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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菜 园 沈从文
玉家菜园出白菜,因为种子特别,本地任何种菜人所种的都没有那种大卷心。这原因从姓上可以明白,姓玉本是旗人,菜种是当年从北京带来的。北京白菜素来著名的。
主人玉太太,年青时节应是美人,所以到老来还可以从余剩风姿想见一二。这太太有一个儿子,年纪二十一,在家中读过书,认字知礼,还有点世家风范。
夏天薄暮,这个富于林下风度的中年妇人,拿把宫扇,在菜园外小溪边站立纳凉。侍立在身边的是穿白绸短衣裤的年青男子。两人常常沉默着半天不说话,听柳上晚蝉拖长了声音飞去,或者听溪水声音。溪水绕莱园折向东去,水清见底,常有小虾小鱼。
冬天时,玉家白莱上了市,全城人皆吃玉家白莱。在吃白莱时节,有想到这卖菜人家居情形的,赞美了白菜总同时也就赞美了这人家母子。一切人所知有限,但所知的一点点便仿佛使人极其倾心。
二十二岁的生日,作母亲的为儿子备了一桌特别酒席,大雪刚过,园中一白无际。已经摘下还未落窖的白莱,全成堆的在园中,白雪盖满,正像大坟。母子二人喝了些酒,谈论到今年大雪同莱蔬。
“今年这雪真好!”
“今年刚十二月初,这雪不知还有多少次落呢。”
“这样雪落下人不冷,到这里算是希奇事。北京这样一点点雪可就太平常了。”
“北平听说完全不同了。”
“这地方近十年也变得好厉害!”
这样说话的母亲,想起二十年来在本地方住下的经过人事变迁,她于是喝了一口酒。
“你今天满二十二岁,民国反正十五年,不单是天下变得不同,就是我们家中,也变得真可怕。我今年五十,人也老了。你爹若在世,就太好了。”
他蓄了许久的意思今天才有机会说出。他说他想去北京。
听说儿子要到北京去,作母亲的似乎稍稍吃了一惊。这惊讶是儿子料得到的,正因为不愿意使母亲惊讶,所以直到最近才说出来。
“我想读点书。”
“我们这人家还读什么书?世界天天变,我真怕。”
“我去三个月又回来,也说不定。”
“要去,三年五年也去了。我不妨碍你。你希望走走就走走,只是书,不读,也不甚么要紧。做人不一定要多少书本知识。像我们这种人,知识多,也是灾难。”
时间过了三年。
在这三年中,玉家莱园还是玉家菜园。但渐渐的,城中便知道玉家少主人在北京大学读书极其出名的事了。作儿子的常常寄报纸回来,寄书回来,作母亲的一面仍然管理菜园的事务,一面读从北京所寄来的书报杂志。
地方一切新的变故甚多,革命,北伐……于是死到野外无人收尸因而烂去了的英雄,全成了志士先烈……于是地方的党部工会成立了……于是马日事变年青人都杀死,工会解散党部换了人……于是北京改成了北平。
如期儿子回来了,更出于意外惊喜的,是同时还有个媳妇回来,作母亲的似乎人年青了十岁。
儿子回家的消息不久就传遍了本城,渐渐有绅士们的儿子到玉家菜园中,还有本地教育局在一次集会中也把这家从北平回来的男子与媳妇请去开会了。
从母亲方面看来,儿子已慢慢是个把生活插到社会中去的人了,凡是一切往日的好处完全还保留在身上,所有新获得的知识,却融入了生活里。
时间仍然是热天,在门外溪边小立,听水听蝉,或在瓜棚豆畦间谈话,五年前母子两人过的日子如今多了一人。
因为媳妇特别爱菊花,拟定看过菊花方去北平,所以作母亲的特别令工人留出一块地种菊花,督工人整理菊秧,母子们自己也动动手。吃过了饭,母子们皆在园中看菊苗,儿子穿一件短衣,把袖子卷到肘弯以上,用手代铲,两手全是泥。
母亲见一对年青人,在菊圃边料理菊花,便作着一种无害于事极其合理的祖母的幻梦。
忽然县里有人来说,有点事情,请两个年青人去谈一谈。来人连洗手的暇裕也没有留给主人,把一对年青人就“请”去了。从此一去,便不再回家了。
做母亲的当时纵稍稍吃惊,也仍然没有想到此后事情。
第二天,作母亲的已病倒在床,原来儿子同媳妇,已与三个因其他原故而得着同样灾难的青年人,陈尸到教场的一隅了。
做母亲的为这种意外不幸晕去数次,却并没有死去。三天后大街上贴了告示,才使她同本城人同时知道儿子是共产党。
秋天来时菊花开遍了一地。
(作于1929年,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旁观者的立场和视角讲述故事,作者与故事拉开距离,笔调客观冷静,读者自可体会其中真情。
B.小说主要以菜园为环境依托,用了大量笔墨通过对菜园环境的描写来塑造人物,美丽的菜园与和善的主人相融无间。
C.小说既讴歌了人性的美,也对罪恶势力进行了揭露和鞭挞,这与沈从文的另一篇作品《边城》在主旨上是一致的。
D.小说运用情绪的流动自由地表现旨蕴意念,通过诗意的画面呈现唯美的意境,用抒情性因素代替了严密的结构框架。
【小题2】小说在刻画玉家儿子时,突出了他的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本篇小说的语言较有特色,请结合文本,进行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2-08 03: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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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王嫂

沈从文

帮工王嫂福气真好,不特有个好女儿,还有个好儿子!儿子十二岁,已到城西区茶叶局当差。孩子长得干净清秀,王嫂怕他不学好,一来就骂骂,装成生气样子,要孩子赶快回去。

有一天,另外一个乡下妇人来看王嫂,两人一面说一面抽抽咽咽。来人去后,问起原因才知道一年前那个作新媳妇的女儿,已在两个月前死掉了。来的就是那女儿的婆婆。女儿因为生产,在乡下得不到医药照料,孩子生下地两天,女儿流血不止,家里人全下了田,想喝水不得水喝,喝了些水缸脚沉淀,第二天腹痛就死去了。孩子活了两个月,也死去了。经过这样大变故的王嫂,竟还是一切照常,用来稳定她的生命或感情的,原来是古人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八个字。

三月后天气转好,镇日长晴,城区经常有空袭警报。五月九号天气特别好,照样的有了警报,三点左右竟真有二十七架飞机排队从市空飞过。到飞机场投了弹。飞机的样子,声音,轰炸消息,共同在王嫂脑子中产生一个综合印象。

可是一切工作还是照常。晚饭时把菜汤端上了桌子,站在桌边听消息。一个客人向她说笑:“王嫂,你看见了日本飞机?”

“二十七架,高也高!哪,那边高射炮蓬蓬的响了,那边机关枪咯咯响了。我不躲,我不怕的。”

“真不怕吗?炸弹有水缸大,这房子经不起!”

“要炸让它炸,生死有命。”

这件事也就过去了。第二天到了下午,小狗忽然狂吠起来。原来那个在茶业局当差的小儿子来了。

小孩子脸黑黑的,裤子已破裂,要他母亲给缝补缝补。

“福寿,你走哪里来?”

孩子说:“我从近日楼那个法国甘美医院来。”

“昨天警报你在哪里?”

孩子说:“我在河甸营。”

这一来王嫂呆住了。“你怎么到飞机场去。日本飞机不是把河甸营炸平了吗?炸死好多好多人。你去看热闹!有什么好看的!”

“我有事去。飞机来了,丢下十二个炸弹,三个燃烧弹,房子烧了,倒了,我前前后后是人手人脚,有三匹马也炸个碎烂。机关枪答答答答乱打。最后我也死了,土把我埋了。有人摸我心子,还有一点气,汽车装我到甘美医院。今天九点钟我醒回来了,死里逃生的。”

孩子把事情叙述得清清楚楚,坐在他母亲洗衣盆边,裤子破了一个大裂口,把手抹抹,瘦瘦的腿子全裸露出来了。王嫂声哑了,“咦,咦,咦,你不炸死!你看到死人?看到房子倒了烧起来?你看到人手人脚朝天上飞?人家抬你到医院去,九点钟才醒。回去主任骂不骂你?来,我看看你裤子!”

小孩子走到她身边去,她把破裤子一拉,在孩子精光光的瘦臀上巴巴的打了三下。小孩子却嘻嘻笑着,看看母亲的眼睛,已湿莹莹的了。

孩子说:“我不怕日本,我长大了还要当兵去!”

王嫂一面拉围裙抹眼角,一面生气的说:“好,你当兵去,人家让你豆子大人当兵去,老鸦看你以为是耗子,叼你上天去!”

“打仗我才不怕,我要捉一个活的俘虏回来你瞧。一定捉活的,用电线绑来,带回家去帮我们做田!”

“你有力量捉灯草人。’

“我要长大的!我赌咒要去打大仗。”

王嫂不再同孩子争辩了,赶忙去取针线给孩子缝裤。把针线取来,坐到小竹椅边时,又拍打了孩子几下,孩子却感到一种爱抚的温情,问他母亲:“娘,你怕不怕?”

“咄,我怕什么?天在头上。”

她看看天,天上蓝蓝的,有一团团白云镶在空间。恰有三只老鸦飞到院中尤加利树高枝上停下来,孩子一拍掌,老鸦又飞去了。王嫂把裤子缝好后,用口咬下那点线头,把针别到头髻上去,打抱不平似的,拉住孩子脏耳朵说:“你当兵去,老鸦就叼你到树上去。福寿,你能当兵?”

孩子不作声,只快乐的微笑。他心想:“我怎么不能当兵?人长大了,什么都做得好。”

孩子走后,家中人知道了这件事,都以为王嫂人好,心好,命好。王嫂不作声,只是微笑。到晚上,却悄悄的买了些香纸,拿到北门外去烧化。她想起死去的女儿,躲在自己房中去哭了好一会,不曾吃晚饭。这件事一家人谁也不知道,因为她怕人知道要笑她,要问她,要安慰她。这一切她都不需要。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写王嫂有福气,儿女都好,与后面写女儿产后得不到照料而去世,儿子在飞机场遇险,自己晚上悲哭好一会的凄惨形成鲜明对比。
B.王嫂深爱自己的子女,装生气骂儿子,并不是因为他犯了错,而是王嫂怕他学坏,丢了差事;王嫂对女儿在乡下悲惨的境况也无能为力。
C.王嫂的儿子在日本飞机的轰炸中死里逃生,他决心长大当兵抗日,王嫂却不同意,认为战争残酷,怕儿子丢了性命,为此两次打儿子。
D.小说以朴实的笔调反映了旧社会底层人物王嫂在残酷的命运面前渴求安稳却无法得到的境况,表现出作者对小人物命运的关注和同情。
【小题2】小说后半部分多次写到“老鸦”,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为什么以王嫂给女儿烧纸来结尾?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