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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公园里的星期天
(美)贝尔·考夫曼
黄昏的太阳暖洋洋的,树林外隐约传来城市的喧闹。她放下手中的书,摘下墨镜,惬意地吁了口气。莫顿正在看《时代》周刊,一只手搭在她肩上;他们三岁的儿子莱利在沙坑里玩。正是星期天下午五点半,藏在公园角落里的小操场清静极了。秋千和跷跷板一动不动,滑梯上也空空荡荡,只有莱利和一个年龄相仿的胖男孩蹲在沙坑里玩。多美好啊,她几乎微笑起来。她想,他们应该多出来晒晒太阳,莫顿肤色那么苍白,都是成天在大学里埋头工作造成的。她柔情地挽着他的手臂,看着莱利玩沙。
突然,那胖男孩站起来猛地向莱利扔了一铲沙。她朝男孩摇摇手指:“不可以丢沙子,这样会迷住别人的眼睛。”
可那男孩面无表情地盯着她,眼都不眨一下。他妈妈或保姆在哪里?操场上除了正朝出口走去的二三人,只有一个男人坐在几英尺外的长凳上,块头很大,几乎占满了整条长凳,脸被《星期日漫画》遮住了。她斯定他就是那孩子的爸爸。听到她的话,他目光不离漫画,练地唾了一口。
她厌恶地扭过头。就在这时,胖男孩又迅速扬起一铲子沙撒向莱利,一些沙子落在他的头发和额头上。莱利抬头看看妈妈,嘴唇犹疑地动了动;她的反应会告诉他该不该哭。
她本能她想要冲到儿子身边,掸掉他头发上的沙子,并教训那个小孩,但忍住了。她总是说要莱利学会为自己战斗。
“小家伙,别扔!”她严厉地说,并朝长凳上看看。“怎么能随便扔沙子呢!”
长凳上那人看都不看她,朝那男孩大声说:“乔,干得好!这是公共沙坑,想扔就扔。”
她觉得膝盖忽然软了一下,乜了莫顿一眼。他这才意识到怎么回事了,小心地把《时代》放在腿上,转过头看着那人,清瘦的脸上带着他当面指出学生错误时那种羞涩、歉意的微笑。
“你说得对,”他心平气和地说,“但正因为是公共场所……”
那人放下漫画,怀着敌意从头到脚打量着莫顿。“是吗?”蛮横无礼中夹着威胁,“在这里我儿子跟你儿子有同样的权力。他想扔沙子就扔呗。你不服气,就他妈带着你儿子滚蛋。”
孩子们都愣住了,瞪着眼,张大嘴,连手里的铲子掉了都不知道。莫顿面部肌肉抽搐着。“好,只需一分钟,你必须明白……”他平静地说。
“喂,闭嘴!”那人说。
她的心怦怦直跳。她知道丈夫根本不是“大块头”的对手,心中充满了对丈夫的怜惜和对那男人的怒气。她丈夫平时不生气,难得发火,这样的情景对他而言太陌生太令人难堪了。
莫顿刚起身,《时代》周刊就滑到地上。那人站起来,朝莫顿连跨两步才停住,活动着粗壮的胳膊等着莫顿上前。她害怕地并紧颤抖的双膝。会发生可怕的打斗吗?太可怕了,太出人意料了……得阻止这场打斗,喊救命。她本想扯住丈夫的袖子,示意他坐下,但基于某种原因,她没有这样做。
莫顿正了正眼镜,面色十分苍白。“这太荒谬了,”他镇静地说,“我倒想请教请教……”
“哦,是吗?”那人两腿分开,轻轻晃着,极为轻蔑地看着莫顿,“就你,还有谁?”
他们你盯着我,我瞪着你对峙了一套儿。莫顿突然转过身,平静地对她说:“走,我们离开这里。”
他笨拙地走向沙坑,窘迫使他的脚步有点踉跄。他弯腰抱起莱利并捡起铲子。
菜利一改呆愣的神态,又踢叉叫:“不要回家,要玩嘛,不要吃晚饭……”
他俩拖着莱利往前走。出大门必得经过那人坐的长凳,她极力不看那人,昂首挺胸、慢慢地和丈夫、孩子一起走出了那片操场。
她的第一感觉是松了口气:避免了一场打斗,没有人受伤。但内心深处却有一种沉重的甩不掉的感觉。这感觉要比一场意外事故,或者比道理被暴力击败要痛苦得多。她隐约地感到她与莫顿似乎缺少什么。
莫顿突然冒了一句:“那证明不了什么。”
“什么?”她问。
“打架。打架除了证明他比我高大以外,解决不了什幺问题。”
“当然。”她说。
“最好的结果,”他解释说,“可能会是什么?打碎眼镜,掉一两颗牙,或者卧床两天——图什么?伸张正义?讲清道理?”
“当然。”她又说,加快了脚步,只想早点回家忙些别的事情,消除那像强力胶一样黏在她心上的感觉。全是愚蠢、卑鄙之徒!她想,一边拽紧了孩子的手。孩子还是哭个不停。以前她总对他那弱不禁风的小身体、瘦削的肩膀、细瘦无力的双腿,有着一丝温柔的怜惜。但是现在,她的嘴唇愤恨地紧闭着。[:学。“不许哭,”她气冲冲地说,“真叫人丢脸!”
她觉得他们三个好像踩着烂泥前进一样。孩子的哭声更大了。她想,要是真的打起来……他会怎样呢?让自己被揍扁?去教训那人?叫警察?“警官,公园里有人叫他儿子向我儿子扔沙子……”真可笑,没必要去想这些。
“老天,你不能让他安静吗?”莫顿烦躁地说。
“你以为我一直在干嘛?”她说。
莱利挣脱他们的手,往后退着。
“你管不住,我来管。”莫顿气呼呼地说,朝孩子走去。
但她的声音制止了他。她细小、冷酷、充满蔑视的声音,把自己都吓了一跳。“是吗?”她听见自己说,“就你,还有谁?”
(根据肖鹏译文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善于运用细节描写来刻画人物。比如莱利被欺负之后,只是“嘴唇犹疑地动了动”,等待妈妈的反应,这一细节含蓄地表现了莱利软弱的性格,并暗示了其性格的成因。
B.小说中莱利与其父莫顿、胖男孩乔与其父“大块头”在外形和性格上都很相像,这样写旨在说明有其父必有其子,提醒家长必须注意自己的言行对孩子的影响。
C.小说中多次提到《时代》周刊和《星期日漫画》这两种杂志,巧妙地暗示了奠顿和大块头男人身份地位及文化背景的差异,使寻常的故事具有了更为深广的社会意义。
D.“她觉得他们三个好像踩着烂泥前进一样”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化无形为有形,巧妙地传达出“她”内心的沉重和对愚蠢、卑鄙之徒的愤恨。
E.“她”对孩子的柔弱感到“愤恨”,责备他“真叫人丢脸”,看似对孩子不满,实则是对丈夫不满,而结尾处对丈夫说出那句话只是她这种被压抑的真实心理的爆发而已。
【小题2】小说第一段中的环境描写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莫顿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4】有人认为小说写到一家三口慢慢走出操场就戛然而止,也不失为一篇余味悠长的小说,后半部分完全可以不要,你怎么看?请从情节、人物、主题三个角度阐述你的理由。(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4-25 04: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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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失 落

——杨志东

主人决定给希尔克过生日。希尔克是一条狗,一条不伦不类的杂种狗。它的头长得像英国猎狗,身子却是地道的矮巴狗。主人之所以要给它起个洋名,并不因为它的名贵,而是潮流大致如此。通常狗是无所谓生日不生日,不过主人决意要给希尔克过生日,希尔克倒是不知好歹。

主人唤希尔克,主要想给希尔克订做一只蛋糕。希尔克叼起主人的手机准备奔行。因为主人通常骑着摩托车一阵风来一阵风去,希尔克必须紧跟在后。临上街,主人决定步行前往面包房。这样,主仆一前一后慢步。主人也是一番美意,狗过生日了,不能也让它跟着摩托车后面呼哧呼哧奔跑。可是,希尔克这东西不识抬举,乍一慢行,倒是慢不下步子来,眨眼就窜到了主人前头,将主人远远抛在后头。主人便唤,斥责希尔克,希尔克只得闷闷追随在后,不敢超越一步。

面包房到了。面包师听说狗要过生日,冲主人说你这狗了不得,我生个儿子七八岁,还没给他过过生日,狗比人福都大。

主人笑笑说,话不能这么说,人不一定比狗贴心。人嘛是讲究感情的,感情这东西不好拿老子和儿子打比方,对吧?希尔克,来,蛋糕。

主人回过身来,没看见希尔克,不过也没在意。因为希尔克从来都是很乖的,决不敢随便离开主人半步。主人再次唤希尔克,主人觉得有件事情要办。往常希尔克听到呼唤便会递上主人的手机,总是在主人需要的时候恰到好处地完成这个动作。主人也因此十分看重希尔克,几年来希尔克侍前侍后给主人叼大哥大机灵鬼一样深得主人欢心,主人认为,送一只蛋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至于主人为什么不像其他款爷那样把手机别在腰后,而让一只狗代劳,原因不得而知。有人猜,是不是大哥大电波致癌这家伙怕沾身?

主人终于想起有一个重要电话要打。有一笔买卖约定九点三十分通话,成与不成都在九点三十分拍板。看了看手表,时间到了,差不多是最后一秒了,主人洋味十足地唤希尔克。

希尔克不见了。这就意味着主人的手机也被它带走了。

这是希尔克平生第一次擅离职守。原来是希尔克看见了一条小母狗,一条迷人妖冶的小母狗。它在希尔克身边转了三圈,希尔克的魂就被它勾走了。小母狗颠颠地在前头走,希尔克紧随身后像一条发情的公狗不由自主地跟着跑。希尔克完全忘记了主人。

一个小时后主人找到了希尔克,主人大汗淋漓,气急败坏。眼看一笔到手的生意吹了。等到他想起去公用电话亭回话的时候,时间已过去四十分钟。拨通对方,对方声音变了调,反问约好几点通话,现在是几点,说做生意起码的诚意你都没有,谁还能把这种不可靠的生意做下去?

主人狠捶自己脑袋,希尔克不知好歹,自己也这么糊涂,找狗花去四十分钟时间。这条可恨的狗!希尔克发现自己嘴上少了件东西,拧身就走。主人飞起一脚踢中了希尔克:永远不想看到你!

希尔克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整天在街头游荡。希尔克倒是不能忘记嘴里叼样东西,这东西显然不再是大哥大,而是从垃圾箱里叼来的烂鞋帮,看上去它的样子是十分虔诚的。

【小题1】小说题为“失落”,请从主人的角度,结合小说具体内容分析主人失落了什么?
【小题2】作者塑造希尔克这一狗的形象有什么意义?请结合作者的创作意图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希尔克的主人在面包师面前这样说“人嘛是讲究感情的,感情这东西不好拿老子和儿子打比方的。”读完小说后,你认为主人对希尔克是否有感情?试结合小说内容举例分析,简要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喀布尔人

印度泰戈尔

我五岁的女儿敏妮在我书桌旁,用手轻轻敲着膝盖玩。我正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忽然敏妮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街上果然有个喀布尔人走过。他穿着宽大污秽的喀布尔服装,裹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个口袋,拿着几盒葡萄干。
女儿大声叫他:“哎!”那个喀布尔人回过身来抬头看。她看到这光景却吓住了,跑到妈妈那里躲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会面。
可没过几天,我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长凳上,和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喀布尔人又说又笑。她小纱丽(印度妇女传统服装,丝绸制的连衣裙——编者注)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喀布尔人用这种有力的贿赂,使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常说些玩笑。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面前,小大人似地低头看着这大高个:“呵,喀布尔人!你口袋里装的什么?”他用山民的鼻音回答:“一头象!”也许这并不可笑,但是这两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话!依我看,这种小孩和大人的对话里,有些非常引人入胜的东西。
喀布尔人也不放过开玩笑的机会:“那小人儿,你什么时候到公公家去呢?”
敏妮对这问题有点莫名其妙,但她不肯显露,却机灵地回答:“你到那去么?”
可在喀布尔人这一阶层中间,“公公家”有双关的意思,还能指监狱。“呵,”他向幻想中的警察挥拳:“我要揍我的公公!”听到他这样说,想象到那个狼狈不堪的“公公”,敏妮哈哈大笑。
敏妮的母亲恳求我留心那人。她是个极胆小的女人,只要一看见有人向我们的房子走来,她就立刻断定他们不外乎是盗贼、醉汉、疟疾菌。她对这个喀布尔人也充满了疑虑。我总是笑笑,辩解说拐卖一类的事多半不会发生。喀布尔人和敏妮的亲密友谊便不受约束地继续着。
有天早晨,我听见街上有吵闹声,往外一看,拉曼被两个警察架住带走了。我赶紧跑去问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个街坊欠了这小贩一条围巾的钱,争吵中拉曼把他刺伤了。忽然间,在凉台上,敏妮出现了。她照样喊着:“呵,喀布尔人!”拉曼回头,脸上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胳臂底下没夹口袋,所以她不能和他谈关于象的问题。她立刻问:“你到公公家去么?”拉曼笑了:“我正要到那去。”看到他的回答没有使孩子发笑,他又举起手说:“可惜我的手被铐住了,不然我就揍那老公公了!”
拉曼被判了刑,再无消息。时间一天天过去,敏妮也长大了,总和朋友们一起,不像往常那样到她爸爸的房间里来了。又一个秋天,我们把敏妮的婚礼筹备好了。我们家的光明要到她丈夫家去,把她父亲丢到阴影里。
我的敏妮今天要出嫁了。
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婚礼的嘈杂和忙乱。我在书房查帐,有个人进来恭敬地行礼。原来是拉曼,那个喀布尔人。起先我不认识他——他没有了口袋,没有了长头发,也失去了从前的那种生气。但他微笑着,我又认出他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问。
“昨晚,”他说,“我从监狱里出来了。”
我觉得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碰巧他今天来,这不是个好预兆。
“这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能不能过几天再来?”
他迟疑地说:“我可不可以看看那小人儿呢,先生,只一会儿?”他相信敏妮还像从前那样,会像往常那样跑来,叫着:“呵,喀布尔人!”为纪念过去的日子,他带了一点杏仁、葡萄干,好好用纸包着。
我说:“家里正在办喜事,你谁也见不到。”
这人露出失望的神色。他走近递过他的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西来,送给那小人儿。您有一个小姑娘;我在家也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姑娘。我想到她,就帶点果子给您的孩子——我不是想赚钱的 。”
他伸手掏出一张又小又脏的纸来,小心地打开,在桌上用双手把它抹平。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手印。这个墨迹模糊的手印平平捺在纸上。当他每年到加尔各答卖货时,自己小女儿的这个手印总在他心上。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我忘了他是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不,我又哪比他强呢?他也是个父亲啊!
我把敏妮叫出来。她穿着红绸衣,额上点着檀香膏,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含羞站在我们面前。看着这景象,喀布尔人显出惊讶——他不能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了。他只微笑着:“小人儿,你要到公公家去么?”
但敏妮现在懂得“公公”的意思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回答他。她脸红了,在他面前把脸低下去。我想起他和敏妮第一次会面的那天,感慨万千。
她走后,拉曼长吁一口气坐下来。婚礼的喇叭吹起来,秋天温照的阳光倾泻在周围。拉曼坐在加尔各答的小巷里,却冥想着阿富汗的群山。在悠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也长大了。我递给他一张钞票,说:“回到你的家乡、你的女儿那里去吧,拉曼,愿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送了这份礼,婚礼的排场就须节省些。但我觉得这婚筵格外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要和她的女儿重逢了。

 (冰心、倪培耕译、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秦戈尔长于细节描写。拉曼背的大口袋、那个小小的手印等细节,对人物性格的刻画和作品情节的展开,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B.小说的详略取舍得当。泰戈尔对拉曼与“我”一家交往的言行用笔细致,面对拉曼的日常工作、狱中岁月、未来动向则留白甚多。
C.小说对环境的描写着墨不多,但所写特点鲜明、作用突出。如写敏妮婚礼时的秋阳,使环境氛围与人物当时的情感自然融为一体。
D.小说通过对喀布尔人与小女儿交往的叙述,塑造了一个血肉丰满、洋溢着浓厚的生活气息的喀布尔小贩形象,反映了泰戈尔的平民文学思想。
【小题2】本文采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请你谈谈这样设置的好处。
【小题3】季羡林认为:梵我合一、和谐协调,是泰戈尔思想的核心。从本文的情节与情感来看,泰戈尔一方面强调和谐与温暖,一方面淡化了原本激烈的矛盾冲突,只留下淡淡的感伤。请在上述两方面中选择一种,结合小说加以解释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法 官

英赫哥黎

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留下了妻子和9个孩子,他们靠一小块土地为生,住在一所有4间屋的房子里。约翰是家里的长子,所以他的母亲告诉他,他必须承担起照顾全家的责任。那年他16岁。

约翰到镇里最有钱的人、法官多恩那儿去要1美元,那是法官买约翰父亲的玉米时欠的钱。法官多恩把钱给了他。然后,法官说约翰的父亲欠他40美元。“你打算什么时候还给我?”法官问。“我希望你不要像你的父亲那样,”他说,“他是个懒汉,从不卖力气干活。”

那一年的夏天,除了星期天,约翰天天都到别人的田里干活;每天晚上和星期天全天在自己家的地里干活。到了夏天结束的时候,约翰积攒了5美元交给法官。

冬季天气太冷,不能耕种,约翰的朋友、印第安人塞夫给他提供了一个在冬季挣钱的机会。塞夫说教约翰诱捕动物,获取兽皮,这样能够挣很多钱,但是需要75美元买一杆枪和捕猎用的绳、网,以及在树林里过冬的食物。约翰去见法官多恩,说明了他的打算,法官同意借给他那笔钱。

约翰吻别了母亲,和塞夫一起来到林子深处的塞夫几年前搭建的一间小木屋前。这年冬天,约翰学会了追捕野兽和怎样在树林里生存。大森林考验了他的毅力,使他变得勇敢,也使他的体格更加健壮;同时捕到了很多猎物,得到的兽皮至少可以挣200美元。塞夫想继续打猎直到4月份,约翰决定自己一个人回家。塞夫帮约翰捆扎好兽皮和捕猎用的东西,让他能够背在背上。

这一天,当约翰快步走在树林中时,他开始考虑起他的将来。他要去读书和学写字,他要给家里买一块大一些的农田。也许有朝一日,他也会像镇里的法官一样有权势,并受人尊敬。背上沉甸甸的东西使他考虑起到家后要做的事情:给他母亲买一身新衣服,给弟弟妹妹们买些玩具,他还要去见法官。约翰恨不得马上就把法官说的他父亲借的钱全部还清。

到了下午晚些时候,约翰的腿疼了起来,背上的东西也更加沉重。当他终于到达河边时,他高兴极了,因为这意味着他就要到家了。他看到河边长着一棵笔直的大树,它的高度足以达到河的对岸。约翰取出斧头砍倒大树。树倒下来,在河面上形成一座独木桥。

约翰身背兽皮、怀抱猎枪,跨到放倒的树上。树在他脚下稳如磐石。就在他快要走到河中央时,树干突然动了起来,约翰从树上掉到冰上。沉到水里,他的枪掉了,兽皮和捕猎用具也从他的背上滑了下来,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约翰破冰而行,挣扎到河岸。他在雪地上躺了一会儿。然后,他爬了起来,找来一根长树枝,沿着河边来回走着。一连几个小时他戳着冰块,寻找那些东西。最后,他放弃了。

他径直来到法官家。天已很晚,但是法官仍在他的办公室里。约翰敲门进去,他浑身冰冷,衣服潮湿。他向法官讲述了所发生的事情。等他把话讲完。多恩说:“这对你和我都很不幸。回家去吧,孩子。”

到了夏天,约翰拼命干活。他又攒够了5美元付给法官。但是他还欠法官30美元——那是他父亲欠的债,还有用来买捕猎工具和枪的75美元。

10月份的时候,法官派人叫来约翰说,“你欠了我很多钱,我想我能够要回这些钱的最好方法,就是今年冬天再给你一次狩猎的机会。如果我再借给你75美元,你愿意再去打猎吗?”约翰羞愧难当,好半天才开口说:“愿意。”

这一次,他必须独自一人进森林,因为塞夫已经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在那个漫长而孤独的冬天,约翰每天出去打猎。一直到4月底。回家后,法官帮他把兽皮卖了300美元。约翰付给法官150美元,那是他借来买打猎用具的钱。然后他又慢慢地、把他父亲借的那部分钱一张一张地交到法官的手里。

又到了夏天,约翰除了在自己家的田里干活,还去读书和学写字。这以后的十年里,他每年冬天都到森林里去打猎,他把卖兽皮挣来的钱全部攒了下来。最后他用这些钱买了一个大农场。

约翰30岁的时候,成了本镇的头面人物之一。那一年法官去世了,他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约翰,他还给约翰留下了一封信。信的日期是法官在约翰第一次外出打猎向他借钱的那天。

“亲爱的约翰,”法官写道,“我从未借给你父亲一分钱,因为我从未相信过他。但是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喜欢上了你。我想确定你和你的父亲不一样,所以我考验了你。 这就是我说你父亲欠我40美元的原因。祝你好运,约翰!”信封里有40美元。

(摘自《小小说选刊》)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采用了欧·亨利式结尾,开头写法官多恩说约翰的父亲欠他40美元,让约翰替父亲还债。直到末尾,通过一封书信,才揭开真相。
B.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虽然仅给家人留下一小块土地,4间屋的房子,但是他传给约翰的勇担责任的精神,却是约翰一生的宝贵财富。
C.约翰经过多年的努力,30岁的时候成了镇里的头面人物之一。事实证明,只要勇于拼搏,同命运积极的抗争,就一定能收获人生的成功。
D.法官多恩没有后代和其他亲人,去世后,他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的财产留给了约翰,因为他十分喜欢和看重约翰,约翰也通过了考验。
【小题2】小说画线的段落运用了哪种刻画人物形象的手法?这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法官多恩,也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约翰,你赞同哪一种观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黑 蚁

胡 炎

老太太正给她的三个孙子讲蚂蚁的故事。

老太太手里拿着半个馒头,旁边的小桌上放着馒头筐,里面盛着她刚刚蒸好的馒头,散发着香甜的热气。老太太用拇指抿下一点儿馒头屑,一群小小的黑蚁忙着把碎屑搬回巢穴。

“瞧啊,”老太太指着黑蚁说,“它们个个都是棒劳力。”

大宝六岁,在三个孩子中最大。他的眼睛清澈得像村后的月牙潭,那群蚂蚁在潭子里来回穿梭,就像一些浮游的精灵。大宝说:“奶奶,它们为什么不吃馒头?”

“因为它们要先把馒头搬回家,它们心里想着蚁后呐。”老太太说。

“蚁后?”大宝的眼睛里画着两个问号,“蚁后是什么?”

“蚁后呀,就是它们的母亲。”老太太说,“它在巢里养儿育女,多么辛苦啊,所以她的孩子们要把食物搬回家,给蚁后吃。懂得这叫什么吗?”

大宝眨了眨眼睛,似乎一时没反应过来。

“傻孩子,这叫孝顺。”老太太说,“等你们长大了,也要像这些小蚂蚁一样,好好孝顺你们的爹娘。他们在外面打工,多不容易呀!”

大宝认真地点了点头。

老太太的目光移到了敞开的屋门外边,越过低矮的篱笆墙、起伏的坡田和远处茂密的山林,似乎看到他的儿子和儿媳正在毒辣辣的日光下干活儿,颈背上反射着油亮的汗光……在清寂的日子里,大字不识的老太太当然不能教孙子们学习文化,而这些蚂蚁,就是她唯一能给予孩子们的启蒙教育。

院子里的老母鸡咯咯叫起来,显然它刚刚下了一个蛋。老太太正打算拿些糙米去犒劳它,就在这时,她的脚下剧烈晃动起来。在她愣神的工夫,四周忽然一片黑暗,腾起的烟尘几乎堵住了她的眼睛。当她听到孙子们的哭声时,她的右手已经不能动弹了,而腿上的小宝,蜷缩在她左侧的臂弯和下意识弓起的腰脊下,有惊无险。

“大宝,二宝,快来奶奶这儿!”老太太惶遽地唤道。她用手使劲揩着自己眼睛,粗粝的尘沙几乎把眼球磨破。

还好,她的膝盖上,感到了两个孙子俯压过来的分量。

“奶奶,怎么了,我好怕……”大宝的身子在瑟瑟发抖。

“不怕,乖孙子,有奶奶呢。”老太太的眼睛终于睁开了,浑浊的泪水簌簌而下。她试着动了动右手,钻心地痛,后来她明白了,是地震,她家的房子塌了。两块预制板恰好为她和孙子们搭出了一个狭小的空间,只是,她的右手被压住,同时被压在下面的,还有半筐馒头。

老太太感到了绝望,但只是一瞬,现在,她唯一要做的,是让孩子们活着,必须活着。她摸索着找到剩下的半筐馒头,在接下来的沉寂中,老太太听到了很多声“我饿”,但她狠下心,不能让三个嗷嗷待哺的孙子吃饱。黑暗里,她的右手慢慢失去知觉,头也开始眩晕。她用左手掐自己的人中,捶打太阳穴,倾听着预制板夹缝里悄悄滴落的水声。她对孙子们说:“宝啊,张开嘴接水,可要接准了,不准争抢。”她先张开瘪瘪的嘴,竭力欠着身子接住几滴,然后嘴对嘴喂到小宝的口中。接着,是二宝,最后,是大宝。

时间似乎凝固了,老太太的呼吸越来越微弱,小宝也没力气哭闹了。老太太瘫靠在身后的废墟上,一动不动。大宝摇着她,递过来一块馒头:“奶奶,你吃,你怎么一点儿都不吃呀?”

老太太动了动,努力地笑了一下,说:“奶奶不饿,奶奶好着呢。”

大宝固执地把馒头种到老太太的嘴边“你总是最我们要像妈蚁那样孝顺自己的母亲,奶奶,你吃呀,快吃呀!”

老太太喘了喘,说:“乖孙子,那个蚁后的故事,奶奶还没讲完呢,想听吗?”

大宝点点头。

“其实啊,”老太太的口气突然充满了神往,“蚁后最后是不吃东西的,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它会长出翅膀,变成神仙,那里有好多好多好吃的,奶奶也要变成神仙,给我的乖孙子带来好多好吃的……”

救灾人员扒开废墟的时候,儿子和儿媳看到了三个气若游丝的孩子。他们都活着,只是太虚弱了。老太太最后被抬了出来,但她已经去世了。这个黑黑瘦瘦的老人,左臂僵硬地弯曲着,保持着怀抱的姿态,就像一只风干的黑蚁。

儿子伏在老太太身边,号啕大哭起来。他听到担架上的大宝用微弱的声音说:“爸爸,不哭,奶奶变成神仙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行文注意照应。“脚下剧烈的晃动”“四周忽然一片黑暗”“腾起的烟尘”等是地震来临的表现。
B.老太太狠心不让孙子吃饱,是要让半筐馒头得到最合理的分配,让孙子能够支撑更长时间,以争取援救。
C.小说以“黑蚁”为题,意蕴深长。老太太、儿子和儿媳、孙儿大宝等都是“黑蚁”,都有着美好的品质。
D.小说中的老太太可亲可敬。作者在表达对她的崇敬之余,也表达了对留守儿童艰辛生活的忧虑和反思。
【小题2】小说有明暗两条线索,分别是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
【小题3】有读者认为,小说结尾部分“奶奶变成神仙”的说法荒诞不经,画蛇添足,应该删去。你是否认同?为什么?

同类题5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竹排嫂(刘心武)

制竹排的原料,一是竹子。大货车运来竹子,卸下,先要破开,再截成一定的长度,然后在截好的竹板上打孔。再就是比较细的钢筋,用来将打好眼的竹板串起。固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用能套住钢筋头的扳子,将露出竹排两边的钢筋头掰弯,箍定竹排;另一种是钢筋段两端有螺纹,将螺母旋进去箍紧。这并不是轻松的体力活儿,本应由男子汉来干,但是如今镇子附近的村里,留守的男子多是老弱病残,于是,形成了竹排嫂大军。她们生产出的竹排,隔几天就有大货车来装走,老板望着满载的货车远去,笑逐颜开,竹排嫂们则盼着运竹子的货车到来,那样,她们就可以继续挣钱了。她们挣的是计件工资。每天东方发亮她们就来,露天干活,中午不回村,自带馒头,就着花生米,喝老板供应的开水,吃完喝完,稍稍说笑一阵,再接着干,直到天光模糊。收工时当着老板的面点数,算下来,每个竹排嫂平均每天能挣80元,一个月下来,能有2000多元的收入。这收入于她们至关重要,在城里务工的男人虽然每天的工资比她们高许多,但是要等到春节前,才能领足工资,若是大小老板拖欠,还得抗争一番才能把钱带回家,因此,竹排嫂们每月一结的收入,便是家中老小生活的切实支撑。

羊群有头羊,竹排嫂里有“头嫂”,她男人恰好姓祝,包括老板在内大家就都叫她竹嫂。竹嫂五官端正,身体健壮,皮肤黧黑,嗓门特大。她男人在北京建筑工地做钢筋工。往往是,下小雨了,竹嫂带领姐妹们退进简陋的檐棚下,继续制造竹排;雨下大了,有的人不干了,她套个雨披,还干,直到瓢泼大雨倾泻而来,她才罢休。她儿子上小学,放了学,就来工地找她,她让孩子趴在制造好的竹排垛上写作业,后来,另几位竹排嫂也让自己的孩子放学过来,几个孩子一起写作业。竹嫂有时会去院外小店,买来小瓶的奶发给孩子们吃。

有次老板进的竹子,破开后飞出粉尘,显然那竹子是让虫子啃过了,老板还让制成建筑工地用于蹬踩的竹排,竹嫂就抗议:“不行!建筑工人踩上去不安全!”老板说:“知道你男人是干那个的,可哪能那么巧,偏赶上他去踩呢?再说,这样的竹片也不至于就会踩折!”竹排嫂们的男人都是在建筑工地干活的,听了老板这话,一窝蜂反驳,一个说:“她男人没踩上,我男人踩折了摔下来你偿命!”一个说:“谁踩上也是个地雷!”竹嫂就跟老板说:“我们还给你拿它做竹排,不过不是做建筑工地用的,做成养羊用的那种!”养羊的竹排承重不用那么讲究,而且,竹片之间要留缝,好让羊屎蛋漏下去,当然,批发价也就低许多。老板不愿意:“最近哪有来要那个货的啊!”竹嫂就做主:“姐妹们,这批竹子咱们就给他弄成养羊用的!”又对老板说:“你不能赚黑心钱,你要有良心!做成的羊排给你码得齐齐的,早晚能销出去!”老板退让了:“好吧好吧,你个竹嫂,还真惹不起你!”

来了个新手,原来是在鞋厂打工的,鞋厂生意不好,被裁了,来做竹排。为了计件多得,她串竹排的时候,本该在上好螺母以后,用锉子把露出的螺纹锉花,以防螺母在运送、摆放过程中震松,她却省略了那道工序,直到收工前,才被竹嫂发现。竹嫂不依,那新手说:“你倒比老板还狠,哪有那么巧的事,偏我做的就散架!”吵到老板那里,老板对那新手说:“你的男人,是在城里收废品吧?你要不跟竹嫂她们一条心,我也不敢用你了。我出的竹排为什么供不应求,口碑那么好?就因为在我这里干活的媳妇们,男人全在城里建筑工地干活,她们的心思,是质量的保证。你想干下去,就得听竹嫂的,连我也得让她三分!”结果,那天竹排嫂们加班,把那新手做的竹排一个个找出来再加工,她们不再争吵,而是一起唱起了流行歌曲……(有删改)

【小题1】小说第一段详细介绍竹排的制作原料和方法有何作用?
【小题2】小说最后两段中老板的态度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过程?
【小题3】竹嫂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征?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4】请探究小说结尾竹排嫂们“不再争吵,而是一起唱起了流行歌曲”的丰富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