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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转场的哈萨克

刘斌立

十月,乌尔达拉克决定辞职了。

父亲三天前的电话,告诉他要转场到冬季牧场去。上百只牲畜,是他们家的全部财产,需要一起完成迁徙,这是一项非常浩大的“工程”。父亲已经年迈,需要人去帮他。乌尔达拉克是长子,下面只有一个还在读高中的妹妹,他必须回去。哈萨克族是一个永远在路上的马背民族。他们为了牲畜的生长,要在春夏秋冬辗转于四个牧场。这些年牧场退化,他们转场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只能夏季一个牧场,冬天迁到一个暖和一点的过冬处。

乌尔达拉克今年七月从乌鲁木齐的大学毕业,好不容易在一家经营医疗器材的公司找到了工作。这已经让很多不得已而回到家乡的同学艳羡了。大学时每到转场,乌尔达拉克都请假回家,帮家里打理异常辛苦的转场。可现在刚刚找到工作,马上请那么长时间的假,领导很难理解,更难同意。

乌尔达拉克和父亲在电话中发生了争吵,他觉得现在转场可以租用汽车,不用像以前那样骑马赶着羊群和骆驼。他说很多同学的家里已经用汽车运输物资和牲畜转场了。可是当父亲听到这些时变得异常生气。老人觉得,一个哈萨克人必须尊重传统,乌尔达拉克作为长子必须继承这些。

回到家已经是三天以后的夜晚,乌尔达拉克只跟母亲和妹妹打了招呼,并没有跟父亲说话。为了转场,工作丢了。父亲那晚安排着第二天的工作,要求乌尔达拉克独自完成拆卸毡房、查看病兽的事。乌尔达拉克回答:“以前都是跟着你做,我自己不会干。”父亲大怒:“哪个哈萨克男人不会做这些就是废物!”乌尔达拉克也不示弱:“我不需要靠做这些来生活。”话音刚落,父亲的马鞭就扫过来。乌尔达拉克流着泪,拿起强光手电,走出了毡房。

第二天清晨,父亲宰了生病的羊煮了肉。乌尔达拉克在母亲的协助下拆卸了毡房。

迁徙开始了,女人负责孩子和家当,男人要驱赶并追回跑丢的牲畜。当有大卡车拉着其他转场的人家从他们的身边开过时,父亲则用嘲讽的口气问候车上的族人。乌尔达拉克不多言语,只是在父亲的指挥下扬鞭策马。

五天的迁徙终于完成了。父亲搭建毡房,母亲煮奶茶准备吃食。乌尔达拉克准备宰杀体弱不能过冬的牲畜,用于狂欢、聚会。转场完成,人们都会聚在一起喝酒庆祝。

狂欢那晚,乌尔达拉克独自走出了毡房。刚才他听到父亲跟族人讲,他不想让女儿高中毕业就回家出嫁,他希望女儿也考上大学到城市里去。乌尔达拉克嘴角嘲讽地抽了一下,心想:“考上大学又有什么用,找到工作不是还得回来转场吗?”

秋夜,乌尔达拉克感觉到孤独、无助。工作已经辞了,父亲难道是真要让他回家放羊吗?“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取名乌尔达拉克吗?”父亲突然出现在他的身后,扔给他一件羊皮背心,“乌尔达拉克在哈萨克语中的意思就是孤独的人。哈萨克在草原上已经越来越孤独,牧场快养不活我们了。”

父亲坐在一块石头上,示意乌尔达拉克也坐下。“这是我们家最后一次转场,明年春天,我和你母亲就要去定居点了。政府在县城旁边修了很多房子,免费给我们住。你明天就回城做个城里人吧,你妹妹要是考上大学,让她也去。”父亲说着话,点了根烟。寒冷的空气中,白烟缭绕着特别显眼。

他并没有看到乌尔达拉克脸上的意外,继续说道:“我只是想你回来跟我学会如何转场,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我老了,草场一年不如一年,在马背上的日子要结束了。我只想我唯一的儿子,虽然进了城,但还是哈萨克,他应该知道怎么在马背上过日子。”

那晚,乌尔达拉克喝了很多酒,第二天独自回城了。回城的路上,他看到了很多定居点的房子星罗棋布在城市的边缘。他想,那里真的是哈萨克的归宿吗?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3年第24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哈萨克族是一个永远在路上的马背民族”意思是说牧民们为了牲畜的生长,一年四季总是要辗转不同的牧场。
B.本小说的一大特点是善于综合运用神态、语言、动作、心理等描写手法来刻画“父亲”这个人物形象。
C.“乌尔达拉克嘴角嘲讽地抽了一下”这个细节表明了儿子认为父亲所说与所做自相矛盾,表达内心对父亲的不满。
D.乌尔达拉克对父亲让他回家转场这件事经历了不情愿—顶撞—无助—意外—理解的心理过程。
E.小说写了乌尔达拉克家最后的一次转场,说明哈萨克民族已经结束了马背上的日子。
【小题2】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怎样的父亲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第二到第四自然段在全文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结尾写乌尔达拉克在回城的路上,看到了很多定居点的房子星罗棋布在城市的边缘时,想到“那里真的是哈萨克的归宿吗”?就这个问题谈谈你的看法,并说说你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1-23 10: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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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文章中,完成各题。

耒歌

陈绍龙

① 一片雨烟。一片朦胧。

②耒歌响起的时候我还在梦里。耒歌,是耕田人耕田时唱的歌。秋李郢人叫它“嘞嘞”,或叫“打嘞嘞”。耕田人是报时鸟,秋李郢人说他们都是属“鸡”的,差不多鸡叫过之后他们就起身了。耒歌为秋李郢报时。

③秋李郢人听惯了耒歌。只是听耒歌要早。起先,耒歌被淹没在夜色里,一声,一声,仿佛那娇嫩的鸟喙始终还没有啄开壳儿,忽然,歌如闪电,裂帛声出,这只壳终于被撕开了一道口子,“咿呀”一声,晨,破壳而出。

④耕田要早。野地里,听到鸡鸣,耕田人也会仰着脖子“喔、喔、喔”的,学着鸡叫,玩。他们这样“喔”的时候就把耒歌停下了,鸡不叫的当儿,他们照样唱他们的耒歌。唱给牛听,唱给田野听,唱给自己听。

⑤牛听了有精神。牛不说话,只在默默地耕田,在水田里拉犁,垄笔直,夜还黑着呢,都不走字。“牯子——”,每句词前面都加“牯子”,“牯子,哥哥想你到五更哟,牯子”,好像耒歌就是唱给牛听的。牯子能听明白吗。真是。牯子是牛。

⑥天没亮的时候,耒歌唱的都是掏心掏肺的句子。秋老二还会唱《姐是一枝花》的情歌。有人听过。天亮的时候秋老二就不唱了。有人不断地怂恿,来一段嘛。来一段嘛。“谁是你姐呀?”“一枝花是谁呀。”秋老二没有接话,始终不抬头,像是做过见不得人的事似的。这会,他如见光的合欢,叶子蔫了。秋老二五十多岁了,单身。对牛谈情,耒歌真是这样的。田野原本是黑的,在梦里,没醒,渐渐地,泛白,见亮,睁开惺忪的眼睛,似被耒歌唤醒。鞭催花发,押着水韵,梢头的水雾在绽放。鞭子打在歌间,歌不断;鞭子打在牛背上,牛背上不见一丝鞭痕。伸直臂膀,秋老二把鞭子抡圆,在空中画个圆圈,然后猛地一抽,像是在空中写了一个“中”字,只是那一竖特别地长,几乎近地。“叭”的一个响点,牛会猛地一触,一个机灵,向前一步。夜色顿时活泼了许多。

⑦“打伴儿”。问急了,秋老二说了实话。耒歌唱给自己听,给自己打伴儿。黑夜寂寥,唱歌,跟牛说话,跟自己说话,一个人在心里,一个人在嘴上。

⑧秋老二耕田的时候喜欢带他的黑黑。黑黑是条狗。黑黑的叫声夹杂在耒歌里。黑黑叫,隐约地,村庄也便传来狗的叫声。耒歌是秋李郢的晨曲。黑黑的叫声有点沙哑,像这支曲子里的锣,或是铙。远处的狗叫声成了低音部的和弦。

⑨黑黑一身黑,没杂毛。黑黑有劲,个大,有小半人高,也能吃。早年,粮食金贵,一条狗的饭量能顶一个人呢。好些人劝他,勒了吧,多肥。秋老二不吱声。过年的时候,又会有好些人到他家晃悠:勒了吧,喝酒。

⑩“滚!”

他们是冲着那条狗的,想吃狗肉,喝狗血汤。狗血汤没喝到,一个个却被骂得狗血淋头。

秋老二多心疼黑黑呀。没有人理解。那会秋李郢人家家都有二亩自留地。自留地得请人耕田呀。秋老二是耕田的好手,请他的人多。队里的牛,队里的犁。用犁无妨,用牛得把牛喂饱。饿牛不耕田,这是铁律。给哪家耕田了,哪家得把牛喂饱,也还要做份早茶或者晚茶给耕田人的。早茶、晚茶也是尽村民家之所有。秋李郢人不怠慢耕田人。有人发现,吃晚茶或是早茶的时候,秋老二会偷偷用手帕包一块饼或者一块鸡肉揣在怀里。动作之快,像是魔术。人们知道了,那是带给黑黑吃的。秋老二不想让人说闲话,狗哪能吃饼,吃肉?

他咋对黑黑那么好?

那天有人晚茶用酒招待他,他喝大了。他哭了。黑黑早有人觊觎,那天他的黑黑给偷了,真的叫人给勒了。地上一大撮狗毛。

 “打伴儿……”

从秋老二断断续续的话语中,人们拼凑出了这样的一个事实:

有一天早起,天黑。毛毛雨。秋老二耕田没归。“斜风细雨不须归”,雨如风,如阳光,庄稼人都喜欢,没有归的。秋老二只顾在雨地里唱他的耒歌了。黑黑的撕咬声他没听到。天亮时他发现,黑黑嘴角流血,一只耳朵耷拉到了嘴边,血肉模糊。再一看,田头一只狼眼放绿光,另两只狼夹着尾巴跑了。“放绿光”的那只狼见状小坐之后也跑了。

黑黑救了秋老二一命。

秋李郢人说,“五狼神”,狼喜结群,五只狼就是神了,无人能敌。

原来如此。秋李郢似乎理解了这个“伴儿”更深的内容。

秋老二把那撮狗毛给埋了,边上竖了块木板。

好些年,我早上听到秋李郢上空有耒歌响的时候,都仿佛能听到里面有黑黑的叫声。仿佛看到,黑黑端坐在田头,端坐在雨地里,看着秋老二,看着田野。

田野,一抹雨烟。

(选自《散文》2016年07)

【小题1】分析第③段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小题2】下面对⑥段文字的理解和赏析,错误的一项是(    )
A.“‘谁是你姐呀?’‘一枝花是谁呀。’”在对话中表现出秋李郢人对秋老二的调侃与不屑。
B.“梢头的水雾在绽放”,用了比拟的手法,写出了晨雾在秋老二的鞭下四下溅开的状态。
C.“在梦里,没醒,渐渐地,泛白,见亮”,运用短句,简洁明快,语言独具特色。
D.用“伸直”“抡圆”“猛地一抽”等富有表现力的动词,生动地写出了秋老二是耕田好手。
【小题3】从叙述顺序的角度,说说第段的作用。
【小题4】赏析本文第段。
【小题5】请分析本文为什么以“耒歌”为题。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蟀爷
聂鑫森
这一群上了年纪的虫友常常聚会的地方,是关圣殿旁的“常乐居”小茶馆。
这小茶馆有年月了,旧式砖木结构,两层楼,门脸不大。但横匾和门联却是名人书写和镌刻的。联语云:“常以知足为乐;乐因荣辱如常。”小茶馆似乎力拒“时尚”,盛夏不用空调不用电扇,用的是旧时代店铺常见的“布扇”,带轴的横幅厚帆布悬挂半空,一绳系轴,由人手拉着来回晃动生风。冬天只在一楼的厅堂正中央生一炉炭火,热力四射,畏寒的坐一楼,喜欢凉润的上二楼去。
老板叫常青松,五十多岁,脸上总浮着热情的笑。
还有七八天,就要过春节了。虫友们围坐在二楼临窗的八仙桌边。桌子中间,相挨相靠的是几只鸣虫葫芦,里面蓄的是蝈蝈。
“多少日子没见蟀爷了,想他哩。”
“若是蟀爷在,他的蟋蟀叫得最有灵性。”
蟀爷应邀到青海“西北京剧团”协助排戏去了,入秋后走的,一眨眼就快半年了。
蟀爷是虫友们为他起的尊号。他叫武长林,是京剧团“郝(寿臣)派”名净(花脸),扮相、唱功、做功都有过人之处,可说是名震江南。六十岁时,他坚决要求退休,为的是年轻人已经脱颖而出了,得让他们有更多更重的戏份,他不能老挡在前面,应该高高兴兴地让道。
蟀爷业余喜欢玩虫,但情有独钟的是蟋蟀。他觉得能从蟋蟀高低、粗细、长短的叫声里,听出花脸唱腔韵味。夏虫、秋虫都好养,养冬虫不容易。蟀爷擅长养过冬的蟋蟀,既可磨砺自己的耐性,又能体现自己的智力,故而乐此不疲。
蟋蟀是夜鸣昼不鸣的,蟀爷夜晚要登台唱戏,没法子听。他就训练蟋蟀只在白天鸣叫,方法是每夜将盛虫葫芦放在稍冷的地方,使其收拢翅膀而噤声,持续数日便能改其习性,遇暖而鸣。
蟀爷退休后,清早去公园练嗓、打拳、清唱几段戏文。早饭后,就乐呵呵地去“常乐居”,和虫友们喝茶、聊天。冬天的日子,蟀爷一进门,大家就听见他怀里蟋蟀的叫声了,然后叫声沿木楼梯而上,来到八仙桌边。
蟀爷坐下来,从怀里掏出葫芦,放在自己的面前,蟋蟀的鸣叫声宽厚、雄浑、悠长。
“有点儿像我的嗓音吗?”
“真像。它无疑是蟋界的名净!”
蟀爷哈哈大笑。待蟋蟀不叫了,他又把葫芦塞入怀中。暖一暖后,鸣叫声又朗然而起,于是再把葫芦搁到桌上。
蟀爷说:“人之冷暖与虫之冷暖,能合而为一者,称为化境,你们说是不是?”
优哉游哉,五年过去了。
这是个秋天的上午。蟀爷到十点钟的时候,才走进“常乐居”的二楼。他站着向大家拱拱手,说:“我来向各位爷辞行。我的一个学生在青海‘西北京剧团’当团长,亲自登门请我去协助排练《野猪林》,以便参加北京举行的‘全国迎新春京剧大赛’。学生还在我家里哩。吃过中饭,我们就去飞机场了。忙完这段日子,我就回来。再见!”
蟀爷双眼发潮,念了句京白:“各位爷保重,洒家——去——了。”
楼上楼下,响起一片叫好声。
蟀爷去了青海,让大家很惆怅。幸而蟀爷得便时,常会在某个上午,打手机到“常乐居”来。他告诉虫友们他还回不来,还得协助排练《赛太岁》《法门寺》《捉放曹》等“郝派”名剧……
有虫友问:“蟀爷,你掏出葫芦凑近手机,让我们听听蟋蟀的叫声。”
蟀爷说:“我确实把蟋蟀带去了,可我忙得没时间饲养,只好把它们放了……对不起。”
常青松提着大铜壶,笑吟吟地来为虫友们续水。
“常老板,可有蟀爷回湘潭的消息?”
常青松说:“下面有个茶客,是蟀爷的邻居。他刚才告诉我,蟀爷不回湘潭过春节了。”
“为什么?”
“因为‘西北京剧团’获了大奖,人气极旺。那里的戏迷强烈要求,在春节期间搞个演出旬。听说蟀爷还要‘出山’,演《飞虎梦》的牛皋、《除三害》的周处。”
“蟀爷恐怕要元宵节后才能回来了。”
“那也未必。听说‘西北京剧团’元宵节后,要去香港、澳门演出,蟀爷能不去?”常青松说。
有人问:“蟀爷就不玩蟋蟀了?”
常青松答道:“弘扬国粹京剧是大道。玩虫呢,虽是国粹,但只能算小技。蟀爷不会舍大道而重小技。”
“那是。不过呀,我们觉得蟀爷呀,大道小技都舍不得!”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虫友们在“常乐居”小茶馆的谈话,从侧面反映出本篇小说主人公“蟀爷”超凡脱俗的为人品性和他在众人心目中的崇高地位。
B.蟀爷养蟋蟀除了因为好玩;从某个意义上来说,更多是出于揣摩学习的目的。正因如此,作为京剧团的名净,蟀爷的演技能够高人一筹。
C.退休之后,蟀爷对京剧的酷爱其实并未消减。为协助学生排演节目,他远赴青海。可看出他始终胸怀京剧事业,渴望为京剧事业奉献余热。
D.小说在情节安排上主要采用了倒叙手法,这样的结构安排,使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有助于更好地刻画人物形象,揭示小说深刻弘大的主题。
E.小说将故事发生地点集中在小茶馆“常乐居”,通过茶客、老板之间的对话,真实反映了一个老艺术家的感人故事,表达了对老艺术家的赞美。
【小题2】文章第二段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着力刻画了“蟀爷”这个人物,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试简要分析。
【小题4】有人说,小说中“常乐居”小茶馆老板“常青松”纯属一个多余人物,完全可以不去写他。对于这个看法,你是怎样看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幸福大道
符浩勇
她的宝马缓缓地逆向驶入了单行路段,像一条游走在岸上的鱼。
她不担心警察来追她。这个时候,警察还没上班。这个城市里的大多数人们正将自己蜷缩在钢筋混泥土浇筑的格子楼里,享受着夏日的正午时光。而逆向行驶单行路段,又奈她何?对她来说,什么都缺,独不差钱。
没有了车鸣人喧,这条路段显得闹中幽静。路的两侧,高大的棕树将自己伸展成一把把撑天大伞,遮天蔽日。在它们的庇护下,来往的行人一改往日行色匆匆的步履,赶路的脸上多了几分休闲与自在。她的宝马也仅快于行人的速度。
在她的视线里,一帮光着膀子的人,驮着大蛇皮袋子,很小心地避让着拥挤的人流,正在横穿马路,满身灰黑的汗水在夏日毒烈的阳光下熠熠发光。他们千里迢迢、风尘仆仆地来到这里,仿佛要在这拥挤的城市里觅出一条路来,仿佛只要穿越了大街就能抵达他们幸福的彼岸。
就在前方几步远,她的目光越过棕树下沉浸在幸福爱情的年轻男女,定格在路旁。
一对中年男女正在小憩。他们席地而坐,背靠一辆破旧的三轮车。刚才已经有很多辆三轮车从她的宝马身边经过,她不知道这是其中的哪一辆,它们看上去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连蹬三轮车的人也几乎全都是一模一样——粗壮,结实,有着强大的骨骼,脖子上都缠着一条被汗水浸得发黄的毛巾。只有他们,能够把一辆装满了煤球的三轮车蹬得轰轰烈烈,让人感到有一阵风猛烈地从身上扫过。而这时候,背靠三轮车的女人的睡相很美,将头斜倚在男人的肩上,男人也许是想让女人睡得更舒服些,也许是怕惊醒了女人,同样斜侧的姿势,看上去睡的并不舒服。
忽起一阵风将女人的一缕头发吹拂到了男人的脸上。男人醒了,他瞧瞧熟睡的女人,将秀发拢到女人的耳后。男人的目光停留在女人的头上,或许是一根草屑,或许是一只小虫,男人小心翼翼地将其摘下,轻轻地弹到一边,还好,女人仍在酣睡,男人又轻轻地闭上眼睛。
此时,她的眼里已经浮上了泪水,她轻轻地将眼睛闭上,等到再张开的时候,隐忍了太久的泪水肆无忌惮地飘然而下。她感受到了幸福,不!看到了幸福,她曾想要的幸福原本就是这个样子,但它不属于她,竟在一对从乡下进城的拾荒者的身上。
她能感受到行人洒在宝马车上的羡慕眼光,但他们不明白,她的宝马敌不过路旁男人一个抬手的动作。
一对老人迎面走来,都已是花甲之年,都已是鬓发花白,他们手牵着手,气定神逸,一脸慈祥地向前迈着步子,与她的宝马擦肩而过,男的搀扶了一下女的,随后不知说了什么,一抹淡笑便在另一嘴角荡漾开来。
她的心再次被灼伤,泪水汹涌而下,恸哭失声。在泪眼婆娑中,她终于看到了一幅人间最美的图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她记得每次在这条街上走过,都会有三两个卖花的小女孩,忽然就从各个方向围了过来,那一张张尖瘦的小脸都脏得跟猴儿似的,一双双黑幽幽的眼睛也被风吹得眼泪汪汪。她知道在她们的后面,一个形迹可疑的男人此时正混在其中,朝这边张望。而她已经被鲜花包围了。全都是没有根,修剪得很整齐的花,用保鲜膜包着,散发出短暂而恍惚的花香。面对这些最无辜最弱小的生命,她感到这是她最软弱的时候。她买了,每次都买了。而今她买花送给谁呢?
就在几个小时前,她离婚了,那个承诺给她一辈子幸福的男人,将幸福廉价出卖给了另外一个年轻的女人,飞到了大洋彼岸。
她轻轻地将车窗落下,阳光顷刻洒了进来。她买下三朵百合花,分别送给街边一个擦皮鞋的女人,一对卖唱的盲人夫妇,一个忧郁的流浪歌手,这些花不贵,她想让她们的眼珠子闪放出一丝幸福的亮光。
她的宝马缓缓地出了单行路,她驶上了一条洒满阳光的大道。
(选自当代青少年小小说读本《幸福大道》,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情节和人物形象的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开着宝马的贵妇人,她有着令人羡慕的物质财富,但真正的幸福并未赐予她。
B.她的丈夫背叛了给她一辈子幸福的承诺,使这个孤独的女人对平时不留意的夫妻恩爱的场面格外敏感。
C.在路上,女主人公看到沉浸在幸福爱情的年轻男女、蹬三轮车谋生的中年男女和携手散步的老夫妻的场景,明白了幸福的意义。
D.为了忘却离异之痛,女主人公落下车窗买下鲜花,送给市井中处于弱势的三种人,幸福的感情立刻升华。
(2)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品描写了一个开宝马车的“贵族”女人刚刚经历了离异之痛,驱车在城市一条普通的街道上所看到的人间图景。
B.小说运用细节描写,将青年男女、中年男女和花甲夫妻活动的三个场景相互对比,含蓄地暗示了“幸福”的主题。
C.作者没有对女主人公身份、地位进行正面描绘,而让读者沿着她眼光所及、心灵所至一起探求究竟何为“幸福”。
D.小说首尾两段巧妙呼应,且都运用了比喻和双关修辞手法,形象地描写女主人公从现实痛苦到感觉幸福的心路历程。
E.这篇小说手法十分独特,整篇没有对话描写与矛盾冲突,用一个找寻幸福的女人的视角就触摸到了每个人的内心深处。 
(3)作者着力描写女主人公所见三组男女活动镜头和她的一次买花赠人行为,给人们带来了哪些启示?请结合作品内容简要分析探究。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一只粗瓷碗

陈双

赵大福是个古董收藏家,虽然有钱,却把享乐看得很淡,喜欢风尘仆仆地四处奔波,享受寻宝带来的乐趣。

前段时间,赵大福听到一个消息,有人在大西北某座山里捡到了商代的古董。赵大福心动了,也跑了过去,想碰碰运气。

在山里转悠了好几天,赵大福没挖到啥宝贝。眼见水和食物都快没了,赵大福决定下山回家。

在路过一处陡峭的山崖时,赵大福一脚踩空,右脚却严重扭伤,水壶也掉进了崖底。

手机一格信号都没有,想打电话找人帮忙也不行。赵大福只能硬着头皮往山下赶,脚脖子越来越肿,每走一步都钻心地痛。到第三天中午,赵大福实在挪不动了,他躺倒在地,天上一朵云也没有,太阳很是刺眼。赵大福绝望地闭上眼睛,陷入了昏迷状态。

不知过了多久,昏昏沉沉中,赵大福感到有一股清凉的水流进了嘴里。原来,一个三十来岁的青年路过这里,用手里不多的水救了赵大福。

青年把赵大福背了回家,给赵大福弄来一碗盐开水,叮嘱赵大福慢慢喝。然后,又给他整了一些饭菜。

青年不停地忙前忙后,面孔却一直板着。赵大福小心地问青年为啥不开心,青年叹口气,说:“老婆嫌我穷,要和我离婚。”

赵大福皱紧了眉头。忽然,赵大福惊奇地叫了一声,问青年,这碗是哪来的。青年说,这碗是长辈传下来的。赵大福将碗翻来覆去地查看了好几遍,兴奋地一拍大腿:“这可是个好东西啊,是古董!”

青年难以置信地说:“不会吧,这么普通的一个碗会是古董?”

赵大福说:“你不懂。”当下,赵大福将碗的形状、瓷质、花纹等特征分析了一番。青年一听,来了兴趣,凑过来问:“您既然对古董这么了解,那您看,这碗大概能值多少钱?”

赵大福笑着说;“我就靠这行吃饭,能估个八九不离十。你这只碗,据我看,起码值这个数!”说着,赵大福伸出了两个指头。

青年人问:“两百?”赵大福摇摇头。青年又问:“两千?”赵大福又摇摇头。青年睁大了眼睛:“难道这破碗值两万?”赵大福还是笑着直摇头。见青年人一脸狐疑,赵大福这才说:“这碗能卖到二十万。”

青年惊讶得叫出了声。见青年不信,赵大福说:“你要不信,把这碗卖给我。我先给你两千块钱作定金,余下的,我回家给你拿来。”说着,赵大福掏出了两千块钱。

回家后,过了些日子,赵大福带上钱,再次来到那个青年的家。出来迎接赵大福的,除了青年,还有青年的老婆。

赵大福把钱给了青年,宝贝一样把那只碗带回了家。

听说赵大福花二十万买了只古董碗,朋友们都很好奇,纷纷跑来看这是一只什么样的古董碗。

几个朋友围成一桌,酒过三巡,菜过五昧,赵大福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精致的匣子。打开匣子,又揭了几层绸布,一只粗瓷大碗终于亮相了。赵大福的朋友也都是古董界行家里手,当下,大家一见瓷碗,不由傻眼了。这分明是一只近代的普通粗瓷大碗,这种碗可以说毫无价值。可大家想,他赵大福是何许人,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于是大家又轮流捧着,细细地看了一遍。看完,大家都瞪大眼睛望着赵大福,一脸不解的神情。

赵大福哈哈一笑,说:“实话说,这根本就不是古董,可这碗对我来说比古董还要金贵!”原来,那天赵大福被那青年救回一条命,心里十分感激,却又不知如何报答。当时青年说,老婆嫌他穷,要和他闹离婚,赵大福一听是钱的事,不由眼前一亮,钱他有啊。赵大福怕直接拿钱,青年会不好意思收,所以就编了一个买古董的理由。

末了,赵大福说:“这只碗的主人救了我的命,你们说,它值不值二十万?”朋友们一听,都鼓起掌来。

过了几个月,赵大福碰巧路过那个青年所在的县,就决定绕点路,去一趟青年家,看看他们夫妻俩过得好不好。

让赵大福没想到的是,等他到那一看,发现那个青年和他老婆还是离婚了。不过,这次不是青年的老婆要离,而是那青年自己要离。原来,那青年有了二十万后,很快和村里另一个年轻的姑娘好上了。

赵大福听了,眼前不由一阵茫然。回到家,赵大福拿出那只粗瓷碗,“啪”的一下,摔得粉碎。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标题“一只粗瓷碗”一方面起到线索的作用,小说大部分内容围绕这只碗展开;另一方面又暗示青年家的这只碗不是值钱的古董。
B.小说情节设置前后照应,在赵大福昏迷之前,小说交代赵大福所带的水和食物快没了,脚脖子肿起来了,太阳刺眼,这都为他昏迷作了合理的铺垫。
C.赵大福在青年面前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他鉴赏粗瓷碗时的一系列动作、语言和神态都在暗示青年:这是一件古董,价值不菲。
D.赵大福通过收购粗瓷大碗帮助贫困青年,青年却因经济状况改变而离婚,小说含蓄的讽刺了现阶段社会扶贫工作的缺陷。
【小题2】小说中的赵大福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至“朋友们一听,都鼓起掌来”即可结尾,后面文字实属画蛇添足。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疯狂的仙人球

杨渡

“嘭嘭嘭嘭!”

陌生,却又无比熟悉的敲门声。

我一把将门打开。

门外光芒大放,我只感觉面前人影一晃,一只温暖的大手放在了我的头上。

“爸爸!”当嘴巴激动地喊出这两个字时,我才反应过来。面前那高大身影,凑到我眼前的微笑脸庞,不正是属于我那千盼万盼的爸爸吗?

八年了,那张脸上神秘的微笑,与我记忆中的微笑不差分毫。

我张着嘴,不知该先说什么好。

“儿子,老爸终于成功了。”爸爸却开口了。

我一愣,张大了嘴。我原以为爸爸是放弃了研究,这才灰溜溜地跑了回来,没想到竟然是成功了,这会在世上引起多大的轰动啊!

不等我有所反应,爸爸又说:“好了,儿子,我赶时间,不得不立马前往非洲。”

头顶的大手忽然消失,门也被关上了。“砰”的一声,我被惊醒。

看来,这只是个梦啊。

隔壁厨房里的声响不断飘入耳中,我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

看了看时间,我瞥见手机屏幕上显示的一条通知。这是新闻软件所推送的新闻头条。看到标题,我一愣,不敢相信地把手机压在鼻子上,让眼睛再次确认标题的内容。

“仙人球包围腾格里,不知是天成还是人为。”

我浑身一颤,手机从手中滑落,掉在被子上。

爸爸是个植物学家,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说的。他本来只是一个大学的生物学教授。后来。他去了趟腾格里沙漠,从此深深地迷上了沙漠——他的“迷”,就是从仙人球入手,想方设法让沙漠彻底消失。

沙漠危机是全球人都正面临着的巨大危机,各个国家都关注着它。但解决它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估计没人会真的在这上头花心思,除了我的爸爸。

他辞了职,弄了辆破旧的货车,吹着口哨走了。

新闻标题上写的,不正是仙人球吗?不正是腾格里沙漠吗?我激动得浑身发抖。拿起手机,我点了好几次,才终于打开了新闻。

五天前,一支地质勘探队在腾格里沙漠的边缘地带安营扎寨,偶然发现了好多仙人球。过了一天,勘探队发现一件神奇的事:每过差不多十分钟,由仙人球组成的分界线会突然消失,每一个仙人球都会毫无预兆地化为飞灰。而同一时刻,在距离原先那行仙人球一米远的地方,一行新的仙人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出。一眨眼,全部仙人球都朝着沙漠内部移动了一米。在分界线两端,又各冒出一个仙人球,于是这条分界线又被加长了两米。在一开始的分界线与那时的分界线间,也就是仙人球移动所经过的地方,既不是属于沙漠的细沙,也不是属于戈壁滩的碎石,而是土壤,像是可以种花种草种树木的正常土壤。这些仙人球就像是一张嘴,硬生生吃下了一块沙漠。

各个网站的头条都已经被这条惊人的消息占据。有专家猜测,这是某位天才人物的创造,他赋予这些仙人球一种从未有过的向性运动——类似于平常植物身上存在的向光性、向水性这样的向沙性。正是因为向沙性,仙人球的根只在沙子中生长,那位于表层的根全都朝向沙漠内部。这些特殊的仙人球会疯狂地从空气中夺取水分,疯狂地扎根。通过一系列反应,它们的根部会分泌出一种未知的物质,正是这种物质,使沙子变成了土壤。

各种说法层出不穷,还有记者对沙漠边上的居民进行了调查采访。一说到仙人球,每个居民都立刻提起一个怪人。他在两年前搬到那儿,几天前才刚离开。他要么一整天把自己关在家里,要么一整天待在沙漠里头。最奇怪的是,他的家门前总扔有一大堆怪异的仙人球。有的大如西瓜,有的表面泛紫,有的长满密密麻麻的尖刺,有的像胀破的瘪皮球。虽然过一段时间它们就会被清理干净,但用不了多久,又会有新的仙人球垒得像小山一样。

唯一遗憾的是,怪人居住的地方已经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了。由于从来不交流,也没人知道那怪人的名字。不过,根据居民们的描述,他们用先进的电脑技术合成了一幅肖像。那个人的容貌,和我记忆中的爸爸——好吧,说实话,一点儿也不像。

但不管怎样,我知道,这一定是我的爸爸。他完成了研究,此刻正在赶回家的路上。

我坐起身,打算先上个厕所,再跑去厨房,把这条新闻告诉正在做早餐的妈妈。从书桌边上经过时,我忍不住看了一眼桌角的沙漏。这只精美的沙漏,是爸爸八年前离开时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打了个哈欠,伸手将沙漏翻了个个儿。

(选自《新华文摘》2019年3月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有限视角,使故事更加真实;“我”又是线索人物,贯穿全文,使小说情节脉络清晰。
B.当地居民讲述怪人自我封闭,不善言谈,来去无踪,表现了“爸爸”的行为怪异,不被当地人理解。
C.文中对“我”多处运用动作、心理描写,准确细腻又鲜活生动地写出了“我”对新型仙人球研制成功的反应。
D.小说以“我打了个哈欠,伸手将沙漏翻了个个儿”为结尾,蕴含着我对“爸爸”的浓重的思念之情,使小说意蕴更加深厚。
【小题2】小说中梦境与现实交织,新闻报道与“我”的生活穿插,这种构思方式有哪些好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疯狂的仙人球”作为小说标题,有哪些妙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