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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飞过蓝天

韩少功

它是一只名叫“晶晶”的鸽子,它饿了。平常,那个人早就回来了,老远打响一个长长的呼哨,“晶晶”飞过去,落在他的肩上,那个人会抚摸它,从口袋摸出一把稻谷或绿豆喂它。每当它飞向北山山谷从那里带回纸条,主人就会笑容满面,看完纸条后他会在地上翻一个斤斗,摸出一个闪亮的铁匣子塞进口里左右拉动,奇妙的声音就在这时发出来了。可现在,它正面临着孤独与饥寒。

它的主人是一个外号叫“麻雀”的人。

招工这件要命的事闹腾得他周身疲惫,结果对方还是摇头。“麻雀”必须投入最后的一搏,他长嘘了一口气,声音透出了沉重:“兄弟,这事只能你来帮我一把了。实在对不起,我舍不得你走,可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居然看上你了……”主人看着它,不再说话,眼里有了亮晶晶的东西。

第二天一早,主人把“晶晶”塞进一个暗而闷的硬纸盒,鸽子扑扑地挣扎,主人找来剪刀,给它挖了两个方方正正的透气窗,然后提着纸盒出门了,它不再听到主人的说话声。

它在剧烈晃荡的黑暗中不知过了多久,眼前突然变得明亮,“晶晶”本能地往后一坐,再猛地一弹,就箭一般射了出去。一个中年人的粗嗓门留在了它身后,一个小孩的哭泣声也留在了它身后。

“晶晶”一头扑进了无边无际的开阔与自由。这地方空气太冷太干了,它记得家乡的群山中有个美丽的湖,还有主人圆乎乎的黑脸。它越飞越高。

一早醒来,少了鸽子的叫声,他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这次鸽子外交同样失败,虽然好容易讨得了招工师傅的欢心,但在“公社推荐”这一关仍踩了地雷。

此时,老队长正喊着他的名字,说:“还没吃早饭啦?要吹哨子了。上午给丝瓜冲散粪。”

“我……手痛。”

他右手腕一弯,好像再不能伸直了,“哎哟哟,哎哟哟,怕是骨折了。”

“那,那你就去看牛吧。”

他实在不愿在这个山中与泥粪打交道了。记得六年前刚下乡时,他有多么火热的幻想呵。他是瞒着母亲转 户口的,是揣着诗集偷偷溜进下乡行列的。他渴望在瀑布下洗澡,在山顶上放歌,他还想靠自学当一个气象专家或林业专家。是什么使他学会了手腕表演术呢?他想不太清楚。他只知道,第一次招工给人们的震动太大了。现在一个个都走了,连山那边那位热情为自己掌管衣服钱粮的姑娘也一走就没了音讯。

“晶晶”感谢那只灰鸽,要不是它,自己早被老鹰撕成碎片了。灰鸽飞走了,不一会儿,带来一大群鸽子,这是个多么热闹的群体呵。咕咕咕——“晶晶”听出了它们的欢迎和安慰。

它吃饱了,喝足了,但还在东张四望。这里的一切没法使它忘记“那个地方”、“那个人”,它怎么能停留在这里?不,我要寻找!

他开始了新战略,他打定主意要让他们(当地领导)六神不宁放他走。那天,他在公社秘书面前耍赖,不几天,秘书的话就风传下来了:“那个叫‘麻雀’的,简直是城里的街痞子。”

今天看牛当然也不能太老实。一上山,他就一个大字躺在地上睡觉,结果收工时发现少了一头黑牛。社员们对他投射埋怨的目光。

它飞向南方。记得那天的暴风雨,真是惊心动魄,被风一次次掀倒,但它继续挣扎着向前,向前。现在终于有希望了,所见的多么眼熟呀!对于“晶晶”来说,寻找成了生命的寄托和生活的目的。

晨光从大树的枝缝里筛落,蜜蜂和蝴蝶又开始了工作……这里没有工作,这里有的是笑骂,扑克牌,空酒瓶以及来自父母的汇款单。“麻雀”现在已经学会了打扑克输了以后钻桌子和夹耳朵,学会了骂人……

这天,外号叫“瓦西里”的黑大个说:“你太懒了!今天罚你去打鸟或抓鱼。”

他没有争辩,提起气枪出发。“麻雀”转了两个山冲,并未见到鸟。忽然,有鸟叫的声音传来,就在不远处。他赶快上子弹,弓着腰潜身树下,悄悄向前方运动。嘣——糟糕,慢点,它还没走,再来一下。嘣——它闪了一下,就栽了下去。打中啦!他一跃而起,跑过一个草坡,看到了包谷地里的尸体。

这原来是一只鸽子。不过它太瘦了,也太脏了,全身都是泥灰。它是谁家的鸽子?射手想起了什么,上前捡起鸽子,摸摸鸟嘴边黑色的血污,身上的泥垢,大腿上化脓的伤口,还有胸前稀疏欲脱的羽毛。突然,他眨眨眼,惊得脸色突变:它腿上有一条破烂褪色的红绸带,还系着一个眼熟的鸽哨。

“晶晶!”他大叫了一声。

他捧着逐渐冷却的鸽子,带血的手指在哆嗦。

入夜了,他的思绪总离不开“晶晶”。不可想象,蓝天这么大,路途这么远,遥遥千里云和月,它居然成功地飞回来了。当他酒酣昏睡时,它却在风雨中搏击前进,喷吐着满嘴的血腥气味向他一步步接近。像突然悟到了一种什么,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把上衣往肩头一搭,走向门口。

“我……再也不到这里来了。”

“‘麻雀’,你不要太娘娘心肠吧?不就是一只鸟么?”

他默默地走了,沿着山路走向自己的家,那里有他的柴刀、锄头、扁担,还有口琴和鸽巢,以及散发出桐油香味的斗笠。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韩少功是一位具有知青生活体验的作家,他在文中刻画了知青“麻雀”的形象,真切地表现了那个时代留给人们心灵的创伤。
B.虽然把心爱的鸽子“晶晶”送给了招工师傅,但“麻雀”仍然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最终只能采取消极怠工的办法离开了农村。
C.出乎读者意料,故事高潮并不是历经苦难的“晶晶”找到主人,完成自己长途跋涉的飞行理想,而是它死在了“麻雀”的枪口下。
D.在这篇文章中,主人“麻雀”和鸽子“晶晶”都在不停地迫寻着自己的理想,最终“晶晶”殷红的鲜血引起了“麻雀”灵魂的震憾。
【小题2】请简要分析“麻雀”对“晶晶”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3】双线结构是这篇小说结构的鲜明特色,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2-06 07: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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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青龙偃月刀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青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青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功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 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稣稣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至于“哪吒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腑六脏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需眼角余光的照看。

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笑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笑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坐人家。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的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却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何爹算着日子,不免起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

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

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小题1】小说为什么把何爹的剃刀比为关帝爷的“青龙偃月刀”?
【小题2】何爹这一人物形象具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
【小题3】文章最后详写何爹最后一次给三明爹剃头的情节有何作用?
【小题4】面对传统的技艺在社会发展中逐渐衰微,何爹选择了“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你对此有何看法?请具体陈述。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开荒第一天

韩少功

(1)手掌皮肤撕裂的那一刻,过去的一切都在裂痛中轰的一下闪回。我想起了三十多年前的垦荒,把钯头齿和锄头口磨钝了,磨短了,于是不但铁匠们叮叮当当忙个不停,大家也都抓住入睡前的一时半刻,在石阶上磨利各自的工具。,

(2)那是连钢铁都在迅速消溶的一段岁月,但皮肉比钢铁更经久耐用。钯头挖伤的,锄头扎伤的,茅草割伤的,石片划伤的,毒虫咬伤的……每个人的腿上都有各种血痂,老伤叠上新伤。但衣着褴褛的青年早已习惯。我们的心身还可一分为二:夜色中挑担回家的时候,一边是大脑已经呼呼入睡,一边是身子还在自动前行,靠着脚趾碰触路边的青草,双脚能自动找回青草之间的路面,如同一具无魂的游尸。只有一不小心踩到水沟里去的时候,一声大叫,意识才会在水沟里猛醒。

(3)有一天我早上起床,发现自己两腿全是泥巴,不知道前——个晚上是怎么入睡的,不知道蚊帐忘了放下,蚊群怎么就没有把自己咬醒。还有一天,我吃着吃着饭,突然发现面前的饭钵已经空了四个,可裤带以下的那个位置还是空空,两斤米不知填塞了哪个角落……

(4)我也差点忘记了自己对劳动的恐惧:从那以后,我不论到了哪里,最大的恶梦还是听到—“声尖锐的哨响,然后听到走道上的脚步声和低哑的吆喝:“一分队!钯头!箢箕!”这是我以前的队长哈佬吆喝开始劳动的声音。

(5)三十多年过去了,哈佬应该已经年迈,甚至已经不在人世,但他的吆喝再一次在我手心裂痛的那一刻闪回,声音宏亮震耳。不知为什么,我现在听到这种声音不再有恐惧。就像太强的光亮曾经令人目盲,但只要有一段足够的黑暗,光明会重新让人怀念。当过去的强制与绝望逐渐消解,当我身边的幸福正在消退,对不起,劳动就成了一个火热的词,重新放射出的光芒,唤醒我沉睡的肌肉。

(6)坦白地说:我怀念劳动

(7)坦白地说:我看不起不劳动的人。、一个脱离了体力劳动的人,会不会有一种被连根拔起没着没落的心慌?会不会在物产供养链条的最末端一不小心就枯萎?会不会成为生命实践的局外人和游离者?连海德格尔也承认:“静观”只能产生较为可疑的知识,“操劳”才是了解事物最恰当的方式,才能进入存在之谜——这几乎是一种劳动者的哲学。我在《暗示》一书里还提到过“体会”、“体验”、“体察”、“体认”等中国词语。它们都意指认知,但无一不强调“体”的重要,无一不暗示四“体”之劳在求知过程中的核心地位。然而古往今来的流行理论,总是把劳力者权当失败者和卑贱者的别号,一再翻版着劳心者们的一类自夸。

(8)一位科学院院士,带着两个博士生,在投影机前曾以一只光盘为例,说光盘本身的成本不足一元,录上信息以后就可能是一百元。女士们先生们,这就是一般劳动和知识劳动的价值区别,就是知识经济的意义呵。

(9)我听出了他的言下之义:他的身价应比一个劳工昂贵百倍乃至千万倍。

(10)问题不在于知识是否重要,而在于1:99的比价之说是出于何种心机,我差一点要冲着掌声质问。我当时没有提问,是被热烈的掌声惊呆了:我没想到鼓掌者都是自以为能赚来99%的时代中坚。

(11)一个科学幻想作品曾经预言:将来的人类都形如章鱼,一个过分发达的大脑以外,无用的肢体将退化成一些细弱的游须,只要能按按键盘就行。我暂不怀疑键盘能否直接生产出粮食和衣服,但章鱼的形象至少让我鄙薄,一台形似章鱼的多管吸血机器更让我厌恶。这种念头使我立即买来了锄头和钯头。买来了草帽和胶鞋,选定了一块寂静荒坡,向想象中的满地庄稼走过去。阳光如此温暖,土地如此洁净,一口潮湿清洌的空气足以洗净我体内的每一颗细胞。从这一天起,我要劳动在从地图上看不见的这一个山谷里。我们要恢复手足的强壮和灵巧,恢复手心中的茧皮和面颊上的盐粉,恢复自己大口喘气浑身酸痛以及在阳光下目光迷离的能力。我们要亲手创造出植物、动物以及微生物,在生命之链最原初的地方接管我们的生活,收回自己这一辈子该出力时就出力的权利。这决不意味着我蔑视智能,恰恰相反——这正是我充分运用智能后的开心一刻

(选自《山川入梦》,有删改)

【小题1】第(2)段划线句中“消溶”一词表达的意思是:________________。
【小题2】作者写三十多年前垦荒时对劳动满含“恐惧”,作者写这些内容有何作用?
【小题3】第六段“坦白地说:我怀念劳动”,作者为什么现在要“怀念劳动”?
【小题4】对本文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文章先从“体”被“唤醒”写起,再写“心”被“唤醒”,最后写唤醒后的行动。
B.第(5)段划线句比喻精妙,“盲”这个词在文中有多处照应。
C.在作者看来劳动是人在求知过程中的最基本方式。
D.作者在文中表达了对发展知识经济模式的怀疑,显露出较强的警觉意识。
E.文章采用铺叙的手法写出三十年前极为艰苦的垦荒生活。
F.本文具有把日常的生活体验转化为哲学思考的特点。
【小题5】文中说“而在于1:99的比价之说是出于何种心机”,依据原文,指出作这种“比价”的人的“心机”是什么?
【小题6】文末作者描写了自己“充分运用智能后的开心一刻”,作者是如何表现这种“开心”的?试作简要赏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乡村英文
——乡村纪事之一
韩少功
玉梅是一个热心的女人,与左邻右舍处得很热闹。她家门前有一水泥坪,遇到邻家的金花来借坪晒谷,她二话没说,满口答应,当下把自家柴垛移开,把落叶和鸡粪扫净,让出一片明净的场地。她还兴冲冲地忙前忙后,将自家的大堂屋腾空,以便傍晚时就近收谷入门,避开露水和雾气,好第二天再晒。
不料,她不知因何事上火,第二天一大早就立在坪前高声叫骂。先是骂鸡:“养不亲的货呵!吃了老娘的谷,还要上灶拉屎怎么的?就不怕老娘扭断你颈根拔你的毛?”接着骂狗:“你贱不贱?老娘请你来了吗?老娘下了红帖,还是发了轿子?这不是你的地方,你三尺厚的脸皮赖在这里,有本事就死回去发你的瘟呵!阴计烂肚的,算哪门本事……”
她骂得鸡飞狗跳日月无光。远处的金花听得心疑,脸渐渐拉长了,上前来问:“玉梅姐,你骂谁呢?”
玉梅没好气地说:“谁心中有鬼,就是骂谁!”“没……没什么人得罪你吧?”“谁得罪了,谁知道!”这就等于把话挑明了,把脸撕破了。
金花扭歪了一张脸,咚咚咚大步离去,叫来两三个帮手,一担担地把稻谷搬走。她的尖声也在篱笆那边隐隐传来:“……以为没有她一块坪,我就只能糠拌饭么?神经病,脑膜炎,一大早踩了猪粪吧?”
帮手中的一位,后来私下问玉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玉梅开始不说,实在气不过,才道出心中悲愤。原来她早上见天气不错,打算帮那妖婆子搬谷入坪摊晒,一心做点好事呵,却发现谷堆上画有暗号,是一些弯弯曲曲的沟痕,顿时就气炸了肺:呸,什么意思呵?留暗号不就是防贼么?留在她家屋里不就是防她么?怕她认出来,居然不写汉字,还写成了英文,就是电视上那种洋字码……也太小看人了!我玉梅别说有吃有穿,就算穷,就算贱,就算讨饭,也不会稀罕你几粒谷吧?
冤仇就这样结下了。金花事后不承认什么暗号,声称对方血口喷人,居然诬她写洋字码,为何不说她写了蝌蚪文呢?天地良心,她要是写得了洋文,还会嫁进这个倒霉的八溪峒,还会嫁给一个烂瓦匠,还会黑汗横流地晒谷?
两家断了往来,连鸡鸭也不再互访。一旦它们悄悄越界,必有来自敌方的石块,砸得越界者惊逃四散。一些妇人曾经想从中调解,但怎么也说不通,只能摇头叹气。
玉梅还说,那贼婆子曾经约她进城去看戏,抢先掏钱给她买了车票和戏票。她以前一直心怀感激,现在也算是想明白了:那哪是什么看戏?不就是要显摆自己有钱,显摆娘家有人发了财并且让她沾光,要当众戳她的痛处吗?……往事历历在目,件件滴血,桩桩迸泪,眼下都恍然大悟,反正什么事都往心里堵。
数日以后,住在山坳里的公公找来了,什么话也不说,要玉梅跟着走一趟。她来到了公公家的谷仓,顺着老人的手看去,发现那里的谷堆表面也有一些弯弯曲曲的沟痕,与她不久前见到的完全一样。谷仓前有两三只地鳖虫,大概是爬过谷堆、留下沟痕的,已被踩死,散发出一种刺鼻的酸腥味
公公嘟哝了一句,听不太清楚。但媳妇捂住嘴,愣住了,冒出一张大红脸。她低着头回了家。去菜园里锄草,顺手把金花家的两块地也锄了。去扎稻草人赶鸟,也顺手在金花家的田边戳了一个。但金花没见到这一切,而且她那张门一直紧闭,悄无声息。玉梅事后才得知,收完稻谷后,金花就外出打工了,去了很远的北方。
第二年,金花没有回来。
第三年,金花还是没有回来。
第四年的一天,人们悄悄传说,可怜的金花回不来了,不久前在一次工厂的火灾中她不幸遇难。丈夫怕她婆婆和女儿伤心,迟迟没有说破。不过,她女儿后来上学时骑的那辆红色自行车,玉梅知道,大家也知道——是用一个女人的赔命钱买的。女儿不知道这个来由,奋车飞驰时经常放声大笑。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写玉梅骂鸡骂狗的一段话,言语犀利、流畅,表现出她的能说会道,为其后她与金花争吵并获胜作了铺垫。
B.本文通过描写玉梅的行为渐次向读者展示她的形象:先是言语辱骂,再到驱赶对方的鸡鸭,进而写她对过去的交往事件产生谬想。
C.从玉梅“捂住嘴”的细节可看出她的醒悟和吃惊,而“冒出一张大红脸”则表现出她为自己误解金花并做出错事而惭愧、内疚的感情。
D.本文以“乡村英文”作为小说矛盾的触发点,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因沟通不畅而产生误解、矛盾这一社会现象。
【小题2】小说中的玉梅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结尾描写金花女儿骑着红色自行车飞驰时放声大笑的情景,有人评价说“画龙点睛”,也有人认为是“画蛇添足”。对此你怎么看?请结合作品陈述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很想念家里——似乎是有点没出息。倒不是特别害怕孤寂,而是惦念亲人。我知道我对她们来说是多么重要,我是她们的快乐和依靠。我坐在柔和的灯雾里,听窗外的海涛和海鸥的鸣叫,想象母亲、妻子、女儿现在熟睡的模样,隔着万里守候她们睡到天明。人们无论走到哪里,都没法不时常感怀身后远远的一片热土,因为那里有他的亲友,至少也有他的过去。时光总是把过去的日子冲洗得熠熠闪光,引人回望。
我这才明白,为什么各种异国的旅游景区都不能像故乡一样使我感到亲切和激动。我的故乡没有繁华酥骨的都会,没有静谧侵肌的湖泊,没有悲剧般幽深奇诡的城堡,没有绿得能融化你所有思绪的大森林。故乡甚至是贫瘠而脏乱的。但假若你在旅途的夕阳中听到舒伯特的某支独唱曲,使你热泪突然涌流的想象,常常是故乡的小径,故乡的月夜,月夜下的草坡泛着银色的光泽,一只小羊还未归家,或者一只犁头还插在地边等待明天。这哪里对呀?也许舒伯特在歌颂宫廷或爱情,但我相信所有雄浑的男声独唱都应该是献给故乡的。就像我相信所有的中国二胡都只能演奏悲怆,即便是赛马曲与赶集调,那也是带泪的笑。
故乡存留了我们的童年,或者还有青年和壮年,也就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成了我们自己。它不是商品,不是旅游的去处,不是按照一定价格可以向任何顾客出售的往返车票和周末消遣节目。故乡比任何旅游景区多了一些东西:你的血、泪,还有汗水。故乡的美丽总是含着悲伤。而美的从来就是悲的。中国的"悲"含有眷顾之义,美使人悲,使人痛,使人怜,这已把美学的真理揭示无余。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旅游景区的美都多少有点不够格,只是失血的矫饰。
我已来过法国三次,这个风雅富贵之邦,无论我这样来多少次,我也只是一名来付钱的观赏者。我与这里的主人碰杯、唱歌、说笑、合影、拍肩膀,我的心却在一次次偷偷归去。我当然知道,我会对故乡浮粪四溢的墟场失望,会对故乡拥挤不堪的车厢失望,会对故乡阴沉连日的雨季失望,但那种失望不同于对旅泊之地的失望,那种失望能滴血。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
故乡意味着我们的付出--它与出生地不是一回事。只有艰辛劳动过奉献过的人,才真正拥有故乡,才真正懂得古人"游子悲故乡"的情怀--无论这个故乡烙印在一处还是多处,在祖国还是在异邦。没有故乡的人身后一无所有。而萍飘四方的游子无论是怎样贫困潦倒,他们听到某支独唱曲时突然涌出热泪,便是他们心有所归的无量幸福。
【小题1】结合文段,解释文中加点词语在文中的含义。
(1)金麦穗:    
(2)赶车谣:     
【小题2】选文第一段中作者是如何来表达对家乡、亲人的思念之情?
【小题3】理解文中划线句的含义。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戈壁听沙(节选)
韩少功
①六十年代末,一小群中学生曾想瞒着父母去新疆参加军垦——其中便有我这个初中生。那次逃窜未遂的记忆被悠悠岁月洗刷模糊之后,直到去年,我才寻得一机会西出边关。
②据说我去的不是时候,草原已枯萎,河流已干涸,葡萄园已凋零,肃杀寒风把梦境中的缤纷五彩淘洗一尽,只留下一片沙海。沙丘,沙河,沙地,沙窟,举目茫茫,大地干净。不管什么时候在车上醒来,疲乏地探头远眺,看见的很可能仍是一片单调的灰黄,无边无际又无声无息,让人觉得车子跑了几天却仍留在原地。
③我想,壮丽的西部文化是不是从我手中这一捧沙砾中流出来的?
④西部汉人不少,他们与西部各民族一道,真正开始了对沙的征服。据说当年解放军为投资军垦,节省军费,每人每年少发一套军服,而且军服都没有衣领和口袋,省下一寸算一寸。白日汗淋全身,夜晚围炉取暖。中央知道官兵太苦,曾给他们一人补发了几百块钱。但他们手里的光洋叮当响,就是买不到什么东西。
⑤一位医院护士还向我说起她以前的一些知青伙伴。她们初入疆时,怕野兽,怕鬼,晚上不敢上厕所。于是她们只能紧闭着门,一个人哭起来,女伴们就陪着哭一夜。有位女子想妈妈,实在忍不住了,带着一个提包独身而去,结果迷路在大沙漠中。找到她时,发现她双腿已经冻坏,只得将大哭大闹的她送往医院,锯掉双腿……
⑥在乌鲁木齐,在喀什和石河子,我在陌生的人影中默默地寻找,想知道谁是当年那位锯去双腿的城市姑娘。我甚至想,要是十六年前我来到这里,我会是这人海中的谁呢?是那位蹲在墙角咬着羊肉串、不时用油光光的袖口抹嘴的大胡子吗?
⑦戈壁滩收纳了太多的血汗和眼泪,但这一切流入疏松沙土,很快就渗漏了,无影无踪了。一捧捧沙粒,竟全是同样的灰黄色,没有任何痕迹。
⑧远古时期的戈壁似乎是较为繁荣的,西域早就是中国版图中重要的一部分,考古工作者还证明,这里存在过石器时代,而东亚很多民族与这石器有着奇妙的关系。一些土家族史学家认为土家族为伏羲之后,源于甘肃,并以龙山县彭何两姓均自称“陇西堂”为证。研究古代服装的沈从文先生,认为今天的苗装,可能保留了西部原始民族的服饰特征。王国维的《读史》诗则开篇就是:“回首西陲势渺茫,东迁种族几星霜?何当踏破双芒鞋,却向昆仑望故乡。”又说:“自是当年游牧地,有人曾号伏羲来。”
如果这些古代民族曾一度被西部的山川所养育,那戈壁滩真是一个孕生中华民族的母胎。上下几千年,它输送了一个又一个的种族远去,自己却枯缩了,干瘪了,只剩下一片静静的黄沙,还有几声似乎沙化了的鸦噪。
⑩我静静地听着屋外呜呜咽咽的风沙声。那是戈壁在哭泣吧,是思念它孕育的东亚亿万子孙而哭泣吧——戈壁滩如此干枯,以致没有泪水,只有这呜呜咽咽的哭泣。
⑪我突然想起,十六年前我鬼使神差地要远赴西域,一定是在睡梦中听到了这哭泣,有一种孩子对母胎下意识的眷恋和向往。
⑫我离开新疆时没有坐飞机,目的之一是想更多地看沙和听沙。火车昏昏沉沉地摇晃着,因为路基多沙,不宜高速。坐在对面的是一位维族青年,他告诉我,政府正在考虑运用专家在中东治理大沙漠的经验,来绿化戈壁。“当然,这需要很多很多的钱。但我们会有钱的。”——他笑着说,抽了口莫合烟。
⑬我点点头。这时,车头长啸了一声,拉着列车掠过张掖,向河西走廊的出口奔去,我感到我正在从母腹中第二次诞生下来
【小题1】文章开头从“那次逃窜未遂的记忆”写起,说说作者这一交待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2】文章题为“戈壁听沙”,作者从沙中听到了哪些内容?请分条简要概括。
【小题3】文中画线句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请作简要赏析。
【小题4】请探究文章结尾“从母腹中第二次诞生下来”的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