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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汤学春
徒儿功成,拜别师父下山。
师父送至山门。
风雨凄迷,山色空濛。
山风拂动师父银髯,撩起师父衣带。师父走了,就如山间一片飘零的黄叶。
这是师父最后一个徒儿,师父再也不会收徒了。师父潜心武功绝技“天罡刀法” 的修炼,终生不娶,因而没有子嗣,以后就只有师父一个人孤守寒山了。这也是师父一生中最疼爱的一个徒儿,聪明好学,伶俐精明,平日饮食起居待师父如同亲父。师父于是把毕生心血全都传给了他。此时此刻,师父望着徒儿踽踽而行的背影,心想以后他立足江湖,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因而孤寒凄苦的同时,心中也就有了欣慰。
可是,就在这时候,徒儿回首了。
师父一怔。
徒儿不该回首,这是武林中的规矩。徒儿回首意味着他对师父还有所求。可是,这位风烛残年的师父已经一无所有了。
是师徒情份实在难分难舍么?
师父想到这层,心中不快:似这等儿女情长,今后怎生成得大器?却又一热: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何况自己待他如同亲生,这孩子能丢舍得下也是人之常情。这么想着,又见那凄迷冷雨,徒儿可还是光着个脑袋呢!于是一阵心痛,慌忙回身找了把雨伞,给徒儿送去。
徒儿在前面断崖边的青石板小道跪下了。
师父热泪盈眶,慌忙上前伸出双手,欲将徒儿扶起。
却是扶不起。
师父愕然。
一会儿心里明白了,师父好容易冷静下来,说:“天罡刀法乃我平生绝技,于今你已经得到了,可以无敌于天下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徒儿拜磕在地,说:“师父曾教我,金、木、水、火、土五行相克相生,徒儿想这天罡刀法总有解法,望师父教我。”
师父说:“刀法乃精、气、神所致,实在五行之外。”
“谢师父。”徒儿起来,拱手。然后背转身去,却是不走。横在小道上,如一截树桩。
“师父,天罡刀法就算无敌于天下,若是师父另传他人,徒儿与他也只是个平手。”
师父长叹,说:“为师已是风烛残年,你是我最后一个徒弟,这话可不是今天说的呵!”
“别怨徒儿放心不下。”徒儿说着,别过脸拿眼睛向小道边的断崖斜斜,“师父从这儿跳下去,就算对徒儿说了真话。”
断崖万丈,但见崖边烟缭雾绕。
师父心中打个寒噤,随即哈哈大笑。
师父说:“只是担心爱徒的刀法未必学到了家。”
徒儿想,他的刀法已经炼得炉火纯青,这一点他自己心里有绝对有把握;师父笑,说明这刀法果然有解。
“求师父指点。”徒儿又跪下了。
师父把撑着的雨伞收拢,一边说:“何必如此多礼,起来吧。”
待徒儿起来,师父将那伞伸到他面前说:“你未必能一刀断得了它。”
徒儿知道江湖上有以伞为兵器的,并且巧藏机关,暗器伤人煞是厉害。但是,师父所用兵器虽多,唯独没用过伞;况且,这把普通的竹骨纸伞,还是他自己给师父买的,就在附近小镇上一家伞铺里买的,难道师父有什么神功一下将它变成了铜筋铁骨?即使是铜筋铁骨,他的天罡刀法只要斜削下去也能将它挥为两段。
徒儿于是想,好吧,就削了这伞,看你老东西还有什么说的!想罢,抽出刀来,运足平生功力,斜着照准那伞,一刀挥去。
这自然是一把极普通的伞,哪里需要许多功力。一刀下去,纸伞顿时骨散筋飞,老师父手里握着的只是一把竹匕。然而说时迟那里快,就在徒儿用力躬身的一瞬,师父的竹匕也就从他的后脑直穿咽喉,把他钉在青石板上。
山雨凄迷,山风如诉。
师父老泪纵横,一声长啸,扑下山崖。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风雨凄迷,山色空濛”一句,渲染了师徒离别时的伤感气氛,为作品定下了悲剧的基调,也为师父雨中送伞埋下了伏笔。
B.在写师父时,作品用“欣慰”“不快”“一热”“心痛”“愕然”“长啸”“扑下”等心理活动描写,揭示了人物丰富而复杂的内心世界。
C.“师父心中打个寒噤,随即哈哈大笑。”这“大笑”,既反映了师父对徒弟的重新认识,也表现了师父面对绝境的泰然。
D.下山的徒儿是师父最疼爱的一个,师父很担心爱徒的刀法没有学到家,难以立足江湖,进而会辱没师门。
E.伞,在师父手中,体现了师父所说的“刀法乃精、气、神所致”变化随心的刀法真谛。
【小题2】小说中,师父认为的“聪明好学,伶俐精明”的徒儿在拜别师父下山之后,让师父有了重新的认识。师父重新认识到了徒儿怎样的性格特征?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为什么以“伞”为题目?
【小题4】小说结尾,有人认为太过悲情,师父不必赴死。也有人认为师父还有其他选择。你的看法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1-21 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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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素姑
师陀
当阳光从屋背上照进这个寂静的老宅,素姑,一个像春天般温柔,看见人和说话时总是婉然笑着的,走路时像空气在流似的无声的女子,很早很早她就低着头开始绣花了。孟林太太这时候照例在床上睡她的午觉。
院子里有个开始凋零的丝瓜棚,自早晨就没有人来过,就在这种静止气氛中,素姑正是坐在院子里绣花。
素姑十二岁就学会各种女红。她给自己缝绣,也给亲友们和邻舍家的女友们。于是一年,十年……唉!后来连比她小十岁的少女也出嫁了。现在素姑是二十九岁!没有人能计算她总共绣过多少!
时光无声地过去。素姑低着头已经绣了半只孟林太太的鞋面,在青缎的底上绣完两朵四瓣梅了。
“妈,几点钟啦?”
素姑心中忽然如有所动,忍不住抬起头来问。孟林太太早已醒了,正一无所欲地在床上领略午睡后的懒倦。
“瞧瞧看。”这是她照例的回答。
那放在妆台上的老座钟,不知几时就停摆了。
素姑手中捏着针线,惆怅地望着永远是说不尽的高和蓝而且清澈的果园城的天空;天空下面,移动着云。于是,是发黑色的树林,是青灰色的天陲,是茅舍,猪,狗,大路,素姑上坟祭扫时候看见过的;是远远的帆影,是晚霞,是平静的嫣红发光的黄昏时候的河,她小时候跟女仆们去洗衣裳看见过的。她想的似乎很远很远……
一个沉重的脚步声蓦地里走进来,素姑吃了一惊。“老王,老王!”她转过头去喊。
“嗯!”送水的这样应着,一面担了水急急往厨房里走。忽然间她自己也觉得好不奇怪,真个的,她喊老王做什么呢,老王每天在这个时候进来,给孟林太太家担水快二十年了。
“果园里的果子卸光了吗?”她高声问。
“卸光了,小姐;早就卸光了。”
老王并不回头,说着时早已走过去了。庭院里接着又恢复原有的平静,远远的有一只母鸡叫着,在老槐树上,一只喜鹊拍击着树枝。
早就卸光了。”素姑在心里想,她的头又低下去了。
时光是无声的,但是每一个小城里的日子都有一种规律。
“还不该烧饭吗,刘嫂?”素姑抬起头来问。
刘嫂——孟林太太家的女仆,这天下午到河上洗衣裳去了,也许正在大门口和果园城的兴致永远很好的娘儿们闲谈。那个老座钟,我们说过它早就停了。
正在这时走进来一个卖绒线的。她走进来的时候并不曾呼喊,甚至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以前她是每天都来的。
“买点什么吧,小姐?”
素姑并不要买什么,然而她仍旧想看看。于是在天井里,就在泥地上,卖绒线的坐下去,随后打开篮子,一些红的绿的绫绢露出来。素姑拣块杏红绫子,接着她又看中一种羽毛辫条。忽然间,仅仅是忽然间,当她想到这些东西该配到哪里最合适时——
“不要了。”她说。她什么都不要了。她把卖绒线的货篮推开。
“你明天出嫁时候用得着的,小姐。”卖绒线的发慌地喊。
素姑感到受了一下更重的打击。她站起来,不,她什么都不要了,卖绒线的从后面望着她走进寂静的又深又大的上房。
“外面是什么人?”孟林太太大声问。这时候她已经起来,在床上坐着,她的耳朵近几年有点聋。
素姑没有回答就走进自己的闺房。她从书桌上拿起一本书,一本展开着的不知几时忘记收起来的“漱玉词”:
……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接着,她的手又废然垂下去,她的眼睛移到面前的镜子上去了。在镜子里,一个长长的鹅蛋形脸蛋儿;一绺散乱的头发从额上挂下来;一双浅浅的眉在上面画了两条弧线;眼的周围有一道淡黄的灰晕;她的嘴唇仍旧是好看的有韵致的,却是褪了色的。
素姑正是这样望着,右手支着头。在窗外,雁嘹唳着从将晚的果园城上空飞过,晚风萧索地在庭院里凋零的丝瓜棚上发出轻微的响声。于是书从她手里落下去,渐渐的连镜子也在她眼里消失了,一颗泪珠从她脸上滚下来,接着又是一颗。
一九三九年十月十日
(选自《果园城记》,有删改)
【小题1】文中画横线的语句对文章内容的表达有什么作用?
【小题2】文中两处画波浪线的句子分别表现了素姑什么样的心理状态?请简要说明。
(1)素姑心中忽然如有所动,忍不住抬起头来问。
(2)“早就卸光了。”素姑在心里想,她的头又低下去了。
【小题3】请简要分析小说尾段景物描写的作用。
【小题4】文中两处写到早就停摆的“老座钟”,请探究这一细节的深刻意蕴。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命运的颜色
左岸
贾艺震是一个从加格达奇来到大连这个海滨城市的青年,相貌一般,但他的美髯黝黑生动,在朝阳的作用下,常常发出针尖一样的光亮,颇有几分艺术家气质,弥补了他的不足。大学毕业后,在这旮旯儿找了一份工作,勉强糊口,也算平安无事。话又说回来了,他偏是一个不甘寂寞的年轻人,女作家张爱玲的一句名言:成名要趁早。他已把这句话文身在自己的右胸上。
几年下来,他参加过歌手比赛,在舞台上给钢琴家翻过五线谱、当过拳击陪练、背过著名老画家去深山写生、搞过几项民用技术专利,等等。几乎转了一圈,都没有成功,依然过着一个人吃饱了饭不想家的小日子。
那天,他在电视看到一个坐轮椅的残疾人就因为写了一部长篇小说而蜚声中国文坛,受到四面八方邀请,五冬六夏总是载誉而归,粉丝更是不计其数,真让人羡慕。他忽然想到,我来扮演一把残疾人不行吗?权当体验体验生活。贾艺震是个急性子,说干就干,立马辞去了工作。他先给自己埋了一个伏笔:报名参加了“户外魔鬼野营训练活动”,期间假装不慎摔到谷底,其实只是膝关节一点皮肉划伤,住了几天医院,回来,他拄起了双拐,一副要死要活的痛苦样子。他的几个要好的朋友再看到贾艺震时,他已经坐到崭新的轮椅上了。
开始贾艺震很不习惯,一天长时间地呆在轮椅上,回到自己租赁的小屋,再站起来,腿麻酸酸的痛,想走几步还真有些吃力。他几次想打退堂鼓,最终还是被他那股犟劲给顶回去了。
眼下,贾艺震面临的问题是向哪方面发展。经过深思熟虑,他选择了唱歌,因为权衡起来,这几年只有参加区里歌手比赛为他赢得了一点荣誉,也仅此而已。他的声线很像郑智化,过去也唱过像什么《水手》啦、《星星点灯》啦……说练就练,他的颇具天分的歌声透过窗棂传得很远。说也怪,不长时间,街道居委会一个主任阿姨偕同另外一位同事,提溜一桶食用油和一袋面粉找到了他,进门放下东西,就对贾艺震问寒问暖,之后阿姨直奔主题,邀请他代表街道参加市里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贾艺震一口答应。电视台传来喜讯:贾艺震一路过关斩将,一举夺得冠军,轰动整个滨城。
省市各大媒体频频采访,内容大都是身残志不残、敢于与命运抗争的勇士、80后一代青年的楷模诸如此类的报道。
贾艺震面对突如其来的鲜花掌声开头有些恍然如梦,后来便踌躇满志起来。自从前几天市残联领导来看过他之后,人们发现贾艺震的轮椅出现在残疾人艺术团的排练厅里了,他的身后站着一位美丽健康的姑娘,不用猜,那是他出名之后收获的爱情。   
从社会到家里,从领导到朋友处处体贴他、呵护他,他也真把自己当成一个地地道道的残疾人了,不过,一旦露出马脚,他将失去一切。想到这,不禁一股冷气打后脊梁冒出,看来,他只能将假戏唱到底。  
很快贾艺震和这位名叫小菊的姑娘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每天上床,小菊都要抱着这个大男人上床,还好,贾艺震配合得不错,小菊不感觉累(她哪里知道,贾艺震暗中做了手脚)。   
第二年,他们的小宝宝诞生了,白白胖胖,逗人喜爱,小两口成天笑得合不拢嘴。话分两头说,居家过日子,特别有了孩子以后,锅碗瓢盆的事无穷无尽,看小菊一个人扛着至少七八十斤的液化罐来家,他心痛得赶紧去给她擦汗,心想,这都应该是他贾艺震干的活,可他是个“残疾人”呐,不能替她。
他痛苦地把小菊搂紧怀里,说道:“是我不好。”
小菊说,“你咋不好?”
贾艺震说,“我不能帮你。”
小菊捋了一下湿漉漉的头发,说:“等孩子长大就好了。”
贾艺震听罢小菊的话,赶紧转过脸,再也止不住两行热泪淌下来。
每当夜深人静,贾艺震在床上总是辗转反侧,心灵受到巨大煎熬。他不止一次在内心呼喊,我不能再这样欺骗自己,欺骗小菊和所有爱我的人,我要活得有尊严,还原原来的我!可他转而一想,一旦说给小菊听,她说我是个骗子怎么办?她不原谅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拥有的一切将化为乌有,思来考去,他只能采取沉默。
这天,吃完晚饭,孩子睡了,小菊因为劳累也进入梦乡。他坐在轮椅上,瞅着小菊苍白而消廋的脸庞,一股罪恶感,弥漫全身,贾艺震认识到再不能这样活下去了,如果继续的话,他会崩溃,他要推醒小菊,把事实说清楚,想到这里,他想站起来,但,任凭他作何等努力,始终没有站起来,五年了,他的双腿已经废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对贾艺震的形象,特别是他的美髯进行了描写,突出了他年轻生命的美好,为后文贾艺震双腿废掉这个情节作铺垫。
B.电视上的残疾人因写长篇小说而蜚声文坛让贾艺震羡慕,也让他受到启发,他决定扮残疾人,借助人们对身残志坚的励志行为的认可,实现自己的理想。
C.贾艺震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不靠自己踏实的劳动和坚韧的奋斗,而是采用了投机取巧的做法,最终痛失了健康的双腿。
D.小说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看小菊扛着“至少七八十斤的液化罐”,他心痛得赶紧去给她擦汗,这一细节表现出贾艺震对妻子的爱惜和内心的愧疚。
【小题2】小说的标题“命运的颜色”有何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结尾,写贾艺震的双腿废掉。这样安排情节有什么好处?请写出你的看法和理由。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达蒙·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做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约翰逊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
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睛的人,无不说“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致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痕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到底这块伤疤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使那些从来不想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那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约翰逊一个劲地眨巴着眼,问:“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着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恐怖。”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了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我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市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大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砍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揭露出来后,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
祖父说,他一直怀疑摩根是个危险人物,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像牧羊人那样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辨,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小题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小题3】有人说小说最后一段是全文的点睛之处,请你谈谈对此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星空

何君华

巴音诺尔苏木实在太小了,在这个人口还不到三千的小地方,你甚至找不到一个诗人。满都拉便是我在巴音诺尔见过的第一个诗人。“诗人”是我对他的称呼,他其实是苏木派出所新来的警察。

不值班的时候,满都拉喜欢带我去查干敖包读诗,读惠特曼,读狄金森,也读阿赫玛托娃、曼德尔施塔姆和帕斯捷尔纳克,这些外国人的名字我一个也没听说过。

查干敖包距离巴音诺尔苏木有十几公里,满都拉说他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个地方。他说,没有比这里更适合朗读诗歌的地方了。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诗?”我问满都拉。

满都拉没有回答我,他只给我朗诵了几句诗,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美国诗人惠特曼的《自我之歌》:“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我所讲的一切,也一样适合你,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我邀请我的灵魂同我一道遨游,我俯首下视,悠闲地观察一片夏天的草叶,我的舌,我的血液中的每个原子,都是由这泥土、这空气构成,我在这里生长,我的父母在这里生长,他们的父母也同样在这里生长,我现在三十七岁,身体纯然健康,我希望继续不停地唱下去直到死亡……”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喜欢诗了吗?”满都拉问我。

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我似乎明白了,又似乎没有明白。

“康德说,有两样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入,它们在我心中唤起的赞叹和敬畏就越是历久弥新: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准则。在我看来,头顶的星空就是诗,心中的准则便是法律。”

满都拉说的话我总是听不懂,我只好似懂非懂地问他:“如果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准则只能选一样,你选哪一样?”

满都拉想了想,没有回答我。

“我再给你读一首诗吧!”说着满都拉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翻到其中页大声读起来:“这一刻仿佛一生/这一生我总是一个人/走在这黑暗中/曾有许多人像我一样走在略上/但走着就丢了/有很多条路就这样被我走过/走过就消失了/路是否有尽头,我并不确定/但一直在走,这是我唯一/确信的事物/穿越一路的黑与暗/仿佛并不是为了抵达/仿佛并不是为了/远处的光……

“写得真好”我赞美道,“这首诗是谁写的?”

满都拉说:“你猜。”

我说:“我知道的诗人太少啦,猜不出来。”

“是我写的。”满都拉说。

哇,想不到你也会写诗!”我抢过满都拉的笔记本,上面满满当当全是诗。

“都是你写的吗?”我一脸惊诧地问满都拉。

满都拉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啊,都是我写的。你拿去看吧,看完了记得还给我,将来还要出版呢。”

满都拉说他的梦想是像惠特曼一样一辈子只写一本诗集,一本不断往里添加作品的诗集,满都拉告诉我说,惠特曼的诗集叫《草叶集》,他的诗集名字也起好了,被他一笔一画、认认真真地写在笔记本的扉页上,也是三个字,叫《星空集》。

可是,滿都拉来不及看到他的诗集出版了,他手写的那本诗集一直留在了我手上。

满都拉牺牲了,就在他为我朗诵诗歌不久后的一个晚上。

我将满都拉的诗歌一首一首地整理出来,它们便像雷花一样飘洒到全国各地的报刊上,无数的读者惊叹中国诗坛又有一位天才诗人横空出世,可他们并不知道,当他们读到这位诗人天才的诗作时,他已经不在世上,就像生前籍籍无名的艾米莉·狄金森一样。

我只是一直不明白,满都拉为什么从来不直接回答我的问题,直到有一天我偶然读到《自我之歌》的最后几句:“我要像空气一样离去,我对着夕阳甩动头发,我把我的血肉投进涡流让它在镶嵌花边的步履中漂流。我把自己馈赠給泥土,以期从我心爱的草叶中复苏。你若想再见到我,可以看看你的足迹……你若一时找不到我,请仍然保持勇气,一处不见就到另一处寻觅,我总会在某个地方等着你……”

我仿佛明白了满都拉的选择,他用生命热爱头顶的星空,也用生命捍卫心中的准则,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下来,我想将来一定要将满都拉的诗集岀版,我想让人们知道,世界上真的有一些人,他们热爱一些崇高的事物,就如同热爱生命一样。

(《微型小说月报》2018年第1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一开头说“你甚至找不到一个诗人”是实话实说,被称为“诗人”的人是一个新来的警察。这暗含了这个“实在太小”的地方环境恶劣,也没有什么文化氛围。
B.满都拉牺牲后,“我”想将来一定要帮他出版诗集,表明“我”受到满都拉的影响,也开热爱诗歌,而且对满都拉心怀敬意。
C.“你拿去看吧,看完了记得还给我……”,看似平常的表达,却为下文情节发展作了铺垫。
D.小说善于使用衬托手法,尤其在满都拉牺牲前,以对诗歌陌生的“我”衬托了热爱“星空”的满都拉。
【小题2】请梳理概括“我”对诗歌的认知过程。
【小题3】满都拉牺牲后,“我”为他整理、发表诗歌并打算为他出版诗集。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回答。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山里人
侯发山
周末,我和老孟等几个朋友驱车前往靠山屯的一家农家乐,那儿有土鸡肉、野兔等野味,还有乌龟、鹿肉什么的。我去的次数多了,跟老板二狗熟悉,他透露说也有一部分是圈养的,其实他不说我也能猜测个八九不离十。
老孟,是个盖房子的,尊称房地产商,这天是他请客。刚坐下,就对二狗豪气十足地说:“先来盘鳄鱼肉。”
二狗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为难地说:“老板,小店没有这个。”
老孟眼也不瞄二狗,“啪”地声甩出鼓囊囊的钱包:“不差钱,上。”
二狗忙掏出烟来给我们散烟:“老板,这个真没有。不信您问侯老板。”
“行了老孟,有那个意思就行了……来,土鸡一只,野兔一份……”二狗拿我当救星,我不能不出面。我知道老孟这人,在有些人面前当孙子,来这里尝尝当大爷的滋味,找找平衡。
二狗这儿有个规矩,怕客人喝多后算账掰扯不清,点菜后先交钱再上菜。
点完菜,二狗一算账,四百八。老孟从钱夹里捻出四张老人头。二狗死活不愿意,说俺是实诚人,饭菜也是实价格,没法优惠。
老孟又抽了一张五十的。二狗还是不愿意。
我见识过二狗的较真,劝老孟:“人家也不容易,你也不差这一星半点的,给了吧。”
老孟没说话,又掏出一张十元的。
“还差二十。”二狗伸着手,很执着,“都是有本钱的,俺不能干赔本买卖。”
我看不过去,刚要掏钱,老孟见状,忙掏出一张五十的摔给二狗:“不用找了。”
二狗也不说话,又找回老孟三十元。
太抠了,以后打死我也不来了。”老孟黑着脸。
菜一道道上来了。味道嘛,也确实不错。气氛在酒精的滋润下活跃起来,老孟的脸色慢慢变得红润了。这就好,吃饭嘛,要的就是心情。
这当口来了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高声叫道:“一碗鸽子面。”二狗笑眯眯地应答着,收下了男孩递过去的一张红色的钱币。
面条还没做成,男孩到门外边耍去了。我忍不住提醒二狗:“狗老板,你看清楚了,那可是冥币!”
“我知道。”二狗说罢,就把团在手里的冥币撕了。
“难道男孩的父亲是个地头蛇?”我有点糊涂地看着二狗。
二狗淡淡一笑:“孩子得过脑膜炎,脑子不大灵醒,常把冥币当钱使。”
老孟附和道:“都是有本钱的,咋说也不能干赔本买卖啊。”听口气,完全是在嘲讽二狗。
“他也只是买碗面,没啥。”二狗不以为然。
我由衷地说:“你这么好心,孩子真幸运。”
二狗说:“不只是我,村里凡是开店铺的都这样对他。”
这时,服务员刚好过来端菜,她说:“这个孩子是村长的。”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
老孟放下酒杯,冷冷一笑,说:“谁说山里人老实?也会拍马屁嘛。”
二狗真是傻蛋,居然没有看出老孟的冷嘲热讽,说:“别说吃碗面条,吃俺身上的肉俺都舍得。”
想想也是的,谁让人家的爸爸是村长呢?许多事要仰仗人家。这么一想,我也就释然了,忙给老孟碰杯,不让他再嘲弄二狗。
“明白了,村长挂着账……行。狗老板会做生意。”老孟一副豁然明白的样子。
“肯定这样。”在座的一个朋友同意老孟的说法。
难道他们说的是事实?我眨巴着眼盯着二狗。如果真是如他们所说,错也不在二狗。
二狗没接话茬,叹口气,说:“去年秋天一个晚上,大暴雨,村长进山巡视,见屋子裂缝了,忙背出孤寡老人刘大爷,刘大爷说收音机还在屋里。村长刚返回屋子,轰隆一声,屋子塌了……刘大爷在屋子前跪了整整一天。”
我们几个人一下子都沉默了。
半个月后,接到老孟的电话,邀我一起去靠山屯。我说:“嘴又馋了?”老孟说:“那个农家乐还真有点味道。”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最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写老孟点菜时先点鳄鱼肉,再“甩出鼓囊囊的钱包”,言行看似充满豪气,实际上是老孟在山里人面前显示优越感。
B.“忙掏出烟来给我们散烟”,表现了二狗对顾客的恭敬,其中含有没能满足顾客要求的歉意,也有与顾客拉近情感距离的善意。
C.二狗将团在手里的红色钱币撕掉,说明他知道自己从男孩手中接过来的就是冥币,那一刻他的内心有着深深的无奈和愤怒。
D.服务员的插话交代了孩子的身份,却也招来了老孟对二狗的冷嘲热讽,使“我”也对二狗的做法的正当性产生了怀疑,鄙视二狗。
E.小说插叙了村长为救刘大爷牺牲的内容,解说了男孩免费吃面的原因,也展现了山村淳朴的民风,升华了小说表达的情感。
(2)文中画线句子“太抠了,以后打死我也不来了”有什么作用?试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处,老孟说“那个农家乐还真有点味道”,请简要分析其中其中的含义。
(4)关于本篇小说的主人公,有人说是店老板二狗,有人认为是老孟。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