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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课文节选,联系全文,完成文后各题。
格斯拉先生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人,脸黄皱皱的,头发和胡子是微红和鬈曲的,双颊和嘴角间斜挂着一些皴纹,话音很单调,喉音很重,有点僵硬和迟钝,只有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人们不时常不时常到他那里去,因为他所做的靴子非常经穿,好像把靴子的本质缝到靴子里去了。
……
“格斯拉先生呢?”我问道。
“啊!”他说,“可怜的老头儿是饿死了。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接了定货后,费好长时间去做,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比他做出更好的靴子!他从不登广告,用最好的皮革,还要亲自做,这就是他的下场。”
“但是饿死——”“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小题1】选文第一段的肖像描写有何作用?
【小题2】作者说“好像在迷恋着理想”,格斯拉的理想是什么?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0-19 1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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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八千岁
汪曾祺
他是靠八千钱起家的,所以大家背后叫他八千岁。他如果不是一年到头穿了那样一身衣裳,也许大家就不会叫他八千岁了。总是一身老蓝布,年复一年。有些地方已经洗得露了白色,打了许多补丁。长度一律离脚面一尺。八千岁有八千岁的道理,衣取蔽体,下面的一截没有用处,要那么长干什么?
八千岁开米店。店堂里一块竖匾:“食为民天”。竖匾两侧,贴着两个字条,“僧道无缘”“概不做保”。和尚来化缘,一看“僧道无缘”四个字,也就很知趣地走开了。不但僧道无缘,连叫花子也“概不打发”。叫花子知道不管怎样软磨硬泡,也不能从八千岁身上拔下一根毛来,也就都“别处发财”。
宋侉子是个世家子弟,吃喝嫖赌,无所不为,特别爱养骡马。没几年就把祖产挥霍去一半,干脆做起了骡马生意。他相骡马有一绝,一次只买几匹,但要是好的,很大的价钱买来,又以很大的价钱卖出。那一年,他带回两匹大黑骡子,来看的人不断,一问价钱,就不禁吐了舌头。八千岁带着儿子到宋家看了看,心里打了一阵算盘。他知道宋侉子的脾气,一口价,当时就取了八百大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件事哄动全城。一连几个月,八千岁买骡子的壮举,成了大家茶余酒后的话题。
八千岁每天的生活非常单调。量米、看稻样,没什么事的时候,他就到后面看碾坊。这年头大部分米店都已经不用碾子,改用机器轧米了,八千岁却还用这种古典的方法生产。他舍不得这副碾子,舍不得这五匹大骡子。他不看戏,不打牌,不吃烟,不喝酒,食谱非常简单,顿顿都是头糙红米饭。菜是一成不变的熬青菜,有时放两块豆腐。稻仓里有许多麻雀,宋侉子有时拿扫帚拦空一扑,能扑下十几只,说这是下酒的好东西。八千岁可不吃这种东西,有什么吃头!
八千岁万万没有想到,他会碰上一个八舅太爷。
八舅太爷是个无赖浪子。初中毕业后,上了一年美专,都没上完,却入了青帮,从此就无所不至。后来混进了军队,在军队中很“兜得转”。抗战军兴,军事第一,他到了哪里就成了这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只要他一拍桌子,骂一声“汉奸”,就可以拉出去枪毙,没人敢惹他。
他还很风雅。谁家有好字画古董,有借无还。他也不白要你的,会送一张他自己画的画跟你换。他不是上过一年美专么?他有一匹乌骓马,请宋侉子来给他看看,嘱咐宋侉子把自己的踢雪乌骓也带来。千不该万不该,宋侉子不该褒贬了八舅太爷的马。八舅大爷问:“你那匹是多少钱买的?”宋侉子知道反正这匹马保不住了,就顺水推舟,很慷慨地说:“旅长喜欢,留着骑吧!”——“那,我给你画一张画吧!”
宋侉子拿了这张画,到八千岁米店里坐下,说不出话来。八千岁劝他:“算了,看开一点。”宋侉子只好苦笑。
没想到,过了两天,八舅太爷派兵把八千岁“请”去了。八千岁只来得及跟儿子说一句:“赶快找宋大伯去要主意!”
宋侉子一了解,案情相当严重,是“资敌”。八千岁有几船稻子,运到仙女庙去卖,被八舅太爷的部下查获了。仙女庙是敌占区,别的粮商都是事前打通关节,八千岁没有花这笔钱。宋侉子知道这是非花钱不能了事的,就转弯抹角地问。“至少得罚一千现大洋。”宋侉子说:“他拿不出。你看看他穿的这身!”“包子有肉,不在褶儿了。看你的面子,少要他二百!他肯花八百块钱买两匹骡子,还不能花八百块钱买一条命吗!”
宋侉子劝八千岁不要舍命不舍财。八千岁说:“你作主吧。我一辈子就你这么个信得过的朋友!”说着就落了两滴眼泪。宋侉子心里也酸酸的。
宋侉子请八千岁的两个同行出面做保,叫八千岁儿子带了八百现大洋,把八千岁保了出来,劝他:“算了,不就是八百块钱吗?看开一点。”八千岁心想,毕竟少花了两百,又觉得有些欣慰,好像他凭空捡到两百块钱似的。
八舅大爷接到命令要调防。他要办一桌满汉全席,在荷花亭子里吃它一整天!消息传遍全城,大家都很感兴趣,因为这是多年没有的事了。赵厨房到八千岁的米店买米,八千岁就问:“有多少道菜?”——“一百二十道。”——“啊?!”——“你没事过来瞧瞧。”
八千岁真还过去看了:烧乳猪、叉子烤鸭、八宝鱼翅、鸽蛋燕窝……八千岁真是开了眼了,一面看,一面又掉了几滴泪:这是吃我哪!
八千岁回家就用一盆水把“概不做保”“僧道无缘”的字条刮下来。做了一身长袍,长短与常人等,把老蓝布换了下来。晚茶的时候,儿子又给他拿了两个烧饼来,八千岁往帐桌上一拍,大声说:
“给我去叫一碗三鲜面!”(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一项是
A.文章以八千岁与宋侉子的友谊为主线,叙述了八千岁的人生变化过程,反映了动荡不安的时代里,人情世态的微妙变化。
B.八舅太爷强占他人字画古董却又送一张自己画的画交换,凸显此人的无耻霸道,行为不堪。
C.八千岁被抓后托宋侉子拿主意,宋侉子也为营救八千岁挺身而出,是因为两人在长期的生意和生活交往中形成了彼此了解、相互信任的关系。
D.八千岁两次掉泪,意味深长。既有钱财被敲诈的悲伤,也有对自己长期明哲保身几乎无人可托的悔意,以及对八舅太爷大肆挥霍敲诈所得的痛心。
【小题2】请探究文章划线句的丰富意蕴。
【小题3】作品题为“八千岁”,却花费较多笔墨叙写宋侉子,请简要分析这一形象在文中的作用。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云襟胸怀

(美)贾莱斯·凯瑟·莱斯特

“我从来就不恨北方佬,最可恨也最让人诅咒的就是那场战争……”我的姨妈贝蒂一讲起她的故事,总是用这句话开头。那时,尽管贝蒂姨妈快80岁了,但我可以想象到故事里她的容貌——刚刚20岁,长着一双亮晶晶的蓝眼睛,非常漂亮。

贝蒂姨妈完全有理由憎恨内战——南北战争。她的兄弟中有一位在葛底斯堡战场上战死,另一位当了俘虏。随后,她年轻的丈夫詹姆斯——南部邦联的一名军官——也被俘虏,关到了某地的一所不为人知的战俘营里。

9月下旬的一个热天,贝蒂家从前的奴隶郎纳来到贝蒂家,告诉她一件奇怪的事。他在查看离范·米特家半英里处的一家农舍的空房子时,听到屋里有人的低声呻吟声。他随着呻吟声来到阁楼上,发现那里有一名受伤的联邦政府士兵,在他的身边还放着一支步枪。

贝蒂姨妈跟我讲起她第一次看到那个身穿污泥斑斑的蓝军服、长着胡子的人时,她总是说:“我简直就像是步入了一场噩梦之中;令人作呕的可怕的绷带,吓人的血腥气味。孩子,那就是战争的真实写照:没有军号,没有战旗,只有痛苦和污秽,无可救药与死亡。”

贝蒂在阁楼上发现伤兵的证件,她从这些证件中得知,他是弗蒙特州的中尉亨利·比德尔,她很清楚应该把这位联邦政府军官的情况向南方邦联的军队报告。但是,她也明白自己不会那么做。她是这样向我解释的:“我一直在想,他是不是在什么地方有一位妻子等着他。”由于贝蒂的精心护理和照料,重新点燃了亨利·比德尔身上奄奄一息的生命火花。

当比德尔的体力有所恢复时,他给贝蒂讲起他在弗蒙特州韦斯·菲尔德的妻子和儿女。当贝蒂讲起她的两个兄弟和丈夫詹姆斯的情况时,比德尔也仔细地倾听着。

在山谷地带,10月的夜晚变得越来越冷。骤降的气温加剧了比德尔伤口的感染。在一个黑夜里,贝蒂果断地将比德尔搬到她自家暖烘烘的厨房上面的一个秘密阁楼上。

但在第二天,比德尔发起高烧来。贝蒂明白她必须求人帮助,否则他就会死去,所以她就去找她的私人医生、多年朋友——格雷厄姆·奥斯本。奥斯本医生仔细地为比德尔做了检查,然后摇摇头说:“几乎没什么希望了,除非能弄得到合适的药品。”“那好,”贝蒂说,“我到哈珀斯渡口的北方军队那儿去弄。”

医生惊讶地看着她说:“你简直是疯了!联邦政府军的司令部在二十英里之外。即使你去了,他们也决不会相信你的话。”“我要带上证据,”贝蒂说着,从阁楼上取下一份血迹斑斑的、上面盖有战时统帅部官方大印的证件,“这是他最后一次晋升的记录,我让他们看看这个,他们就一定会相信的。”

当她终于赶到哈珀斯渡口并找到联邦军司令官时,太阳都快落山了。 史蒂文生将军听了她的叙述,仍不相信她的话。他说:“我们已经接到比德尔阵亡的消息。”

“他还活着,”贝蒂坚持说,“但是如果他得不到清单上的这些药品,他就活不了多久了。”

“好吧,”将军最后说,“我不想为了搞清这件事,而拿一个巡逻队的生命去冒险。”他转向一个下级军官说,“你负责让范·米特太太得到这些药品。”他并不怎么理会贝蒂的感谢,却说道,“不管你讲的是真是假,你都是一位勇敢的女性。”

有了贝蒂带回的药品,奥斯本医生将比德尔从垂危中拯救出来。“我不能再这样连累你了,”比德尔对贝蒂说,“我现在身体状况已经够棒了,可以走了。” 于是他们安排由贝蒂的朋友萨姆先生用他的运货马车送比德尔回驻守在哈珀斯渡口的联邦政府军司令部。

比德尔被送往华盛顿。在那里,他把自己的经历向战时陆军部长斯坦顿作了汇报。斯坦顿给贝蒂写了一封感谢信,并签署了一项命令,要求把詹姆斯·范·米特从战俘营中释放出来。

有关文件记载,有个叫做詹姆斯·范·米特的曾经被送到俄亥俄州的一个战俘营。可是,当那些衣衫褴褛的俘虏们被带到贝蒂面前时,詹姆斯却不在其中。接着又查了几个战俘营,结果也是一无所获。后来,在特拉华堡,在靠近一排战俘的末尾处,一个高个子的士兵从队伍中走出来,蹒跚着扑向贝蒂的怀里。贝蒂拥抱着他,泪流满面。

亨利·比德尔拄着拐杖站在一旁,此时,只见他正悄然垂泪……

(选自《最好的小小说》,有删改 )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的题目“云襟胸怀”意为可遮云揽月的胸怀,比喻胸襟开阔。这一题目既有艺术性,也很好地表现了战争不能让人性丧失的主旨。
B.作者对战争生活的选取有独特的视角,这里没有硝烟战火和苦痛,只有不同战争立场中的人们的相互救助,这是浪漫主义的手法。
C.“我一直在想,他是不是在什么地方有一位妻子等着他。"从贝蒂姨妈的这一句话可以看出,当时的普通百姓普遍存在着反战情绪。
D.从发现比德尔的郎纳,到医治他的贝蒂、奥斯本,再到送比德尔回联邦政府军的萨姆,作者安排多人救助,突显事件复杂艰险。
【小题2】小说中贝蒂姨妈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作者采用了什么手法刻画这个人物?
【小题3】“我从来就不恨北方佬,最可恨也最让人诅咒的就是那场战争”是小说的主旨句,后文如何围绕这一主旨展开?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小步舞

法莫泊桑

大灾大难不会使我悲伤,我亲眼目睹过战争,人类的残酷暴行令我们发出恐惧和愤怒的呐喊,但绝不会令我们像看到某些让人感伤的小事那样背上起鸡皮疙瘩,有那么两三件事至今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它们像针扎似的,在我的内心深处留下又细又长的创伤,我就给您讲讲其中的一件吧。

那时我还年轻,有点多愁善感,不太喜欢喧闹。我最喜爱的享受之一,就是早上独自一人在卢森堡公园的苗圃里散步。

这是一座似乎被人遗忘的上个世纪的花园,一座像老妇人的温柔微笑一样依然美丽的花园,绿篱隔出一条条狭窄、规整的小径,显得非常幽静。在这迷人的小树林里,有一个角落完全被蜜蜂占据。他们的小窝坐落在木板上,朝着太阳大开顶针大的小门。走在小路上,随时都能看到嗡嗡叫的金黄色的蜜蜂,它们是这片和平地带真正的主人,清幽小径上真正的漫步者。

我不久就发现,经常到这里来的不止我一人,我有时也会迎面遇上一个小老头儿。

他穿一双带银扣的皮鞋、一条带遮门襟的短套裤和一件棕褐色的长礼服,戴一顶肠绒毛宽檐的怪诞的灰礼帽,想必是太古年代的古董。

他长得很瘦,几乎是皮包骨头,;他爱做鬼脸,也常常微笑。他手里总是拿着一根金镶头的华丽的手杖,这手杖对他来说一定有着某种不同寻常的纪念意义。

这老人起初让我感到怪怪的,后来却引起我莫大的兴趣。

一个早晨,他以为周围没人,便做起一连串奇怪的动作来:先是几个小步跳跃,继而行了个屈膝礼,接着用他那细长的腿来了个还算利落的击脚跳,然后开始优雅的旋转,把他那木偶似的身体扭来绞去,动人而又可笑地向空中频频点头致意,他是在跳舞呀!

跳完舞,他又继续散起步来。

我注意到,他每天上午都要重复一遍这套动作。

我想和他谈一谈,于是有一天,再向他致礼以后,我开口说:

“今天天气真好啊,先生。”

他也鞠了个躬:

“是呀,先生,真是和从前的天气一样。”

一个星期以后,我们已经成了朋友,我也知道了他的身世。在国王路易十五时代,他曾是歌剧院的舞蹈教师。他那根漂亮的手杖就是德•克莱蒙伯爵送的一件礼物。一跟他说起舞蹈,他就絮叨个没完没了。

有一天,他很知心地跟我说:

“先生,我的妻子叫拉·卡斯特利。如果您乐意,我可以介绍您认识她,不过她要到下午才上这儿来。这个花园,就是我们的欢乐,我们的生命,过去给我们留下的只有这个了,如果没有它,我们简直就不能再活下去。我妻子和我,我们整个下午都是在这儿过的。只是我上午就来,因为我起得早。”

我一吃完上午饭就立刻回到公园,不一会儿,我就远远望见我的朋友,彬彬有礼地让一位穿黑衣服的矮小的老妇人挽着胳膊。她就是拉•卡斯特利,曾经深受那整个风流时代宠爱的伟大舞蹈家。

我们在一张石头长凳上坐下,那是五月。阵阵花香在洁净的小径上飘溢;温暖的太阳透过树叶在我们身上洒下大片大片的亮光。拉•卡斯特利的黑色连衣裙仿佛整个儿浸润在春晖里。

“请您给我解释一下,小步舞是怎么回事,好吗?”我对老舞蹈师说。

他意外地打了个哆嗦。

“先生,它是舞蹈中的皇后,王后们的舞蹈。您懂吗?自从没了国王,也就没有了小步舞。”

他开始用夸张的文体发表起对小步舞的赞词来。可惜我一点也没听懂。

突然,他朝一直保持沉默和严肃的老伴转过身去:

“艾丽丝,让我们跳给这位看看什么是小步舞,你乐意吗?”

于是我看见了一件令我永生难忘的事。

他们时而前进,时而后退,像孩子似的装腔作势,弯腰施礼,活像两个跳舞的小木偶,只是驱动这对木偶的机械,已经有点儿损害了。

我望着他们,一股难以言表的感伤激动着我的灵魂。我仿佛看到一次既可悲又可笑的幽灵现身,看到一个时代已经过时的幻影。

他们突然停了下来,面对面伫立了几秒钟,忽然出人意料地相拥着哭起来。

三天以后,我动身去外省了。我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们。当我两年后重返巴黎的时候,那片苗圃已被铲平。没有了心爱的过去时代的花园,没有它旧时的气息和小树林的通幽曲径,他们怎样了呢?

对他们的回忆一直萦绕着我,像一道伤痕留在我的心头。

(张英伦译,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初见老舞蹈师时见他拿着一根手杖,后来得知这是德·克莱蒙伯爵送给他的一件礼物,二者不仅前后照应,也暗示着人世的沧桑。
B.老舞蹈师在一个早晨,“以为周围没有人,便做起一连串奇怪的动作来”,他之所以避开别人,是因为他出身高贵、性情高傲、孤芳自赏。
C.老舞蹈师夫妇跳完小步舞之后,“忽然出人意料地相拥着哭起来”,这种失态其实是一种宣泄,说明当时他们的内心压抑痛苦。
D.小说注重从小事中感受大时代,虽然“我”与老舞蹈师夫妇的相遇相识十分平常,但偶尔提到的“国王路易十五时代”,却使寻常故事有了历史感。
【小题2】请以老舞蹈师形象为例,谈谈小说塑造人物形象时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
【小题3】小说中的卢森堡公园苗圃在情节发展中有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长生不死的祖父
渡边浩二
祖父是一位巨富,他仅靠一代的奋斗便构筑起现在数亿万日元的家业。可是他在刚过花甲之年,打算将家业传给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父亲的时候,被查出患了癌症。
由于内脏的癌肿摘除手术十分成功,所以虽然还会有复发的可能,但是医生说,只要依靠药物抑制就无大碍。
可是祖父似乎并不满足这一点,继而提出一项有些出人意料的要求,那就是用别的健康人的内脏来替换自己所有的器官。但不能是死人,而必须是活人的内脏!
于是,他开始四处寻找植物人,然而几乎是空手而归——植物人的家属拒绝拆除维持亲人生命的医疗器械。
为此,祖父想方设法,经过多次协商,终于以高额的补偿金换回了一个植物人的身体。
就在这时,政府却出面干涉了。国家法律认为,植物人虽说处于死亡状态,但仍是活着的人。因此,夺取他们的脏器,无异于杀人害命。所以,祖父的行为可以说是购买人体,甚至也可能构成杀人罪!
祖父并不因此而断念,他有自己的主张——植物人的躯体,即使不卖给我,也是必死无疑。那么,趁活着的时候将肉体提供给需要的一方,结果不都是一样吗?
而政府告诉祖父,只有在拆除医疗器械之后,才能摘除脏器。但祖父不同意这一做法,将政府告上了法庭。
判决在传媒界引起很大的争论。焦点集中在“若脑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那么,何种状态才可称为死”这一问题上。祖父仍然固执己见,认为靠机器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认定为死人。
祖父对此事所持有的热情令全家都感到吃惊。他已经上了年纪,即使接受了那种手术,恐怕也不会延寿多少年。并且,已决定稳居静养的他,无论如何也不像对“生”有着如此强烈的愿望。
判决花费相当长的时候,最终以祖父败诉而告终。
司法界的结论,仍是依据常识,认为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并非死人”。
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只有在拆除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所有细胞都死亡时,才可以称其死亡并允许进行脏器移植……这就是判决书上写着的最终结论。
审判刚刚结束,祖父便去世了。或许是让人担心的癌细胞扩散所致,但祖父也的确到了寿终正寝的年纪。
可在这之后,却引发了小小的骚动。祖父的律师开始采取行动。律师们拿出祖父临终时托付的文件,对给祖父下死亡定论的医师提出死亡证明无效的起诉。
令人费解的是,祖父在生前,将手术中摘除的一部分癌肿寄放在某研究所的仪器中了。那是具有特殊作用的仪器,其功能就是维持细胞的生命力!众所周知,癌细胞不同于一般细胞,只要不断汲取养分和氧气,它就会无限地分裂下去。也就是说,它是长生不死的细胞!
我去看过那些细胞,在玻璃容器中,仿若一片牛肉。然而,那却正是“长生不死的祖父”的形象。
律师们提出,只要有一部分细胞还存活,祖父就没有死亡。
司法当局一定不知如何是好。
按常理,祖父的确已经去世,但政府当初正是以“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来答复祖父的。因此,政府不得不承认,祖父仍旧活着。
只要不拆除医疗器械,祖父……祖父的癌细胞就会永远活着。并且,祖父生前已嘱托家人不能拆除医疗器械。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要奉养祖父直到永永远远!
那么,祖父为何要这样做呢?
读到这里,不知有人能否破解这个谜。我也是看了祖父的遗书(不,因为他并没有死,所以正确来讲不应称之为遗书),才恍然大悟的。
祖父并不是对“生”留恋不舍,而是为我们子孙后代设计了一步很巧妙的棋。试想一下祖父打下的江山和积累的巨额资产,就会晓得由于他的死,我们将缴纳多么大的数额的继承遗产税。但只要祖父一直这样活下去,我们家族就再也不必缴继承遗产税。
我们一家的巨额财富,将永远这样得到保障,不必缴一分一厘的继承遗产税!
(选自《外国小小说》)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虽然癌肿摘除手术十分成功,但祖父仍然没有满足,想要用别人的器官替换自己所有的器官,这说明祖父对“生”有着强烈的渴望。
B.植物人家属的拒绝,政府的反对,法庭的判决,说明无论从当时的一般人情还是从政府、法律的认知来看,摘除脑死亡者的器官都是不能接受的。
C.祖父坚持认为“靠机器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认定为死人”,这种固执的看法引发了人们对究竟何种状态才可称为“死”这一问题的争论。
D.败诉对祖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也许最终导致了癌细胞扩散,再加上年纪的确较大,所以审判刚刚结束,祖父就去世了。
 
E.开头交代了祖父巨富的身份和将家业传给儿子的打算,结尾揭示了祖父为子孙后代所设计的妙棋,首尾照应,结构严密,构思巧妙。
(2)在“遗书”揭示真相这个情节之前,祖父的真实意图其实早有暗示,请把这些“暗示”找出来。
(3)小说情节看起来有些荒诞,但反映了社会现实,让人觉得真实可信。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这一特点。(提示:可以从叙述角度、人物形象、主题思想、情节结构等角度加以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有虫眼的豆子
刘立勤
五队的队长叫老甩。
五队本来有一个队长,人姓白,心却是黑坨坨。白队长的黑坨坨心从不估摸队里的事,也不估摸家里的事,整天估摸别人的事。估摸着怎么让别人把自己的东西送到他家里,估摸着怎么把别人的女人哄上自己的床。种下的苦瓜子多了,苦瓜就出了。老甩一吆喝,队里人一声吼,齐刷刷举手把老白拉下来,又齐刷刷举手把老甩推上去。老甩为人耿直,做事公道,政策也硬,又不和别的女人挤眉弄眼,好多人都说他干得好。队长是个苦差事,干得好就容易得罪人,得罪了人,就有人说他干得不好,世上没有公平秤。先是老白。老白干队长时是不干活的。还可以白占队里的东西,还可以白睡别人的女人,日子挺熨帖。老甩干了队长,他就没了这些特权,还要苦扒苦作,一杆秤分粮。接着是老白睡了的那些女人,老白做队长时,她们可以不干活或少干活,还能得到许多便宜。老甩做队长了,不喜欢这一套,她们就没了这些便宜。
于是,老甩这队长还没干上一年,这些人都嚷嚷要改选队长,把老甩选下去。村里人没文化,选队长不易。已经开了两天会了,还没商量出个选举办法。老甩说是用老办法:举拳头或是站队。可老白知道自己不得人心,就不答应。老甩说全队没人识字,请村上老师帮忙。老白信不过,也不答应。弄得老甩也没办法,就问大家,大家也没主意。生生是熬了两天两夜,也没生出个选队长的法子。熬到第三夜了,老白生出一个法子。老白说:“我们选豆子。”老甩说:“选甚豆子?”老白说:“我俩一人一只碗,社员一人一粒豆子,他们选谁就给谁碗里装豆子。哪个碗里豆子多,哪个就是队长。”老甩说:“和举拳头、站队一个样。”老白说:“不一样。”老甩乜了眼老白,就想起满坡焦黄的庄稼,应了。老甩就起身同会计去找豆子,剩下老白冲着几个女人“哈哧哈哧”笑。老甩和会计找回了豆子,也找回了两只空碗。老甩说:“有红纸的是老白的,没纸的是老甩的。”说罢,就发豆子,每人一粒。人们捏着豆子,就觉得豆子沉甸甸压得心慌,就像拿着个金元宝,拿在手上细细瞅。好久没吃顿饱饭了,有人盯着豆子就生出饿意。只听老甩喉结上下一滚,恶出一声脆响:“都别吃了,那是队长呢!”那是队长,自然是吃不得的。再仔细瞅一遍,又舐一遍,都庆幸没吃,豆子有虫眼呢。于是,依依不舍地把豆子丢进碗里,碗里就生出一串好听的声音,漾在心里好舒坦。老甩听了,就笑了,投豆子的人也笑了,老白也厮跟着笑。这时,不规矩的男人就在女人的大腿上掐一把,女人夸张地一叫,会场上热闹得很。选举正在继续。老甩的老碗边排成了队。一人一粒,顺着碗边“叮儿当儿”叫得好听。听得老甩咧着嘴笑,豆子却长得慢。老白的老碗边虽然没几个人,一人却是一把,虽然没生出好听的声音,豆子却欢欢地长,长得老白咧着嘴笑。有人看出了蹊跷,拿眼去瞪老甩,老甩却不管不顾咧着嘴笑,会场上立马静寂了许多。手上没了豆子,碗里也没了声响,老白盯着碗里的豆子“哈哧哈哧”地笑,老甩也厮跟着“哈哧哈哧”地笑。笑罢了,老白端起老碗,高喊一声:“我是队长!”老白喊罢,又“哈哧哈哧”笑,老甩也不言语,厮跟着“哈哧哈哧”笑。
老甩说:“队长还是老甩!”老白说:“我的豆子多,我是队长!”老甩说:“我的豆子多。”老白说:“我堆尖一碗,你只有半碗。”老甩“哈哧哈哧”笑了一阵,说:“我发出的豆子都是有虫眼的,收回来的也都是有虫眼的。你数你老碗里有几粒有虫眼的豆子。”
老白听了老甩的话,立马傻了眼。老甩发的豆子确是有虫眼,他接过手仔细瞧了瞧,又扔了。没想到自己精心挑选的圆豆子,却被老甩有虫眼的豆子算计了。老白想到这儿,“啪”的一声把手中的老碗摔了,圆溜溜的豆子在会场四下乱钻,人们哄笑,四下抢起来。这时,老甩就甩出一声队长的恶吼:“豆子都交回来,还可以种二分地呢!”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质朴自然的语言叙述了老甩用有虫眼的豆子赢得队长选举胜利的故事,故事虽然简单,但情节波澜起伏,富有戏剧性。
B.小说突出运用了细节描写表现人物内心的情感,比如老白被老甩有虫眼的豆子算计后,摔了手中的老碗,就是一处典型的细节描写。
C.老甩做队长虽然比老白干得好,但是干得好容易得罪人,所以他当队长还没一年,村里人就都嚷嚷要改选队长,把他选下去。
D.老白做队长时不仅不干活,可以白占队里的东西,他的生活作风还不正派,可是在改选队长时还是有人支持他,小说着重批判了这种黑白不分的愚昧的人。
E.朴实是这篇小说最突出的特色,小说中的人物说着朴实的话,做着朴实的事,叙事语言也是朴实的,没有华丽的辞藻,夸张的修饰,处处体现着朴实之美。
(2)文中老甩这一形象有哪些特征?请简要分析。
(3)小说虽然是在最后交代老甩用有虫眼的豆子赢了老白,前文也是有暗示的,试找出来,并做简要分析。
(4)请探究小说的主题,并说说有怎样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