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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鳗鱼灯
杨祥生
秋天的大江,风平浪静,宛如一马平川,正是捕鱼的佳期。
渔人和大黑猫正不遗余力地追捕受伤的鳤鱼,几天来的飞船击水,累得他气喘吁吁。
这条鳤鱼真大真猛呵,是渔人打渔几十年碰到的头一遭。他清晰地看到,这条鳤鱼体长如蟒,鳞白似雪, 头尖像刀, 腮红比火。眼看鱼已经困在网中,可惜他动作稍缓, 收网时慢了半拍。捕渔者谁不贪图擒只大鳤鱼,这是高超技术的象征, 也是至高无上的荣誉, 谁拥有了它, 谁就是渔王,他怎能不心狂意乱呢?然而鳤鱼非等闲之鱼, 它身陷罗网, 闷劲大发, 奋不顾身朝前猛冲, 网破鱼逃。他急中生智, 拔出鱼叉从天而降, 只见水面泛起一团红水, 一股白浪划成一条线疾飞而去, 受伤的鳤鱼就这样遁人大江。为此, 他急得在小船板上跺了几脚, 后悔了好大一阵。
凭多年来的打渔经验, 他知道大凡受伤的鱼只管往前冲, 不会往后退。他不气馁, 竟下定不逮到大鳤鱼誓不罢休的痴劲。他迅速收网, 一只小鲥鱼缠在网眼里, 他悄悄地放到水里,职业道德告诉他,这是国家放养的鱼苗, 严禁捕捉。啊,一条鳗鱼,他一把捉住放到鱼篓里。据说渔人最忌空手而归,如果打不到一条鱼就返船, 你将永远抬不起头来。有了这条鳗鱼垫底, 他没有后顾之忧, 可以一心一意追捕大鳤鱼了。
渔人大口大口抽了支烟, 顿觉神清气爽, 他用江水洗了把脸,吐了口痰, 拍拍麻木的双臂 , 强挺胸脯, 稳捺舵把, 瞄准目标驰去。小船突突驶了几个小时, 突然颠了颠,开始往下沉。他大叫一声:不好, 鬼滩!
渔人说的鬼滩是江夹口淤积混泥而成的暗滩,稍有负重物压上就下陷。他仿佛进了鬼门关, 从头凉到脚。
小船渐渐陷到船帮。他犹豫了片刻, 背起鱼篓, 搂住大黑猫跳下水, 靠娴熟的水性爬上岸。
眼前的情景令他傻了眼。白茫茫的芦苇密密匝匝,分辩不出东南西北。江风吹拂,发出哗哗巨响, 揪人心肺。天黑乎乎的, 犹如一只大黑锅笼罩地面, 阴森森悚人。露水簌簌从芦叶上落下, 凉得他直打战。 渔人筋疲力尽却没有一丝睡意, 他反复想到的就是充饥, 可是眼下干粮早已被鬼滩吞没,打火机也丢了, 唯一剩下的就是条鳗鱼, 他将鳗鱼从篓里取出, 牢牢地夹在手指里。没有火煮熟怎么办?看来只有生吃,人饿急了吃什么都是香的。
大黑猫也饿得没有力气, 双眸半闭, 紧紧依在主人身旁。它看到鳗鱼, 一下睁开眼, 伸出长长的舌头, 咪咪地叫着, 声音低哑而凄婉。
他一惊,大黑猫几次救他于险境的场面又在眼前闪现。一次他躺在沙滩上睡觉, 一条毒蛇爬到他身上, 大黑猫用舌头舔了他一夜, 靠睡沫将他弄醒。
渔人心头一热, 便将鳗鱼递给大黑猫。大黑猫咪咪叫了几声,咯嘣咯嘣嚼着鳗鱼, 他仿佛欣赏一曲美妙的乐曲, 慢慢地进入梦乡。
渔人被一声呼喊声惊醒, 身旁站着几位陌生人,打着手电筒, 大黑猫咪咪呼唤着。
陌生人告诉他, 他们都睡了,只见床头站着只大黑猫, 不停地叫唤。他们知道有人遇到困难,就跟着大黑猫摸来。
打那以后, 渔人不打渔了, 在芦滩搭了间小棚,大黑猫守候在他身旁。每晚, 鬼滩旁有只马灯亮着,渔民们齐说,这盏灯是指路的鳗鱼灯。
(节选自《小说界》2012年第三期,有删改)
【小题1】题目是“鳗鱼灯”,文末也以鳗鱼灯结尾。说说“鳗鱼灯”在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2】文中的渔人表现出了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5分)
【小题3】渔人误入芦苇滩一段,景物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4】大黑猫多次就渔人的性命,而渔人在最饥饿的时候将鳗鱼给大黑猫吃,这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亲密的关系。对此你有怎样的看法,请结合现实进行探究。(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8-19 1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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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念 想
赵新
去年秋天的一个下午,周乡长到刘庄村下乡。周乡长非常喜欢太行山区的秋色,办完公事之后,就沿着村边的长满绿草开满黄花的小路往山上走。走到山脚下时,忽一阵秋风,脑门儿就被碰疼了。周乡长抬头一看,原来他走进了一片偌大的枣树林,枣树上密密麻麻结满了大枣。正是仲秋八月,斜阳一照,那枣个个红得玲珑剔透,整个枣林如霞似火,眼前一片壮丽一片鲜活。碰了周乡长脑门儿的,就是枝头上的大枣。
周乡长知道刘庄的大枣在全县、全省有名,就伸手摘了一颗放进嘴里。因觉得那颗枣又脆又甜,满口生香,吃起来很美妙、很惬意、很享受,就多摘了几把装起来,准备带回城里去。那天是星期六,他自然是要回家的。 
周乡长总共摘了两兜枣,一兜给媳妇儿吃,一兜给孩子吃。 
周乡长心满意足正要退出枣林时,忽然被一个人喊住了。那是一位60岁左右的老汉,老汉的手里握着一把明晃晃的镰刀。 
老汉喊道:同志,你等等再走! 
老汉简直是从天而降,说话之间就站到了周乡长面前。周乡长打个愣怔,随即笑道:大叔,您好。您是在这里…… 
老汉说:我是在这里看秋的,防止有人偷我的红枣。
周乡长捂了捂自己的两个衣兜,坦然说道:大叔,光天化日,我这算偷吗? 
老汉说:你又没和我打招呼,咋不算偷?光天化日,应该罪加一等! 
老汉的脸色很严肃,口气也很严肃,两只眼睛钉子一样盯住周乡长,没有一点儿通融的意思。 
周乡长后退一步说:老人家,您认识我吗?我常到你们刘庄村来,和你们村主任特别熟! 
老汉说:我当然认识你,你不是乡里的周乡长吗?你开会时老在台上给我们讲,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损害群众一草一木。你偷的不是村主任的枣,你和他熟不熟和我没关系。 
既然人家知道他的身份,还多次听过他的讲话,自己又确实讲过那样的话,周乡长也就没了奈何。周乡长发现自己很笨很愚蠢,在这种场合你提村主任干什么?拉关系吗?走后门吗?要挟人吗?你不提村主任还好,你一提村主任你的思想水平就低了。 
周乡长说:大叔,对不起,我来赔偿您的损失吧,您看您要多少钱? 
老汉说:周乡长,钱不钱的等等再说。我们这里有个乡俗,这树上的枣你吃多少也不犯规矩,但是一个也不能往口袋里装,装了就得挨罚。现在你就吃吧,你如果能把你摘下的两兜枣全部吃完,你就走你的,我一分钱不要;如果你吃不完,剩下多少我再罚多少。说完从腰带上拽出一杆秤来,顺手扔到了地上。 
周乡长知道了老汉的厉害,他是带着秤看秋护枣的。 
周乡长不想挨罚,不是怕掏钱,而是害怕丢面子——哪有村民罚乡长的?说出去岂不让人笑话?所以在老汉的监督下,就把兜里的枣全部掏出来,一颗一颗地吃。一开始吃得狼吞虎咽,秋风扫落叶似的,但是吃着吃着犯了疑惑:我这是干啥呢?我这样一吃,不就真的成了偷枣的贼人了吗?我是乡长,我是干部,我拿不出这么一点点钱?而且被自己装进兜里的枣有四五斤之多,一时半会儿能吃得光吗?这岂不让老汉笑话,而且吃光了也是笑话,吃不光也是笑话。 
周乡长发现自己真是愚蠢至极,真是笨而又笨。 
周乡长把他吃剩的红枣全捧进秤盘里,请老汉过秤,算钱。结果是3斤7两枣,每斤合款5元,共计18元5角钱。 
周乡长说:大叔,您把那个零头抹了吧,我给您18元。 
老汉说:不能抹!我又是浇水又是施肥又是除虫,弄点儿收成容易吗? 
周乡长还是给了老汉18元钱,他手里没有那5角零钱,老汉手里也没有那5角零钱。 
过了秋天到了冬天,过了冬天到了春节。春节前夕,老汉亲自来到乡政府,找到周乡长,递给他18元5角钱。老汉说:周乡长,眼看就要过年了,我把这钱退给你吧,这还是你那18元5角钱。周乡长说:大叔,奇怪了,您什么时候拿过我的钱?老汉说:哎呀,怕你忘掉你还真给忘掉了。这是秋天时你摘我的枣被我罚过的钱。我看你人不赖,就决定把钱退给你。周乡长说:老人家,你看我哪儿不赖?老汉说:第一,你认错,认罚;第二,你不搞打击报复,不给弄过你难堪的人穿小鞋儿;第三,你心里想着你的老婆孩子——后来我才听说那几斤枣是为你的老婆孩子摘的。  
周乡长笑了。周乡长请老汉抽烟、喝茶,在他屋里多坐一会儿。周乡长说:老人家,不对账呀,那工夫我给了您18块钱,现在您给了我18块零5角……老汉说:我知道,我知道。那5角钱是给你留个念想,你好好收着。
老汉起身走了,周乡长还没来得及问他的名字。 
周乡长想,大叔您要留给我怎样的念想呢?     (选自《小小说精选》)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开篇写到枣树林,运用了比喻的手法,形象地描写了枣林茂密果实累累的场景,再现了改革之后农村生机勃勃的景象。
B.周乡长在乡下工作,经常挂念家人。每逢星期六要回城与妻儿团聚,不忘要给她们带去脆美香甜的大枣,所以“多摘了两兜大枣”。
C.刘庄村乡俗淳朴。外来的客人在枣林吃多少枣都是允许的,但是吃后装口袋带走是不可以的,尽管是上级领导干部也要尊重这个不成文的规定。
D.周乡长为人很有礼貌。从吃枣到被买枣的过程中,他始终听着看秋老汉讲话,并且完全按照老人的意愿把剩下的枣如数买下。
E. 小说于平缓之中展开了故事情节,看秋老汉与周乡长之间的矛盾冲突随着周乡长买枣而结束,篇幅短小,但是老汉与乡长两个人物形象刻画得鲜明突出。
【小题2】请概括出小说中的老汉这一人物形象,并简要分析。(6分)
【小题3】请分析小说结尾部分划线句“周乡长笑了”有怎样的含意。(6分)
【小题4】小说的结尾写到“周乡长想,大叔您要留给我怎样的念想呢?”,请结合全文分析你对“念想”理解。(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小题
钻石与气味
(美)希区柯克
丹尼尔一打开门,就看到乌黑的枪口,他马上意识到,这可不是普通的客人。拿枪的那位不速之客是个独眼龙。他打开门,一辆黑色汽车停在公寓外的停车场,丹尼尔还没有来得及打量司机,就被戴上眼罩,绑住双手推进后座。
汽车向右转了六次,向左转了三次,做了两次U形转弯。一分钟后,丹尼尔被粗鲁地带下车,他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
丹尼尔觉得,这地方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一种声音,一种气味,或一种无法确切说出的东西。
取下眼罩。他看清那里坐着的一个人,大约五十岁,头发灰白稀疏,一张脸僵硬地笑着,露出一颗金牙。
“你是切割钻石的专家?”老头儿取出一个灰色的铁盒,放到丹尼尔面前说,“打开它!” 丹尼尔立刻认出了它。
“这是明克斯家的钻石!”丹尼尔说,“这么说,你们是——”
老头儿点点头。
三天前,明克斯家被窃一事,成了本地的头条新闻。这钻石项链如果不是全世界最美丽、最昂贵的钻石项链,那也是全美国首屈一指的。它重达一百五十克拉,另外还有一百多粒的小钻石,镶在大钻石的四周。
“我要你切割这颗钻石。”
丹尼尔差点儿跳起来:“为什么?”
“明克斯的钻石太出名。我必须分割零售。”
“可这钻石根本不值钱,这是假的,做得非常好,但是是假的。”丹尼尔说。
“不可能,”老头说,“你胡说。”
丹尼尔又拿起项链,仔细看了看说:“这东西是亨利做的,”他说,“这是按保险规则做的,真品从来没有戴过。我们干切割这一行的自成一体,我们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亨利和我交情不错。至于保险规则嘛,那是很普通的常识。”
“可是,就我所知,这些钻石是真的。”
“好吧,”丹尼尔说,“如果你要我证明,我可以替你切开。切开后,我愿意花十万元从你手里买下它。这条项链骗过大部分人,甚至专家。”丹尼尔停了一会儿,看着那老头儿,“如果你要找个人到这儿来鉴定,那人告诉你,这是真的。那么你就把我再带来,帮你切割,然后杀我灭口。你知道我是这一行中最好的。像这种钻石,你不会轻易找别人去切的,手一滑,它就是一堆不值钱的废物。坦白地说,我很高兴它是假的,我还不愿负破坏五百万钻石的责任。”
老头儿骂了一声,对独眼龙说:“把他送回家,我们可能还需要他。”
很快地,丹尼尔又被绑起来,罩上眼睛。当丹尼尔在等候开门时,他又嗅到了那种熟悉的气味。这时,丹尼尔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
摘下眼罩,丹尼尔发现自己在一条胡同里,距离自己的住处并不远。当丹尼尔把钥匙插进钥匙孔的时候,瞥了一眼对门让他心动的那个公寓。对面没有一点动静。他走进屋里拿起电话。
“抢劫科,我是霍克警官。”
“关于明克斯钻石,它的新主人住在海洋车道139,2G。”
五分钟内。警察就到了丹尼尔的公寓。丹尼尔从门缝里看到两个穿制服的人大步走到对面,在敲2G的门。
丹尼尔听到对面一阵骚动,紧接着大楼后面传来响动。几分钟后,那个老头儿和独眼龙出现了。警察押着他们,他们的手被铐着。
第二天,明克斯钻石失而复得,成为头条新闻。警察很快就会捉到那个租公寓的可爱女人。丹尼尔内心深处,并不希望她被抓到,因为那两个歹徒的被捕,她有很大的功劳。正是她身上昂贵的香水味儿,向丹尼尔透露了消息。在那个城市,能用得起那么名贵香水的人不多。
当然,那是真正的明克斯钻石,谁也无法伪造。说到亨利,他只会做菜,他是那个城市波蜜餐厅的大师傅,有时间你可以尝尝他的手艺。
(选自《外国最好的小小说(精选集》)
【小题1】联系上下文,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小题2】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丹尼尔的人物形象。
【小题3】文章最后一段画波浪线句子在内容和结构上分别有何作用?
【小题4】本文另一个标题叫“丹尼尔历险记”,较之“钻石与气味”,你认为哪个更合适,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砌 末
周海亮
①砌末是一个木讷腼腆的男人。砌末是戏曲演出道具和布景的统称。
②戏曲舞台,演员拿起马鞭,就是骑上马;摇起木桨,就是划起船;端起烛台,就是燃上灯;水旗招展,就是碧浪滔天。生活里,男人塞着耳机,听咏叹调和交响乐;拿着画笔,画梵高的《向日葵》和废弃的木船;系上围裙,炒一盘有色有味的辣子鸡;或只是静静地坐着,任月色一点一点凉了窗纱。
③起初,男人并不知道砌末为何物。
④男人还是个男孩的时候,喜欢写诗,喜欢画画,喜欢将那副蒙娜丽莎看了又看。男孩如愿考上大学,研究西方艺术,又喜欢上一位长得像蒙娜丽莎的女孩。只是神似,女孩比蒙娜丽莎漂亮很多,端庄很多。只是女孩没有蒙娜丽莎那般安静,她喜欢笑,喜欢跳,更喜欢唱戏。女孩学的是京戏,这是一门日渐式微的艺术。
⑤他们很快陷入热恋。男孩对女孩说,毕业后我想去国外深造。女孩对男孩说,可是我想去剧院唱戏。男孩说,你可以把唱戏当成爱好。女孩说,可是我学了这么多年。男孩就不语了。那时他们已经读到大四,毕业在即,假如女孩坚持,男孩极可能失去她。
⑥男孩没有失去她。他放弃了出国的机会,与女孩一起进到剧院。那时男孩已经长成一个男人,女孩已经长成一个女人。去剧院颇费一番周折,因为他既不懂唱戏,也不懂舞美,更不懂音乐和化妆。后来男孩想到一个办法,他说他可以给舞美老师打杂,做些简单的道具和布景。他的执着终让他如愿进入戏院。男人就这样成为砌末师傅,开始只是做些零活,后来师傅退休,他就慢慢挑了大梁。再后来,别人干脆称男人为砌末。
⑦男人喜欢这个外号。
⑧砌末最幸福的时刻,莫过于站在侧台,看女人在舞台上表演。女人扮《白蛇传》里的小青,扮《拾玉镯》里的孙玉娇,扮《春草闯堂》里的春草,扮《西厢记》里的红娘……扮什么他都爱看,扮什么他都喜欢。他开始喜欢京胡和锣鼓,喜欢花旦和铜锤花脸,喜欢唱念做打舞手眼身法步……他迷恋有关京戏的一切。生活如此美好,他只想静静地做好属于他的工作,静静地看女人在舞台上表演,然后,他与女人相依相伴,共度时光,生儿养女,白头偕老。
⑨可是砌末慢慢发现女人并不这样想。最初剧院还能发上工资,后来,工资就发得少了,发得慢了。他与女人往回走,经过一家品牌服装店,女人扭回头看,目光里尽是向往。他懂。他对女人说,会有更多人喜欢国粹的,剧院也会好起来的。然而女人相信吗?连他都不相信。
⑩女人开始在闲暇时去别的剧院唱歌。女人说,咱俩总得生活。他搓着手,无言以对。他去听过一次,女人唱《甜蜜蜜》,唱《又见炊烟》,唱《笑忘书》……舞台上风光无限。女人唱得很好,很动情,很走心,可是他心中感觉别扭。回到租住的地下室,他问女人,非得去唱吗?女人说,否则怎么办?他说,总还有办法。女人说,还有以后,以后怎么办?总不能永远这样活着。他不再争辩。虽然他觉得这样活着挺好。有一日三餐,有一张床,有艺术,有男人和女人,生活还需要什么呢?剩下的,不过都是些肉身的奢望。
⑪砌末仍然是剧院的师傅。他会打造桌椅,会制作马鞭,会给刀枪剑戟涂漆,会画大的布景,甚至有时候,当剧院有人临时有事,他也会跑跑龙套。然他很少再站到侧台看舞台上的表演。女人已经从剧院辞职,现在她是另外一个剧院的“头牌”,只不过女人不再唱戏,只唱歌。据说很多人捧她的场子,据说她赚了很多钱,还据说她开始参加电视选秀节目,一天比一天红。他没有打听过她,也从没有再见过她。他知道挽救或者挽回毫无意义,对女人来说,她是主角,他不过是那些为角色服务的砌末。哪怕女人并没有这样想过。
⑫可是他还是很感激她。是她让他迷上戏曲,迷上砌末,又使自己有了一个叫做砌末的好听的名字。当夜深,他会静坐在床头,想想往事,笑笑,任月色一点一点凉了窗纱。
(选自《小说月刊》2018年第5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中“男人”和“女人”的对话方式都是转述的方式,第⑩段的对话内容暗示着“女人”对眼下的生活不满意,也为她的辞职作了铺垫。
B.“静坐”“任月色一点一点凉了窗纱”在文中出现两次,前者是男人日常的满足的一种生活方式,后者指男人经事之后平静坦然心态的一种表现方式。
C.“女人”在戏院舞台上倾情扮演不同角色的精湛艺术使“男人”开始迷恋有关京戏的一切,哪怕连戏曲砌末这项工作也做到了极致。
D.“女人”从唱戏改唱流行歌曲到参加选秀节目这一变化,是受到生活压力、社会品位、人生价值观等影响的,也折射出当今国粹如何坚守的现实。
【小题2】小说主人公砌末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砌末”为题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李斯拣了一条腐败狗  万 芊

①李斯去牌友刘渊家打牌回来时在那边的小区里拣了一条狗,一条似乎有着很纯血统的棕色沙皮狗。李斯是开着新买的“雪佛兰 SPARK”迷你车去的,那车正散发着高贵的皮革味道。那狗是在李斯开车门之际趁李斯毫无防备的时候,从花丛中很敏捷地蹿出来钻进李斯爱车的,怡然自得地趴在副驾驶座上,一副死皮赖脸的模样。李斯先是吃了一惊,继而试图赶那狗儿下车,可那狗儿贪婪地嗅着车厢里浓重的皮革味道,愣是不肯下车,那眼神充满着哀怜与乞求,那小小的尾巴使劲摇着,一副谄媚的样子。

②刘渊接了李斯的电话赶紧下楼来,说那是条人家的弃狗,已经在小区里转悠一两天了。这一两天里,只要一见新车,就拼命往里钻,若是没车的人逮它,它就发了狂乱叫乱蹿。几个驾摩托、骑单车的牌友,在一旁掇弄着李斯说,这狗一定是条富贵人家的狗,像我们这些没有轿车的主儿,它还看不上呢!李斯你就带它回去吧,你好歹也是有车有房奔小康的人,没有一条贵气一点的宠狗,还真缺点啥呢!

③刘渊也在一边怂恿收留它,李斯想想也是,家里妻子女儿早就嚷嚷着要养条有点品位的狗,这沙皮狗,虽然是条弃狗,看上去还是挺体面的,另外这狗似乎跟李斯也挺投缘的,赖在车上你要赶走它,还不是桩容易的事。于是,李斯看着这么条本应该有人宠有人怜的狗就这么流浪着也实在心存怜悯,心一软,也就把这人家的弃狗带回了家。

④女儿自然喜欢,还专门为它起了个挺洋气的名字,叫拉克。

⑤可拉克进了家,李斯的妻子便发现这狗其实很特别,骨子里有一种特别的贵气。洗澡,它拼命挣着不愿洗盆浴,犟着偏要洗上淋浴才舒坦,况且近不得低档的洗涤品、喷点普通的香水还老打喷嚏、一换上名贵的香水,它就跟你耍嗲。拉屎呢,它自个会像模像样地蹲在抽水马桶上,如是洗手间关着,它宁可憋着满屋子转。睡觉呢,不是软和的床毯或沙发巾,它根本不睡。那吃呢,更是让李斯他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小店里买了便宜的香肠它嗅也不嗅,那牛奶,它也是尽挑口味可口的喝,最气人的是,自来水,它是滴水不沾的,就是纯净水,它还挑着喝呢。那贵气、那娇气、那挑剔,李斯自叹就是他们一家人加起来也没有它这般。它最大的本领就是能察言观色,整天变着法子讨主人们的喜欢,以至更宠它,更怜它。

⑥于是,李斯打电话给牌友刘渊,问刘渊:“知道不,这狗是谁家弃的,咋这般贵气,简直是腐败。”过了几天,刘渊那里还真有了回话:“说你知道?!市里的那个权力挺大的头头和他太太一起被人告发了,这狗原本是他太太的性命交关的宠物,平常时家里雇的人有一半时间就在伺候着这宝贝,这么由着性子宠着,不腐败才怪呢!

⑦一听说这个,李斯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想当年他和妻子想从北方工作的城市迁回老家来,因为这位权力挺大的头头,不知托了多少人,求了多少情,送了多少礼,好不容易才把这天大的事给办成了。但李斯因此却倍觉得心里累得慌,而眼下却收留着那贪婪人家的宠物,心里更是不是滋味。

⑧于是,李斯跟妻子女儿商议说,把那狗远远地送人吧。为了不再能看到它,李斯开着车,带着它到了郊外一处朋友的鱼塘,骗下拉克。鱼塘上原本有几条草狗,突然见到了这条陌生而贵气的狗便狂吠不止,正当拉克不知所措的时候,李斯蓦然上车启动,而当拉克发觉自己再次被人遗弃时,便发了疯似的跟着李斯的车,凄叫着拼命追赶。

⑨看着拉克孤立无助的可怜模样,李斯几次心软,想停下车来,但一想起那贪得无厌的人,心一横,油门一加,便驾车飞驶而去,那再次被遗弃的拉克,便在后视镜中渐渐缩小,渐渐消失。

⑩李斯很快跟鱼塘的朋友打电话,央他把拉克唤回鱼塘,好生照料好它。朋友告诉他,那狗还在路边发呆,凄凄地叫唤着,那模样确实挺可怜的,但狗毕竟是狗,没人宠它照样能活着。

⑪半年过后,李斯在鱼塘边的草棚附近,见到了那条曾经被唤作拉克的沙皮狗。半年多来最大的改变,便是拉克竟然生下了一群怪模怪样的小狗。做了母亲的拉克,神圣而又警觉,而为了护卫那些小狗,拉克完全是一副不容侵犯的样子。

⑫李斯见了,不由得生出一份同情来,叫了声“拉克”,可对于曾经献媚以博一爱的它,拉克现在竟是一副漠视的样子。李斯这才知道,那狗早已淡忘了他,早已淡忘了以前曾经贵气的生活习性,看上去它早已不需要名贵的洗涤用品、香肠、牛奶和纯净水,更不需要抽水马桶和柔软的被褥,它已经回到它的同类当中,它已不需向任何人献媚、乞求收留。而当李斯试图接近它,试图对它有所亲近,试图唤起它曾经有过的殷勤时,拉克竟然冲他大声吠叫,并护着其胯下的小狗们,并且越吠越凶,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架势。直到李斯退到远得再也不可能对它们构成威胁的时候,拉克才转为平静。

⑬李斯突然觉得,拉克已经生活在属于自己的尊严当中,早已不再需要奢侈、不再需要贵气、不再需要娇气、甚至不需要因此而低三下四、死皮赖脸、竭尽谄媚之能事,真正活出了狗的骨气。

(选自《金山》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作品中的这条狗被称为“腐败狗”,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是说这条狗娇气挑剔,生活腐败;另一方面是映射这条狗的原主人生活腐败奢侈。这就使得小说的批判意味更加浓厚。
B.当李斯在朋友的鱼塘再次看到克拉并试图接近它时,它对李斯表现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架势。此情节意在表明李斯是一个重感情的人。
C.作品详细描写了狗在李斯家里的生活习性,这和半年后李斯又一次在朋友的鱼塘见到它时的情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说明外部生存环境对狗的习性形成有重要的影响。
D.这篇小说的语言风趣幽默,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条狗不平凡的经历,以狗的命运来暗喻人的命运,以此来突出小说讽刺和批判的主题。
【小题2】作品第⑦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一条狗的经历作为叙事中心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费姨
徐慧芬
费姨是我姑妈家的邻居。她的个性是她这一辈女性中不多见的。她在人生紧要处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特质一直深深地吸引着我。
费姨美丽而不漂亮,美丽的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和一架高高的鼻梁。不漂亮的是鼻子以下的那部分,因为小时候跌了一跤,下颌骨没长好,以致整个下颌连同嘴巴有一点偏。
该恋爱的时候,家人、亲戚和熟人都有点为她犯愁。费姨说,我都不愁,你们愁什么?她能画会写,还会弹一手好钢琴,要求自然不低。可是人们明示暗示她,白璧微瑕,而且这瑕还不算微,总该找个也有点疵的才般配。
费姨不理睬,依然找她的白马王子。她看中了一个常在报刊上发表诗文的工人作家。费姨写了一封信附了一张照片给作家。言辞热烈又庄重,照片拍得美极了。年轻的姑娘手持一朵玫瑰花放在嘴边,眉目含情,亦娇亦羞。
通了几封信后,工人作家满怀憧憬来了,看到费姨大为吃惊,编了个美丽的谎言,告辞了。
费姨明白作家的意思,又写了一封信约他来,说,不为别的,只是他丢失了一样东西,请他务必来取。
作家疑疑惑惑地来了。费姨开门见山地说,我的照片让你心动,相貌又让你心酸。但是看人不可只看外貌。上次看人你只用了一双眼睛。作为作家,你少了一双观察人内质的眼晴是不行的。现在我要还你丢失的另一双眼睛。
于是费姨搬出了她画的画,取出了她绣的花,又拿出了一堆她钊作的工艺品。会响的风铃叮叮当,不会响的泥塑是猪八戒吃西瓜,作家乐了。
最后,费姨又坐到钢琴前,对作家说,你要走了,我唱支歌为你送行吧。琴键跳跃,歌声激荡,费姨唱起了《深深的海洋》,那是五十年代流行的一支南斯拉夫情歌,当最后一个音符消失的时候,作家的一双眼睛已是晶莹剔透。
就这样,费姨给了作家另一双眼睛。他们不顾旁人异样的眼光,甜蜜地结合了。
作家确实获得了一双好眼睛。一九五七年,作家被打成右派,发配大西北,不忍连累年轻的妻子,主动提出离婚。费姨牵起丈夫的手,将那首民歌《在那遥远的地方》唱成: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右派郎,我愿做一个右婆娘,跟他到远方……于是,苦难中的丈夫破涕而笑。
一九六六年,早已失业的丈夫又受到了空前的“重视”。第一次批斗回来,费姨瞅着脸色煞白的丈夫,二话没说,借了一把理发推子,把丈夫一头白发推了个精光。又花了一个晚上。精心做了一顶高帽子,帽子两侧生一对“牛角”来,高帽上画了个魔鬼样,上书“打到牛鬼蛇神”几个字。第二天批斗,丈夫就把高帽自觉套上。造反派看到,笑了。高帽子滑稽又好玩,坏分子认罪很自觉。丈夫心里也暗暗乐了,帽子又轻又暖和,档住了风寒,一毛不剩的光头,看你往哪儿揪头发。
从五十年代到改革开放。费姨一遍又一遍为丈夫唱起情歌。相伴走了三十多年,丈夫终于先费姨而去。而一双儿女又去了异国他乡,六十六岁的费姨有些孤单了。
费姨在公园里锻炼。她能歌善舞,多才多艺,加上与生俱来的幽默,自然成了老年圈子里的中心。或许老年人择偶已不太重外貌了,两位丧偶男士,一个退休工程师,一个退休教师,两个人暗暗较上了劲。可是费姨对谁都是那样的热情,那样的亲热,让他们都认为自己才是费姨看中的人。
可是,让两个文化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费姨最终竟看上了一个跛脚的种花匠。一次路上,我碰见了费姨,说出了自己的疑惑。费姨眨着眼睛说,为什么呢?我觉得那两个人缺少一点文化气!工程师与教师竟缺少丈化气?此话怎讲?费姨附在我耳边,轻轻告诉我,通过公因里老年人组织的一次钓鱼活动,她使了一个小小的诡计。看出了那两个高文化的人不及那个低文化的有文化气。我忍不住笑了出来,费姨说,以后跟你仔细讲讲,提供一点小说素材吧。
我虽仍是疑惑,但我知道,顺理成章的选择,也九构不成费姨独特的魅力。费姨鱿是费姨。
(选自《中国小小说名家档案·今生今世))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视角叙事,小说中的人物和事件都是“我”所知道的.这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拉近了小说和读者之间的距离,也便于抒发感情。
B.家人、亲戚和熟人们考虑到费姨相貌上的不足,所以都有点为她的恋爱犯愁,费姨则看到自己相貌的优点,所以充满自信,不肯降低对对象的要求。
C.费姨讲她使了一个小小的诡计,看出了那两个高文化的人不及那个低文化的有文化气,“我”的笑使她不便再讲下去,“以后跟你仔细讲讲”是托词。
D.费姨为了把造反派逗笑,同时缓解丈夫的紧张悄绪,精心做了一顶造型滑稽的高帽子,达到了目的,而且造反派认为作家认罪自觉,免于对他的批斗。
E.费姨用自己的才能和真情,让作家看到了她的内质,给了他只着人外貌的双眼之外的另一双察人内质的眼睛,最后成就了一桩别人看不可能的婚姻。
【小题2】小说在刻画费姨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证?清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为什么以“我”对费姨的感受和评价为结尾?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主要由费姨的第一次婚恋和第二次婚恋两个片段组成。你认为哪个片段更精彩?
请谈谈你的观点,并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陈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