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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第下列小题。
美好的相遇
马国福
春夏之交的日子里,我经常清晨四点多醒来,是鸟声把我唤醒的。醒来了,就不再赖床。推开窗子,看树上的鸟儿,小区里的草木。小区的透风墙上丝瓜花藤蔓一点一点向上攀着,如同攒足了劲,憋住气,吹起号子的少年,鼓着腮帮子,将年少的梦想吹向远方。朝霞朦胧如纱,笼罩在头顶,微风荡漾,轻缦薄纱,一点一点飘散开来,风如水,轻轻荡开,如纯净的嘴唇,把最初的爱和吻印在朝霞这多彩的纸上,这唇痕如印章,落在清晨湛蓝的天空书页,做一次提纲挈领的完美收场。世界静极,只有一根根藤蔓,柔柔地举起黄色的喇叭,对着蹲在枝头的鸟雀,轻轻诉说春天里那些美好。
活在城市,我们被汽车喇叭、声屏广告、娱乐八卦、垃圾信息、股市涨跌声、市场吆喝声围剿,多久没有倾听鸟声了?多久没有注视过一朵花从肺腑里捧出芬芳,向天空献诗?多久没有放慢脚步,看泥土间的虫子,弱弱地迈着米粒般的脚步,丈量美的距离?
向鸟学习朴素,向植物学习安静,向天空学习丰富,这应该是一个行走在文字阡陌的城市人每天的必修课。这些声、色、光、物构筑的美学元素,是一块最自然的画布,是一颗宁静的心灵皈依尘世静美的精神肌理。
长期的文字浸染,让我养成了敏感地留意凡俗点滴的习惯。有一次在早晨上班的路上,我看到过一个捡拾废品的人将头伸进垃圾箱里,用手中不长的铁勾翻来覆去翻箱子里的废品、垃圾。他踮着脚尖,身子弯成一张拉满的弓,可以想象的到,他深入垃圾箱里的脸,因为身子的倾斜、弯曲而涨得通红,于他而言,箱子里的恶臭、腐朽、糜烂之气仅仅是一种不存在,因为他眼里只有有用的,可以再利用,换来另一种价值的存在。很快,他捡到了几个饮料瓶子、废纸板。就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我看到了令我心头一热的一幕。另一个蹬三轮车的收拾废品的人路过他,看到他蛇皮袋里鼓鼓的物品,向他伸出大拇指,点点头,夸他起得早。他羞涩地笑笑,样子憨憨的,看着同行堆满废品的车箱,也慢慢举起了大拇指。
大拇指遇到大拇指,这是心底的坦然对坦然的欣赏,这是把生活的负数变成正数的默契交流,这是把尘世的艰辛打磨成人间的至味幸福的简单诠释。我相信,很多人对那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拾荒者嗤之以鼻,甚至绕而远之,唯恐那一丝异样的气味,浸染他们身上的体面。可我看到的却是一种内心的宁静秩序,那一刻,肮脏不存在,卑贱不存在,丑陋不存在,只有一种力量从尘埃里升起,将一种信念缓缓点亮。因为,美的存在,不是因为身上披了多少光彩荣耀,而是因为内心的宁静秩序如定海深针把我们对生活的爱和热磨砺成一种激流澜涛前岿然不动的强大。美的相遇并不是因为掌声对掌声的回应,也不是因为荣耀对风光的映衬,而是一颗心,对另一颗心的体恤、欣赏、懂得。
美是内心悠然的秩序,是无言的默契,是一束目光对凡间事物的坦荡欣赏。许多美,犹如不起眼不知名的花,静静地在无人注目的角落里兀自开着,只等着一颗丰富而又敏感的心去路过。
【小题1】选文第一段中写了哪些美好的相遇?请一一列举出来。
【小题2】选文第二段运用什么修辞手法?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小题3】结合语境解释句中加横线词语的含义。
这些声、色、光、物构筑的美学元素,是一块最自然的画布,是一颗宁静的心灵皈依尘世静美的精神肌理。
【小题4】你怎样理解选文最后一段画线句子的深刻含义?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0-11 02: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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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碗匠和他的碗

周天红

烂泥田,一个村子最响亮的事儿就是烧碗了。

烂泥田村子口一大块田,那泥巴,扶墙抹墙不行,真的是烂得扶不上墙了。栽秧种谷也不行,栽了秧,不走根,反倒要烂根,没得收成。那泥巴,就适合做碗烧碗。泥质沙细,糗性好,水质也好,捏成碗坯子,放到窑上一烧,轻轻一敲就能听见当当当的清脆响声。那釉质那花纹那造型,一看就是好货色呀。

八爷是村子里最好的碗匠。

八爷拿捏碗坯子,那是村子里最快的。八爷烧出的碗,那更是一绝。造型,釉色,图案,那都是没得挑。能在碗边碗底上搞出花花草草,有鱼有鸟,有人物有动物,买主点着要什么他就能给你烧制出什么。做大寿的能给你烧出老寿星图,结婚办喜事儿的能在上面烧出鸳鸯,外出发财回家造新房的能在上面烧出财神爷,那些图案活灵活现,逼真得惊人。有的人端起碗吃饭时,都只顾着欣赏,翻来翻去地看,碗里的东西打倒了全然不知道。

八爷烧碗的手艺,那是跟着他师傅学的,足足学了三年,他师傅才把最关键那点儿真本事传给了他。师傅传授真本事时,只给八爷提了一个要求:留在他身边!

师傅对八爷说,我一辈子教了数不清的徒弟,学了手艺,都跑出去闯荡了,没有一个能留下来的,其实,他们都只是一知半解,没有学到真本事。如果你一直留下来,我就把最关键最实在的那点儿本事传给你!

八爷说话算话,一直留在师傅身边,烧碗。直到师傅去世,他都没有离开过烂泥田。

八爷也讲究。无论是进门上货的还是收藏老玩意的,还是专门进屋看热闹的,八爷准抽出时间,把烧碗识货的道理和方法一五一十地给你介绍个明白,最后还问上一句,懂起没有?如果你摆脑壳说没听懂,他会继续给你说道说道,直到让你听真了为止。八爷这热情,生意当然好做了。

八爷制碗烧碗的手艺是一绝,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的,每天上门进货的客商络绎不绝。这些年下来,八爷的房屋都翻新三回了,可他家里自己用的碗却还是老样子。

八爷家的碗也是一大特色,没一个好碗,要么是歪的,要么是缺的,要么是花样图案烧残了的,全是歪瓜裂枣的残存货。

碗匠家里用烂碗怪碗,是八爷用不起好碗吗?不是,成天满屋满仓库都是上等的好碗呢,随便用都没问题。是八爷缺心眼儿吗?不会哟,单凭他制碗烧碗的手艺,就知道他是个一等一的聪明人。是八爷脾气怪吗?肯定不是,你看有人进门,不管晴天阴天还是雨天,八爷都是一脸的笑呢。

这是个什么道理呢?烧碗的同行不明白,村里人不明白,来进货买碗的人不明白,就是八爷家的二娃更不明白。二娃是什么人哟,走州下府,啥事情没见过。这些年,二娃靠着倒腾他老爹八爷烧的碗,那是发财了,在县城里有五间门市一个大仓库,小轿车都换了好几辆,不是八爷吼着,差点把老婆都换了。二娃是村子里第一个去过北京首都的。就单是他在人民大会堂广场前照的那张相片拿回村子,一整个村子的人围着看了半下午还舍不得离去,直到天发黑人才小步小步地散了。多大个事儿呀,进个京城,村里人念谈了大半年。

八爷家吃饭喝酒用的那些怪头怪脑的碗,那也是村里人的大事儿,没有人不念谈的。

八爷说,二娃呀,你不懂?你真不懂?

二娃摇摇头。

八爷端起那歪边子的酒碗,喝了一大口酒,说,二娃呀,你看看这个碗,要不是它是个歪边子的残缺货,它还能是我的酒碗?八年了,还是我的酒碗。

二娃听了老爹的话,好像更糊涂了。

八爷看了二娃一眼,继续说,碗匠手里的好碗,最终都不是自己的,留不住呀。就像你和你哥。你哥虽然老实甚至有点笨,可他就像一个我烧坏了的碗,能留在我身边呀。你从小聪明,是只好碗,可你成天在外漂来荡去的,有个大事儿小事儿的,我能靠得上你?

二娃这下听明白了,一屁股坐在屋前的门槛上,半天站不起身来。

这一下子,二娃清楚地记起,自己已经两年零三个月零五天没有回家了。

(选自《短篇小说(原创版)》2018年第13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八爷的师父以“留在自己身边”为条件,答应把最关键最实在的本事传给八爷,一方面体现了师父的良苦用心,另一方面也揭示出他自私的性格。
B.为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小说通过设置悬念,例如刻意渲染八爷自己碗的各种缺陷以及村里人的谈论,为的是将八爷的碗与二娃进行对照。
C.小说的语言朴实无华,带有口语化和方言的味道,例如个别句子末尾的语气词,以及“没得收成”等类似表述,读起来亲切自然,而又不乏真情。
D.小说结尾写二娃“已经两年零三个月零五天没有回家了”,说明家庭和亲人在他心中是有一定地位的,同时也暗示了他的悔恨之情。
【小题2】小说中的八爷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原文概括分析。
【小题3】你从这篇小说中读出了哪些人生哲理?结合自己的经历或阅读经验简要说明。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南海驼铃

茨平

他说他叫骆驼,骆驼的骆,骆驼的驼。我脑子里立即出现一片沙漠。沙漠起伏,流淌着线条的韵感。有支驼队在慢慢地移动。夕阳西照,骆驼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驼铃声随风而过。我说,你应该叫沙漠王子。

骆驼盯着我,脸上呈现些微的不快,说:你是说我来自沙漠吗?

我说:骆驼难道不是来自沙漠?

真是太可笑了。骆驼显然有点激动,说,你是被电影电视误导了。它只是沙漠中的车队,它并不在沙漠中生活。你想想,骆驼那么能吃,而沙漠中一根草都没有,不会被饿死呀?这是常识。

这的确是常识,上小学时老师就讲过,骆驼特别能吃,因为能吃才能饿,才能驮着货物带着行人走过大沙漠。我在想,骆驼老是不厌其烦地说他叫骆驼,还要加上“骆驼的骆,骆驼的驼”,他一定是对这名字情有独钟,便自作聪明地想,他一定居住在水草肥美的地方。

我又一次猜错了。骆驼说,水草肥美是草原,我老家在大西北。以前我们那儿有很多骆驼,现在快没了。骆驼神色有点伤感。好像骆驼快没了,对他是种严重打击。

骆驼是沙漠中的车队。现在呢,天上有飞机地上有火车,到处是高速公路,不用骆驼,一样能穿越大沙漠。人类对于失去实用价值的物种,总是毫不犹豫地扔掉。骆驼变少甚至消失,是很自然的事情。然而,对于个体的人,比如他,曾生活在有骆驼的地方,自然会与骆驼产生感情,自然会伤感。

我与他,是在南海一家工厂里相遇的。他把我当朋友了。我也把他当朋友。下了班,吃过晚饭,我们会一起跑到外面去逛街。更多的时候,是蹲在厂门口,一边聊天,一边看路上奔跑的汽车。这时,我会掏出烟来抽,当然也要递一支给他。他使劲地摆手:我不会。我说不会可以学,学抽烟又不是学造原子弹。他说:抽烟这事我是坚决不学,烟这鬼东西会上瘾,那要多少钱来烧呀。我说:辛苦赚钱不是为了花吗?他抬起头,目光望着西北。我想他一定是想家了。我自作聪明地理解他,他家里一定很穷,可能是母亲生病了,弟妹要上学,他要吝惜每一分钱,寄回家里派上用场。他却说,我想攒钱买一只骆驼。

我吓了一大跳。

我猜想他是因为怀旧。我也怀旧。我怀念过去的石磨,母亲动石磨,我加黄豆,石磨流出乳白的豆浆。我怀念河边的水车,少年时我打着赤脚踩水车,河中的水哗哗地流进田里。但我总不能花钱去添置石磨和水车吧。它们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丁点儿作用。

你可以说我是怀旧,但我更多的是喜欢。骆驼说,要命地喜欢。

因怀旧而喜欢,这是一个理由。只是,他买了骆驼,就有可能要离开我,骆驼那么能吃,需要大片大片的青草。南海这里,天气暖和雨水充沛,很适合青草生长,但到处是工厂、街道、马路,坚硬的水泥几乎要全覆盖了,哪有青草生存的空间。我想,他有了骆驼,就要回到他的老家。我跟他是好朋友了,有点舍不得。

这正是我犯难的地方。回老家去,赚不到钱,我还要生活。就在这里打工,可骆驼就没有青草吃。骆驼指着隔离带上的青草,说,就那么一点点,一天都不够。

我也望着隔离带上的青草,它们身上拔了一层尘埃,在无组织无纪律地生长。

后来,我与骆驼先后离开了那家工厂。

几年后有人告诉我,南海出现了一只骆驼。我一下子想到了他。我不由十分佩服他。我决定去找他。

我在某公园找到了他。先是看见骆驼,再是看见他。他也看见了我。他挥挥手,满脸自豪地笑。

前来看骆驼的人真多,大人小孩,男男女女。有人在看,有人赶过来,有人心满意足离开。看骆驼要钱。站在骆驼身边看一会儿,五块钱;过去摸一把,十块钱;若要骑上去走一圈,三十块钱。我知道,来看骆驼的人们并不是因为喜欢,而是稀罕。他们是来消费的。想想呀,骆驼只在电影电视里出现,现在突然现身在南海的土地上,那么真实地呈现在眼前,可以摸,可以骑,稀罕兴奋自然要来消费了。我会心地笑了。

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骆驼与他的骆驼在南海消失了。并不是骆驼带着骆驼去别的地方赚钱,而是骆驼生病了,那护身毛发掉光了,一天一天瘦下去。“水土不服”四个字击碎了骆驼在南海养骆驼的理想。我很想找到骆驼,跟他说,理想还是要有的,但不一定是养骆驼,比如像我一样写小说。我写小说,就是因为怀旧因为喜欢因为理想,现实过于强大,我只有在小说里重新构建。这事骆驼你也可以,你可以在小说里养很多很多骆驼,全养它膘肥体壮,它不会水土不服。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描绘夕阳西下沙漠驼铃的美好图景,不仅创设了良好的阅读氛围,也为下文叙述“骆驼”和他的骆驼做铺垫。
B.小说中“我”多次猜错“骆驼”的想法,说明虽然“我”和“骆驼”是很好的朋友,但对他的精神世界并不完全理解。
C.小说中“骆驼”的理想最终幻灭,他的骆驼“水土不服”,不能再在公园里赚取收入,他在城市里很好地生活成为泡影。
D.小说语言大多生动活泼,简洁明快,不仅与人物的身份较为契合,有浓郁的生活气息,也寓含对现实的调侃,含义隽永。
【小题2】概括小说中“我”的形象特征,并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标题“南海驼铃”意蕴丰厚,请结合全文加以探究。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丑兵

莫 言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小说《巴黎圣母院》中的人物,艾丝米拉达也是),艾丝米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连眼珠也不转动一下。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老天爷,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黑不溜秋、皱皱巴巴的脖圈!

“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艾丝米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向连里打了一个很长的报告,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

一晃三年过去了,我已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

七九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

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平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惭愧的心情愈来愈重。

我披衣下床,向丑兵住的屋子走去。

时间正是古历的初八九,半个月亮明灿灿地照着营区,像洒下一层碎银。小屋里还亮着灯,我推开门走进去,丑兵正在用玉米糊糊喂一头小猪崽,看见我进去,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铺了干草的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请连里赶快派人来接班,我还有好多事要交待呢……”

“副连长,我这次不打出个样子来,就不活着回来。”

“我要求来喂猪是有私念的。我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从被子下拿出一叠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

他把手稿递给我,“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

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可是丑兵却如石沉大海一般,这实在让人心焦。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炖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丑兵死了,竟应了他临行时的誓言。我的泪水打湿了信纸,心在一阵阵痉挛,我的丑兄弟,我的好兄弟,我多么想对你表示点什么,我多么想同你一起唱那首丑娃歌,可是,这已成了永远的遗憾。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篇用山东籍的其他新战士来反衬王三社的丑,照应题目“丑兵”,突出丑兵身材丑陋,容貌难看,真是一个丑八怪。
B.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丑兵不怒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连眼珠也不转动一下,这说明丑兵对此无动于衷。
C.丑兵向连里打报告要求到生产组喂猪,是有私念的。喂猪可以有一间小屋,它能为丑兵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
D.小说从语言、神态、动作、外貌等多角度刻画了丑兵这一形象,先抑后扬,赞扬了外表丑却拥有美好品德的丑兵。
【小题2】请简要分析文中“我”对待,“丑兵”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3】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豆子”来信这一情节的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官舱里

茅 盾

忽然船上的茶房在太阳晒不到的一边舱外支起旧蓝布的遮阳来了。

就有一个柔软的声音:“怎么晒不到的地方倒要遮阳?”发言者是女性,二十岁不到。太阳脚落在她的颈脖上,这虽有颇厚的电烫头发给遮住,可是头发里好像有些小虫子爬着,她时时举手到耳后掠一下。她这一句话是对同伴说的,同伴是男性,不过二十岁模样。“就要出‘塘’了,出了‘塘’这边有太阳。”对面的一位老者解释着,顺手理一理灰黄的八字须。老者有一张颇为红润的脸,疏眉朗目,声音洪亮,加之顺手摸模八字须,表示了他的身份和教养,这立刻在两位年青人的心里留下了蔼然可亲的印象。

“啊!是,是。”男的恭恭敬敬回答,“尊姓?”

“黄。草头黄。”

内河小火轮的官舱中,旅客们大都是有“身份”的,往往不像客舱里的朋友们,凳子还没坐热就前后左右攀谈过。

老先生自然是“中装”,蓝绸大褂,老式花样。老先生是吸烟的,他那枝旱烟管是湘妃竹的,红润如玉,白铜斗儿,象牙咬嘴,挂着一副白银的剔牙杖,不过盛旱烟的荷包却是外国人用来装板烟的橡皮袋儿。

老先生极健谈,现在他已经从“今天天气哈哈”转到了当天上海报上登的叶海生案审判的情形。

他的老伴,很清秀很文雅的眉目,一点不见老态。估量她总有五十岁,因为她的脚是地道的三寸金莲,而她的谈吐举止却叫人想到三十多岁年青时她大概是“维新派”。

即使她穿一身时髦的衣服,着实也并不“怪样”,比她身边那位女青年自然些。那位女青年当然是又窄又长的旗袍,又硬又高的领子,三寸高跟皮鞋,面颊上涂着两团“健康色”,手指上是鲜红的蔻丹。

男青年是穿洋服的,两个假肩头实在太阔,又翘得太高了,叫人看着难受;一双尖头皮鞋太尖了,不输于那位老太太的小脚的鞋尖。他也吸烟,衔在他嘴里的是一枝五寸来长银镶头的电木烟嘴。

这样的两对越谈越投契了,不知怎样一来谈到“文艺”方面了。

女青年这时忽然低声说:“巴金的《家》很好吧!”“唔!”老先生喷出一口浓烟将脑袋一侧。

男青年赶快拿下他的太长的卷烟咬嘴,带点忸怩态度说明:“新出的,一部哀情小说。”

“哦!”老先生和老太太几乎同时叫了起来。“也是家庭小说。”那位女青年又低声说。

“倒不曾看过巴金。”那位老太太微微一笑,发表她的意见,“哀情小说、家庭小说,不能不推《红楼梦》。”于是她就研究起《红楼梦》来,特地对她丈夫说:“凤姐和贾母斗的牌,大概就是麻将书上说风姐放一张‘一饼’给贾母。‘一筒’北方人叫‘一饼’,不过她们是两个人就可以成局的。”

老先生只顾一面喷着烟,一面摇着脑袋画圈子,末了,他把早烟斗在舱板上笃笃地敲着,似乎斟酌了一番才说:“恐怕牌是同样的牌,打法却不同。”

这当儿船上的汽管叫了几声,官舱窗外移近来了一带石帮岸,岸上是一簇瓦房。船靠了埠,就有些人腿在官舱窗外走过,接着是三四位旅客涌进这官舱来,有黄布学生服的青年,也有满脸肥肉的商人,这“小世界”里现在热闹了许多,也复杂了许多。

船再开驶后,这官舱里依然还有“风雅”的谈吐,但最多而最响的声音是茧市米价,桐油涨得太猛。

黄布学生服的两位靠近舱门边,在争论沿河一带的“南瓜棚”到底有多少“国防”的意义。因为据说这些小小的连成一片的“南瓜棚”是奉命搭盖的,用意在万一对日战争这可以避免飞机“下蛋”,那就是“防空”!

一九三六年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淡化了矛盾冲突,以散文特写式的笔触描绘了官舱里旅客交谈的场景,表面上写得很随意,实际上以小见大展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状况。
B.小说通过对官舱里老少两对夫妻的肖像、动作、语言、神态等描写,揭示出他们各自的生活状态,如“颇厚的电烫头发”反映出了女青年追求时髦。
C.小说集中笔墨叙写了老少两对夫妻的攀谈,直到文末才出现两位学生关于“南瓜棚”的“国防”意义的争论,点出时代背景,构思巧妙,耐人寻味。
D.小说字里行间浸透着作者强烈的愤懑之情,寓批判于叙写之中,特别是对官舱里的人们,给予了无情的嘲讽,因为他们大都是有“身份”的。
【小题2】小说中的老少两对夫妻,尽管有年龄差距,却有着一些相同的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茅盾深受契诃夫的影响,“能从日常生活的琐屑现象中挖掘出深刻的社会内容”,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猎狼

梁亚平

猎人枪口对着一只花狼,三点一线,准备扣机。忽然听到呯一声枪响,又砰呯几声。

听到枪声,花狼一下子窜进树林里去了。

猎人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侧耳细听,听到的还是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张眼细看,看到的还是茂密的丛林与荆棘。过了很久,确定安全了,猎人才从地上爬起来,提起猎枪,拎着刚才打的兔子,向家的方向走去。

地上躺着一个人!猎人提高警惕,放慢脚步,双手握枪,手指扳着扳机,一步一步探着上前。粗布衣服,衣服上满是血迹,显然受伤了——难道是野狼游击队?猎人左手提枪,腾出右手,一探鼻息,人还没死!怎么办?猎人解开这人的扣,胸口上纹着狼头!猎人在周边找一些止血消炎的草药,放在嘴里,嚼烂,用手敷在伤口上,又在身上扯下一块破布,包扎伤口,血终于止住了。

前几天,猎人救过一人,说他是野狼游击队的,叫陈虎,胸口上就纹着狼头。

野狼游击队,在这一带活动频繁,经常在山下伏击敌人,敌人来了,就到山里,敌人多次搜索,都无功而返。

不知什么时候,这人醒了,对猎人说:“是你救我的?

猎人倒过一杯水,递过去。

这人接过水,说:“谢谢。”

“都是中国人,客气什么?

沉默一会儿,猎人问:“你是野狼游击队?

“是呀,你也知道野狼游击队?”

“你们野狼游击队在这一带打鬼子,谁人不知。猪人说,“我还认识你们队里一个叫陈虎的呢。

“他是我们队长,人称头狼——你怎么认识我们队长?”

猎人说:“前几天,我在打猎,听到枪声,发现一个人被鬼子追赶,还受了伤,我开枪引开鬼子,带鬼子在在山林里捉速藏,甩开了,再来救这个人,后来才知道,他是野狼游击队的陈虎。”猎人咬着牙说:“两年前,孩子他娘遭鬼子杀害,我就自制了一把猎枪杀了两个鬼子,为孩子娘报了仇,就带着孩子躲到山里来了。”

“鬼子太可恶了。”

“如果不是孩子还小,要人照顾,我还想跟你们野狼游击队打鬼子呢。”

谈话中,猎人了解到,这人在野狼游击队里,人称刀狼,猎人说:“子弹要赶快取出来,否则伤口会发炎。”

刀狼说:“你来吧!我忍得住。”

猎人取来一把小刀,把刀放到灶火上烘烧,又到门外找来消炎止血草药,放到碗里搞烂,再给刀狼一块毛巾,说:“咬住它。”

子弹取出来了,猎人把草药敷在伤口上,包扎好,说:“安心在这里养伤。”

刀狼在茅屋里住了下来。

一天,刀狼说:“我伤口没事了,我要回去找队伍。”

二天,刀狼又说:“我方向感差,虽然整天在大山里跑,还是认不得去石镇的路。”

三天,猎人也不挽留,拿出一件上衣,说:“你的衣服穿了几个洞,你换上我这件吧,虽然破旧了,可已经补好。”

四天,猎人又说:“这是你们队长的衣服,我给他补好了,你带回给他吧。”

五天,猎人还包了几个准备做午餐的煎饼,说:“带上路上吃。”

六天,猎人叫来10岁的儿子,咐:“你带叔叔去石镇”

儿子在山林里生活了两年,大山就像自己家里一样熟悉

“后会有期。”刀狼一抱拳,跟着孩子走了。

山高林密,孩子带着刀狼,在没有路的山上左拐右拐,上山,下山,就来到一个小山坡上,孩子指着前面的大山说:“沿着山脚一直走,走出大山,就到石镇”说完就转身回家。

突然一声枪响,刀狼应声而倒。

猎人提着枪口还冒烟的猎枪走来,孩子问:“爹,干吗打死野狼游击队叔叔?

猎人说:“他不是游击队叔叔,他是鬼子。”

“鬼子?你怎么知道他是鬼子”

“刚才他想杀你。”

孩子一看,刀狼手上果然握着一把爹帮他取子弹的小刀。

“爹,他胸口不是也纹着狼头吗?

狼头谁都可以纹上去的,你还记得前些天我救的那位叔叔吗?他的衣服破了,把我的给他穿,他不要,他说共产党的队伍,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个刀狼,他说大山里的路不熟悉,我就怀疑他不是野狼游击队。野狼游击队,就是依靠大山,与鬼子周旋,怎么可能认不得山路?我给衣服,是试探他,他穿了,我让他带衣服给队长,也是试探他,他也接了,他连队长穿什么衣服都不知道,就更加可疑了。我给他煎饼,他也拿了,这更加证实我的判断。我让你带路,我远远跟着,如果他是鬼子,一定在认得路之后,对你下手,果然,你一转身,他就拔刀。”

猎人踹一脚鬼子的尸体,狠狠地说:“真是一点人性都没有的狼,老子救了你,你还要杀我孩子。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9年第1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描写突如其来的枪声,渲染了一种紧张危险的气氛,巧妙地设置悬念,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也为下文的情节发展做了铺垫。
B.小说从“一天”写到“六天”,并独立成段,看似繁琐实则巧妙:不但线索清晰,形式整饬,而且自然展现了时间的推移、情节的推进。
C.小说中野狼游击队队长陈虎虽没有正面出场,但透过猎人之口,读者仍可以看到一个纪律严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革命军人生动形象。
D.小说以“猎狼”为题,一语双关:既指在大山里与敌周旋的野狼游击队,又喻猎人猎杀像狼一样“一点人性都没有的”恩将仇报的鬼子。
【小题2】小说中的猎人有哪些突出的性格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画线的文字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