起来像患了溃疡病。”我随口答了一句。
“你搞错了,往树的上方看。”他接着说,“看看那些剽悍的大白马,看看它们随风飘动的鬃毛,看看它们由雷电驱动的双翼。”
我顺着他那不能伸直的手指所指的方向望去。“没看见什么马。”我说。
他说:“你看的是地上。朝天上看,刮东风时,云总是像马群越过榆树林,不是吗?”
我又放眼望去。千真万确,一团白云盖在光秃秃的树枝上,形成圆顶。那云团看起来的确像一匹矫健的马。我还发现马套在战车上;不,不是战车,那是一副由黄金般的光芒构成的犁铧,是它在灰暗的天空耕出了一道道金灿灿的犁沟。
“太阳肯定快要落山了,”那老汉说,“因为我女儿烧水准备沏茶时,太阳总是要落山了。”
“是她等着太阳,还是太阳等着她呢?”我问道。
“这无关紧要,”他回答说,“你得承认是个好天,对吗?”
“对,”我敷衍道,“前提是你得看得久,看得远。”
他指着小路旁的水沟继续说:“看看这儿。看见躺在下水管旁的那些枯叶了吗?那可都是些山毛榉叶子啊,是从一英里外的树林里飘到这儿的,都是。难道你没发现每片叶子腐烂时露出的金黄色是多么好看吗?擦亮的铜板与之相比黯然失色,而黄铜比起来又显得过分耀眼,每片叶子都凝聚着太阳全部的红光,我说的不对吗?”老头儿抬起头看着我。“你得承认美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无时不有,无刻不在,就连一条臭水沟也不例外。”
我没有回答。他展示给我的排水口处的一切,深深地吸引着我的目光,我甚至几乎没有觉察到他女儿已走出农舍,(A)并搀扶他站了起来。她(B)把一根白色的棍子放到他老树皮一般的手里;这时我才发现(C)他的两眼覆着一层白膜……
“怎么,您……”
“不,”他说,“我并不比你瞎。只不过是我的眼睛看不见而已。”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7年16期)
【小题1】概括第一段景物的特点并简要分析其作用。
【小题2】赏析文中画直线句子。
【小题3】本文采用“欧·亨利结尾”,看似意外,其实前文已有暗示。请从文中找出分别为A、B、C画波浪线处作铺垫的文句。
【小题4】有的译本将标题《盲人眼亮》译作《好天气》,你认为哪个更合理,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