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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一篇外国小说,完成问题。
人行羊迹    凸凹
祖父俊美,身形高大,面白无须。
但右腮上,却孤零零地长了一根长毛,与净洁的额面不协调。家人说,还是拔去吧,因为它让人感到怪异。祖父说,不拔。问其理由,他说,这根长毛有说辞,它叫“玲珑须”,是仙人才有的物件。为什么独独长在我脸上?是造化让我与你们不同。
真是不同。
因为虽一表人才,本可以派上大用场,可他一生只做了一件事:放羊。
他1938年就入党了,为了能顺利地搜集情报,并及时地把情报传递出去,组织上给他配了一群羊。全国解放了,作为革命功臣,组织上让他当地区的武装部部长。他居然辞了。理由是,他尽跟羊打交道了,跟羊有说有笑,跟人却谈不来。
私下里祖父跟家人说,你们看我这双脚,脚面弓着,脚心凹着,是天生走山路的。如果不放羊,这么好的一双脚,就废了。他还说,你们不要认为放羊就委屈了人,是羊让人懂得了许多天地间的道理。譬如说吧,羊一撒出去,就争竞着吃草,可羊不知道,山这么大,遍地是好草,然而羊只有一个胃,这搭吃饱了,那搭就吃不下了。为什么羊的眼里常汪着泪蛋子?因为羊拿遍地的好草没办法,觉得无奈。都说属羊的命不济,毁就毁在一个“贪”字。他又说,村东的云上广其实跟我一样,本来都是雇农,半辈子给地主扛长工,临解放的时候,地主低价甩地,他买进了不少。总以为他赚了,没想到,划成分时被划成了地主,成了专政对象。都说是地把他陷害了,其实是他自己害了自己。
组织上尊重祖父,依旧让他放羊。给他记最高的工分,年终结算的时候,他拿的钱就最多,日子宽裕。但大家也不眼红,因为他们觉得,且不说他是革命的功臣,就是他整天起早贪黑、跋山涉水,比谁都辛苦,自然要多拿一些。
祖父育有六男二女,香火延续,半个村庄都是他的人丁。子孙们的生活,无论顺畅,还是艰辛,他都不过问。每到晚间,他都要喝上一杯,仅仅一杯。他既享受又节制,从不胡言乱语、怨天怨地,从容自在,一世清明。
祖母对他说,子子孙孙可都是你的,无论如何也应该给一些照拂,他们过得好与坏,可都连带着你的脸面。
他说,不,你看到羊没有,无论瘦肥,都是他自己在啃青草,难道他们还不如羊?
祖母说,人毕竟不是羊,人有感情。
他说,羊也有感情——你如果偏袒哪一只羊,别的羊就朝你叫,声声如怨。那只羊再回到羊群里,别的羊就会用犄角顶它,从此就再也不能安生了。再有,病了的羊为什么也不能喂吃喝?因为你一旦喂了,它会真的以为自己病了,撒到山上,它也懒得吃草,它对人产生了依赖,知道你不会让它饿死,到了,它会连跑山的本事都比别的羊差了,不是掉队,就是被狼撵上。怜就是害,道理就在这里。所以,对儿孙的不管不顾,反而是又管又顾,使他们及早懂得自立,自己活出尊严。
祖父的做法,断了子孙们的指望,他们只好咬紧牙关,在苦日子里硬撑硬挺。到了后来,家族里的人竟都变得很有气性:个个要强,个个勤勉,个个乐观,个个本分。五行八作里,都有老羊倌后人的身影。而且,当官的清正,经商的诚信,从医的仁义。
有人问祖父,看你家混得这样齐整,你是怎么调教后人的?
他捻着他那根玲珑须,得意地说,我从不调教。
他真的没有刻意调教,只是按照自己的心性去做。一如头羊领走,如果它走得直,后边的羊自然就走得齐整。
我在文学的路上走过许多年之后,一个时期,突然生出焦灼。因为我心中有“高峰”之想,可文章发表之后,却总是不温不火,便陷入幻灭与寂寞。
祖父对我说,你能不能跟我放一天羊?
一天下来,祖父问我,你看,羊最喜欢待在哪里?
我说,半山腰的阳坡。
他又问我,羊最不喜欢待在哪里?
我懵懂无言。
祖父说,羊喜欢待在半山腰的阳坡上,是因为那地方风刮得小,水分存留得多,土质也肥,光照也温暖,百草就繁茂。羊最不喜欢待的地方是山顶,山顶之上,无遮无拦,是个大风口,风刮得那么猛,水土都被卷走了,一片光秃之外,只生荆棘和苦草。山顶是瘦寒之地,绵性的羊是待不下去的。还有,羊都知道,到了山顶,就意味着走下坡路,就意味着归栏,就意味着被关起来,只给它们留下一个字:等。
我明白了祖父的用意。他让我感到,所谓“高峰”之想,无非是名利之念,与文学的本质无关。成大名又如何?如祖父所说,到了山顶,就一步一步地走下坡路了,那可是终极的失落,才真正可怕。所以,一如羊喜欢待在青草繁茂之处,写作者能够自由地读写,就是生命的喜乐福地了。
祖父以90岁的高龄无疾而逝。去世前一天,还赶着羊群,在大山里矫捷行走,绝无老态。他是在睡眠中飘然而去的,最后的面相,妩媚安详,唇角像有一丝笑。子孙们感到他还活着,均肃然起敬。
祖父是没读过书的。站在他的灵前,我想,有文化的,不一定有智慧,有智慧的,不一定有喜乐。祖父的智慧与喜乐,得益于他终生与羊为伴,在大自然里行走。大自然是一部天书,虽然堂奥深广宏富,但不刁难人,字里行间说的都是深入浅出的道理。只要人用心了,终有所得。如果说祖父像个哲人,那么,他的哲学主题就是四个字:人行羊迹。
【小题1】文章开头写祖父的“玲珑须”,有何用意?(4分)
【小题2】作者将祖父的特点概括为“智慧”与“喜乐”,试分别举出它们的具体表现。(6分)
【小题3】文章的标题“人行羊迹”,试分条概括人从羊身上悟出了怎样的道理,又取得了怎样的效果。(6分)
【小题4】文章的结尾说“只要人用心,终有所得”,请结合文章内容和自己的感受,探究“用心”的具体内涵。(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12-22 03: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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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定 风 珠
魏继新
小镇多吊脚楼,旧称干阑。此屋沿溪而建,时传为避毒豸虫蛇而筑,人居其上,可眺山水岚雾,倒也有十分情趣。且房屋鳞次栉比,多为木柱板壁,街道为麻石路面,凹凸不平,就有了几分古香古色。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盘虬错节。小镇位于深山之中,极少人来往的。村野田埂之中,常见老牛慢慢地吃草咀嚼岁月,仿佛日子也凝固了;只有小路上日子覆盖着日子,脚印覆盖着脚印。连风,也很难穿透时间凝固的墙壁,为这方圆百里惟一不通公路的小镇,送来些山外新鲜的气息。
小镇有一屠夫,生得膀粗腰圆,每日里杀头肥猪,烫了刮毛开膛,然后用担挑了,步行几十里山路,到城去卖。却也不知何故,他的猪肉极好卖。他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于是,便沽些酒,买些油盐柴米,顺了山路回去。当然,担子里便捎了些镇人托买的东西,或油或盐,屠夫总是把它们用信包包了,作上记号。他虽看上去五大三粗,心却极细,从不会错,加上有的是力气,也乐此不疲,如此一来,人缘极好,镇上人把自己喂的猪,也往他那儿赶,所以,日复一日,小日子倒过得十分滋润。
屠夫有一杀猪用的案桌,矮脚宽身,是祖上传下来的,虽然开裂了,且血痕累累,年袤一年,连木质也看不出了,屠夫对它,却十分钟爱,用起来也十分顺手。一日,镇上来了一老客,此人打扮倒也入乡随俗,穿了蓝布罩服,布底沿口鞋,只是银须飘飘,颇有些风骨:据云,此人乃名中医,回祖籍省亲的,偶尔也给镇上人看病。不知何故,却对屠夫的杀猪感了兴趣,一连数日,流连不去。屠夫为赶生活,杀猪时间是极早的,其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骜明,老者便来了,目不转睛地看。屠夫是个直人,见状,便嘿嘿地笑了,说:让老人家见笑了,我手艺不精呢。
老者微微一笑,说:你手艺倒是极好,人也不错,不过,我不是看你杀猪的。
屠夫大奇:那你看什么呢?
老者说:我是看你案桌呢。
屠夫不解。老者问可否转让,愿出钱购买。屠夫说:区区一破桌,你愿要,便拿去吧。老者便说:那我代病家谢你了。不过,我将赔钱给你置买一新案桌。我隔七日后来取,这七日,你仍在此桌上杀猪吧。
七日后,老者至,见屠夫亦置新案桌,并言:你既为病家故,我何可让你破费,并置这新案桌送与你吧。老者大惊,急问旧案。屠夫日:我已劈矣。且见一巨大蜈蚣,伏于案内。
老者遂长叹一声,仰天日:民风淳朴如此,我何言?!
于是,老者告知屠夫,此蜈蚣伏案内,已愈数十年,且日日以猪血为食,到今日,已愈百年,取出剖开,腹内有一珠,名曰定风珠,可治百种之疾。我存有私心,怕说出来被你敲竹杠,故此未言明,谁知竟毁于一旦矣!我要这新案桌,又有何用呢?以我这等褊狭之心,如何治世救人,真让人汗颜!老夫碌碌一生,看来仍是心不迭,艺不精矣!
言罢,大笑而归。
倒是屠夫,常听人言及,他到手的富贵,竞被丢了。屠夫听罢,也无懊悔,只笑日:该来则来,该去则去,天意也。
屠夫依然每日杀猪卖肉,乐此不疲。倒是老者,闻听此言后,仰天叹日:求不可求之求,吾何止心不迭,艺不精,而是枉读药理诗书,不如一屠夫矣!
遂摘牌罢医,不再悬壶矣。
(选自《四川文学》)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镇屠夫每日里杀一头肥猪到城去卖,因为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这充分表现了城里人对小镇人人品的信任。
B.老者看屠夫杀猪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这两句景物描写极富特色,既渲染了悲凉气氛,又暗示宝珠被毁的悲惨结局。
C.老者将给屠夫置买一新案桌,隔七日后来取杀猪旧案,且要求屠夫这七日“仍在此桌上杀猪”,这主要是怕屠夫看出破绽,取走定风珠,足见其老谋深算。
D.小镇屠夫也是小说的主人公,受小镇淳朴民风的熏染,他为人实诚热情,谦逊爽直,古道热肠,淡薄名利,是小镇人物的优秀代表。
E.这篇小说语言古雅,状景描物,言简意赅,富有地域文化特色;注重虚实结合,即在民间传说、掌故的基础上发展创新,赋予新的阐释和含义,结尾令人回味。
(2)小说第一段所写“小镇”有什么特点?这段环境描写的作用是什么?
(3)小说中的“老者”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4)这篇小说以“定风珠”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微纪元(节选)
刘慈欣
先行者知道,他现在是全宇宙中唯一的一个人了。
那事已经发生过了。
其实,在他启程时人类已经知道那事要发生了。人类发射了一艘恒星际飞船,在周围100光年以内寻找带有可移民行星的恒星。宇航员被称为先行者。
飞船航行了23年时间,由于速度接近光速,地球时间已过去了两万五千年。
飞船继续飞向太阳系深处。先行者没再关注别的行星,径直飞回地球。啊,我的蓝色水晶球……先行者闭起双眼默祷着,过了很长时间,才强迫自己睁开双眼。
他看到了一个黑白相间的地球。
黑色的是熔化后又凝结的岩石,白色的是蒸发后又冻结的海洋。
飞船进入低轨道,从黑色的大陆和白色的海洋上空缓缓越过,先行者没有看到任何遗迹,一切都熔化了,文明已成过眼烟云。
这时,飞船收到了从地面发来的一束视频信号,显示在屏幕上。
先行者看到了一个城市的图像:先看到如林的细长的高楼群,镜头降下去,出现了一个广场,广场上一片人海,所有的人都在仰望天空。镜头最后停在广场正中的平台上,那儿站着一个漂亮姑娘,好像只有十几岁。她在屏幕上冲着先行者挥手,娇滴滴地喊:“喂,我们看到你了!你是先行者?”
在旅途的最后几年,先行者的大部分时间是在虚拟现实的游戏中度过的。在游戏里,计算机接收玩者的大脑信号,构筑一个三维画面,画面中的人和物还可根据玩者的思想做出有限的互动。先行者曾在寂寞中构筑过从家庭到王国的无数个虚拟世界,所以现在他一眼就看出这是一幅这样的画面,可能来自大灾难前遗留下来的某种自动装置。
“那么,现在还有人活着吗?”先行者问。
“您这样的人吗?”姑娘天真地反问。
“当然是我这样的真人,不是你这样的虚拟人。”
姑娘两只小手在胸前绞着,“您是最后一个这样的人了,如果不克隆的话……呜呜……”姑娘捂着脸哭起来。
先行者的心如沉海底。
“您怎么不问我是谁呢?”姑娘抬头仰望着他,又恢复了那副天真神色,好像转眼就忘了刚才的悲伤。
“我没兴趣。”
姑娘娇滴滴地大喊:“我是地球领袖啊!”
先行者不想再玩这种无聊的游戏了,他起身要走。
“您怎么这样!全城人民都在这儿迎接您,前辈,您不要不理我们啊!”
先行者想起了什么,转过身来问:“人类还留下了什么?”
“照我们的指引着陆,您就会知道!”
先行者进入了着陆舱,在那束信息波的指引下开始着陆。
他戴着一副视频眼镜,可以从其中一个镜片上看到信息波传来的画面。画面上,那姑娘唱起歌来:
啊,尊敬的使者,你来自宏纪元!
伟大的宏纪元,
美丽的宏纪元,
你是烈火中消逝的梦……
人海沸腾起来,所有人都大声合唱:“宏纪元,宏纪元……”
先行者实在受不了了,他把声音和图像一起关掉。但过了一会儿,当感觉到着陆舱接触地面的震动时,他产生了一个幻觉:也许真的降落在一个高空看清楚的城市了?他走出着陆舱,站在那一望无际的黑色荒原上时,幻觉消失,失望使他浑身冰冷。
先行者打开面罩,一股寒气扑面而来,空气很稀薄,但能维持人的呼吸。气温在摄氏零下40度左右。天空呈一种大灾难前黎明或黄昏时的深蓝色。脚下是刚凝结了两千年左右的大地,到处可见岩浆流动的波纹形状,地面虽已开始风化,仍然很硬,土壤很难见到。这片带波纹的大地伸向天边,其间有一些小小的丘陵。
先行者看到了信息波的发射源,一个镶在岩石中的透明半球护面,直径大约有一米,下面似乎扣着一片很复杂的结构。他注意到远处还有几个这样的透明半球,像地面上的几个大水泡,反射着阳光。
先行者又打开了画面,虚拟世界中,那个小骗子仍在忘情地唱着,广场上所有的人都在欢呼。
先行者麻木地站着,深蓝色的苍穹中,明亮的太阳和晶莹的星星在闪耀,整个宇宙围绕着他——最后一个人类。
孤独像雪崩一样埋住了他,他蹲下来捂住脸抽泣起来。
歌声戛然而止,虚拟画面中的所有人都关切地看着他,那姑娘嫣然一笑。
“您对人类这么没信心吗?”
这话中有一种东西使先行者浑身一震,他真的感觉到了什么,站起身来。他走进那个透明的半球,俯身向里面看。
那个城市不是虚拟的,它就像两万五千年前人类的城市一样真实,它就在这个一米直径的半球形透明玻璃罩中。
人类还在,文明还在。
“前辈,微纪元欢迎您!”
(有删改)
请简要分析文中先行者的心理变化过程。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赶情
刘公
群是朱家湾唯一的光棍汉。他最大的嗜好就是喝酒,见酒必喝,一喝必醉。别看他孤零零的一人,可他并不孤单。湾子里谁家有个红白喜事,都忘不了请他去作客,当然他不会两只肩膀抬只嘴,去白吃白喝,他每次都要行礼钱,也就是赶情,朱家湾人对行礼的说法。
群住着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的草房,和其他家的红砖瓦房形成鲜明的对比。群家里虽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但群赶情很够味,哪怕家里米缸清了底,饿得两眼发黑,衣服捉襟见肘,脚趾头戳在鞋外面,可掏钱,那是从不吝啬的。
群赶情总是向上看齐。以前赶情有十元五元的,他总是掏十元。后来赶情涨到五十元二十元,他总是掏五十元。再后来,赶情涨到一百元五十元,他总是掏一百元。以前赶个小情,他偶尔打着手,还能向四邻八舍借到钱。后来再后来,大伙儿都不借他钱了,因为他光棍一条,身体痛快怏的,喝酒常是醉成一滩烂泥,一旦他两腿一蹬,谁替他还债?
群很苦恼。他不想让别人瞧不起自己。
活人就要活得像个样,活人总不能让尿淹死,他想到了山上的松树。夜阑人静时,他提着锯悄悄地出了门,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卧云寨上,将白天踩好点的松树伐倒,连夜扛到几十里外的枣阳店去卖。人是累点,但累得值得。他又有本钱和大伙儿一块喝酒了,又可以醉成一滩烂泥了。醉了好啊,醉了,想什么来什么,那才叫赛过活神仙呢。醒酒后的群说。
干啥行当有啥行当的规矩,偷树也讲究个日月星辰。月亮太明,怕人认出来,丢人现眼;月亮没影,行走不方便,弄不好米没啄着,还要折断一条腿;月亮朦朦胧胧,又能辨路又能辨树,最为合适。山里长大的群大部分时候偷树来得比较顺手,可有一次疏漏,招来了大祸。一天晌午.喝完湾子北头林二家的孙子的满月酒,湾子南头的陈后又请他第二天喝他爸爸的六十岁的祝寿酒.本来头天晌午酒就喝多了,半夜里醒来迷迷登登的,尿颤一激灵,他猛然想到第二天还要赶情,便晃晃荡荡地上了山。没想到树锯到一大半的时候,酒劲又上来了,他不知不觉歪在树旁扯起了呼噜。可谁知一阵溜沟风像泼妇似的忽然袭来,伐到一大半的松树哗啦倒了下来,不偏不倚恰好砸到群的腿上,差点把群送上了西天。治疗了半年,康复后的群走路便一颠一颠的,腿不带劲了,他不得不从此放弃偷树的念头。
没有钱赶情,他只好困在屋里听别人划拳吆喝。不是别人不请他,而是他空手两吊子不好意思去。
他心里憋闷,又向别人讲不出口。他无可奈何地窝在屋檐下丢盹。
哞——,一声老牛的长叫把他从混沌中唤了起来。他脏兮兮的手一拍膝盖,言道:酒钱来啦!
当晚-他到榨屋湾牵了一头草牛,连夜赶到石佛寺卖了。有了钱,他又像从前一样坐在酒席上,人模人样地大口喝酒。钱完了,再到另一个湾子牵牛卖,只要有人请,有酒喝就没白活。
常言说:山路走多了,早晚要碰到山猫子(老虎)。一点不假,时间不长,群就被人赃俱全地当场抓获,皮肉受苦不说,还在高墙内蹲了一年多,名声也臭了。
一年后,胡子拉茬的群跛回朱家湾,人们并没有因为他坐过牢而嫌弃他。谁家有个红白喜事,照样一如既往地请他喝酒。他分文没有,叉不能拿脸皮蹭饭,谁请他,他总是想办法躲避,但老是躲避也不是办法。
群沮丧透顶,瘦弱的身体只有靠拄着棍子才能支撑起来。
又一家的儿子结婚,婚宴喜庆热闹,新郎敬完酒陡然想起群,怪了,群昨天说了,今天一定来,咋失信了呢?新邓便去喊叫,敲了半天门没听见响动,儿子便卸了门板。哎呀妈耶,群已在屋梁上吊死了,两只耳朵也被老鼠咬掉了。
大伙儿清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他家只有一个空米缸、一口掉了边的锈铁锅、一只裂了缝的老粗碗。
大伙儿对他的死很惋惜,
——选自《金山》2005年01期
【小题1】小说第一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4分)
【小题2】文中的群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5分)
【小题3】你认为造成群的悲剧的原因是什么?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