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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良师
(戴文·欧文)
从小学上到大学,我碰到过的最好的老师是教六年级科学课的惠特森先生。那时,我们正学习电学。一天课上,他让我们手拉手围成一个半圆,其中一人将铅笔插入电弧,以便让同学们领教一下5万伏电压是个什么滋味。(别想得太可怕,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电流强度很小)。学习人类生殖与繁衍时,惠特森先生给我们放录像片辅助教学,没想到班里居然有一名男生当场晕了过去。在一次野外宿营活动中,都半夜10点了,他要求我们玩夺旗游戏,活动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晨6点,别的组累得筋疲力竭。我很幸运,分在惠特森先生组里。我们把旗子扔在树丛里,让护旗卫兵站在其他地方作假目标,就这样舒舒服服地休息了一夜。
六年级第一天,惠特森先生在课上介绍了一种昼伏夜出、早在冰川时期就已经灭绝的“怪猫”。他一边讲,一边让同学们传看一个头盖骨标本。我们都赶着记笔记,因为课后有一个测验。
卷子发下来时,我吃惊地发现我居然不及格。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肯定出了什么差错。因为我在卷子上写的全都是惠特森先生亲口说的,可眼前的试卷上每道题目都划着鲜红的叉子,紧接着,我发现全班没有人及格,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实很简单,惠特森先生事后解释道:“怪猫”完全是他生编乱造出来的。因此,我们的笔记、答卷当然无一例外,全是无稽之谈,世界上压根就不存在这种动物。
毋庸讳言,我们都给激怒了。这算是什么考试,他还算是个老师!
可惠特森先生却振振有词:你们自己应该能够猜得出来,因为,就在大家传看那个“怪猫”头盖骨时(那事实上是一个家猫头盖骨),他已经明确地告诉我们,它没有留下任何一丝考古线索,可另一方面,他却详细描述了它惊人敏锐的夜间视觉,它皮毛的颜色以及其他特点。果真如他所说没有可考线索,他又怎么可能获得后面的种种信息?重要的是,“怪猫”这个夸张而可笑的名字居然也没有引起我们怀疑。惠特森先生说这次考试的分数将记录在案,他说到做到。
惠特森先生希望我们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时刻记住,无论老师还是教科书,都不可能一贯正确。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不犯错误的权威。因此,任何时候都不能轻信。他还要求我们,一旦发现他或课本的错误,一定要大胆指出。
对我来说,惠特森先生的每一堂课都像是一次冒险。以至到今天,我还能清楚地记起某些课从头至尾每一个细节。一天,他告诉我们,说他的大众汽车是一个生物有机体。我们花了整整两天时间才把他驳斥得心服口服。因为,我们必须证实自己不但完全清楚有机体的含义,而且具备坚持真理的勇气。否则,他决不会轻易放过我们。还有一次,他给我们讲述他在苏联的间谍生涯,配上幻灯,这场骗局设计得绝对天衣无缝,以至我们当时都深信不疑。直到不久前,我才得知那又是一场虚惊。
“怪猫事件”的影响很快波及全校。我们把“怀疑一切”的新原则运用到每一门课上,引起那些古板而循规蹈矩的老师们极大的反感。这在历史课上尤其明显,每当老师讲到某一历史事件时,教室里就会响起清嗓子的声音,紧接着便“猫”声四起。
几年后,惠特森先生离开我们学校,迁到远在异地的另一所学校担任校长。适逢那个城镇举办大学橄榄球联赛,很多他教过的学生赶去观看。惠特森先生特意将他们请到自己家中举办了一个周末露天晚会。就在同学们准备离开时,他露出了特有的狡黠——每当设计了一个意味深长的骗局之后,他大声告诉每一个来宾,他们享用的那些美味佳肴——“牛”排,小“牛”肉和炖“牛”肉全都是用马肉做的。
学校当局正酝酿,以后每周给每个学生15分钟时间,就教学的可改进之处提出切实可行的主张。如果问到我,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惠特森先生方法是最可行,最好的。尽管我不论是在电学或是人类繁衍学科上都毫无建树,而惠特森先生也已弃教经商,从事不动产交易,但每每想起六年级的科学课,我就深深感到,他教给我们的是一种极重要极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敢于面对任何人,敢于面对任何谬误说“不”的勇气,那不仅仅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乐趣。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意识到这种价值,当我把惠特森先生的趣闻轶事讲给一位小学教师后,他大惊失色:“他不该那样愚弄你们!”我直盯着他的眼睛,平静地说:“你错了,先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惠特森先生生编乱造“怪猫”来考查学生,结果全班没有人及格。这全是无稽之谈,世界上压根就不存在这种动物,由此可见,惠特森先生是一个爱搞恶作剧的人。
B.惠特森先生注重培养学生敢于质疑的精神,他告诉学生无论老师还是教科书,都不可能一贯正确,要求学生任何时候都不能轻信权威。
C.惠特森先生的教学方法得到了学生的认可。他教给学生是一种极重要极宝贵的东西——敢于面对任何人,敢于面对任何谬误说“不”的勇气。
D.作者指责了那位小学老师“错了”,是因为他认为“良师”都应该像惠特森先生一样。
E.本文运用动作、语言、细节和对比等艺术手法,多角度全方位地凸显了惠特森先生的个性。
【小题2】作品中的老师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品结尾一段去掉可以吗,为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题4】这个以小见大的故事耐人寻味,它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请结合全文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4-08 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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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校长的雨靴

庞余亮

一个人的身份与穿着绝对有关系,比如我们校长曾经到村里的裁缝店做过一套西装。瘦瘦的校长穿起来就不伦不类,反倒是他穿上蓝卡其的中山装好看些。不过他到乡里开会到城里办事还是穿上了他的宝贝西装,又穿上了他的老皮鞋——怕有很多年了,有一只已经歪斜了。看得出他穿上西装的感觉并不好,可是他说有什么办法呢,上次进城,人家都以为他是个老古董,还是穿西装好些,穿西装人家的目光就少了,走路就轻松些,城里人就喜欢穿西装。

穿西装也就穿西装吧,可是一到下雨天,穿上西装的他偏偏又蹬上了一双中帮雨靴,这就更加不伦不类了,怎么看怎么别扭。每当他穿上这件衣服,学生们就在背后叫他“德国鬼子”。但乡下土路一下雨就泥泞不堪,一走路就是一脚的烂泥,想甩都甩不掉,真是固执的坏脾气。如果还想“甩”的话——用校长的话说就是想要派头的话——皮鞋一会儿就变成了小泥船,所以雨靴还是更适合于土路。看来校长穿雨靴还是穿得理直气壮的,既然穿着理直气壮,别人怎么看也就无所谓了。他心安理得地穿着后摆有点吊的西装和粘着烂泥的雨靴到乡里或进城办事。回来时他乐呵呵的,他似乎没少了什么,实际上雨靴上已少了许多烂泥,而原先黑色的泥渍变成了白色的泥斑,像踩了一脚的雪。

本来我早已不用雨靴了,过去在上师范前下雨赤脚;上师范时下雨也无所谓,到处都是水泥路。可是到我们学校就行不通了,烂泥似乎见皮鞋见得不多,反而亲昵得太过分了,开始我还“甩”,下雨穿皮鞋,后来再也不行了,我心疼。乡里经费紧,工资不仅发得迟还总打折,我不能死要面子活受罪,所以我托穿雨靴的校长到乡供销社买回了一双雨靴。

新雨靴锃亮锃亮的,亮得能照见人的脸,雨珠滴在上面一会儿就滚走了。我走路时觉得有人在看我的脚。不过雨靴老得很快,不出几个雨天,雨靴就老得和校长脚上的雨靴差不多。似乎只有老了的雨靴才更和泥土亲近些,老了的雨靴更协调些。每年开学前我们学校里的老师都要乘船到城里新华书店一趟。我们在城里往船上搬书,搬完书后一起去一家馄饨店吃馄饨——校长说这是城里最好吃的馄饨。吃馄饨时还可以在碗里多撂一些辣椒,那个香啊,那个辣啊,吃得鼻子上都冒汗。吃完了我们一身轻松,校长还脱掉了西装,露出两种不同颜色织的毛衣,然后我们再一起乘船回去。有一次开学前去城里,正好早晨下雨,我们都穿了雨靴,然后又一起穿着雨靴上了船。上了船校长还指挥我们在船帮上把雨靴上的泥洗掉,用校长的话说,要让城里人认为我们穿的是马靴,而不是雨靴。亏他想得出来!到了城里,太阳升上来了,城里的水泥路不像乡下的泥路,乡下泥路要晒两个晴天才能晒干,而城里的水泥路只要一个钟头就干了。穿着雨靴的我们几个好像是“德国鬼子进城”,雨靴底在水泥路上总是要沉闷地发牢骚,天不热,我身上全是虚汗,到了新华书店,上楼梯时营业员都哧哧地发笑。如果这还不算尴尬的话,我在回船的路上居然遇到了我城里的同学。同学笑眯眯的,目光却朝下,他看到了我的雨靴,我们的雨靴。后来好不容易同学走了,我觉得满街上的人都在看我。我躲到校长他们中间走,他们走路声居然那么响,都有点步调一致了,我都感到全城人的目光在喊口令了:“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一……”可校长和其他同事并没意识到这些,他们旁若无人“一二一”地走着,他们要带我一起去吃馄饨。

回去的路上,校长首先把那双在水泥马路上叫了一天的雨靴脱下来,然后就躺到了我们刚从新华书店买回来的书捆上,我们也相继把雨靴脱下来。河上的风吹过来,吹得我们双脚那么舒坦,校长一会儿就在新书捆上睡着了。摇船的节奏好像在催眠,他还发出了呼噜声,而他的旧雨靴,一前一后地站着,像哨兵一样守卫着他的梦乡。

(《广西文学》2018年第5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校长特意做了西服且不伦不类地穿着,是为了开会、办事方便,并不是真为了“身份”。
B.“我”从不穿雨靴到穿上雨靴,既是现实环境需要,也因为“我”对雨靴情感的转变。
C.小说围绕着“雨靴”来展开情节,雨靴是乡村生活的象征,体现出与城市生活的不同。
D.“怎么看怎么别扭”“亏他想得出来”等叙述,似贬实褒,鲜明地表现了校长的性格特点。
【小题2】小说以“我”的视角来叙事,对老校长这一形象的塑造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作品语言富有特色,极具表现力,请结合全文加以概述。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巴甘的蝴蝶
鲍尔吉·原野
巴甘家在内蒙赫热塔拉村,春冬萧瑟,夏天才像草原。大片绿草上,黄花先开,六片小花瓣贴在地皮上,马都踩不死。铃兰花等到矢车菊开败才绽放。  
每到这时,巴甘比大人还忙:采一朵铃兰花,跑几步蹲下,再采红火苗似的萨日朗花。父亲被撞死了。妈妈不知得的是什么病,躺在炕上,额头上蒙一块湿毛巾,许多人陆续来看望她。   
晚上,巴甘躺在妈妈身边。妈妈摸着他的头顶的两个旋儿,看他的耳朵、鼻子,捏他的小胖手。“巴甘,妈妈要走了。到那个地方就不再回来了。”巴甘警觉地坐起身。  
“巴甘,每人有一天都要出远门,去一个地方。爸爸不是这样的吗?你和大舅在一起。我走了之后,每年夏天变成蝴蝶来看你。”  
变成蝴蝶?“我可以告诉别人吗?”巴甘问。
妈妈摇头:“有一天,村里人来把我抬走。那时我不说话,也不睁眼睛了。你不要哭,不要喊。我不是能变成蝴蝶吗?”“变成蝴蝶就说不出话?”妈妈躺着点头,泪从眼角拉成长条流进耳朵。
她说得真准。有一天,家里来了很多人,几个人抬妈妈出去。人们忙乱着,江其布舅舅蹲着,捏巴甘颤抖的肩头。
从那时起,村里开始大旱。过去,洼地要么有深绿的草,要么在雨后长蘑菇,都会有花。现在全是沙子,也看不到蝴蝶。妈妈变成蝴蝶之后,要用多长时间才能飞回赫热塔拉呢?
后来,舅舅把家搬到奈蔓塔拉,给人种水稻,巴甘读小学三年级。这里的学校全是红砖大瓦房,有升国旗的旗杆。玻璃完好,冬天也不冷。有一天下午,文老师指着一些挂图问:“同学们,这是什么?”
“蝴蝶。”大家说。图上的蝴蝶张开翅膀,黄翅带黑边儿,两个触须也是黑的。
“这是什么?”“蛆虫。”“对。这个呢?”她指着一个像栗子带尖的东西,“这是蛹。同学们,我们看到美丽的蝴蝶其实就是蛹变的,你别看蛆虫和蛹都很丑,但变了蝴蝶之后……”
“你胡说!”巴甘站起来,愤怒地指着老师。
文老师一愣,说:“巴甘,发言请举手。”巴甘坐下,咬了一下嘴唇。
“蛹在什么时候会变成蝴蝶呢?春天,大地复苏……”
巴甘冲上讲台,一口咬住文老师的胳膊。
文老师大叫,教室里乱了。巴甘在区嘉布的耳光下松开嘴,文老师哭了。巴甘把挂图扯下,撕烂,在脚下踩。鼻子还在流着血。几个女生惊恐地抱在一起。
校长来了,用手戳巴甘的额头,巴甘后仰坐地。校长与江其布舅舅向文老师赔笑,舅舅把一只羊牵来了送给文老师。
巴甘到了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成了旗一中的名人。在自治区数学竞赛中获得了第三名,获得了邵逸夫奖学金。
暑假时,巴甘参加了“哲里木盟”组织的优秀学生夏令营。夏令营最后一天去参观黄海学院。他们先参观生物馆,来到昆虫标本室。蝴蝶!大玻璃柜子里粘满了蝴蝶,大的像豆角叶子那样,小的像纽带扣,有的蝴蝶翅膀上长着一对圆溜溜的眼睛。巴甘心里咚咚跳。讲解的女老师拿一根木棍,讲西双版纳的小灰蝶,墨西哥的君主斑蝶,凤眼蛱蝶……巴甘走出屋,靠在墙上。
蝴蝶为何到了这里?因为青岛有海吗?赫热塔拉和奈曼塔拉已经好多年没有蝴蝶了。蝴蝶迷路了,它们飞到海边,往前飞不过去了,落在礁石上,像海礁开的花。
巴甘走向拿木棍的女老师,鞠躬。他把钱掏出来,有纸币和手绢包的硬币,捧给她:“老师,求您把它们放了吧!放它们飞回草原去。”
“放什么?”
“蝴蝶。”
女老师笑了,看巴甘脸涨得通红并有泪水,又止住笑,拉住他的手进屋。巴甘沉默了一阵儿,一股脑儿把话说了出来。女老师用手绢揩拭泪水。等巴甘说完,她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木盒问他名字。
“巴甘,这个送你。”女老师手里的水晶中有一只美丽的蝴蝶,“是昆山紫凤蝶。”她眼睛红着,鼻尖也有点红,说,“美好的事物永远不会消失,今生是一样,来生还是一样。我们相信它,还要接受它。这是一只巴甘的蝴蝶。”
【小题1】开头一段景物描写有何作用?(4分)
【小题2】分析文中的两个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4分)
(1)妈妈躺着点头,泪从眼角拉成长条流进耳朵。(2分)
(2)巴甘把挂图扯下,撕烂,在脚下踩。(2分)
【小题3】文中的女老师有何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4分)
【小题4】结合文本,谈谈本文以“巴甘的蝴蝶”为题目有什么好处。(6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遍地白花
刘庆邦
收秋之后,村里来了一个女画家。
村民觉得奇怪,这会儿场光地净的,要红没红,要绿没绿,要金黄没金黄,有什么可画的呢。可女画家每天这儿转转,那儿瞅瞅,画了张家古旧的门楼子,画了李家废弃的碾盘,画了石榴树、柴草垛、鸡窝……村民看着平常的东西,经她一看,就成了好看的东西,经她用笔一点,就成了一幅画。凡是被她画过的人家,神情都有些骄傲,还没被她画过的,都希望她能到家里画一回。
小扣子也热切盼望女画家到他家作画。自从女画家到来,小扣子就天天跟着。女画家的每一幅画,都是在小扣子的注视下完成的。
这天早上,小扣子一爬起来,就和他的黄狗去找女画家。
女画家住在村东头,那家闺女刚出嫁,正好空着一间房,女画家就租住在那里。住了几天,房东就把女画家当闺女看了,不让她交房租。
太阳还没出来,村街上弥漫着浓浓的烟火味。有人家烧麦秸,有人家烧豆叶,有人家烧甜瓜秧,每样柴火散发一种香,就形成了醇厚绵长的人间烟火味。村里人原来并不觉得烟火味香,而女画家一进村就闻出来了,她说,哎呀,真香!大家用鼻子吸了吸,是香。
这会儿,女画家正在给房东家的祖父画像。她身后站了不少人,他们静静地肃立着,连出气都尽量放轻。女画家目光只在老人和画之间牵来牵去。她下笔很果断,也很有力量,能听见画笔在画纸上划动的声音。老人在墙根儿蹲着晒太阳,脸上的皱纹很多,连耳朵的高处都爬满了,这些皱纹像大地上的河流和沟壑,弯弯曲曲。小扣子一看画像,心就震了一下,以为自己的祖父复活了,正慈爱地看着他。他眼睛有些发湿,差点对着画像喊出一声爷爷。有了这张画像,人们对老人也多了几分羡慕,说他满脸的褶子变成了满脸的画意。
女画家又给房东家的儿媳画了一朵硕大的红莲花,光彩烁烁,仿佛是开在一潭清水上。花样子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全村就开遍了红莲花。
女画家开始到野地里作画了,小扣子和黄狗在后面跟着。女画家画的是一片茅草,茅草的叶和茎都枯黄了,只有穗子是银白的,许多穗子连起来,就有了气势,一片白茫茫,让人怀疑走进了月光一样的梦境。在小扣子眼里,这画有声音,是旷野里长风吹在茅草穗子上发出的呼呼声;有气味,是土地的气味、茅草穗子的气味;有温度,温度很低,让人感到萧萧的凉意。黄狗突然跑到茅草丛里,女画家把它也画进去了,画上的黄狗在张着耳朵听风。小扣子心里欢喜,女画家总算画了他家一样东西。
晚上,母亲用手巾包着新鲜的鸡蛋,带着小扣子,给女画家送去。女画家说,画了人家的门,画了人家的狗,不给人家钱,还白吃人家的鸡蛋,这样的便宜事上哪儿找去!她的话把院子里的人都逗笑了。
月光正好,母亲和小扣子没有马上回家,女画家接着又说到了荞麦花。女画家说,她小时候,跟着下放的父母在农村住了一段时间,好像看见过荞麦花。在她印象里,荞麦花不是零零星星开的,似乎一夜之间全都开了。她早上起来,觉得西边的天怎么那么明呢,跑到村边往西地里一看,啊,原来是荞麦花开了。荞麦花开遍地白,把半边天都映得明晃晃的。荞麦花的花是不大,但经不住荞麦花又多又密,白得成了阵势,成了海洋,看一眼就把人震住了。在此以前,她喜欢看一朵两朵的花,老是被那些孤独的花感动。看到了大面积白茫茫的荞麦花,她才打开了眼界,才感到更让人激动不已和震撼的,是潮水般涌来的看不见花朵的花朵。她钻进密密匝匝的花地里,一呆就是半天。她记得荞麦地里蜜蜂和蝴蝶特别多,像是在花层上又起了一层花。连蜜蜂和蝴蝶似乎都变成了白的。她晚间也去看过荞麦花。晚间很黑,没有月亮。不过,她一点也不害怕,因为满地的白花老远就看见了。她看着前面的光明,不知不觉就走进了花地里。
说到这里,女画家轻轻地笑了。她说时间太久了,记不清了。反正那样的荞麦花如今是很难看到了。
院子里的人一时都没有说话,只有如霜的月光静静洒落。小扣子把女画家的话都记住了。
来年,在小扣子的要求下,母亲在一块地里种上了荞麦。
小扣子看见,荞麦出芽了,荞麦长叶了,荞麦抽茎了,荞麦结花骨朵了……荞麦终于开花了!荞麦花开得跟女画家的回忆一样恍如仙境,把小扣子感动得都快要哭了。
从荞麦开花那一刻起,小扣子天天在花地里,并不时地向远方张望。母亲知道小扣子盼望什么,她帮着小扣子向远方张望。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以收秋后色彩单调的农村为背景,写女画家的取材作画和村民的反应,显示出她与村民不一样的审美取向。
B.小说写村民对女画家的热情友好,不仅突出了乡情的淳厚质朴,还着意引导读者了解乡村生活状况,关注农民的感情世界。
C.小说没有曲折的情节,而注重场景描绘,意在引领人们去发现乡村之美,唤醒人们心中沉睡却不能忘却的乡村诗意。
D.小说文笔细腻,富有韵味,如写村街上弥漫的烟火味,写老人脸上的皱纹,写画上黄狗的神态等,都体现了这一特点。
【小题2】简要概括“小扣子”这一人物的形象特点,并分析“小扣子”这一形象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题3】探究标题“遍地白花”的丰富意蕴。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那座军营,那群士兵(节选)

杨西景 侯发山

于是,他们来到当年的“点名台”前。张嵩山整了整衣冠,缓缓走上了“点名台”。看着排列整齐的方阵,望着一头头白发,一张张沧桑的脸庞,张嵩山心里几多激动,几多感慨,眼前幻化出了一张张英俊的面孔,一个个鲜艳的、火红的领章、帽徽,仿佛回到了三十五年前……“连长好!”一声震天响的呼喊把张嵩山拉回到现实中,“唰”,两行泪珠从眼帘飞驰而下。此刻,这一声亲切的、久违的呼喊,蕴含着当年那血浓于水的连队亲情。这就是连队,军人一生一世都难以忘却的灵魂的故乡、青春的故乡。一个锅里抡勺子的生活,一个院子里共迎日月的岁月,是生命和生命的融洽,灵魂与灵魂的沟通,青春和青春的碰撞。纵然在这里哭过、吵过,甚至骂过,然而,在岁月的回忆里,都是人生最珍贵的欢声笑语。虽然部队解散了,他们的豪气未散,心未散……张嵩山清了清嗓子,着力一展当年的豪气,开始点名:“孙雅雅。”
话一出口,在场的人都愣住了,年近七十的老连长除了身体略显佝偻外,声音还是那样洪亮,还是那样有力,丝毫不减当年。
张嵩山又叫了一声:“孙雅雅。”
“到!”
“曲高远。”
“到!”
“牛飞鸣。”
“到!”
……
“张文英!”这是张嵩山点的最后一个人。
现场一下子沉寂了。
“张文英!”张嵩山提高了声音。
当年那一次点名,缺他;今天,又缺他!现场一阵沉默。
这时,杨伊洛站了出来,阴着脸对大家说:“乡亲们,战友们,去年夏天,几个小孩来到九龙湾游玩,当时天热,他们就跳进黄河洗澡。黄河下边暗流很多,卷走了一个小孩。当时,张文英正在岸边种菜,听到呼救,没有半点犹豫,一下子跳进了黄河,孩子推到岸边,但他却没出来。”
啊!张嵩山傻了。
杨伊洛走到张嵩山身边,解释道:“我怕大家一路上开车分心,在微信上没有说明。”
张嵩山点点头,眼角又一次飞出泪花。
这时,站起来一个孩子。他说:“我是兵兵,张叔叔就是为救我牺牲的。”
张嵩山走上前,紧紧抱住了兵兵。
杨伊洛说:“我看了张文英生前的日记,知道他有百年后把骨灰的一半埋在城垛山的愿望……可惜他出事后,尸体一直没有打捞上来。今天就带来了他的一双鞋子,等会儿我们上山,做个衣冠冢吧,好了却他一辈子的军人情结。”
张嵩山看到那双鞋子是手工做的布鞋,似乎还没有上过脚。是张文英的老娘做的?可是,听说他的娘早早就去世了啊。
墨春秀上前一步,看着那双鞋,迟疑了一下,缓缓说道:“这是当年俺娘给他做的。”张嵩山记得,当年这个村的妇女给部队的战友每人做了一双鞋,他的,也没有舍得穿,一直摆放在他的办公室桌,直到退休他才收拾回家,锁进箱子里。
没有人提议,也没有人说话,大家带着兵兵,带着张文英的那双鞋,朝城垛山走去。同行的人,除了张嵩山的战友,还有“鱼水新村”的全体村民。
不知道是谁先带的头,唱起了那首《城垛谣》:
叔伯们啊,你们在哪头儿?
嗨,俺们在嘉峪关这头。
兄弟们啊,你们在哪头儿?
嗨,俺们在山海关这头。
你挽着我的胳膊,
我拽紧你的手。
这万万块秦砖吆,
是咱一代代的骨头连骨头!
你抵着我的肩,
我顶住你的头。
这万里城墙吆,  '
是哨一代代的血肉筑就!
拦胡马,挡匈奴,
夷狄难近咱家门口。
丢了头,抛血肉,
长城护家八千秋。
您的娃,
俺的妞,
记住叔叔伯伯骨连骨,
记住哥哥弟弟血连肉。
俺们在关外头,
您们在关里头。
十三雄关忠魂守,
家园万代无边忧……
开始时是一个人唱,后来,大家都跟着唱起来。这歌,似云,在每个人心中漂浮着;似雨,在每个人眼帘中飞落着……
在城垛山上,选坟茔的时候,张嵩山选了个地势较高的地方。他说:“得让张文英瞧得见咱的老营盘。”
从未落过泪的杨伊洛,此刻泪水伴着话语:“兄弟们,我和老张明年就七十了,你们也都奔六十了,就让文英兄弟代表咱们,永远看护着老营房,永远呵护着城垛山吧。”

(《奔流》2018年第9期、10期连载)

【小题1】下列对小说选段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选文以退伍战士们回到老营盘为主线,带出了众人为张文英举行葬礼的具体情节,为读者编织出了一幅和平年代基层官兵铁血柔情的壮丽画卷。
B.选文插叙了当年“鱼水新村”的妇女们给战士们做鞋的事件,是为了更好地突出小说军民一家亲的主题思想。
C.选文十分注意在细节中刻画人物形象,如对“连长好”这一“震天响的呼喊”,对老连长身体及声音的描写等,无不展现了基层官兵在部队豪情万丈,回地方意气风发,数载从军终身守魂的高尚情操。
D.选文的地名设计颇具匠心。地名中的“城垛山”、“鱼水新村”,蕴涵着大量的历史信息和精神图腾,无不使人联想到战争、国防和军营的氛围。
【小题2】选文语言简洁明快,富于变化和气势,请以第一自然段为例,从句式选用角度作简要分析。
【小题3】选文在最后写了众人齐唱《城垛谣》,有哪些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叮叮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叮叮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彰显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以唤起读者对他更强烈的鄙视和憎恶。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再加上女婿惨死他乡,这一切使得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D.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