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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鉴赏家
汪曾祺
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陶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
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他专给大宅门送果子。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他的果子都是原装。四乡八镇,哪个园子里,什么人家,有一棵出名的好果树,他都知道,而且和园主打了多年交道,熟得像亲家一样了……立春前后,卖青萝卜。“棒打萝卜”,摔在地下就裂开了。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端午前后,枇杷。夏天卖瓜。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卖马牙枣、卖葡萄。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儿”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他还卖佛手、香橼。人家买去,配架装盘,书斋清供,闻香观赏。
不少深居简出的人,是看到叶三送来的果子,才想起现在是什么节令了的。
叶三五十岁整生日,老大老二都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
叶三有点生气了:“嫌我给你们丢人?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子。”
季四太爷即季陶民。他大排行是老四,城里人都称之为四太爷。
叶三真是为了季陶民一个人卖果子的。他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他给季陶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
季陶民有一个脾气,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
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陶民送去。
季陶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不须通报,一来就是半天。季陶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吸气、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陶民的得意之笔。季陶民从不当众作画,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谀媚。
季陶民最讨厌听人谈画。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
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季陶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好不好?”
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
季陶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
叶三说:“紫藤里有风。”
“唔!你怎么知道?”
“花是乱的。”
“对极了!
季陶民提笔题了两句词:“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花乱。”
季陶民最爱画荷花。有一天,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来,季陶民一高兴,画了一幅墨荷,好些莲蓬。画完了,问叶三:“如何?”
叶三说:“四太爷,你这画不对。”
“不对?”
“‘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
“是吗?我头一回听见!”
季陶民于是展开一张八尺生宣,画了一张红莲花,题了一首诗:
红花莲子白花藕,果贩叶三是我师。惭愧画家少见识,为君破例著胭脂。
季陶民送了叶三很多画,都是题了上款的。有时季陶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一张也不卖!”
十多年过去了。季陶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但是他四季八节,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陶民坟上供一供。
季陶民死后,他的画价大增。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陶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的藏画。叶三说:
“不卖。”
有一天有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因为是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客人非常虔诚,要了清水洗了手,焚了一炷香,还先对画轴拜了三拜,然后才展开。他一边看,一边不停地赞叹:
“喔!喔!真好!真是神品!”
客人要买这些画,要多少钱都行。
叶三说:
“不卖。”
客人只好怅然而去。
叶三死了。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陶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塑造的叶三,为人勤快、诚实守信、阅历丰富,对绘画艺术有热情。如果不卖果子,而当一个画家,也一定会很出色。
B.“紫藤有风”,“花是乱的”一段,汪曾祺借助白描语言的神力,让一个果贩与一个鉴赏家的形象精致地叠合在一起,可谓神来之笔。
C.从情节和结构来看,很难在作品中找到一般小说那种清晰的线索,强烈的冲突,波澜起伏的情节,甚至很难概括出一个故事梗概,颇有“散文”的特征。
D.小说语言独具特色:准确、干净、不失华丽,大量使用短句,使语言凝练又明快活泼,形成汪曾祺独到的文风。
E.季陶民“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半斤水果”,这看似闲笔,实则表现出季陶民旷达超脱且率性脾气。
【小题2】小说题目是“鉴赏家”,但却用了很大篇幅写叶三卖果子。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小题3】小说是通过哪些情节来塑造叶三的鉴赏家形象的?请结合文本作概括。
【小题4】小说结尾写叶三的儿子将画装在棺材里埋了,作者的安排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5-18 11: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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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一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一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以“我要去北京”为题一开始就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它既是主人公经常说起的口头禅,同时又点明了本文的主要情节内容,全文紧紧围绕“我要去北京”这一中心事件展开。
B.“我”因为揭穿了张二狗去过北京的谎言,张二狗“拿起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并由此记恨“我”,四年没有与“我”见面,即使四年后再次与“我”联系,也是炫耀他去了北京。
C.小说情节设置颇具匠心,小说主人公张二狗执意要去北京,并且不惜两次造假“北上”,但两次被“我”看穿,情节在波澜起伏中展开,牢牢抓住了读者,也在不断让人意外的情节中引发了读者对其寓意的思考。
D.小说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我”经常去玩的北京却是张二狗迟迟不能实现的梦想,突显了民工生活的艰辛不易,“我”面对张二狗的两次撒谎采取了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反应,也反映了“我”对张二狗从不理解到理解的变化。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致爱丽丝
裘山山
秋天的时候,素梅终于给爱丽丝报了钢琴班。
去少年宫的路上,九香问素梅,妹妹为什么叫爱丽丝啊,你不姓爱,叔叔也不姓爱。素梅说,爱丽丝是小名。
到了少年宫,看到那么多大大小小的孩子,她恨不能爱丽丝成为他们中最出色的一个。
可是,爱丽丝真不像素梅的女儿,她不喜欢钢琴,一点儿都不喜欢。每次爱丽丝去学琴都哭闹不休。幸好有九香哄着劝着。
一年过去了,爱丽丝长进不大,连最简单的曲子都弹不成调。素梅忍不住就发火,用痒痒挠打爱丽丝的手背,九香就去挡,误中了好几下。有一次九香没挡住,爱丽丝的手背被素梅打出两道血印。这下丈夫不依了,声称再这样就把钢琴给砸了。
①素梅气得一个人躲在卧室掉眼泪,哭过以后,终于气馁了。虽然还是要求爱丽丝继续学琴,但声称不再管了,爱丽丝弹琴的时候她就跑出去,或者躲到卧室去看书,总之眼不见心不烦。奇怪的是,爱丽丝反而有了些进步,素梅偶尔竖起耳朵听一下,感觉那调子比原来像样多了。但只要素梅让她弹,她就结结巴巴,错误百出。也许是太紧张了?
其实素梅也明白,爱丽丝不是弹琴的料,老师说爱丽丝的指头没有力道,乐感也一般。但素梅不愿意放弃。
爱丽丝读三年级了,素梅不得不降低对爱丽丝学琴的期望,把少年宫的钢琴课停了。只是在假期找家庭教师,每周去两次,每次费用一百。爱丽丝上四年级时,钢琴考过了三级,五年级时考过了四级。但从此止步不前,再考还是四级。钢琴慢慢成了爱丽丝身上的牛皮癣,治不好,难看,但也没大碍。
转眼爱丽丝上初中了。九香也23岁了,成大姑娘了。素梅问九香对今后有什么想法?九香摇头。
素梅就说,这样吧,要不就去我们系里打字室做打字员,工资不会很高,但轻松稳定。九香不吭声。这让素梅很意外,她以为九香听到这话会感激零涕呢。
素梅说,那你到底怎么想的?九香支吾了半天说,我有个老乡,已经帮我找了个工作了。素梅问在哪儿?九香说,少年宫。
九香走了好久都没再回来。
有一天收拾房间,素梅偶然间读到了爱丽丝的作文《我最佩服的人》,主人公就是九香。从作文里素梅第一次知道,九香一直在学琴!
开始她是为了爱丽丝不挨打,帮她弹,让她在旁边玩儿,后来她就迷上了。每次去上课都趴在窗户上认真听,在窗台上练指法;每次去上家教她都问东问西的,超有耐心;再后来,每次做完家务,她就在家弹琴,哪儿也不去玩儿……原来自己这么多年的希望和付出,造就的不是爱丽丝,而是九香。
一晃一年,又是春天了。
一日,素梅匆匆赶回家,走进院子,忽然,她听到了琴声,如高山流水般的优美琴声从她们家窗口里飘出来的。她凝神听着,甚至在恍惚间回到了少女时代,她穿着白裙子,提着垃圾,站在巷口……
打开门,眼前出现的画面让素梅目瞪口呆:九香坐在钢琴前,正起劲儿地弹着,爱丽丝在她的琴声中舞蹈,舞姿优美到让素梅陌生。两个女孩子都没有发现她进来,很投入地在表演,在享受。素梅仿佛又回到了少女时代,看到姐姐的同学坐在钢琴前,高傲地弹奏着……
还是爱丽丝先发现了她,叫了起来,九香吓一跳,突然停下演奏,回头看到素梅,脸霎时通红,站起身叫了声梅姨。素梅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九香脸红着,掰着手指头笑,还是跟走之前一样那么腼腆。爱丽丝说,妈,九香姐姐上个月钢琴考过了十级了,她被少年宫聘为钢琴课老师了!
②素梅没来由地心动过速,腿软。她也算是个性格沉稳的人了,但眼下的情形还是让她有些失态。
许久,九香在她身后说,梅姨,你生气了?
素梅忽然鼻子发酸。九香说,梅姨,我想跟你商量一件事。
九香说,我想教你学琴,免费的。
素梅忽地转过身来,眼睛瞪大了。九香急急地说,你那么喜欢钢琴,你完全可以自己学啊?其实你现在学琴一点儿也不晚。
后来的故事,素梅院子里的人都知道,那就是每天黄昏,只要三楼传来《致爱丽丝》的琴声,就是女主人下班了,而且心情不错。
(节选自《小说月报》有改编)
【小题1】小说为什么以“致爱丽丝”为题,分析其作用。
【小题2】分析小说中①②两处画横线句子分别表现了素梅怎样的心理?
【小题3】分析文中画波浪线文字的作用。
【小题4】请探究小说蕴含的深刻意蕴。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鞋匠
李培俊
鞋匠把钱递给我的时候,我认真看了他一眼。这是一张已经不再年轻的脸,上面的褶子一条摞着一条,写满了岁月的沧桑和生活的艰辛。握钱的手,被柔韧的细绳勒出一道道嫩红的沟壑。
他说:“请给我一朵玫瑰。”
鞋匠的摊子摆在我们花店的窗下,坐北朝南,一年四季,鞋匠那张憨厚的、黝黑的方脸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在阳光里乒乒乓乓钉掌,在阳光里嗤嗤拉拉绱鞋①。没活的时候,鞋匠会舒服地伸个懒腰,点上一支烟,望着天边某处,不知想些什么。有时,那烟味会丝丝缕缕飘进花店,暖暖的,有些辛辣,有些刺鼻。那烟,显然是两元一包的低档货。
鞋匠的生意不错,摊子常常被围得水泄不通。大家奔他而来的原因,当然是鞋匠为人活泛,活儿做得地道。鞋匠在花店窗下摆摊好几年了,没见和谁红过脸、生过口角。顾客付钱时,鞋匠满脸微笑,从马扎上欠欠身子,重重点点头。顿时,那张脸便显得生动起来。他说,“谢谢,您慢走,再来啊。”
鞋匠第一次来买花,很拘谨,站在收银台前,他狠劲搓手,粗糙的双掌磨擦出一串沙啦沙啦的响声。我问:“有事吗?”鞋匠羞涩地点点头说:“我买一朵玫瑰。”
买玫瑰?我以为听错了,又问一声,“你要玫瑰?”他重重地点点头,说,“是的,我要一朵玫瑰。”说着,把钱递了过来。钱是一元一元的零票,折褶里带有微微的酸味。
我从新进的玫瑰花中选出一朵最大最艳的,用绢纸包上花枝,递给他。他双手捧着走出花店,快步跨过马路,消失在对面的小巷里。
我没问过这花买给谁,为什么每月要买一朵?他靠手艺吃饭,日子过得紧巴巴,为什么要把汗水里捞出来的钱送进花店,换回一朵不能吃不能喝的玫瑰呢?也许鞋匠有一位他十分疼爱的妻子,每月为爱妻送上一朵鲜花;也许他的妻子有什么疾患,卧病在床,她的床头需要一朵鲜花陪伴;也许他的妻子已经去世,他把玫瑰供在妻子遗像前,以示怀念……不管是哪种情况,鞋匠都是值得敬重的男人。
每次进货,我都要精心为他挑选一朵鲜艳的、最大的玫瑰为他留着,等着鞋匠来取。
情人节成了年轻人不可或缺的庆典。这天,少男少女们疯了一样涌向花店,你来我往。尽管我有所准备,进货量高于平时三倍,玫瑰仍然供不应求。下午五时,最后一朵玫瑰卖出,我吁了口气,准备清点当天不菲的收入。这时,一对恋人急如星火走进花店,男子问,“有玫瑰花吗?”我说,“对不起,你们来晚了,玫瑰刚刚卖完。”女子眼尖,发现了那朵留给鞋匠的玫瑰,兴奋得大叫起来:“瞧,还有一朵!”她央求我说,“大姐,卖给我们吧。”我说,“抱歉,那花是别人预订的,过会儿要来取。”女子十分失望,两眼噙满泪水,说,“这是我俩过的头一个情人节,全市花店跑遍了,只剩下你这朵玫瑰了,你忍心让我们过个没有玫瑰的节日吗?”男子也说,“要不,我出双倍的价钱。”
我还是摇了摇头,说,“做生意要言而有信,你愿意让我做个失信的人吗?”
女子脸色变得越发难看,埋怨男子说,“都怨你,都怨你,我说早些来,你偏不听,现在可好……”男子脸上讪讪的,嗫嗫嚅嚅地说,“明年,明年我送你一大抱玫瑰。”
鞋匠早进来了,他把钱递给我,我把玫瑰交给了鞋匠。鞋匠脸上绽开一抹笑意,把玫瑰举到鼻子下,深深地嗅闻一阵,然后心满意足地走了。
这次鞋匠没有跨过马路,也没有走进那条小巷,他微笑着,把玫瑰花交给小伙子,说,“还不快点送给姑娘。”天降之喜把小伙子弄懵了,接过玫瑰,朝鞋匠深深地鞠了三躬,连声说,“谢谢大爷,谢谢大爷!”
这对情侣走时,鞋匠在他们身后喊了一声,“祝你们幸福啊!”那喊声很快淹没在寒风中,不知道小情侣听没听到。
(选自《小说选刊》2016年第2期,有改动)
注:①绱鞋:把鞋帮和鞋底缝在一起。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鞋匠买玫瑰之举与其境遇的反差,激发了读者的好奇心。第三段多次写到“阳光”,起到了衬托鞋匠对生活充满阳光的作用。
B.“我”知道鞋匠的玫瑰是买给他妻子的,“我”很敬重他重情重义,每次进了货,都要精心为他留一朵鲜艳的、最大的玫瑰。
C.情人节是年轻人的庆典。花店的玫瑰供不应求,鞋匠把“我”特意留给他的那支玫瑰交给小伙子。作者这样写能烘托鞋匠这一形象。
D.小说以“我”的视角来讲述鞋匠的故事,真实自然,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其中“我”是花店老板,热情友好,很讲信用,颇有心计。
 
E.作者采用直接与间接描写相结合的方法刻画鞋匠。直接描写了他的外貌、言行、心理,又借“我”的感受以及小伙子的反应来间接写鞋匠。
【小题2】小说中鞋匠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题3】小说的标题是“鞋匠”,有人说可以换成“玫瑰”,请结合文本内容探究用哪一个题目好。

同类题4

阅读《沙之书》节选,完成后面各题。

我本想把它藏在一套不全的《一千零一夜》后面。

我上了床,但是没有入睡。凌晨三四点,我开了灯,找出那本怪书翻看。其中一面印有一个面具。角上有个数字,现在记不清是多少,反正大到九次幂。

我从不向任何人出示这件宝贝。随着占有它的幸福感而来的是怕它被偷掉,然后又担心它并不真正无限。我本来生性孤僻,这两层忧虑更使我反常。我有少数几个朋友;现在不往来了。我成了那本书的俘虏,几乎不再上街。我用一面放大镜磨损的书脊和封面,排除了伪造的可能性。我发现每隔两千页有一帧小插画。我用一本有字母索引的记事薄把它们临摹下来。薄子不久就用完了。插画没有一张重复。晚上,我多半失眠,偶尔入睡就梦见那本书。

夏季已近尾声,我领悟到那本书是个可怕的怪物。我把自己也设想成一个怪物:睁着铜铃大眼盯着它,伸出带爪的十指拨弄它,但是无济于事:我觉得它是一切烦恼的根源,是一件诋毁和败坏现实的下流东西。

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

我想起有人写过这么一句话: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点是树林。我退休之前在藏书有九十万册的国立图书馆任职;我知道门厅右边有一道弧形的梯级通向地下室,地下室里存放报纸和地图。我趁工作人员不注意的时候,把那本沙之书偷偷地放在一个阴暗的搁架上。

我竭力不去记住搁架的那一层,离门口有多远。

我觉得心里稍稍踏实一点;以后我连图书馆所在的墨西哥街都不想去了。

【小题1】下列对课文《沙之书》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主要叙述的主要故事是:一个退休的图书馆员从陌生的《圣经》推销员手里买下了一本“沙之书”,沉迷于它的神秘并陷入了对不可知的恐惧,最终把这本书藏在了图书馆的阴暗角落。
B.小说的情节荒诞离奇得近乎一个个迷宫 ,情节的发展悬念丛生,引人入胜,结尾奇峰突起,出人意料之外。但文中除了这本“沙之书”是非现实的之外,其他的都是现实生活场景,这让“沙之书”的出现显得不像现实之物那样合情合理。
C.小说通过虚构,运用象征,使无穷无尽这一概念形象的展现出来,将人们面对无限的那些无所适从的心理真实地从小说中凸现出来。当人物和情节变得无足轻重时,剩下的便是“无限”和人类面对着“无限”时无所适从的真实,深刻地揭示了主题。
D.尽管我们在现实中谁也没有见过这样的一本书,但我们都曾经被无限的星空所震撼,被无穷尽的人类历史卷入沉思。《沙之书》所表达的正是人类面对无限之物时心灵的真实深度。
【小题2】小说主人公“我”对待“沙之书”的态度变化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过程?请在下面的方框内分别填入一个词,概括作者对待“沙之书”的态度变化的过程。
好奇——   ——困惑—— 敬畏 ——恐惧—— 。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线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移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袋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了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了。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这些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天空,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附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看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声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老爷会担心的。”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他转过头,蹒跚着走开。
事情就如我想象的那样。我打开门,走进那烟雾缭绕的书房。爸爸和拉辛汗在喝茶,听着收音机传出的噼里啪啦的新闻。他们转过头,接着爸爸嘴角亮起一丝笑容,他张开双手,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爸爸紧紧抱着我,不断抚摸着我的后背。在他怀里,我忘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那感觉真好。
  (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小题1】请概括哈桑的性格特点。
【小题2】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我”的心理在不断地变化。请简要概括“我”赢得比赛后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3】小说节选部分的结尾处写到:“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我”为什么哭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小题4】试从风筝对“我”、对哈桑的意义这一角度探究文本中“风筝”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