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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菜 园 沈从文
玉家菜园出白菜,因为种子特别,本地任何种菜人所种的都没有那种大卷心。这原因从姓上可以明白,姓玉本是旗人,菜种是当年从北京带来的。北京白菜素来著名的。
主人玉太太,年青时节应是美人,所以到老来还可以从余剩风姿想见一二。这太太有一个儿子,年纪二十一,在家中读过书,认字知礼,还有点世家风范。
夏天薄暮,这个富于林下风度的中年妇人,拿把宫扇,在菜园外小溪边站立纳凉。侍立在身边的是穿白绸短衣裤的年青男子。两人常常沉默着半天不说话,听柳上晚蝉拖长了声音飞去,或者听溪水声音。溪水绕莱园折向东去,水清见底,常有小虾小鱼。
冬天时,玉家白莱上了市,全城人皆吃玉家白莱。在吃白莱时节,有想到这卖菜人家居情形的,赞美了白菜总同时也就赞美了这人家母子。一切人所知有限,但所知的一点点便仿佛使人极其倾心。
二十二岁的生日,作母亲的为儿子备了一桌特别酒席,大雪刚过,园中一白无际。已经摘下还未落窖的白莱,全成堆的在园中,白雪盖满,正像大坟。母子二人喝了些酒,谈论到今年大雪同莱蔬。
“今年这雪真好!”
“今年刚十二月初,这雪不知还有多少次落呢。”
“这样雪落下人不冷,到这里算是希奇事。北京这样一点点雪可就太平常了。”
“北平听说完全不同了。”
“这地方近十年也变得好厉害!”
这样说话的母亲,想起二十年来在本地方住下的经过人事变迁,她于是喝了一口酒。
“你今天满二十二岁,民国反正十五年,不单是天下变得不同,就是我们家中,也变得真可怕。我今年五十,人也老了。你爹若在世,就太好了。”
他蓄了许久的意思今天才有机会说出。他说他想去北京。
听说儿子要到北京去,作母亲的似乎稍稍吃了一惊。这惊讶是儿子料得到的,正因为不愿意使母亲惊讶,所以直到最近才说出来。
“我想读点书。”
“我们这人家还读什么书?世界天天变,我真怕。”
“我去三个月又回来,也说不定。”
“要去,三年五年也去了。我不妨碍你。你希望走走就走走,只是书,不读,也不甚么要紧。做人不一定要多少书本知识。像我们这种人,知识多,也是灾难。”
时间过了三年。
在这三年中,玉家莱园还是玉家菜园。但渐渐的,城中便知道玉家少主人在北京大学读书极其出名的事了。作儿子的常常寄报纸回来,寄书回来,作母亲的一面仍然管理菜园的事务,一面读从北京所寄来的书报杂志。
地方一切新的变故甚多,革命,北伐……于是死到野外无人收尸因而烂去了的英雄,全成了志士先烈……于是地方的党部工会成立了……于是马日事变年青人都杀死,工会解散党部换了人……于是北京改成了北平。
如期儿子回来了,更出于意外惊喜的,是同时还有个媳妇回来,作母亲的似乎人年青了十岁。
儿子回家的消息不久就传遍了本城,渐渐有绅士们的儿子到玉家菜园中,还有本地教育局在一次集会中也把这家从北平回来的男子与媳妇请去开会了。
从母亲方面看来,儿子已慢慢是个把生活插到社会中去的人了,凡是一切往日的好处完全还保留在身上,所有新获得的知识,却融入了生活里。
时间仍然是热天,在门外溪边小立,听水听蝉,或在瓜棚豆畦间谈话,五年前母子两人过的日子如今多了一人。
因为媳妇特别爱菊花,拟定看过菊花方去北平,所以作母亲的特别令工人留出一块地种菊花,督工人整理菊秧,母子们自己也动动手。吃过了饭,母子们皆在园中看菊苗,儿子穿一件短衣,把袖子卷到肘弯以上,用手代铲,两手全是泥。
母亲见一对年青人,在菊圃边料理菊花,便作着一种无害于事极其合理的祖母的幻梦。
忽然县里有人来说,有点事情,请两个年青人去谈一谈。来人连洗手的暇裕也没有留给主人,把一对年青人就“请”去了。从此一去,便不再回家了。
做母亲的当时纵稍稍吃惊,也仍然没有想到此后事情。
第二天,作母亲的已病倒在床,原来儿子同媳妇,已与三个因其他原故而得着同样灾难的青年人,陈尸到教场的一隅了。
做母亲的为这种意外不幸晕去数次,却并没有死去。三天后大街上贴了告示,才使她同本城人同时知道儿子是共产党。
秋天来时菊花开遍了一地。
(作于1929年,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旁观者的立场和视角讲述故事,作者与故事拉开距离,笔调客观冷静,读者自可体会其中真情。
B.小说主要以菜园为环境依托,用了大量笔墨通过对菜园环境的描写来塑造人物,美丽的菜园与和善的主人相融无间。
C.小说既讴歌了人性的美,也对罪恶势力进行了揭露和鞭挞,这与沈从文的另一篇作品《边城》在主旨上是一致的。
D.小说运用情绪的流动自由地表现旨蕴意念,通过诗意的画面呈现唯美的意境,用抒情性因素代替了严密的结构框架。
【小题2】小说在刻画玉家儿子时,突出了他的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本篇小说的语言较有特色,请结合文本,进行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2-08 03: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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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沈从文
北京城什刹海前,煤灰土新垫就一片场坪,白日照着,有一圈没事可做的闲人,皆为一件小小热闹粘合在那里。一个年纪已过六十的老人扛了一对大傀儡走来,到了场坪,四下望人,似乎很明白这不是玩傀儡的地方,但无可奈何地停了下来。
老头子把傀儡坐在场中烈日下,轻轻咳着,调理着嗓子。家当除了那对脸儿一黑一白简陋呆板的傀儡以外,什么都没有!看的人也没有。
他发红的小眼睛四方瞟着,然后便望着坐在坪里傀儡中白脸的一个,亲昵地低声打着招呼,也似乎正用这种话安慰他自己。
“王九,不要着急,慢慢的会有人来的,咱们呆一会儿,就来玩个什么给爷们看看,玩得好,还愁爷们不赏三枚五枚?玩得好,爷们回去还会说:嗨,王九赵四摔跤多扎实,六月天大日头下扭着蹩着搂着,还不出汗!可不是,天那么热,你也不累,好汉子!”
来了个学生,站着,没动。
老头子瞥了一眼,微笑着,全身作成年轻人灵便姿势,膀子向上向下摇着,一面自言自语地说话,亲昵得如同家人父子应对。“王九,你瞧,大爷大姑娘不来,先生可来了。好,咱们动手,先生不会走的。你小心,别让赵四小子扔倒。先生帮咱们绷个场面,看你摔赵四这小子,先生准不走。”
他把傀儡扶起,整理傀儡身上的破旧长衫,又从衣下取出两只假腿来,把它缚在自己裤带上,再把傀儡举起,弯着腰,钻进傀儡所穿衣服里面去,用衣服罩好了自己,且把两只手套进假腿里,改正了两只假腿的位置,开始在灰土坪里扮演两人殴打的样子。他用各样方法,移动着傀儡的姿势,跳着,蹿着,有时又用真脚去捞那双用手套着的假脚,装作掼跤盘脚的动作。他既不能看清楚头上的傀儡,又不能看清楚场面上的观众,表演胥却极有生气。
大学生笑了。有人注意到了这边,第二个人跑来了。不久,闲人聚集得越来越多。
众人嘻嘻地笑着,从衣角里,老头子依稀看出一圈观众的腿脚,他便替王九用真脚绊倒了赵四的假脚,傀儡与藏在衣下玩傀儡的,一齐颓然倒在灰土里,场面上起了哄然的笑声。
老头子慢慢地从一堆破旧衣服里爬出来,露出一个白发苍苍满是热汗的头颅,发红的小脸上写着疲倦的微笑,又将傀儡扶起,自言自语:“王九,好小子。你玩得好,把赵四这小子扔倒了,大爷会大把子铜子儿撒来,回头咱们就有窝窝头啃了。你累了吗?怕热吗?来,再来一趟,咱们赶明儿还上国术会打擂台,挣个大面子!”
众人又哄然大笑。
过一阵,围的人已不少,他便四面作揖说:“大爷们,大热天委屈了各位。爷们身边带了铜子儿的,帮忙随手撒几个,荷包空了的,帮忙待一会儿,撑个场面。”
有人丢一枚两枚的,与其他袖手的,皆各站定原来位置不动,一个青年军官,却掷了一把铜子,皱着眉走开了。老头子为拾取这一把散乱满地的铜子,照例沿着场子走去,系在腰带上那两只假脚,很可笑地左右摆动着。
这老头子同社会上某种人差不多,扮戏给别人看,连唱带做,并不因为他做得特别好,就只因为他在做,故多数人皆用稀奇怜悯眼光瞧着,应出钱时,有钱的照例也不吝惜钱,但只要有了件新鲜事情,大家便会忘了这里,各自跑开了。
卖莲子小摊边,大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见有人跑向那方面,也跟着跑去。只一会儿,玩傀儡的场坪观众就走去了大半。
老头子微笑着,一句话不说,两只手互相捏了一会,又蹲下去把傀儡举起,玩着之前的那一套。依然在一种规矩中倒下,毫不苟且地倒下。自然,王九又把赵四战胜了。
等待他从那堆敝旧衣里爬出时,已空无一人。
于是他同傀儡一个样子坐在地下,计数着铜子,一面向白脸傀儡王九笑着,说着前后相同既在博取观者大笑,又在自作嘲笑的话。他把话说得那么亲昵,那么柔和。他不让人知道他死去了的儿子就是王九,儿子的死,乃由于同赵四相拼,也不说明。他决不提这些事。他只让人眼见傀儡王九与傀儡赵四相殴相扑时,虽场面上王九常常不大顺手,上风皆由赵四占去,但每次最后的胜利,总仍然归那王九。
真王九死了十年,老头子北京城里外表演王九打倒赵四也有了十年,真赵四,五年前早就害黄疸病死掉了。
(选自《沈从文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什刹海前一片场坪为背景切入画面,场边闲人和民间艺人组成生活场景,共同演出了俗世的“生”。
B.场景适时再现大学生和闲人的“笑”,这“笑”推动了情节发展,也表现了看客们的百无聊赖和冷漠无情。
C.文中用大量篇幅描写老头子的傀儡表演和对傀儡“王九”的自言自语,为人们塑造了一个以傀儡为谋生手段,又以傀儡为精神寄托的小人物形象。
D.小说多次提到天热,这些自然环境的描写有利于主人公形象的塑造,一方面天气的炎热增加了老人表演的难度,另一方面也引起读者深切的同情。
【小题2】小说中老艺人多次对白脸傀儡“亲昵”说话,如此细节设置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说题目“生”是解读作品主题的关键,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请结合文本谈一谈。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箱子岩
沈从文
十五年以前,我有机会独坐一只小篷船,沿辰河上行,停船在箱子岩脚下。一列青黛崭削的石壁,夹江高矗,被夕阳烘炙成为一个五彩屏障。那一天正是五月十五日,河中人过大端阳节。箱子岩洞窟中最美丽的三只龙船,皆被乡下人拖出浮在水面上。船只狭而长,船舷描绘有朱红线条,全船坐满了青年桨手,头腰各缠红布,鼓声起处,船便如一枝没羽箭,在平静无波的长潭中来去如飞。河身大约一里路宽,两岸皆有人看船,大声呐喊助兴。且有好事者,从后山爬到悬岩顶上去,把百子鞭炮从高岩上抛下,尽鞭炮在半空中爆裂,嘭嘭嘭嘭的鞭炮声与水面船中锣鼓声相应和。附近渔船上妇女小孩们,精神皆十分兴奋,各站在尾梢上锐声呼喊。其中有几个小孩子,我只担心他们太快乐了些,会把住家的小船跳沉。
十五年后我又有了机会乘坐小船沿辰河上行,应当经过箱子岩。我想温习温习那地方给我的印象,就要管船的不问迟早,把小船在箱子岩下停泊。这一天是十二月七日,快要过年的光景。没有太阳的阴沉酿雪天,气候异常寒冷。停船时还只下午三点钟左右,岩壁上藤萝草木叶子多已萎落,显得那一带岩壁十分瘦削。我便上岸,看看乡下人过年以前是什么光景。
四点钟左右,黄昏已腐蚀了山峦与树石轮廓,占领了屋角隅。我独自坐在一家小饭铺柴火边烤火。铺子里人来来往往,有些说两句话又走了,有些就来镶在我身边长凳上,坐下吸他的旱烟。有些来烘脚,把穿着湿草鞋的脚去热灰里乱搅。看看每一个人的脸子,我都发生一种奇异的乡情。这里是一群会寻快乐的乡下人,有捕鱼的,打猎的,有船上水手与编制竹缆工人。这些人每到大端阳时节,皆得下河去玩一整天的龙船。平常日子却在这个地方,按照一种分定,很简单的把日子过下去。每日看过往船只摇橹扬帆来去,看落日同水鸟。
听他们谈了许久,我心中有点忧郁起来了。这些不辜负自然的人,与自然妥协,对历史毫无担负,活在这无人知道的地方。另外尚有一批人,与自然毫不妥协,想出种种方法来支配自然,违反自然的习惯,同样也那么尽寒暑交替,看日月升降。然而后者却在改变历史,创造历史。一份新的日月,行将消灭旧的一切。我们用什么方法,可以使这些人心中感觉一种“惶恐”,且放弃过去对自然和平的态度,重新来一股劲儿,用划龙船的精神活下去?这些人在娱乐上的狂热,就证明这种狂热,使他们还配在世界上占据一片土地,活得更愉快更长久一些。不过有什么方法,可以改造这些人的狂热到一件新的竞争方面去?
一个跛脚青年人,手中提了一个新桅灯,灯罩光光的,洒着摇着从外面走进屋子。许多人见了他都同声叫唤起来:“什长,你发财回来了!好个灯!”
那跛子年纪虽很轻,脸上却刻划了一种兵油子的油气与骄气,在乡下人中仿佛身分特高一层。把灯搁在木桌上,大洋洋地坐近火边来,拉开两腿摊出两只大手烘火,满不高兴地说:“碰鬼,运气坏,什么都完了。”
“船上老八说你发了财,瞒我们。怕我们开借。”
“发了财,哼。用得着瞒你们?本钱去七角,桃源行市只一块零,除了上下开销,二百两货有什么捞头,我问你。”
原来这个青年汉子,是个打鱼人的独生子。三年前被省城里募兵委员看中了招去,训练了三个月,就开到江西边境去同共产党打仗。打了半年仗,一班兄弟中只剩下他一个人好好的活着,奉令调回后防招募新军补充时,他因此升了班长。第二次又训练三个月,再开到前线去打仗。于是碎了一只腿,战争是个什么东西他也明白了。取得了本营证明,领得了些伤兵抚恤费后,于是回到家乡来,用什长名义受同乡恭维,又用伤兵名义作点特别生意。我想弄明白那什长的年龄,从旁边一个成衣人口中,方知道这什长今年还只二十一岁。那成衣人还说:“这小子看事有眼睛,做事有魄力,蹶了一只腿,还会一月一个来回下常德府,吃喝玩乐发财走好运。”
回船时,我一个人坐在冷冷的船舱中,计算那什长年龄,二十一岁减十五,得到个数目是六。我记起十五年前那个夜里一切光景,那落日返照,那狭长而描绘朱红线条的船只,那锣鼓与呼喊,……尤其是临近几只小渔船上欢乐跳掷的小孩子,其中一定就有一个今晚我所见到的跛脚什长。唉,历史。生硬性痈疽的人,照旧式治疗方法,可用一点点毒药敷上,尽它溃烂,到溃烂净尽时,再用药物使新的肌肉生长,人也就恢复健康了。这跛脚什长,我对他的印象虽异常恶劣,想起他就是个可以溃烂这乡村居民灵魂的人物,不由人不寄托一种幻想……
1934年(节选自《湘行散记》有删改)
(注)特别生意:指贩卖鸦片。成衣人:裁缝。
【小题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二段的环境描写暗示昔日世外桃源般的湘西世界正处在风雨飘摇、濒临崩溃之中,为下文写故乡的人事做铺垫。
B.结合文意可知,第三段划线句中,“按照一种分定”生活,也就是安于一种由客观环境造成的命运。
C.作者在湘西以外的世界生活了十五年,他对湘西社会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对跛脚什长,他是极厌恶的,深感绝望的,称他为“溃烂这乡村居民灵魂的人物”。
D.沈从文曾说:“你们能欣赏我文字的朴实,照例那作品背后隐伏的悲痛却忽略了。”本文以平实的语言记叙了他两次游箱子岩的经历,作品背后正隐伏着悲痛。
【小题2】作者笔下端阳节赛龙舟表现出了当地人什么样的精神面貌?作者为什么要极力渲染赛龙舟场面的热烈气氛?
【小题3】从全文来看,沈从文对乡民们的生存状态持什么样的复杂态度?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王嫂

沈从文

厨房中忽然热闹起来,一问,才知道帮工王嫂的女儿来了。年纪十八岁,眼睛明亮亮的。梳一饼大大的发髻。脸圆圆的,嘴唇缩小如一个小荷包。头上搭了一片月蓝布,围裙上绣了一朵大红花,还钉上一些小小红绿镜片。说话时脸就发红,十分羞涩,在生人面前总显得不知如何是好。问王嫂,才知道女儿刚出嫁五个月,丈夫在乡下做田,住在离昆明四十里的乡下,穿的还是新娘子衣服。主人说:“王嫂,你大姑娘到这里来是客,炒几个鸡蛋,留她吃饭去!”王嫂就望着那女儿痴笑:“太太说留你吃饭,不要走!”女儿也笑着。一家大小知道王嫂有个好女儿,都来看看,都交口称赞王嫂福气真好,闺女可长得俊俏逗人爱。   

王嫂只是笑,做事更热心了一些。王嫂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净挣十五块钱一个月。局里管教严,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穿上一件灰色制服,见过的人都说相貌有福气,长大一定有出息。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孩子虽是她唯一宝贝,可并不娇惯,守规矩,从不胡乱花钱。   

王嫂在这一家中的工作是洗衣烧饭,间或同卖鸡蛋清茅房的乡下人嚷嚷,一切动机无不出于护主。为人性情忠诚而快乐,爱清洁,又惜物不浪费,所以在一家中极得力,受一家重视。这点重视为王嫂所感觉到时,引起她的自尊心,事情便做得更有条理。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了,带了些新蚕豆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就腹痛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吃晚饭时,王嫂加添一碗新蚕豆,就是白天那亲家送来的。两亲家说起女儿时,心酸酸的,眼睛湿莹莹的,都念着女儿。

王嫂死了女儿,儿子却好好的。一个月必来看她一次,就便把工薪全部缴上,王嫂点清了数目,另外送他两块钱作零用。

这家里同别的人家一样,有鸡,有狗,有猫儿。这些生物在家中各有一个地位。这一切却统由王嫂照管。   

把午饭开过,锅碗盘盏洗清楚后,王嫂在院中石碌碡上坐下喂鸡,看鸡吃食。看见横蛮霸道的大公鸡欺侮小母鸡时,就追着那公鸡踢一脚,一面骂着:“你个良心不好的扁毛畜生,一个小小肚子吃多少!我打死你!”公鸡还是大模大样不在乎,为的是这扁毛畜生,已认识了王嫂实在是个好人。每天大清早,家中小黑狗照例精神很好,无伴侣可以相互追逐取乐,因此一听公鸡伸长喉咙鸣叫,就似乎有点恶作剧,必特意来追逐公鸡玩。这种游戏自然相当激烈,是公鸡受不了的。

因此这庄严生物,只好一面绕屋奔跑一面咖呵咖呵叫唤,表示对这玩笑并不同意,且盼望有人来援救出险。这种声唤自然引起了一家人的关心,但知道是小狗的恶作剧,谁也不理会,到后真正来援救解围的,照例只有王嫂一人。

那时节王嫂也许已经起床,在厨房烧水了,就舞起铁火钳出来赶狗,同小狗在院中团团打转。也许还未起床,小狗恶作剧闹到自己头上,必十分气愤,从房中拿了一根长竹竿出来打狗。这支竹竿白天放在院子中晒晾衣服,晚上特意收进房中,预备打狗。小狗聪明懂事,食料既由王嫂分配,对王嫂自然相当敬畏,眼见那根竹竿,是王嫂每天打它用的。只是大清早实在太寂寞了,兴致又特别好,必依然折磨折磨大公鸡,自己也招来两下打,因此可好像一个顽皮孩子一般,跑到墙角去撒一泡尿,不再胡闹,乐意结束了这种恶作剧。尽管挨骂,挨打,小狗心中还是清楚明白,一家中唯有王嫂最关心它。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王嫂的儿子在城西区茶叶局服务当差,他一来,王嫂就骂骂,这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因为王嫂怕他学坏。
B.王嫂的女儿来看王嫂,大家都来看她并称赞她可爱俊俏,就连主人也热情地留她吃饭,这说明王嫂的生活环境淳朴。
C.王嫂的女儿生产后因大出血去世了,生的孩子不久后也没了,但王嫂在主人家还是“一切照常”,这表现了她的麻木。
D.小说第四段一方面交代了王嫂的女儿去世的具体原因,另一方面暗示了全文的主题:小人物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奋力抗争,但无能为力。
E.这篇小说以自然朴实的语言记叙了一个旧社会底层人物王嫂的故事,表现了作者对小人物命运的关注。
【小题2】小说首段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塑造王嫂这一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后半部分写王嫂对待公鸡和小狗的故事,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