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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玉米的馨香
邢庆杰
那片玉米还在空旷的秋野上葱葱郁郁。
黄昏了。夕阳从西面的地平线上透射过来,映得玉米叶子金光闪闪,弥漫出一种辉煌、神圣的色彩。
三儿站在名为“秋种指挥部”的帐篷前,痴迷地望着那片葱郁的玉米。
早晨,三儿刚从篷内的小钢丝床上爬起来,乡长的吉普车便停到了门前。乡长没进门,只对三儿说了几句话,就匆匆忙忙地走了。
三儿便在乡长那几句话的余音里呆了半晌。
明天一早,县领导要来这里检查秋收进度,你抓紧把那片站着的玉米搞掉,必要时,可以动用乡农机站的拖拉机强制。乡长说。
三儿知道,那片唯一还站着的玉米至今还末成熟,它属于“沈单七号”,生长期比普通品种长十多天,但玉米个儿大籽粒饱满,产量高。
三儿还是去找了那片玉米的主人——一个五十多岁,瘦瘦的汉子,佝偻着腰。
三儿一说明来意,老汉眼里便有浑浊的泪涌落下来。
俺还指望这片玉米给俺娃子定亲哩,这……汉子为难地垂下了瘦瘦的头。
三儿的心里便酸酸的。三儿也是一个农民,因为稿子写的好,才被乡政府招聘当了报道员,和正式干部一样使用。三儿进了乡政府之后,村里的人突然都对他客气起来。连平日里从不用正眼看他的支书也请他撮了一顿。所以三儿很珍惜自己在乡政府的这个职位。
三儿回到“秋种指挥部”的帐篷时,已是晌午了。
三儿一进门就看见乡长正坐在里面,心便剧烈地顿了一顿。
事情办妥了?乡长问。
三儿呆呆地望着乡长,
是那片玉米,搞掉没有?乡长以为三儿没听明白。
下午,……下午就刨,我我已和那户人家见过面了。三儿都有点儿结巴起来。
乡长狐疑地盯了他一会儿,忽然就笑了。乡长站起来,拍了拍三儿的肩膀说,你是不会拿自己的饭碗当儿戏的,对不对?
三儿无声地点了点头。
乡长急急地走了。
三儿目送着乡长远去后,就站在帐篷前望着这片葱郁的玉米。
天黑了,那片玉米已变成了一片墨绿。晚风拂过,送来一缕缕迷人的馨香,三儿陶醉在玉米的馨香中,睡熟了。
第二天一大早,乡长和县里的检查团来到这片田地时,远远地,乡长就看到了那片葱郁的玉米在朝阳下越发地篷勃。乡长就害怕地看旁边县长的脸色。县长正出神地望着那片玉米,咂了咂嘴说,好香的玉米呵。乡长刚长出了一口气,县长笑着对他说,这片玉米还没成熟,你们没有搞“一刀切”的形式主义,这很好。乡长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脸上一片灿烂,心想待会儿见了三儿那小子一定表扬他几句。
乡长将县长等领导都让进了帐篷。乡长正想喊三儿沏茶,才发现篷内已经空空如也。
三儿用过的铺盖整整齐齐地折叠在钢丝床上,被子上放着一纸“辞职书”。
乡长急忙跑出帐篷,四处观望,却没有看到一个人影。一阵晨风吹来,空气里充满了玉米的馨香。乡长吸吸鼻子,眼睛湿润了。
(1)下面对原文内容和手法的理解,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寥寥几笔刻画了“那片玉米的主人”的形象,小说重在表现农民生活的艰辛,引起读者的关注和同情。
B.文中人物语言不多,但富于个性,比如画线句中,①透着权力的强硬,②体现出农民生活的艰难。
C.这篇小说截取农村生活的一个断片,采用了以小见大的手法,通过乡长和老汉对比揭示主题,振聋发聩,发人深省。
D.三儿是小说的重要人物,但年龄外貌都没有交待,个性不鲜明,因为作者只把他当成一个理想的符号,不注重他的个性刻画。
 
E.小说结尾三儿辞职,显示现实中形式主义作风的严重,体现了作者强烈的批判意识;但结尾乡长的表现让我们完全看到了希望。
(2)小说多次提到那片葱葱郁郁的玉米,有什么作用?
(3)文中三儿出场时间不长,但作者却刻画了他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按事件发展顺序简要分析三儿的心理变化过程。
(4)有人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三儿,也有人说是乡长。你认为是谁呢?请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0-12 02: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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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B.“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C.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D.小说寓曲折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小题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请结合全文探究小说标题“暮鼓”的深刻意蕴。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快乐与原则

朱塞佩·托马西,迪·兰佩杜萨(意大利)

当他挤上公共汽车时,他激怒了车上的每个人。

   塞满了别人账簿的公事包,左臂夹着大盒子——这一切,都使他难以掏出回程票来。不得已,他把盒子放在检票员的凳子上。他踩了别人的脚,别人也踏到他的脚上。他引来了一片斥责。
到站了,他挤下来,总算是一个人走在了回家的那条坑坑洼洼的小径上。他急忙看了看他的塑料钱夹是否还在,然后,就开始轻松地品味起他的快乐。
钱夹里装着37245里拉——那是一个小时前,作为圣诞节的奖金,他刚刚领到的“第13个月的薪水”。这笔钱意味着许多麻烦都可以解决了。有了这几张高面值的钞票,就不用为下一张电费单而发愁,不用为瞥见孩子们的坏鞋而痛心。他心里充满一种玫瑰色的感觉,红润得就像甜点盒子包装纸的颜色。源源不断涌出的玫瑰色感觉来自他从办公室带回家的圣诞面包——一个7公斤重的节日果子面包,这个甜蜜的负担使他左臂发麻。虽然面包是有限的,但对他们全家来说,实在是太丰盛了!玛丽娅该有多高兴啊!孩子们该闹腾成什么样子呀!
不过,这些都属于另一种快乐,香草精和彩纸片带来的物质上的快乐,而他自己的快乐却全然不同——是一种建立在自豪之上精神上的快乐,对,是精神上的!
几个小时前,男爵——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在分发红包并致圣诞祝词时宣布,公司特制了一个7公斤重的节日果子面包,准备送给最该得到它的雇员,以表嘉奖。他恳请亲爱的同事们当场“民主”地推举出这个幸运的人。雇员们笑着,低声嘀咕了一阵,然后由董事长带头,大家一起喊出了他的名字。一种巨大的满足,一个保住职业的保证——总之一句话,一个胜利。接下去的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减弱他的兴奋。
他朝自己的家走去。他打开门,走进窄窄的门厅,放下沉甸甸的面包盒子,放下装着账簿的公事包,又把他的围巾放在一个食盒般大小的柜子上。然后他喊起来:“玛丽娅,快来呀!快出来看呀——多漂亮的东西啊!”   
他的妻子从厨房跑出来,蓝围裙上沾着斑斑油污。拖着鼻涕的孩子们围在玫瑰色的大盒子边,谁也不敢用手去摸。
玛丽娅曾经非常漂亮。几年前,她还有着红润的小脸和充满幻想的眼睛,但是和商店老板们不断的口角使她的嗓音变得粗哑刺耳……只剩下高尚的心灵,坚强不屈,但失去了温柔;还有深藏在抱怨和节俭中的美德,拼命压抑却又根深蒂固的门第的骄傲,因为她是主街上一位大帽商的孙女。她看不起吉罗拉姆的出身——虽然他是她宠爱的傻孩子——因为同她自己的门第相比,他们都是下等人。
她的目光淡淡地扫过那个金光闪闪的大盒子。“很好,明天我们把它送给西歌诺·雷斯玛律师,我们欠了他那么多人情。”
两年前,雷斯玛律师给了他一份繁复的记账工作,完成之后除了付给报酬之外,还邀请他们夫妇俩到他富丽堂皇的寓所吃午饭,为此他还无比心痛地特意买了一双新鞋。现在,居然要他和他的玛丽娅、他的孩子们放弃盼望了好多年的唯一一次享用美味的机会,把它送给什么都不缺的律师。
他跑进厨房,抓起刀,冲出来就要割盒子上的金色带子。这时,一只通红的小手疲倦地搭在他的肩头:“吉罗拉姆,别耍孩子气——你知道,我们一定要报答雷斯玛的好意。”
那个绝对正确的帽商制定的原则在说话了。
“但是,亲爱的,这是奖品,是对我工作出色的奖赏,是我受人尊敬的标志!”
“别说了,你的同事们都是好人,心地都很善良!这是施舍,吉罗,这不过是施舍。”她叫着他旧日的昵称,“明天我去买一个小节日果子面包,够我们吃就行了,再到斯汤达的店里买四支螺旋形的红蜡烛,这就可以过一个很好的节日了。”
第二天,他买了一个小的节日果子面包。买了两根而不是四根贵得惊人的蜡烛,又花了200里拉,让代办进货店把那个巨大的面包给雷斯玛律师送去。
圣诞节过后,他不得不又买了一个节日果子面包,伪装得像是从大面包上切下来似的,给他的同事们带去。因为没能尝一口他的豪华的奖品,他们常常揶揄他。
最初那个大面包不知怎么样了。他到兰丁代办送货店去询问,服务员轻蔑地递给他一张由律师男仆签名的收条。不过,主显节①他们收到了一张贺卡:“诚挚的感谢和美好的祝愿。”
面子保全了。

(选自《外国超短篇小说赏析》,有删改,杨幼力译)

(注)①主显节:基督教的一个节日。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最准确的两项是
A.玛丽娅围裙上的油污,和商店老板讨价还价而变得粗哑的声音以及虽然抱怨但十分节俭的美德,对丈夫的宠爱等都表现了玛丽娅是一位勤劳并且十分热爱家庭的女子。
B.从后文代办进货店送一个面包需要200里拉看,“第13个月的薪水”也不是巨款,但这笔钱对吉罗拉姆十分重要,关系到他的家庭的温饱问题和他们夫妇关系的密切程度。
C.律师雷斯玛是一位有爱心但又傲慢的人,他给吉罗拉姆找工作,邀请他们夫妇到家中做客,不过在圣诞节收到礼物后让男仆签名以及在主显节只送贺卡显示了他的傲慢。
D.题目中的“快乐”指男主人公吉罗拉姆获得公司嘉奖的礼物后的兴奋之情,“原则”指女主人公玛丽娅认为在圣诞节必须送面包给帮助过自己的人,以此表达感谢之情。
E.“甜蜜的负担”用看似矛盾的词语表达吉罗拉姆的复杂情感:“甜蜜”指面包的味道和他快乐的心情;“负担”主要指他用左臂夹着大盒子感觉乘车很累,表现其满足感。
(2)文中插入吉罗拉姆获得“7公斤重的节日果子面包”的内容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请简要概括玛丽娅的丈夫吉罗拉姆的性格特征。
(4)你认为玛丽娅把丈夫吉罗拉姆获得的“7公斤重的节日果子面包”送给雷斯玛律师这件事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请结合文本说说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丁家斋
孙方友
①北下街位于陈州城西南角,南起西关大街,北至朱家街。很早的时候,北下街就是回族群居的老街,到了清朝年间,回族聚居点不断由城内的“回族巷”向西扩展,北下街一带回民不断增多,只是少了一个清真寺。清末时,居住在西大街的沙、马两家富户捐资,在路西搭了个席棚,称为“经房”,回民们开始就近在此礼拜。直到1920年,回教徒才开始集资筹建清真寺。再后来,越来越多的回民围寺而居,形成了较大的回民区。
②清末民国时期,西关大街的商业繁盛,也给北下街的回族同胞带来了商机。他们纷纷做起清真风味小吃,而且很快形成了气候,打出了名气。如豆沫、羊肉胡辣汤、牛骨髓油茶、绿豆糊涂、羊肉水煎包等各有特色。名气大的有盖家“宝隆铺”的小苏肉、牛肉丸子,马家烧饼,白家豆腐脑儿,丁家斋八宝莲子粥。
③白家豆腐脑儿配有煮熟的咸黄豆、酱胡萝卜、黄瓜丁、酱油盐卤和适量的卤汤,卤汁鲜美,豆腐软嫩,色泽明快,老少皆宜。丁家斋八宝莲子粥是用江米、薏仁米熬制而成,吃的时候,每碗现加糖莲子、糖百合、瓜条、葡萄干儿、桃仁、杏仁、瓜子仁等多种果料和白糖桂花。糯甜、味香、爽口,且又营养丰富,颇受顾客青睐。
④传说掌柜白福祥的嗓音非常好,他站在店前一声吆喝,顺风能传到朱家街。白家和丁家的店铺挨着,席棚相连,白福祥年过古稀,身板硬朗,还能站坛前卖豆腐脑儿。丁家的老主人丁百仟已过世,接班的少掌柜丁海是丁百仟的三儿子,进铺子当掌柜的那一年才21岁,熬粥配料已很内行。
⑤与白家豆腐脑儿相比,无论制作方法和配料,丁家斋的八宝莲子粥皆属“贵族粥”,就是说,是有钱人喝的。由于它配料高档,卖价也高。当时一碗豆腐脑是一文钱,而莲子粥就需十文钱。所以前来喝粥的客人多是中等以上的人家。为能与“贵人吃贵物”配套,丁家的铺子也比较高档一些:八仙桌、石鼓凳、明窗亮几。“丁记八宝莲子粥”的招牌据说是当年丁海的爷爷专请名人写的,花了50两银子。与丁家相比,白家就显得寒酸:低桌子,小矮凳,而且又破又旧,油腻腻的样子。又由于所卖的是价格低廉的大众食品,前来喝豆腐脑儿的人也多是引车卖浆之流。对这种人,低桌矮凳自然也就可以了。每每开张,摆在街边处,上面搭卷棚,给人一种很临时的感觉。前来吃饭的人也多是慌里慌张的,全不像进丁家斋喝八宝粥的客人那样把吃饭当成了某种享受。
⑥这样,丁海就有点儿看不起白家了,觉得白家太“下里巴人”,与他们为邻总有点儿掉份儿之感。开始的时候,他还有点儿顾及父辈们的交情,每天早晨开张还时不时向白老板打声招呼,可后来就很少正眼朝白家卷棚瞧了。为能抬高自家的身价,丁海开始装修门面。他花钱将店门重漆一遍,门前的走廊间原来是砖铺地,现在换成了大理石的。店门两旁还放了两尊青田石狮,又摆了几盆时令大花盆。为与花盆对称,还在屋檐下挂了四个山东莱州的红绣球。如此一翻新,丁家斋更加“阳春白雪”,更让白家显得寒酸。
⑦可是,让丁海不解的是,他如此这般非但没引起白福祥的不满和嫉妒,相反他还非常高兴似的,每见到丁海就禁不住由衷地祝贺,而且能让人看得出那是一种真诚与善意的祝贺,毫无虚伪之处。这就让丁海有些犯难,丁、白两家店铺相邻,世代友睦。他原以为自己如此朝“贵族化”发展能引起白家的忌恨,然后搬迁或将店铺转让于他,那样他就可以再将铺面扩大,使丁家斋彻头彻尾变成“阳春白雪”,专赚富人们的银锥子。不想白老汉如此死脑筋,自己如此“欺负”他,他还表示由衷的祝贺,仿佛丁家的生意是他白家的一样,跟这种毫无野心的人为邻,除非辈辈平庸下去,绝不会有大的发展。
⑧曾有那么几天,他看白家一直无动于衷,心想你不搬我搬,可又一想,回族巷是小吃一条街,如果离开此黄金地段生意肯定会受损不说,自己花这么多钱不是白装修了。更令他不可理解的是,白家的生意非但没因他的“贵族化”而减弱,反而越来越红火,自家的生意反而不见长进,某些时段还仿佛不如以前。
⑨一天,他按捺不住,向“宝隆铺”的盖老板求教。盖老板开初不愿说,逼得急了才笑了笑,说:“丁老板,你别忘了,车有车路,马有马道,你赚的是贵人的钱,而白老板赚的是穷人的钱,可天下还是穷人多呀!”丁海一听,恍然大悟。自己一心想赚富人的钱,而北下街的富人就那么多,再加上北下街本来就是小吃一条街,人家真正有钱的人压根儿就不朝这里来。你把店铺打扮得再贵族化,可在人家眼里你的整条街就不够格儿!人家去的是闹区的大饭店,要的是档次。
⑩后来,丁海的生意越来越清淡,门台一高,穷人不敢进,富人不愿来。再后来,终于撑不住,就将店铺盘了出去。可令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接他家店铺的不是别人,而是卖豆腐脑儿的白老汉。
(选自孙方友《陈州笔记》,有删改)
【小题1】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就交待了陈州城北下街的典型环境,它南起西关大街北至朱家街,很早就是一条回民聚居的老街,暗示丁海生意越发清淡并最终关门的结局。
B.作者运用点面结合的手法描写北下街清真风味小吃,先概括介绍其品种及特色,其中不乏知名品牌,后重点描写了白家豆腐脑儿与丁家斋的八宝莲子粥。
C.丁家斋接班的少掌柜丁海是老掌柜丁百仟的三儿子,他继承了家传熬粥技艺,为挤走白家独占市场,他特意装潢丁家斋门面,可事情发展与他愿望相悖。
D.生意清淡之后少掌柜丁海前去请教宝隆铺盖老板,盖老板起初并不愿说破个中原由,他怕说出实话伤了丁海的自尊,可见盖老板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E. 小说题材具有浓郁的地域与民族特色,语言质朴自然,主题鲜明突出,深得中国传统小说的韵味,文中大量的内心独白很好地表现了丁海的个性特征。
【小题2】小说中白福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请简要分析小说第⑤段的作用。
【小题4】白老板在丁老板装修门面后不怒反而道贺,最后又接手他盘出的店铺,小说为什么要设计这样的情节?请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现代文阅读
腕  王
掰手腕,两个人往桌前一坐,支棱起两只胳膊,手腕往拢一搭,很快就断出了输赢。那经常胜利的,就被人称为“腕王”。
在安州,最富有传奇色彩的“腕王”,当数麻子三。麻子三,安州茶坪人,本来不姓麻,只因少年时出痘,病愈后就出现了一张麻脸。麻子三又矮又小,活像个敲核桃的棒槌,但那手却仿佛鹰爪,青筋毕露,且力大于常人,亮出胳膊,动一动,上面的腱子肉就如同老鼠般蹿动起来。别人吃核桃得借助工具才能敲碎那坚硬的外壳,麻子三大手一握,就壳是壳仁是仁了。
一日,麻子三下山到茶坪给老父亲抓药,突然看见前面酒馆前挤得水泄不通,传来阵阵叫好声。麻子三钻进去一看,原来是在掰手腕。
坐在上首的一个黑脸汉子捋捋衣袖,端着半碗铜板说:“谁要是掰赢了我,这碗铜板就归他;如果输了,就往碗里搁下一个铜板。”
麻子三拍了一个铜板在桌上。
黑脸汉子斜了麻子三一眼,说:“来吧!”
两人手腕刚一搭上,黑脸汉子就猛地使劲,想一个冷不防把对方麻秆似的折断在桌上。然而握在他手上的却仿佛是一段生了根的铁柱,抬头一看,麻子三正灿烂着一张麻脸笑呢,黑脸汉子憋得一张黑脸成了茄子色,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怪叫声,脑门儿上的青筋暴起,使尽了吃奶的力气,也没能够摇动麻子三那只手。麻子三一沉腕,黑脸汉子的手就被重重地拍在桌上。
“你站住!”麻子三把那半碗铜板倒进口袋,刚要离开,就听见有人在身后喝道。回过头去,但见此人高大威猛,仿佛一头牯牛。
“麻子三惹祸了。”围观的人群中有人悄声道,“这些人可都是金堂帮的,此人是金堂帮的舵把子,人称金钱豹。”
位于成都坝子的金堂县,有一支叫金堂帮的枪队专门供人雇用,如果谁要收拾仇家,或者要赶跑流窜过来的土匪,首先想到的就是这支枪队。因为他们装备精良,枪法如神。
这次他们受雇于国民党北川县政府,消灭了一支从黑水流窜过来的专门抢劫大烟土的烟匪,回金堂时路过茶坪。一个伙计闲着无聊,就摆出了掰手腕的阵势,想寻开心,却不想栽倒在其貌不扬的麻子三手里。
麻子三捂着满口袋的铜板。
“我跟你赌一把,如果你赢了,三十块大洋;要是你输了,就得跟我去扛枪。”这时候,屋里呼啦啦窜出二十几个精壮汉子,人手一把长枪,在金钱豹身后雁阵排开。
连着两个回合,金钱豹输得心服口服。“你天生神力,跟我回去,我把你再调教成一个神枪手,你今后也可以拉一支队伍出来,吃香喝辣,什么好事都尽由着你占了。”金钱豹说。
“我不,”麻子三说,“我要大洋。”
麻子三用赢的那三十块大洋在茶坪置办了一家酒馆。但凡金钱豹路过茶坪,都要在麻子三的店里住几日,两人自然成了好友,并以兄弟相称。麻子三父亲归西时,金钱豹还到坟前磕了响头。
1935年5月,红军过安州,国民党出兵十二万围追堵截。为表现地方对“剿共”的支持,国民党安州政府决定雇用金堂帮前来助战。
三日后,金钱豹领着他的五六十号人马到了茶坪,住进了麻子三的店里。
“你不应该来!”麻子三说,“他们是穷人的队伍。”
“穷人?那是大洋!打死一个人他们给这个数!有了大洋,我就可以招兵买马,就可以打出一片我自己的天下……”金钱豹指着那些架在墙角的长枪,“这些都是我买回来的新家伙,打起来肯定比敲篮子里的鸡蛋还准!”
麻子三长叹一声。
两天后,金钱豹拖着他的十几个残兵败将下了山。这一仗,输得金钱豹莫名其妙。他们上山就和红军遭遇了,双方打起来,人家一枪一个准,而他们打出去的子弹就不往人家身上钻。
麻子三的酒馆大门紧闭,门上用银元嵌着几个大字:盗亦有道。
“见了麻子三,把他的手给我剁下来!”金钱豹猛然醒悟过来。原来那天晚上,麻子三用他的大手,将金堂帮的几十支枪一一扳了一把。
【小题1】下列对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介绍了麻子三的籍贯、绰号的由来和他有别于常人的手,语言风格带有说书人讲评书的色彩,生动、有趣,可读性强。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麻子三的性格特征,就是在与黑脸汉子和金钱豹的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运用了大量的细节描写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麻子三与黑脸汉子、金钱豹掰手腕的比赛就运用了典型的动作描写。
D.小说时代气息鲜明,“国民党”“1935年5月”“红军”“安州”等信息起到了交代故事发生背景的作用。
【小题2】(1)小说中的麻子三有哪些特征?请简要分析。
(2)小说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大 师
凌鼎年
在娄城餐饮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凡饭店开张的,你不请市里的头儿脑儿可以,不请场面上露脸的那些款爷富婆可以,但假如你不请戚梦萧光临,不请他说几句好听的,那我敢打赌,你这饭店的生意必好不到哪儿去。
为何?难道说这戚梦萧比市长还市长,比书记还书记?
嗨,你还真的说对了一半,戚梦萧在餐饮界的知名度牛着呢,外号“美食家”。据说其祖父是清朝皇宫里的御厨,其父亲曾是上海国际饭店特聘掌厨,他本人呢,虽不是啥名厨,却整理出版过一本《娄城历代名菜谱》,还被《美食家》杂志特聘为刊物顾问。连省电视台摄像人员也专程到娄城为他拍摄《娄城美食家》的专题片。
由于他有如此知名度,娄城的那些老饕们自然十分注意他的动向,如果他不肯捧场的饭店,他们自然也就极少光临。如果戚梦萧在哪个饭桌上哪个场合说了某某厨师或某某菜味道不错,那必有不少人会慕名去尝一尝。影响最大的一招是戚梦萧闲来无事时还会写篇把千字文,或介绍一道传统名菜,或介绍一道特色名点,文中间或还会批评、表扬一两家饭店或起色了或滑坡了。这就使得戚梦萧的一言一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娄城的餐饮界。因此,宾馆、饭店、酒家的老板谁不巴结他,只要他一到,“戚老,戚老”“老法师”“美食家”之称呼就不绝于耳,必上最好的菜、最靓的汤,让他品评,请他指点,唯恐怠慢了他,得罪了他。
却偏偏有不识相、不领行情的。这不,刚开张的大学士街的王记药膳菜馆,竟没有请戚梦萧。
据知内情人透露,开张前有人提议不请谁都可以,戚梦萧是非请不可的,谁知菜馆的总经理王一脉竟然大言不惭地说:“酒香不怕巷子深。”似乎对戚梦萧不屑一顾。
王记药膳菜馆的反常举动引起了媒体的好奇,他们很想知道菜馆吸引顾客的绝招何在,就去采访了王一脉。
王一脉告知记者,四百多年前李时珍来娄城拜访其先祖王世贞时,请王世贞为《本草纲目》写序,这本《本草纲目》在王世贞处一放就放了10年,直到1590年王世贞临死前才看完了全书,写出了序言。其中有一个细节外人不知,王世贞请人抄录了其中的药膳部分,共有400多个食疗医方呢,这个食疗医方成了他们王家的传家宝。现在传到了他手里,他正是根据这些食疗医方才开这爿药膳菜馆的——哇,来头还不小呢,老记者们一个个顿时来了兴趣,要请王总经理详谈一下有关药膳的知识。
谁知这一问问到了王一脉的脉上,他侃侃而谈起来,什么“虚者补之”“实者泻之”“寒者温之”“热者清之”;什么“肺宜辛,心宜甘,脾宜苦,肝宜酸,肾宜咸”;什么“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一套一套的,听得见多识广的老记者们也一愣一愣的。王一脉趁热打铁,邀请老记者们吃一顿便饭,尝一尝他的手艺,免得被人说“天桥的把式——光说不练”。
老记者们已被他说得口水都要滴出来了,都说:“你不请我们吃,我们也不走了。”
王一脉叫手下端来了玉米须炖龟、姜汁拌海螺、泥鳅钻豆腐、百合鲤鱼、天冬炖鸡、陈皮扒鸭掌、杜仲腰花、荸荠狮子头、枸杞汁熏麻雀,素菜类有琥珀莲子、冬菇萝卜球、口蘑椒油小白菜、酿煎青椒、韭菜炒胡桃、葵花豆腐,还有竹荪芙蓉汤与茯苓烙饼小点心,最后上了芡实粉粥与山药粥各一盆。
吃得老记者们一个个都说:“味道好极了!”
王一脉在边上介绍如何选料、用料、配料,如何掌握刀法、器具、火候,如何做到形、色、香、味俱全,还一口气说了要“不偏不倚,不过不离,不韧不糜,不老不嫩,不坚不滑,不燥不寒,不涩不腻,不咸不淡,不艳不暗,不大不小”,听得老记者们个个目瞪口呆,其中一个专跑饮食线的老记者由衷地说道:“你王总才是真正的美食家,今天我们算是开了眼界,享了口福,饱了耳福。”
第二天,市报上一篇《访药膳大师王一脉》的专访登了将近半版,还配发了照片。
电视台则播放了一则《别具一格的药膳菜》;电台则播了《真正的美食家王一脉访谈录》;网站则把陈皮野兔肉、田七鸡杂炖鲫鱼、东坡童子甲鱼、绿豆汤西瓜盅、蟹黄鱼翅、当归构杞鸡、壮阳乌龟汤等多盆菜的照片放到了网上。
这股宣传势头使得王记药膳菜馆一时名声大噪,食客盈门。
戚梦萧原本以为王记药膳菜馆早晚会请他的,但现在看来这种可能性很小很小,他有点儿坐不住了。他是个吃遍娄城皆上宾的美食家,现在如此美食品尝不到,他浑身难受。从另一方面讲,他也实在想去实地看一看、品一品,到底是名大于实呢,还是实大于名,可他又实在不好意思自己跑上门去吃。总算有人看出了道道,请了戚梦萧去品尝药膳菜。
戚梦萧去之前,特地翻了唐代孟诜的《食疗本草》、南唐陈士良的《食性本草》、明代汪颖的《食物本草》等,以防到时出洋相。
无论怎么说,戚梦萧乃老吃客了,嘴早吃得极刁极刁,但当他品尝了百花色肚、香酥飞龙、柳蒸羊羔、蝴蝶海参、卤猴头菌等药膳菜后,一语不发。席散后,他突然大喊道:“你们把老板叫出来!”
请客者蓦然一惊,怕戚梦萧说出些不得体的话来,忙说:“戚老,你今天喝多了,走吧,走吧。”
哪能想到戚梦萧坚持不肯走,非要见王一脉不可。
王一脉见是戚梦萧,忙说:“失敬失敬!”
戚梦萧也不客套,直截了当地说:“虚头话不说了,拿笔墨来!”
笔墨拿上来后,戚梦萧略一凝神,提笔写下了“良厨犹如良医,诚药膳大师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省电视台专门赶到娄城为戚梦萧拍摄《娄城美食家》专题片,从而使他在娄城餐饮
界享有盛名,以至于很多饕客都看他的动向选择饭店。
B.戚梦萧经常闲来无事写关于美食的文章,还会在文中对某个饭店的饭菜质量做点评,他就是这样左右娄城餐饮界的发展的。
C.王记药膳菜馆开张之所以不请戚梦萧,除了王一脉对自己药膳菜品本身的自信之外,最重要的是这种营销手段能够吸引食客。
D.没有主动来王记药膳菜馆,但是在享用了菜品之后,戚梦萧还是非常肯定王记药膳菜馆的,给其题词就是证明。
E.“大师”这一标题除了表达对戚梦萧作为美食家地位的肯定之外,还对他客观公正的胸怀予以赞扬。
(2)小说是从哪些角度刻画戚梦萧作为美食家的形象的?
(3)小说中采访王一脉的记者多次被点出是“老记者”,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4)小说的标题是“大师”,请你结合原文谈谈对“大师”这一称呼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