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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题。(21分)
兽国黄昏
【美】艾伯特·马尔兹
十三岁的查理掌心里掂着一枚手榴弹。等汽车离开,他就把那枚致命的飞弹高高地投到空中。飞弹正落在汽车顶上,爆炸开来。查理满意地笑了,又抓起雪去做第二枚手榴弹。他是个矮小结实的孩子,面色苍白。他一心盼望能买些糖吃。他有个法儿能把一块奶油糖吃上半个钟头,那就是把糖放在舌头上去舔。他还想要不是星期天就好了,因为星期天工厂都关了门,他家周围冷静得像一片墓地。
他一口气跑到家里。“妈,给我三分钱,行不行?”话里含着命令的口气,“有人掉了钱在地下道通风孔里。要是我有几块橡皮糖就能把它粘上来。”法仑太太给了他仅有的两分钱,说:“这两分钱你也得还我。”“没错。”他已经忙着找绳子去了。
“唉,真是,”他妈妈说,带着他听惯了的久经患难的哀叹声。“从前,你向爸爸或我要一分钱,我们就会给你五分钱,你要五分钱就会得到一毛钱。可现在你爸爸残废了。赚钱虽少,他已经感激不尽了。”
在公共汽车停车牌旁边,他伏在冰冷的铁格子上。水门汀的沟底上布满了垃圾、雪和一小滩一小滩的水。他开始把贴在铁格子上面的身子一寸一寸地挪动,心兴奋得乱跳,而面包房橱窗的影子也在他脑中闪动。
他看到了那枚银币。他紧闭着的嘴唇上带着微笑,他把绳头儿绕了好几道,打了个结,于是把嚼得又软又湿的橡皮糖的橡皮胶缠在结上,又把底面弄得宽宽的、平平的。然后再把橡胶放进嘴里最后湿了一下,才小心翼翼地放到沟底去。
他在聚精会神地工作。有人从他背后走过来,生得痩小,衣服破烂,约四十五岁。查理还没看见他就听见他的声音了,那人呼吸很吃力,仿佛在沉重负担下挣扎似的。查理匆匆望他一眼,又集中力量去做最困难的工作。那人默默观望了一会儿,在查理身边跪下去,用沙哑的声音说:“咦,五角钱哩?”他低头望望那摇摆在钱币上面的绳子。“那么搞太费劲,是不是?”他轻轻问道。查理没有理他。
“天这么冷,橡胶当然马上就冻硬了。”他说,“而且天渐渐黑了,你得有顺手的工具。”那人站起来往四下迅速扫了一眼,一个人都没有。他后退几步解开大衣,他上衣里有四根皮带系牢的细竿子,他熟练地把它们接上。最末一根尖端还有小小的吸盘。他走上前很利落地把竿子插入铁格子,跪下把竿子伸到沟底。“我让你看看,一个行家是怎样干的。”他若无其事地说,“另一种办法是用胶油,用胶油连镯子都能粘得上来。”“滚开!”查理用左手死拖那人的手臂。“滚开!”
那人把他挡开,一面哑声地笑,很无趣地。“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你弄不上来。何必留给别人来捡呢?”
查理站起来,走到那人背后,照他的背心猛踢一脚。那人痛叫起来。他们之间相差三十岁,但两人都矮小、枯痩而倔强。
那人前后左右瞟了瞟那寂无行人逐渐暗下来的街道。“你以为我喜欢干这个吗?他突然问,“你以为我乐意和你这样一个小孩子争夺这五角钱吗?”可是一颗几乎被捏得变成冰块的雪球正打在他额上,他用一只手按住了头,又痛又气,快要哭出来。“天快黑啦。没有顺手的工具,你弄不到手,我和你平分吧。”现在那人在哀求了。
“不干!那钱是我的!”查理气得浑身发抖。
“老天爷,我总得分一些呀!”那人叫道,声音都给羞愧和痛苦弄涩了。“这就是我的职业,孩子。我一整天什么都没有找到,你一定要分点给我,说什么也得分!”
“不分!”
那人摊开了两只手。“你这孩子!”他绝望地喊道,“如果你大十岁的话,你就会明白了。你以为我喜欢干这个吗?”
查理的嘴唇绷得紧紧的,冻得青一块白一块的脸上满是怒容。“要是我大十岁的话,我就会把你的脸打扁。”
那人痛苦地弓下腰去捡起竿子。他手按着背心,脚微跛着走了开去,不禁哭了起来。
查理站在那里浑身发抖,他的脸却像石头一样亳无表情。
天已经黑了。(有删改)
【注】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时期。
(1)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
A.查理用含命令的口气向母亲索要三分钱,表现了查理的蛮横无理;而母亲法仑太太要求儿子归还那仅有的两分钱,则表现了家庭生活的拮据。
B.查理把贴在停车牌旁边冰冷的铁格子上面的身子一点点地挪动着,他看见五毛钱后心兴奋得乱跳,而面包房的面包也在诱惑着他的胃口,说明查理急于用这即将到手的五毛钱来改善家里的生活。
C.当约四十五岁的男人捡起竿子哭着走开时,查理站在那里浑身冷得发抖,他的脸“却像石头一样毫无表情”表明查理不想表露出胜利的喜悦。
D.《兽国黄昏》是一篇典型的现实主义小说,无论是其具体的情节安排,还是每一处精致的细节描写,都具有生活的真实性。
E.小说从小空间的铁格子四周、短时间的黄昏、极少的人物、简单的情节和穷人生活的小插曲下笔,以小见大,反映出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生活。
(2) 简要分析第一自然段对查理的描写有什么作用。(5分)
(3) 请分析概括文中约四十五岁的男人的形象特点。(5分)
(4) 有人说查理是被社会扭曲成的一只野兽,也有人说查理体现了男孩儿的天性。你同意哪种看法呢?请结合小说谈谈自己的认识。(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11-26 03: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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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树上的男爵
意卡尔维诺吴正仪译
吃饭时,首席上端坐着我们的父亲,阿米尼奥·皮奥瓦斯科·迪·隆多男爵。他头上戴着路易十四式的假发,这像他的许多物品一样已经过时
“怎么样?”父亲厉声问道。
“不吃,还是不吃!”柯希莫把头扭向一边。
“从饭桌上滚开!”
这时柯希莫已经转过身去,背对着我们,正要走出餐室。
我们从玻璃门里望见他正在门廊那儿取他的三角帽和佩剑。
“我知道!”他朝花园跑去。
我们从窗户里看见他很快爬上那裸圣栋树。他穿戴得非常整齐,是按照父亲的要求打扮妥帖后来吃饭的。尽管他只有十二岁,但头发上扑着粉,穿戴着三角帽、针织领带、绿色燕尾服、浅紫色短裤、佩剑、白色长护腿套,如果没有眼神里的反叛,单从外形上看,他拥有不折不扣的男爵气派。
柯希莫向来厌恶煮熟的蜗牛的味道。就在他出走的前几天,他让我和他一起把厨房里饲养的蜗牛偷偷放走了。事情败露后,我们俩被关了三天的禁闭。当我们再次回到餐桌上时,面对蜗牛汤和用蜗牛做的主菜,父亲呵斥道:“你们要么吃下去,要么再被关进小房间!”我屈从了,开始吞咽那些软体动物。可柯希莫仍无法忍受,他的愤怒里一定还包含着对我的失望和杭议。
圣栋树的树枝向上伸到与餐室窗户相同的高度,使得全家人都能看见他的委屈和愤慨。
“你在那里待腻了就会改变主意的!”父亲从窗口探出身对他喊道。
“我绝不会改变主意。”柯希莫已经爬上了树冠。
“只要你下来,我就让你好看!”
“我绝不下树!”他说到做到。
他爬到圣栋树的顶端,看到一片茂密的丛林:葱郁的花园尽头是一面山坡,边上种植着大片果树。沿果园往上,开始出现一片橄榄树木,接着是一片松林,沿着山势向上伸展,望不到尽头。
眼前的景象让柯希莫惊喜不已,他发现这的确是属于自己的领地。只要树林始终相连,他就可以从一裸树上跳到另一棵树上,他就可以一直不下地,生活在树上。
生活在树上不是件容易的事,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柯希莫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需要食物,需要保暖的衣物和睡觉的床板。幸好他还有我这个弟弟,尽管他还在生我的气。
而我为了请求他的原谅,整个下午都守候在圣栋树旁。一直到天黑,疲惫的柯希莫才出现在圣栋树最下端的枝丫上。“我要考验你,”他吞咽了几口我为他准备的蛋糕,然后说,“你应当证明你是站在我这一边才行。”
“你只管吩咐吧。”
“你必须替我弄来一些绳子,长的、结实的,还有被子、木板、木棒、钉子……”
“你要在树上过夜吗?”
柯希莫的固执让父亲大人更加愤怒。他决定不再让柯希莫因为感觉到我们的关心而得意,准备坐等饥饿和夜间的寒冷将他驱赶下来。只有我知道,柯希莫是铁了心要待在树上了,而且,我哥哥表现出的拗劲头中蕴藏着更深厚的东西。
父亲错了。柯希莫自从爬上树后,就一直生活在树上,而且不再下来,也没有再回来。尽管我们焦急地到处寻找,但没有发现他的踪迹。后来,一个住在山坡上的人告诉我们,他看到一个肌肤黝黑、衣衫破旧、戴着三角帽的男孩像猴子一样在树上跳蹿,越过山坡,到了另一边。
我失声痛哭起来,那肯定是我的哥哥,我再也见不到他了。我的男爵父亲一下子苍老了很多,他目光呆滞,说不出话来。我期待哥哥突然出现,可是,直到我长大、求学、结婚、生子,我都再也没有见过他。
不过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后来又有了柯希莫的消息。来往的旅人说,他们见过一个生活在树上的人。他使一个凶残的大盗爱上了艺术;他帮助小城建成了防火系统,挫败了土耳其海盗;他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组织当地人发动革命,连拿破仑都慕名来拜访他……我对这些传闻将信将疑,不过这至少说明,柯希莫还活在世上。我默默地期待,有一天他会回来。
终于有一天,柯希莫真的回来了,不过,此时他已是一个老人了。他仍然生活在树上。他对我说:“许多年以来,我为一些连我自己都解释不清的理想而活着,但是我做了一件好事情—生活在树上。因为想看清尘世,就应当同它保持必要的距离。”
我们的家族墓地上竖起一块纪念他的墓碑,上面刻着:“柯希莫·皮奥瓦斯科·迪·隆多—生活在树上—始终热爱大地—升入天空。”
(摘自译林出版社《我们的祖先》一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的前部分细腻地描写了柯希莫的外貌,是为了突出他的贵族身份,而一个贵族少年的冲动和叛逆更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B.小说的叙述者“我”虽然是柯希莫的弟弟,但这兄弟俩不仅在性格上完全相反,而且在思想观念上也是格格不入的。
C.这篇小说具有同化仿写的痕迹,有超现实的一面,但它又是现实的一种艺术写照,它表达了现实中人们的一种冲动与困惑。
D.柯希莫住在树上,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隐士,他也参与过一些社会事件,表明他不是真正要离开这个世界。
【小题2】解释下面加点词语在文中的含义。
深厚的东西:
【小题3】怎样理解柯希莫的墓碑上说他“生活在树上”,又“热爱大地”?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一阵风
冯骥才
三岔河口那边那块地,各种吃的穿的用的玩的应有尽有。码头上的东西,一半是本地特产,一半是南来北往的船儿捎来的新鲜货。外来的玩意儿招引当地人,本地的土产招引外来客。于是,走江湖卖艺的都跑到这儿来赚钱吃饭,吃饭赚钱。可是,要想在这儿立足就不易了。谁知道嘛时候会忽然站出一位能人高人奇人,把你一脚踢一个跟斗。
民国元年,一位打山东来的摔跤手成了无敌手。那摔跤手个子大赛面墙,肩厚似牛臀,臂粗如大腿,光头圆脸冒红光,浑身的肌肉一使劲,好比上上下下到处肉球,再动两下,肉球满身乱滚。这小子拿手的本事是摔跤时,两手往对手肩上一搭,就紧紧抓住,腰一给劲,就把对手端起来。你两脚离地使不上劲,他胳膊长你踢不上他,你有再好的跤法也用不上。他呢?端着你一动不动,你再沉再重也没他劲大。等你折腾够了,他把你往地上一扔,就赛给他玩够的小猫小狗,扔在一边。据说他这手是从小练的一个怪招:端缸。他爹是烧瓦缸的,开头叫他端小缸,天天端着缸在院里转,等他端缸赛端鸡笼子,便换大一号的缸,愈换愈大,直到端起荷花缸赛端木桶,再往里边加水,每十天加一瓢水,等到他端着一缸水在院里如闲逛,这门天下罕见的功夫就练成了。
别以为这端缸的小子能在三岔河口站住脚。一天,打河北沧州来一位凶悍的汉子,这汉子是练铁砂掌的。人挺黑,穿一件夏布褂子,更显黑,乱糟糟连鬓大胡子,目光凶狠,一看就知不是善茬儿。这人过去谁也没见过,他在山东小子面前一站,嘛话没说,把夏布褂子脱下往后一扔,露出一身腱子肉赛紫铜,黑红黑红,亮得出奇,肉怎么能这么亮?可是,端缸的山东小子没把他当回事,出手往他肩上一搭,跟手一抓,怪事出来了,居然没抓住!再一抓,还是没抓住,这黑汉子肩上的肉滑不哧溜,赛琉璃瓦,山东小子没遇到过这种肩膀这种肉,唰唰唰连抓三下,竟赛抓鱼,他忽觉不好——原来这黑汉子半个身子涂了挺厚的一层油,怪不得这么亮这么滑!可是抓不住对方的肩,端不起来,他的功夫就用不上了。就在他一惊一怔之间,这汉子双掌疾出,快如闪电,击在他的当胸,他还没明白过来,只觉胸膛一热,已经坐在五尺开外的地上,耳听围观的人一片叫好。
从这天起,三岔河口这块地,这沧州来的黑汉子是爹。
没想到半个月后就有一位怪人站在他对面。
这人赛个文人,清瘦小老头,穿件光溜溜蛋青色绸袍,一身清气立在那儿,眼角嘴角带着笑。没等黑汉子开口,他叫身边一个小伙子帮他脱去外边的长袍,跟着再把这长袍穿上。可再穿上长袍时,他就把两条胳膊套在袖子里面,只叫两条长长的袖子空空垂在肩膀两边,像两根布条。黑汉子说:“你这叫怎么一个打法?”
小老头淡淡一笑,说:“君子动口不动手,我绝不用手打你。”这口气透着傲气。
黑汉子说句“承让”,上去呼呼几掌,每掌只要扫上,都叫小老头够呛。可是黑汉子居然一掌也没打上,全叫小老头躲闪过去。黑汉子运气使力,加快出掌,可是他出手愈快,小老头躲闪愈灵。一个上攻下击,一个闪转腾挪,围观的人看得出小老头躲闪的本领更高,尤其是那反转,那腾挪,那扭摆,比戏台上跳舞的花旦好看。黑汉子打了半天,好像凭空出掌。拳掌这东西,打上了带劲,打不上泄劲。一会儿黑汉子就累得呼呼喘了。尤其小老头的空袖子,随身飞舞,在黑汉的眼里,哗哗的,花花的,渐渐觉得好赛和好几个小老头在打,直到打得他气短力竭,浑身冒汗,才住手,说了一句:“我服您了。”
看来小老头要在这块地立一阵子,没过十天,又一位高人冒出来了。
谁也没留神,这些天一位高人一直扎在人群里,欣赏着小老头“动口不动手”的绝技,琢磨其中的诀窍,也找破绽。这人年轻健朗,穿个白布对襟褂,黑布裤,挽着裤腿,露出的腿肚子像块硬邦邦的圆石头。这种装束的人在三岔河口一带随处可见——船夫。
这船夫一上来双手拱一拱拳,就开打。小老头照例闪转腾挪,叫这船夫沾不上自己的边儿。可是谁料这船夫要的正是这双长袖子。他忽地伸手抓住左边的衣袖,一阵风似绕到小老头身后,再抓住右边的衣袖,把两条袖子结个扣儿,这个扣儿是活扣儿,懂眼的人一看便知,这是系船的绳扣儿。别看是活扣儿,愈使劲挣,扣儿愈死。待这袖子赛绳子扎得死死,小老头可就跟棍子一样戳在地上。这船夫上去一步蹬上小老头,两脚站在小老头双肩上。小老头看出不妙,摇肩晃膀,想把这船夫甩下来。一直等到小老头没劲再晃,站老实了,船夫才跳下来,伸手两下给小老头解开衣袖,转身便走。
从此,小老头人影不见,这船夫也不见再来。这船夫姓甚名谁?哪门哪派?家在何方呢?
渐渐有了传闻,说这人家在北塘,没人知道他练过功夫,只说他是个好船夫,在白河里来来往往二十年,水性好,身手快,绰号一阵风。有人说前些天在大直沽那边碰见过他,问他为嘛不在三岔河口地上画个圈,显显身手,多弄点钱。一阵风说,天津这码头太大,藏龙卧虎,站在哪儿也不如站在船上更踏实。(有删改)
注:
①选自冯骥才《俗世奇人》系列小说;
②赛,像。
【小题1】下列对本文的分析,最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A.小说一开篇就为读者勾勒了一个熙来攘往的市井社会图,为后文人物出场设置了合理的背景。
B.摔跤手早年天天练习端缸,从小缸到大缸,勤奋坚持,是为了日后成为一名出色的摔跤手。
C.沧州铁砂掌击败山东摔跤手,围观群众叫好连连,这叫好既有对前者的佩服,又表明大家对后者的厌恶。
D.小说第四段写到山东小个子“肉怎么能这么亮”,表达观众对他的健壮的身体的由衷赞叹和羡慕。
E.小说采用了语言、动作、肖像等正面描写和侧面衬托相结合的手法,塑造了一群江湖奇人。
【小题2】这篇小说在语言上有哪些特色?
【小题3】试分析小说标题“一阵风”的涵意。
【小题4】小说为我们刻画了四位风格迥异的奇人能士,在人生的竞技舞台上,他们给了我们什么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本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
半张纸(节选) [瑞典]斯特林堡
  他取下这半张纸。这是一张淡黄色有光泽的便条纸。他将它铺平在起居室的壁炉架上,俯下身去,开始读起来。 
  首先是她的名字:艾丽丝——他所知道的名字中最美丽的一个,因为这是他爱人的名字。旁边是一个电话号码,15,11——看起来像是教堂唱诗牌上圣诗的号码。 
  ……
  接着是出租马车行和鲜花店,那时他们已订婚了,而且他手头很宽裕。 
  ……
  以后是红蓝铅笔写的项目。佣工介绍所,女仆走了,必须再找一个。药房——哼,情况开始不妙了。牛奶厂——订牛奶了,消毒牛奶;杂货铺、肉铺等等,家务事都得用电话办理了。是这家女主人不在了吗?不,她生产了。 
  下面的项目他已无法辨认,因为他眼前的一切都模糊了,就像溺死的人透过海水看到的那样。这里用清楚的黑体字记载着:承办人。
  在后面的括号里写着“埋葬事”。这足以说明一切!——一个大的和一个小的棺材。 
  埋葬了,再也没有什么了。一切都归于泥土,这是一切肉体的归宿。 
  他拿起这淡黄色的半张纸,吻了吻,仔细地将它折好,放进胸前的衣袋里。 
  在这两分钟里他又重新度过了他一生中的两年。
但是,他走出去时并不是垂头丧气的。相反地,他高高地抬起了头,像是个骄傲的快乐的人。因为他知道他已经尝到一些生活所能赐予人的最大的幸福。有很多人,可惜,连这一点儿也没有得到过。
【小题1】小说以“半张纸”引出主人公回忆中的一个个生活片段,其中也暗含着“他”内心情感的变化,请说出下列“记录”中“他”处在哪一生活阶段,有着怎样的内心情感。
①“艾丽丝”:生活阶段 ;内心情感
②“药房”: 生活阶段 ;内心情感
③“埋葬事”:生活阶段 ;内心情感
【小题2】“下面的项目他已无法辨认,因为他眼前一切都模糊了,就像溺死的人透过海水看到的那样。”这个比喻句的作用是什么?
【小题3】“因为他知道他已经尝到一些生活所能赐予人的最大的幸福。有很多人,可惜,连这一点也没有得到过。”应怎样理解这句话?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珠子的舞蹈

谢志强

国王接纳了一个老人的进贡。据老人自称,他代表他所在的那一方土地上生活的臣民,表达对国王的拥戴,这两颗珠子便是明证。

国王占领这个王国,屡受刺杀、谋害,他觉得这个王国处处隐匿着敌人。他还是第一次看臣民的忠诚表白。

老人说:陛下,我这一对珠子是家传珍宝,它们一碰着毒药就兴奋,兴奋地跳舞。

国王大悦。他现在时常面对膳食提心吊胆,已有数名侍从中毒身亡。他进食前,必须有侍从先品尝把关。国王立即安排了放毒药的菜肴。

果然,两颗珠子浸入菜肴,便一跃而起,兴奋不已地蹦跳,在桌上此起彼伏,像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王宫舞女,跳得姿态优雅,还不时地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

两颗珠子成了国王的忠实侍从,这个秘密只有国王知道。可是,还是不断地有人自投罗网,隔数日,两颗珠子就对送来的菜肴跳舞。国王立即发旨追查投毒罪犯——膳食房的厨师、帮手,又牵连各自背后的王宫官吏,一抓就是一串子。

很快,王宫上下,都知道了那两颗珠子。国王便对两颗珠子宠爱有加。他要求保管珠子的侍从:珠子享受王亲的同等待遇。珠子是物件,无法加官奉禄,但是,在形式上珠子的政治、生活待遇已超过了宫内的宠臣。

珠子沾满油珠和饭屑。侍从当着国王的面给珠子“净身”,那是用羊奶或驼奶又浸泡了鲜花的花瓣制成的净身液。国王最后会捧着珠子吻一吻,那是无限的深情。国王觉得珠子维系着他的生命。侍从在替珠子“净身”的过程中,稍有磕碰,国王便动怒。

可是,国王又生出忧郁,毕竟珠子长久没有舞蹈了。国王喜欢欣赏珠子的舞蹈,而珠子一旦舞蹈,又意味着威胁的逼近。无聊至极,国王就授意在膳食中下毒,他要观看珠子的舞蹈——久违了毒药,珠子的舞蹈近乎疯狂,甚至一跃,双双落在石板的地上,敲击地板的劲头使得国王心疼。

国王不再采用这种方式了,他沉浸在对珠子的舞蹈的回忆之中,他在最后那次珠子的狂舞中感到一种死亡的气息。于是,国王格外地呵护它们。原来的“净身”仅仅是膳前餐后,他又规定,还加上早晚各一次。净身液的鲜花,有的是乡间采摘,王宫专门修建了暖房,终年鲜花盛开。

珠子已习惯了净身,甚至,天气酷热,珠子偶尔不安地跳动——那不是舞蹈,而是珠子表达它们的愿望,国王以为珠子表演了,可一旦珠子置入净身液,它们又陶醉地平静下来。国王又要求伺候珠子的侍从在天热天冷的时候,增加珠子的净身次数。珠子始终散发出特殊的芬芳,似乎珠子已吸纳了天地间花香的精华。

国王不再观赏珠子的“净身”,那是一个复杂费时的过程,他只随身佩戴着它们。

不幸终于发生了,那个不幸似乎酝酿了许久——国王中毒了。那次用膳,照常是珠子浸在膳食的碗里,珠子没有作出反应,它们应当及时地舞蹈呀。

国王腹中绞痛,他知道可怕的谋杀终于降临了。他望着珠子,说:你们怎么没舞蹈?

那个献珠的老人来了——国王早已安排老人在王宫里当差——看护花房。国王忍痛责问老人,说:你谋害了本王。

老人笑了,说:陛下,是你过分宠爱了珠子,从我的祖辈起,珠子洗浴的都是毒水,它们本来对毒药很敏感,我说过,它们一碰毒药就兴奋地舞蹈。

国王说:可,它们没有舞蹈……

老人笑着平静地说:陛下,你改变了它们的本性,它们已习惯了你安排的生活。现在,它们一碰净身液就跳舞了,你已经看不见这一点了。

国王的口中流出乌黑的血液。他的生命之火熄灭的最后那一瞬,脑子里闪过的是一对珠子的狂舞。

(选自《文学港》2004年第1期,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围绕“珠子的舞蹈”展开,先写珠子碰着毒药就舞蹈,然后写珠子碰不着毒药就不安地跳动,最后写珠子碰着毒药也不舞蹈,情节一波三折。
B.这是一篇具有超现实主义的小说,作者以奇异而丰富的想象力描写了两颗神奇的珠子,赋予它们灵魂和生命,两颗珠子的变化可以看做是一种隐喻。
C.作者不惜笔墨地描写国王对两颗珠子的过分宠爱,既讽刺了国王将生命维系于会跳舞的珠子的愚蠢,也交代了后文珠子改变本性的原因。
D.小说擅长细节描写,譬如“侍从当着国王的面给珠子‘净身’”以及“他随身佩戴着它们”这两个细节,就表现出国王对侍从下毒的担心和高度戒备。
E.国王中毒后老人说“你已经看不见这一点了”,语义双关,既表明了国王不再观赏珠子的净身因而不知道珠子本性已改变,也表明了国王必死的结局。
【小题2】小说结尾部分写了老人的笑,笑中隐含了老人怎样的心理?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最后一段多余,删去也不会影响故事情节的完整。你认为呢?请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很年轻时就认识他了,因为他承做我父亲的靴子。他和他哥哥合开一家店,店房有两间打通的铺面,开设在一条横街上——这条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在那时,它却是坐落在伦敦西区的一条新式街道。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我还记得,要想说明橱窗里那些靴子为什么老不更换,我总觉得很为难,因为他只承做定货,并不出售现成靴子;要说那些都是他做得不合脚而被退回来的靴子,那似乎是不可想象的。是不是他买了那些靴子来做摆设的呢?这好像也不可思议。把那些不是亲手做的皮靴陈列在自己的店里,他是决不能容忍的。而且,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另一个人的名字了——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在里面,现在已缩成一小间,店堂的楼梯井口比以前更黑暗、更充满着皮革气味。我也比平时等了更长的时间,才看到一张面孔向下边窥视,随后才有一阵趿拉着木皮拖鞋的踢踏声。最后,他站在我的面前了;他透过那副生了锈的铁架眼镜注视着我说:

“你是不是先生?”

(节选自高尔斯华绥《品质》)

【小题1】选文中格斯拉的店面有何变化?这些变化意味着什么?
【小题2】概括选文中“我”流露出的复杂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