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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试题。
你的微笑
张承志
正是我青春二十几岁,正是心里打底子、夯基础的季节;我一头撞上的,感谢主,就是他,那城市标志般的、见了他就懂了这座城市的老人。
他是一个街头乞丐。
他坐在大十字路口的一个把角,在石阶上摊开双手,静静地数着自己的手指头。那形象给人的感受,无法形容。
他如一个优雅的哲人,白髯慈眼,微笑着打量着路上熙攘的行人。我在第一刻就被他迷住;我以为他是一位难得一遇的神仙,深信自己目击了文明深奥和人物丰满的场面。
秋季的南疆,清风扫尽了酷暑。
那不是行乞,那是屈尊的交流。
我幸亏有一个焉耆①舅舅。他的微笑扫来,舅舅忙停下,掏着衣兜。我猜舅舅一定比我更感到了他的存在,舅舅只是伸臂过去,紧紧握住了他的手。
焉耆舅舅精通维语。所以那一瞬就成了一幅图画:白帽和花帽,黑须和虬髯,东干的严谨和维族的浪漫,都摄入了我年轻的眼帘。我被迷住了,瞠目结舌,久久地凝望。至今我不知道,我看见了什么。
我好像经过了介绍入门,那以后就算是他的熟人。
我就常常跑到寺门上,有事没事挨着他坐一会儿。我记不清他叫什么名字了。感谢上苍,那时我虽然很混,但鬼使神差地我接近了他——既然喜欢与乞丐为伍,你说,后日写起文章,我这么个家伙怎能不“美化穷人”呢?
我美滋滋坐在他的身边。我欣赏着他,暗地试图模仿他的举手投足。甚至我也感到了一些哲理,觉得不是褴褛乞丐,而是有钱的路人凄凄失助,需要特加祝福和施舍。
我有时看见老人带着伤痛,或是脚上血流淋漓的擦伤,或是掩饰忍耐着的病痛。当我的注视与他的目光相碰时,他都递给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眼色:不,捏,吆克,艾麦斯。不要声张。你懂得必须不动声色。不能把一丝一毫的疼痛,让这个小姑娘察觉。他微微地,无敌地一笑。
于是我闭上了嘴,僵硬般一声不吭。我注视着他的血,在袷袢②的掩护下淌进沙地。他微笑,有时抚摸着一个小女孩的头。孩子舒服地挤在他的怀里,玩着一个小东西。
在南疆的那段时间,我忘乎所以,终日游荡。如今已经记不清,那次究竟是去干什么了。除了舅舅之外,我结识的唯一朋友就是他。相处久了,不觉间我在点滴地模仿,每当新伤加于旧创,每当心头掠过疼痛,我就想象着一个虬髯老者,独自一人,微微一笑。
后来,就如歌里唱的,我离开了那个地方。而且那以后,关山难越,音讯两断,再也难以重逢。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见过了数不清多少……乞丐,或者说,哲学家。我对乞丐的理解,与其说偏爱,不若说已经走火入魔。但我仍觉远远未能尽兴。我常去地铁口碰运气,或者在周五的清真寺门口,我捏着钱,心怀忐忑,如研究生去拜见导师,像马驹子去寻找伯乐。
因为在我心里,他一直在微笑,栩栩如生。
如那个美好老人一样的穷人,确实太少。我们常常见的,多是不成钢的软铁,缺乏天生的高贵。穷困的酸液腐蚀着,使他们失去了脊骨。
随着时间消逝,我愈来愈懂了,人有时会需要去寻求一种乞丐的境界。那时要紧的记号,是微笑。是的,宽宏大量地对待一切吧,学习至仁至慈者的胸怀,哪怕只是摹仿皮毛,哪怕只在丝毫!
但是我天生的少气质,没出息。我一学微笑,朋友们就问:咦,你傻笑什么?为什么得意?安什么坏心眼啦?有什么美事?
所以,唉!我保持着自知之明,一般很少会得意忘形。
怎么会呢?我连一个微笑,都学不会!
[注]①焉耆:地名,焉耆回族自治县,其居住者多为回族(东干族)。②袷袢(qiāpàn):维吾尔、塔吉克等民族所穿的对襟长袍。
【小题1】品味下列划线的短语,简析它们分别表达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1)微笑着打量:
(2)紧紧握住:
(3)捏着钱:
【小题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1)那不是行乞,那是屈尊的交流。
(2)穷困的酸液腐蚀着,使他们失去了脊骨。
【小题3】联系全文,说说文章以“你的微笑”为标题有什么作用?
【小题4】文中画波浪线的语句运用了什么写作技巧?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5】作者认为,“人有时会需要去寻求一种乞丐的境界”。你同意这一观点吗?联系本
文和自己的感悟,谈谈你对这一观点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12-28 1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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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俄罗斯陆军腰带
马晓丽
秦冲中校没想到会在远离中俄边境的地方再见到鲍里斯。
秦冲迅速地瞥了一眼鲍里斯的肩章,心当即就被狠狠地抓挠了一下:妈的,这家伙都上校了!秦冲立刻觉得两个臂弯同时发痒,心想这回神经性皮炎指定是要大发了。
秦冲和鲍里斯是名副其实的老对手了,当年他俩都是边防连长时,曾守过同一段国境线,只是各为其主。秦冲和鲍里斯守的是黑龙江一段。冬季黑龙江会封冻,封冻之后江面上不仅能走人,跑载重车都没问题。所以一到了这个季节,方方面面就都活泛起来了,你一眼看不住就可能闹出个边境纠纷来。所以,每当进入冬季,两岸的哨位就开始跟着冰冻的江面,从岸边一点点地向江心推进。
秦冲觉得鲍里斯很军人,身姿挺拔,着装严谨,无论什么时候出现,脚下的皮靴都擦得锃明瓦亮。秦冲是很在意军人气质的,可惜那时咱的军装不给撑腰,想御寒就得把自己穿成个棉花包。秦冲是坚决鄙视棉花包的,只要是出现在俄军面前,特别是出现在鲍里斯连长面前时,秦冲准穿得周吴郑王的。其实,连刚下连的新兵蛋子都看得出,秦连长是在跟对面的鲍连长较劲儿。
眼前的鲍里斯仍旧身姿挺拔,皮靴锃亮,腰间是一条皮质优良的俄罗斯陆军腰带,棕黄色的皮带条上用明线扎出规则的菱形图案,纯铜卡头在阳光下闪着油亮的光。一般的腰带卡头上只有一个钉,这种腰带的卡头上却有两个钉,腰带上的钉眼也相应地有两排。秦冲曾在身上比量过这种腰带,他觉得这种双钉的腰带比单钉的扎在腰上更牢靠。秦冲觉得最不牢靠的就是我军现在用的这种腰带,卡头太民用化,时尚但不踏实。
这么多年过去了,老鲍除了军阶有变化,其余方面似乎毫无变化。见鲍里斯也在打量自己,秦冲下意识地挺了挺胸脯子。
正式演习之前的两军合练进行得很顺利。这次演习主要是为加强中俄两军的联合反恐能力,要求多兵种配合,运用多种手段打击恐怖分子。秦冲的特战营在演练中显得十分抢眼,俄军的表现也相当不错。
下午突降一场暴雨,没几分钟,野营村的大小排水沟就爆满了。根本不用秦冲多说,官兵们就挖沟的挖沟,培土的培土,舀水的舀水。对面的俄军帐篷也进水了,水漫进帐篷把盆都漂起来了,俄罗斯兵却什么都不顾只顾皮靴,光脚站在水里把皮靴提得高高的。秦冲赶紧派人去帮他们排水,俄罗斯兵这才纷纷跑出来,学着我们士兵的样子用盆往外淘水。
像来时一样突然,大雨说停眨眼间就停了。在查看俄军帐篷时,秦冲发现俄军竟然在悄悄地学我们的内务,他们也开始追求整齐划一,把牙缸摆成了一排,而且牙刷都朝一个方向倾斜。只是他们学得还不够地道,新牙刷都没开封,一看就是摆样子给人看的。
演习进行得很成功,秦冲的特战营在演习中表现得极为突出,获得了联合军演指挥部的高度评价。一切都很完美,只是演习过程中我军后勤部队出了点事,一辆保障车发生侧翻,驾驶员当场死亡。
清晨,鲍里斯把部队带到了野营村的小广场上,所有俄军官兵一起摘下了帽子,低头默哀。与此同时,旗杆上的那面俄罗斯国旗开始缓缓下降,直降到半旗的位置停了下来。秦冲心头一震。
晚饭前秦冲提着两瓶酒去找鲍里斯。演习结束了,俄军明天就开始撤了。
鲍里斯举着酒杯说,秦,我尊敬你。
老鲍你搞错了吧,秦冲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肩章,又指了指鲍里斯的肩章,说我有什么可尊敬的?
不,鲍里斯摇着头说,你是个好军人,从前到现在,都是。
好,秦冲说,就冲你这句话,我跟你连喝三杯!
喝完这三杯,鲍里斯突然问秦冲,秦,你看我是不是好军人?
老鲍……秦冲刚张嘴,鲍里斯就把他制止了。秦,鲍里斯认真地问,你为什么总叫我老鲍?我叫鲍里斯不叫老鲍,秦,你知道鲍里斯是什么意思吗?为荣誉而战。
好,鲍里斯,你这名字很军人,真不错。见鲍里斯高兴地咧开了嘴巴,又不无醋意地点着鲍里斯的肩章说,为荣誉而战,鲍里斯,你下一步该升准将了吧?
不,鲍里斯说,这是我最后一次参加军事演习了,演习回去之后,我们部队就撤编了。已经宣布过命令了,因为是最后一次,所以大家都很努力。秦,鲍里斯问,我是不是好军人?
你是好军人,鲍里斯,秦冲毫不迟疑地回答,从前到现在,都是!
秦冲和鲍里斯抬眼向远处望去,远处天空中飘扬着的两国国旗,在月夜里显得分外清晰。
秦,鲍里斯指着那两面一高一低的国旗问,这是为什么?
怎么说呢?秦冲想了想说,两个军队就像两个完全不同的家庭,各家有各家的生活方式,习惯了就只觉得自己的好,就算发觉了人家的好,也不会轻易就学,因为不习惯,还因为没有积累一时学不来。你能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鲍里斯说我明白了,就是我们的腰带好,你们的腰带也好,但不可以换?
秦冲大笑,说胡扯,这哪跟哪呀?腰带有什么不能换的?
鲍里斯立刻跳将起来,大叫了一声,好,那我和你换腰带。
换就换,秦冲也跳了起来。秦冲抽下自己的腰带在手里掂了一下,腰带很压手,皮质厚实,卡头漂亮。要离手了,秦冲才发现这腰带真的很好。
秦冲接过鲍里斯的腰带仔细地端详着。没错,正是他喜欢的那种俄罗斯陆军腰带。往腰上扎的时候,秦冲才觉出有些不方便,两个钉眼儿不是一下就能找准,皮质也显得过于粗硬了些。但这腰带系在身上真的很妥帖,很紧实,很有束缚感。
换了腰带,两人笑看着对方。秦冲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胳膊平整光滑,神经性皮炎竟奇迹般地好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故事描写了中俄两军交往中呈现的文化背景、军事传统等方面的差异,生动地刻画出秦冲、鲍里斯两人以及两国军人不同的精神气质。
B.秦冲注重形象,他认为绝对不能输给同为军人的身姿挺拔、着装严谨的老对手,所以在鲍里斯面前,哪怕再冷他也一定会穿着精神得体。
C.野营村突降暴雨,俄军什么都不顾只顾光脚站在水里把皮靴提得高高的,这一细节意在说明俄军的应变能力不能与紧张有序的我军相比。
D.秦冲虽对俄军降半旗的做法心生敬意,但认为因为习惯、积累等原因难以借鉴,正如俄军学习我军要求内务整齐的做法,也难以学到位。
【小题2】小说中秦冲和鲍里斯为什么都评价对方为好军人?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巧妙地运用了象征手法,请从文中找出例子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距离
安晓斯
接到儿子从那座大城市打来的电话,张叔和张婶就没睡好过。
儿媳生了个大胖孙子,这在农家可是大事。
说啥也得去看看我们那大胖孙子。张叔和张婶没事就唠叨这话题。
儿子张晖真争气。大学毕业后,顺利在城市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听说那个城市很大,距离张叔和张婶有五百多公里。工作了一年多时间,儿子就报喜来了。说在那个城市找了个对象,叫楚雪,家里就她一个女儿,条件很不错。
张叔就说,那我和你妈去看看,替你把把关。张晖就说爸妈你们别来了,这么远的路,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张叔和张婶就一直等啊等,到底没等来。
终于等来消息了。是儿子准备结婚的消息。张叔和张婶就告诉儿子准备去一趟。儿子说,爸妈你们别来了,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好了。还有,把咱家的旧房子拆了再盖一次,人家是城里的姑娘,回去也得有个干干净净的地方不是?
从此,张叔和张婶比以往起得更早,睡得更晚。张叔还一咬牙,卖了猪粜了粮食,就拆了旧房盖了新房,还更换了所有的家具。儿子电话来了,说结婚就不回去了,楚雪家把啥东西都准备好了,房子、车子也都买好了,不用咱家花钱。张叔不听,那咋行,咱必须得拿点钱。两天后儿子打来电话,楚雪家把在地下停车场买车位的事让给咱了,爸妈你们就寄五万元钱好了。后来,张叔和张婶才知道,他们花五万元购买的车位,实际上就是用白漆画的一个长方形框。
儿子终于打来电话,说结婚日子定下了。楚雪家里人说,路太远,爸妈你们就别过来了。结过婚,我抽时间带楚雪回去一趟。
张叔和张婶就在家里等。每天,老两口除了干农活儿,回到家就开始收拾房间,扫啊擦啊,虽然累点,可是心里很高兴。
儿子终于又来电话了。火车票儿子都给买好了。张叔和张婶就按儿子说的,怎么到车站去取票,怎么坐车,怎么出站,在哪等,都一一记下了。坐在火车上,张叔和张婶兴奋得没法说,张婶就提醒张叔,别忘了那俩红包,听着火车上来回吆喝的卖饭声,他们只是喝一口从家里带来的凉开水。
下了车,儿子已经在出站口等了。到了一家宾馆。张叔说,咱不住这里,我和你妈就在你那住一夜,看看孩子就走。儿子的双眼就湿湿的。
饭后,张叔和张婶就和儿子一起去看孙子。进了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衣着讲究、戴着金边眼镜的女人。亲家,都来了。很亲热的声音。楚雪,快来,你爸妈来了。还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张叔和张婶就知道一定是亲家母了。换了拖鞋,儿子就拉着张叔和张婶在一个紫光灯下照了一会。
有了孩子,我们从外面回来都要照一会儿,杀菌效果很好的。还是那个女人亲热的声音。坐下来喝茶的时候,张叔就拿出那两个红包来。张婶就说,楚雪啊,这是给你的,10001元,在咱农村老家叫万里挑一。这是给孩子的,8800元,咱老家叫宝贝蛋蛋。别嫌少,是爸妈的一点心意。
闲聊了一会,张叔和张婶就提出想看看孩子。亲家母就说,好不容易哄睡了,脚步轻点儿,咱去看看。轻轻地推开卧室的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罩着粉红色蚊帐的婴儿车。距离一米远时,张婶想上前抱抱孙子,亲家母就拉住张婶说,咱今天就不抱了呵,就看看。哄孩子睡着不容易。张叔和张婶就隔着那个粉红色的小蚊帐,在朦朦胧胧中看见了孙子红扑扑的小脸蛋儿。
第二天一大早,哭了一夜的张叔和张婶就来到了火车站。离开宾馆时,张叔没有告诉儿子。他把儿子交的押金留在了服务台,自己结算了房费。
张叔对张婶说,看出来咱儿子有多难了吧。张婶流着泪点点头。哎,老头子,我眼神儿不好,你到底看清楚咱孙子没有?张叔没说话,大把的泪涌了出来。
(选自《小说选刊》2013年第11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儿子说在城里找了个对象,是独生女,家里条件不错,这些话为后文的故事情节做了铺垫,为写“距离”埋下伏笔。
B.张叔和张婶每天唠叨要去看孙子,这既表明了对孙子的牵挂,对晚辈的疼爱,也暗批了他们传宗接代的传统思想。
C.小张结婚前后,几次拒绝父母的探望,声称要回家看看,并要求翻盖新房,实际这都是小张的借口,他并不真想回去。
D.张叔和张婶的亲家——衣着讲究、戴着金边眼镜的女人,虽看得起张叔张婶,但小市民的庸俗心态比较重。
E. 小说结尾,张叔和张婶的眼泪令人心碎,小说安排这样的结尾,既感动了读者又巧妙地暗扣了题目,发人深省。
【小题2】张叔和张婶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题目叫“距离”,请结合全文,谈谈本文反映了哪些方面的距离?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讨白
李进祥
马亚瑟用了十二年时间,才在一个叫马家大山的村子找到了锁拉西。
锁拉西突然见到了马亚瑟,怔往了,脸上的表情极为复杂,有惊、有喜、有疑惑,也有恐惧。马亚瑟看着,感觉到自己的脸上也一定是同样的表情,脸也一定被那些复杂的表情弄得扭曲了。
两个人对视着,谁也不知道第一句话该怎样开口。
一只苍蝇就叫得很凄凉。
锁拉西先开口:
“你到底还是找来了。”
“我找了你十二年。”
“我等了你十二年,怕了你十二年,想了你十二年。”
“我也是!”
“你成家了吗?”
“没有,成啥家呢,马主席托付的事没办成。”
“马主席托付的事,啥事?”
“报仇,惩治叛徒。”
“我不是叛徒!”锁拉西突然高声说。
“可你跑了。”
锁拉西又激动了,连声说:“我没有叛变!我只想安安静静地过几天日子。”
“临阵脱逃,和叛变一样。”
“不一样。红军走了,自治政府散了,我不跑咋办,等死吗?”
“红军走的时候,叫马主席一起走,他走了吗?马主席被抓了,其他人走了吗?”
锁拉西不说话了。
“给你三天时间。”马亚瑟侧身望着锁拉西说。锁拉西笑了,不是苦笑而是那种很解脱的笑。
“我知道迟早有这一天,我也盼着这一天。人总是要见安拉的,早死早得脱离。要是当时就战死了,那该多好。”锁拉西的语气平静了,但平静中又有伤感。这份伤感马亚瑟也有同感。。
当天下午,锁拉西出去了,说是有些账债要清一清,有些人情要还,不能把账债带到后世里去。
锁拉西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才回来,他一脸的轻松。山窝子里太阳升起的迟,落下去的早。但太阳落下去后,天还亮着。
吃过晚饭,做过了晚礼拜,两个人就在小房子里的炕上睡了。两个人都睡不着,东拉西扯地说了一夜闲话。
第二天一早起来做过了晨礼拜,太阳还没露出脸,锁拉西就张罗着要宰羊,说是过个尔麦里,顺便也给自己念个讨白。
晚上,锁拉西没有和马亚瑟一起住,他说得把他的事跟家里人说说,把后事安顿一下。马亚瑟送锁拉西出门时,山头上有夜猫子的叫声大笑样地响起,叫声在几座山之间来回地滚响了许久还回音不绝,一直响在马亚瑟的心上。
马亚瑟睡不着。
他看到锁拉西和女人先到了儿女住的窑洞,一家人应该是说了许久的话,一盏油灯一直幽暗地亮着。马亚瑟的眼睛也亮着。星星把院子照得冷亮的时候,锁拉西和女人才出了儿女的屋子。女人一手端着灯盏,一手遮挡着一点橘黄色的火苗,像在呵护着一个生命。火苗一闪一闪的,马亚瑟真担心它会熄灭了。它却终于闪进另一个窑洞,马亚瑟才松了一口气。
一声清亮的鸡啼,万籁突然又归于沉寂。所有的声音都跑得一丝不剩。只有空壳还留在马亚瑟的耳边。马亚瑟也成了一具空壳,他的灵魂被听到的那些声音掏出来,挂在三尺高的上方,连他自己都有些认不出来了。
锁拉西突然进来了,在幽暗的晨曦中,他的脸上有少年般的亮光,他双手托着一把刀,就是他曾经用来杀敌的那把刀。刀被重新擦拭过了,冷亮得真像是铁。
锁拉西把刀子递给马亚瑟,急切地说:“天亮以前动手吧!再看到太阳,我会难过的。趁他们这会儿都睡着,快动手。他们看到了也要难过。”
马亚瑟机械地接过刀子,看着锁拉西,他眼中是那只宰杀过了的绵羊。绵羊的眼睛里没有恐惧,没有乞求,空得近乎神圣。
锁拉西面向西方跪着,闭上了眼睛,嘴里小声地念着。
马亚瑟知道他是在给自己念讨白。马亚瑟有些恍惚。
锁拉西则再一次催促马亚瑟:“快动手吧!你还等啥呢?”
马亚瑟被喊醒了,他这才真切地看到锁拉西。第一缕晨光已透进屋子,马亚瑟的手突然握紧了刀把,举起刀子。刀子在晨光中像月牙一样。月牙慢慢地落下来,“当”的一声掉到地上。
一阵光影乱动。锁拉西的女人,他的儿子尤素夫,还有女儿阿米乃都慌慌地进来了。很显然他们一直在外面听着。
马亚瑟这时候已经拿定了主意,他对仍在跪着的锁拉西说:“那个临阵脱逃的锁拉西已经被我宰杀过了,你起来吧。”说完这句,马亚瑟就走了。锁拉西一家人早呆了,谁也没有送他。
马亚瑟走出大门的时候,大黑狗问询地向他叫了一声。他没有回头,向太阳即将升起的那个山头走去。
(选自2015年第5期《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准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十二年后马亚瑟终于找到了锁拉西展开故事,凸显出战争对美好人性的摧残,有力地控诉了战争的罪恶。
B.锁拉西和马亚瑟是战友,一起参加过革命,可是后来红军走了,自治政府散了,马亚瑟坚持革命,而锁拉西却背叛了革命,娶妻生子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C.马亚瑟和锁拉西两位老朋友相见,前者决心执行命令处死后者,而后者安排家事,念了讨白平静受死。前者看到后者温馨的家庭、真诚的忏悔,于是刀下留人,毅然离去。
D.小说没有从正面去描写战争的惨烈、战士的无畏,而是通过马亚瑟的叙述去回顾那段不能忘却的历史。
 
(2)请简要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和作用。
(3)作品在谋篇布局上非常巧妙,尤其是小说的结局出乎意料,意蕴悠长。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信封上的大头菜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东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价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自己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肉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往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茱·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竞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篇交代了代写行当的出摊位置、所需用具、代写内容等,既向读者介绍了这一传统行当,又为引出小说主人公代写冯作了铺垫。
B.小说插叙了淮城籍国民党军官在蒋介石兵败台湾前带走亲友的情节,说明了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也解释了代写冯选择代写的原因。
C.“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交代了代写冯在别人的信封上写“大头菜·冯”的一个重要原因,旨在表现新中国的面貌日新月异。
D.小说引用有关大头菜的谚语和淮剧内容,说明大头菜是淮城人家家户户生活的必备之物,语言通俗直白,具有浓郁的民俗风情和地方色彩。
【小题2】请概括代写冯的形象特征,并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大头菜”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马房之夜
萧 红
冯山——10年前他还算是老猎人。可是现在他只坐在马房里细心地剥着山兔的皮毛,他常常把刀子放下,向着身边的剥着的山兔说:
“这样的射法,还能算个打猎的!这正是肉厚的地方就是一枪……这叫打猎?会打山兔的是打腿……杨老三,那真是……真是独手……连点血都不染……这可倒好。”他一说到杨老三,就不立刻接下去。
“我也是差一点呢!怎样好的打手也怕犯事。杨老三去当胡子那年,我才23岁,若不是五东家,我也到不了今天。……年轻的那一伙人,到现在怕是只有五东家和我了。”他越说越没力量,放下手下剥着的山兔皮,拉着凳子,坐到门外去抽烟。
一种孤独的感觉无缘无故地为旷野上的响亮的铃子所唤起,他想到了杨老三,想到了年轻时的那一群伙伴:
“就只剩五东家了……见一见……”
“四十来年没再见到,怕是不认识了……”
烟管伴着他那遥远的幻想,嘶嘶地鸣叫,时时要断落下来。
三月里的早晨,冯山一推开马房的门扇,就撞掉了几颗挂在檐头的冰溜。
“雁要来了,白河也要开了。”他自己说。
到了下午,起风了。冯山看着那黄澄澄的天色。
马倌牵着几匹马在檐下遇到了他:
“你还不信吗?你到院里去问问,五东家明天晌午不到,晚饭的时候一定到……”在马身上他高抬着右手,恰巧大门洞里走进去一匹骑马,又加上马倌那摆摆的袖子,冯山感到有什么在心上爆裂了一阵。
“扯谎的小东西,你不骗我?你这小鬼头,你的话,我总是信一半,疑一半……”冯山向大门洞的方向走去,已经走了一丈路他还说,“你这小子,扯谎的毛头……五东家,他就能来啦!也是六十岁的人了……出门不容易……”他回头去看看马倌坐在马背上连头也不回地跑去了。
冯山也跑了起来:“可是真的?明天就来!”他越跑,大风就好像潮水似的越阻止着他的膝盖。
第一个,他问的少东家,少东家说:“是,来的。”
他又去问倒脏水的老头,他也说:“是。”
可是他总有点不相信:“这是和我开玩笑的圈套吧?”于是他想去问问井口正在饮马的闹嚷嚷的一群人。他向马群里去的时候,他听到冯厨子在什么地方招呼他:“冯二爷,冯二爷……你的老朋友明天就来到啦!”他反过身来,从马群撞出来,他看到马群也好像有几百匹似的在阻拦着他。
“这是真的了,冯厨子!那么报信的已经来啦!”
“来啦!在大上房里吃饭!”
他听到上房门口有人为着那报信的人而唤着:“冯厨子,来热一热酒!”
……
第二天,冯山早早地来到高岗。中午的时候,连东家的太太们也都来到了高岗,高岗下面就临着大路。只要车子或是马匹一转过那个山腰,用不了半里路,就可以跑到人们的脚下。人们都望着那山腰发白的道路。冯山也望着山腰也望着太阳,眼睛终于有些花了起来,他一抬头好像那高处的太阳就变成了无数个。眼睛起了金花,好像那山腰的大道也再看不见了。
“来啦!来啦!……黑骑马……”
孩子们,有的下了高岗,顺着大道跑去了。冯山的两只手都一齐地遮上了眉头,等他看见了马颈上的那串铜铃,他的眼睛就早已昏盲了,已经分辨不出那坐在马背上的就是他少年时的同伴。
他走了一步,他再走了一步,已经走下了高岗。他过去,他扒住了那马的辔头,他说:“老五……”他就再什么也不说了。
在吃酒的时候他和五东家是对面坐着,他们说着杨老三是哪年死的,单明德是哪年死的……还有张国光……这一些都是他们年轻时的同伴。酒喝得多了一些的时候,冯山想要告诉他,某年某年他还好上了一个寡妇。但他看看周围站着的东家的太太们和姑娘们,他又感觉这事不方便说了。
五东家走了的那天夜晚,他好像只记住了那红色的鞍,那土黄色的风帽。他送他过了太平沟的时候,他才看到站在桥上的都是五东家的家族……他后悔自己就没有一个家族。
马房里的特有的气味,一到春天就渐渐地恢复起来。那夜又是刮着狂风的夜,所有的近处的旷野都在发着啸……他又像被人们遗忘了,又好像年轻的时候出去打猎在旷野上迷失了。
马倌喂马的时候,他喊着马倌:“给老冯来烫两盅酒。”
等他端起酒杯来,他又不想喝了,从那深陷下去的眼巢里,却安详地逃出两条寂寞的泪流。
(有删改)
⑴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叙述了冯山老人晚年的境遇和心灵世界,在童年伙伴之间不同命运的对比中,寄寓着作者对底层民众不幸生活中表现出的人性之美的无限哀怜和赞赏。
B.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故事中时令的变化,冯山早晨推开马房的门扇时,“撞掉了几颗挂在檐头的冰溜”,寥寥数语,就写出了天气已经转暖的景象。
C.冯山对五东家要来的消息不相信,所以他怀疑马倌的消息,向少东家打听,向马夫打听,向厨子打听。从中可以看出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
D.小说处处突出冯山的老态,尤其是“他越说越没力量”“他的眼睛就早已昏盲了”“那深陷下去的眼巢”等神态、肖像的描写,都表现出冯山的年老体衰。
E. 冯山虽然是五东家的长工,但是当他们共同聊起往昔的人和事时,两人之间没有阶级界限,不再是长工和东家,而是充满温情的少年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