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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沼 泽 地
(日)芥川龙之介
一个雨天的午后,我在某画展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幅小油画。说“发现”未免有些夸大,然而,惟独这幅画就像被遗忘了似的挂在光线最幽暗的角落里,框子也简陋不堪,所以这么说也未尝不可。记得标题是《沼泽地》,画家不是什么知名的人。画面上也只画着浊水、湿土以及地上丛生的草木。恐怕对一般的参观者来说,是名副其实的不屑一顾吧。
而且奇怪的是,这位画家尽管画的是郁郁葱葱的草木,却丝毫也没有使用绿色。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到处涂着混浊的黄色,就像潮湿的墙上一般晦暗的黄色。莫非这位画家真的把草木看成这种颜色吗?也许是出于其他偏好,故意加以夸张吧?——我站在这幅画前面,一边对它玩味,一边不由得心里冒出这样的疑问。
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尤其是前景中的泥土,画得那么精细,甚至使人联想到踏上去时脚底下的感觉。这是一片滑溜溜的淤泥,踩上去噗哧一声,会没脚脖子。我在这幅小油画上找到了试图敏锐地捕捉大自然的那个凄惨的艺术家的形象。正如从所有优秀的艺术品感受到的一样,那片黄色的沼泽地上的草木也使我产生了恍惚的悲壮的激情。说实在的,挂在同一会场上的大大小小、各种风格的绘画当中,没有一幅给人的印象强烈得足以和这幅相抗衡。
“很欣赏它呢。”有人边说边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觉得恰似心里的什么东西给甩掉了,就猛地回过头来。
“怎么样,这幅画?”对方一边悠然自得地说着,一边朝着《沼泽地》这幅画努了努他那刚刮过的下巴。他是一家报纸的美术记者,向来以消息灵通人士自居,身材魁梧,穿着时新的淡褐色西装。
这个记者以前曾经给过我一两次不愉快的印象,所以我勉强回答了他一句:“是杰作。”
“杰作——吗?这可有意思啦。”记者捧腹大笑。
大概是被他这声音惊动了吧,左边看画的两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朝这边望了望。我越发不痛快了。
“真有意思。这幅画本来不是会员画的。可是因为作者本人曾反复念叨非要拿到这儿来展出不可,经他的遗族央求审查员,好容易才得以挂在这个角落里。”
“遗族?那么画这幅画的人已经故去了?”
“死了。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是死了。”
不知不觉间,好奇心战胜了我对这个记者的反感。我问道:“为什么呢?”
“这个画家老早就疯了。”
“画这幅画的时候也是疯着的吗?”
“当然喽。要不是疯子,谁会画出这种颜色的画呢?可你还在赞赏,说它是杰作哩。这可太有趣儿啦!”
记者又得意洋洋地放声大笑起来。他大概料想我会对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要不就是更进一步,想使我对他鉴赏上的优越留下印象吧。然而他这两个指望都落空了。因为他的话音未落,一种近乎肃然起敬的感情,像难以描述的波澜震撼了我的整个身心。我十分郑重地重新凝视这幅沼泽地的画。我在这张小小画布上再一次看到了为可怕的焦躁与不安所折磨的艺术家痛苦的形象。
“不过,听说他好像是因为不能随心所欲地作画才发疯的呢。要说可取嘛,这一点倒是可取的。”记者露出爽快的样子,几乎是高兴般地微笑着。这就是无名的艺术家——我们当中的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人世间换到的惟一报偿!
“死了,是的,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死了……”我默念道。
我浑身奇怪地打着寒战,第三次观察这幅忧郁的画。画面上,在阴沉沉的天与水之间,潮湿的黄土色的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长得那么生气蓬勃,宛如看到了大自然本身一般……
“是杰作。”我盯着记者的脸,斩钉截铁地重复了一遍。
【注】芥川龙之介(1892年3月1日-1927年7月24日),日本小说家。芥川龙之介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写了超过150篇小说。他的短篇小说取材新颖,情节新奇甚至诡异。作品关注社会丑恶现象,但很少直接评论,而仅以冷峻的文字和简洁有力的语言来陈述,这使得他的小说即具有高度的艺术性又成为当时社会的缩影,35岁在寓所服用致死量的安眠药自杀, 枕边搁置有圣经、 遗书与遗稿。
(1) 下面对作品的赏析,恰当的两项是(   )(  )
A.在“我”看来,位置的不显、框子的简陋、作者的无名,足以使参观者对其不屑一顾。
B.“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其中蕴蓄着的“一股可怕的力量”指的是画中的泥土精细而真实,草木郁郁葱葱,给人一种悲壮的激情和强烈的印象。
C.《沼泽地》流露出的阴暗、低沉甚至颓废的情调,固然给“我”以厌恶的情绪,但包含着画家为常人所不能认同的执着激情和对人生的独特理解。
D.“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死了……”这句话指的是“画家老早就疯了”和画家生前为焦躁和不安所折磨,沉浸在痛苦和危机之中无法自拔这两层意思。
E.本文的“我”是故事的叙述者,而真正的主人公则是已去世而未出场的画家。作者通过记者的口讲述了这个画家的孤独、潦倒、疯癫,同时也在表达自己的艺术观与人生观,作家对人生深重的怀疑以及最后自杀的悲剧,在这篇作品中已露端倪。
(2)“记者”这一人物形象有什么特点?在文中起哪些作用?请分点简要概括。
(3)小说以“沼泽地”为题,有哪些用意?请概括说明。
(4)“我”两次评价《沼泽地》是杰作,两次“是杰作”的含意分别是什么?谈谈你认为能称得上“杰作”的艺术作品应具备哪些特点,试联系其他艺术家的艺术创作加以印证。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1-11 03: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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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丑槐
老城的南头有棵丑槐,它体态臃肿,衣衫沧桑,即使在五月槐香的季节,也只能抽出几条斜枝碎叶。
它是树中的侏儒,标准的畸形儿。
他叫大宝,是个修鞋匠,他的鞋摊摆在丑槐下已很有一些年头了。街上的风景,换过一页又一页,不变的,只有大宝的的鞋摊。看见他时,他多数蓬头低首地趴在一架黑乎油腻的修鞋机上补鞋。修鞋机前放着一只破木箱,木箱上什么都有,都是修鞋的家什。看不见他的腿,腿被木箱遮住了。不过,也看到过他的腿。那是在闲时,他坐在一个小马扎上和旁边修自行车的老马聊天。他的裤子和正常人的裤子没什么区别,区别在于裤管里的内容,那里没有一双有血有肉的腿。一双空空的裤管在风里荡来荡去。
她叫菊花,是这个小城的清洁工。每次走过大宝的摊前,大宝离着老远就笑眯眯地招呼过来了。他的笑容常常刺激着她的神经,让她倍感人生的残酷。一个一生不能用双脚走路的人,却偏偏操持着替人修鞋的活计,用自己的双手为他人助跑,而自己却寸步难行。
菊花常来他这补鞋,开始是补自己的鞋,后来,自己的鞋没得补了,她就在垃圾筒旁找人家扔了的鞋来补。
老实说,大宝的手艺并不高明,甚至有些粗糙,和他人一样,怎么看都算不上精致。大宝开始补鞋还算认真,后来,生意越做越精了,开始偷工减料,甚至开始用劣质皮。
菊花每次接过针工粗糙,掌皮劣质的鞋子,只是笑笑。大宝粗黑的大脸上依旧堆着虚虚的笑,说着口不对心的话:“大姐,你放心,给你补的绝对是上好的皮。钱嘛,你看着给好了,都是熟人,讲钱生分嘛。”
起初,他要多少,菊花给多少,明知贵了,也不还价,大宝觉得她这生意好做。
渐渐地,大宝有了想法。他想,补一双鞋,我要她4元,她给,如果我跟她要6元,估计她也会给的。我怎这么傻呢,何不要6元?
再来补鞋时,涨价了,一双鞋从4元涨到了6元。说出6元时,大宝斜眼偷看了菊花的脸色,出乎意料的是,菊花只是笑笑,竟掏出了一张皱巴巴的10元人民币说:“不要找零。”转身走了。
“嘿,这女人看穿着不咋的,出手倒挺阔绰的,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大宝惊喜之后莫名了好一阵。
这出人意料的结果让大宝的脑袋越来越活了。
一个秋日的午后,阳光慵懒地照着,照得人打瞌睡,头顶的丑槐耷拉着稀疏的脑袋,睡眼朦胧。丑槐下的大宝身着老式中山装,胸系油腻腻的蓝色大围布,正拢着手,眯着眼,朝着大街上呆望。
菊花来了,手里拎着一双垃圾筒旁捡来的童鞋。大宝的眼睛倏地一亮,一张脸,笑成了一朵花。
“大姐来啦!快请坐,请坐。”“大姐稍等呀,一会就好,一会就好。”菊花笑笑,默默地坐在旁边等着。菊花发现大宝的木箱里新进了一些万能胶。而这些万能胶全是假的。
鞋子修好了,菊花接过鞋,依旧递过一张皱巴巴的10元人民币,大宝把钱紧紧攥在手里,也不提找零。
“师傅,卖我两瓶万能胶吧?”菊花说。
“行行行,当然行,大姐要,我给全城最低……”大宝的话还没说完,菊花再次递过一张皱巴破旧的10元人民币,转身走了。
菊花转过一条街道,把那两瓶面浆做的万能胶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筒。
看着菊花远去的背影,大宝狠狠地亲了一口手里的两张人民币,自言道:“人要走运,山也挡不住哩。多亏咱这脑瓜灵!”
旁边修自行车的老马扔过话来:“大宝,知道你的运气哪来的吗?你的运气于你那双空空的裤管!知道吗?这女人以前的男人也是修鞋的,后来出了车祸,双腿截肢了,再后来,男人得病死了。她就靠着清扫街道挣点生活费。
大宝的笑容凝固了,凝固在那棵粗糙、干裂、灰黑的丑槐下。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大宝是位其貌不扬的修鞋匠,自己寸步难行却用双手为他人助跑,对待顾客很热情,经常笑眯眯地招呼顾客,菊花因此总照顾他的生意。 
B.作者借助肖像、语言、动作、心理等描写手法,刻画了一个没有精湛手艺、安分的本心却有着偷工减料的精明与售假欺诈的得意的人物形象。 
C.菊花开始是补自己的鞋,后来就在垃圾筒旁找人家扔了的鞋来补。因为是老顾客,大宝给菊花全城最低价,菊花也出手大方,不在乎找零。
D.菊花竭力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帮助大宝完成精神救赎。这正是作者写作此文的真正目的:不仅是批判丑陋的人性,更重要的是褒扬精神救赎的人性。
E.小说在构思上颇具匠心,情节跌宕起伏。作者对人物直接表明态度,以“大宝的笑容凝固了”作为结局,给读者留下丰富的想象空间。
【小题2】文中对丑槐进行了三次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菊花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4】有人建议把小说的题目“丑槐”改为“大宝”,你认为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挥手
欧阳明
刚到九点半,老李就转动轮椅,艰难地向窗口移去。
窗外阳光很好。老李的心情也很好,不等气喘均匀,就抬头朝对面顶楼的窗口望去。窗口什么也没有,老李一看表,还差10分钟。
老家伙,耐性比我好啊!老李说。
老李望的人是老刘。老刘和他同庚,与他同一学校毕业,同一天到同一单位报到上班,同一天结婚,也同一天退休。不同的是,老李住的A幢一楼,老刘住的是对面B幢的顶楼。二人关系一直很好。为什么好?局外人说不清楚,都认为是有同样的爱好。
老李和老刘共同的爱好者是围棋。两人对弈了几十年,也难分伯仲。退休后,二人闲来无事,就天天下棋。棋,让两位老人干瘪的日子,像成熟的稻谷一样饱满起来。
棋上分不出输赢,只有看谁先去见阎王了。老李说。
谁先去谁就是输!老刘哈哈大笑。
没过几年,老李和老刘的腿就不利索了,身体都放进了轮椅。老李再也没法爬上顶楼,老刘再也没法下到一楼。
电话里见!每天上午10点,我给你打电话。老刘说。
每天上午10点一到,老李的电话就会丁零零响起。他们一边说棋,一边嘘寒问暖,有时也说说那些遥远的国际国内大事。还经常相互戏谑,说阎王在等你!但每次挂电话时,又相互叮咛,能吃就吃,啥事都别往心里去啊!
有一天,老李突然没按时接到电话,就打过去。那边接了,却没有声音。反复打,都一样。老李忐忑不安,晚上又打了过去。
哪位?老刘儿子的声音。  
李叔,叫你爸说话。  
他哑了。 
哑了!怎么会?
今天早晨起来,突然就说不出话了。   
耳朵没聋吧?把话筒给他,我要跟他说话!老李说。
怎么哑了呢?肯定是前辈子嘴臭了吧!不说话,想闷死我?这样吧,时间不变,我给你打过来,听见我说了,就拍桌子。老李对老刘说。
第二天10点,老李准时打电话。话筒里就传来了啪啪的响声。
老家伙,手力不小嘛!看来除了说不出话,其他零件还正常嘛。老李说。
啪啪!又是一阵响声。   
我怕你闷死!老李又说。  
啪啪啪啪!响声更加大了。
突然有一天,老李电话打过去,却没人接。反复几次,都一样。
晚上,老李打电话问老刘的儿子,你爸还在吧?
在啊。 
在,怎么不接电话? 
哦,他聋了,昨天晚上,突然就听不见了。
老李心里咯噔一下,像落进了冰窖,整整一天,都闷闷不乐。
老李写了张纸条给儿子,叫他送给老刘。纸条上说:到窗户边挥手,时间不变!
10点终于到了,老刘的头也终于冒出了窗户。
老李赶忙举起右手,不停地摇晃,一脸孩子般的笑容。
老刘也兴起右手,不停地挥动。   
岁月如风,在两位老人的指缝间悄悄溜走,转眼就到了秋天。老李的手也开始有些不利索了,每次举动,都感到很吃力,每次挥手过后,都会酸痛难忍。眼睛更不中用了,看老刘,除了见手在挥动,其他的一片模糊。但老李依然坚持每天按时挥手,每次挥过之后,心情都会十分愉快。
等到天空撕下雪花的时候,老李彻底不行了,早晨醒来,就感到呼吸困难。
儿子说去医院。
老李说,来不及了,我的命自己清楚,答应我一件事,我走后,你要每天10点向对面顶楼的窗户挥手,记住,不能露头,不能间断!
说完,老李头一歪,就走了。儿子泪如泉涌。
半月之后,老李的儿子挥完手又赶出去忙别的事,无意间撞上了老刘的儿子。
你爸身体还好吧?老李儿子问。 
还好,刚才还和你爸挥手呢!老刘的儿子说完,慌忙走开了。老刘半年前临走时交代过,千万不能让老李知道他先走了。他怕说多了,漏嘴。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2年第11期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写了两位退休老人在电话中谈棋、问候与调侃,虽然好胜心切,意图压倒对方,但他们重承诺、相互牵挂,结成了至死不渝的情谊。
B.小说通过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等手法直接描摹二老,同时还从两个孩子的角度侧面写老人,两者相结合,展现了两位老人的心灵世界。
C.小说叙事平实冷静,收放自如,到结尾,“老刘半年前临走时交代过”,把谜底一下点穿,创造出言约旨远的审美效果。
D.小说开头设置悬念,吸引读者的注意力,然后按照事情发展的先后顺序进行叙述,没有抑扬交错的情节,但真情感人。
【小题2】文中两处画线的句子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小题3】小说以“挥手”为题有何意蕴?请结合文本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俄罗斯陆军腰带

马晓丽

秦冲中校没想到会在远离中俄边境的地方再见到鲍里斯。

秦冲迅速地瞥了一眼鲍里斯的肩章,心当即就被狠狠地抓挠了一下:妈的,这家伙都上校了!秦冲立刻觉得两个臂弯同时发痒,心想这回神经性皮炎指定是要大发了。

秦冲和鲍里斯是名副其实的老对手了,当年他俩都是边防连长时,曾守过同一段国境线,只是各为其主。秦冲和鲍里斯守的是黑龙江一段。冬季黑龙江会封冻,封冻之后江面上不仅能走人,跑载重车都没问题。所以一到了这个季节,方方面面就都活泛起来了,你一眼看不住就可能闹出个边境纠纷来。所以,每当进入冬季,两岸的哨位就开始跟着冰冻的江面,从岸边一点点地向江心推进。

秦冲觉得鲍里斯很军人,身姿挺拔,着装严谨,无论什么时候出现,脚下的皮靴都擦得锃明瓦亮。秦冲是很在意军人气质的,可惜那时咱的军装不给撑腰,想御寒就得把自己穿成个棉花包。秦冲是坚决鄙视棉花包的,只要是出现在俄军面前,特别是出现在鲍里斯连长面前时,秦冲准穿得周吴郑王的。其实,连刚下连的新兵蛋子都看得出,秦连长是在跟对面的鲍连长较劲儿。

眼前的鲍里斯仍旧身姿挺拔,皮靴锃亮,腰间是一条皮质优良的俄罗斯陆军腰带,棕黄色的皮带条上用明线扎出规则的菱形图案,纯铜卡头在阳光下闪着油亮的光。一般的腰带卡头上只有一个钉,这种腰带的卡头上却有两个钉,腰带上的钉眼也相应地有两排。秦冲曾在身上比量过这种腰带,他觉得这种双钉的腰带比单钉的扎在腰上更牢靠。秦冲觉得最不牢靠的就是我军现在用的这种腰带,卡头太民用化,时尚但不踏实。

这么多年过去了,老鲍除了军阶有变化,其余方面似乎毫无变化。见鲍里斯也在打量自己,秦冲下意识地挺了挺胸脯子。

正式演习之前的两军合练进行得很顺利。这次演习主要是为加强中俄两军的联合反恐能力,要求多兵种配合,运用多种手段打击恐怖分子。秦冲的特战营在演练中显得十分抢眼,俄军的表现也相当不错。

下午突降一场暴雨,没几分钟,野营村的大小排水沟就爆满了。根本不用秦冲多说,官兵们就挖沟的挖沟,培土的培土,舀水的舀水。对面的俄军帐篷也进水了,水漫进帐篷把盆都漂起来了,俄罗斯兵却什么都不顾只顾皮靴,光脚站在水里把皮靴提得高高的。秦冲赶紧派人去帮他们排水,俄罗斯兵这才纷纷跑出来,学着我们士兵的样子用盆往外淘水。

像来时一样突然,大雨说停眨眼间就停了。在查看俄军账篷时,秦冲发现俄军竟然在悄悄地学我们的内务,他们也开始追求整齐划一,把牙缸摆成了一排,而且牙刷都朝一个方向倾斜。只是他们学得还不够地道,新牙刷都没开封,一看就是摆样子给人看的。

演习进行得很成功,秦冲的特战营在演习中表现得极为突出,获得了联合军演指挥部的高度评价。一切都很完美,只是演习过程中我军后勤部队出了点事,一辆保障车发生侧翻,驾驶员当场死亡。

清晨,鲍里斯把部队带到了野营村的小广场上,所有俄军官兵一起摘下了帽子,低头默哀。与此同时,旗杆上的那面俄罗斯国旗开始缓缓下降,直降到半旗的位置停了下来。秦冲心头一震。

晚饭前秦冲提着两瓶酒去找鲍里斯。演习结束了,俄军明天就开始撤了。

鲍里斯举着酒杯说,秦,我尊敬你。

老鲍你搞错了吧,秦冲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肩章,又指了指鲍里斯的肩章,说我有什么可尊敬的?

不,鲍里斯摇着头说,你是个好军人,从前到现在,都是。

好,秦冲说,就冲你这句话,我跟你连喝三杯!

喝完这三杯,鲍里斯突然问秦冲,秦,你看我是不是好军人?

老鲍……秦冲刚张嘴,鲍里斯就把他制止了。秦,鲍里斯认真地问,你为什么总叫我老鲍?我叫鲍里斯不叫老鲍,秦,你知道鲍里斯是什么意思吗?为荣誉而战。

好,鲍里斯,你这名字很军人,真不错。见鲍里斯高兴地咧开了嘴巴,又不无醋意地点着鲍里斯的肩章说,为荣誉而战,鲍里斯,你下一步该升准将了吧?

不,鲍里斯说,这是我最后一次参加军事演习了,演习回去之后,我们部队就撤编了。已经宣布过命令了,因为是最后一次,所以大家都很努力。秦,鲍里斯问,我是不是好军人?

你是好军人,鲍里斯,秦冲毫不迟疑地回答,从前到现在,都是!

秦冲和鲍里斯抬眼向远处望去,远处天空中飘扬着的两国国旗,在月夜里显得分外清晰。

秦,鲍里斯指着那两面一高一低的国旗问,这是为什么?

怎么说呢?秦冲想了想说,两个军队就像两个完全不同的家庭,各家有各家的生活方式,习惯了就只觉得自己的好,就算发觉了人家的好,也不会轻易就学,因为不习惯,还因为没有积累一时学不来。你能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鲍里斯说我明白了,就是我们的腰带好,你们的腰带也好,但不可以换?

秦冲大笑,说胡扯,这哪跟哪呀?腰带有什么不能换的?

鲍里斯立刻跳将起来,大叫了一声,好,那我和你换腰帶。

换就换,秦冲也跳了起来。秦冲抽下自己的腰带在手里掂了一下,腰带很压手,皮质厚实,卡头漂亮。要离手了,秦冲才发现这腰带真的很好。

秦冲接过鲍里斯的腰带仔细地端详着。没错,正是他喜欢的那种俄罗斯陆军腰带。往腰上扎的时候,秦冲才觉出有些不方便,两个钉眼儿不是一下就能找准,皮质也显得过于粗硬了些。但这腰带系在身上真的很妥帖,很紧实,很有束缚感。

换了腰带,两人笑看着对方。秦冲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胳膊平整光滑,神经性皮炎竟奇迹般地好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故事描写了中俄两军交往中呈现的文化背景、军事传统等方面的差异,生动地刻画出秦冲、鲍里斯两人以及两国军人不同的精神气质。
B.秦冲注重形象,他认为绝对不能输给同为军人的身姿挺拔、着装严谨的老对手,所以在鲍里斯面前,哪怕再冷他也一定会穿着精神得体。
C.野营村突降暴雨,俄军什么都不顾只顾光脚站在水里把皮靴提得高高的,这一细节意在说明俄军的应变能力不能与紧张有序的我军相比。
D.秦冲虽对俄军降半旗的做法心生敬意,但认为因为习惯、积累等原因难以借鉴这做法,正如俄军学习我军要求内务整齐的做法,也难以学到位。
【小题2】小说中秦冲和鲍里斯为什么都评价对方为好军人?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巧妙地运用了象征手法,请结合文意分析“陆军腰带”有哪些象征义。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洗手间里的晚餐
一位母亲,白天在富人家里做女佣,晚上回家与4岁的儿子相依为命。主人得知女佣的情况后,曾邀请她和孩子一起住过来,给她们腾出一个房间,一切免费。母亲谢绝了。其实母亲知道,主人家,光洗手间就十几个,最小的洗手间,也比她家的房子大,她不知道在贫穷与富有的巨大落差前,对一个4岁的孩子将会产生什么影响。
有一天,主人要在家里请好多客人。就与女佣商量说,今天您能不能晚点回家,我这里缺人手,现找来不及,只好麻烦您了。
女佣说,行啊,就是有点担心我的儿子,他晚上一个人见不到我会害怕的。主人说,这好办,您现在就去把他接过来,晚饭和客人一起吃就行了。
女佣把儿子接过来时,客人正陆续抵达,她没领儿子从正门进来,走侧门把他藏在一间主人不大光顾的洗手间里。她从主人厨房里拿来一个盘子,从自己口袋里掏出香肠和面包,这是她在回家路上特意给儿子买的。
孩子从来没见过这么气派和华丽的房间,他不认识抽水马桶,不认识大理石洗漱台上摆放的那些色彩斑斓、晶莹剔透的瓶瓶罐罐,屋里好闻的气味让他幸福到简直要晕倒了。女佣告诉儿子说,妈妈带你来参加宴会,你是小孩,不能和大人一起吃,这是宴会主人特意为你一个人准备的单间。
孩子想把餐盘放到洗漱台上,但他个头太矮,够不着,只好放到了马桶盖上,他坐在飘亮瓷砖铺就的地面上,一边唱歌,一边吃着这些平时很难吃到的美味佳肴。
很快,在富丽堂皇的宴会大厅里,主人没发现孩子的身影,就去问女佣。女佣支支吾吾地说,我一直在忙着,没时间照看他,也许,他是在外面的草坪上自己玩吧。
主人似乎明白了什么,他离开宴会大厅,把整幢房子的所有房间都找遍了,最后在一个位于角落的洗手间里,找到了孩子。
主人问,你怎么能在这里吃东西呀,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孩子答,妈妈说,这是宴会主人特意为我准备的单间,今天的香肠太好吃了,我好久没吃过了,对了,你是谁呀,你愿意陪我在这里吃这些美味吗?
主人强忍泪水点了点头。此刻,他想起了当初随父母来纽约的经历,那时他们也很贫寒,也经历过十分艰辛的时期。
回到宴会大厅,主人对客人们说,很抱歉,朋友们,我现在必须得去陪一位特殊的客人,请大家慢慢享用吧,我不能和你们共进晚餐了。说完,他装了满满两大盘子孩子爱吃的佳肴,端到洗手间里,他模仿孩子的样子,也把餐盘放到马桶盖上,也坐在地上,然后对孩子说,这么好的一个单间和美食,你一个人独享就可惜了,来来来,让我们一起吃晚餐。
主人和孩子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唱歌,也聊了很多话题,他让这个4岁的孩子坚信,他的母亲是世界上最勤劳、最伟大的母亲,他不但应该为她感到骄傲,长大以后还要为她做些事情,而孩子直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的母亲是佣人。
客人们发现主人端走两大盘子食物后,再也没回来,觉得蹊跷,便去寻找,当他们看到情同父子的两个人坐在地上,围着马桶盖吃东西的场面,被深深震撼了。大家纷纷端着酒杯和美味赶过来,很快把洗手间挤满了,大家给孩子唱了好多好听的歌曲,表达了太多美好的祝愿,这些都让这个孩子确信,他的母亲是最令人尊敬的母亲,而他,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很多年后,这个孩子不但拥有了自己的事业,也买下了拥有几间洗手间的大房子,进入上流社会。每年,他都会以匿名的方式捐很多钱给穷人,但从不举行捐赠仪式或接受采访,他对始终不理解的朋友们说,我永远忘不了在很多年前的某一天,有一位富人和太多的富人,用他们的诚恳与良知,维护了一个4岁孩子的自尊。
【小题1】“洗手间”对小说的艺术表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2】小说中的女佣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5分)
【小题3】孩子在多年后成为了一个成功人士,有事业有房子进入上流社会。请探究一下孩子成功的原因有哪些?并谈谈给我们带来什么启示。(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失独
张丽
初冬难得的晴日,蓝天沉在池塘的水底,几朵云彩被粼粼的波光清洗着,白得晃眼。
进村第二家是英子的娘家,三十年前我就熟了。从小学到初中,我和英子是最要好的同学、姐妹,连英子妈都说,她家就是我家。英子家很温暖,爸妈和善,房子又是我们老家最好的红砖墙。还有三间厚实的木楼,冬天暖和,夏天阴凉。我和英子在她的房间吃柿子、柿饼,躺着咬耳朵说悄悄话,趴着做作业。总在我们玩累的时候,传来英子妈的喊声:“伢们,快出来吃饭。”这次,也是午饭时分,只是隔了三十年,还少了一个人。是的,少了英子。我是一个人回来看英子妈,也是我的干妈的。
英子屋后的银杏树光秃秃,散落的黄叶被风吹得七零八落。那棵柿子树向苍天伸着无助的枝干,托着几个红红的小灯笼。都冬天了,竟然还有没被寒霜打落的柿子。柿子可是英子最爱吃的啊,如果……我不敢想,鼻子发酸,脚步发软。拐了个弯,就看见坐在太阳下的英子妈。才一年不见,她更瘦小了,头发全白了,像罩着一团水洗的白云。曾几何时,我和英子抢着在她头上涂抹洗发水,揉搓出一把把白色的泡沫,跳着笑着欢叫,妈妈是个白头翁,妈妈成了老奶奶!英子妈真的成了老奶奶。我都走到她跟前了,还不见一点动静。趴在她脚边的黄狗,叫了一声,懒懒地仰头看我。
我喊了声“干妈”,没有回应。便走到她面前,她看着我,表情呆呆的,似乎面对一个陌生人。
干妈,您不认识我啊?我是兰兰,英子的好朋友啊!我拉过她的手说。
英子?英儿——干妈机械地念叨着英子,手拍怀里的小棉被,身子一下下摇动。椅子很扎实,是上世纪70年代家家有的圆椅,椅靠大半圆,弯到前方空着,孩子坐进去后,用木棍穿过弯靠洞眼,以防孩子掉下来。这种圆椅是为小孩制作的,大人一般坐不进去。干妈坐的显然是英子小时候的圆椅。
不是啊,干妈,我是兰兰,兰兰!我拥着干妈作无力的申辩——她已经不认识我了,甚至脑子不清醒。风吹进我酸涩的双眼,强忍的泪珠在池塘道道波光的映射下,颗颗滴落。
怕干妈看见,便赶紧擦了眼泪找英子爸爸。
进门又是白,先是一院子的白棉絮,再是干爸的白发白胡子。
干爸拍着我的背,说,过去了,伢,莫哭,哭也哭不回。
我捂住嘴,忍住不哭,可干爸的眼睛分明是红的。他叹了口气,唉,英儿走了,真的走了,可她妈就是不相信哪!
干爸带我去英子的房间,那是我和英子的闺房啊!一切还是过去的模样——床靠墙摆着,书桌上摆放的柿子软塌塌的,起了黑斑。床上铺着床单,厚厚的被子是绸缎被面,条纹被里,摸上去柔软温暖。干爸打开衣柜,除了英子的衣服,全是棉絮。
英儿从小怕冷,她妈年年给她种棉花,打棉絮。太阳出来就抱出来晒。干爸说。
我走到院子里,把脸埋进吸饱了温暖的棉絮,阳光的味道扑鼻而来,一股温热顺着我的双眼、鼻翼,缓缓流下。
自从英儿一走,你干妈脑子糊涂了。天天坐在那个圆椅里。那椅子,唉,是英子爸留下的。
怎么可能?您是说——英子不是你们的孩子?我觉得干爸也开始犯糊涂。
兰兰,你忘了吗?小时候你俩问过我们的,为啥椅子底板上的名字不是我们的。
是的,我记得。底板上的名字是阮清华,我们村方圆几十里没有姓阮的。
英儿妈不能生,我们才抱养的她。把她当宝贝养大,哪晓得她年纪轻轻得了肺癌,才活到四十岁——就要我俩老,白发人送她……干爸的话在风中颤抖:她爸是山里的木匠,伢养多了不耐活。英儿小没人带,丢在圆椅里不愿意,哭死哭活的,爸妈哪忍心——我们抱她过来,她爸妈送了圆椅,说是个念想,还有那小包被……
干妈还在阳光下,手拍小包被念叨着什么。
英子稚气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兰兰,你有一群兄弟姐妹,我为啥是独苗啊?
独苗吃独食,你看,满树的柿子都是你一个人的!站在树下,我喃喃着当年的话语。
池塘的水泛着清冷的白光。“啪”,一个柿子落到地面,鲜红的汁液,血一般飞溅。
(摘编自《北京文学》2017年3期)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的环境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为下文“我”的出场提供了背景,烘托了“我”内心无比沉痛的心情。
B.“我不敢想,鼻子发酸,脚步发软”是因为“我”触景生情,回忆起了过去,却又无法接受现实,内心充满矛盾和痛苦。
C.面对英子的离世,干爸说“过去了”,劝“我”不要哭,可自己的眼睛却红了,说明干爸是一个故作坚强,口是心非的人。
D.“我”虽然知道干妈已经神志不清了,却还是摇头她作无力的申辩,这一细节说明“我”不愿接受现实,在和现实作无力的抗争。
E. 文章在情节安排上颇有技巧,运用倒叙的手法,先写英子的离世,再交代英子的身世,造成了情节的突转。
【小题2】文中多次运用了伏笔,请选择两处作简要分析。
【小题3】“柿子”这个物象在文中反复出现,有何作用?请试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