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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古代的天文
李政道
古代西方人的一种观念是“天圆地方”,我们老祖宗却认为“天圆地圆”,有黄道、赤道。两千多年前,诗人屈原在其著作《天问》中引证天是圆的,地也是圆的。他说:
九天之际,安放安属?隅隈多有,谁知其数?
九天是指坐标,就是昊天(东)、阳天(东南)、赤天(南)、朱天(西南)、成天(西)、幽天(西北)、玄天(北)、鸾天(东北)、钧天(中间向上),一共是九个坐标位置。屈原说,如果天圆地平,就会相交,成“九天之际”。“安放安属?”相交的点放在哪里呢?“隅隈多有,谁知其数?”天地相交显然不合理。因此,天是圆的,地一定也是圆的。天如蛋壳,地如蛋黄,各自可转。所以中国古代天文就是赤道、黄道两个圆轨道。
他下面再问:天是圆形的,还是椭圆形的?
东西南北,其修孰多?南北顺椭,其衍几何?
其中东西是经度,南北是纬度。他问的是经度长一些,还是纬度长一些。实际上,地球的赤道直径与南北两极的距离相差22公里,屈原当然没有求出来,不过他这种解析问题的能力及有关天圆地圆的推测都令人佩服。
《周礼》说:“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璧的外围是圆的,中间有圆孔,代表天。可是,为什么天中有礼?琮的造形更奇怪了,外面是方的,中间也有一个圆孔穿过去。外边为什么是方的?为什么璧代表天,琮代表地?另外,商代还有一种玉器叫璇玑,造型很像璧。璧,璇玑,琮,它们的关系是什么?《虞书·舜典》注疏:“璇,美玉也;玑为转运,径八尺,圆周二丈五尺强,王者正天文之器。”
璇玑是一个大的天文仪器。我们今天看到的璇玑玉器,直径仅约33厘米,可能是模型,是商代的文物。那么璇玑怎样做天文仪器呢?
每颗恒星和行星,都要转圈,都各自沿着一个圆在走。但大球面上有一点不动,就是天球面和地球的轴的相交点,叫做正极。我们可以设想,璇玑或璧、琮的前身可能是一个旋转式天文仪器,目的就是把这个旋转轴的指向定准于正极。怎样做到这个要求呢?
我的猜想是:假如要定准正极,一定要有一根长管。如果转盘的直径是8尺,那么管子的长度应约是转盘直径的2倍,这个管子对着正极。再做一个形状像璇玑的大盘子;边上有三个凹口,每一个凹口正好对着一个星,星在天空转,这个盘子随着星转,竹管是不动的,要定正极的位置,必须通过管子对着正极,然后让盘子随天转动,把三颗星的位置扣住。
竹管一定要和地固定,方法是用一些大石头把它绑起来,每块大石成方形,约高一尺。竹管四周均有大石块,这样造型的古代天文仪器就有两个部分:一是大璇玑那样的盘子,凹口对着星,随天上的星面转,代表天;一是这些大石头绑住的长竹管,跟地永恒,代表地。假如用很细的针在竹管一端开一个直径为2毫米的孔,管子长15尺左右,它测量正极分类的精确性能达到0.013度。
我还有一个想法,就是在商朝时正极没有任何明显的星。人们为了纪念炎黄古代天文学的成功,就制作了璇玑这种小型玉器,后来把璇玑变得更简单:一部分变成璧,竹管和外包的大石块就变成琮。因而“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
(选自《中国国家天文》创刊号,有删改)
【小题1】从原文看,下列对古人“天圆地圆”观念解说,不准确的一项是()
A.中国古人很早就有天圆地圆的观念,如把天比作蛋壳,把地比作蛋黄,认为存在赤道和黄道两个圆形的轨道。
B.东西是经度,南北是维度,经度与纬度哪个长一些呢?作者认为,这样提问本身就表明在屈原心目中天和地都是圆的。
C.璧为圆形,中有圆孔,代表天;琮为方形,中有圆孔,代表地。《周礼》所谓,“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可为印证。
D.璧为圆形,可以代表天。可是,琮为方形,怎能代表地呢?作者认为,琮的方形是特意加上去的,起装饰作用。
【小题2】(小题2)下列对中国最初的天文仪器的设想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一根用来对准正极的长竹管,一个边上开有三个凹口的状如璇玑的转盘,把这个转盘固定在长竹管上,这可能就是中国最初的天文仪器。
B.用一些方形大石块把一根长竹管固定在地上,把一个边上开有三个凹口的状如璇玑的转盘穿在长竹管上,这可能就是中国最初的天文仪器。
C.中国最初的天文仪器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大璇玑那样的边上开有三个凹口的大盘子,二是固定长竹管的一些方形大石块。
D.在中国最初的天文仪器璇玑中,从直接观察天象的作用看,用来固定长竹管的那些方形大石块是必不可少的。
【小题3】(小题3)“后来,把璇玑变得更简单:一部分变成璧,竹管和外包的大石块就变成琮。”下列对这句话的理解和推断,准确的一项是()
A.璇玑是一个大的天文仪器,璧和琮都是直接从这种天文仪器简化而来的。
B.由于璧和琮都是从璇玑简化而来的,所以都保留了观测天文现象的功能。
C.代表天的璧和代表地的琮,可能都是从玉器璇玑简化而来的。
D.今天所能见到的璧和琮,都是礼器和饰物,是由竹管和大石块简化而来的。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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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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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慨掷此生
在中国,年轻一辈知道华罗庚,大都是因为以其名字命名的数学竞赛;老一辈熟悉他,是因为他曾大力推广的数学“优选法”和“统筹法”。
1910年11月12日,华罗庚出生在江苏省金坛县。他幼时因思考问题过于专心被人戏称为“罗呆子”。初中毕业后,因家计困难而辍学帮父亲看管店铺,他整天捧着借来的《大代数》《解析几何》和《微积分》自学,用五年时间学完了高中和大学低年级的全部数学课程。18岁时他不幸染上伤寒病,靠新婚妻子的照料挽回了性命,却落下左腿残疾。这个劫难,反而让华罗庚坚定了一心攻读数学的信念。
1929年12月,华罗庚在上海《科学》杂志发表了一篇论文,指出数学家苏家驹论文中的错误。杂志到了清华大学算学系主任熊庆来手里,他一打听才知道,作者原来是一位只有初中学历的青年,于是他力主把华罗庚请到清华来工作培养。华罗庚到清华后,没再去听解析几何和微积分两门课,他不愿“浪费时间”在“太过浅近”的课程上。于是熊庆来让他进了算学分析班,而华罗庚学习这门高级课程十分轻松,还在课余自学了英、法、德、日等语言。曾就读清华物理系的力学家钱伟长回忆,他一直以为自己是清华最用功的学生,但一天早上6点,就发现华罗庚从远处一瘸一拐走来----他已经学习了3个小时,正在校园里散步呢。这样的实力和努力,助力23岁时的华罗庚登上了清华讲台教授微积分。执教两年,他就发表了15篇论文,大多数刊登在国外杂志上,其中一篇被世界上最重要的数学杂志----德国《数学年鉴》收录。从此,无人不对华罗庚心悦诚服,据说美国著名数学家维纳来清华讲学时,只要华罗庚有异样的表情或咳嗽一下,维纳就会停下来问:“我错了吗?”
华罗庚于1936年初到剑桥大学访学,在近一年半的时间里,他潜心研究,在数学权威刊物发表了18篇论文。七七事变打断了他的访学进程,他回国随清华大学搬迁至昆明,破例被清华、北大、南开三校组成的西南联大正式聘为教授。1946年,华罗庚和李政道等人赴美访学,1950年初,华罗庚带着妻子儿女回国。途中,他在《致中国全体留美学生的公开信》中说:“锦城虽乐,不如回乡;梁园虽好,非久居之地,归去来兮!”新华社立刻播发了这封长达万言的公开信。后来,一位美国记者写道:“他留在美国本来会对数学做出更多贡献,但很难想象,如果他不曾回国,中国的数学会是什么样。”
回国后,华罗庚担任了清华大学数学系主任,还受命筹建中科院数学所并担任首任所长。此后几年他把主要精力都用在发现和培养人才上。华罗庚选拔人才十分严格,他点明调到北京来的学生只有一个,那就是后来以研究哥德巴赫猜想轰动世界的陈景润。陈景润成为享誉世界的数学家之后说:“华罗庚是国际著名的数学家,有了他的提携,我才有今天。”
华罗庚曾说,早年在抗战时期虽然遇有劫难,条件艰苦,为数学读书做研究还是光荣的事;但文革的劫难却使他“图书馆也不让进,十几年看不到文献”。因为无法割舍对数学的热爱,文革中华罗庚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提出了要用数学方法给群众带来经济效益、“牢记把方法交给群众”的主张。这成为此后20多年间华罗庚放弃纯粹数学研究、投入数学普及工作的指导思想。他心甘情愿下基层,甚至还有许多当年的工人记得华罗庚边折纸条边讲黄金分割的情景。文革结束后,他仍然不遗余力地坚持推广数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优选法和统筹法。
生命的最后几年,华罗庚到英、美、港等地做学术访问,接受了许多迟来的荣誉。1985年6月12日下午,华罗庚在东京大学讲学,为省去翻译时间,他直接用英语讲了65分钟。在雷鸣般的掌声中坐下来接受鲜花时,华罗庚突发心肌梗塞……
世界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带着对祖国、对数学的热爱,实践了他在自己的诗中为现代数学的发展与普及许下的诺言:慷慨掷此身。
(节选自《文史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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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妙算还从拙中来,愚公智叟两分开,积久方显愚公智,发白才知智叟呆。埋头苦干是第一,熟练生出百巧来,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 ——华罗庚《从孙子的神奇妙算谈起》
②他读卢纶的《塞下曲》“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随口成诗指出:“北方大雪时,群雁早南归。月黑天高处,怎得见雁飞?” ——(孙玉祥《那代人的风采》)
【小题1】(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在中国,华罗庚凭借以其名字命名的数学竞赛和他曾经大力推广的数学“优选法”和“统筹法”,成为广为人知的数学家。
B.钱伟长的回忆表明,华罗庚最终能够成为世界著名数学家,与其就读清华大学期间广泛阅读不同学科的书籍是分不开的。
C.华罗庚在人生中遇到前两个“劫难”时,仍然能学习和研究心爱的数学,但文革带来的第三个“劫难”,却使他难有作为。
D.从华罗庚所写的诗和《致中国全体留美学生的公开信》中的语言来看,身为数学家的华罗庚,诗文上的功底也非同一般。
E 从自学数学课程到成为清华教授,直至成为世界著名的数学家,华罗庚虽然只有初中学历,但仍然创造了令人感奋的人生。
【小题2】华罗庚热爱数学的执着精神体现在哪些地方?请结合材料内容简要分析。
【小题3】华罗庚在《从孙子的神奇妙算谈起》中赋有数学学习的励志诗。诗中涉及了哪个寓言故事?表达了怎样的劝勉?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父亲没有赴约
【美】罗伯特•诺格斯
这个故事发生在风景如画的国家丹麦的小客栈里。这种客栈通常供应游客食物和饮料,并且这儿的人们都讲英文。我和父亲因为生意上的事,也因为旅游来到了这样的客栈,过着愉快的时光。
“我希望母亲和我们一起在这儿。该多好啊!”我说。
“如果你母亲来这里,带着她去附近旅游一定非常惬意!”父亲说。
年轻时他曾经在丹麦旅游参观。我问:“您自那次旅游后离开此地到现在有多长时间了?”
“哦!大约三十年。我依稀记得路途上曾经到过这个客栈。”他朝周围看了看,沉浸在回忆的气氛中。“那是多么美好的日子……”突然他沉默了,我看见他的脸变得异常苍白。随着他的视线望去我发现一个太太手里拿着一托盘饮料站在一群顾客面前。看得出她从前也许很漂亮,但现在发胖了,头发显得有些零乱。我问父亲:“您认识她吗?”
“从前认识。”他说。
这位太太来到我们桌前,问:“要饮料吗?”
“她变得太多太多了。感谢上帝她没有认出我。”父亲轻声说,手里拿着手帕做了个鬼脸。“在遇到你母亲前我曾经认识她。”他继续说,“那时我还是个学生,到这里来旅游。她当时是个年轻可爱的少女,温文尔雅、妩媚动人。我们疯狂地相爱了。”
“母亲知道此事吗?”我突然愤愤不平地说。
“当然知道。”父亲焦虑地看着我,轻声说。我能感觉到他此时的窘迫。
我说:“爸,您大可不必……”
“假如你母亲在这儿,她将告诉你这一切。我不想让你为此操心。那时我对她和她的家庭来说完全是个外国人。当时我的生活完全依赖你爷爷。如果她跟我结婚,她不会有任何前途。所以她的父亲竭力反对我们的风流韵事。当我写信告诉父亲我想跟她结婚时,你爷爷便拒绝提供哪怕是一分钱的援助。于是我不得不返回故乡。但是临走前我们见过一次面,我告诉她我必须回美国去借些钱,几个月后回来便跟她结婚。”
“我们知道,”他继续说,“她的父亲可能会拦截我们的来往信件。所以我们决定我将简单地给她寄一个纸条,告诉她我们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在那里我们将举行婚礼。然后我就回美国贷了款并写信告诉她见面的事。她收到信后复函说:‘届时我将如期而至。’可是她没有去。后来我了解到她在约定日期两周前和当地的一个客栈老板结婚了。她没有等到我们预定的时刻。”
接着,父亲说:“感谢上帝她没有赴约。回家后我遇到了你母亲,我们过得非常幸福。我们常为这件年轻时的骑士故事说笑寻开心。我提议将来你把此事写成文字。”
那位太太拿着啤酒出现在我们面前。
“你是从美国来的吗?”她问我。
“是的。”我说。
她微笑着说:“哦,美国,令人神往的地方。”
“是的,你的许多同胞都去了美国,你考虑过此事吗?”
“不是我,不是现在。”她说,“很久以前我曾经想过。但最后我还是留在了这里。留在这里挺不错的。”
喝罢啤酒我们离开了客栈。我问父亲:“爸,您给她的信上的日期是怎么写的?”
他停下脚步,掏出一个信封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像这样,”他说.“12/11/13.就是说1913年12月11日!”
“不!”我惊呼,“在丹麦和其他任何欧洲国家不是那个日期。在这些地方,人们按日、月、年的顺序写日期。所以你写的日期不是12月11日,而是11月12日!”
父亲用手捂住脸。“哦!她到了那里!”他惊叫道,“只因为我没有赴约,她才跟别人结的婚。”他沉默了片刻。“还好!”他说,“我衷心祝愿她幸福。实际上看来她似乎确实如此。”
当我们总结此事时我突然说:“这真是件幸运的事,否则不会遏上我母亲。”
父亲双手放在我肩膀上,温和地看着我,微笑着说:“我是双倍的荣幸,小伙子,不然的话,我既不会遇上你母亲更不会遇上你!”
(摘编自《文艺生活》)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没有直接描写“父亲”和“母亲”之间的爱情,而是通过描写“父亲”与一个丹麦女孩之间美丽的误会,侧面表达了“父母亲”之间美好的爱情。
B.文中的父亲由于文化传统方面的不同,没有和美丽的丹麦女孩走到一起,后来又遇到了新的爱情,父亲的行为虽有遗憾,但是他的做法也无可厚非。
C.小说的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父亲没有赴约制造了美丽的错误,小说作者颇具艺术匠心的构思,使小说情节一波三折,悬念迭出。
D.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以前美丽的丹麦女孩,但现在发胖了,头发显得有些零乱,说明“她”经受了爱的痛苦,不注重容颜,也不相信所谓的爱情。
 
E.父亲虽然与丹麦女孩的爱情失之交臂,与母亲的爱情却依然全心投入,这启示人们,人的一生不能与过去的遗憾纠缠,应该抓住当下,乐观幸福地生活。
(2)小说中父亲的心理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请简要分析。
(3)“我”这个人物在小说中起了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构思精巧体现在情节巧合上。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珠子灯
汪曾祺
(1)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几个女佣人,穿了干净的衣服,头梳得光光的,戴着双喜字大红绒花,一人手里提着一盏灯;前面有几个吹鼓手吹着细乐。远远听到送灯的箫笛,很多人家的门就开了。姑娘、媳妇走出来,倚门而看,且指指点点,悄悄评论。这也是一年的元宵节景。
(2)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灯体是八扇玻璃,漆着红色的各体寿字,其余部分都是珠子,顶盖上伸出八个珠子的凤头,凤嘴里衔着珠子的小幡,下缀珠子的流苏。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琉璃泡子挂在四角。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
(3)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这些灯都不怎么亮(点灯的目的原不是为了照明),但很柔和。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暖昧的希望。
(4)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5)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6)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毙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7)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8)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9)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10)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11)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里屋炕几上有一套茶具:一个白瓷的茶盘,一把茶壶,四个茶杯。茶杯倒扣着,上面落了细细的尘土。茶壶是荸荠形的扁圆的,茶壶的鼓肚子下面落不着尘土,茶盘里就清清楚楚留下一个干净的圆印子。
(12)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13)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屋里一点声音没有。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一一咕,鹁鸪鸪一一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昕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14)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15)她死了。
(16)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17)从锁着的房门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节选自《汪曾祺全集》)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结尾一段形象地写出了孙淑芸的命运,语言含蓄,内涵丰富。
B.孙小姐变得古怪了,这是因为她无力反抗命运,而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封建伦理的不满。
C.“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这句话暗示读者,王常生婚后不到三年就死了。
D.(13)段借助孙淑芸的听觉,写出内外两个不同的世界,形成鲜明的对比,突出表现女主人公虽向往自由和幸福却又被贞节观禁锢而空守凄冷、寂寞的心境。
 
E.小说开头描写了当地元宵送灯的风俗,颇为详细,虽然与小说主体没有什么关系,却体现了作者对民间文化的喜爰。
(2)文章开头花大量笔墨介绍“这里的风俗”的作用是什么?(6分)
(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孙淑芸”这一人物形象。(6分)
(4)小说为什么以“珠子灯”为题,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拟题的理由。(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1—14题。
斑驳都江镇
张劲
①21世纪的皮鞋叩击在18世纪的石板路上,踏响的并非都是历史的回声。这取决于历史对于现实的触发,以及来访者对于历史的兴趣。
②我们在三都县都江镇上流连。装饰一新的音响店里,正播放着爱死爱活的流行歌曲;缤纷的时装铺面,正叫卖着绿肥红瘦的女裙男衫;延伸出去的街面上,正斑驳着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留下的车辙、油迹……古镇已兴奋在时尚之中。当时尚在历史上面趾高气扬的时候,历史索性埋下头去,闭目养起神来。
穿过古旧的城门洞,步入老城的上江街,我们才听到了历史的短叹长吟。街身已经凹陷,一如老人瘪皱的脸,五官歪斜,但鳞次栉比的木房、砖房仍顽强而艰难地撑持着,关闭了近三个世纪的嘴角,默守着心中的万语千言。雍正九年(1731年),实行“改土归流”的清政府,曾在这里设立都江厅,建筑城垣,驻扎绿营兵镇守。厅城初为土城,为防止苗民造反,两年后改为石城。石城周长三里七分,设城门、城楼各四,炮台八座,城内诸般官廨齐备。都江厅所辖地界“广七十里,袤一百八十里”。至乾隆年间,城内再建文昌阁、关帝庙、城隍庙、万寿宫等,时“商旅出于途,汉苗杂于市”,厅城已成为都柳江上游一带的军事重镇和商贸重镇。 
④如今,270多年时光流去,古镇只剩下东西南北四座城门和一小段城墙遗迹了。立于城楼之上,四顾苍茫。迎接我们这些隔世目光的,除了山坡下的都柳江水,四面的层峦叠嶂,剩下的便是秋阳与秋风了。秋阳下的断墙残垣,像一截干枯的蛇蜕,蜷伏在丛莽之中,任凭着野草、荆棘的蔓延与承包。浩荡秋风频频入怀,它在向来客表示礼节性问候的同时,也在反反复复地叙说着一个主题——战争与和平的故事。
⑤清咸丰五年(1855年),本地苗族首领罗光明等人在太平天国运动影响下,组织“斋教”义军,反抗清政府的暴虐统治,其根据地便设在附近大坪山上。义军数次攻克都江厅城及周边州、县,拉锯战持续了十六年之久,至同治十年(1871年)方告失败。我们脚下便是当年的古战场,昔日帐前鸣战马,今朝城下泣秋虫,那些纷纭杀气,淋漓鲜血,早都交与冷月秋风了。据《三都县志》等资料记载,咸丰、同治年间上江城内常住人口约1800余户,6000余人,有地方官吏、绿营兵士及其家属,也有经商、务农和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市民。绿营兵士、商贩,多为江西、湖广等外籍汉人,家属和普通市民则多为本地汉人和世居的少数民族同胞。战乱结束后,只见“田地荒芜,人烟萧索,枯骨枕野,惨不堪言”,于是便有了后继官员的治理,有了“城乡义冢”即“万人坟”的诞生。
⑥“万人坟”是战争创伤结的痂。它不高大,却甚有名,圆形土丘掩映在松柏丛中,站立成南门外的一道特别的风景。坟墓为同治十二年(1873年)地方官吏配合当地士绅所建。据碑文显示,当时“城厢内外,尸骸遍野”,十余年无人拾捡,墓内所葬,乃收集来的“枯骨数十担”。引起我兴趣的是,这数十担枯骨,有阵亡的绿营兵官军,有无辜市民,也有不少起义军将士,而墓碑上皆以“万古流芳”颂之,以“祭扫维新”、“体魄长存”悼之。这种不分敌我、不问民族、不管阶级、不计尊卑贵贱,无论生前怎样,死后都被定格在同一座坟墓里的做法,是因为白骨缠野,确实难以区分所致,还是因为本就不想区分,一律皆视之为大清子民,同墓合葬,以显示胜利者的大度仁心所致……这就只好交给历史学家去研究了
⑦“万人坟”不远的冈峦上,有民族小学一所,小学就建在当年都江厅通判衙门的旧址上。它三重石阶引路,一对石狮把门,居高而立,面对碧水青山,气势仍颇为雄壮。学校前身原为厅城义学,开办于清雍正十年(1732年)。当时贵州巡抚奏准办“苗疆义学”,计划吸收苗、水等少数民族子弟入学,除武力征服外,再施以文治教化。但义学所收实际只为城内绿营官兵子弟和外籍商贩子弟,与原来的设想大相径庭。到咸丰五年,罗光明义军反清战事起后,义学也就停办了。至战乱结束,“万人坟”修建之时,也恰是义学恢复之日。因此,前者恰似一部旧书的后记,而后者,则如一册新著的序言了。此时义学的学生,有厅城官兵、居民的子弟,也有附近村寨的少数民族子弟。直到后来义学被新式小学取代,学校历史也与都江古镇一样地久长。
⑧我们去学校参观时,适逢学生中午放学。下课的钟声在空气中敲出了层层涟漪,秋风里有淡淡桂香弥漫。学生们正是花季少年,个个都出落得活泼可爱。他们谁是绿营官兵的子孙,谁是本地少数民族的后裔,谁家爷爷的爷爷来自赣、湘、蜀、桂、粤,谁家奶奶的奶奶来自水、苗、瑶、侗、布依,不但我们弄不清楚,就连他们自己也不十分明白。时代的发展,民族的融合,已如山脚下的都柳江水,只见到它奔腾不息,而无法确知其沿途经历了多少坎坎坷坷,接纳了多少山溪流泉了
(选自《散文选刊》2008年第11期)
【小题1】“穿过古旧的城门洞,步入老城的上江街,我们才听到了历史的短叹长吟”,这里“历史的短叹长吟”包括那些内容?请结合全文分条概括。(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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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请解释第⑦节中“前者恰似一部旧书的后记,而后者,则如一册新著的序言了”一句的具体含义。(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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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在文章最后作者提到都柳江水,“只见到它奔腾不息,而无法确知其沿途经历了多少坎坎坷坷,接纳了多少山溪流泉了”,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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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第⑥节中,对于“万人坟”做法的原因,作者说“这就只好交给历史学家去研究了”,作者为什么这样说?(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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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将军骼
刘建超
将军参军时,还不满14岁。
团长摸摸将军大大的脑瓜壳,又捏捏他细瘦的胳膊,说,还没有三八大盖高呢,去卫生队吧。
他撅着嘴说,我要上前线杀鬼子,为我爹娘报仇。
团长说,救治伤员也是为了打鬼子。去,执行命令。
将军被送到了卫生队,队长拍拍将军的肩膀,去吧,帮护士洗绷带。
将军涨红了脸,我要杀鬼子,我不洗破布。
队长瞪着眼,还反了你了,洗不好绷带,你就给我滚蛋。
将军跟在护士后面,到河边浣洗绷带。看着清清河水被绷带染红,将军想起了爹娘倒在鬼子的刺刀下,鲜血染红了全身。将军就坐在河边哭,嘴里不住地嘟囔着,我要杀鬼子,我要报仇。
卫生队组织拔河比赛,将军兴奋地找这个寻那个,没有一个队要他。队长拍着他的肩膀,去,到护士队。
将军和女护士组成了一个队,尽管他憋红了脸用足了劲,护士队还是一输再输垫底,听着大家起哄,他气得掉眼泪。
有一场硬仗就要打响,卫生队加紧培训准备,将军满脑子想的都是杀鬼子报仇,队长讲的战地抢救包扎知识他根本听不进去。
反围剿战斗打得艰苦,将军的团担负着掩护主力部队转移的任务,刚在救护队学习了几天的将军也跟着上了战场。敌机狂轰滥炸,炮声震耳欲聋,每打退敌人的一次攻击,部队就有伤亡。山头被削矮了几尺,阵地被硝烟战火啃得寸草不生,部队伤亡惨重。
鬼子又一波炮弹狂虐,炮弹炸中了指挥部,弹片划伤了团长的肚子,肠子流出体外,鲜血染红衣裳。
断了一条胳膊的营长冲将军直喊,快给团长包扎。
将军不知所措,两手捧着团长散着热气的肠子,哭着喊着,我不会,我不行啊,团长,团长!
团长睁开眼睛,看着孩子样的将军,说,哭哭啼啼个啥?老子还没死。记住了,以后好好学,当个好医生,不然我到了阴曹地府也饶不了你。
团长把肠子塞进肚子,扎上绷带。说,我们已经完成了阻击任务,一连随我留下掩护,一营长带领部队立即撤退。这是命令!
那场战斗,将军终身难忘。
从战火硝烟中走向和平年代,将军成为一名医术精湛的医生。他奉命筹建医学院校,成为医学院的首任院长。
将军每年都会去老团长的坟前坐一坐,静静的想一想。点一支烟,敬一杯酒,说说从死亡线上挽回生命的喜悦欣慰,聊聊回天无力生命逝去的无奈焦灼。
那年老营长重病去世,将军觉得这是个很特殊的病例,建议家属给遗体做个病理解剖,查明病因的实象。老营长的儿子解放不同意,人都死了,查明病因对死人有什么意义?我不能让故去的父亲再开胸剖腹给你们做实验。有本事等自己去世了让人解剖。
将军无语,两行泪在脸上流淌。在将军的额头刻下年轮的是风雨的刀;染白将军如漆黑发的是岁月的霜。
堆满各类抢救器材的病房,弥留之际的将军,握住夫人的手,哆嗦的嘴唇张开又合,合了又张。夫人平静地对围在病床边的人说,首长说他去世后,遗体捐给学院,制作成骨骼标本,留以教学用。
屋里的空气霎那间凝固了一般,没有一丝的声响,将军的女儿哭喊着扑到爸爸的身上,抱紧爸爸瘦弱的身体。
将军吃力地抬起手,抹去女儿脸上的泪水,对身边的院长解放说,你要好好待我的女儿。我要你亲手制作标本,这是我最后的请求。
将军的遗像旁,女儿的泪水还在雨珠般的划落,爸爸,你戎马一生,披肝沥胆,枪林弹雨里抢救战友,和平年代里救死扶伤,你是将军,你是教授,你是专家,你更是我的爸爸。我不能也不忍心让你去世后,还被抽筋剥皮,还被强酸腐蚀,变成一副供人观赏的骨架。解放搂紧将军的女儿。
解放带领技工一起对将军的遗体酸腐、消毒、冲洗、漂白、风干、粘合、定型,206块遗骨组合成一幅无色的画,一首无言的诗,一座立体的雕像。
将军的骨骼呈站立姿势,右手搭在胸前,两个大孔的头颅望着前方,微张的下颚仿佛有许多话要讲,骨骼的基座上刻着一句将军的遗言:让学生摸着我的骨骼,走进医学神圣的殿堂!
解放挽着将军女儿的手,伫立在骨骼标本前。解放说,爸,您的骨骼越来越高大了。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将军为父母报仇心切,再加上羞与女护士为伍,所以在卫生队培训中心不在焉,根本没有学到任何战地抢救包扎知识。
B.在拔河赛中将军受歧视没有一个队要他,所在的护士队又成绩垫底,他因为这两个原因气得掉泪,说明他自尊心和好胜心强。
C.将军每年都去老团长的坟前坐一坐,既是对首长的祭奠和告慰,也可以借此机会反思自己的工作,获得内心宁静。
D.解放囿于传统观念拒绝对父亲进行解剖,让医学界错失了一次病理研究得大好机会,将军为此难过得流下了眼泪。
E. 小说从将军参军始,到将军为医学奉献骨骼终;从“细瘦的胳膊”始,到 “骨骼越来越高大”终,看似随意,实则别具匠心。
【小题2】小说题为“将军骼”有哪些寓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塑造解放这一人物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重点讲述了将军捐献遗体制作骨骼标本的故事,为什么之前用一半的篇幅讲述将军参军和参加第一次战斗的情景?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