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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水晶心
【美】弗朗西斯·弗罗斯特
(1)农场就在山顶上,周围大山连绵不绝,苍茫茫地给人以温柔亲切的感觉。当他赶着牛群走向牧场的时候,当他穿过晒谷场到猪圈去的时候,他总喜欢看着那些大山。
(2)他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喜欢让风雨阳光直接接触他的皮肤。父母去世后,给他留下了负债累累的农场。后来,邻居哈德把女儿萨丽嫁给了他。
(3)婚后,萨丽发现她所嫁的不只是个农夫,而且还是个诗人。那天,他拿着从林子里采来的七瓣莲走到她面前。
(4)“我无法给你别的好东西,因为我们欠着债,但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带给你树林里的东西。”
(5)她把一只手轻轻地放在他面颊上,“我更喜欢树林里的东西,约翰。”
(6)“这儿有一首诗。”他朗诵了起来。
(7)听完后,她大为惊讶,“啊!真是棒极了!约翰!是你写的吗?”
(8)他惭愧地露齿一笑,“这……”
(9)“一定是你写的!我真不知道你还会写诗!再多给我写一些吧!”
(10)“晚饭后我再给你读一首。”他说。
(11)他走进谷仓,从干草垛里掏出一本被虫子蛀过的诗集。他曾想,既然没什么可送给萨丽的,那就给她一点别的东西——能从这本书中找到的最美的诗句。他并没有想到她会以为是他写的,而且还给她带来了欢乐。他坐在干草垛上又背下了一首。
(12)晚上,他们在晒谷场上散步,看着大山,他用低沉的声音给她朗诵。她的欢喜对他来说比饭菜更香甜。
(13)儿子出生后,他逐渐增加了一些新诗,每次她都会说:“写得真好,约翰!”
(14)女儿出生那年,庄稼很不好,债务沉重地压在他的身上。冬夜里,孩子们进入了梦乡,萨丽坐在火炉旁缝补衣衫,他就靠在椅子上,端详着她,心里在想,即使用最伟大的诗歌来形容她也绝不过分。这时,她抬起头微笑着说:“再给我朗诵一遍《爱人,让我们肝胆相照》吧,约翰。”
(15)他轻声朗诵起来:
“啊!爱人,让我们肝胆相照。
因为,
尽管这个世界在我们梦中
是那么丰富,那么清新,那么美好,
而在现实中
却没有欢乐,没有温馨,没有阳光普照。
我们好像站在漆黑的原野上,
听凭世风日下,正不压邪,风雨飘摇。”
(16)第三个孩子生下来就死了,萨丽也病得厉害。债单上又增了一笔医药费。
(17)光阴荏苒,他们辛辛苦苦、一点一滴地减少着债务。
(18)有一天,女儿拿来了一本小书。
(19)“您还记得那些年爸爸读给您听的诗吗?它们都在这本书上!看这儿——‘去吧,从山里来的牧童,因为他们在呼唤你……’”
(20)“这是那年冬天,孩子死了的时候,他读给我听的。”
(21)“他一直在骗人!他说是他写的这些诗!”
(22)“不,”萨丽低哑地说道,“是我对他这样说的。除了诗以外他什么也没说过。我永远不让他知道我已了解了事实。不然他的心都会碎了的。我现在知道了他是多么爱我……”
(23)六十岁时,约翰到山下还清了最后一笔债。回来后,他走进谷仓,坐在干草垛上,哭了起来。他给她背了四十年的诗,他们俩相濡以沫,真是像诗里讲的“肝胆相照”。现在好了,他再不需要昧着良心给她背诗了。
(24)萨丽在谷仓找到他。他们一起来到晒谷场上,又注视着大山。
(25)“大山是我们的了,我们可以尽情地看了,一直到死。”他说道。
(26)但是,就在那一个星期,萨丽发起了高烧。约翰心如火燎,紧握着她发烫的手指。
(27)“约翰,”她哽塞着说,“诗,新的。”
(28)他怔住了。所有背过的诗他都反复地念给她听了。
(29)“好,亲爱的。”他吃力地把一个个字组织在一起,为她作了一首诗,他自己的诗,他一生当中唯一的一首诗。
“那些永远属于我们的大山啊,
把飞花般的群星撒满天上。
大山用夜的语言互诉衷肠,
直入云霄的峰巅像插上了翅膀。
我和我的爱人将攀上群峰,
乘上那岩石的翅膀在长空里翱翔
她把头埋进我的臂弯,
我把唇垂在她的脸庞。”
(30)“是你写的,约翰?”
(31)“是的,是我自己写的。”他说。
(32)他把她埋在能看到大山的地方。那本诗集同七瓣莲一起躺在她的坟墓上。
(选自《心灵的日出》,有删改)
【小题1】在约翰“一生当中唯一的一首诗”中,他为什么要借助“大山”表达情感?结合小说内容加以分析。
【小题2】《心灵的日出》一书的编者将这篇小说编入“第二种生活”单元。结合小说内容,联系下边的单元导语,探究编者的意图。(不少于130字)

当有人开始写字,日子就有了味道。当你用文字创造世界,生活就向你显示她的辉煌。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9-26 1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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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老沙抬头看着太阳
马 慧 娟
(1)老沙蹲在田埂上不肯回家。中午的太阳在天空像个大火球,烤着他,也烤着他的玉米。他的脑门上全是细密的汗珠,多了就汇成一滴,顺着鼻尖、下巴滴到脚下的土地里。老沙脸上被汗拉出一道道印记,像一条条弯曲的小河。
(2)玉米底部的几片叶子已经枯黄,顶部的叶子不由自主地拧了起来。干旱让它们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仍然不能避免枯萎。
(3)老沙脚下被汗滴湿了小小的一片,看着玉米无精打采,他的眼睛湿了。他是个勤快的农民,他一直相信只要勤快,土地就不会亏待人。
(4)自从搬迁到这个地方,他在这片土地上付出的劳动是别人的两倍。第一年地不平整,别人都凑合着种,老沙不,他叫了辆铲车把地整了一遍,然后平铲车铲出的壕沟又忙了半个月,结果种出的玉米还不如别人家的。
(5)第二年,别人还是按原来的方式种,老沙却种起了覆膜玉米。七月高温,覆膜的地非但没保墒,地表温度还比没覆膜的地高,把玉米差点烧死。老沙急了,不眠不休在地里撕薄膜,一时成了别人的笑话。等秋收,玉米又一次不如别人家的好。
(6)近两年流行拿平地机平地,老沙又平了一遍地,把所有的农家肥集中到地里,又换着花样给地里上化肥。别人的地锄一遍,他骂着让家里的老婆儿子锄两遍;别人都用化肥车推化肥,他把化肥一把一把丢在玉米跟前,再拿铁掀铲土埋掉。他就不相信,他如此实诚地对待土地,土地还能亏了他?
(7)但是现在呢,脚下的土地干得快裂开口子了,急得他想用流出的汗、滴下的眼泪拯救一棵玉米。抬头看着天空,太阳面无表情,云彩也躲得没有一片。
(8)儿子出门打工去了,是和他吵了一架走的。儿子说他再这样种地,迟早要饿死在这片土地上。他暴怒:不种地你吃个啥?!儿子说:好多人不种地照样吃香的喝辣的,没见饿死一个,你就知道守着你的地,你守着,反正我不管了。老沙一巴掌扇在儿子脸上,说:你给我滚,不要再回来!
(9)老婆和一帮女人去温棚上摘辣椒了,一个小时六块钱。天没亮就走了,棚里温度那么高,一上午挣个二三十块钱有什么意思?可没这二三十也不行啊。老婆十天半个月也能给他几百块,要买农药,要买化肥。老婆今年都没有给她自己买二件衬衫,想到这,老沙有点怨恨脚下这片土地了,它怎么就像喂不熟的白眼狼呢?
(10)老沙被太阳晒得头晕,看着远处,大地似乎要着火了一样,翻腾着阵阵热浪。他听见有人喊他,一回头,老婆找来了。老婆头巾上还残留着几片辣椒叶子,衣服后背一片汗渍,眼睛有些失神。
(11)老婆抱怨他,这么热的天不在家待着跑出来干吗?老沙哼了一声不愿意回答。老婆看着低头耷脑的玉米,重重地叹口气,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两个人就这样站在田埂上,陪着玉米一起晒着。
(12)老沙的电话响了,掏出来一看,是儿子打来的。老沙把电话扔给老婆,老婆白了他一眼接通了,儿子问了一圈家里的事情,然后又问:玉米咋样?电话在免提上,老沙是能听到儿子的询问的,他一下子眼睛湿了,好像受人欺负的小孩看见大人了。
(13)儿子继续安慰,玉米已经那样了,让他们不要再难过了,老话说,犁得细,磨得光,真主不慈悯没指望。他在外边已经找到活了,让老沙不要担心,干到年底,一定比玉米的收成好。
(14)老沙又一次抬头看着太阳,太阳仍旧面无表情,想着儿子在外面每天顶着太阳要干十个小时的活,老沙开始后悔打了儿子一巴掌。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年第7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善于通过细节表现人物,外出打工的儿子来电,“老沙把电话扔给老婆,老婆白了他一眼”,就体现了老沙的不善表达和老婆的不满。
B.老沙总是勤快、实诚地对待土地,却多年收成不好,儿子不愿同守土地,选择出门打工,体现了两代人观念的差异。
C.小说前两段运用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既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天气的炎热和土地的干旱,又表现了农民老沙的辛苦与焦急。
D.文章综合运用动作、语言、心理等多种描写手法刻画了特征鲜明的人物形象,语言质朴,非常接地气,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小题2】小说第(3)段和第(12)段两次写到老沙“眼睛湿了”,请分析他这两次流泪的原因。
【小题3】小说以“老沙抬头看着太阳”为题有什么作用?

同类题2

自毁英名
秋风
(1)如果不是周围的住户们嫌噪音影响休息提意见,老板会让我们干到九点就下班?不过老实说,还没挨到那时间,人早就累得拿不动瓦刀了。一下班,只想倒头就睡,哪顾得上别的。
(2)我却还有一段路要赶。在这座城市里,我已混了将近二十个年头。刚开始,我只是个搬砖筛沙的小工,但现在,我却是个手掂电钻和吊线锤的老技工。我结了婚,有了孩儿,虽说租住的房子狭小偏远了一点,但难道说我就永远在这里找不到一块理想的立足之地了?
(3)骑上摩托,就往家赶。街灯虽已亮了,但光线还是有点昏暗。好在路熟,就骑得飞快。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当然是给女儿辅导功课,好早早打发她去睡觉。可是突然,我脑子里闪过一个画面:刚才路过那个汽车站,站牌下是不是站着一个人?当然是个姑娘———她难道不知已没车了?想着①,我调转车头,往回骑去。大老远就喊道:姑娘,别等了,早没车了,天太晚,快走吧。
(4)骑了没几步,又一想,不行,天这么晚了,把那么年轻漂亮的一个外地姑娘孤零零扔在那儿怎么行。想着②,又返身折回,说:妹子,没车了,你要去哪儿,我送你行不行?但不管我说什么,她就是不动。我们身边好半天也不过一个人,只有一辆辆轿车飞驰而过。我一看没法,只有走了。
(5)但走了没几步,我的心却又一动:这太危险,不行。因为我突然想起电视里的报道:这里已经发生过好几起抢劫案了。想着③,又折回她面前说:姑娘你就信我一回好不好。我也是顺路的,举手之劳,不费事的。姑娘大概也看出了我的诚意,便小心翼翼地说出了她要去的区域。我一听,嘴里只说:正好顺路。心里却暗暗叫苦:这一拐至少要多跑五六十里路呢……
(6)一路走着聊着,才知道姑娘是进城做保姆来了。我便说起我第一次进城的事。那时我刚初中毕业,来城已半个多月了,却找不到活儿,钱早花完了,三天没饭吃,就饿昏在路边。一个好心的大爷看见了,便给我买馍吃,还领我到工地找活儿。我到现在还记得:大爷的馍真甜真香啊!
(7)说着,我的手机不停响着。我知道是老婆打来的,不想接。到最后实在没办法,便把车停在路边。可不等我开口,老婆早在电话里吼叫起来:你怎么到现在还不回来?我等了一下午了,怎么货还没有送来?我一听,也有点急了,说:你别急,我马上就到家了。正说着,那姑娘却突然说:货?什么货没送来?说着,提起行李就跑。我忙赶上去说:姑娘,你听我说……姑娘说:你把手放开。正拉扯着,一辆巡警车却停在我们身边了。
(8)我说:警察同志,误会了。我老婆是开小卖铺的,我们批发了几箱啤酒,下午送货,不知什么原因没送来。警察说:那你家住在东郊,你往南郊送人也是顺路的了?我一听急了,说:我是怕她不坐我的车,故意说的。警察意味深长地笑笑说:这我早知道了……几乎所有的受害人都是这么被人哄上车的。这时我电话又响了。我说:算了,人我不送了,我走还不成吗?警察说:走?哪能那么容易?
(9)我坐上警车被带到派出所。可能因为我是民工吧,审查得就更仔细些。我不知他们在外面是怎么调查的,反正等我出来,我的房东只说:你还是换个地方住吧,我这房要自己住了。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老板也找了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把我炒鱿鱼了。
(10)老婆哭了,我也流泪了。但我还是安慰她说:没事儿,一切还会好起来的,是吗?
(2011年5月16日《羊城晚报》)
【小题1】小说没有开篇便进入故事情节,那么第一、二两段文字主要有什么作用?(2分)
【小题2】第三至五段中都出现了“想着”一词,请分别概括“想着”的不同内涵。(3分)
答:①想着:    
②想着:    
③想着:    
【小题3】第七段“老婆”打来的电话使情节出现了意外转折,简要赏析这一构思的特色。(2分)
答:    
【小题4】有人认为,这篇小说意蕴丰富,其主题可以有多种解读。请结合“自毁英名”这个标题和有关情节作适当探究,谈谈你对小说主题的理解。(3分)
答: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阿芳(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论其混乱,仓皇,健忘,颠倒,世上罕有其匹。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

“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罢。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鸟,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洋刀洗好在洋炉里烤易干,是他天才的发明),簸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乒——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有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二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分。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我安然就寝,决定家中的纪纲已经恢复了。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地回答。

“他自己不会带来吗?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辞地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不再整饬纪纲了。现在厨房里如何天翻地覆,我是无权过问的了。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阿芳与新来洗衣的老妈年纪相差不大,他们经常在厨房玩笑嬉闹,以致影响到工作,我怕他们长久下去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决心整顿他们。
B.阿芳做事总是心不在焉,差错不断,让我觉得无可奈何;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做得让我满意,让我放心。
C.作者没有歧视家里的童仆阿芳,而是以平实的笔调,如叙家常般地展现了他的形象,在字里行间流溢着脉脉的温情,显示出深沉、委婉的写作风格。
D.作者善于运用朴素而个性化的语言来揭示人物的内心,在我和青年老妈的对话中,青年老妈理直气壮的心态,我同情老妈的心情,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小题2】作品中的阿芳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者对阿芳的叙述有哪些技巧?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瓷  瓶
薛长登
家中有一个宝物,顾林在8岁那年就知道了。宝物是一个瓷瓶。瓷瓶上画着一幅仕女图,人物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他用手机对着瓷瓶各个角度拍了照片。
他坐车来到市区的一个叫着“王记”的古董行。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是母亲打来的,母亲告诉他医院催着交钱。他说,知道了,并叫母亲不要着急。
“你们这里收古董吗?”顾林低声问正在电脑上忙着的一个男人,他是王经理。
“你有什么古董?”王经理问。
顾林把手机上的照片翻给王经理看。
“瓷瓶现在在哪里?”王经理问。
“在家里。”
“不知道是真品还是赝品?”王经理自言自语。
“应该是真品。”顾林说。他有点心虚,其实他也不知道是真品还是赝品。母亲常对他说,那是你父亲一直为之骄傲的东西……
王经理打了一个电话,一个穿着唐装的60多岁的老人从楼上下来。人们都喊他“老教授”,他曾是一所名牌大学的教授。
顾林把手机送到老教授手里。老教授看到照片,眼睛突然睁大,后陷入深思,后又摇了摇头。
“刚才听犬子说瓷瓶在你家里?能方便去看看吗?”老教授问。
“能。”他说,“不一定卖。”
“不妨。去观赏观赏。你不卖也不妨。”老教授说。
“顾林啊,快点来啊,又催交钱了。”母亲电话再一次打来。他连连说,“知道了。”
“胎骨薄匀,绘画细腻,不错。”老教授看到瓷瓶说。
老教授边看边摸。他时而嘴角露出一点微笑,时而蹙眉。
“太像了,”老教授自言自语。“你认识顾开庭吗?”老教授问。
“是家父。”他说。
“他人呢?”老教授问。
“他住院了,急需要钱,不是这样我还不卖。您怎么知道家父的名字?”
“有过一面之缘。你打算卖多少?”
“3—30万。”他说。
老教授沉思片刻,说,“好,30万就30万。”
到了古董店,老教授吩咐王经理付8万元现金给顾林,还开了一张22万元的支票,还亲自给他写了个条子。
“你怎么有这么多钱?”母亲看到几捆钱后,惊奇地问。
“卖了瓷瓶。”他如实说。
“也罢。你快去交钱,省得再催。重症病房花钱多。你爸还没醒转过来,这次受苦了。”母亲说时眼里含着泪,“那个撞了他之后逃逸的人不知道能不能查出来?”
“应该能。”顾林安慰母亲。
两天后,父亲醒了过来。
父亲出院后,问瓷瓶卖了多少钱。顾林说,“30万元。”
父亲说,“可以了。”
“看过瓷瓶后,买家还提到你的名字。”顾林说。
“他会认识我?不可能啊,这个瓷瓶的主人在江南啊,离这远着呢,而且又这么多年了。”父亲说。
年底的一天,顾林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约他到市黄海咖啡馆见面。
“是您?”他一见面就认出老教授,陪同他的还有他的儿子王经理。
“看到你的瓷瓶,我太喜欢它了,无论是真品还是仿品,我无所谓,看到它亲切啊。”老教授说,“你知道你家怎么会有这个瓷瓶的吗?”
顾林说:“我听母亲说,25年前,父亲在江南打工,在一个冬日里,他救了一个落水的孩子,还救了跳到水里救孩子的父亲。天冷,父亲自己差点送了命,这家是开古董店的,就送了这个瓷瓶,听母亲说父亲当时还不愿意要,嫌弃它不能吃,还易碎,人家开古董店的老板正好到江北有事,父亲带着瓷瓶顺便坐着人家雇的船回了家。”
“你的父亲救了我和他啊。”老教授指着王经理说。
“怎么这么巧?”顾林笑着感叹。
“其实我那天一看到这个瓷瓶,我就感觉是以前送出去的那个瓷瓶。”老教授说,“当年我父亲在送瓷瓶之前,找人鉴定过的,说是后人仿造的,知道它并不值钱,可是当时我的家里的日子也不好过,我们还是把它送给你父亲。这些年我们一直愧疚啊,你父亲救了我家两条命,我们却给他一个不值钱的东西。为了这个瓷瓶,我们才在江北开了个分店,就想找到你父亲啊。”
“原来是仿造的啊,那就不值钱了!”顾林说。
“不是钱的事”,老教授说,“我们现在就去见你的父亲,瓷瓶我们也带来了,送出去的东西我们不敢再要回来。这次我找专家鉴定过了,是清代粉彩瓷真品。”
“那值多少钱?”顾林问。
“最少400万。”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4年第16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顾林在对话中介绍了父亲当年救人的事情,这一细节主要是为了塑造父亲的高大形象,同时也补充交代了瓷瓶的来历。
B.当年顾林父亲救人之后,不肯要老教授送的瓷瓶,可见他并非施恩图报之人,不想因为救了别人就接受别人的馈赠。
C.顾林两次接到母亲打来的催款电话,这既交代了顾林家里当时所面临的困境,又为下文顾林卖掉瓷瓶埋下了伏笔。
D.老教授鉴别古董的眼光非常犀利。他在顾林家里看到瓷瓶,立刻感觉到这是一件真品,于是以30万元顺利成交。
 
E.小说以“瓷瓶”为题,有深刻的意味。瓷瓶是全篇的线索,贯穿全文始终;以“瓷瓶”为题揭示了小说的主要内容。
(2)老教授提出去家里看看瓷瓶,顾林说他不一定卖。请结合文本分析顾林此时的心理。
(3)小说中的王教授具有怎样的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4)小说以瓷瓶的真正价值“最少400万”收尾,这样结尾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