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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水晶心
【美】弗朗西斯·弗罗斯特
(1)农场就在山顶上,周围大山连绵不绝,苍茫茫地给人以温柔亲切的感觉。当他赶着牛群走向牧场的时候,当他穿过晒谷场到猪圈去的时候,他总喜欢看着那些大山。
(2)他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喜欢让风雨阳光直接接触他的皮肤。父母去世后,给他留下了负债累累的农场。后来,邻居哈德把女儿萨丽嫁给了他。
(3)婚后,萨丽发现她所嫁的不只是个农夫,而且还是个诗人。那天,他拿着从林子里采来的七瓣莲走到她面前。
(4)“我无法给你别的好东西,因为我们欠着债,但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带给你树林里的东西。”
(5)她把一只手轻轻地放在他面颊上,“我更喜欢树林里的东西,约翰。”
(6)“这儿有一首诗。”他朗诵了起来。
(7)听完后,她大为惊讶,“啊!真是棒极了!约翰!是你写的吗?”
(8)他惭愧地露齿一笑,“这……”
(9)“一定是你写的!我真不知道你还会写诗!再多给我写一些吧!”
(10)“晚饭后我再给你读一首。”他说。
(11)他走进谷仓,从干草垛里掏出一本被虫子蛀过的诗集。他曾想,既然没什么可送给萨丽的,那就给她一点别的东西——能从这本书中找到的最美的诗句。他并没有想到她会以为是他写的,而且还给她带来了欢乐。他坐在干草垛上又背下了一首。
(12)晚上,他们在晒谷场上散步,看着大山,他用低沉的声音给她朗诵。她的欢喜对他来说比饭菜更香甜。
(13)儿子出生后,他逐渐增加了一些新诗,每次她都会说:“写得真好,约翰!”
(14)女儿出生那年,庄稼很不好,债务沉重地压在他的身上。冬夜里,孩子们进入了梦乡,萨丽坐在火炉旁缝补衣衫,他就靠在椅子上,端详着她,心里在想,即使用最伟大的诗歌来形容她也绝不过分。这时,她抬起头微笑着说:“再给我朗诵一遍《爱人,让我们肝胆相照》吧,约翰。”
(15)他轻声朗诵起来:
“啊!爱人,让我们肝胆相照。
因为,
尽管这个世界在我们梦中
是那么丰富,那么清新,那么美好,
而在现实中
却没有欢乐,没有温馨,没有阳光普照。
我们好像站在漆黑的原野上,
听凭世风日下,正不压邪,风雨飘摇。”
(16)第三个孩子生下来就死了,萨丽也病得厉害。债单上又增了一笔医药费。
(17)光阴荏苒,他们辛辛苦苦、一点一滴地减少着债务。
(18)有一天,女儿拿来了一本小书。
(19)“您还记得那些年爸爸读给您听的诗吗?它们都在这本书上!看这儿——‘去吧,从山里来的牧童,因为他们在呼唤你……’”
(20)“这是那年冬天,孩子死了的时候,他读给我听的。”
(21)“他一直在骗人!他说是他写的这些诗!”
(22)“不,”萨丽低哑地说道,“是我对他这样说的。除了诗以外他什么也没说过。我永远不让他知道我已了解了事实。不然他的心都会碎了的。我现在知道了他是多么爱我……”
(23)六十岁时,约翰到山下还清了最后一笔债。回来后,他走进谷仓,坐在干草垛上,哭了起来。他给她背了四十年的诗,他们俩相濡以沫,真是像诗里讲的“肝胆相照”。现在好了,他再不需要昧着良心给她背诗了。
(24)萨丽在谷仓找到他。他们一起来到晒谷场上,又注视着大山。
(25)“大山是我们的了,我们可以尽情地看了,一直到死。”他说道。
(26)但是,就在那一个星期,萨丽发起了高烧。约翰心如火燎,紧握着她发烫的手指。
(27)“约翰,”她哽塞着说,“诗,新的。”
(28)他怔住了。所有背过的诗他都反复地念给她听了。
(29)“好,亲爱的。”他吃力地把一个个字组织在一起,为她作了一首诗,他自己的诗,他一生当中唯一的一首诗。
“那些永远属于我们的大山啊,
把飞花般的群星撒满天上。
大山用夜的语言互诉衷肠,
直入云霄的峰巅像插上了翅膀。
我和我的爱人将攀上群峰,
乘上那岩石的翅膀在长空里翱翔
她把头埋进我的臂弯,
我把唇垂在她的脸庞。”
(30)“是你写的,约翰?”
(31)“是的,是我自己写的。”他说。
(32)他把她埋在能看到大山的地方。那本诗集同七瓣莲一起躺在她的坟墓上。
(选自《心灵的日出》,有删改)
【小题1】在约翰“一生当中唯一的一首诗”中,他为什么要借助“大山”表达情感?结合小说内容加以分析。
【小题2】《心灵的日出》一书的编者将这篇小说编入“第二种生活”单元。结合小说内容,联系下边的单元导语,探究编者的意图。(不少于130字)

当有人开始写字,日子就有了味道。当你用文字创造世界,生活就向你显示她的辉煌。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9-26 11: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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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浪子

(美)华•欧文

现在,美丽温柔的陶洛丽斯的脸上布满忧愁,就像空中的一片乌云,那真是一场灾难,而这一切正发生在阿尔罕伯拉宫里面。这位小姑娘喜欢养各种各样的小动物,阿尔罕伯拉 宫有一座废弃的宫殿,那里是她和小动物的天堂。那只雍容华贵的孔雀和它的配偶似乎已经成为了那里的王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统治着爱炫耀的火鸡、性子暴躁的珠鸟和一大群乱七八糟的普通的鸡种。但是有一个时期,陶洛丽斯的宠爱完全集中在一对最近婚配的小鸽子身上,这使她无法挤出更多的时间去照顾其它可爱的小动物。

她做了一个非常精美的小房子来作为这对新人的爱巢。这对新人幸福地住在里面,对房子外面晴空万里的天空一无所知,也许也从未想过要飞到城市上空去和高大的山峰一争高低。

下面的故事就要谈谈我们美丽的女主人为何这般不快乐了。这天清早,陶洛丽斯正在喂公鸽子,姓忽然想到要使它瞧瞧这个伟大的世界。于是,她打开了俯瞰达罗山谷的那扇 窗户,一下子把它扔到阿尔罕伯拉宫的墙外面。

当时,这只受惊的小鸟有生以来头一次被逼得非把全部力量使出来不可。它在空中来来去去,自由翻腾,它从来没飞得这么高过,当然也就没体验过这样飞行的乐趣。这时,它就像一个极度贫穷的人一下子拥有了百万产业不知如何挥霍一般,被面前突然呈现的那 片无边无际的可以施展身手的天空,搞得眼花缭乱了。这一整天,它一直在尽情地飞翔,到处盘旋,由这座高楼飞到那座高楼,由这个树梢飞到那个树梢。女主人用尽办法招呼它飞回城堡,但是这些办法的效果显然无效,即使是它美丽的妻子也不能令它变心。使陶洛丽斯更加焦急的是,另外有两只强盗鸽子和它结成了一道,这种家伙专门会引诱飘零的鸽子到它们自己窝里去。这只欣喜若狂的鸽子,正像一般初次踏进社会、毫无头脑的青年人一样,对于那些新结交的堕落的同伴是非常信任,并急于跟随他们去见识广阔的世界。它已经和它们飞遍了格拉那达的每一家房顶、每一座塔尖。暴风雨来了,它也不想回家,夜幕将临的时候,它还是没有回来。

晚上很迟了,女主人得到了最新消息,有人看见这只游荡的鸽子在琴纳拉莱夫宫的高楼上,碰巧那座古宫的管理人也有一间鸽子棚,其中正好有两三只这种四处勾引的鸽子,好多鸽子都因此而受害。“自己的鸽子被勾引走了。”陶洛丽斯马上得出了结论,认为大伙瞧见和她那只游荡的家伙在一块的两只披着羽毛的骗子是琴纳拉莱夫宫里飞出来的。于是陶洛丽斯先决定由派比一一花园里的那个口吃的小伙子,作为去见琴纳拉莱夫宫主管人的大使,要求他,如果发现在他的辖区之内有这样一只逃亡的家伙,希望他能把这只鸽子作 为阿尔罕伯拉宫的臣民,押送回国。接受了任命的派比出发了,穿过月光笼罩着的树丛,经过一座巨大的山丘,踏上了外交的旅行。不到一个钟头,他就回来了,带回了令人烦恼的情报,说琴纳拉莱夫宫的鸽子柜里,根本没有这样一只鸽子。但主管倒是满口应允全力以赴帮助寻找。由于那个不负责任的逃犯,它的女主人失眠了一夜,更可怕的是,整个宫殿都忐忑不安。

当然,世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情。早晨我离开房间,头一个遇上的就是陶洛丽斯,她手里抓着那只游荡的鸽子,眼睛里欢喜得闪闪发光,快乐得足以抵消前一天的痛苦。陶洛 丽斯放开了手里的鸽子。它在窗外乱飞,是因为自己的行为而不敢飞进窗户吧!可是它这次回来并没有取得大家的信任。从它狼吞虎咽吃着面前的食物的样子看来,情形就像一个浪子,完全是被饥饿逼回家来的。陶洛丽斯虽然怀着女人的天性,一面给它最知心的呵护,可是一面也在责备它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用各式各样的话骂它是个浪子。

我注意到她已经为了使它再不能够远走高飞,特地剪短了它的翅膀。我对这种防患于未然的方法是绝对赞成的。这种经验适合的又岂止鸽子,对于人来讲不也是至诚、至真的道理吗?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的标题为“浪子”,一语双关,既指那只雄性的小鸽子,也影射了生活中和那只鸽子有相似特征的人。
B.小说有两条线索,一是陶洛丽斯热爱小动物,关心小动物,表现小姑娘的善良;一是一对小鸽子夫妻不能理解女主人的善意,表现它们知恩不报。
C.小说采用倒叙手法,先写陶洛丽斯的忧愁,后文才交代她忧愁的原因,即最心爱的动物鸽子在外面流浪不归先写主人忧愁,之后交代原因。
D.阿尔罕伯拉宫里有许多动物,但作品重点写小鸽子,这样写是为了衬托女主人对鸽子的爱,为下文发生的变故张本。
E.小说情节波澜起伏,以女主人喂鸽子,放鸽子,寻鸽子,等鸽子展开情节,表达了只要真心关心别人、关心社会,终能打动世人、让人理解这一主题。
【小题2】小说刻画了“浪子”的形象,请对这一形象作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结尾,耐人寻味,结合小说内容,联系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竹子就在跟前
沈祖连乔迁新居,一家人喜气洋洋。最高兴的莫过于母亲了,她进入客厅,进入卧室,进入厨房,最后来到阳台上。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阳台,几乎成了母亲的最大心愿,她要在阳台上养几盆花,要在阳台上安一张躺椅,每天能充分地享受阳光,而最实际的是可以在自己的阳台上晾晒衣服,这是老人最最期待的。
“给我找根竹子。”母亲发话了。
大姐说,“就交给他吧。”
大姐夫不很乐意,但还是毅然受命:不接受行吗,丈母娘的要求,妻子的命令。再说,不就是一根竹子吗?
可接受下来,大姐夫才知道自己的荒唐:要在老家,要根竹子,提刀上山,便可手到拿来。可在这大都市里,去哪里找?可怜的大姐夫,骑着自行车,跑了市场,跑了生产资料公司,跑了土产公司,一无所获。
午时归来,大姐问他要到没有。大姐夫说:
“还没。我想,用根不锈钢管不是更好吗?”
“真没用。阿妈不要你的金,不要你的银,只要你一根竹子,哪来的这么多废话?”
“那我下午继续找吧。”
大姐夫登上楼顶,看到前街有建设工地,正在拆着脚手架,大姐夫心里一高兴,立时跑了过去。一根根卸下来的正是他所要找的竹子。
大姐夫来到了门口,找到了门卫,递上一根烟,说,“师傅,卖根竹子给我好吗,多少钱呀?”
“卖竹?我这里不卖竹。”
“就是那些拆下来的……”
“那是脚手架用的,不卖。”
“可我急着用,不瞒你说,我的丈母娘……”
“不用说了,我明白,你丈母娘要一根晾衣服……”
“正是。”
“可我不能卖呀。要不你去找工长吧,”门卫指着里边的一个汉子说,“就是那个戴着黄帽子的。”
大姐夫来到了黄帽子跟前,叫了声:“工长,你好。”
“什么事?”
“我想跟你买根竹子。”
“没有竹子卖。”
“这是脚手架,还要搬到其他工地去用。”
“我只要一根,次一点的也行。你就收回成本费吧。”
“这可没有先例啊。”
“看在我们男人的面上。通融一下吧。”
“可是,我不能让你在光天化日之下扛着一根竹走出去呀。这么吧,你去找我们主任吧。他在办公室。”
大姐夫在工长的指点下,见到了主任。
主任是个脸皮白皙的汉子,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可不想一听到大姐夫说要买他的一根竹子时,却是一副不耐烦:“去去去,买竹子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碰了一鼻子的灰,大姐夫从工地出来,望着一地的竹子,却是一脸的茫然。这样回去,丈母娘问起,怎么是好?
他在街角点燃了根烟,吸了一口,大脑皮层一下子跳出了个人:老同学李青不是在这个建筑公司任职吗?并且听说已经是个不大不小的部门头头了,好,就找他,不就是一根竹子吗?难道会不给老同学点面子?
到公用电话亭打了个电话,说是不在家,得晚上才回来。好吧,晚上就晚上,等等吧。
心里有了点底,大姐夫便昂然地回来了。不过他还是不太敢见丈母娘。
大姐问:“怎么,还没找到?”
“有眉目了。”
“我的天,跑了一天,才有眉目,能告诉我,怎么个眉目吗?”
“阿英你别说这根竹子,手续还挺复杂的,不过总算找到了建筑公司的一个老同学了,他今晚回来,我估计明早吧,明早准能要到。”
“什么呀?为了一根竹子,还得托人情,你这人情也用得太廉价了吧。”
这时,二姐夫骑着摩托车回来了,一听大姐在指责大姐夫,便说,“不就是根竹子吗,也值不了多少钱,大姐夫你说你在哪发现了,告诉我,我去搞掂。”
“不远,在前街工地上就有。只是……”
“你是说那些刚拆下来的吗?好。”
二姐夫说着掉转车头,不到5分钟工夫,便扛着一根竹子回来了。
大姐夫尴尬地问,“怎么我去不卖,你去就卖了?”
“不就是一根竹子吗?用什么卖不卖的,我扛起就走。”
“那要是让人抓住了呢?”
“那就让罚吧,一根破竹能值什么钱的。不过谁管?”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跑了市场,跑了生产资料公司,跑了土产公司”,该句采用排比手法,既形象地写出了“大姐夫”寻找“竹子”的辛劳,又突出相关部门官僚作风之严重。
B.“竹子”就在眼前,可“大姐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弄不回来,而“二姐夫”却“不到5分钟工夫”就到了手,两相对照,说明“大姐夫”办事效率和办事能力不如“二姐夫”。
C.小说情节可概括为“母亲要竹子”、“大姐夫找竹子”、“二姐夫拿竹子”;虽然作者花了大量笔墨写“大姐夫找竹子”,但“二姐夫拿竹子”却可视为小说的高潮和结局。
D.语言描写是该篇小说刻画人物形象最主要的方法,它的成功运用,不仅生动地表现了“大姐夫”等人的性格特点,还含蓄地交代了相关人物的身份和职业特点。
【小题2】“二姐夫”是一个怎样的人?这一人物形象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小题3】试探究小说作者的创作意图。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朗读与呐喊
莫言
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也颇为得意。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方快执意叫“我”的乳名,是因为他不服气;而不服气的原因,则是他当年曾凭着朗读而无比辉煌,“我”也曾是他的追随者之一。
B.文中的语文老师很了不起,他不仅有着在乡里人嘲笑中坚持自我的勇气,也有着用宽容、赏识来改变一个捣蛋学生的胸怀与智慧。
C.方快与“我”,一个因历史原因而寂寂无闻,一个因抓住偶然的机遇而改变了命运,文章借此表达命运难测、造化弄人的感慨。
D.文章善用反复手法来加强语势、传情达意,如连用三个“成了”表现方快出名后的快意,连用三个“全不顾”表现“我”朗读时的忘我。
【小题2】请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小题3】文章题目是“朗读与呐喊”,结尾却写“吟唱”,作者这样写有何用意?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B.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E. 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活珠子
胡也频
大约十二个少年和中年的泥水匠,在初秋的太阳刚刚偏西时候,一个两个的,说说笑笑,陆续向一家还不曾竣工的新盖的屋子低下头,挨进那竹篱笆矮矮的小门去。
虽说他们不停地继续着各自的工作,但也一面做工一面说笑,并且高声向隔在远处的同伙交谈。在这时,用白色的细石灰去涂抹墙壁的陈老三,忽然想起了什么故事似的,刷灰刀突然停止在墙上,刀上那润湿的白石灰便软软一大团落了下来。
“怎么的?”站在他身边和他极其相好的伙友九尾蛇,便望他说。
“我在想……”陈老三回答。他的眼睛又很奸滑地看着九尾蛇,像嘲笑似的。
“想什么?我不知道呀!”
“我是想——”陈老三接着说,低声地。“想起扁头王——就是那个扁脑壳,鸭子的脑壳,——却料不到还希奇哩,今天那个白云山游方的老道士,不是说那个脑壳里面有一颗活珠子么?假使得了这颗活珠子,不是说,在人间会富贵,想什么就是什么,并且愿意修道,成神仙也行么?……我的心里就是盘算着这个。”
九尾蛇是一个富有而且惯于歪邪思想的人。“不要想,干脆你把它拿来就是了。”他坦然说,神色一点也不介意。
然而陈老三却惊诧起来,怀疑地瞧着他,迟了半响才断断续续地说:“你要知道,那颗活珠子是在扁脑壳里面呀!”
他的极相好的这个伙友,于是就更亲切地偏过脸,向他笑,又把刷灰刀向墙上划了一个×。这两个人就挨着头,怕人知道,唧唧哝哝地小语了好久。
“喂,怎么不理人?”陈老三举手在扁头王的肩膀上拍了一下。
王大保侧过脸,便回答:
“没有瞧见。你怎么走到这条路,不回家去么?”
“我想喝一点高粱……咱们到三盛酒店喝两杯去,怎么样?”
“我不——”
“得啦!一个人没有父母,没有弟兄,也没有老婆,什么累赘的人都没有,干干脆脆的,留下许多钱,干什么用呀!难道两只手能抓些东西进棺材去不成?”陈老三现着嘲笑的意思。
“那有钱!每餐的饭都很难!倘不是这一次得到长工做,怕早已饿死了吧。不过我不去喝酒却不是为了这意思……”
“好,我也不去喝了,同到你家里去坐坐吧。”
“这很好。”
于是两个人在仄小的路上,说些不相关的零碎的闲话,不久便望见了王大保的家。
那是一间非常古旧的近于半倾斜的矮小的木屋。屋的四周是广阔的平野,其中有稻田,菜园,池塘。……所以远看去,这个屋,也像是猪之类的牲畜爬伏着一般,辅修、倾斜和倒塌。但在王大保,他对于这屋子却有一种很深的情感,因为他的父亲是在这个屋里生下的,祖父也是,并且这屋子在他的曾祖父入世之前,就建筑得结结实实的了。他常常观察着全屋的每一部分,然而结果是使他忧愁,苦恼,恨到自己的无用,接着便自语一般的叹息了。
“一辈子做泥水匠,一辈子也莫想修好这屋子!”
“我倒有一介办法。”
于是很忧愁的王大保便兴奋起来。陈老三便进行他的计划。他装作非常亲切低声说,“这是完全替你设想的……”
“说吧。”
“这是完全替你没想的……”陈老三便接下说,“把你,扁头中的活珠子让我取下来,你这个老屋不就可以变成端,变成……了么?”眼睛像捕攫小麻雀的鹰一般,有力的瞪到王大保的脸。
“什么?你说的什么?”这个活珠子的主人却糊涂了。
接着,陈老三把以上的话又重说一遍,并且说到“变成端正”那几个字眼时,声音便提高去,特别的清楚和特别的响亮。
他颤颤地说,“破开脑壳,我不是就得死么?”
“那自然,”他的伙友却坦然的回答。
“不过要活的珠子,据老道士说,不这样就不成了。”
王大保现出难色。
到最后,他究竟是这样的对他的伙友说:“破开脑壳,不就是要我的命么?那不成!不成!
奸滑和阴险的陈老三,看情形,已知道再诱惑也是无用的,便嘻嘻的笑了起来,又装作非常亲切的模样。
“不用生气,我是说着玩的,谁会这样傻,想去破脑壳……”他说着,一面就走出老屋去。
第二天,早上的阳光很温和地照在竹篱笆矮矮的小门上面,在这时,那一伙继续着他们工作的泥水匠,又照样是一个两个的,陆续走到那家未竣工的新盖的屋子去。在他们走拢来,集聚到成为体息场的那天井里的时候,才从彼此的谈笑中,大家知道了肩头王大保在昨夜里给人破开脑壳了,血渍狼藉地死在那长满着霉苔的黑的土地上面。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描写陈老三在涂抹墙壁时突然想起了什么故事似的“突然刷灰刀停止在墙上”,这一细节描写引出了人物扁头王大保。
B.小说中九尾蛇为取悦陈老三得到“活珠子”说“干脆你把活珠子拿来就是了”,他坦然的神色让奸猾的陈老三也感到震惊和恐惧。
C.小说中王大保住着祖上留下的腐朽、倾斜、倒塌的木屋却不甘心,一心想着修缮,让它“变成端正”,表现了他的自不量力。
D.小说写九尾蛇在墙上面“X”,暗示陈老三将扁头王王大保杀死取“活珠子”,为拮据王大保被人开脑壳买下了伏笔。
E.“活珠子”是陈老三和王大保之间矛盾冲突的导火索,王大保因“活珠子”丢命,陈老三因“活珠子”谋财害命,作者给予了二人深刻的同情。
【小题2】小说开头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王大保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4】有人认为小说主人公是陈老三,但也有人认为是王大保。你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谁?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