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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老夫老妻

冯骥才

(1)他俩又吵架了。

(2)可是今天的架吵得空前厉害,起因却很平常——就像大多数夫妻日常吵架那样,往往是从不值一提的小事上开始的——不过是老婆子把晚饭烧好了,老头儿还趴在桌上通烟嘴,弄得纸片呀,碎布条呀,粘着烟油子的纸捻子呀,满桌子都是。老婆子催他收拾桌子,老头儿偏偏不肯动。老婆子便像一般老太太们那样叨叨起来。老婆子们的唠唠叨叨是通向老头儿们肝脏里的导火线,不一会儿就把老头儿的肝火引着了。两人互相顶嘴,翻起许多陈年老账,话愈说愈狠。老婆子气的上来一把夺去烟嘴塞在自己的衣兜里,惹的老头儿一怒之下,把烟盒扔在地上,还嫌不解气,手一撩,又将烟灰缸打落到地上,还抓起桌上沏满热茶的大瓷壶,用力“叭”地摔在地上,看着满地碎瓷片和溅在四处的水渍,老婆子直气的冲着老头大叫:“离婚,马上离婚!”

(3)同样的怒火也在老头儿的心理翻腾着。之间他嘴里一边像火车喷气那样不断发出声音,一边冲到门口,猛拉开门跑出去,还使劲带上门,好似从此一去就不在回来。

(4)老婆子火气未消,站在原处。面对空空的屋子,一种伤心和委屈爬上心头。她想,要不是自己年轻时得了那场病,他会有孩子的。有了孩子,他可以同孩子住去,何必跟这愈老愈混账的老东西生气?……

(5)不知为什么,他们每次吵架后两小时,她的心情就非常准时地发生变化,好像节气一进“七九”,封冻河面的冰片就要化开那样。像刚才那么点儿小事还值得吵闹么?——她每次吵过架冷静下来时都要想到这句话。可是……老头儿也总该回来了。他们以前吵架,他也跑出去过,但总是一个小时左右就悄悄回来了。但现在已经两个小时了仍没回去。外边正下大雪,老头儿没吃晚饭,没戴帽子、没围围巾就跑出去了,地又滑,瞧他临出门时气冲冲的样子,不会一不留神滑倒摔坏了吧?想到这儿,她竟在屋里待不住了,起身穿上外衣,走出房子去了。

(6)雪正下得紧。雪是夜的对比色,好像有人用一支大笔蘸足了白颜色,把所有树枝都复勾一遍,使婆娑的树影在夜幕上白茸茸、远远近近、重重叠叠地显现出来。于是这普普通通、早已看惯了的世界,顷刻变得雄浑、静穆、高洁,充满鲜活的生气了。

(7)一看这雪景,她突然想到她和老头儿的一件遥远的往事。五十年前,他们同在一个学生剧团。她的舞跳得十分出众。每次拍戏回家晚些,他都顺路送她回家。她记得那天也是下着大雪,两人踩着雪走,也是晚上八点来钟,在河边的那段的那段宁静的路上,他突然仿佛抑制不住地把她拉到怀里。他猛地推开他,气的大把大把抓起地上的雪朝他扔去,直打得他像一个雪人。他们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从一场奇特的战斗开始的。

(8)多少年来,这桩事就像一张画儿那样,分外清楚而又分外美丽地收存在她心底。曾经,每逢下雪天,她就不免想起这桩醉心的往事。年轻时,她几乎一见到雪就想到这事;中年之后,她只是偶然想到,并对他提起,他听了总要会意地一笑,随即两人都沉默片刻,好像都在重温旧梦;自从他们步入风烛残年,即使下雪天也很少再想起这桩事了。但为什么今天它却一下子又跑到眼前,分外新鲜而又有力地来撞他的心呢?

(9)可现在她多么希望身边有一只手,希望老头儿在她身边!她想到楼上邻居李老头,文化大革命初期老伴被折磨死了。尽管有个女儿婚后还同他住在一起,但平时女儿、女婿都上班,家里只剩李老头一人。星期天女儿、女婿带着孩子出去玩,家里依旧剩李老头一人——年轻人和老年人总是有距离的。年轻人应该和年轻人在一起玩,老人得有老人为伴。

(10)真幸运呢!她这么老,还有个老伴。四十多年如同形影紧紧相随。尽管老头儿性子急躁,又固执,不大讲卫生,心也不细,却不失为一个正派人,一辈子没做过亏心事;一副直肠子,不懂得与人记仇记恨……她愈想,老头儿似乎就愈可爱了。

(11)她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多小时,老头儿仍不见,雪却稀稀落落下小了。只有先回去,看看老头儿是否已经回家了。当将要推开屋门时,她心里默默的念叨着:“愿我的老头儿就在屋里!”

(12)屋门推开了,啊!老头儿正坐在桌前抽烟。地上的瓷片被扫净了。炉火显然给老头儿捅过,呼呼烧得正旺。顿时有股甜美而温暖的气息,把她冻得发僵的身姿一下子紧紧地搂住。她还看见,桌上放着两杯茶,一杯放在老头儿跟前,一杯放在桌子另一边,自然是斟给她的……老头儿见她进来,抬起眼看她一下,跟着又温顺地垂下眼皮。

(13)她站着,好像忽然想到什么,伸手从衣兜里摸出刚才夺走的烟嘴,走过去,放在老头儿跟前。什么话也没说,赶紧去给空着肚子的老头儿热菜热饭,还煎上两个鸡蛋……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虽名为“老夫老妻”,但主要是以老伴的女性视角来展开情节,因为女性感情更加细腻丰富。以女性视角构思小说会更生动。
B.这对老夫妻吵架不止一次,由于妻子在家中很强势,每次都是老头气的离家出走,小说结尾老头“抬起眼看她一下,跟着又温顺地垂下眼皮”的细节正说明了这一点。
C.小说第⑧段展现了青年、中年、老年不同年龄阶段对曾经美好年起往事的态度,真实再现两人感情由浓变淡,直至不屑一想、勉强维持的过程。
D.小说以时间顺序展开,但又使用插叙来丰富情节,如插入“恋爱时”的场景,来说明她们是有很好的感情基础的,从而为和好作伏笔。
【小题2】小说很巧妙地运用了“前后照应”的手法,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第⑥段写到了“雪”,请简要分析其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0-12 06: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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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共22分):
书房花木深 冯骥才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用一堆木头在阳台上搭一座木屋,还将剩余的板条钉了几只方形的木桶,盛满泥土,栽上植物,分别放在房间四角。鲜花罕有,绿叶为多。再摆上几把藤椅,竹几,小桌,两只木纹裸露的老柜子,各类艺术品随心所欲地放置其间。还有一些老摆设,如古钟、钢剑以及拆除老城时从地上捡起的铁皮门牌高高矮矮挂在壁上……最初是想把它作为一间新辟的书房,期待从中获得新的灵感。谁料坐在里边竟写不出东西来。白天,阳光进来一晒,没有涂油漆的松木的味道浓浓地冒出来,与植物的清香混在一起,一种享受生活的欲望被强烈地诱惑出来。享受对于写作人来说是一种腐蚀,它使心灵松弛,握不住手里沉重的笔了。k.&s~5*u
  到了夜间,偏偏我在这书房各个角落装了一些灯。这些灯使所有事物全都陷入半明半暗。明处很美,暗处神秘。如果再打开音响,根本不可能再写作了。写作是一种与世隔绝的想象之旅,是钻到自己心里的一种生活,是精神孤独者的文字放纵。在这样的被各种美迷乱了心智的房子里怎么写作呢?因此,我没在房里写过一行字。每有“写”的欲望,仍然回到原先那间胡乱堆满书卷与文稿的书房伏案写作。
渐渐地,这间搭在阳台上的木屋成了花房,但得不到我的照顾。我只是在想起给那些植物浇水时才提着水壶进去,没时间修葺与收拾。房内四处的花草便自由自在、毫无约束地疯长起来。从云南带回来的田七,张着耳朵大的碧绿的圆叶子,沿着墙面向上爬,像是攀岩;几棵年轻又生命力旺盛的绿萝已经蹿到房顶,一直钻进灯罩里;最具生气的是窗台那些泥槽里生出的野草,已经把窗子下边一半遮住,上边一半又被蒲扇状的葵叶黑糊糊地捂住。由窗外射入的日光便给这些浓密的枝叶撕成一束束,静静地斜在屋子当中。一天,两只小麻雀误以为这里是一片天然的树丛,从敞着的窗子唧唧喳喳地飞了进来,我欣喜之极,怕吓坏它们,不走进去,它们居然在里边快乐地鸣唱起来k.&s~5*u了。
  一下子,我感受到大自然野性的气质,并感受到大自然的本性乃是绝对的自由自在。我便顺从这个逻辑,只给它们浇水,甚至还浇点营养液,却从不人为地改变它们。于是它们开始创造奇迹——
  首先是那些长长的枝蔓在屋子上端织成一道绿色的幔帐。常春藤像长长的瀑布直垂地面,然后在地上愈堆愈高。绿萝是最调皮的,它在上上下下胡乱“行走”———从桌子后边钻下去,从藤椅靠背的缝隙中伸出鲜亮的芽儿来。几乎每次我走进这房间,都会惊奇地发现一个画面:一些凋落的粉红色的花瓣落满一座木佛身上;几片黄叶盖住桌上打开的书;一次,我把水杯忘在竹几上,一枝新生的绿蔓从杯柄中穿过,好似一弯娇嫩的手臂挽起我的水杯。于是,在我写作过于疲劳之时,或在画案上挥霍一通水墨之后,便会推开这房间的门,撩开密叶纠结的垂幔,独坐其间,让这种自在又松弛的美,平息一下写作时心灵中涌动的风暴。
  我开始认识到这间从不用来写作的房间非凡的意义。虽然我不在这里写作,但它却是我写作的一部分。我前边说,写作是一种忘我的想象,只有离开写作才回到现实来。这间小屋却告诉我,我的写作常常十分尖刻地切入现实,放下笔坐在这里所享受的反倒是一种理想。  我被它折服了,并把这种奇妙的感受告诉一位朋友。朋友笑道:“何必把现实与理想分得太清楚呢!其实你们这种人理想与现实从来就是混成一团。你们总不满现实,是因为你们太理想主义。你们的问题是总用理想要求现实,因此你们常常被现实击倒在地,也常常苦恼和无奈。是不是?”
  朋友的话不错。于是当我坐在这间花木簇拥的木屋中,心里常常会蹦出这么一句话:我们是天生用理想来生活的人!
【小题1】作者对“木屋”情感变化是怎样的?结合原文作简要分析。k.&s~5*u(6分)
 
 
【小题2】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⑴ 享受对于写作人来说是一种腐蚀,它使心灵松弛,握不住手里沉重的笔了。
 
 
⑵ 虽然我不在这里写作,但它却是我写作的一部分。
 
 
【小题3】文中引述朋友说的一句话在文中起什么作用?(6分)
 
 
【小题4】文章结尾处“我们是天生用理想来生活的人”,请联系全文说说这句话的含义。(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苏七块
冯骥才
苏大夫本名苏金散,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踝,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儿一绺山羊须,浸了油赛①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躬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人有了能耐,脾气准格色②。苏大夫有个格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子上,他才肯瞧病,否则决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挨贬的绰号叫做: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散了。
苏大夫好打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还哎呦哎呦叫疼。谁料苏大夫听赛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后门,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接着打牌。   
过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上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于,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子上,捏几下骨头,跟着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呲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夹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口服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款,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
“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选自《俗世奇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采用正侧面相结合的手法,成功塑造了一位乱世间为了生存不得不立规矩而丧失医德的民间医生的形象。
B.小说情节曲折,作者运用伏笔和照应,先写车夫求医无钱,再写华大夫暗中相助,最后写苏七块赠药退钱,可谓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C.小说使用了具有天津卫特色的方言,如“嘛”“赛”,将人物表现得有板有眼,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D.小说采用欧·亨利式的结尾,令读者在对苏七块的性格、人品感到惊疑、怪异之际,又萌生了敬佩之情。
【小题2】没有细节描写,就没有活生生的、有个性的人物形象。请从文中举出三个细节描写的例子,并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主人公苏七块是《俗世奇人》中的一个人物,请结合文本分析苏七块的“奇”表现在哪些方面。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B.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E. 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苏七块

冯骥才

苏大夫本名苏金散,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踝,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儿一绺山羊须,浸了油赛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躬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人有了能耐,脾气准格色。苏大夫有个格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子上,他才肯瞧病,否则决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挨贬的绰号叫做: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散了。

苏大夫好打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还哎呦哎呦叫疼。谁料苏大夫听赛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后门,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接着打牌。   

过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上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于,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子上,捏几下骨头,跟着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呲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夹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口服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款,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

“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选自《俗世奇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使用了具有天津卫特色的方言,如“嘛”“赛”,将人物表现得有板有眼,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B.小说情节曲折,作者运用伏笔和照应,先写车夫求医无钱,再写华大夫暗中相助,最后写苏七块赠药退钱,可谓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C.小说采用正侧面相结合的手法,成功塑造了一位乱世间为了生存不得不立规矩而丧失医德的民间医生的形象。
D.小说采用欧·亨利式的结尾,令读者在对苏七块的性格、人品感到惊疑、怪异之际,又萌生了敬佩之情。
【小题2】没有细节描写,就没有活生生的、有个性的人物形象。请从文中举出三个细节描写的例子,并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主人公苏七块是《俗世奇人》中的一个人物,请结合文本分析苏七块的“奇”表现在哪些方面。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
鼻子的轶事
冯骥才
①我一直认为人类的艺术创造有个重大疏漏,就是没有一种满足鼻子的艺术。在艺术中,有满足眼睛的,比如美术、雕塑和摄影;有满足耳朵的,比如音乐和歌唱;影视和戏曲是综合艺术,它们能同时满足眼睛和耳朵。唯独把鼻子排斥在“艺术爱好者”之外了。嘴呢?你会问。不要说也没有专供嘴巴来享受的艺术吧,千变万化的烹调艺术足能使嘴巴受用不尽了。聪明万能的人类为什么偏偏冷淡了、小瞧了甚至荒废了鼻子?这个位居脸的中心的高贵的鼻子难道是个“艺盲”?难道它迟钝、麻木、低层次、无感受、缺乏情感细胞?难道它只能分辨香臭、只是用来呼吸的吗?是啊,是啊,你想想看,流泪是一种感情的表露,那么流鼻涕呢?那不是伤心而是伤风。
②然而,请你静下心再想一想——
③每每早春初至,你是怎样感受到它的来临的?那时,大地没有绽露些许绿意,冰河尚无解冻时清脆的声响——你显然不是依靠眼睛和耳朵,而是凭着灵敏的鼻子察觉出这大自然催生的气息……春天最先是闻到的。
④你是从哪一种气息里闻到的?
⑤从融雪的气息、腐叶的气息、带着寒意的清晨的气息里,还是从一阵冷冷的疾雨里?世间雨的气息各种各样,这种种不同的雨的气味,比起雨的画面更能勾起你在同一种雨中经历的回忆。一次空空的等待或一次失去般的离别,一次义气的援救或是一次负疚的逃脱——不管具体细节怎样,总是气味帮助你记忆,也帮助你回忆。再往深处想想,是不是世界上只有亲人的气味你记得最深最牢?母亲的、恋人的、孩子的。这气味比形象和声音更不能模仿和复制。精确分辨又刻骨铭心记住的不全是依靠鼻子吗?
⑥我知道一个女人,一直保存着她逝去的丈夫的一件睡衣。她从来不洗这件睡衣,为了保留丈夫身体的气味,每当思念之情不能自已时,就拿出这件睡衣,贴在脸上闻一闻,活生生的丈夫便在身边。由此我得知,鼻子并非呼吸的器官,而是心灵的器具。由于多愁善感的鼻子的存在,我们对这世界的感知便多了一倍!
⑦鼻子又是慷慨无私的。尽管人类不给它任何享受艺术的方式,它却积极地参与艺术的创造。对了!我说的是鼻音,想想看,当歌唱家们使用鼻音时,那声音就会变得何等的奇异与美妙!
⑧这叫我想起一件往事。很多年前,我有个邻居是位业余歌手,他相貌平平,身材四肢都极普通,唯有那鼻子大得像只梨儿挂在脸的中央。如果你坐在他身旁,会觉得呼吸困难,好像氧气都叫他那硕大无朋的鼻子吸走了。他说话,声音似乎不穿过喉咙而穿过鼻腔,那声音就像火车穿过隧道那样隆隆作响,唱起歌来根本听不清歌词,仿佛一百只大黄蜂在空中狂飞。据说他考过许多专业歌唱团,但谁会选取这种听不清歌词的鼻子叫呢?人们不过把他的歌唱当作一种有高低音变化的鼾声罢了。
⑨后来,他走运了。一个名叫“海河合唱团”的艺术团的团长以伯乐的眼光瞧上了他的大鼻子,把他请进合唱团。合唱团不管他咬字是否清晰,只要他的鼻音。谁料到他这闷雷般的轰鸣,像是给合唱加进去一架大风琴一样,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声音效果,开创了一个前所未闻的神奇境界。很多观众为这鼻音而来,向台上寻找这奇妙声音的发源地。看吧,这梨儿似的鼻子,多像是给合唱团佩戴的一枚闪闪发光的勋章!
“文革”期间,许多文艺团体受冲击,我这个邻居也遇到了麻烦。因为当时所唱的歌曲一律是革命歌曲,他吐字不清,被怀疑是故意不唱歌词。受怀疑比受指责更可怕,他必须赶快学会吐字。有生以来,声音一直从他鼻孔出来,现在竟改道走喉咙了;随着一个个字儿愈来愈清楚地蹦出嘴唇,那鼻音便一点点稀薄和消退,最终他唱起歌来和所有演员没有两样。一旦被统一了,他也就消失了;大家全一样,每个人便都可有可无。
失去了鼻子的世界居然会变得如此乏味,你说究竟为什么?是因为那独特的鼻子,还是因为那鼻子的独特?
(选自《冯骥才散文》,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分析文章第②段在结构上的作用。
【小题2】文章第⑧段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来描述那位业余歌手的鼻子?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中叙写一个女人保留她逝去的丈夫的睡衣的故事有何作用?
【小题4】文章第③段中说“春天最先是闻到的”,试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