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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传奇
徐慧芬
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传奇。
两年前的某一天,在咳嗽了将近两个月不见好转之后,他决定去一家药店买瓶咳嗽药水。当他从药店出来后,就有一个人奔上来,在他背后猛击一掌,大吼一声:“阿贵,你要发财了呀!”他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才认出这是前村是垃圾的疯子。他哪里叫什么“阿贵”,他的小名其实叫阿土。
阿土晃了晃手,像拨开一团雾气那样,转身走了,一路还觉得十分好笑。然而,“你要发财了呀!”这声音竟象一颗种子种在了他的脑中,很快有了发芽的欲望。24小时之后,他决定去碰碰运气。他来到一家销售彩票的小店里,掏出两枚一元的硬币,买了一张彩票。他以前从不相信彩票,因为他觉得自己眼下的生活需要一个小钱一个小钱地省着用,哪里敢去赌这种容易上瘾的买卖。
现在,他决定去赌一次,就这一次!他怀着热望,等待了一周,开奖的结果是失望。阿土嘲笑了自己之后,突然发现,他选出的号码与中奖号码只差了一个尾数!也就是说,如果那天,他只要慷慨一点点,再买上一张,买上紧接着他的彩票号码后面的那张彩票,那么,这50万元的奖金,将属于他这个穷人了,那么他做穷人的历史将要抛进垃圾箱了!
阿土懊悔呀!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呀!“你就要发财了呀!”他现在觉得,这句话一定是上苍借疯子的嘴巴对他的暗示。他如果拒绝上苍的馈赠,那一定是个头号傻瓜了。觉悟之后的阿土决定再去试试。这一次,他决定加大赌注试试。于是,他毫不犹豫,省下了一个月买荤菜的钱,花了20元,买了10张连票。
又是一个难熬的等待,结果出来,看到中了大奖的那个号码,阿土心疼得傻了一夜,原来,如果那天再大方一点,翻个10倍,花上200元买上100张连号的,那么,这100万元的大奖,不就属于他阿土了吗?阿土想:有了100万元,我将舒舒服服的度过我的晚年,不,我哪用得了这些呢?我要把这些钱匀出来,给儿子、女儿、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每人一份。儿子见到这些钱,一定不会再觉得老爹无用了吧?女儿呢,也一定会亲亲热热地叫我一声好爸爸。那几个孩子呢,我将袋里揣着钱,领他们去玩,想要什么?说!爷爷买去……
阿土又想,200元又有什么了不起!我顶多再节约一点吧,把烟戒了吧!那蹩脚烟早已损害了我的健康!也许我还可以厚厚脸皮向那几个冤家借一点?即使指望不了他们,我还可以学学前村那个是垃圾的疯子,每天早晨或者晚上,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淘淘垃圾桶,一天弄他个二三块钱,关键是要悄悄的,我可不想被人发现,丢子女的脸!
大约两个月后,阿土终于凑足了200元。买下了连着号码的100张彩票,在挨过了心惊肉跳的一个星期的等待后,失望再一次迎接了他。但是,掉过眼泪之后的阿土,不到一个星期就调整好了心态,因为,疯子的“你要发财了呀!”这句话已在阿土的脑中长成了一棵树。此后,阿土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攒钱和购票……
两年后的一天晚上,手持彩票的阿土,倒在了家中那台老掉牙的电视机前。电视机的声响改过了他临终前从胸腔里迸发出来的一声大叫。三天后,闻讯赶来的子女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他们头裹白巾,袖配黑纱,神色庄重,面容悲戚,称阿土为“亲爱的爸爸”。他们为阿土从专用商店里采购了那个世界用得着的一切豪华物品,琳琅满目,铺在屋外走道上,眩了众人的眼,前村拾垃圾的疯子走过,又是一声大叫:“阿贵,你真的发财了呀!”
那么,阿土究竟有没有发财呢?有人问过阿土的子女:你老爹身前是否中了大奖?阿土的子女一致回答:不要编传奇。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内容和表现手法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交代主人公小名其实叫阿土,并不像疯子叫的什么“阿贵”,暗示了阿土的现实处境,为后文写其困境伏笔。
B.阿土第一次买彩票时由于不够慷慨,没买上紧接着他的彩票号码后面的那张彩票,所以失去了一生中难得的发财机会。
C.小说写阿土幻想中大奖后要把钱匀出来,给子孙们每人一份,还想象子女对他的亲热,可见作者对阿土既同情又嘲讽。
D.阿土临死时迸发出的大叫,电视机的声响盖过了叫声,有人说是发现中奖后的惊叫,其实是又一次绝望的哀号。
 
E.在阿土的子女为其举行隆重的葬礼上,他们身上裹白配黑,神情庄重悲戚,称阿土为“亲爱的爸爸”,表达了真诚的悲痛。
(2)小说中疯子的话“你要发财了呀!”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阿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标题是“传奇”,第一段却说“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传奇”,结尾又说“不要编传奇”,这些表述耐人寻味,你认为小说的主人公的故事算不算传奇?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1-21 07: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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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餐馆和玫瑰

欧·亨利

波西·卡林顿小姐出生在那个叫做酸果蔓角的小镇,一开头就背上了姓“博格斯”的不利条件。十八岁的时候,她改用“卡林顿”作为姓,来到了纽约,开始了她的演唱生涯,现在的她正声誉鹊起,红得发紫;那个精明的经理蒂莫西·戈尔茨坦让她签了合同,答应在下一个季度主演新剧《华灯初上》。

随即就有一个姓海史密斯的演员来找蒂莫西先生,申请担任“索尔·海托塞”一角,也就是《华灯初上》里主要的滑稽男演员。戈尔茨坦说:“卡林顿小姐已经回绝了本市五六个最好的扮演乡巴佬的演员。她声明,如果物色不到最好的‘海托塞’,她就不登台。你知道,她是在乡村长大的,百老汇的兰花在头发上插根稻草,就想把自己说成是苜蓿,可诓不了她。她要货真价实的东西。哎,你想扮演‘索尔·海托塞’,首先要打通卡林顿小姐这一关。”

第二天,海史密斯乘了火车去酸果蔓角。他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偏僻的小镇呆了三天。

此时的卡林顿小姐正如往常闲暇时一样,在一家位于地下室的空气污浊的小餐馆内和她的“追随者们”谈笑风生,她身材纤巧,美丽迷人,充满活力,得意非凡。十一点三刻,一个瘦长、仓皇、犹豫的年轻人走进了餐馆,他长着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傻乎乎地张着嘴,被餐馆里的灯光和人们吓得手足无措,狼狈不堪。他穿着一套白胡桃色的衣服,打了一条鲜蓝色的领带,衣服很不合身,瘦嶙嶙的手腕和穿白袜子的脚踝露在外面有四英寸之多。他睁大眼睛,打量着周围,正如见到猪猡闯进了土豆地的人一样。他终于看到了卡林顿小姐。他咧开嘴笑了,又高兴又窘迫地红着脸站起来,朝她的桌子那儿走去。“你好吗,波西小姐?”他带着无可置疑的乡土音说。“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比尔·萨默斯——住在铁匠铺后面的萨默斯家的。”

“嘿,什么!”卡林顿小姐兴致勃勃地插嘴说,“你从酸果蔓角来?”那个年轻人接着说,“是的,你知道吗?哈姆·赖利信了教;布利塞斯老太太把她的房子卖给了斯普纳船长;你的威利叔叔给选上当警官。”

“喂,诸位!”卡林顿小姐忽然对她的同伴说,“我要失陪一会儿。”她把他拖到角落里一张单独的桌子那儿。“我仿佛记不起谁是比尔·萨默斯了。”她瞅着那个乡下年轻人的天真的蓝眼睛,沉思地说。“不过萨默斯一家我是认识的。你最近有没有见到我家里的人?”“波西小姐,”年轻人认真地说道,“两三天以前,我还去过你家。呃,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厨房窗下的那丛紫丁香有一英尺多高了,前院的那棵榆树枯死了,不得不砍掉。虽说没有什么变化,和以前总有些不同。”“妈好不好?”卡林顿小姐问道。“我最近一次见到她时,她坐在前门口,用钧针编织灯座花边垫子。她老了一点儿,波西小姐。可是屋子里一切还是原样。你母亲请我坐下。‘别碰那张柳条摇椅,威廉。’她说。‘波西走后始终没有都动过;搭在扶手上的那条围裙,她先前在镶边。我一直希望,’她往下说,‘总有一天波西会把它镶好边。”“阳光射到门口,”酸果蔓角来的编史家往下说,“你妈正坐在阳光下面。我问她为什么不往后挪一点。‘威廉,地这样说,‘我一坐下来,望着那条路的时候,就不愿意动了。每天,’她说,‘我一有空就坐在这儿,望着那条路,等着波西,直到天黑。’她是晚上走那条路离家的,因为我们第二天早晨在泥土上发现了她的小小的鞋印。我老是觉得,当她厌倦了外面的世界,想起她的老妈妈时,她仍旧会从那条路回来的。”“我出来的时候,”“比尔”结束道,“我在前门台阶那儿把这摘了下来。我知道你一定喜欢老家带来的东西。”他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朵玫瑰——一朵丝绒一般柔媚,芳香四溢的黄玫瑰,它在餐馆恶浊的气氛中耷拉着脑袋,正象一个少女在古罗马竞技场上群狮热辣辣的呼吸下垂着头一样。卡林顿小姐的尖锐然而悦耳的笑声在乐队演奏的《风信子》的旋律中响了起来。“哎呀!”她快活地嚷道,“还有比那些地方更死气沉沉的吗?如今让我在酸果蔓角待两个钟头,我都受不了。嗯,萨默斯先生,我见到你非常愉快。我想我现在要赶回旅馆去睡我的美容觉了。”她把那朵黄玫瑰塞在她绮丽精致的绸衣服的前襟里,站起身,傲慢地朝戈尔茨坦先生点点头。

那辆金碧辉煌的马车驶去后,这位“乡下来的年轻人”转头对戈尔茨坦说,“主意不坏吧,呃?‘索尔·海托塞’这个角色总该派给我了吧?这位小姐始终没有起疑。”戈尔茨坦说,“你最好明天一早就去找卡林顿小姐,把这个角色敲敲牢。我觉得她会对你很满意的。”第二天上午十一点三刻,海史密斯来到了卡林顿小姐下榻的豪华旅馆,满怀信心地递进了他的名片。接待他的是女演员的侍女。“对不起,”霍顿斯小姐说,“非常抱歉。卡林顿小姐已经取消了所有的演出合同,回到那个——那个什么小镇—一哦,那个酸果蔓角小镇去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象征美丽的人性之花的玫瑰做道具,让它从女主角家乡而来,又随女主角而去,照射出人性的光华,辉映过去,照耀未来。
B.为了获得出演“海托塞”这一角色,海史密斯到了酸果蔓角小镇,用三天的时间,深入生活,投入到细致的生活体验之中。
C.卡林顿小姐在乐队演奏《风信子》时发出的尖锐然而悦耳的笑声掩饰了她已经做出某种决断的兴奋之情。
D.卡林顿小姐临走时,“傲慢地朝戈尔茨坦点点头”,表明她对海史密斯扮演乡巴佬这一角色持反对态度。
【小题2】在人物塑造上,关注人性回归是欧·亨利小说创作的主题。请结合文本内容概括波西·卡林顿小姐人性回归的具体表现。
【小题3】小说结局既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请结合小说文本进行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不  识
张晓风
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极爱了解的,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父亲的追思会上,我问弟弟:“追诉平生,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弟弟沉吟了一下,说:“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然而,我真的知道父亲吗?我们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
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父亲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银元改变了父亲的一生。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怜爱眼神。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然而,我真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向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
“台湾出的东西,就是没老家的好!”父亲总爱这么感叹。“老家没有的就不说了,咱说有的,譬如这香椿。”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啊!而且台湾是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小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好运卤汁下起面来,好运个香呀——”
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我被他言语中的象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竟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香椿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
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敬佩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的心悦诚服。“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体会。
年轻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鸟应声而落,他捡起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暖的肉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难改,性难移”,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在那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慈柔之心,誓言从此不射猎。父亲的性格如铁如砧,却也如风如水——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
《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披红斗篷的定玉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里,说:“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家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解读吧?
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能老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蒲公英的散蓬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就一切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草原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英冒出来。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
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
【小题1】作者开头说“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这句话在行文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小题2】结合原文,赏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
①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
②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
【小题3】简要概括父亲的性格特点。
【小题4】探究文章题目“不识”的意蕴。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刷子李
冯骐才
①刷子李专干粉刷一行。他要是给您刷好一间屋子,屋里什么都不用放,单坐着,就如同升天一般美。最让人叫绝的是,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
②这是传说。人信也不会全信。行外的没见过的不信,行内的生气愣说不信。
③一年的一天,刷子李收个徒弟叫曹小三。当徒弟的开头都是培茶、点烟、跟在屁股后边提东西。曹小三当然早就听说过师傅那手绝话,一直半信半疑,这回非要亲眼瞧瞧。
④那天,曹小三头一次跟师傅出去干活,到镇南道给姓李的人家新造的楼房刷浆。到了那儿,刷子李跟管事的人一谈,曹小三才知道师傅派头十足。照他的规矩一天只刷一间屋子。这楼房大小九间屋,得刷九天。干活前,他把随身带的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包袱打开,果然一身黑衣黑裤,一双黑布鞋。穿上这身黑,就好像跟地上一桶白浆较上了劲。
⑤一间房子,一个屋顶四面墙,先刷屋顶后刷墙。屋顶尤其难剧,蘸了稀溜溜粉浆的板刷往上一举,谁能一滴不掉?一掉准掉在身上。可刷子李一举刷子,就像没有蘸浆。但刷子划过屋顶,立时匀匀实实一道白,白得透亮,白得清爽。有人说这蘸浆的手法有高招,有人说这调浆的配料有秘方。曹小三哪里看得出来?只见师傅的手臂悠然摆来,悠然摆去,如同伴着鼓点,和着琴音,每一摆刷,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面“啪”地清脆一响,极是好听。啪啪声里,一道道浆,衔接得天衣无缝,刷过去的墙面,真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可是曹小三最关心的还是刷子李身上到底有没有白点。
刷子李干活还有个规矩。每刷完一面墙,必得在凳子上坐一大会儿,抽一袋烟,喝一碗茶,再刷下一面墙。此刻,曹小三借着给师傅倒水点烟的机会,那目光仔细搜索刷子李的全身。每一面墙刷完,他搜索一遍。居然连一个芝麻大小的粉点也没发现。他真觉得这身黑色的衣服有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
⑦当刷子李刷完最后一面墙,坐下来,曹小三给他点烟时,竟然瞧见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一个白点,黄豆大小。黑中白,比白中黑更扎眼。完了!师傅露馅了,他不是神仙,往日传说中那如山般的形象轰然倒去。但他怕师父难堪,不敢说,也不敢看,可忍不住还要扫一眼。
⑧这时候,刷子李忽然朝他说话:“小三,你看见我裤子上的白点了吧。你以为师傅的能耐有假,名气有诈,是吧。傻小子,你再仔细瞧瞧吧----”
⑨说着,刷子李手指捏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那白点即刻没了,再一松手,白点又出现,奇了!他凑上脸用神再瞧,那白点原是一个小洞!刚才抽烟时不小心烧的。里边的白衬裤从小洞透出来,看上去就跟粉浆落上去的白点一模一样!
⑩刷子李看着曹小三发怔发傻的模样,笑道:“好好学本事吧!”
⑪曹小三学徒的头一天,见到听到学到的,恐怕别人一辈子也不一定明白呢。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品笔墨全落在奇事绝活上,对主人公的长相面目不着一字,却能通过黑与白的对照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
B.作品通过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细节描写和侧面描写为一位“俗世奇人”立传,富有传奇色彩。
C.刷子李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这原是传说,在曹小三见证下,终于成为事实。
D.曹小三猛然瞧见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一个白点,不敢说,也不敢看,可忍不住还要扫一眼。这引起了刷子李的警觉。
E.刷子李忽然朝曹小三说的话里,有两个问句,用的却是句号。这有助于表现刷子李一切尽在把握、淡定平和的神态。
(2)第⑩段说曹小三“发怔发傻”,他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神情?
(3)就成就事业而言,刷子李有哪些可学之处?
(4)第⑥段提到“刷子李干活还有个规矩”,这个规矩不放在第①段一起说,而是此处才说,为什么?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丁大厨

金泓

“爸,你就出山一回吧,否则,我怎么买房子啊?”儿子丁盛说。

“老丁,不是我说你,上个电视节目有这么难吗?咱们家那点存款,离买新房还悬空八只脚呢!”老婆梅阿姨叹着气。

丁大厨看看他俩,又摸摸早磨掉了黑漆的椅子,瞧瞧被烟火熏得发黑的白墙,墙上挂着丁大厨与著名评弹演员老顾、著名画家老章的合影。他掏出一包皱巴巴的“红双喜”香烟,抽出一根,点燃了,猛吸了几口,说话了:“豁出去了。为了盛盛,参加!”

 丁大厨决定参加的是电视台搞的民间厨艺达人秀,年度总冠军可以赢取房地产商赞助的一套新房。丁大厨退休前只是一家单位食堂的烧菜师傅,他的师父倒曾在松鹤楼、得月楼等著名餐馆里当过厨师,他也得了些真传。过年的时候,桃花坞的木刻年画张贴在木门上,苏式红灯笼高挂在门口,客厅里高朋满座热热闹闹,丁大厨一个人在厨房里煎炒烹炸焖溜熬炖,也不觉得累。凡是到过丁大厨家的亲戚朋友,无不夸他的苏帮菜地道,味道好。

丁大厨报了名就后悔了。万一自己烧的菜不被评委认可,一世英名可就毁了。想了半天,他想不出好法子,便把小舅子梅教授请来喝酒。梅教授啜了一口丁大厨泡的青梅酒后,缓缓道:“现在饭店里的苏帮菜已经不正宗了,你只有返璞归真,烧最最正宗的苏帮菜,才有机会获胜。”丁大厨笑了:“不瞒你说,我只会烧苏帮菜,其他的,我也不太会。”梅教授说果真如此,便已成功一半。

丁大厨又问梅教授烧哪个菜。梅教授问“苏”字的繁体字怎么写,丁大厨说草头下面一个鱼一个禾。梅教授激动地拍了下桌子道:“没有鱼没有米,就不是苏州了。如今烧菜,自然是烧鱼啦!”

比赛倒也顺利,丁大厨凭借一道“火夹鳜鱼”拿了周冠军,又凭着一道“红烧划水”拿了月冠军,接下来便是漫长的等待。丁大厨依旧侍弄侍弄花草,喝喝老酒听听评弹,偶尔给上门的朋友做几个菜。

年度总冠军比赛那天,除了自家亲戚,老顾、老章都亲临现场为丁大厨加油,引得人群一阵激动。丁大厨准备烧“松鼠桂鱼”,这道菜是苏帮莱的经典名菜,丁大厨的师父得过名家真传,也是丁大厨的拿手绝活。可当他去取鱼时傻眼了,定好的鳜鱼变成了鲈鱼。他立刻找到主持人说明情况,主持人一听也目瞪口呆,不知所措。丁大厨急忙跑下台想叫儿子去换鱼, 但时间明显已经来不及了。这时,一旁的老顾说:“老丁啊,你也别着急,我们苏州老话不是说‘甜中意,成欢喜’吗?鳜鱼也好鲈鱼也好,都是鱼,只要年年有鱼,日子就好过……”

丁大厨点头笑了笑,返回到了台上。看着盆里悠游的鲈鱼,想到烧菜的快活逍遥,他从容地开始操作起来……

轮到丁大厨介绍自己的菜了,原来他烹制的是“清蒸鲈鱼”。底下有观众发出了嘘声,因为这道菜简单易行,堪称家常菜。他让评委尝尝味道,评委说,这“清蒸鲈鱼”做得太妙了。

鱼的味道酸甜苦辣咸都有,似乎用了特殊的调汁,太与众不同了。丁大厨缓缓道:“这便是家乡的味道。亲人朋友离世了谓之酸,大家一起喝酒聊天谓之甜,朋友远离家乡谓之苦,生活艰辛谓之辣,说点风趣的话谓之咸。我做的这道‘清蒸鲈鱼’,好多朋友都品尝过。我有位画家朋友老章,曾经到外国去打拼,但是有一天,他说忽然想吃我烧的鲈鱼,于是就回来了,现在他就在现场。”观众们的视线都投向老章,他立刻站起来,向丁大厨鼓掌致意。现场随即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主持人宣布得分时,丁大厨的后援团开始紧张了,台上的丁大厨倒是一脸坦然。分数出来,丁大厨以0.1分之差屈居亚军,获得了十万元的奖励。

回到家,在老顾的评弹声里,丁大厨啜了口老酒,呵呵笑道:“我爸在世时,曾与我说过一幅对联:山水花竹,无恒主人,得闲便是主人;富贵贫贱,总难称意,知足便是称意。能拿到亚军,还有十万元奖金,我已经很知足了。过几天,让盛盛拿着这钱去付个首付,房子小一点没关系,够住就行。”

老章举起了酒杯,说:“丁大厨不愧是丁大厨。干杯!”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开头通过磨掉漆的椅子、熏黑的白墙的描述道出了丁大厨家境一般的现状,又通过抽烟的系列动作,生动形象地表现了丁大厨心理变化过程。
B.总冠军比赛时,文中说“松鼠桂鱼”是经典名菜,丁大厨的师父得过“真传”,是丁大厨的“拿手绝活”,看似闲笔,实则为情节陡转做铺垫。
C.“火夹鳜鱼”等一道道传统的苏帮名菜、苏州评弹、苏州木刻年画以及苏式红灯笼等构成了一幅地方风情画,也营造出了醇香浓厚的人文氛围。
D.丁大厨为“房子”出山参赛,一路过关斩将,虽技艺高超,最后却因突发状况没得到冠军。一波三折的情节反映出世事难料、人生无常的主题。
【小题2】小说结尾处老章为何说“丁大厨不愧是丁大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A.
【小题3】小说中划线的这段话有何好处?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下列小题。
孟三爷的徒弟
陈德鸿
孙兴的接骨手艺是和孟三爷学的。
孙兴说,他15岁那年上山采松塔,从树上摔下来,好几处骨头都断了,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哀嚎到快天黑,让在山里住的孟三爷发现了,当时就把骨头接上了。等他好利索了,就拜了孟三爷为师。
有人不信说:“孟三爷那个孤老头子有两把刷子不假,可他连亲侄子都不传,咋能传给你呢?鬼才信呢!”
孙兴涨红了脸说,“起初孟三爷确实不答应,后来被我缠得没法,就说,‘你这笨手笨脚的,摘个松塔都能从树上掉下来,教也没用。’”我当时就急了,说:“我掉下来是没舍得用刀砍树梢。把树梢砍掉了,松塔好拣了,可松树就不长了。孟三爷想了想,又问了我不少事,这才答应了。”
“孟三爷没了快俩月了,让我们找阎王爷问啊?”一个人说完,一群人都笑了起来。都知道孙兴心善,不会说谎。他从小没娘,爹娶了后娘又生了一个娃,对他更加不管不顾,挨打受气是常事。于是便都知道了孙兴是孟三爷的徒弟,也都想看看他的本事,却一直没有机会。
谁也没想到,第一个来找孙兴的是饲养员李老头。李老头说:“队里有头骡子断了一条前腿,听说你是孟三爷的徒弟,能给人接骨,不知能不能给牲口接?”
“能,咋不能呢!”孙兴满口答应,心里却有点发酸,没想到自己的第一个病人竟然是头骡子。
到了队里,孙兴让人把骡子的三条腿固定住,在那条断腿上捋了一会儿,喝了一大口葫芦里的酒,便往上喷,喷了几次,然后闭上眼,叽里咕噜说了几分钟谁也听不懂的话,猛地睁开眼说:“好了,牵着在院里遛遛,明天就能下地干活了。”
“这,能成?”李老头半信半疑。
孙兴没回话,拍拍屁股走了。李老头哆哆嗦嗦牵过骡子,在院子里慢慢地走了起来,眼睛不时扫向围观的人群,根本不敢回头看骡子。走着走着,便见围观的人们傻了似的僵在原地,眼睛越张越大。他不安地停下来,回头看了看骡子。就在这时,身后响起了欢叫声。
队长媳妇小秀抱柴时滑了一跤,摔断了三根肋骨,疼得直吸气。队长想用马车把她送到县医院。
小秀急了:“这离县城几十里,到了还不把我颠簸死?赶快去找孙兴呀!”
队长只好找来了孙兴。孙兴在小秀伤处左右捋了一阵儿,喷了几口酒,然后闭上眼睛,开始嘟囔起来。十几分钟后,孙兴睁开眼睛,见小秀不再喊疼,挎上葫芦往外走,边走边说:“好了,干啥也不耽误。”
队长愣了一会儿,急忙追了出去,问:“多少钱?”
孙兴说:“不要钱,给谁看都不要钱。”
队长说:“要不上秋多分你点粮食吧,谁都不能有意见。”
孙兴停住脚说:“我多,别人就分得少,这样的事我干不来,你最好也别干。”
“那你这是图啥呢?”队长问。
“啥也不图。”孙兴说,“我是孟三爷的徒弟,孟三爷就是这么教的。”
孙兴的名气渐渐大了起来,甚至有不少外县人也来找他接骨。但不管是谁,什么身份,孙兴概不收钱,也不要物。有人不解,孙兴便说:“我是孟三爷的徒弟,孟三爷就是这么教的。”弄得问话的人一头雾水。
县医院院长亲自看了孙兴接骨,对他很是佩服,便寻了个机会把他要了过去。可没想到,孙兴干了一个多月就主动回来了。
队长百思不得其解,说:“多少人做梦都想进城吃商品粮,你有了这个机会,咋就不干了呢?”
孙兴说:“别人做不做梦我不管,在城里看病得先交钱,没钱就不给看,我越干越不得劲,没法干下去了。”
许多年后,一个记者不知从哪儿听说了孙兴的事,专程跑到村里来调查,找到了当年的队长家。队长说:“给人和牲口接骨那都不算啥,最神的是接高粱……”
“可惜了。”记者说,“凭他的神技,要是活到现在,早发大财了。”   
“你说啥?”记者话音刚落,老人的眼睛便瞪了起来。
“没,没说啥。”记者有些毛了,“我,我是说他技术那么好,为什么没有传下来?”
队长叹了口气说,“为什么没有传下来?别忘了,他可是孟三爷的徒弟。”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孙兴在县医院看不惯先交钱再看病的规定,干了一个多月就主动回来了,说明了现代社会医院的冷漠无情,揭示了文章的主旨。
B.小说结尾队长的回答,说明了队长对孙兴精湛医术的钦佩。
C.孙兴救了队长的媳妇后,拒绝了队长的感谢,并说“这事我不来干,你最好也别干。”说明孙兴认为队长不是一个品质高尚的人。
D.孙兴的接骨技艺高超,文章用了多处侧面描写和正面描写来表现。
【小题2】如何理解“我是孟三爷的徒弟,孟三爷就是这么教的。”这句话的作用。
【小题3】结合文章简要分析孙兴的人物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