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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
箓竹山房    吴组缃
阴历五月初十和阿圆到家。母亲说,前些日子二姑姑托人传了口信来,要我和阿圆到她老人家那里去住些时候。
二姑姑的故事好似一个旧传奇的仿本。多年以前,叔祖的学塾中有个聪明年少的门生,因为看见叔祖房里的帐幔,笔套,与一幅大云锦上的刺绣,绣的都是各种姿态的美丽蝴蝶,对绣蝴蝶的人起了羡慕之情:而这绣蝴蝶的姑娘因为听叔祖常常夸说这人,心里自然也早就有了这人。这幕才子佳人的喜剧闹了出来,人人夸说的绣蝴蝶的小姐一时连丫头也要加以鄙夷。放佚风流的叔祖虽从中尽力撮合周旋,但当时究未成功。
若干年后,少年赴南京应考,船翻身亡。绣蝴蝶的小姐那时才十九岁,闻耗后,在桂花树下自缢,为园丁所见,救活了。少年家觉得这小姐尚有稍些可教化之处,商得了女家同意,大吹大擂接小姐过去迎了灵柩;麻衣红绣鞋,抱着灵牌参拜家堂祖庙,做了新娘。
响潭的两岸,槐树柳树榆树更多更老更葱茏,两面缝合,荫罩着乱喷白色水沫的河面,一缕太阳光也洒不下来。沿着响潭两岸的树林中,疏疏落落点缀着二十多座白垩瓦屋;西岸上,紧临着响潭,那座白屋分外大;梅花窗的围墙上面探露着一丛竹子,一半是绿色的,一半已开花,变成槁色。——这座村子便是二姑姑的村庄金燕村,这座大屋便是二姑姑的家宅箓竹山房。
二姑姑多年不见,显见得老迈了。
那张苍白皱褶的脸没多少表情。说话的语气,走路的步法,和她老人家的脸庞同一调子:阴暗,凄苦,迟钝。她引我们进到内屋里,自己跚跚颤颤地到房里去张罗果盘,吩咐丫头为我们打脸水——这丫头叫兰花,三十多岁了。她陪姑姑住守这所大屋子已二十多年,跟姑姑念诗念经,学姑姑绣蝴蝶,她自己说不要成家的。
二姑姑说没指望我们来得如此快,房子都没打扫。领我们参观全宅,顺便叫我们自己拣一间合意的住。
邻着花园有座雅致的房,门额上写着“邀月”两个八分字。和姑姑说,我们就住这间房。姑姑叫兰花开了锁,两扇门一推开,就噗噗落下三只东西来:两只是壁虎,一只是蝙蝠。我们都怔了一怔。壁虎是悠悠地爬走了;兰花拾起那只大蝙蝠,轻轻放到墙隅里,呓语着似地念了一套怪话:
“福公公,你让让房,有贵客要在这里住。”
阿圆惊惶不安的样子,牵一牵我的衣角,意思大约是对着这些情景,不敢在这间屋里住。二姑姑年老还不失其敏感,不知怎样她老人家就窥知了阿圆的心事:
“不要紧,——这些房子,每年你姑爹回来时都打扫一次。停会,叫兰花再好好来收拾,福公公虎爷爷都会让出去的。”
阿圆用一个小孩子的神秘惊奇的表情问我说:
“怎么说姑爹?……”
兰花瞪着两只阴沉的眼睛低幽地告诉阿圆说:
“爷爷灵验得很啦!三朝两天来给奶奶托梦。我也常看见的,公子帽,宝蓝衫,常在这园子里走。”
阿圆扭着我的袖口,只是向着兰花的两只眼睛瞪看。
不久吃晚饭,我们都默然无话。我和阿圆是不知在姑姑面前该说些什么好;姑姑自己呢,是不肯多说话的。偌大的屋子如一大座古墓,没一丝人声;只有堂厅里的燕子啾啾地叫。兰花向天井檐上张一张,自言自语地说:
“青姑娘,还不回来呢!”
二姑姑也不答话,点点头。阿圆偷眼看看我,——其实我自己也正在纳罕着的。吃了饭,正洗脸,一只燕子由天井飞来,在屋里绕了一道,就钻进檐下的窝里去了。兰花停了碗,把筷子放在口沿上,低低地说:
“青姑娘,你到这时才回来。”悠悠地长叹一口气。
我释然,向阿圆笑笑;阿圆却不曾笑,只瞪着眼看兰花。
邀月庐日间还算是清新明朗,谁知这天晚上,大雨复作;一盏三支灯草的豆油檠摇晃不定;远远正屋里二姑姑和兰花低幽地念着晚经,听来简直是“秋坟鬼唱鲍家诗”;加以外面雨声虫声风弄竹声合奏起一支凄戾的交响曲,显得这周遭的确鬼趣殊多。一阵飒飒的风摇竹声后,忽然听得窗外有脚步之声。声音虽然轻微,但是入耳十分清楚。
“你……听见了……没有?”阿圆把头钻在我的腋下,喘息地低声问。
“……”我也不寒而栗。
她突然尖起嗓子大叫一声,搂住我,嚎啕,震抖,泣不成声:
“你……看……门上!……”
我看门上,——门上那个册叶小窗露着一个鬼脸,向我们张望;月光斜映,隔着玻璃纱帐看得分外明晰。说时迟,那时快。那个鬼脸一晃,就沉下去不见了。我不知从哪里涌上一股勇气,推开阿圆,三步跳去,拉开门。
门外是两个女鬼!
一个由通正屋的小巷窜远了;一个则因逃避不及,正在我的面前蹲着。
“是姑姑吗?”
“唔——”幽沉的一口气。
我抹着额上的冷汗,不禁轻松地笑了。我说:
“阿圆,别怕了,是姑姑。”(选自语文读本必修四《箓竹山房》,有删改)
(注)①放佚风流:有才气而不受礼法拘束,品格清高,举止潇洒。②白垩瓦屋:用白土涂饰墙面的瓦屋。垩(è):用白土涂饰。
【小题1】第2.3两节插叙了二姑姑年轻时的故事,这对刻画人物和展开情节有何作用?(4分)
【小题2】第4节所描写的环境景物有什么特点?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4分)
【小题3】小说中的二姑姑和兰花主仆二人有哪些悖于常人的怪异言行?导致这种“怪异言行”的原因是什么?请根据文意作简要的概括与分析。(6分)
【小题4】请探究作者在结尾设计了主仆二人“偷窥”这一情节的意图。(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9-17 08: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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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受伤的骨头

任林举

当了大半辈子乡镇书记,担了大半辈子土、抬了大半辈子石头的吴金印,到后来才发现,骨头有时是能够发出声音的

年轻时,他经常挑着两桶水走在山路上,或担着两箩头土走在乱石滩上。那时,他健步如飞,体态轻盈,身体和意志从来没有须臾的游离。扁担和肩膀的相接处不断传来均匀的吱呀声,他认定那是扁担的呻吟或者对所承重量的抱怨。肩上的皮肉有时红肿、有时酸痛,无非是和扁担一样,以自己的方式提一些不必理会的抗议,但这些都与骨头没有太大的关系。骨头一直保持着沉默。

然而,当上海瑞金医院的医生们对着灯光屏讨论吴金印刚刚拍出的骨片时,每个人都惊愕不已。他们断定,吴金印的骨骼曾经出现过多处断裂。也就是说,他的骨头曾经在过去的某些时间里发出过可怕的脆响或闷响。医生们分析,他的骨头如果不是发生了癌变,就一定受过大伤,或多次在外力的冲击、重压下发生折断——肩胛骨和几处肋骨最为明显。

对此,吴金印也感到有些迷茫。是啊,自以为坚不可摧的骨头,从哪个时间开始,竟然违背了自己的意志,也发出令人担忧的变化和声音呢?30岁?40岁?还是50岁?他躺在病床上,在记忆中那些密如荆条的疼痛里搜寻,搜寻着一个与断裂有关的声音。

是从县里开会后连夜往乡里赶,途中坠下山崖的那次吗?那时,他刚去山区不久,村庄与村庄之间还没有像样的路。人们行走的羊肠小路,不是在河滩匍匐,就是在山间高悬。虽然在这样的山路上摸黑行走,随时都得提心吊胆,但不管怎么“提”怎么“吊”,也保不准突然来一个“万一”。当那个突然的“万一”来临时,吴金印还是在失足的瞬间失去了清晰的意识,只觉得眼前一黑,倏忽一下,一个惊心动魄的过程就宣告完成,一切都是片刻的事情。当他再次攀着荆条和树枝重回小路时,他已不再记得曾经有过什么声音,山石滚落的声音、树木折断的声音、肌肉撕裂的声音抑或骨头断裂的声音……空空的山谷里,一片寂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拖着绵软无力的身子,走回了住处。无处不在的疼痛让他躺了两天,第三天他咬咬牙,爬起来,照样下田劳动。他相信,只要骨头依然保持着沉默,他就不会倒下。

是在小店河造桥时,抬石头跌倒的那次吧?吴金印清楚地记得,那是一块十分独特的石头,牛犊般大小,和所有的障碍一样,挑衅般横卧在那里,与行人的目光对峙着。石头的质地细密坚硬,似乎可以让每道遇到它的目光都发出铮铮鸣响。他走到巨石旁边时,群众也跟他走到了巨石旁边。于是,四副绳套、四条木杠、八个人就把千斤的重量放在了肩上。吴金印负重走在右侧的最前面,在人们的呼喊声中,以自己的步幅和频率引领着这个负重群体的节奏

这一次,重力仿佛穿过薄薄的肌肉直接作用在骨骼上,他都能感到骨头的弯曲和颤抖,但隐隐的疼痛却不是来自骨骼,而是来自骨骼里面的肺腑。至于,骨头们有没有像绳索、木杠一样发出细微的嘶嘶声,吴金印并没有留意。汹涌的汗水和人们的呼喊打断了他对自身的聆听。此时,他要做的正是忽略和忘记,他的意识里只有距离,离开起点和到达终点的距离。

突然,他感觉双脚一软,大地倏然倾斜。那一瞬间,他已分不清传递、集中到自己身上的重量是众人肩上的重量、石头的重量,还是大地的重量;他也分不清那些混乱而沉闷的声音是人们扑倒的声音、石头落地的声音,还是来自于身体内部的声音。十万颗金星在眼前迸射,旋即熄灭。巨大的黑暗,显影为一段记忆的空白。当吴金印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只感觉到了右侧脚踝的剧痛。大面积的肿胀和瘀青,让他和围观的人们只看到和相信了那处“皮肉”之伤……

医生的推断基于专业和科学,看来已不容置疑,但吴金印身上的多处骨伤,究竟缘何来、发生于何时何地,他本人也已经无法在记忆的地图上准确定位。再认真审视一下那奇怪的骨像吧!在两块光滑的骨头之间,那些粗糙的、疙疙瘩瘩的隆起物,究竟是一些怎样的存在?除了物质成分,是否含有大比例的精神要素?

一个人一生都经历过什么,才能结出这样的骨像?那些从生命深处、从骨髓里渗出的东西,除了在断骨的衔接处固化为更加坚硬的骨,是否还有一些渗透到血液之中?或许,那些都是骨头们在漫长的进程里,与他头脑中的观念、意志以及外部形形色色的压力与各种重负争论、对话所积攒下的话语吧!

(选自《此念此心》,《人民文学》2017年第7期,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首段连用三个“大半辈子”,简洁地概述出了主人公的身份和特点,下文的“30岁、40岁、50岁”正与此呼应。
B.年轻时“体态轻盈,身体和意志从来没有须臾的游离”,意味着现在他的身体和意志相游离,失去了意志力。
C.文中借吴金印回忆而描述的他两次受伤的事,最本质的区别在于:一件是夜间发生的,一件是白天发生的。
D.那些从生命深处、从骨髓里渗出的一些渗透到血液之中的东西是指吴金印头脑中的观念、意志等精神要素。
E.医生们的“惊愕、断定、分析、推断”,从侧面角度来写主人公受伤的次数之多和程度之深,更能突出人物。
【小题2】首段写“骨头有时是能够发出声音的”,从全文看骨头会发出哪些声音?
【小题3】文章将现实的病情与往昔受伤之事结合起来叙述,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4】题目“受伤的骨头”如换成“受伤的人”好不好?为什么?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过年

红柯

皮芽子(即洋葱)一直堆在墙角,妈妈好像第一次看到,眼睛刷地亮了。她望了孩子们一会儿,又去看那些土豆和皮芽子。“这些小饭桶,个个都是无底洞。”妈妈摸摸孩子们的肚子,又去看土豆和皮芽子了,她说:“缺一块肉。”“妈妈你说什么?我们没听见!”孩子们跟一群群鸟儿一样围着妈妈飞旋。“妈妈你再说一遍。”“我说一块肉。”

一块肉一块肉!孩子们听得清清楚楚是一块肉。“妈妈这是过年吗?”平时都没有肉吃,只有过年他们才能吃一点肉。那正是秋天,离过年很遥远。妈妈一个挨一个摸她的孩子,“妈妈给你们过年。”

正说着,爸爸回来了。妈妈耳语了几句,爸爸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爸爸走进茫茫荒野。那是准噶尔边缘一个很辽阔的地方,穿过田野和林带就是一片大莽原。他掏了几个兔子洞,都是空的。他嚼着草根,凉丝丝的汗液让他兴奋,荒原还活着。

远方升起虔诚的心灵之光。他朝那光走去。那是一顶白帐篷,帐篷前边有个孩子,孩子朝帐篷飞跑,边跑便喊:“来客人啦,来客人啦。”进了帐蓬,女主人端上奶茶和馕、麦粉打的馕很难见到了,他不好意思动这么好的馕。主人见状,说:“这样子吃这样子吃嘛。”他只好掰一小块塞嘴里,主人到咧开嘴大笑:“吃,就这样子吃。”喝奶茶吃馕仅仅是开始,女主人又端上揪片子,羊肉汤煮揪片子。他吃出一头汗。主人高说:“客人是我们的太阳,我的帐篷很久没有照过太阳了,我的帐篷热烘烘的,会热整整一年。”

主人刚宰了一只羊,肉差不多分光了,主人只能给客人一块肉。

爸爸走过沙漠走过荒原走进院子。妈妈和她的孩子坐在床上,孩子们的小脑袋埋在妈妈怀里,他们颤抖着不敢抬头看,害怕自己失望。爸爸就用肉擦孩子们的小脸蛋,跟擦火柴一样孩子们的心里噗一声冒起火焰。

“肉,肉肉!”

孩子们跳啊叫啊冲上去,爸爸高高举着肉就像举着一盏灯,很豪迈地对妈妈说:“做饭去!”孩子们郑重地告诉妈妈:“你要给我们做好啊。”妈妈给每个孩子下保证。孩子们高兴坏了,帮妈妈打水烧火洗菜。孩子连院子都扫了,扫得干干净净一直扫到大门外的马路上,洒上清水。村里人感到惊奇,孩子们就告诉他们:“今天我们过年。”孩子把门窗都擦干净了。他们互相拍打尘土。老大,他们的哥哥还要洗手洗脸。大家乐意听哥哥指挥,很乖。

那个最小的孩子顺着木梯爬到房顶上,孩子们都上去了。他们围着烟囱,炊烟的芳香跟空气一样散向四面八方,整个村子笼罩在芳香里,准噶尔、天山、天山的那边都能闻到他们家的肉香。

那个最小的孩子看得最远,他看见大漠深处有个叔叔。“嗬!我们有客人啦!”孩子们都朝那边看,那个远方的叔叔一点一点出现在孩子们明亮的眼睛里。“我们家有客人啦。”在孩子们的印象中,过年一定要有客人,没有客人的年是很难过的。

心急的孩子已经奔出门外,飞跑去迎接贵客。另外一些孩子去告诉大人这个天大的喜讯。爸爸说:“我去搞点酒。妈妈说:“再搞几个馕。”妈妈问她的孩子:“知道怎么招待客人吗?“让客人先吃,让客人吃饱。”

妈妈又做一盒饭,玉米糊糊煮土豆。皮芽子剁碎炒一炒,浇到玉米糊糊上,热气腾腾。孩子们嚷着要吃土豆。不用妈妈动手,他们自己就把盆子里的玉米糊糊吃了。玉米糊糊里的土豆粉粉的,像一团白雾弥漫在肚子里,孩子们从来没有这么馋人地吃过土豆皮芽子,“过年就是好啊。”妈妈给每个孩子喂一小块肉。“啊,这是什么东西?”“肉,孩子,是肉。”

妈妈仔细看她的孩子,确实像吃过肉的孩子。妈妈用剩下的小块羊油给孩子们化妆,画他们的小嘴巴,小嘴巴油乎乎的。爸爸带回半瓶酒半包烟还有两个馕,不是油馕,是麦粉打的馕。妈妈很满足:“你赶在了客人前边。”大人和孩子安心地等待远方的客人。他们从来没有离开过村子,出现在地平线上的人影就是他们心中的太阳。

大孩子领着客人进来了。客人走过来去摸孩子毛茸茸的脑袋,他在戈壁滩上走了好几天,就想摸一摸毛茸茸热烘烘的东西。大人把烟插在他嘴上给他点着,他抽一口,喷出来的是天池烟的香味和烟雾。那些年天池烟是最好的烟了,金黄的烟丝就像黄金草原,在客人的嘴里化为青湛湛的天池水喷泻而下。女主人递给他一条新毛巾。脸在新毛巾里就不想动了,就像俯在春天的草地上,明亮的野花和温暖的青草从鼻孔从嘴巴从眼瞳里直入腑脏。他不知道他吃了多少,女主人不停地递碗,肠胃发出咯咯声,嘴里才尝出饭食的滋味。他看见孩子们个个像天使,孩子手托下巴热切地看着这个叔叔,叔叔说:“你们咋不吃?”“我们吃饱啦。”

客人说他是地质学校毕业的,为了给国家找石油,在卡拉玛依大戈壁里走了三天三夜实在支撑不住了。说着说着叔叔的头点着点着打起盹,“早晨五点钟叫我。”客人要在明天赶上大家。

妈妈干完所有的活后想到了她的孩子。孩子们挤成一团围在灶眼跟前,灶膛里的火已经熄灭了,灶眼里还有着热乎乎的气息,那只黑乎乎的大铁锅却已经空荡荡的了。妈妈说“干什么呢?“煮肉,我们有好多肉。”“不嫌热?”“不热不热。”

大铁锅竟然咕嘟嘟响起来,锅盖噗儿噗儿地直喷香气。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嗬!我们有客人啦!”“我们家有客人啦。”这两句既表达了孩子们对客人的欢迎之情,又为下文这家人热情待客作了铺垫。
B.小说注重从细微处写人的内心感受,如客人洗脸时“就像俯在春天的草地上上……从嘴巴从眼瞳里直入腑脏”,客人放松享受的心态就生动体现出来了。
C.小说写了两次人们热情“待客”的过程,真挚动人,其中也蕴含着作者对当下人际关系的忧虑与反思,这也是小说的深刻之处。
D.小说擅长在看似平淡的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如文末,在热情招待客人后,孩子们还围在锅灶旁“煮肉”,这一情节就颇具匠心。
【小题2】小说前两段写了这个家庭的处境,请简要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小题3】请结合文本分析这篇小说主要的语言特色。

同类题3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我是爸爸,再见
弧笑弦
我爸不好了。
孙姐来电话时美国这里还是白天,可我觉得天一下就黑了。我匆匆忙忙往国内赶,可还是晚了,死神带上我爸永久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们父子不和,详情我不愿再提。总之,自从三年前我的母亲过世,我便认为国内的一切都和我没什么关系了。我甚至不愿去想:说不好哪一天,患心肌梗塞又贪杯的父亲也会死去。
我爸的遗体停在太平间,而我身边只有几个叫不上名字的远房亲戚。还有一个人就是孙姐,她是我们家的老邻居。我爸的遗容十分安详,仿佛知道我回来,静静地等着。这份安详加重了我心中的凄凉:他是我爸爸,我没能为他送终,总得为他办个体面一点的葬礼吧?这样凄凄凉凉地总不成个样子,可我又能怎样呢?
“对了,”孙姐悄悄取出一部手机,“你爸临终前叫我把这个给你。”
一部新手机。新得连指纹都看得清清楚楚。
“开机,”孙姐又说,“这也是你爸说的。”我照办了。开机不到三分钟,手机上传来了短信提示音。“打开看看。”孙姐又说。我又照办了,手机屏上显现一行字:“回来了?我是爸爸。现在按我说的做……不要发愁,我会帮你把我的葬礼办得像模像样的。”事出意外,我有点发蒙。
不过,我还是按照短信提示回到家,打开写字台抽屉,从里面找到一个信封。信封里有个小本子,密密麻麻写满了名字和电话号码,一共有六七十人。他们全是有必要请来参加我父亲葬礼的人。我爸的遗体转到了殡仪馆,接到我电话的人们陆续赶来。自从接到第一个短信,手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显现一条新短信。Z_X_X_K
“刘×,你得叫他刘叔,给他打电话,请他帮你主持我的葬礼。”
“别让来宾饿肚子。你给××饭店打电话,我跟老板打过招呼了,让他们送盒饭来。每日三餐不能少,少了失礼。”
“别求车,我不在乎那排场。找公交公司雇一辆大巴,一天才二百块,省钱又实惠……”
“我快火化了吧?骨灰盒简简单单的就行,不就是个盒子嘛。”
简单说,我爸的葬礼办得很好。
这一切,居然是凭借他留下的手机,凭借那一条条有如神算般的短信促成的,以致我都不敢相信他真的死了。
葬礼过后,我正在整理他的遗物,孙姐敲门进来。“对了,”孙姐看着遗物说,“你爸好像有遗产给你。”我说没有。“再没收到短信?”孙姐满面狐疑。“没有。”我说着取出那部手机。
可巧,这时一条新的短信出现了:“我是爸爸。我的葬礼办得还好吧?以前爸爸和你有争执,是爸爸不对,因为我老是认为,儿子就该听老子的……这些都不提了。你现在要办两件事,一件事是去通信公司结算。他们开通了预约短信业务,你接到的所有的短信都是我预约设定的。另外一件事是,我给你留了笔钱,在××银行的保险箱里。你可以随时去领取,保险箱有我设定的密码,密码号是5468□□□□□……”怎么回事?后面的密码号不显示了。我和孙姐相互对视,瞠目结舌。
我找到了通信公司,对方答复说:没错,那些短信都是我爸过世前半年预定的。根据双方合同,一旦手机开机,就会自动发送那些由我父亲预先拟好的短信。
“可是,最后这条短信不完整,”我说,“密码部分后面的五位阿拉伯数字,看不见了。”“我也觉得很奇怪。”对方说,“你是第一个开机的人吗?”这是我所没有想到的。“根据合同,这部手机里的短信允许循环发送两遍。会不会有人在你之前开过机,把密码弄没了?”的确,手机并未收到第二遍短信。
我回到了美国,每天照常上班下班,偶尔拿出父亲留给我的手机,出神地看上一会儿。一天,我的邮箱里忽然多了一封国内寄来的挂号信。看过信,我立即跑去银行,发现我的账户里果然多了一笔钱,对我来说相当多的一笔钱,那正是父亲留给我的遗产。
我把信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泪眼模糊。:学.科.网
“我是爸爸。原谅爸爸在短信里骗了你。我料到孙姐会在把手机交给你之前开机偷看,所以银行保险箱和密码什么的,都是我编的,逗她玩儿的。现在邮局的信件、银行的国际汇款,都开通了预约业务,只要医院把我的死亡通知转告你刘叔,他就会帮我把一切办妥。总之,等你看到这封信时差不多就可以去查看汇款了。现在得说再见了。再见,儿子。爸爸爱你。”
(选自《故事世界》2013年18期,有删改)
【小题1】(小题1)小说结尾告诉读者,孙姐偷看了手机短信。对于这一点,小说在前文埋了哪些伏笔?(4分)

【小题2】(小题2)分析概括小说中“爸爸”的人物形象。(4分)
  
【小题3】(小题3)小说以“我是爸爸,再见”为题,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4】(小题4)这篇小说特别注重讲故事的技巧,即通过层层设置悬念,吸引读者一步步读下去。请根据文本,对此作具体赏析。(6分)
    

同类题5

例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袱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个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一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个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人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
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之后。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
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
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
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