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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王 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问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衣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  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准确的两项是(   ) (   )
A.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B.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可爱俊俏,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王嫂的女儿生产后因大出血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D.小说第四段一方面交代了王嫂的女儿去世的具体原因,另一方面暗示了全文的主题:小人物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奋力抗争,但无能为力。
E.这篇小说以自然朴实的语言记叙了一个旧社会底层人物王嫂的故事,表现了作者对小人物命运的关注。
【小题2】小说首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请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王嫂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4】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5-03 05: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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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鸽子笼
袁省梅
阳光悄悄地爬上了床。鸽子咕咕地叫着,很小的声音。树枝擦着玻璃,轻轻地摆。很安静。田伟上班了。高秀华坐起来,愣愣地。以前,她总是早早起床,推开窗户,让新鲜的空气进来,让花香草木香进来,让鸽子声进来。她站在阳台上,梳一下头发,看一眼外面晨练的人们;吃一口早饭,也要看一眼外面的花草。楼下是一个小公园。有呼哧呼哧锻炼的人,有青枝碧叶的草坪,高秀华看着就开心了。房子是小了点,三十多平米,可是比起之前那间逼仄的单间宿舍,这个家很好了。高秀华看着小小的阳台小小的厨房和卫生间,她的心像到了解放区一样又明朗,又欢喜。田伟说什么?他说这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可眼下,高秀华一听到鸽子叫,就会想起楼下的那个鸽子笼。狭小的笼子里养了十几只鸽子,你挤我我挨你,转个身子都艰难。高秀华觉得自己的家就是个窝,房子就是那笼子,自己就是笼子里的鸟。于是她听见鸽子叫就想杀了它。
女儿倒是在规划中来了。有了女儿的家,好像多了一个排一个连,奶瓶、尿布、玩具、零食,浩浩荡荡,铺天盖地。日子也凑热闹地裹挟来好些东西。往往是,旧东西还没丢,新的又加了进来。房子,紧张了。
高秀华说房子一天天在变小。
田伟说房子又不是橡皮筋。
高秀华说你把房子变大。
田伟说遵旨。
田伟在门厅上增加了个吊柜,没有几天,满了。他把阳台上的十几盆花草请出去,摆上柜子,同样的,没有多长时间,也满了。同时满了的还有卧室的地面,还有小门厅。田伟在小门厅里放了张小床。是给女儿的。女儿上小学了。
田伟说,咋样?
高秀华不屑,这里大了,那里又小了啊。她的意思是让田伟买大房子。
田伟就答应先看个四十平方米的。
高秀华叫田伟按着她的规划来,说没钱可以贷款可以借啊,四十平方米的,比鸟笼子大不了多少,长远规划,还是八十平方米的最为经济最宜人居。
田伟这次没说遵旨。这个旨意他拿什么遵?田伟愁了。
高秀华却在马不停蹄地看房子,终于看中一套八十平方米的两居室。高秀华说她最喜欢这个客厅,拉着田伟要规划一下,说在这里放沙发在那里放鱼缸。
高秀华的规划蓝图还在空中云来云去,手机响了,她母亲病了。弟弟告诉她已经送到市医院了,让她赶紧过来。过来能不带钱吗?高秀华的母亲刚出院,田伟的父亲又病了。这些,都不在高秀华的规划条目中。高秀华有什么办法啊,加上吧加上吧。一加上,高秀华发现手上的积蓄花去大半,她的心一下就慌了。规划中的第一条还没落实,这哪行?偏偏的,女儿的老师打电话给她建议,说她女儿单靠文化课肯定考不上好学校,学了特长就不一样了,就是两条腿走路就是双保险了。
田伟说,国家大计都教育为本呢,这条,该在你的规划里吧。
高秀华说,房子呢?
田伟劝她别急,说女儿考上了大学,小床收起来,房子就大了。
高秀华说再整也是个鸟笼子。咱还得规划一下,你现在的工作清闲得要死,为啥不再找一份工作?
田伟说遵旨。田伟真的再找了一份工作,兼一家民企的电工。下班了,顾不上休息,就去了。节假日也没有时间休息。
过了一段时间,朋友介绍一套二手房,房价能低点。高秀华想也没想,就签了合同。高秀华坐在大房子里,翻着本子上的欠条,说,我的规划终于落实到位了。可是,悠闲的工作却要从此跟她决绝。高秀华找了家工资高的单位调了过去。田伟不同意,说你身体不好,累病了得不偿失。高秀华说,有这么宽敞的房子我就开心了。从此,高秀华跟田伟一样,早上天还蒙蒙黑就去上班,很晚了才回来,回来了连句话也懒得说,胡乱洗洗倒头就睡了。
有一天晚上,高秀华下班回来,敲敲门,没人应,只好自己摸出钥匙开了门。
高秀华靠在门上,站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开灯。她想起来好几天没见到田伟了。电话打了过去。田伟急匆匆地说工地上还有事。高秀华看着黑魆魆的房子,突然觉得很陌生,眼前心里都是巨大的空落,一抓,一把的空。是空寂了。心里却堵得密不透风。
突然,鸽子咕咕的声音在高秀华耳边响起,而且,越来越响亮。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高秀华本来是喜欢鸽子的,但是她对居住条件的联想及由此产生的烦恼,使她逐渐对鸽子产生了憎恶之感。
B.田伟为了安慰妻子,不断变着法改善居住环境,但是这并没有让妻子满足,反而吊高了妻子的胃口。
C.高秀华的人生规划时刻受到现实的挑战,比如老人的健康、孩子的教育,而这些都没有动摇她实现规划的决心。
D.田伟拼命工作,一心赚钱,不再关心高秀华。高秀华看着黑魆魆的房子,内心非常失落,一点也不畅快了。
E. 本文通过田伟夫妇为人生规划拼搏的背景、过程和结果的描述,启发读者慎待欲望,正如俗话所说的“欲壑难填”。
【小题2】小说中的田伟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概括。
【小题3】小说第一段写高秀华以前的生活,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的标题为“鸽子笼”,若改为“人生的规划”,是否合适?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画皮
杨海林
我小的时候生活在一个叫三坝的小村,那里总共几十户人家,两三百人。“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村里要抓一个阶级斗争典型,开会讨论了几天,总是确定不下人选——这个村几代人都是土里刨食的主,肚皮尚且牺惶,哪有心事管别的事?
但这样的政治任务在当时来说是头等大事,完成不了肯定不行。
看到村干部犯了难,蒋三爷自告奔勇:“别人有妻儿老小,我光棍一条——还是我来吧。”
有人愿意背这个锅,村干部当然大喜过望,于是急忙往乡里汇报。
不久乡里就派来了专门的调查组,里里外外一分析,蒋三爷还真是个有问题的人——解放前有一段时间他去了上海!
按照时间推算,蒋三爷去上海时26岁,正是一身好力气的时候。
他去干了什么呢?
村里人都知道蒋三爷去上海的原因是他打死了一个恶霸——这事他在忆苦思甜大会上没少说——而他到上海后干了些什么,却一直没有人探询。
调查组的人去蒋三爷家了解情况,很快,他们就找到了自己需要的蛛丝马迹——大热的天,蒋三爷总是穿着长袖的罩衫,袖口儿必定用皮筋束得紧紧。
难道他的手腕上有什么秘密?
捋起来看,果然有一块亮亮的疤!
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调查组的人很快弄清了蒋三爷保守了几十年的秘密:他在上海的时候加入了青帮,那块疤下面,原来有青帮刺下的纹身!
这个结论可不是调查组的人随意得出的,因为手腕上的虽然被疤痕遮盖了,可是蒋三爷的后背上还留有一整块的纹身。
刺的是关云长一手捋须、一手提青龙偃月刀,侧身跨赤兔马的《忠义千秋图》。
因为后背上的这张“画皮”,蒋三爷一下子成了这次运动的典型,要在乡里认认真真地开一次批判会,再被送到县里的监狱。
轮到开批判会的那一天,村里特意放了假,让大家都去现场接受教育。
以前类似的会议是很少有人愿意去的,但是这次不同,全村几乎没有一个人落下,大家都想亲眼看一看蒋三爷后背上的“画皮”。
遗憾的是那天蒋三爷还是穿了长袖的罩衫,袖口儿用皮筋束得紧紧。
什么也没看到,村里人由原来的同情和好奇一下子变成了愤怒,有几个甚至想冲上去扯掉蒋三爷的罩衫。
只是因为有荷枪实弹的士兵在,大家才不敢造次。
蒋三爷在牢里待了许多年,当他出狱的时候,我已经结了婚生了子。
蒋三爷和我是邻居,关系又极好,他来逗弄我孩子的时候,我有时会问他画皮的事。
“我那时在上海滩遇到一个纹身的先生,他的手艺极好,最拿手的是《忠义千秋图》:关羽攒眉瞪眼,三绺长髯却又飘逸灵动——可谓是一紧一松张驰有度。”
“青帮的很多人都在后背上刺下这幅图,可那些都是亡命之徒,很难说他们能活多久。这个先生临死的时候,不忍心那么好的手艺消失,消失,于是就把《忠义千秋图》在我的后背上刺了下来。”
听蒋三爷这么一说,我更想看看他后背上的“画皮”了。
可是蒋三爷不给。
蒋三爷从来不去村里的浴室洗澡,每天晚上,他都喜欢用我们不认识的药材泡好一木桶水,然后整个人坐进去。
我曾经问过他,他说这是防止自己的皮肤老化损坏了后背上的“画皮”。
蒋三爷的本家侄子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人家在城里做了大事,后来把蒋三爷也接到城里去了。
城里可不像我们农村,蒋三爷每天一把澡的习惯只好去浴室里进行了。
浴室里也会有一些纹了身的人,所以起先没有人留意他。
但是后来,只要蒋三爷一去洗澡,浴室的伙计就会偷偷地打电话。
他的身后就会多了一个戴眼镜的青年人。
蒋三爷知道他在偷偷地观察自己,不知怎的,他竟然又回到了村子里来。
我到报社上班的第二年,蒋三爷死了。
那个戴眼镜年轻人找了来,想买下蒋三爷后背的“画皮”。
经不住软磨硬泡和大价钱的诱惑,蒋三爷的本家侄子同意了。
可是当植皮医生被请来的时候,他捋起了蒋三爷的罩衫。
光光的脊背上什么也没有。
不会吧,那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又伸过头来瞧。
真的,蒋三爷光溜溜的脊背上什么也没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先介绍一个名叫三坝的小村,介绍了住户、阶级斗争等村情,第一段涵盖了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颇具匠心。
B.看到村里抓不到阶级斗争的典型,蒋三爷就说自己无妻儿老小,愿当典型,贯彻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斗争精神。
C.调查组认为蒋三爷去过上海,他自己也说去过上海,再加上伤疤下的刺青和北部的纹身,这都成了蒋三爷当典型的铁证。
D.蒋三爷的侄子虽然很有本事,在城里做大事,但还是迫于现实利益的诱惑,同意别人购买蒋三爷的“画皮”,却最终落了空。
【小题2】“我”在小说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题3】“画皮”是理解小说人物和主旨的关键。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港口和大海
(芬兰)托伊沃·佩卡宁
港口总是港口,它吞噬了许多人的性命,每年,每周,几乎每天那里都发生悲剧,我们有时从报上看到港口的新闻,惨绝人寰的受伤事故、自杀和死亡,但这一切并非最糟糕的。那最可怕的是看不见的,尤其那些被港口活活吞没,终身被禁锢在樊笼里的则更可怕。但这也许不能归咎于人,因为他们之中好人毕竟多于坏人。
港口只是港口,肮脏,阴暗,不可思议……然而港口也有吸引人的有趣东西。那儿有从南美来的游艇,有在希腊船上跳舞的孟加拉黑小子,有满嘴镶金牙的中国厨师,他们给人带来了冒险精神和异国风情,给陆地带来了浩瀚的海洋气息和友好的问候。缆索在风中呼叫,蒸气噗噗喷出白气,卷扬机和吊车发出轰隆隆的吼鸣,火车和卡车穿梭来往不息。这就是港口,它给人带来面包,也夺走许多人的人性。
五月初的一天,海伦·卢斯号驶进了港口。从船舷走下一个名叫里斯托·朗达拉的人,他准备同轮船和海洋永远告别了。他出生在这个城市,但已没有活着的亲人。他离开这儿已八年了。正如人们常说的,海洋曾经“燃烧”过他,然而尚未把他“烧透”。他见过海上能见到的一切,经历了海上能经历的一切,但在他的心灵深处还有一点纯洁的地方——还留有一个美好的记忆。当大海猛地松开大手,一个徙居异域的人心里自然会勾起许多奇异的联想,陷入回忆的漩涡,他感到一切犹如发生在昨天,漫长的八年和大海恍如黎明前的一场噩梦,一去不复返了。只有家乡留的那个记忆是真实的。不过生活是不允许人们忘却的,何况八年的海洋生活将惩罚,报复……
现在,里斯托·朗达拉踏上了故乡城市的码头,心想今天自己终于回来了,可以见到埃伦啦!他很高兴,往事又从记忆中涌现出来。埃伦只是个一般姑娘,他们之间没有山盟海誓,彼此都没承担什么义务。但里斯托感到,仿佛有个人在等待他。
八年前的一天早晨,一艘挪威轮船把他带走了……三小时以前,他拉着一位姑娘的手,这个姑娘就是埃伦。“有一天你会回来吗?”姑娘问道。“我就跑这一次,”小伙子回答说……就这样,他们谁也没有作出许诺,谁也没有承担什么义务。
他现在不知埃伦在哪里,也不知她现在怎样了。他印象中的姑娘还是八年前的,但一切恍惚就在昨天,今天还能继续下去。
里斯托遇上并认出老邻居罗登贝格老人,两人十分兴奋……
有两个女人,两个被港口吞噬了的女人,两个涂脂抹粉、红颜已衰的女人打他们前面走了过去。这种女人是社会为码头工人和水手寻欢作乐而制造的。里斯托没有注意,但老头注意到了:“方才走过去的就是埃伊诺拉家的那个埃伦。”
里斯托转过身去,一眼就看见了她,并认出了她。上帝!他看到的埃伦竟和他在各个港口遇见的女人一模一样。他蓦地感到自己还在大海上,他是属于大海的,埃伦只是个幻象。
里斯托心中惟一的希望破灭了,他感到自己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这里的亲人都死了,一个美好的记忆,他心灵中唯一纯洁的、曾经促使他来到这里的东西已经不复存在。他的行囊还在轮船上,现在已没有取下来的必要了。
“港口是个不可思议的地方,”老头继续说,“简直没有办法!姑娘的父亲过世后,她开始到这儿来找点活干,她说她在等你。活儿挺累,而你的船始终不见影子,而许多别的船来了,许多别的人来了,来了又走了……”
来了又走了。大海把里斯托又带走了,就像带走许多其他人一样,终有一天,大海将把他扔在某个港口——充斥着污泥浊水的港口,不再理睬他。
(选自《经典外国小小说》,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港口之所以肮脏,阴暗,不可思议,主要是因为这里每年每周几乎每天都发生受伤、自杀、死亡等悲剧,它吞噬了许多人的性命。
B.“大海把里斯托又带走了,就像带走许多其他人一样”,看似不经意的一笔,却含蓄道出了里斯托这一形象的普遍的社会意义。
C.倒数第二段借罗登贝格之口叙述了埃伦的命运,既承上交代了埃伦堕落的原因,突出主题内涵,同时推动情节发展,强化悲剧感。
D.小说对里斯托的塑造主要通过大量的心理描写和语言描写来完成,细腻地写出了他由充满希望到幻灭而被无情抛弃与吞噬的过程。
E.这篇小说文字简洁,寓意深刻,情节简单集中,结构自然紧凑,罗登贝格老人既是整个故事的见证人,又起着穿针引线的作用
(2)里斯托这一形象有什么样的特点?请简要分析。
(3)请简要概括这篇小说的主题。
(4)小说重点写里斯托的悲剧命运,却用了不少笔墨描写港口,作者为什么这么安排?试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行走在岸上的鱼
蔡楠
红鲤逃离白洋淀,开始了在岸上的行走。她的背鳍、腹鳍、胸鳍和臀鳍便化为了四足。在炙热的阳光和频繁的风雨中,红鲤细嫩的身子逐渐粗糙,一身赤红演变成青苍,漂亮的鳞片开始脱落,美丽的尾巴也被撕裂成碎片。然而红鲤仍倔强而执著地行走着,离水越来越远。
其实红鲤何尝不眷恋那清纯澄明的白洋淀水呢?那里曾是她的家园呀!那荷、那莲、那苇、那菱,甚至那叫不上名来的蓊蓊郁郁密密匝匝的水草,都让她充满了无尽的遐想。她和她的父辈母辈、兄弟姐妹在这一方碧水里遨游、嬉戏、生存,实在是一种极大的快乐啊!更何况红鲤是同类中最招喜爱最受羡慕最出类拔萃的宠儿呢!她有着与众不同的赤红的锦鳞,有着一条细长而美丽的尾巴,有着一身潜游仰泳的本领。因此红鲤承受着同类太多的呵护和太多的爱怜。
如果不是逃避老黑的魔掌,如果不是遇到白鲢,如果不是渔人们不停息地追捕,红鲤也许就平静地在白洋淀里生活了,直到衰老死亡,直到化为白洋淀里一朵小小的浪花。
厄运开始于那个炎热的夏天。天气干燥久无雨霖,白洋淀水位骤降,红鲤家族居住的明珠淀只剩下了半米深的水。红鲤家族不得不在一天夜里开始向深水里迁移。迁移途中,鲤鱼们遭到了一群黑鱼的袭击。那是一场心惊肉跳的厮杀。黑涛翻腾,白浪迸溅,红波激荡。鲤鱼们伤亡惨重。最后的结局是红鲤被黑鱼族头领老黑猎获,鲤鱼们才得以通行。
其实老黑早就风闻着垂涎着红鲤的美丽。因此老黑有预谋地安排了这次伏击战。老黑将红鲤俘获到他的洞穴。红鲤身上满布齿痕和伤口,晶莹剔透的眼睛没几天就暗淡了下去。红鲤忍受着、煎熬着,也暗暗地寻找着逃跑的机会。
中午是老黑最为倦怠的时刻。为逃避渔人的捕杀,老黑不敢出洞,常常是吃完夜间觅来的食物后便沉入梦乡。就是中午,红鲤悄悄地挣开老黑粗硬的尾巴和长须的缠绕,轻甩尾鳍,打一个挺儿便钻出了黑鱼洞,浮上了水面。红鲤望见了水一样的天空,望见了鱼一样的鸟儿,望见了树叶一样漂浮的渔船。老黑率领一群黑鱼一路啸叫追逐而来。红鲤急中生智,躲到了一只渔船的尾部。她看到渔船上那个头戴雨笠的年轻渔人甩出了一面大大的旋网,旋网在空中生动地画一个圆,便准准地罩住了黑鱼群。
红鲤扁扁嘴,一个猛子扎入深水,向远处游去。接下来的日子,红鲤开始了对红鲤家族的寻找。寻找一度成为红鲤生命的主题。在寻找中,红鲤的伤口发了炎,加之不易觅食,又饿又痛,终于昏倒在寻找的水道上。
这时,白鲢出现在红鲤的生死线上。白鲢将红鲤拖进了荷花淀。白鲢用嘴吮吸清洗红鲤的伤口,一口一口地喂她食物。红鲤便复苏在白鲢的绵绵柔情里。
荷花淀里多了一对亲密的俪影。红鲤红,白鲢白,藕花映日,荷叶如盖。红鲤和白鲢在无数个白天和夜晚听渔歌互答,看鸥鸟飞旋,享鱼水之欢。白鲢对红鲤说: “天空的鸟自由,也比不过我们呢,它们飞上天空,不知被多少猎枪瞄着呢!”红鲤提醒说:“我们也不自由呀,荷花淀外的渔船一只换一只,人们各式各样的渔具,都在威胁着我们,说不定哪一天我们就会成为网中之鱼呢!”
果然,不幸被红鲤言中。一个午后,白鲢和红鲤出外觅食,兴之所至,便远离了荷花淀。他们穿过了一道又一道苇箔,绕过一条又一条粘网,闪过一支又一支鱼叉,快活地畅游、嬉戏。他们来到了一个细长而悠邃的港汉间。这时一只嗒嗒作响的渔船开过来,白鲢看见一柄长长的渔竿伸下,一个圆乎乎的铁圈拖着长长的电线冲他们伸来。白鲢用尾巴一扫红鲤,喊了声快跑,便觉一股电流划过,一阵晕眩,就失去了知觉。
红鲤亲眼目睹了白鲢被电船电翻打捞上去的经过。红鲤扎入青泥中紧贴苇根再不愿动弹。她陷入了绝望和恐惧之中。一个越来越清晰的念头强烈地震撼着她:离开这里,离开水,离开离开离开——
天黑了,一声炸雷响起,暴风雨来了。红鲤缓慢地浮上水面。暴雨如注,水面一片苍茫。红鲤一个又一个地打着挺儿,一个又一个地翻着跟头。突然又一阵更大的雷声,又一道更亮的闪电,红鲤抖尾振鳍昂首收腹,一头冲进了暴风雨,然后逆流而上,鸟一样跨过白洋淀,竟然飞落到了岸上。
那场暴风雨过去,红鲤便开始了岸上的行走。
此时红鲤的腹内已经有了白鲢的种子,可悲的是白鲢还不知道,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了。就为了白鲢,她也要在岸上走下去。
红鲤不相信鱼儿离不开水这句话。她要创造一个鱼儿离开水也能活的神话,她要寻找一块能够自由生活的陆地。
那个夏天过后,陆地上出现了一群行走着的鱼。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内容和艺术特色赏析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着意叙写老黑对红鲤的百般蹂躏,突出老黑的凶狠,与后文人类极端虐杀鱼类的行径形成对比。
B.“打着挺儿”“翻着跟头”“冲”“逆流而上”“跨过”“飞落”一系列动作的描写,写出了红鲤的义无反顾,刻画了红鲤悲壮的形象。
C.通过白洋淀美景的描写,营造红鲤与白鲢两情相依相悦、温馨和谐的氛围,为下文白鲢被捕杀埋下伏笔。
D.作者把传统语言、现代结构和人文精神糅合到一起,运用意识流来增加读者的阅读兴趣,写法特别。
【小题2】这篇小说想象独特,结合文本简要赏析。
【小题3】本文写了行走在岸上的鱼的故事,请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和作者的情感取向。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卖琴
费力克斯·勒克莱尔(加拿大)
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那男人说:“我知道。”
“您想卖掉它?”
“是的,先生。”
“贵姓啊,您?”
“于贝尔·托马斯。”
“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6年了。”
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迄今为止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
“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进行了演奏。”
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小题1】文中两次提到音乐家把琴藏进大衣,分别表现了他怎样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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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于贝尔·托马斯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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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小说三次提到“妈妈”没能来听“我”演奏,分别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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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小说的主人公是音乐家,但几乎一半的篇幅是在写制琴师的故事。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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