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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题。
插田
叶紫
失业,生病,将我第一次从嚣张的都市驱逐到那幽静的农村。我想,总该能安安闲闲地休养几日吧。
这时候,是阴历四月的初旬——农忙的插田的节气。
我披着破大衣踱出我的房门来,田原上早已经充满劳作的歌声了。通红的肿胀的太阳,映出那些弯腰的斜长的阴影,轻轻地移动着。碧绿的秧禾,在粗黑的农人们的手中微微地颤抖。一把一把地连根拔起来,用稻草将中端扎着,堆进那高大的秧箩,挑到田原中分散了。
我的心中,充满着一种轻松的、幽雅而闲静的欢愉,贪婪地听取他们悠扬的歌曲。我在他们的那乌黑的脸膛上,隐约的,可以看出一种不可言喻的、高兴的心情来。我想:“是呀!小人望过年,大人望插田!……这原是他们一年巨大的希望的开头呢。……”
我轻轻地走过去。在秧田里第一个看见和我点头招呼的,便是那雪白胡须的四公公,他今年已经七十三岁了,还肯那么高兴地跟着儿孙们扎草挑秧,这是多么伟大的农人的劳力啊!
“四公公,还能弯腰吗?”我半玩笑半关心地问他。
“怎么不能呀!‘农夫不下力,饿死帝王君’呢。先生!”他骄傲地笑着,用一对小眼珠子在我的身上打望了一遍,“好些了?……”
“是的,好些了。不过腰还是有些……”
“那总会好的啰!”他又弯腰拔他的秧去了。
我站着看了一会,在他们那种高兴的、辛勤的劳动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家几年来生活的卑微和厌倦了。东浮西荡,什么东西毫无长进,而身体,又是那样的受到许多沉重的创伤;不能按照自家的心思做事,又不会立业安家,有时甚至连一个人的衣食都难以温饱,有什么东西能值得向他们夸耀呢?……而他们,一天到晚,田中,山上,微漪的、淡绿的湖水,疏云的、辽阔的天际!唱自家爱唱的歌儿,谈自家开心的故事。忧?愁?……夜间的,酣甜的呓梦!……
我开始羡慕起他们来。我觉得,我连年都市的漂流,完全错了;我不应该在那样的骷髅群中去寻求生路的,我应该回到这恬静的农村中来。我应该同他们一样,用自家的辛勤劳动,争取自家的应得的生存;我应该不闻世事,我应该……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兴趣,使我突然忘记了腰肢的痛楚,脱下了鞋袜和大衣,想同他们插起田来。我的白嫩的脚掌踏着那坚牢的田塍,感到针刺般的酸痛。然而,我却竭力地忍耐着,艰难地跟着他们下到了那水浑的田中。
四公公几乎笑出眼泪来了。他拿给我一把秧,教会我一个插田的脚步和姿势,就把我送到那最外边的一层。顺着他们里边的行列,倒退着,插起秧来。
四公公越到我的前头来了——他已经比我快过了一个长行。他抬头站了一站,我便趁这个机会像夸张自家的能干般地和他攀谈起来。
“我插的行吗?四公公!”
“行!”四公公笑了一笑,但即刻又皱着眉头说,“读书人,干这些事情总不大合适呀!对吗?……”
“不,四公公,我是想试试看呢,我看我能不能插秧!我想……唔,四公公,我想回到乡下来种田呀!”
“种田?……王先生,你别开玩笑呢!”
“真的呀!还是种田的好些,……我想。”
四公公的脸上阴郁起来了,他呆呆地站在田中,用小眼珠子惊异地朝我侦察着我的话是否真实。我艰难地移近到他的身边,就开始说起我那高兴农人生活的理由来,我大声地骂了一通都市人们的罪恶,又说了许多读书人的卑鄙,下流,……然后,正当欲颂赞他们生活的清高的时候,四公公便突然地打断了我的话头:“得啦!先生,你为什么竟说出这样的话来呢?”他朝儿孙们打望了一下,摸着胡子,凄然地撒掉手中的残秧。“在我们,原没有办法的,明知种田是死路,但也只得种!有什么旁的生涯给我们做的呢?‘命中注定八合米,走尽天下不满升。’……而先生,你……读书人,高升的门路几多啊!你还真的说这种话,……你以为,唉!先生,这田中的收成都能归我们自家?……”
他咽住了一口气,用手揉揉那湿润的小眼睛,摇头没有再说下去了。他的胡子悲哀地随风飘动着,有一颗晶莹的泪珠子顺着他那眼角的深深的皱纹爬将下来。
我没有再听出他底下说的是什么话来,痴呆地,羞惭地站在那里,看着他祖孙们手中的秧禾和那矫捷的插田动作。……“死路”。“高升的门路!”……我觉得有一道冰凉的电流,从水里通过我的脚干,曲曲折折地传到我的全身!
我的腰肢,开始痛得更加厉害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对田野的精心描写,既营造了宁静祥和的乡村环境,也烘托了摆脱都市喧嚣后内心的轻松和愉悦。
B.文章多处通过语言、动作等描写,刻画出了一个待人友善、勤劳本分、易于满足而又乐观刚强的四公公形象。
C.结尾处“我羞惭地站在那里”的原因是四公公的话触动了我强烈的自尊心,让我这个读书人觉得自己不辨事理、一无是处。
D.“我的腰肢,开始痛得更加厉害了。”这一细节既是实写也是虚写,将我身体与心灵的疼痛汇集在一起,引人深思。
E. 文章通过“我”与四公公的关于“插田”的对话的描写,表现了人们认识上的差异,进而揭示出人们内心的生存困惑。
【小题2】作者在行文中,以对比贯穿始终,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概括。
【小题3】作品以“插田”为题,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
【小题4】在作品中,“我”向往“插田”的农村生活,而四公公却说“种田是死路”应该追求城市生活。这也是当今社会的一种现象。请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认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9-14 12: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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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英雄的葬礼

翔子

(1)三叔,不,该称他是兄长更合适。现在,他,走了。已经永远地走了。小华是今天一早才知道的。父亲在电话里用凄婉的语调告诉他,昨晚发生了一次非常惨烈的车祸,三叔正走在回家的人行道上,一辆发了疯似的工程车冲上了人行道。三叔就是这样走的。

(2)小华在赶往焚化场的路上,怎么也不敢相信这是事实。满脑子都还是自己跟这个忘了辈分的三叔在一起的历历往事。

(3)“三叔,如果有一天早上你起来时什么都看不见会怎么办?”

(4)“让我想想……”三叔仰首望天片刻,突然略有所悟地用手敲了敲头说:“嗯,对了!天还没亮嘛,笨蛋!”然后,一米七五高的三叔会抱起他在空中打转,发出一阵足以驱走任何恶魔恐惧的爽朗的大笑声。

(5)后来一次,该是高中的事了吧。三叔搭着他的肩膀走出眼科医务所时,已快和三叔齐高的小华沉郁地说:“三叔,瞎了眼是不是件很悲哀的事?”

(6)三叔喷出满口满鼻的烟说:“小华,不幸的大小,是由当事人来决定的,而不是局外者来衡量的。”三叔搭在他肩上的手掌慢慢收缩,他感到手掌透过自己坚实的肩肌,注入一股散发全身的信心。

(7)小华自小就喜欢三叔搭着他肩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及至他对人世有启蒙性的认识,他才晓得这是种安全感的寻求。成年后,小华把这诠释为“一种松脱一切生命的桎梏和枷锁的坚毅与乐观。”

(8)每次他和三叔笑得扭成一团,三叔因输了棋或牌局时把棋牌搅乱大喊“你这小子玩臭”时,祖母总是责备三叔没长没辈的。于是三叔会立刻板起严肃的脸孔下令说:“听着,小华!立刻把棋盘收拾好!我说立刻收!”说完,他们又笑得扭成一团了。

(9)小华对孩提的事没太深的记忆。他只记得那一天,妈妈又因父亲酗酒夜归吵架了。那晚的情形真糟,两人越闹越凶,最后动起手来。小华吓得哭了。妈妈喊着说不活了。爸爸说,那就跳下去死个够好了。妈妈一把抢过小华夺门而出,父亲冲上前去一拳打在妈妈的胸上。她尖叫了一声,出于本能把手一抬,第二拳就结结实实的落在小华的右眼。小华只感到眼角周围一片温湿,整个世界突然发红,紧接着灯光突然暗了下来。

(10)三叔每天守在医院病床旁。爸爸很久都没出现。很多天后,小华才知道因为自己的右眼再也看不见东西了,妈妈跳下了楼。

(11)从那天起,小华就和三叔住在一起。爸爸变成了偶尔来访的冷漠宾客。身体的残伤使得小华对死亡有种联想性的恐惧,三叔也窥出了他的心事。一天,三叔仰天躺在沙滩上,小华默默地用泥沙往三叔的身上堆,海浪的节奏暂时赶走了可怕的沉寂。三叔突然抓起一把泥沙,自言自语地说:“只要活得心安,死亡将是这些泥沙留给我们唯一无害的礼物。”

(12)高中会考成绩揭晓那天,小华肯定了自己的无能,绝望得想自杀。三叔强迫他到沙滩跑步,他跑得很快。深深的脚印踏出了满腔的郁悲。三叔气喘喘的追上来,很生气的吼叫:“你给我听着!你想继续活下去,就要学会不灰心。其余的一切就不由我们做主了。希望和生活是两回事。你不成功,是因为力量不足。那就去干些你所能干的。你他妈的想成为英雄是吗?你对英雄懂个屁!我懂:一个竭尽所能而又不自怨的人就是英雄。慢慢去享受你的悲哀吧,超人英雄!”三叔说完转身就跑了。

(13)接下去的各种考试,小华再也不敢怠慢,成绩也奇迹般出现了转机,后来居然还让他考上了一所离家并不太远的大学……可是现在,三叔,他却走了,永远地走了。

(14)小华站在焚化场,看着三叔的尸体推进长长的焚化炉里。他已麻木得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麻木得忘了哭,整个世界仿佛在缩小、消失。

(15)爸爸吃力地把他拖出焚化场。小华像突然挨了重重的一拳而清醒过来,眼泪一下子充盈了整个眼眶。他抬起愤怒的眼睛注视着形容憔悴的父亲。

(16)父亲无力地垂着头让他瞪视着,很久才发出哽咽的声音:“三叔临死前只交待我一句话,要我转告你:三叔的右眼跟你的右眼一样也是瞎的,他要做个英雄,希望你也是个真正的英雄。”

(17)小华从父亲身上收回瞪视的眼光,回头默视着焚化场,足足有三分钟。

(有改动)

【小题1】第(1)段,为什么父亲电话的声音是“凄婉”的,而不是“悲伤”的?
【小题2】结合文章内容,理解第(7)和第(11)两段画线句的含义。
①一种松脱一切生命的桎梏和枷锁的坚毅与乐观。
②只要活得心安,死亡将是这些泥沙留给我们唯一无害的礼物。
【小题3】“英雄”在这篇文章中的含义是什么?作者为什么要多次强调“英雄”这个词?
【小题4】指出全文在结构安排上有什么特点,并简析其主要作用是什么。
【小题5】有人说文章的标题“英雄的葬礼”有两种理解:一是“去参加英雄的葬礼”,二是“英雄去参加的葬礼”,这两种理解的关键在于谁是英雄。你是怎样认为的?理由是什么?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永不掉队

谢志强

1947年冬,秦山第一次听见方歌唱歌。

团长命令:“我们的两条腿要跑过敌人的汽车轮子。”秦山穿草鞋,把脚磨破了。渐渐地落在急行军的队伍后边。于是,他听见了那支歌:“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方歌站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坡上,齐耳短发,她旁边还站着两个女兵,是师文工团的团员。

秦山踏着歌声,赶上了队伍。

部队准时到达了指定的地点,堵住了敌人的退路,激战三天。秦山身负重伤,被送到野战医院。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来医院慰问伤病员。

秦山在昏迷之中,仿佛又掉了队。他听见方歌的歌声,苏醒过来。歌声飞进了他的心里,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

医生对方歌说:“你把这个英雄唱醒了。”

秦山家境穷困,爹娘却供他上学,念到初中,日本鬼子来扫荡,他就参了军。他受过五次伤,这一次伤得最重。他说:一颗炮弹把我炸飞了。

方歌说:“我见过你,看不出,你还是个英雄!”

1948年,秦山调进了王震所在的部队,当了独立旅某连的连长。挺进西北,开赴新疆——新疆和平解放。

翻过祁连山,秦山第三次听见了方歌唱歌。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跟秦山的连队在一起宿营。女兵很惹眼。秦山看见了方歌,风撩着她的齐耳短发,像水边的垂柳。

秦山的心里奏起旋律。茫茫戈壁荒漠,一眼望不到尽头。

方歌突然唱起了歌:“向前向前向前……”

秦山站起来,走过去,说:“你咋知道我在唱……我一点也没唱出声音呀。”

方歌说:“我似乎听见了一个旋律,有谁起了个头。”

部队来到了南疆重镇阿克苏——驻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开始垦荒。

秦山第四次遇见方歌,是在团部。他乐了,说:“是要来慰问一下我们了,戈壁荒滩听了你们的歌声都会开花呢。”

方歌说:“这一回,是调到你们这儿了。”

过后秦山才知道,方歌请求调离师部文工团,来到了秦山所在的团,当了宣传干事。

方歌也几次到秦山这个营收集垦荒的先进事迹。她还组织了一个宣传队,把垦荒的故事编成歌曲、快板。

1952年春,秦山独自骑马,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进入了沙漠。他打算建立一个新的连队,开垦一个新的荒原。按他的说法是,大口啃一块沙漠。

起了大沙暴。沙漠似乎要作弄一下英雄。两天里,风沙铺天盖地,仿佛真的要叫他进去出不来。风一停,沙一落,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沙漠异常美丽,移动过的沙丘,那纹路,如同水的波纹。沙漠总是将进入它上边的物体含而不露地收藏起来。

幸亏有一棵枯死的胡杨树。找到秦山的时候,他搂着树干,沙子已埋到他的腰。胡杨树仿佛缩短了一截。秦山的嘴里灌满了沙粒,几乎没了脉搏。

打电话给团部。方歌带了团部的两个女兵赶来,其中一位是女医生。

秦山像胡杨树一样,一动不动。

方歌和女兵含泪唱歌,唱《沂蒙山小调》。

秦山是山东籍。但他对家乡的歌也没反应。

女医生听不见秦山的心脏跳动了,就用一块白布裹住秦山。

教导员拿来了军旗,盖到秦山的身上。

方歌扑过来,揭掉军旗,打开白布,向秦山喊:“我们早就讲好了,来,让我给你唱歌。”

地窝子里一片宁静。

歌声响起:“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渐渐地,所有的人都跟着方歌唱了起来。阳光从地窝子上边的天窗照进来,沙尘像音符,在阳光中飞舞。

秦山的嘴唇居然动了。

多年后,我了解到了各种版本的秦山和方歌的爱情故事。其中一个讲述者是秦平沙,他是秦山和方歌的儿子,我们都是军垦第二代。

(节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年第10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秦山负伤醒来之后,“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这一细节写成了一个战斗英雄坚定、乐观的情怀。
B.翻过祁连山,“秦山心里奏起旋律”,“方歌突然唱起歌来”,说明两个人内心已经有了难以言说的默契。
C.面对生命“湮灭”的秦山,方歌的动作和语言,既表现了她内心的悲痛,又产生一种令人动容的感染力。
D.文章结尾看似闲笔,但对前文做了补充交代,同时通过写后人难以忘怀的追忆,表达了对前辈的崇敬。
【小题2】小说以“秦山听方歌唱歌”谋篇布局,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这篇小说洋溢着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士兵突击(节选)
兰晓龙
三个人多少是振奋了一下,他们超过了那两名已经油尽灯枯的士兵,一口气把人拉下了几十米。那个终点已经只是八百来米的事情了。
槲树林中忽然跑出一个跌跌撞撞的士兵,摔倒在袁朗(队长)的脚下,那是第一个到达的士兵,医护人员立刻上前救护。三个人的步子一下慢了下来,互相对望了一眼。伍六一又开始挣扎,这回他的挣扎接近于厮打,一下狠狠地甩开了两人。
“就剩两个名额了!你们还拖着我干什么?三个人!只要三个人!”两个人呆呆地看着伍六一,身后两名士兵正缓慢但固执地赶了上来。
成才忽然掉头就跑,往终点奔跑。许三多却看也不看跑去的成才,他将背包背在身子前边,抢上来抓住伍六一,他不想丢下他,他要背着他走。伍六一强挣着就是不让,但那条腿已经吃不上劲了,大半拉沉重的身子被许三多架在肩上。许三多拖着伍六一,向终点做拼命的冲刺。由于负重过多,许三多慢得出奇,他一步一步地往前冲着。伍六一不敢再挣了,他一只腿竭力地往前蹦着,因为现在的速度很重要,他得为许三多想点什么。
后边的那两名士兵,慢慢地超过他们了。伍六一受不了了,又开始愤怒地吼了起来:“他们超过你了!放开呀!你又要搞什么?还想在那空屋里做看守吗?……”伍六一的声音里都有哭声了。前边的那两名士,已经离他们越来越远。
成才已经到达了槲树林终点,那股子猛冲的劲头让他几乎撞在了袁朗的身上。精疲力竭的成才没有倒下,他立刻转过身看着战友:“许三多快跑!许三多,你加油啊!”
袁朗意味深长地看看他,又看看远处的许三多和伍六一,他的眼神里充满了一种钦佩。对于那还在争夺中奔跑的四个人来说,这剩下的几百米简直遥不可及。
“成才已经到了!只剩下一个名额了!你看见没有?!”伍六一望着绿意葱葱的槲树林对许三多说。许三多根本就没抬头看,他的力气依然用在对伍六一的拖拉上。“只剩一个名额!你把我拖到也不算!脑子进水啦!”“加把劲……再加劲。”
伍六一盯着那张汗水淋漓的虚脱的脸,忽然间恍然大悟:“我知道你要干什么了?你想拖着我跑到头,你自己装蛋趴窝是不是?”许三多还是没吱声,他只管脚下使劲。伍六一想突然挣开他,却发现横担在肩上的一只手臂简直已经被许三多的手掐到了肉里。
“蠢货……你不是笨是蠢了……我用得着你施舍吗?……我会去告你的!……你放开……求你放开……到嘴的馒头我们都不吃,现在为什么干这种事?”伍六一已经哭了。
“跑了好远……从家跑到这…前边都是你们推着扛着……最后这一下……我帮一下,又算什么?”伍六一已经完全没力气可用了,他只能看着许三多往前一步步挣扎。伍六一本来是狂怒加无奈的眼神也慢慢平和下来,他说:“许三多,咱们是朋友。”
近在咫尺的砰的枪响,把许三多吓了一跳。伍六一手中的信号枪还在冒着烟,信号弹正缓缓地升上夭空。伍六一一瘸一拐地高举着双臂,向着终点挥舞着,他说:“我跑不动了!我弃权!”他真的是跑不动了,刚走出两步,便轰然倒地。救护车是随时准备的,几名卫生兵已经发动汽车过来了
许三多呆呆地看着伍六一。伍六一瞪着他,挥着拳头喊着:“跑啊!许三多!”许三多掉头开始他的最后一段狂奔。那领先的两个兵意识到了身后的威胁,也使出了最后的力气狂奔了起来。
许三多喊叫了,他在喊叫中开始了不可能的加速,第一次加速就超过了那两人。一个被超过的士兵终于丧失了信心,在许三多超过他的同时摔在地上。然而,他那位战友却不管不顾地回身拉起了他。许三多仍在喊叫着,喊叫声中救护车与他交错而过,喊叫声中许三多的声音将所有人的声音淹没,喊叫声中许三多刚流出的眼泪被风吹干,他在喊叫声中跨越了终点。
成才欢天喜地地跑过来,他想与许三多拥抱。许三多抬起头,那双眼睛里的冷淡让成才愣住了。许三多回头看着刚刚跑过的路,他看到那两名士兵正互相地搀扶着跨越终点。远处的伍六一已经被卫生兵用担架抬上救护车。伍六一笑得像个大男孩一样,向这边不停地挥手。
(选自《士兵突击》,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许三多在友情与荣誉之间,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友情,并自始至终没有动摇过。他执着、坚韧、重情的形象被刻画得淋滴尽致。
B.小说通过袁朗队长钦佩的眼神,运用侧面描写,让读者看到了主人公独特的人格魅力,从而使主人公的性格特征更鲜明立体。
C.小说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成才在只剩两个名额及两个士兵赶上来的情况下,抢先冲到终点,与许三多相比,更为理智与冷静。
D.军事题材的小说多以扣人心弦的情节取胜,本文节选虽短,但情节曲折,伍六一弃权、许三多冲刺等场面,让读者回味无穷。
【小题2】请简要分析文中伍六一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3】文章“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震撼人心。请从许三多的角度,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菜 园 沈从文
玉家菜园出白菜,因为种子特别,本地任何种菜人所种的都没有那种大卷心。这原因从姓上可以明白,姓玉本是旗人,菜种是当年从北京带来的。北京白菜素来著名的。
主人玉太太,年青时节应是美人,所以到老来还可以从余剩风姿想见一二。这太太有一个儿子,年纪二十一,在家中读过书,认字知礼,还有点世家风范。
夏天薄暮,这个富于林下风度的中年妇人,拿把宫扇,在菜园外小溪边站立纳凉。侍立在身边的是穿白绸短衣裤的年青男子。两人常常沉默着半天不说话,听柳上晚蝉拖长了声音飞去,或者听溪水声音。溪水绕莱园折向东去,水清见底,常有小虾小鱼。
冬天时,玉家白莱上了市,全城人皆吃玉家白莱。在吃白莱时节,有想到这卖菜人家居情形的,赞美了白菜总同时也就赞美了这人家母子。一切人所知有限,但所知的一点点便仿佛使人极其倾心。
二十二岁的生日,作母亲的为儿子备了一桌特别酒席,大雪刚过,园中一白无际。已经摘下还未落窖的白莱,全成堆的在园中,白雪盖满,正像大坟。母子二人喝了些酒,谈论到今年大雪同莱蔬。
“今年这雪真好!”
“今年刚十二月初,这雪不知还有多少次落呢。”
“这样雪落下人不冷,到这里算是希奇事。北京这样一点点雪可就太平常了。”
“北平听说完全不同了。”
“这地方近十年也变得好厉害!”
这样说话的母亲,想起二十年来在本地方住下的经过人事变迁,她于是喝了一口酒。
“你今天满二十二岁,民国反正十五年,不单是天下变得不同,就是我们家中,也变得真可怕。我今年五十,人也老了。你爹若在世,就太好了。”
他蓄了许久的意思今天才有机会说出。他说他想去北京。
听说儿子要到北京去,作母亲的似乎稍稍吃了一惊。这惊讶是儿子料得到的,正因为不愿意使母亲惊讶,所以直到最近才说出来。
“我想读点书。”
“我们这人家还读什么书?世界天天变,我真怕。”
“我去三个月又回来,也说不定。”
“要去,三年五年也去了。我不妨碍你。你希望走走就走走,只是书,不读,也不甚么要紧。做人不一定要多少书本知识。像我们这种人,知识多,也是灾难。”
时间过了三年。
在这三年中,玉家莱园还是玉家菜园。但渐渐的,城中便知道玉家少主人在北京大学读书极其出名的事了。作儿子的常常寄报纸回来,寄书回来,作母亲的一面仍然管理菜园的事务,一面读从北京所寄来的书报杂志。
地方一切新的变故甚多,革命,北伐……于是死到野外无人收尸因而烂去了的英雄,全成了志士先烈……于是地方的党部工会成立了……于是马日事变年青人都杀死,工会解散党部换了人……于是北京改成了北平。
如期儿子回来了,更出于意外惊喜的,是同时还有个媳妇回来,作母亲的似乎人年青了十岁。
儿子回家的消息不久就传遍了本城,渐渐有绅士们的儿子到玉家菜园中,还有本地教育局在一次集会中也把这家从北平回来的男子与媳妇请去开会了。
从母亲方面看来,儿子已慢慢是个把生活插到社会中去的人了,凡是一切往日的好处完全还保留在身上,所有新获得的知识,却融入了生活里。
时间仍然是热天,在门外溪边小立,听水听蝉,或在瓜棚豆畦间谈话,五年前母子两人过的日子如今多了一人。
因为媳妇特别爱菊花,拟定看过菊花方去北平,所以作母亲的特别令工人留出一块地种菊花,督工人整理菊秧,母子们自己也动动手。吃过了饭,母子们皆在园中看菊苗,儿子穿一件短衣,把袖子卷到肘弯以上,用手代铲,两手全是泥。
母亲见一对年青人,在菊圃边料理菊花,便作着一种无害于事极其合理的祖母的幻梦。
忽然县里有人来说,有点事情,请两个年青人去谈一谈。来人连洗手的暇裕也没有留给主人,把一对年青人就“请”去了。从此一去,便不再回家了。
做母亲的当时纵稍稍吃惊,也仍然没有想到此后事情。
第二天,作母亲的已病倒在床,原来儿子同媳妇,已与三个因其他原故而得着同样灾难的青年人,陈尸到教场的一隅了。
做母亲的为这种意外不幸晕去数次,却并没有死去。三天后大街上贴了告示,才使她同本城人同时知道儿子是共产党。
秋天来时菊花开遍了一地。
(作于1929年,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旁观者的立场和视角讲述故事,作者与故事拉开距离,笔调客观冷静,读者自可体会其中真情。
B.小说主要以菜园为环境依托,用了大量笔墨通过对菜园环境的描写来塑造人物,美丽的菜园与和善的主人相融无间。
C.小说既讴歌了人性的美,也对罪恶势力进行了揭露和鞭挞,这与沈从文的另一篇作品《边城》在主旨上是一致的。
D.小说运用情绪的流动自由地表现旨蕴意念,通过诗意的画面呈现唯美的意境,用抒情性因素代替了严密的结构框架。
【小题2】小说在刻画玉家儿子时,突出了他的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本篇小说的语言较有特色,请结合文本,进行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老赛与瓦子

蔡楠

这个夏季的傍晚,每当白洋淀的太阳没入莽莽苍苍的芦苇尽头,一群瓦子就飞到老赛的农家院休闲岛。瓦子们还知道,一旦老赛发现它们来了,会把手里的活计交给一旁的儿子,然后就会跑出来和它们相聚。

那真是一天内人鸟最快乐的时刻。老赛光着黝黑的膀子,晃着一身的肌肉提着铁锨,朝一口大铁锅走去。他掀开锅盖,用铁锨将锅内早就准备好的饲料搅和均匀,铲出一铁锨,向核桃树下扬去,然后又是一铁锨……瓦子们翅膀铺展开,哗地从树上落下,带着一阵风,盖上了饲料,然后又收拢翅膀,伸出尖尖细细的长嘴,啄出了一地的音乐。老赛听着音乐,望着鸟们愣神。愣神间,发现一只瓦子被挤出了啄食的音乐圈儿。他近前一看,是一只翅膀受了伤的瓦子。别的瓦子都长着淡紫色的嘴,而这只瓦子的嘴却是醒目的红。红嘴儿瓦子抢不上食物,望着老赛沙哑地低鸣。老赛就进了厨房,端来了满满一碗小河虾,送到了那只受伤的瓦子面前……

群鸟吃饱了,又飞上了核桃树,注视了老赛一会儿,欢唱着飞走了。那只受伤的瓦子,却飞到了老赛的肩头,用红嘴轻轻啄着老赛脖子上被蚊子咬出的一个红疙瘩,啄得老赛痒痒的舒服。老赛就把鸟从肩上移到手里,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创可贴,找到了鸟儿翅膀上的伤口,轻轻地给它贴上。他摸了摸鸟儿漂亮的红嘴儿,轻轻叩击了一下,将鸟儿高高地向上一举一送,鸟儿就借势扎上了天空,追赶伙伴们去了。

老赛的手就那么举着,举着,就把自己举成了白洋淀的一尊雕像。

本来老赛的农家院就是在千里堤上的。只是后来搬到了淀里。按他儿子赛舟的话说,这叫人挪死,院挪活。儿子整个春天都没闲着,他在老赛承包的苇地上大兴土木。刨了苇根,挖了一个大池子,筑土为台。池子里蓄水养蟹,台子上搭起了一排钢结构板房,建起了淀上农家院休闲岛。院子里种了蔬菜、草莓和果树,美其名曰采摘园。岛与千里堤有一道壕沟相隔,赛舟空出十只柴油桶,上面焊上一块厚钢板和护栏,中间设计两条长长的锁链。一个轮渡就制成了。有客人来,只要在对面用力拉锁链,轮渡就会慢慢地摆到农家院了。就这样一捣鼓一变化,景致别有不同,休闲岛的生意自然比在岸上火爆。

儿子儿媳走上了前台。老赛和老伴儿退居了二线。老伴儿引领着客人采摘。老赛呢?有时候帮厨,更多的时候是做摆渡人。没有客人的时候,他就打水草,拌饲料,喂河蟹。闲的时候,就望着那群傍晚才飞回来的瓦子鸟愣神。瓦子们原来就栖息在他的苇地里。苇地变成了农家院,瓦子们就散去了。看着瓦子时不时扎入水中,时不时飞上天空奋不顾身的饥饿样子,老赛拿起铁锨,试着将铁锅里剩下的喂蟹的饲料,向一片空地扬去。然后他冲鸟们招招手。鸟们呼啦一下就扑了上去,伸出尖尖细细的长嘴,滴滴答答地啄食,啄出了一地的音乐。

在这个夏天,老赛找到了自己的乐趣,喂鸟。

赛舟又有了新的计划。他在养蟹池里搭起了一片凉亭和一个大戏台。一条水上木板长廊将饭桌从屋里延伸到了水上。赛舟就对老赛说,你不懂,客人喜欢一边浪漫着,一边让蚊子咬着吃饭!

儿子说的还真对,凉亭上和戏台上确实比屋里人多。

瓦子鸟却变得胆怯了。那棵核桃树离着木板长廊很近。老赛再喂食的时候,瓦子鸟啄出的不是一地音乐,而是一地恐慌了。终于,在一个食客逮住那只受伤的红嘴瓦子之后,鸟们再也不来了。

老赛没能及时救出那只红嘴瓦子。他赶到凉亭餐桌的时候,那只红嘴瓦子已经被炖成了一盆汤。老赛拨拉开客人,将汤盆抢了过来。他脚步踉跄,来到了核桃树下,挖了个坑,将汤倒了进去,掩埋了红嘴瓦子被煮烂的小身体。

赛舟急扯白脸地跑了过来,用脚跺着核桃树下的新土说,你疯了吗?难道一桌客人还不如你的一只破鸟?

不如!老赛硬硬地说。

像你这样,这休闲岛早晚得黄!

黄了才好,黄了才叫休闲!老赛扔下这话,又扔下五百块钱,“给,那桌的饭钱我付了!”

儿子没接,红红的钞票像瓦子一样,飞了起来,又飘落在地。

老赛上了岸,和老伴儿在千里堤的旧址上又开起了农家院,取名叫瓦子家园。

在厨房对着后窗的空地上,老赛也种上了一棵核桃树。那口铁锅,老赛将它搬到了千里堤上。每到傍晚,他搅拌好饲料,像在淀里那样,铲出一铁锨,向核桃树下扬去,然后又是一铁锨……

瓦子鸟们就都飞到了瓦子家园。

一年后,雄安新区设立。白洋淀开始水域生态修复,赶上退耕还淀、退商还水,赛舟的农家院得到补偿后,被水平了。

赛舟带着媳妇儿来到了老赛跟前。赛舟不说话,他让媳妇和老赛说,爹,瓦子家园算俺们一份呗!

老赛也不看儿子儿媳,一边给瓦子喂食,一边轻轻地嘟哝,瓦子,又叫淀鸥,学名须浮鸥,喜欢在辽阔的水面迎风飞翔……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瓦子们翅膀铺展开,哗地从树上落下,带着一阵风,盖上了饲料”一句,表现了鸟对人的充分信任,与下文鸟受到伤害后对人的戒备构成鲜明对比。
B.群鸟吃饱后,“注视了老赛一会儿”这“注视”有瓦子们对老赛的感激,“欢唱着飞走了”一句,生动形象地表现了瓦子鸟们在吃饱后的心满意足。
C.“啄出了一地的音乐”一句在文中两次出现,运用了反复的写作手法,意在突出老赛在喂瓦子饲料和看到瓦子争食时的愉快的心情和美妙的感受。
D.小说善于在矛盾中刻画人物。作者紧紧抓住父子为了一只鸟儿发生矛盾冲突来写,在激烈冲突中凸出老赛的形象,而放弃了对人物其他方面的交代。
【小题2】小说的第一自然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老赛不正面回答儿媳妇的请求,却嘟哝出几句无关的话,让人摸不着头脑,那么,老赛对孩子的请求到底是什么态度?这样写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