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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孩子的力量
列夫•托尔斯泰(俄)
“打死他!……枪毙他!……把这个坏蛋立刻抢毙!……打死他!……割断凶手的喉咙……打死他!……打死他!”人群大声叫嚷,有男人,有女人。
一大群人押着一个被捆绑的人在街上走着。这个人的身材高大,腰板挺直,步伐坚定,高高地昂起头。
这是一个在人民反对政府的战争中站在政府一边的人。
他被抓获,现在押去处决。
“有什么办法呢! 力量总不在我们一边。有什么办法呢?现在是他们的天下。死就死吧,看来只能这样了。”他想,耸耸肩膀,对人群不断的叫嚷报以冷冷的一笑。
“他是警察,今天早晨还向我们开过枪!”人群嚷道。
但人群并没有停下来,仍押着他往前走。当他们来到那条横着昨天在军警枪下遇难者尸体的街上时,人群狂怒了。
“不要再拖延时间!就在这儿枪毙那无赖,还把他押到哪儿去?”人群嚷道。
被俘的人阴沉着脸,只把头昂得更高。
但领头的人决定把他押到广场上去,去那里解决他。
离广场已经不远,在一片肃静中,人群后传来一个孩子的哭叫声。
“爸爸!爸爸!”一个六岁的男孩边哭边叫,推开人群往俘虏那边挤去,“爸爸!他们要把你怎么样?等一等,等一等,把我也带去,带去!……”孩子旁边的人群停止了叫喊,他们仿佛受到强大的冲击,人群分开来,让孩子往父亲那边去。
“瞧这孩子多可爱啊!”一个女人说。
“你要找谁呀?”另一个女人向男孩俯下身去,问。
“我要爸爸!放我到爸爸那儿去!”男孩尖声回答。
“你几岁啊,孩子?”
“你们想把爸爸怎样?”男孩问。
“回家去,孩子,回到妈妈那儿去。”一个男人对孩子说。俘虏已听见孩子的声音,也听见人家对他说的话。他的脸色越发阴沉了。
“他没有母亲!”他对那叫孩子去找母亲的人说。男孩在人群里一直往前挤,挤到父亲身边,爬到他身上去。人群一直叫着;“打死他! 吊死他!枪毙坏蛋!”
“你干嘛从家里跑出来?”父亲对孩子说。
“他们要拿你怎么样?”孩子问。
“你这么办。”父亲说。
“什么?”
“你认识卡秋莎吗?”
“那个邻居阿姨吗?怎么不认识。”
“好吧,你先到她那儿去,待在那里。我……我就来。”
“你不去,我也不去。”男孩说着哭起来。
“你为什么不去?”
“他们会打你的。”
“不会,他们不会的,他们就是这样。”
俘虏放下男孩,走到人群中那个发号施令的人跟前。
“听我说,”他说,“你们要打死我,不论怎样都行,也不论在什么地方,但就是不要当着他的面。”他指指男孩,“你们放开我两分钟,抓住我的一只手:我就对他说,我跟您一起去溜达溜达,您是我的朋友,这样他就会走了。到那时……到那时你们要怎么打死我,就随你们。”
领头的人同意了 。
然后俘虏又抱起孩子说:“乖孩子,到卡秋莎阿姨那儿去。”
“你呢?”
“你瞧,我同这位朋友一起溜达溜达,我们再溜达一会儿,你先去,我就来。你去吧,乖孩子。”
男孩盯住父亲,头一会儿转向这边,一会儿转向那边,接着思索起来。
“去吧,好孩子,我就来。”
“你一定来吗?”男孩听从父亲的话。一个女人把他从人群带出去。等孩子看不见了,俘虏说:“现在我准备好了,你们打死我吧。”
这时候发生了完全意想不到和难以理解的事情。在所有这些一时变得残酷,对人充满仇恨的人身上,同一个神灵觉醒了。一个女人说:“我说,把他放了吧。”
“上帝保佑,”又一个人说,“放了他。”
“放了他,放了他!”人群叫喊起来。
刚才还在憎恨群众的他,竟双手蒙住脸放声大哭起来。他是个有罪的人,但从人群跑出去,却没人拦住他。
(选自《哈吉穆拉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从警察起初的执拗到最后的落泪,从百姓起初的怒不可遏到最后的宽容谅解,小说在巨大的落差中凸显了人性的力量。
B.“同一个神灵”是指亲情与爱,同情和怜悯,也正是孩子对父亲的爱使人们改变了先前的态度,唤醒了人们内心的善良与博爱。
C.儿子的出现,使事态发生变化,不仅让警察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过错,而且也使得愤怒的群众生发悲悯情怀。
D.“脸色越发阴沉了”表现了警察内心对周围群众的仇恨和对儿子的担心,“竟双手蒙住脸放声大哭起来”表现了他被谅解后内心的愧疚悔恨以及惊喜之情。
E.“步伐坚定,高高地昂起头”“阴沉着脸,只把头昂得更高”等动作和神态的描写,生动地塑造了一个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形象。
【小题2】小说的开头写人群大声叫嚷的情景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做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警察是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概括。
【小题4】“孩子”的出场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从主题思想、形象塑造和结构安排三个方面,任选一个方面探究。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2-25 08: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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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价值三万元的土巴碗
行吟水手
教授是艺术学院的教授。教授平时喜欢收藏瓷器、木雕、字画、金石、玉饰等,但大多值不了几个钱,主要是找点乐子而已。
那天,教授从外地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回来,看见家门口的一棵梧桐树下蹲着一个三十多岁的乞丐,面前放着一个装满零钱的碗,身边靠着一个八九岁左右的小男孩。和其他乞丐不同的是,这个乞丐的手里捧着一本书,正在教孩子认字。孩子的一只手依赖地搁在他的肩上,他回过头耳语般地对孩子说了一句什么,孩子咯咯咯笑了起来。
那一刻,教授的眼眶湿润了。他想起几十年前在一个山村的农家小院里,做小学老师的父亲手把手教自己写字的情景。
教授情不自禁地走到乞丐跟前,蹲下身子,摸着小男孩的头,对乞丐说:“你们是从哪儿来的?”
乞丐说:“山南。”
教授说:“那是个穷地方啊。”
乞丐说:“就因为穷,孩他娘才跟着一个外乡人跑了。我年前害了场大病,没法再种地养家,就只好带着小孩出来乞讨——”
教授被深深地打动了。一个沦落的乞丐,在生活都难以保障时,竟然还教儿子读书识字。看得出,他们对美好的生活依然充满了希望。感动之余,教授掏出一张一百元面额的人民币送给了乞丐。
临走前,教授盯上了乞丐面前放着的那个装满零钱的碗。那是一只土巴碗,土得掉渣,做工粗糙。教授眯着眼睛,专注地端详着那只土巴碗,久久不忍离去。
乞丐被教授的举动给搞蒙了,一只白送都没人要的土巴碗,怎么就让眼前的这位城里人发起了呆?
这时,教授拿起了那只碗,又仔细看了看,然后对乞丐说:“这只碗,卖给我好吗?”
乞丐一听连连摇着头说:“不,不不不——”
“哦?”教授吃惊地看了乞丐一眼,“看来你知道这只碗的价值了?那你开个价吧,打算多少钱卖给我?”
乞丐一愣,脸红了,连忙说:“不不不,一只土巴碗,白送都没人要,哪能卖你钱?你真想要,拿去得了。”
教授的眼睛一亮。教授说:“这只碗明明是古董,这样吧,我给你三万元,你将这只碗卖给我,去找个事干干,也好让孩子有学上,怎么样?”
三年后一个秋日的黄昏,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走进了教授家的门厅。当时教授正在伏案填写一张准备寄往贫困山区,用来资助山区教育事业的汇款单。
教授一眼就认出了中年男人,他就是三年前的那个带着小孩乞讨的乞丐。与三年前不同的是,乞丐的身上多了件名牌西服,手里提着一盒高级礼品。
乞丐坐在教授家的客厅里,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乞丐说:“我这次来是向你表示感谢之意的,是你的三万元钱让我站了起来。”
教授说:“那么,这几年你都干了些什么事呢?”
乞丐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发,小声说:“三年前,我用卖碗所得的三万元和别人合伙在老家那边弄了个窑场,做起了烧瓷。一些烧瓷拿出去卖时竟被人误认作了古董,我们也就将错就错地当古董卖,几年下来,好歹也弄了几个钱。”
教授的眉头紧紧地皱在了一起。
教授说:“那个小男孩,他现在上几年级了?”
乞丐说:“我叫他退学回家帮我打理生意了。”
教授愣住了,他做梦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一种结局。
良久,教授起身走进了卧室,从卧室里拿出来一只碗,正是乞丐在三年前卖给教授的那只土巴碗。教授说:“这只碗,只不过是一只再也普通不过的土巴碗而已。”
乞丐说:“既然你一开始就知道这只碗不值钱,那干吗还要花三万元冤枉钱买它?”
教授说:“我当时买的不是一只一文不值的土巴碗,而是一种生活态度。”
乞丐有些弄不懂了。
教授轻轻地挥了挥手,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教授对乞丐说:“你走吧,你怎么还坐在那里?”
乞丐说:“我没坐啊,我站着呢!”
教授说:“我怎么老觉得你还是没有站起来!”
乞丐在走出教授家门厅时,听见了瓷器碎裂的声音。
(选自2010年第8期《微型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教授”收藏的瓷器、木雕、字画、金石、玉饰等大多值不了几个钱,表明他并非指望这些藏品升值,因为他生活中不缺钱,缺的是乐子。
B.如果不是“教授”用三万元买那只土得掉渣的土巴碗,小说中的“乞丐”一定不会成为一个发不义之财的人。
C.小说中“一个八九岁左右的小男孩”虽不是主要人物,但设置这个人物对推动情节的发展和深化小说的主旨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是小说中必不可少的人物。
D.本文将“小男孩”和“乞丐”、“乞丐”和教授进行了对比,通过对比手法传达出了作者褒贬分明的思想感情。
E.小说通过大量的人物对话及动作神态描写来表现“乞丐”命运的变化和呈现“教授”复杂难言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主人公“教授”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三次写到“站”,分别有哪些含义?请概括说明。(6分)
(4)“土巴碗”作为这篇小说构思的关键,有主题思想、结构艺术、形象塑造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主题思想或结构艺术中的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喀布尔人

印度泰戈尔

我五岁的女儿敏妮在我书桌旁,用手轻轻敲着膝盖玩。我正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忽然敏妮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街上果然有个喀布尔人走过。他穿着宽大污秽的喀布尔服装,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个口袋,拿着几盒葡萄干。

女儿大声叫他:“哎!”那个喀布尔人回过身来抬头看。她看到这光景却吓住了,跑到妈妈那里躲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会面。

可没过几天,我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长凳上和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喀布尔人又说又笑。她小纱丽(印度妇女传统服装,丝绸制的连衣裙编者注)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喀布尔人用这种有力的贿赂,使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常说些玩笑。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面前,小大人似地低头看着这大高个:“呵,喀布尔人!你口袋里装的什么?”他用山民的鼻音回答:“一头象!”也许这并不可笑,但是这两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话!依我看,这种小孩和大人的对话里,有些非常引人入胜的东西。

喀布尔人也不放过开玩笑的机会:“那小人儿,你什么时候到公公家去呢?

敏妮对这问题有点莫名其妙,但她不肯显露,却机灵地回答:“你到那去么?”

可在喀布尔人这一阶层中间,“公公家”有双关的意思,还能指监狱。“呵,”他向幻想中的警察挥拳:“我要揍我的公公!”听到他这样说,想象到那个狼狈不堪的“公公”敏妮哈哈大笑。

敏妮的母亲恳求我留心那人。她是个极胆小的女人,只要一看见有人向我们的房子走来,她就立刻断定他们不外乎是盗贼、醉汉、疟疾菌。她对这个喀布尔人也充满了疑虑。我总是笑笑,辩解说拐卖一类的事多半不会发生。喀布尔人和敏妮的亲密友谊便不受约束地继续着。

有天早晨,我听见街上有吵嚷声。往外一看,拉曼被两个警察架住带走了。我赶紧跑去问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个街坊欠了这小贩一条围巾的钱,争吵中拉曼把他刺伤了。忽然间在凉台上,敏妮出现了她照样喊着:“呵,客布尔人!”拉曼回头,脸上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胳臂底下没夹口袋,以她不能和他谈关于象的问题。她立刻问:“你到公公家去么?”拉曼回答:“我正要到那去!”看到他的回答没有使孩子发笑,他又举起手说:“可惜我的手被钳住了,不然我就揍那老公公了!”

拉曼被判了刑,再无消息。时间一天天过去,敏妮也长大了,总和朋友们一起,不像往常那样到她爸爸的房间里来了。又一个秋天,我们把敏妮的婚礼筹备好了。我们家的光明要到她丈夫家去,把她父亲丢到阴影里。

我的敏妮今天要出嫁了

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婚礼的嘈杂和忙乱。我在书房查帐,有个人进来恭敬地行礼原来是拉曼,那个喀布尔人。起先我不认识他—他没有了口袋,没有了长头发,也失去了从前的那种生气。但他微笑着,我又认出他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问。

“昨晚,”他说,“我从监狱里出来了。”

我觉得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碰巧他今天来,这不是个好预兆。

“这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能不能过几天再来?”

他迟疑地说:“我可不可以看看那小人儿呢,先生,只一会儿?”他相信敏妮还像从前那样,会像往常那样跑来,叫着:“呵,喀布尔人!”为纪念过去的日子,他带了一点杏仁葡萄干,好好用纸包着。

我说:“家里正在办喜事,你谁也见不到。”

这人露出失望的神色。他走近递过他的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西来,送给那小人儿。您有一个小姑娘;我在家也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姑娘。我想到她,就带点果子给您的孩子——我不是想赚钱的。”

他伸手掏出一张又小又脏的纸来,小心地打开,在桌上用双手把它抹平。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手印。这个墨迹模糊的手印平平捺在纸上当他每年到加尔各答卖货时,自己小女儿的这个手印总在他心上。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我忘了他是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一不,我又哪比他强呢?他也是个父亲啊。

我把敏妮叫出来。她穿着红绸衣,额上点着檀香膏,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含羞站在我们面前。看着这景象,喀布尔人显出惊讶他不能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了。他只微笑着:“小人儿,你要到公公家去么?”

但敏妮现在懂得“公公”的意思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回答他。她脸红了,在他面前把脸低下去。我想起他和敏妮第一次会面的那天,感慨万千。

她走后,拉曼长吁一口气坐下来。婚礼的喇叭吹起来,秋天温煦的阳光倾泻在周围。拉曼坐在加尔各答的小巷里,却冥想着阿富汗的群山。在悠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也长大了。我递给他一张钞票,说:“回到你的家乡、你的女儿那里去吧,拉曼,愿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送了这份礼,婚礼的排场就须节省些。但我觉得这婚筵格外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要和她的女儿重逢了。

(冰心、倪培耕译,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对环境的描写着墨不多,但所写特点鲜明作用突出。如写敏妮婚礼时的秋阳,使环境氛围与人物当时的情感自然融为一体。
B.小说的详略取舍得当。泰戈尔对拉曼与“我”一家交往的言行用笔细致,而对拉曼的日常工作狱中岁月未来动向则留白甚多。
C.泰戈尔长于细节描写。从塞满零食的小纱丽,到华贵的红绸衣,这一变化体现了敏妮的成长,也使她与拉曼关系的变化顺理成章。
D.小说中的人物对话是情节发展的重要线索如关于“公公”的玩笑三次出现,自然而巧妙地串联了全文,也使故事读来分外动人。
【小题2】本文采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请你谈谈这样设置的好处。
【小题3】季羡林认为:梵我合一、和谐协调,是泰戈尔思想的核心。从本文的情节与情感来看泰戈尔一方面强调和谐与温暖;一方面淡化了原本激烈的矛盾冲突,只留下淡淡的感伤。请在上述两方面中选择一种,结合小说加以解释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父爱无价

很多年以前,有一个非常富有的男人和他那年轻的儿子生活在一起,他们两人都非常热爱收藏艺术品。他们一起环游世界,并且只把最好的艺术珍品添加进他们的收藏品中去。它们被挂在他们家中的墙上,装饰门庭。当这位日渐衰老的鳏夫看着他那惟一的儿子成为一位经验丰富的艺术品收藏家的时候,心里就感到非常欣慰。尤其令他引以自豪的是,当他们与世界各地的艺术品收藏家进行交易时儿子那高超的鉴赏力以及敏锐的生意头脑。

那年冬天,他们的国家卷入了战争。因此,这个年轻人离开了家,奔赴前线,为国而战。才过了短短的几个星期,这位老人就收到了一封电报,说他那至爱的儿子牺牲了。心神狂乱的老人孤独寂寞地独自面对着即将到来的圣诞节,心里充满了痛苦和悲伤。

圣诞节的早晨,一阵敲门声唤醒了这位神情沮丧的老人。他打开房门,看见一位手里提着一个非常大的包裹的士兵正向他敬礼。

士兵向老人自我介绍道:“我是您儿子的一位朋友。我有一些东西要给您看。”

老人小心翼翼地打开包裹,里面露出一张纸。他轻轻地把它展开,原来是一幅肖像画,画的正是他那至爱的儿子。虽然,这幅画不是出自一位天才画家之手,自然也称不上是天才之作,但是它对那个年轻人脸部的细节特征把握得很准,可以说是惟妙惟肖。

睹物思人,看着儿子的肖像画,老人仿佛又看到了儿子一样,老泪纵横,久久说不出话来。良久,他才强忍住悲伤,向眼前的这位士兵道谢,并说他将把这幅肖像画悬挂在壁炉的上方。

儿子的这幅肖像画成了他最为珍贵的财产,它使得他对世界各地的博物馆里收藏的那些所谓无价珍品的兴趣也黯然失色。他还经常对邻居们说,这幅画是他迄今为止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

春天到了。可是这位可怜的老人却得了一场大病,不久就去世了。根据老人的遗愿,他所有的绘画珍品将在新的圣诞节那天拿出来拍卖。

圣诞节终于到了。那些艺术品收藏家从世界各地聚集到了拍卖现场,热切地盼望着竞买那些世界上最引人入胜的绘画珍品。

拍卖会由拍卖一件任何一家博物馆的藏品目录上都没有的绘画作品开始。它就是那个老人儿子的肖像画。拍卖师向众人征求一个拍卖的底价,但是会场里却像死一般沉寂。

“有谁愿意出价100美元买下这幅画吗?”拍卖师问道。

仍旧没有人说话。又过了一会儿,从拍卖厅的最后面传来一个声音:“谁要买那幅画啊?它只不过是他儿子的肖像画。快把那些珍品拿出来拍卖吧!”

顿时,赞同声、附和声此起彼伏。

“不,我们必须首先拍卖这一幅,拍卖师答道,“现在,谁愿意买下他儿子的肖像画?”

最后,老人一个并不富有的朋友说话了:“10美元你愿意卖吗?那样的话我就可以买下它了。”

“还有没有人愿意出更高的价钱?拍卖师大声问道。拍卖厅里越发安静下来。片刻之后,他喊道:“10美元一次,10美元二次……好,成交!”

拍卖槌重重地落了下来。顿时,拍卖厅里人声鼎沸,庆贺声不绝于耳,有人叫道:“现在,我们可以竞买那些珍品了吧!”

此刻,拍卖师无声地环顾了一下群情激奋的观众,郑重地宣布:“拍卖到此结束!按照这位老人,当然也就是肖像画中那位儿子的父亲的遗愿,谁买下那幅肖像画……”拍卖师顿了一下,遗憾地看了看众人,“谁就可同时得到他所收藏的全部珍品!”

【小题1】第一自然段提供的信息,对小说情节发展推动作用最大的一项是
A.父亲是以为富有的且日益衰老的鳏夫
B.儿子是一位具有生意头脑的收藏建。
C.父亲为自己的儿子感到欣慰和自豪
D.父子俩热衷于收藏世上最好的美术品
【小题2】获得儿子肖像画后,作者对父亲有一系列细节描写,请简要说明其作用。
【小题3】儿子肖像画在无人愿买的情况下,被老人“一位并不富有的朋友”十美元拍的,他竞买动机判断不合理的一项是
A.因为念及旧谊B.被老人父爱感动C.为使拍卖顺利D.不忍画像受冷落
【小题4】拍卖大厅“死一般的沉寂”“附和声此起彼伏”“越发安静”“人声鼎沸”等场景描写的用意是什么?
【小题5】这篇小说的结局方式使我们联想到美国小说家_______短篇小说《______》的结尾艺术。
【小题6】小说最后提到拍卖师的“遗憾”,请说说你读出了怎样的遗憾并简述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飞过蓝天

韩少功

它是一只名叫“晶晶”的鸽子,它饿了。平常,那个人早就回来了,老远打响一个长长的呼哨,“晶晶”飞过去,落在他的肩上,那个人会抚摸它,从口袋摸出一把稻谷或绿豆喂它。每当它飞向北山山谷从那里带回纸条,主人就会笑容满面,看完纸条后他会在地上翻一个斤斗,摸出一个闪亮的铁匣子塞进口里左右拉动,奇妙的声音就在这时发出来了。可现在,它正面临着孤独与饥寒。

它的主人是一个外号叫“麻雀”的人。

招工这件要命的事闹腾得他周身疲惫,结果对方还是摇头。“麻雀”必须投入最后的一搏,他长嘘了一口气,声音透出了沉重:“兄弟,这事只能你来帮我一把了。实在对不起,我舍不得你走,可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居然看上你了……”主人看着它,不再说话,眼里有了亮晶晶的东西。

第二天一早,主人把“晶晶”塞进一个暗而闷的硬纸盒,鸽子扑扑地挣扎,主人找来剪刀,给它挖了两个方方正正的透气窗,然后提着纸盒出门了,它不再听到主人的说话声。

它在剧烈晃荡的黑暗中不知过了多久,眼前突然变得明亮,“晶晶”本能地往后一坐,再猛地一弹,就箭一般射了出去。一个中年人的粗嗓门留在了它身后,一个小孩的哭泣声也留在了它身后。

“晶晶”一头扑进了无边无际的开阔与自由。这地方空气太冷太干了,它记得家乡的群山中有个美丽的湖,还有主人圆乎乎的黑脸。它越飞越高。

一早醒来,少了鸽子的叫声,他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这次鸽子外交同样失败,虽然好容易讨得了招工师傅的欢心,但在“公社推荐”这一关仍踩了地雷。

此时,老队长正喊着他的名字,说:“还没吃早饭啦?要吹哨子了。上午给丝瓜冲散粪。”

“我……手痛。”

他右手腕一弯,好像再不能伸直了,“哎哟哟,哎哟哟,怕是骨折了。”

“那,那你就去看牛吧。”

他实在不愿在这个山中与泥粪打交道了。记得六年前刚下乡时,他有多么火热的幻想呵。他是瞒着母亲转 户口的,是揣着诗集偷偷溜进下乡行列的。他渴望在瀑布下洗澡,在山顶上放歌,他还想靠自学当一个气象专家或林业专家。是什么使他学会了手腕表演术呢?他想不太清楚。他只知道,第一次招工给人们的震动太大了。现在一个个都走了,连山那边那位热情为自己掌管衣服钱粮的姑娘也一走就没了音讯。

“晶晶”感谢那只灰鸽,要不是它,自己早被老鹰撕成碎片了。灰鸽飞走了,不一会儿,带来一大群鸽子,这是个多么热闹的群体呵。咕咕咕——“晶晶”听出了它们的欢迎和安慰。

它吃饱了,喝足了,但还在东张四望。这里的一切没法使它忘记“那个地方”、“那个人”,它怎么能停留在这里?不,我要寻找!

他开始了新战略,他打定主意要让他们(当地领导)六神不宁放他走。那天,他在公社秘书面前耍赖,不几天,秘书的话就风传下来了:“那个叫‘麻雀’的,简直是城里的街痞子。”

今天看牛当然也不能太老实。一上山,他就一个大字躺在地上睡觉,结果收工时发现少了一头黑牛。社员们对他投射埋怨的目光。

它飞向南方。记得那天的暴风雨,真是惊心动魄,被风一次次掀倒,但它继续挣扎着向前,向前。现在终于有希望了,所见的多么眼熟呀!对于“晶晶”来说,寻找成了生命的寄托和生活的目的。

晨光从大树的枝缝里筛落,蜜蜂和蝴蝶又开始了工作……这里没有工作,这里有的是笑骂,扑克牌,空酒瓶以及来自父母的汇款单。“麻雀”现在已经学会了打扑克输了以后钻桌子和夹耳朵,学会了骂人……

这天,外号叫“瓦西里”的黑大个说:“你太懒了!今天罚你去打鸟或抓鱼。”

他没有争辩,提起气枪出发。“麻雀”转了两个山冲,并未见到鸟。忽然,有鸟叫的声音传来,就在不远处。他赶快上子弹,弓着腰潜身树下,悄悄向前方运动。嘣——糟糕,慢点,它还没走,再来一下。嘣——它闪了一下,就栽了下去。打中啦!他一跃而起,跑过一个草坡,看到了包谷地里的尸体。

这原来是一只鸽子。不过它太瘦了,也太脏了,全身都是泥灰。它是谁家的鸽子?射手想起了什么,上前捡起鸽子,摸摸鸟嘴边黑色的血污,身上的泥垢,大腿上化脓的伤口,还有胸前稀疏欲脱的羽毛。突然,他眨眨眼,惊得脸色突变:它腿上有一条破烂褪色的红绸带,还系着一个眼熟的鸽哨。

“晶晶!”他大叫了一声。

他捧着逐渐冷却的鸽子,带血的手指在哆嗦。

入夜了,他的思绪总离不开“晶晶”。不可想象,蓝天这么大,路途这么远,遥遥千里云和月,它居然成功地飞回来了。当他酒酣昏睡时,它却在风雨中搏击前进,喷吐着满嘴的血腥气味向他一步步接近。像突然悟到了一种什么,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把上衣往肩头一搭,走向门口。

“我……再也不到这里来了。”

“‘麻雀’,你不要太娘娘心肠吧?不就是一只鸟么?”

他默默地走了,沿着山路走向自己的家,那里有他的柴刀、锄头、扁担,还有口琴和鸽巢,以及散发出桐油香味的斗笠。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韩少功是一位具有知青生活体验的作家,他在文中刻画了知青“麻雀”的形象,真切地表现了那个时代留给人们心灵的创伤。
B.虽然把心爱的鸽子“晶晶”送给了招工师傅,但“麻雀”仍然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最终只能采取消极怠工的办法离开了农村。
C.出乎读者意料,故事高潮并不是历经苦难的“晶晶”找到主人,完成自己长途跋涉的飞行理想,而是它死在了“麻雀”的枪口下。
D.在这篇文章中,主人“麻雀”和鸽子“晶晶”都在不停地迫寻着自己的理想,最终“晶晶”殷红的鲜血引起了“麻雀”灵魂的震憾。
【小题2】请简要分析“麻雀”对“晶晶”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3】双线结构是这篇小说结构的鲜明特色,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一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一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以“我要去北京”为题,开篇吸引读者兴趣,它既是张二狗的口头禅,同时又点明了文章的主要情节内容,小说紧紧围绕“我要去北京”展开。
B.第二段从“要接送孩子、去京耗时无意义、收支不划算”三个方面讲述了主人公张二狗N次对“我” 说要去北京,却又无法成行,只能“唉声叹气”的现实原因。
C.“我”对张二狗要去北京的事情,在“我”揭穿他的谎言之前,一直报以的是一种冷漠无视甚至厌烦的态度,一方面是二狗多次唠叨,一方面是北京对常去的“我”毫无吸引力。
D.小说的后半部分设置精巧,通过张二狗两次造假“北上”,又两次被“我”看穿的情节设置,使得小说扣人心弦,同时又富有节奏感,实现了小说结构的张力。
【小题2】请概括文中主人公张二狗的性格特点,并作简要分析。
【小题3】结合文本,请简要分析小说最后两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