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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价值三万元的土巴碗
行吟水手
教授是艺术学院的教授。教授平时喜欢收藏瓷器、木雕、字画、金石、玉饰等,但大多值不了几个钱,主要是找点乐子而已。
那天,教授从外地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回来,看见家门口的一棵梧桐树下蹲着一个三十多岁的乞丐,面前放着一个装满零钱的碗,身边靠着一个八九岁左右的小男孩。和其他乞丐不同的是,这个乞丐的手里捧着一本书,正在教孩子认字。孩子的一只手依赖地搁在他的肩上,他回过头耳语般地对孩子说了一句什么,孩子咯咯咯笑了起来。
那一刻,教授的眼眶湿润了。他想起几十年前在一个山村的农家小院里,做小学老师的父亲手把手教自己写字的情景。
教授情不自禁地走到乞丐跟前,蹲下身子,摸着小男孩的头,对乞丐说:“你们是从哪儿来的?”
乞丐说:“山南。”
教授说:“那是个穷地方啊。”
乞丐说:“就因为穷,孩他娘才跟着一个外乡人跑了。我年前害了场大病,没法再种地养家,就只好带着小孩出来乞讨——”
教授被深深地打动了。一个沦落的乞丐,在生活都难以保障时,竟然还教儿子读书识字。看得出,他们对美好的生活依然充满了希望。感动之余,教授掏出一张一百元面额的人民币送给了乞丐。
临走前,教授盯上了乞丐面前放着的那个装满零钱的碗。那是一只土巴碗,土得掉渣,做工粗糙。教授眯着眼睛,专注地端详着那只土巴碗,久久不忍离去。
乞丐被教授的举动给搞蒙了,一只白送都没人要的土巴碗,怎么就让眼前的这位城里人发起了呆?
这时,教授拿起了那只碗,又仔细看了看,然后对乞丐说:“这只碗,卖给我好吗?”
乞丐一听连连摇着头说:“不,不不不——”
“哦?”教授吃惊地看了乞丐一眼,“看来你知道这只碗的价值了?那你开个价吧,打算多少钱卖给我?”
乞丐一愣,脸红了,连忙说:“不不不,一只土巴碗,白送都没人要,哪能卖你钱?你真想要,拿去得了。”
教授的眼睛一亮。教授说:“这只碗明明是古董,这样吧,我给你三万元,你将这只碗卖给我,去找个事干干,也好让孩子有学上,怎么样?”
三年后一个秋日的黄昏,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走进了教授家的门厅。当时教授正在伏案填写一张准备寄往贫困山区,用来资助山区教育事业的汇款单。
教授一眼就认出了中年男人,他就是三年前的那个带着小孩乞讨的乞丐。与三年前不同的是,乞丐的身上多了件名牌西服,手里提着一盒高级礼品。
乞丐坐在教授家的客厅里,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乞丐说:“我这次来是向你表示感谢之意的,是你的三万元钱让我站了起来。”
教授说:“那么,这几年你都干了些什么事呢?”
乞丐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发,小声说:“三年前,我用卖碗所得的三万元和别人合伙在老家那边弄了个窑场,做起了烧瓷。一些烧瓷拿出去卖时竟被人误认作了古董,我们也就将错就错地当古董卖,几年下来,好歹也弄了几个钱。”
教授的眉头紧紧地皱在了一起。
教授说:“那个小男孩,他现在上几年级了?”
乞丐说:“我叫他退学回家帮我打理生意了。”
教授愣住了,他做梦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一种结局。
良久,教授起身走进了卧室,从卧室里拿出来一只碗,正是乞丐在三年前卖给教授的那只土巴碗。教授说:“这只碗,只不过是一只再也普通不过的土巴碗而已。”
乞丐说:“既然你一开始就知道这只碗不值钱,那干吗还要花三万元冤枉钱买它?”
教授说:“我当时买的不是一只一文不值的土巴碗,而是一种生活态度。”
乞丐有些弄不懂了。
教授轻轻地挥了挥手,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教授对乞丐说:“你走吧,你怎么还坐在那里?”
乞丐说:“我没坐啊,我站着呢!”
教授说:“我怎么老觉得你还是没有站起来!”
乞丐在走出教授家门厅时,听见了瓷器碎裂的声音。
(选自2010年第8期《微型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教授”收藏的瓷器、木雕、字画、金石、玉饰等大多值不了几个钱,表明他并非指望这些藏品升值,因为他生活中不缺钱,缺的是乐子。
B.如果不是“教授”用三万元买那只土得掉渣的土巴碗,小说中的“乞丐”一定不会成为一个发不义之财的人。
C.小说中“一个八九岁左右的小男孩”虽不是主要人物,但设置这个人物对推动情节的发展和深化小说的主旨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是小说中必不可少的人物。
D.本文将“小男孩”和“乞丐”、“乞丐”和教授进行了对比,通过对比手法传达出了作者褒贬分明的思想感情。
E.小说通过大量的人物对话及动作神态描写来表现“乞丐”命运的变化和呈现“教授”复杂难言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主人公“教授”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三次写到“站”,分别有哪些含义?请概括说明。(6分)
(4)“土巴碗”作为这篇小说构思的关键,有主题思想、结构艺术、形象塑造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主题思想或结构艺术中的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8-12 11: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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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文后的小题。
收字纸的老人
汪曾祺
中国人对于字有一种特殊的崇拜心理,认为字是神圣的。有字的纸是不能随便抛掷的。亵渎了字纸,会遭到天谴。因此,家家都有一个字纸篓。这是一个小、宽肩的篓子,竹蔑为胎,外糊白纸,正面竖贴着一条二寸来宽的红纸,写着四个正楷的黑字:“敬惜字纸”。字纸篓都挂在一个尊贵的地方,一般都在堂屋里家神菩萨的神案的一侧。隔十天半月,字纸篓快满了,就由收字纸的收去。这个收字纸的姓白,大人小孩都叫他老白。他上岁数了,身体却很好。满腮的白胡子茬,衬得他的脸色异常红润。眼不花,耳不聋。走起路来,腿脚还很轻快。他背着一个大竹筐,推门走进相熟的人家,到堂屋里把字纸倒在竹筐里,转身就走,并不惊动主人。有时遇见主人正在堂屋里,也说说话,问问老太爷的病好些了没有,小少爷快该上学了吧……
他把这些字纸背到文昌阁去,烧掉。
文昌阁的地点很偏僻,在东郊,一条小河的旁边,一座比较大的灰黑色的四合院。正面三间朝北的平房,砖墙瓦顶,北墙上挂了一幅大立轴,上书“文昌帝君之神位”。这文昌帝君不知算是什么神,只知道他原先也是人,读书人,曾经连续做过十七世士大夫,不知道怎么又变成了“帝君”。他是司文运的。更具体地说,是掌握读书人的功名的。谁该有什么功名,都由他决定。因此,读书人对他很崇敬。过去,每逢初一、十五,总有一些秀才或候补秀才到阁里来磕头。要是得了较高的功名,中了举,中了进士,就更得到文昌阁来拈香上供,感谢帝君恩德。科举时期,文昌阁在一县的士人心目中是占据很重要的位置的,后来,就冷落下来了。
正房两侧,各有两间厢房。西厢房是老白住的。他是看文昌阁的,也可以说是一个庙祝。东厢房存着一副《文昌帝君阴骘文》的书版。当中是一个颇大的院子,种着两棵柿子树。柿树之前,有一座一人多高的砖砌的方亭子,亭子的四壁各有一个脸盆大的圆洞。这便是烧化字纸的化纸炉。化纸炉设在文昌阁,顺理成章。老白收了字纸,便投在化纸炉里,点火焚烧。化纸炉四面通风,不大一会,就烧尽了。
老白孤身一人,日子好过。早先有人拈香上供,他可以得到赏钱。有时有人家拿几刀纸让老白代印《阴骘文》(印了送人,是一种积德的善举),也会送老白一点工钱。老白印了多次《阴骘文》,几乎能背下来了(他是识字的)。后来,也没有人来印《阴骘文》了,这副版子就闲在那里,落满了灰尘。不过老白还是饿不着的。他挨家收字纸,逢年过节,大家小户都会送他一点钱。端午节,有人家送他几个粽子;八月节,几个月饼;年下,给他二升米,一方咸肉。老白粗茶淡饭,怡然自得。化纸之后,关门独坐。门外长流水,日长如小年。他有时也会想想县里的几个举人、进士到阁里来上供谢神的盛况。往事历历,如在目前。
老白收了字纸,有时要抹平了看看(他怕万一有人家把房地契当字纸扔了,这种事曾经发生过)。近几年他收了一些字纸,却一个字都不认得。字横行如蚯蚓,还有些三角、圆圈、四方块。那是中学生的英文和几何的习题。他摇摇头,把这些练习本和别的字纸一同填进化纸炉烧了。孔夫子和欧几里德、纳斯菲尔于是同归于尽。
老白活到九十七岁,无疾而终。
【小题1】小说前半部分重点描写了中国人对于字的崇拜心理和与文昌阁相关的一些内容,请分点概括它们在文中所起的作用。
【小题2】试简要概括老白的形象特征。
【小题3】汪曾祺说他很喜欢《论语·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待坐》中的一段话。“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请从文中找出与此相似的描写并说明理由。
相似描写:
相似理由:
【小题4】汪曾祺还主张小说意境平淡美,这在本文也有鲜明的体现,试予以探究。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母亲的来信

前苏联 克拉夫琴科

①母亲来信了。

②在初来城里的日子里,文卡总是焦急地等待着母亲的信,一收到信,便急不可待地拆开,贪婪地读着。因为刚开始离开家的那段日子,任何家里来的信息都是珍贵的。但半年以后,他已是没精打采地拆信了,脸上露出讥诮的冷笑——信中那老一套的内容,不消看他也早知道了。何况他和朋友的聚会也多了起来,读信便成了一桩很费时的事。

③母亲每周都寄来一封信,开头总是千篇一律:“我亲爱的宝贝小文卡,早上(或晚上)好!这是妈妈在给你写信,向你亲切问好,带给你我最良好的祝愿,祝你健康幸福。我在这封短信里首先要告诉你的是,感谢上帝,我活着,身体也好,这也是你的愿望。我还急于告诉你:我日子过得挺好……”

⑤每封信的结尾也没什么区别:“信快结束了,好儿子,我恳求你,我祈祷上帝,你别和坏人混在一起,别喝伏特加,要尊敬长者,好好保重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惟一的亲人,要是你出了什么事,那我就肯定活不成了。信就写到这里。盼望你的回信,好儿子。吻你。你的妈妈。”

⑥因此,文卡只读信的中间一段。一边读一边轻蔑地蹙起眉头,对妈妈的生活兴趣感到不可理解。尽写些鸡毛蒜皮,什么邻居的羊钻进了帕什卡沃罗佐恩的园子里,把他的白菜全啃坏了;什么瓦莉卡乌捷舍娃没有嫁给斯杰潘罗什金,而嫁给了科利卡扎米亚金;什么商店里终于运来了紧俏的小头巾——这种头巾在这里,在城里,要多少有多少。

⑦文卡把看过的信扔进床头柜,然后就忘得一干二净,直到收到下一封母亲泪痕斑斑的来信,其中照例是恳求他看在上帝的面上写封回信。

⑧文卡把刚收到的信塞进衣兜,穿过下班后变得喧闹的宿舍走廊,走进自己的房间。今天发了工资。小伙子们准备上街:忙着熨衬衫、长裤,打听谁要到哪儿去,跟谁有约会等等。

文卡故意慢吞吞地脱下衣服,洗了澡,换了衣。等同房间的人走光了以后,他锁上房门,坐到桌前。从口袋里摸出还是第一次领工资后买的记事本和圆珠笔,翻开一页白纸,沉思起来……

⑨恰在一个钟头以前,他在回宿舍的路上遇见一位从家乡来的熟人。相互寒暄几句之后,那位老乡问了问文卡的工资和生活情况,便含着责备的意味摇着头说:“你应该给母亲寄点钱去。冬天眼看就到了。家里得请人运木柴,又要劈,又要锯。你母亲只有她那一点点养老金……你是知道的。”

⑩文卡自然是知道的。

⑾ 他咬着嘴唇,在白纸上方的正中仔仔细细地写上了一个数字:126,然后由上到下画了一条垂直线,在左栏上方写上“支出”,右栏写上“数目”。他沉吟片刻,取过日历计算到预支还有多少天,然后在左栏写上:12,右栏写一个乘号和数字4,得出总数为48。接下去就写得快多了:还债——10,买裤子——30,储蓄——20,电影、跳舞等——4天,1天2卢布——8,剩余——10卢布。

⑿ 文卡哼了一声。10卢布,给母亲寄去这么个数是很不像话的,村里人准会笑话。他摸了摸下巴,毅然划掉“剩余”二字,改为“零用”,心中叨咕着:“等下次领到预支工资再寄吧。”

⒀ 他放下圆珠笔,把记事本揣进口袋里,伸了个懒腰,想起了母亲的来信。他打着哈欠看了看表,掏出信封,拆开,抽出信纸。当他展开信纸的时候,一张三卢布的纸币轻轻飘落在他的膝上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由于母亲的来信的开头结尾总是千篇一律,文卡读信只读中间部分,但是对母亲所写的内容也很是不屑,几乎没有想过要回信。
B.在文中第九段用插叙方式描写了文卡路遇家乡熟人这一情节,侧面交代母亲的生活困境,引出文卡计划工资用度,打算给母亲寄钱的情节。
C.文卡没有将10卢布寄给母亲主要是考虑到数目太小,无济于事,而且自己的经济状况也确实比较拮据,每月还要还债。
D.文章在塑造人物时巧用对比的表现手法,不仅有母亲与文卡的横向对比,也有文卡进城后感情变化的纵向对比,突出了人物性格,避免了平铺直叙。
【小题2】这篇小说在构思上有何特点?请结合全文分析。
【小题3】小说的主旨有一定争议,有人认为是歌颂了母爱的伟大,有人却认为是批判了对亲情淡漠的自私者。你同意哪一种理解?请结合文本分析原因。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红木钢琴
亚士里拉·杰夫
多年以前,当我还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时,我在路易斯街的一家钢琴公司当销售员,我们通过在全州各小城镇的报上登广告的方式销售钢琴。当我们收到足够的回函时,就驾着装满钢琴的小货车到顾客指定的地方去销售。
我们在棉花镇刊登广告时,就会收到一张写着“请为我的孙女送来一架新的钢琴,必须是红木的。我会用我的蛋钱按月付给你们10块钱”的明信片。可是,我们不可能把珍贵的红木钢琴卖给每个月只付10块钱的人。也没有一家银行愿意和收入这么少的人接触,所以,我们并没有把她来的明信片当一回事。
直到有一天,我恰巧到那个寄明信片的老妇人住家附近,我决定到她们家去看看。我发现很多始料未及的事:她住的那间岌岌可危的小木屋位于一片棉花田的中央。木屋的地板很脏,鸡舍也在屋里面,看起来她显然不会有申请信用卡的可能性,她既没有车、电话,也没有工作。她所拥有只是她头顶上稍显破烂的屋顶。然而在白天,我可以穿过它看到很多地方。她的孙女大约10岁,打赤脚,穿着麻布做的洋装。
我向老妇人解释我们无法以每个月偿还10块钱的方式卖给她一部全新的钢琴。但是这似乎没有什么用处,她继续每隔六周就寄明信片给我们,一样是求购一部新的红木钢琴,并且发誓她每个月一定会付10块钱给我们。这一切真是诡异。
几年后,我自己开了一家钢琴公司,当我在棉花镇刊登广告时,我又收到那个老妇人寄来的明信片,一连好几个月,我都没有去理会它,因为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法。
有一天,我恰巧前往那个老妇人住的地区,我的小货车上刚好有一架红木钢琴。尽管我知道自己做了一个不好的决定,我还是亲临她的小屋,并且告诉她我愿意和她定下契约,她可以每月付10块钱、免利息、分52次偿还的方式购得她想要的钢琴。我把新钢琴搬到房子里,把它放在不会遭雨淋的地方。在我的告诫下,小女孩把家里养的鸡赶远一点儿,然后我离开了。当然,我的心情就像刚刚丢了一部新钢琴一般。
老妇人允诺每个月要付的钱按时寄来,虽然有时候是把三个铜板贴在明信片上付款,可是如当初所约定的52次,一次也不少。
20年后的某一天,我到曼菲斯洽谈生意,在假日饭店用完晚餐后,我便到饭店中的高级酒吧坐坐。当我坐在吧台上点了一杯餐后酒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阵优美的钢琴声,我转身看到一位可爱的年轻女人,弹着一手非常优美的钢琴。
虽然我也算是一位不错的钢琴手,可是我被她的钢琴声给吸引住了,我拿起酒杯走到她旁边的桌子,坐下仔细聆听,她对着我笑,问我想听什么。中场休息时,她过来和我坐在一起。
“你是不是很久以前把钢琴卖给我祖母的那个人?”她问我。
我一时想不起来,请她加以解释。
她开始告诉我,慢慢唤起我的记忆,我的老天啊!她就是那个当年打着赤脚、穿着破烂麻布衣的小女孩!
她告诉我她的名字是艾丽莎,因为她的祖母没钱让她去上钢琴课,所以她只好听收音机学琴。起初,她是在两公里外的教堂里表演,有时候也到学校表演,并且获得许多奖品和音乐奖学金。后来她带着美丽的大钢琴嫁到了曼菲斯。
我记起这件事,然后说:“艾丽莎,这里有点儿暗,可以告诉我钢琴是什么颜色的吗?”
她回答我说:“是红木色的。”并且问我,“为什么这样问?”
我一时说不出,她知道红木钢琴代表的意义吗?她是否知道她祖母不选其他的种类,而坚持要买红木钢琴给她的原因吗?我想她不知道吧!
她是不是理解,为什么那个穿着破烂麻布的小女孩在未来有这样了不起的才艺?不,我想她也不晓得吧!
然而我知道,只不过当时我的喉咙却哽咽得讲不出话来。
最后,我才说道:“我只是好奇钢琴的颜色随便问问,我以你为荣,假如你可以体谅我,我要回房去休息了。”
我站起来回房去,因为我不希望我这样一个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哭起来。
(摘编自《不可不读的外国百年百篇经典小说》)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以“我”为视角,以“我”的亲身经历与感受为情节线索,向读者展示了一段人世间浓烈的情感,告诉我们,要想成功离不开这种亲情大爱。
B.文中写老妇人的孙女,其作用有二:一是突出孙女穿着破烂是因为其家境不好,一是强调孙女之所以能成为钢琴家是其自身努力的结果。
C.本文中的“我”对老妇人买红木钢琴这件事有这样一段情感历程:好奇——无奈——冲动。后来看到小女孩有所成就时,我不禁为自己当初的冲动而欣慰。
D.“我”在假日饭店中的高级酒吧偶然与老妇人孙女相遇一事,不仅是情节发展的需要,更是小说的精彩之处和主题得以彰显的重要环节。
 
E.“我站起来回房去,因为我不希望我这样一个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哭起来”,含蓄蕴藉,“我”因为面对此情景不得不落下怜悯的悲伤的泪水。
(2)老妇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然而我知道,只不过当时我的喉咙哽咽得讲不出话来”,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我知道”的内容有哪些。
(4)小说为什么以“红木钢琴”为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受伤的骨头

任林举

当了大半辈子乡镇书记,担了大半辈子土、抬了大半辈子石头的吴金印,到后来才发现,骨头有时是能够发出声音的

年轻时,他经常挑着两桶水走在山路上,或担着两箩头土走在乱石滩上。那时,他健步如飞,体态轻盈,身体和意志从来没有须臾的游离。扁担和肩膀的相接处不断传来均匀的吱呀声,他认定那是扁担的呻吟或者对所承重量的抱怨。肩上的皮肉有时红肿、有时酸痛,无非是和扁担一样,以自己的方式提一些不必理会的抗议,但这些都与骨头没有太大的关系。骨头一直保持着沉默。

然而,当上海瑞金医院的医生们对着灯光屏讨论吴金印刚刚拍出的骨片时,每个人都惊愕不已。他们断定,吴金印的骨骼曾经出现过多处断裂。也就是说,他的骨头曾经在过去的某些时间里发出过可怕的脆响或闷响。医生们分析,他的骨头如果不是发生了癌变,就一定受过大伤,或多次在外力的冲击、重压下发生折断——肩胛骨和几处肋骨最为明显。

对此,吴金印也感到有些迷茫。是啊,自以为坚不可摧的骨头,从哪个时间开始,竟然违背了自己的意志,也发出令人担忧的变化和声音呢?30岁?40岁?还是50岁?他躺在病床上,在记忆中那些密如荆条的疼痛里搜寻,搜寻着一个与断裂有关的声音。

是从县里开会后连夜往乡里赶,途中坠下山崖的那次吗?那时,他刚去山区不久,村庄与村庄之间还没有像样的路。人们行走的羊肠小路,不是在河滩匍匐,就是在山间高悬。虽然在这样的山路上摸黑行走,随时都得提心吊胆,但不管怎么“提”怎么“吊”,也保不准突然来一个“万一”。当那个突然的“万一”来临时,吴金印还是在失足的瞬间失去了清晰的意识,只觉得眼前一黑,倏忽一下,一个惊心动魄的过程就宣告完成,一切都是片刻的事情。当他再次攀着荆条和树枝重回小路时,他已不再记得曾经有过什么声音,山石滚落的声音、树木折断的声音、肌肉撕裂的声音抑或骨头断裂的声音……空空的山谷里,一片寂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拖着绵软无力的身子,走回了住处。无处不在的疼痛让他躺了两天,第三天他咬咬牙,爬起来,照样下田劳动。他相信,只要骨头依然保持着沉默,他就不会倒下。

是在小店河造桥时,抬石头跌倒的那次吧?吴金印清楚地记得,那是一块十分独特的石头,牛犊般大小,和所有的障碍一样,挑衅般横卧在那里,与行人的目光对峙着。石头的质地细密坚硬,似乎可以让每道遇到它的目光都发出铮铮鸣响。他走到巨石旁边时,群众也跟他走到了巨石旁边。于是,四副绳套、四条木杠、八个人就把千斤的重量放在了肩上。吴金印负重走在右侧的最前面,在人们的呼喊声中,以自己的步幅和频率引领着这个负重群体的节奏

这一次,重力仿佛穿过薄薄的肌肉直接作用在骨骼上,他都能感到骨头的弯曲和颤抖,但隐隐的疼痛却不是来自骨骼,而是来自骨骼里面的肺腑。至于,骨头们有没有像绳索、木杠一样发出细微的嘶嘶声,吴金印并没有留意。汹涌的汗水和人们的呼喊打断了他对自身的聆听。此时,他要做的正是忽略和忘记,他的意识里只有距离,离开起点和到达终点的距离。

突然,他感觉双脚一软,大地倏然倾斜。那一瞬间,他已分不清传递、集中到自己身上的重量是众人肩上的重量、石头的重量,还是大地的重量;他也分不清那些混乱而沉闷的声音是人们扑倒的声音、石头落地的声音,还是来自于身体内部的声音。十万颗金星在眼前迸射,旋即熄灭。巨大的黑暗,显影为一段记忆的空白。当吴金印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只感觉到了右侧脚踝的剧痛。大面积的肿胀和瘀青,让他和围观的人们只看到和相信了那处“皮肉”之伤……

医生的推断基于专业和科学,看来已不容置疑,但吴金印身上的多处骨伤,究竟缘何来、发生于何时何地,他本人也已经无法在记忆的地图上准确定位。再认真审视一下那奇怪的骨像吧!在两块光滑的骨头之间,那些粗糙的、疙疙瘩瘩的隆起物,究竟是一些怎样的存在?除了物质成分,是否含有大比例的精神要素?

一个人一生都经历过什么,才能结出这样的骨像?那些从生命深处、从骨髓里渗出的东西,除了在断骨的衔接处固化为更加坚硬的骨,是否还有一些渗透到血液之中?或许,那些都是骨头们在漫长的进程里,与他头脑中的观念、意志以及外部形形色色的压力与各种重负争论、对话所积攒下的话语吧!

(选自《此念此心》,《人民文学》2017年第7期,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首段连用三个“大半辈子”,简洁地概述出了主人公的身份和特点,下文的“30岁、40岁、50岁”正与此呼应。
B.年轻时“体态轻盈,身体和意志从来没有须臾的游离”,意味着现在他的身体和意志相游离,失去了意志力。
C.文中借吴金印回忆而描述的他两次受伤的事,最本质的区别在于:一件是夜间发生的,一件是白天发生的。
D.那些从生命深处、从骨髓里渗出的一些渗透到血液之中的东西是指吴金印头脑中的观念、意志等精神要素。
E.医生们的“惊愕、断定、分析、推断”,从侧面角度来写主人公受伤的次数之多和程度之深,更能突出人物。
【小题2】首段写“骨头有时是能够发出声音的”,从全文看骨头会发出哪些声音?
【小题3】文章将现实的病情与往昔受伤之事结合起来叙述,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4】题目“受伤的骨头”如换成“受伤的人”好不好?为什么?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高加林在赶罢集第二天,就出山劳动了。像和什么人赌气似的,他穿了一身最破烂的衣服,还给腰里束了一根草绳,首先把自己的外表“化装”成了个农民。其实,村里还没一个农民穿得像他这么破烂。他参加劳动在村里引起了纷纷议论。许多人认为他吃不下苦,做上两天活说不定就躺倒了。大家很同情他;这个村文化人不多,感到他来到大家的行列里实在不协调。尤其是村里的年轻妇女们,一看原来穿得风风流流的“先生”变成了一个叫花子一样打扮的人,都啧啧地为他惋惜。

高家村村子并不大,四十多户人家,散落在大马河川道南边一个小沟口的半山坡上。一半家户住在沟口外的川道边,另一半延伸到沟口里面。沟里一股常年不断的细流水,在村脚下淌过,注入了大马河。大马河两岸的一大片川地,是他们主要舀米挖面的地方。川道两边的山上,耕地面积倒比川里大得多,但都是广种薄收,大部分是麦田。

川道里现时正锄玉米,他不太会锄地,就跟山上翻麦田的人去挖地畔。他的劳动立刻震惊了庄稼人。第一天上地畔,他就把上身脱了个精光,也不和其他人说话,没命地挖起了地畔。没有一顿饭的功夫,两只手便打满了泡。他也不管这些,仍然拼命挖。泡拧破了,手上很快出了血,把镢把都染红了;但他还是那般疯狂地干着。大家纷纷劝他慢一点,或者休息一下再干,他摇摇头,谁的话也不听,只是没命地抡镢头……他的镢把很快又被血染红了。

犁地的德顺老汉一看他这阵势,赶忙喝住牛,跑过来把镢头从加林手里夺下,扔到一边,两撇白胡子气得直抖。他抓起两把干黄土抹到他糊血的两手上,硬把他拉到一个背阴处,不让他逞凶了。德顺老汉一辈子打光棍,有一颗极其善良的心。他爱村里的每一个娃娃,有一点好东西,自己舍不得吃,满庄转着给娃娃们手里塞。尤其是加林,他对这孩子充满了感情。小时候加林上学,家境不好,有时连买一支铅笔的钱都没有,他三毛五毛的常给他。加林在中学上学时,他去县城里卖瓜卖果,常留半筐给他提到学校里。现在他看见加林这般拼命,两只嫩手被镢把拧了个稀巴烂,心里实在受不了。老汉把加林拉在一个土崖的背影下,硬按着让他坐下。他又抓了两把干黄土抹在他手上,说:“黄土是止血的……加林!你再不敢耍二杆子了。刚开始劳动,一定要把劲使匀。往后的日子长着呢!唉,你这个犟脾气!”

加林此刻才感到他的手像刀割一般疼。他把两只手掌紧紧合在一起,弯下头在光胳膊上困难地揩了揩汗,说:“德顺爷爷,我一开始就想把最苦的都尝个遍,以后就什么苦活也不怕了。你不要管我,就让我这样干吧。再说,我现在思想上麻乱得很,劳动苦一点,皮肉疼一点,我就把这些不痛快事都忘了……手烂叫它烂吧!”

他抬起乱蓬蓬的头,牙咬着嘴唇,显出一副对自己残酷的表情。德顺老汉点起一锅旱烟,坐在他旁边,一只手在他落满黄尘的头上摸了一把,无可奈何地摇摇白雪一样的脑袋,说:“明天你不要挖地畔了,跟我学耕地。你看你的手,再不敢握镢把了,等手好了再……”

加林坚决地摇摇头:“不,我要让镢把把我的烂手再拧好!”他说完就站起来,向地那儿走去,向两只烂手唾了两下,掂起镢头又没命地挖起来。阳光火爆爆地晒着他通红的光脊背,汗水很快把他的裤腰湿透了。

德顺老汉看着他这副犟劲,叹了一口气,把崖根下一罐水提过去,放在离加林不远的地方,说:“这罐水都是你的。天热,你不***的儿子顶替。②巧珍:美丽、善良的农村姑娘,虽没有文化,但却真心真意地爱上高加林这个“文化人”。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一段描写高加林故意穿得破烂出山劳动,表现他因为被撤掉民办教师而愤懑,也表现了他想获取别人同情的心理。
B.第二段交代高家村的规模和耕地情况,这既是高加林家境贫寒的原因,也是他希望摆脱农村、追求城市生活的动力。
C.本文采用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外貌、语言、动作、心理等描写,将高加林拼命劳动的情景展现出来。
D.本文语言朴实,描写细腻,比如“泡拧破了,手上很快出了血,把镢把都染红了”这一细节,表现高加林的坚忍、要强。
【小题2】结合文意,赏析文中两个画线句子。
(1)阳光火爆爆地晒着他通红的光脊背,汗水很快把他的裤腰湿透了。
(2)他觉得这是他有生以来抽的最香的一支烟。
【小题3】小说的主人公是高加林,作者为什么不惜笔墨写德顺老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