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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3题。
千奇百怪的岩石
  在美国西南部的科罗拉多高原上,分布着众多以奇特壮观的巨大岩石而著名的国家公园,布莱斯峡谷国家公园就是其中之一。
  距今1000万年前,由于地壳运动的强大力量,地表向上隆起,其中一大块形成一个高耸的平台——庞沙冈特高原。在高原隆起的过程中,巨大应力使岩石发生断裂,水流得以从岩石穿行;水流缓慢而持续地侵蚀岩石,使岩石间的缝隙逐渐扩大,形成河流和溪谷;天长日久,高原上就形成了一道道深邃的峡谷。
  布莱斯峡谷里每年的降水量大约为25厘米,高原地区每年的降水量大约为50厘米,降水时间多数集中在夏天,暴雨来时常伴以雷暴或雹暴,有时不到一小时降雨量就可达2.5至5厘米。大多数的雨水并没有被地表岩石上覆盖的一层层薄土吸收,而是顺着地表流失,因此布莱斯峡谷山洪暴发相当频繁。
在布莱斯峡谷地区,将大块岩石碎裂成较小岩块的最有力的力量莫过于冬天的冰。庞沙冈特高原每年的降雪量大约为250厘米,冰雪解冻的日子大约为200天。在这些日子里,每天都有少量的雪融化流入岩石缝隙中,到了晚上融化的雪水冻结成冰。水在结冰后体积膨胀,就像冰做成的楔子一样,将岩石间的空隙扩大。更多的水不断流入缝隙处结成冰。冰楔的体积越来越大,直到最后使岩石破碎裂开,这个过程叫做“冰楔作用”。
在冰楔作用和地心引力作用(也叫“重力作用”)下,在一些已经形成的天然岩柱上,或者在高原的边缘处,经常会有石块滚落下来,小的只有卵石大小,大的则如汽车。较小的岩石被雨季的洪水和融化的雪水冲走,较大的岩石则垮落下来撞击地面碎成小块,然后被水顺着斜坡冲下去,或者受重力的作用滚落下去。
相比之下,风蚀的作用则要小得多。大雨过后,峡谷中的泥土逐渐干燥并形成一层很硬的外皮,而风只对较为松散的尘粒才起作用,无法撼动紧紧依附在硬皮上的泥尘。另外,地面的植被会用它们的根留住泥尘,而风在刮过植物枝叶时遇到阻力也会威势大减。
如果岩石的风化源于风力,那么岩柱的表面应该更圆润平滑,而布莱斯峡谷中的许多天然怪石柱都具有尖锐的边缘和锯齿般的顶端,可见并非风力所为。
石灰石.粉砂岩和白云石相对来说非常坚硬,岩柱顶部的岩石大多都是这些类型的。泥岩是岩柱中最软的部分,这很容易识别,因为岩柱体最细最窄的部分就是由泥岩构成的。泥岩遇水后侵蚀速度很快,每次大雨过后岩柱的泥岩部分往往都会旧貌换新颜。
水对岩石会产生机械侵蚀和化学侵蚀作用。洪水裹挟着泥土和岩屑从高处倾泻而下,刮擦.磨损和冲刷着坚固的岩石;缓慢流动的雨水和融水则静悄悄地流进岩缝的孔隙中,使凝聚砂岩的胶结物慢慢分解,带走其中的松散砂粒。
高原的边缘地区最容易被侵蚀,这是因为水在陡坡上流速更快,力量更大。冰楔作用使斜坡表层的岩石变得松动,流水则携带着砂砾岩屑一路刮擦较软的岩石,最终形成一道道冲沟溪谷。较坚硬的岩石留了下来,呈现出千姿百态的岩石景观,让游客们流连忘返。

1.下列不属于布莱斯峡谷千奇百怪的岩石形成的原因的一项是    (   )
    A.水.冰.地心引力,不同岩石的不同运动,再加上漫长的岁月。
    B.距今1000万年至1500万年前的地壳运动使地表隆起。
    C.巨大应力使岩石发生断裂,水流得以从岩石中穿行。
    D.冰楔作用使斜坡表层的岩石变得松动,岩石间的空隙扩大。
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许多天然怪石柱都具有尖锐的边缘和锯齿般的顶端,这是水侵蚀岩柱表面的结果。
    B.洪水从高处倾泻而下,使凝聚砂岩的胶结物慢慢分解,带走其中的松散砂粒。
    C.风对岩石的侵蚀作用因地表的植被而减小,岩石的风蚀是因为峡谷中有松散尘粒。
    D.泥岩构成的岩柱体遇水后侵蚀速度很快,每次大雨过后岩柱体大都会旧貌换新颜。
3.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水是造就布莱斯峡谷地区千奇百怪的岩石景观的主要力量。
    B.布莱斯峡谷地区具有非常丰富的水资源,水对岩石的侵蚀作用至今仍在继续。
    C.布莱斯峡谷地区千姿百态的岩石景观主要分布在高原的边缘地区。
    D.在暴雨洪水和雪水的作用下,这些千奇百怪的岩石经常会呈现出不同的形态。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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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短文,完成各题。(9分)
诚信的文化阐释
廖小平
在中国文化中,历史地看,“诚”与“信”首先并不是一个合一的概念。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信”是一个比“诚”出现得更早的概念。这在迄今的有关考证中也得到了证实。尽管如此,从逻辑上看,“诚”却是“信”的前提和基础,也就是说,无“诚”即无“信”。这与中国文化特别重视“诚”以及中国文化对诚与信之关系的论证方式有关。在中国文化中,“诚”首先并不是一个主体性的范畴,而是作为一个具有宇宙本体论意蕴的范畴提出来的;并且,作为本体论范畴的“诚”,制约着作为主体性范畴的“诚”。《中庸》说:“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即是说,“诚”是天本来即有的本性,对天的这种本性的主体实践(“诚之”,即“行”)即为人之诚的本性,人之诚于天之诚并由天之诚所决定。《孟子》所说的“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则从另一个角度,即对天之诚的“思”的角度,来说明天之诚是人之诚的本根。发展到后来,作为本体论的诚转化为主体性的诚,对于诚之主体而言就自然具有了伦理道德的意义,诸如朱熹所言:“诚者何?不自欺不妄之谓也。”正是“诚”从本体论向主体性的道德论的转化,才使“信”这一作为纯粹伦理道德的范畴得以奠定在“诚”的基础上,并与“诚”合二为一。换言之,信之所以可能,从根源上说它是由天之诚经人之诚所前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诚比信具有更根本、更本原的意义。于是,诚与信的下述关系便是中国文化对诚与信之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逻辑推论:(1)“诚”是“信”之本,“信”是“诚”之用;(2)“诚是个自然之实,信是个所为之实”;(3)“诚”则“信”,“信”不一定“诚”。在中国文化中,只有理解了诚与信的上述关系,才能对“诚信”这一合一的概念有较贴切的理解。
在西方文化和文献中,很难看到“诚信”这一合一的概念,在英文中更没有与“诚”相对应的统一的单词,更多看到和使用的却是包含着“信”的各种概念,如信用、信任等等。这也许是语言差异及转译的困难所致。但在西方语义中,相较于“诚”而言,“信”的作用更为突出,对“信”的使用频率更高。这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信并不非以诚为前提和根据。西方对“信”的规定并没有像中国古代那样,非去追索“信”的“诚”之形而上前提和伦理道德基础,而是把“信”的根基奠定在契约观念之上。他们把“信用”、“信任”建基于契约观念之上,它不非必以具有浓厚道德色彩的“诚”为依据,而是充分体现了契约观念的深刻内涵和基本特征,并最终演变为法律原则。
中国当前的诚信缺失,在文化上可以从上述中西文化对诚信的不同理解中得到解释:从中国文化来看,作为道德之根基的“诚”,日渐被市场经济的“信用”所替代乃至淡化,经济信用似乎可以代替一切,“诚”在强大的市场经济面前显得十分脆弱,以致不堪一击,于是“信”与本来决定它的“诚”出现了割裂。这样,在中国文化看来,“信”缺失了“诚”这一形而上的终极依据和伦理道德根基,从而沦落为一种纯粹实用的经济理性的工具,进而可能走向“信”自身的反面。从西方文化来看,西方的“信”并不非以“诚”为根基和依据,它是建基于契约观念之上的。但在中国,一方面历史上缺乏契约观念的传统,另一方面,现代契约观念还远远没有树立起来,因此,“信”同样缺失契约观念的依据和基础。这样,从中西文化上看,中国当前诚信缺失也许就具有了一定的必然性。
(节选自《光明日报》2014年8月24日)
【小题1】下列有关中国文化对于“诚信”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信”比“诚”出现的更早,与“诚”的关系密切,具有一定的伦理道德色彩。
B.在中国文化中,重视“诚”的重要性,将其提升至宇宙本体论的高度,将其视作是上天的本性。
C.在中国传统文化里“诚”首先不是做为一个伦理道德范畴而出现的,而是做为一个本体论范畴而呈现的。
D.在中国文化里,“诚”是“信”的根基,“信”是“诚”的运用,有了“诚”则一定有“信”,有了“信”,就一定有“诚”。
【小题2】下列关于中国当前“诚信危机”原因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市场经济所倡导的“信用”完全替代了具有浓郁的伦理道德色彩的“诚”。
B.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盛行,“信”丧失了“诚”的基础,与“诚”产生了严重背离。
C.在中国传统文化之中,缺少西方的契约观念,当前国人的观念、心态及行为取向等方面,缺少现代的“信用”理念。
D.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缺少西方的契约传统,有关于“信用”的各种法律规章尚不健全,还存在很多漏洞。
【小题3】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与中国文化传统不同,西方的“诚信”更侧重于对“信”的理解与运用,这表明西方的“信”不以“诚”为根基,不具备任何的伦理道德色彩。
B.与西方文化传统不同,中国传统文化将“诚信”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来理解和运用,“诚信”是一个颇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范畴。
C.“诚者何?不自欺不妄之谓也。”表明朱熹已赋予“诚”以伦理道德意义,诚与信合而为一,“诚”完成了从主体论向本体论的转化。
D.由于对“诚”重视,使得中国的“信用观”更多地崇尚道德自律,由此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中国现代社会法律建设的缺失和不足。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宇文所安:唐诗王国的异乡人
宇文是地道的美国人,本名斯蒂芬·欧文。14岁那年,他在巴尔的摩市立图书馆里随手翻阅,第一次读到了李贺的《苏小小墓》,中国唐朝诗人的忧郁吟唱,成为少年宇文痴迷唐诗和中国古典文学的机缘。随后,他进入耶鲁大学东亚系,26岁时以论文《韩愈与孟郊的诗》获文学博士学位。其后,他任教于耶鲁和哈佛,成为美国汉学界研究唐诗的著名学者。
哈佛讲堂上的宇文,是众多学生心目中的学术明星。宇文希望他的弟子们,都能和他一样钟爱学问。因为只有热爱学问,才能安于学问,并甘愿与学问相伴。把研究中国古典文学作为志业的宇文所安也深知,在美国,攻读并不具有实用价值的文学专业,保证不了学生们在毕业后能找到一个赚钱的工作,读古典文学特别是中国古典文学,尤其如此。“不过,我觉得比一辈子赚不了大钱更糟糕的事情是,有些人一辈子都在干自己不愿意干的事情。”
常人从宇文身上看到的,只是哈佛教授的荣耀光环,其后的甘苦,唯有自知了。他目前带教的在读博士有11名,他们的学期一般为7.8年左右,有些学生甚至要读10年才能拿到学位。到中国访问期间,他仍在审阅学生论文,无暇欣赏风景。
从上世纪80年代起,他所著的《初唐诗》《盛唐诗》《追忆》《迷楼》等作品陆续被翻译到中国。宇文用一种区别于学术论文的散文形式,以问题意识串联古典诗文的研究方法,给当时的学界和中国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盛唐诗》一书中,宇文所安认为中国批评家单纯地按编年方式来界定文学史,诗人之间的内在联系被曲解了,这一时代深植于过去诗歌中的根被切断了。于是宇文所安重新以“代”的概念来加以厘定。在这里,诗歌的代不只是历史的统一体,而且还是一种联系。
“唐诗是特别美的东西,特别有意境。”这是宇文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不管面对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他总是特别推崇自己所研究的学问。他希望通过他对唐诗的解读,尽力还原到从唐人的角度来读唐诗,肃清以后各时期的人对唐诗的误读误解;他坚信唐诗的价值仍然能够为当代人欣赏,离我们千年之远的唐人诗歌,对现代人仍有审美价值。
出于对中国古典诗歌的热爱,宇文所安还将大量的中国古典诗歌及其理论译介给西方世界,其中《中国文学选集:从先秦到1911》共选取先秦至清代的以诗歌为主的各类作品600余首,1200余页,“几乎以一己之力承担了所有翻译任务”。宇文所安的翻译精到,对不熟悉唐诗的英语世界的读者而言,该书“译文脍炙人口,易于接受”,因此该书被美国文学翻译家协会评为1997年度杰出译作,并被美国多所著名学府列为研治唐代诗歌的必读书目。
宇文还是哈佛大学比较文学系的教授,他还曾经担任过该系的系主任。谈到比较文学,国人心目中最大的“比较”,莫过于中西方文化之间的比较。但宇文,恰恰是最反对所谓中西方比较的。“什么是西方?我是美国人,对中国人来说我是老外,但我从来不觉得我可以代表西方。中国人所谓的西方,有美国,也有法国、德国以及其他国家。不同国家之间,文化差异很大,没有谁可以代表谁,更没有谁可以代表西方。”
宇文所安性乐烟酒,心好诗歌,简脱不持仪形,喜俳谐。常说搞不清自己是个汉化的胡人还是胡化的汉人,“宇文”是古代胡人的姓,“所安”出自《论语》“察其所安”,所以这也是一个胡汉结合的名字。每当茶余饭后、工作之余,宇文所安喜欢捧读吟诵王维、李白的诗句,达到一种忘我之境,每每说到兴起,他就起身从书架上抽下一册唐诗,找到要解读的原诗,用汉语大声朗读起来。他的父亲曾担心他以中国诗为职业,无法谋生。宇文所安曾自嘲说,自己后来竟能够自食其力,“实属侥幸”。友人曾戏称他是为唐诗而活着的美国人。他却自称是“唐诗王国的异乡人”。(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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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文学史断代上,宇文所安认为文学史是不稳定的。“前人都说屈原在自沉前写了《怀沙》,但是如果他真的写了的话,那得随身背多少竹简啊。我们必须得面对一个事实,早期中国是个口头传播的世界,从口述到书写的过程中就有许多不确定性。”(《宇文所安:从唐诗中读出别样韵味》)
②宇文所安:“一个传统要继续繁衍下去,一定要有新的解读注入新的活力,否则这个传统就死了。现代中国似乎有这样一种想法,认为西方的文学是讲述普遍人性的东西,中国古代文学则仅仅属于中国古代,放在由中国所独家拥有的过去。如果这样想的话,这个文学传统就死了。莎士比亚的研究最早不是从英国,而是从德国开始的,所以有时候,文学是要离开自己的故乡然后再回去才能重新活起来。”(《如果美国人懂一点唐诗……》)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宇文所安有着独特的人生观,他认为人的一生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赚钱更重要,他希望学生能安于学问,从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能耐得住寂寞。
B.宇文所安无论在研究还是教学上都有着严谨负责的作风。即便在外访学,依然牵挂学生的学业;无论是著作还是译介工作,他都做得极为精深。
C.宇文所安认为,诗人与诗人之间是有内在联系的,背后有时代深植于诗歌之中的根,文学史的脉络不同于政治历史发展的脉络,不能按编年的方式界定。
D.宇文所安认为诗歌在文学史中是有一个传播的过程的,在这个过程中是可能会被误读的,所以要从今人的角度重新解读唐诗,使现代人重新认识其审美价值。
E.宇文所安自称“唐诗王国的异乡人”,唐诗改变了他的一生。他虽是外国人,却有着热爱中国文化的灵魂,所以他常说搞不清自己是个汉化的胡人还是胡化的汉人。
【小题2】宇文所安对中国文学有哪些与众不同的见解?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小题3】宇文所安自称“唐诗王国的异乡人”,他在哪些方面对中国古代文学的传播的做出了贡献?请结合材料简要回答。
【小题4】宇文所安是如何看待中外文学文化关系的?你是否同意他的观点?请结合材料说明理由。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美国著名喜剧演员罗宾·威廉姆斯的死再一次提醒我们,抑郁症是一种可怕的疾病。一个人无论事业多么成功,或者表面上多么幸福,都有可能被抑郁症缠上。
有人认为抑郁症就是一时想不开导致的情绪低落,纯属心理问题。其实不然,抑郁症属于生理性疾病,与遗传和环境刺激都有关系。得了抑郁症的病人绝不仅仅是情绪低落这么简单,而是对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无动于衷,仿佛大脑被屏蔽了。病情严重的甚至会产生幻觉,听到或者看到完全不存在的东西。
还有人认为抑郁症是导致自杀的直接原因,但实际情况并不是那么简单。抑郁症患者确实对生活失去了兴趣,严重的甚至连床都不愿起,饭也不想吃,但这并不等于他想死。有人做过统计,虽然大多数尝试自杀者都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但真正付诸行动并“成功”的还不到4%。
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还有两个因素和抑郁症患者的自杀率相关现代文阅读 美国著名喜剧演员罗宾·威廉姆斯的死再一次提醒我们,现代文阅读 美国著名喜剧演员罗宾·威廉姆斯的死再一次提醒我们,。其一,抑郁症患者如果服用某种神经性药物的话,自杀的可能性就会大大提高。这里所说的神经性药物特指中枢神经抑制剂,包括鸦片、海洛因和吗啡等毒品。威廉姆斯就是个瘾君子,曾经多次进戒毒所接受治疗,说明他的毒瘾已经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
其二,抑郁症患者如果还伴有狂躁症,情况就会变得格外严重。狂躁症和抑郁症正相反,患者表现为情绪失控,精神极度亢奋,思维大幅跳跃,说话口无遮拦。事实上,不少抑郁症患者在抑郁和狂躁之间来回切换,一会儿兴奋到极点,转眼间又抑郁到极点,医学上称这类病人为躁郁症患者现代文阅读 美国著名喜剧演员罗宾·威廉姆斯的死再一次提醒我们,文章现代文阅读 美国著名喜剧演员罗宾·威廉姆斯的死再一次提醒我们,威廉姆斯就是一个典型的躁郁症患者,他自己也承认他一上舞台就会变成一个疯子,回到生活中就会立刻把自己封闭起来,不想说话。
像威廉姆斯这样的情况在演艺界似乎非常普遍,很多演艺界人士都有这种倾向,自杀的比例似乎也相当高。大家熟悉的涅槃乐队的主唱科特·科本就是一例。他生前患有严重的躁郁症,几乎可以肯定这是他在演艺生涯巅峰时期突然吞枪自杀的主要原因。
如果把范围扩展到艺术家领域,案例就更多了。画家凡·高、作家伍尔夫和海明威都是因为抑郁症而自杀的。海明威家庭先后一共有七位成员自杀身亡,似乎天生带有某种“自杀基因”,而且这个基因还挺强大。
实际上,人类的“自杀基因”是不存在的,但是,抑郁症也许是有遗传基因的,海明威家族的情况就是明证。抑郁症基因虽可怕,但也不是一无是处,这种基因同时还带有某种好处,比如说它会提高一个人的艺术创造力,也许这就是艺术家群体中得抑郁症的比例较普通人更高的原因。
不过,这个结论在科学界是有争议的,至今未有定论。但不管怎样,杀死威廉姆斯的是严重的躁郁症。我们应该正视这种疾病。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个自然段内容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抑郁症是一种人人都能患上的可怕的疾病,事业成功的人或者表面上幸福的人,都有可能被抑郁症缠上。
B.实际情况是,抑郁症这种原本属于生理性的疾病,同时也属于心理性疾病,与遗传和环境刺激都有关系。
C.患上抑郁症的病人除了情绪低落,还对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无动于衷,病人的大脑仿佛处于被屏蔽的状态。
D.抑郁症会使病人产生幻觉,病情严重时还会令病人听到或看到完全不存在的东西,甚至会夺去人的生命。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相关数据表明虽然大多数尝试自杀者都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但不能简单地认为抑郁症是导致自杀的直接原因。
B.如果抑郁症患者服用鸦片、海洛因和吗啡等抑制中枢神经的某些神经性药物,就会大大提高其自杀的可能性。
C.几乎可以肯定涅槃乐队的主唱科特·科本在演艺生涯巅峰时期突然吞枪自杀的主要原因是他自杀前患有严重的躁郁症。
D.海明威家族先后一共有七位成员自杀身亡的情况,表明“自杀基因”是能够遗传的,而且这个基因还挺强大。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狂躁症是一种和抑郁症正相反,以情绪失控、精神极度亢奋、思维大幅跳跃及说话口无遮拦为患者表现的病症。
B.在抑郁和狂躁之间来回切换,一会儿兴奋到极点,转眼间又抑郁到极点,有这种表现的病人在医学上被称为躁郁症患者。
C.凡·高、伍尔夫和海明威都是因为抑郁症而自杀的,可见艺术家领域中画家和作家因抑郁症而自杀的案例更多。
D.艺术家群体中得抑郁症的比例较普通人高,其原因也许在于抑郁症基因同时还带有提高人的艺术创造力的好处。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壮士   
周海亮
100米决赛,只需保住一枚银牌,他所代表的城市的奖牌数,就会跃居第一。并不仅仅是一个名次的概念,这代表着许多实实在在的东西。100米是最后一项赛事,那是他们最后的超越机会。
他当然有拿一枚银牌的实力。
发令枪还没有响,他就冲了出去。是抢跑。他受到裁判的警告。气氛变得骤然紧张。
教练告诉他,银牌,一定要拿到手。拿了银牌,你就成为城市的英雄;拿不到,你就是城市的罪人。可是现在,站在起跑线上,他认为自己必须第一个冲过终点。第二名,银牌,对他来说,毫无意义。
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能如此。
发令枪第二次想起来。他第一个弹出去。他像一只神鹿。像一阵疾风。像一道闪电。像节奏极快的说唱或者音乐。周围山呼海啸,可是他听不见任何声音。他的眼睛始终盯着终点的那根红线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仿佛伸手可及……
突然有人从身边超越。是实力最强的那个对手,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冲刺能力。现在他落到了第二名。他和第一名,只有小半步的距离。他调整着自己的节奏,拼尽了全身的力气,试图重新夺回第一名的位置,可是他办不到。小半步,将成为第一和第二的距离,金牌和银牌的距离,天堂和地狱的距离。
其实,他的任务,不过是一枚银牌。有了银牌,他就是英雄。可是他知道,今天,他必须最先碰触那根红线。第二名对他来说,注定是一场灾难。
终点向他奔来。那根红线向他奔来。可是他和第一名,仍是小半步的距离。对手即将撞线。他即将崩溃。
最后一刻,他扑向终点。他向那条红线,伸出了两手。
他抓住了那根代表胜利的红线。他把它抓得很紧。抓紧红线的刹那,他重重摔倒在地。他飞快地爬起来,一瘸一拐跑向摄像机。他兴奋得满脸通红。他挥舞着那根红线,冲摄像机不停地喊,看到了吗?红线!我是第一名,我是冠军!他的膝盖上流着血,一小块白骨清晰可见。
所有人都惊呆了。人们忘记了阻止他。人们认为他成了一个疯子。整个体育场雅雀无声,人们只听到他一个人近似于疯狂的呐喊,我是第一名!我是冠军!
理所当然,他犯规了。他被取消了成绩。他丢掉了那枚到手的银牌。他成了城市的罪人。
并且,终点的突然摔倒让他有伤的左腿加重了伤情。虽然他仍然可以跑,但却不再能参加任何比赛。他只好选择了提前退役。
可是他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
因为女儿。因为他向女儿保证过。
出征前,三岁的女儿坐在妻子怀里,说,爸爸能得第一名吗?妻子说当然能,爸爸就是第一名去的。他赶紧瞪一眼妻子。他知道自己没有跑第一名的实力。女儿说那我也要去看。他说这可不行,人家不让的。女儿不干,哭闹了半天,哭得他和妻子心烦意乱。最后女儿终于妥协,但是却要他亲口答应她一定要跑第一名。他红着眼睛抚摸了女儿圆圆的脑袋。他咬咬牙,做出一个决定。他说会的。一定会的。我会第一个拿到那根红线。第一个拿到红线的,就是冠军。到时你肯定会在电视上看到。我保证。然后,他躲到洗手间里,嚎啕大哭。
这是女儿最后一次看他的比赛。大夫说,她的病情正在极速恶化,她活不到这个月底
其实他本该呆在家里陪着自己的女儿。可是,城市需要他的银牌。
其实他本该为这个城市夺取一枚银牌。可是,女儿需要他的第一。
所以,他去了,然后,他只能犯规。
他的城市和他的女儿,他选择了后者。
(选自《小说界》,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对“他”第一次抢跑的描写,表现了他的焦虑和紧张;而教练反复叮嘱客观上更增加了他的压力,暗示了他必然面临的悲剧结局。
B.小说中反复出现的“那根红线”,“他”不惜一切手段想要得到,最终却只能通过犯规方式来不光彩地获得,给读者以强烈的震撼。
C.小说大量运用短句,构成短小的段落,节奏感极强,既符合比赛这种激烈的场景,又暗合人物矛盾重重的心里活动,富有表现力。
D.这篇小说构思巧妙,内涵蕴藉,充满爱与力量的故事感动着读者的心,小说中人物的做法虽然有些不当,但却会引起读者的同情。
【小题2】小说插叙“他”出征前发生在家里的这一段情节,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
【小题3】在“他的城市和他的女儿”之间,“他”选择了后者,对此,有人赞成有人反对。你有怎样的看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题目。
福 嫂
福嫂是整条街上最有福的女人,很多人都这么说。
那时她30出头,白白净净。她很讲究,包的包子小巧又好看个个十八个摺。她儿子小文有8岁的样子,漂亮又懂事。她喜欢带儿子串门,喜欢听街坊夸小文的样子。
街上的女人都会在农闲时找些活干贴补家用。福嫂从来没工作过,她总说不识字啥也干不了。但是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害羞的样子,明明是在向其他女人们挑衅。都知道福嫂的日子太舒服了,伺候孩子大人出门以后她可以补个回笼觉,闲了跟街坊唠一上午。金福开的厂子很红火,福嫂是不需要出门工作的,她只要伺候好他们爷俩就行了。
从没人见金福下过地,更不见小文干过活。福嫂说了,男人不用干这些事。她家金福是干大事的人,小文更是不能干这个。
日子从小文考大学后不一样了。厂子越来越火,金福开始全国各地地跑,小文一年就回来两次,福嫂突然无事可做了。她就变着花样伺候婆婆,天天琢磨着做菜,给婆婆裁衣裳。街上的人常看到福嫂乐呵呵地今天端一碗饺子给婆婆送去,明天又炸一盘鱼送婆婆。
不几年,小文带女朋友回来见福嫂,那些天福嫂步子轻快又优美,连脚后跟都带着喜气。福嫂已不在乎旁人夸赞,好日子是谁都看得到的就不必再宣扬。在对幸福巨大的憧憬中,日子一天天过去。福嫂没有在意金福多久回一次家,甚至没有在意小文多久没有打电话了。福嫂好像已经习惯了生活中没有这爷俩的日子。
因生意忙,金福在县城租了套房子,福嫂就隔一段时间带些好吃的去给金福收拾屋子。像大多数俗气的故事一样,她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事。她忍了,因为她还有小文。她不识字不知道爱情两个字怎么写,在她心里最重要的还有儿子。
小文结婚留在了省城,不久小文媳妇怀孕了,福嫂兴冲冲拿出伺候婆婆的劲赶到省城伺候儿媳。不到3个月福嫂就回家来,人老了许多,她说小文让她歇歇。她低沉的声音没有了当年在街上喊小文回家吃饭的清脆和响亮。媳妇快生了,福嫂天天忙着做东做西的,家里处处都是小被子小衣服,看起来孩子都能穿到3岁了。
邻居们记不清福嫂什么时候回来的了,可能孙子满百天,也有人说孙子还不到百天。不过大家从那以后看不见福嫂出来逛了,大门天天关着,偶尔到集上买几把菜。见过的都说人挺瘦,瘦得有些不成样。
最早发现不对劲的是五婶,那几天大门都没关她就进去看看了。福嫂就躺在沙发上,一滩发黑的血迹把五婶吓个半死,她甚至没看清血从哪流出来的。后来她才想起来,屋里还有一股挺大的农药味。五婶掉了眼泪,她这是不留一点活路啊。
葬礼上,大家才看到她的名字叫赵喜娟,终年49岁。
【小题1】请简要概括福嫂的形象。
【小题2】请分析第11段的作用。
【小题3】请解释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
(1)但是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害羞的样子,明明是在向其他女人们挑衅。
(2)她低沉的声音没有了当年在街上喊小文回家吃饭的清脆和响亮。
【小题4】本文写了福嫂的故事,请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