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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镇 殃
周月霞
锦儿和王金宝钻进猪圈后面的草丛里,头抵着头,撅着小屁股。
刘秀华知道他俩在看什么,却视而不见,依旧啰啰地吆喝,晃着舀子喂她的猪。
那是一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带盖的茶碗,土呛呛的白,连个青蓝花边都没有描。锦儿小声问:宝哥,这是啥?跟我爷爷喝粥的碗一个色儿。金宝嘘了一声,说,这是俺奶奶给俺妈下的镇殃。
刘秀华用舀子把儿拨开一只猪仔的头,猪仔似乎疼了,夸张地吱吱叫着往妈妈身边蹭,正吃得津津有味的猪妈妈不耐烦地拱走了它。刘秀华一皱眉,抡起舀子狠狠砸向老母猪。
那个午后,瓦蓝瓦蓝的天,篱笆上的丝瓜秧正在疯长,风从稠厚的叶蔓里伸出手挠人脸,麻酥酥的。
茶碗里有三颗小枣大小、米黄色的佛珠,被一块暗红色的绒布隔开。佛珠上都刻有字,紧挨在一起的两颗刻的是“柳”、“王”,另一边的那颗刻着“刘”。
刘秀华几乎每天睡觉前一闭眼就能看见这些。她委屈,她就哭,就使劲儿掐金宝的爸。金宝的爸紧紧抱住她,在她耳边央求:“看我、看我吧,我娘不容易。那些都是迷信,不灵的,不灵的……”黑暗里,刘秀华一声长长的叹息。
西厢房的门窗大开,不断传来四奶奶拉风箱似的喘息声。院门外,陆续走来上了年岁的男男女女,他们都沉默着,面无表情。锦儿望望那些背影,看向金宝。金宝低声说:我奶奶快死了。
秀华,娘说要喝水……金宝的爸跪在炕上,从窗户探出头急急地喊。
刘秀华“唉”了一声,小跑着进屋。顷刻,屋里传来稀溜溜的倒水声、筷子搅动声、嘘嘘的吹水声。
有人抬着一扇门板走进院子,腋下还夹着一摞鞭炮。
金宝呢?金宝……洪亮的男声喊走了眼神怯怯的金宝。
猪圈里,猪妈妈喂饱了四个孩子,哼哼唧唧地唱着催眠曲。草丛里,蛐蛐一长一短地叫。
锦儿把茶碗儿的盖子盖好,站在那儿发呆。
天爷啊!你可算睁眼啦……娘啊!你可算看到俺的心啦……刘秀华被人驾着跌跌撞撞走出来,跪倒在天井中心,捶胸顿足,嚎啕大哭。
四奶奶娘家姓柳,四奶奶三十岁就守寡,一个人拉扯着儿子长大成人。刘秀华和金宝的爸是自由恋爱,四奶奶最怕儿子会“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她对刘秀华横挑鼻子竖挑眼,嫌她胖,个子矮,吃饭稀里呼噜。无奈儿子就是非她不娶。那年镇上赶庙会,人们都去娘娘庙烧香拜佛,四奶奶颠着小脚也去了,抱回一个拳头大、雪白的带盖儿的茶碗。金宝的爸啥事都跟媳妇汇报,可刘秀华给四奶奶收拾屋子,寻遍犄角旮旯也没找见那个茶碗。
我们这边把房地基、墙缝里被人偷偷放上个被施了法的物件,叫下镇殃。下镇殃的人都是跟房主人有过节的,可亲娘给儿子下镇殃还是头一回。
四奶奶瘫痪五六年了,刘秀华精心照料,没有一句怨言,金宝的爸更是唯命是从。四奶奶一直以为是埋在墙根底下的镇殃的法力,儿子才如此孝顺,跟自己一心。其实,三年前他们家装修房子,那东西早就被挖了出来。她咽气之前总算良心发现,亲口对刘秀华说了实情。
娘,你往西方大路,好走啊!金宝的爸双手扳住门楣,涕泪横流,撕心裂肺长呼一句。屋里屋外顿时哭声大作。
四奶奶,死了。
鞭炮声如爆豆在锦儿耳边炸响,她惊得跳了起来,那茶碗被打翻,几颗珠子骨碌碌滚进草丛,杳无踪迹。
锦儿又急又怕,“哇”一声哭了。
锦儿那年九岁。
锦儿二十岁那年,刘秀华托人来提亲。锦儿妈回绝了,说,锦儿不喜欢嫁一个村的。其实,很多人看见四奶奶临终跟刘秀华耳语好久,都认为那是口授秘诀,锦儿妈当然是担心她会给未来儿媳下镇殃。
后来,金宝娶了个很漂亮的媳妇。媳妇心眼活泛,拉着金宝做建材生意发了财,早就搬到北京去了。刘秀华一年到头也见不着儿子几回。有一回刘秀华跟锦儿妈诉苦,抹着眼泪发狠说,她要给金宝也下个镇殃,那东西,是真灵……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中多次出现对金宝和锦儿两个孩子的描写,既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又增加了故事的趣味性和生活气息。
B.第五段作者描写午后的景象时,运用了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营造了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环境氛围。
C.金宝的爸对刘秀华是一心一意,他不顾母亲反对,坚持娶了刘秀华,且能够在刘秀华生气时耐心地安慰她。
D.人们怀疑四奶奶将下镇殃的秘诀传授给了刘秀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们的迷信与愚昧。
【小题2】小说中的刘秀华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者围绕“镇殃”安排了哪些情节?请简要概括。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5-12 09: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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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对话红柯:杰作都是人生最悲惨最黑暗的时候写出来的
舒晋瑜:你哪年到的西安?当时心情如何?对西安是怎样的印象?
红柯:2004年底迁居西安,发现自己每居一地大约也就10年,完全成了游牧人逐水草而居。我对西安印象非常好,毕竟是丝绸之路的起点。2005年我去思源学院讲课才发现陈忠实老师小说中的白鹿原不是虚构的文学地名而是真实的存在,我专门写了《山河形胜白鹿原》一文。西安古长安的大街小巷以及周边的村寨寺庙包括终南山,全都是周秦汉唐古典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关键词。碑林里的《大秦景教碑》和化觉寺巷大学习巷广仁寺,让人想到盛唐时基督教、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情形,大雁塔与玄奘就更不用说了。迁居西安,再次激活了我西域10年的生活积累。
舒晋衡:你是从什么时候重新进入创作的?到西安时写的第一部(篇)作品是什么?
红柯:我从1983年发表作品至今,创作只中断过一次,就是1986年初到新疆断了好几年,以后再没有中断过,这与我的性格与读写习惯有关。大学时我很少在图书馆看书,都在野外看书,晚上在教室看书到天亮。越是干扰最多,压力最大,写作欲望越强烈,我不相信有天时地利人和,杰作都是人生最悲惨最黑暗的时候写出来的,都是带血带泪的,都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百强相遇勇者胜。2004年底我来到西安,2005年就写了中篇《军酒》,发表在《上海文学》2005年第11期。
舒晋瑜:从风格和内容上请你充分谈谈,回西安的创作和在新疆时比,发生了哪些变化或进步?
红柯:从1983年发表处女作到1996年9月《人民文学》发表《奔马》引起文坛注意,经过如此漫长的过程,说明我是个很笨的人,13年发表七八部中篇、五六个短篇,几十首诗、几十篇散文,没有任何动静没有任何反应,生长期如此漫长。大漠戈壁的植物都是这么生长的,红柯本是植物,来自大漠。水土太好是否对一个作家有利真不好说,反正我感谢大漠戈壁。 我在新疆写陕西,在陕西写新疆,相比之下更适合写新疆。祖父作为抗战老兵在蒙古草原8年,父亲作为二野老兵在康巴藏区6年,我西上天山10年。据说周人来自塔里木盆地,作为周人之后我西上天山应该是寻根之旅。到了大漠才知道大漠孤烟直不是烟是旋风,才知道高适岑参们不是浪漫主义是现实写真。
舒晋瑜:在新疆生活这么久,一旦决心离开,定有很多不舍。那么,你如何评价自己的这次迁徙?创作环境的变化是否会影响到创作?
红柯:1998年,我的第一本小说集《美丽奴羊》出版,崔道怡老师作序言《飞奔的黑马》, 这匹黑马从1998年到2000年发表30多部中篇近百个短篇几百篇散文,从2001年开始以长篇为主,《西去的骑手》《百鸟朝凤》以及最近马上出版的《太阳深处的火焰》等12部长篇。 迁徙对别人怎样我不知道,对我是极大的长进,是一种生命不断体验变化的过程。生命最忌讳封闭呆滞。周秦汉唐,穆天子西游天山,汉张骞通西域,唐玄奘西天取经,文人们壮游天下,宋以后就自我封闭了。小说本是动态,本是城市生活,本是对陌生地域的冒险,小说就不是熟人封闭的农业社会。中国四大五大名著很少是写农村的,西方更是如此。犹太人迁徙更甚,才有卡夫卡,居布拉克又不是捷克人,说德语又不是日耳曼人,多元交汇心灵极度动荡。
舒晋场:能否总结一下自己的创作经历都分哪些阶段?
红柯:大学时我发表诗歌、小说、散文,满足文学青年的虚荣心。新疆10年发表八十多万字中短篇小说,属于学艺,各种文学实验,寻找“属于自己的句子”。回陕西后1996年9月 在《人民文学》发表《奔马》标志着红柯形成了自己的风格,1998年李敬泽写了一篇评论《飞翔的红柯》,称红柯的速度感有别于慢速爬行的先锋文学。2001年我在《收获》发表长篇《西去的骑手》,李敬泽在《南方周末》撰文评论,总结这一年莫言的《檀香刑》、红柯的《西去的骑手》标志着中国作家从模仿欧美文学到本土化的完成,这是一个标志性文化事件。2010年我创作长篇《生命树》沟通了天山与关中。
舒晋瑜:你认为在西部作家中,自己的作品有何独特价值?
红柯:白烨老师1999年就评论陕西作家多写实,而红柯抒情,西部作家多是现实主义,而红柯是浪漫主义。我写过一个创作谈《在现实与想象间飞翔》。吴义勤、于京一在《神性照耀乌尔禾》(《小说评论》2008年第3期)中说:“红柯在《乌尔禾》中完成的是对先锋文学和世俗文学的双重颠覆与超越,它以质朴的形式,从先锋派乐不思蜀的玄奥空洞中返归清明蓬勃的诗性,实现了让文学从不堪重负的‘伪哲理化’向文学感性品质的回归,完成了从低俗卑琐的商业化写作向丰盈想象和诗意情感的升华,
备注:舒晋输,作家,《中华读书报》记者。
(选编自《中华读书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梳理与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迁居到丝路起点西安,大街小巷浓郁的历史文化气息让红柯居住在西域十年的生活积累又一次被激活了,创作的热情不断被激发。
B.红柯说他自己就像沙漠里的植物,生长期是比较漫长的,同时他也认为条件的优渥反而不利于作家的创作,所以他始终感谢大漠。
C.红柯认为杰作都是人生最悲惨最黑暗的时候写出来的,即便再忙碌,他的创作也极少中断,迁居西安不到一年就有中篇问世。
D.红柯认为小说创作是动态的,对他来说,迁徙是极大的长进,是一种生命不断体验变化的过程。
【小题2】下列对访谈有关内容的分析和评价正确的两项是
A.红柯认为小说不是熟人封闭的农业社会,而是动态的城市生活,是对陌生地域的冒险,因而古今中外著名小说中很少是写农村的。
B.在西部作家群中,红柯的浪漫主义写作倾向与其他作家很不相同,他的小说《乌尔禾》兼具文学感性品质与丰盈想象,是诗意情感的升华。
C.作家红柯从开始发表作品到形成自己的风格,历经十余年。2001年红柯发表的长篇小说《西去的骑手》以及莫言的《檀香刑》被李敬泽视为中国作家本土化的标志。
D.红柯是一位非常勤奋且“髙产”的作家,1983年发表处女作《奔马》时,就已令文坛关注,2001年开始以长篇小说为主,作品有十余部之多。
E. 红柯感念新疆十年的生活,认为相比之下自己更适合写新疆。大漠戈壁的环境让他对髙适等人的边塞诗也有了更准确的理解。
【小题3】访谈能否收到预期的效果,通常取决于提问的质量。你认为本访谈的提问有哪些特点? 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流浪的扁担
王清铭
⑴总会在不经意间在城市某个偏僻角落碰见几把流浪的扁担。这座城市的年纪很大,但近几年来发展很快,原先长庄稼的城郊农田被鲸吞,现在纷纷长出钢筋水泥的丛林。城市的灯红瓷白和震耳的轰鸣,让单调而宁静的农田自惭形秽,缩在越来越远的地方。
⑵这是一些失去土地和根基的扁担。我也曾经是其中的一员,随意喊一个乳名,他们中间肯定有人应声而答,尽管我们不认识。但现在扁担们竖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飞驰的车辆和风驰电掣般的变化使他们手足无措,慌乱的眼神从攒动的人群扫过,如无处落脚的候鸟。他们低着头,手绞着衣角,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尽管他们也不懂错在哪里。
⑶零星的,有人在扁担们面前站定,寥寥数语,然后伸出几个指头,就有一把或数把扁担尾随他们消失在高楼间,若即若离的。其他的扁担用羡慕的表情目送着,也极少说话。扁担是木讷的,他们只知道埋头干活。
⑷扁担的身份也是尴尬的。扎根乡村的时候是农民,进入城市,就什么也不是了。什么活都可以找他们干,扛水泥、运行李、搬家具,粗活重活,城里人细皮嫩肉干不了的,都找扁担。扁担的身份是临时的,因事而定,按力气取酬。唯一不变的是,汗水砸在地上,也是摔成八瓣。
⑸扁担的身份与汗臭味、烟草味连在一起,但你看到某个娇贵的城里人捂住同样娇贵的鼻子,往往是一把扁担走过来了。
⑹扁担现身最集中的地方就是城市的建筑工地,那里活多,挑砖头挑水泥挑他们也叫不出名字的装潢材料,挑起太阳挑落月亮,让城市明亮的霓虹灯将他们黝黑的身影拉得很长,很孤单,像另一把瘦硬的扁担。
⑺更多的扁担没有这样的幸运。他们必须孤零零或旁逸斜出地站在街头,等活干。这些扁担过着不知饱暖的日子。渴了,到水龙头接一点冷水;饿了,往肚里填一些发硬的馒头;冷了,将发红的双手往袖管一拢,跺一跺脚,将寒气踩跑。热,是扁担们最不怯的,看他们古铜色的皮肤,黧黑的脸色,炎热的太阳也怯几分。
⑻扁担舍得下力气,干的活主人满意。但城市总是很吝啬,给他们很少的工钱。没活干的扁担必须四处流浪,或者往某个角落一撮,抬头看被城市切割得越来越细碎的天空。天空偶尔落下几只燕子,在电线杆上。城市的楼越来越高,乡下常见的麻雀来不了,只有那几只燕子替他们排解等待时的烦闷。
⑼天气热时或活干得太猛后,睡意会悄悄从心底爬出来,漫向他们的四肢,头一摆,手脚一耷拉,酣畅的鼾声就从他们翕张的鼻孔吐出,拍击满街的喧嚣音乐了。
⑽这绝对是奇特的人群。拿起扁担能扛最重的活,扁担一横,他们庞大的身躯就能倚着扁担酣睡。窄窄的扁担高高低低的搭在水泥花圃上,挑起一阵阵高高低低的鼾声。此刻城市离他们很远,灼热的阳光在他们额头拧出汗,他们浑然不觉,还在睡梦中露出一抹浅浅的微笑,也许他们梦见了自己的庄稼?
⑾原先给他们遮阳的树渐渐将阴影拉远,镀亮了他们皱巴的衣服和身边安静躺卧着的铁镐铁锹麻绳。
⑿扁担们睡觉的时候耳朵关闭,心灵却是敞开的。一俟雇工的主人走近,他们一激灵就醒转了,抹一下嘴角溜出来的调皮唾沫,精神抖擞地跟随主人的手势消隐在高楼间。
⒀深夜扁担还在城市流浪。城市安静下来的时候,扁担拖着自己的影子踩在回家的路上。他们的家在城市的脚跟,他们的房屋一例的矮小。扁担吃一碗妻子留下的冷饭后倒头便睡,睡前还记得给闹钟上紧发条。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他得先唤醒在城里念书的孩子。
(选自《散文百家》)
【小题1】联系全文,试解释文章标题“流浪的扁担”的含义,并简要分析以此为题的表达效果。(4分)
【小题2】请结合文本语境,试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5分)
【小题3】试概括本文的主题思想;并结合当代中国社会现实,谈两点你对改善“流浪的扁担”的生活状况的看法。(6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国学的焦灼
中华民族的强国梦,已经断断续续做了一百六十多年。到了国力日益强盛的今天,每个人都在迫切地期待着民族的复兴。各种宣传广告上“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的完美结合”一类不学无术的说词,就是当今“民族复兴”一词被肤浅理解的注脚。而一个渴望复兴的古老的民族面对现实和外来的焦灼心态,也日趋明显。从1840年至今,我们每个人所能创造出的文化资源,必然受到西方外来文化以及1840年以后本土新思潮二者的影响。按一些激进国学家的安排,纯然依照孔孟之道来认识社会、解决问题,已经不可能。而一旦接受了外来与新生,又害怕失去本民族的特色,成为了没有文化主体性的精神殖民地。一个有着过于灿烂光辉历史的民族,在面对现实的困窘时的确没有日本、韩国那样容易放得下。现在特定语境当中的“国学”观念与理论,所折射出的就是这样一种焦灼。
此故,在“国学热”当中,有种论调颇有代表性:“我们天天在要求现代化,现代化不就是西化吗?把整个的思想按西方的观点来大卸八块,中华文化不但没有复兴,反而越发地死得快……整个20世纪的中国知识分子,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西洋的影响,没有能真正掌握中华文化的灵魂。”
以上的观点说白了,就是将“从西方传入”当成了本质上的“西方”,与中华文化不可调和的“西方”,而忽视了一些社会基础性价值的普适性,也忽视了文化的包容性和交流。世界上最大的、最有活力的水域不是娃哈哈公司的纯净水储存池,而是有污泥、有毒菌、有浊浪,时时刻刻被海洋生物代谢物污染着的大海。一个文明得以保存和发展的动力不是一种精神洁癖,那种洁癖只能说明一个文明已经虚弱到了免疫机能低下的地步。而在相当数目的国学家眼里,西方传来的文化与思想就只能起到破坏和摧毁中华文明的作用。这其间折射出的对自我民族的不自信,也是颇值得玩味的。
而事实证明,1840年以来,本土新创造的文化都已经不再是,也不可能是“纯粹”的中华传统,但其中却不乏优秀杰出的成果,以至于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无论是在文学成就还是思想成就上,都创造了令今人难以企及的高峰。很多20年代初的知识分子,比如鲁迅、胡适、李大钊等,自然是鼓吹自由、民主、科学等“西方观念”的代表,也是“没有能真正掌握中华文化的灵魂”的知识分子。但是,《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和《爱弥儿》相比,《尝试集》与《神曲》相比,《庶民的胜利》与托马斯•潘恩的《常识》相比,在精神内核和社会效果上,真的能一致?
就像黑格尔说的,“你走吧,你走不出你的皮肤!”吸收了西方的观念之后,那些中国文化、思想巨人的创造仍然植根于中国,属于中国。自此以后的中国人恐怕也只能随之前进,因为中华文明独立、自然演进的历史早在鸦片战争时期就被打破了。
往者不可谏,学习西方也没什么丢脸的。日本从1865年就一心一意地跟着西方闹革命,到头来,鲜明的民族特色不张嘴都能从一堆黄皮肤黑头发的人里冒出来。
其实只要中国这个人口基数还存在,民族和民族特色是不会消亡的,只是其消极面和积极面会随着不同的历史时期相互替换,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中国人的聪明成了投机取巧,家庭观念重成了任人唯亲,这并非西方导致的民族特色的“消亡”,而恰恰是消极面在社会转型和制度缺失之下的爆发。
以日本为鉴,以中国现代思想史为鉴,担心成为西方的精神殖民地这样虚弱的焦灼心态,不仅是一部分“国学家”对自我民族不自信的体现,也是缺乏历史和现实依据的。
(节选自《现代交际•说事》)
【小题1】根据文意,以下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国力日益强盛的今天,国人都怀有一种对民族复兴的强烈期盼,但是在对“民族复兴”的理解上却存在偏差。
B.在当下的“国学热”中,一些学者错误地把“从西方传入”误解为“全盘西化”,因而视西方文化为洪水猛兽。
C.一种有活力、能不断发展的文明,必然具有很强的包容性;而那些排斥外来文化的文明,则必定是虚弱的文明。
D.在中国历史上,没有独立的、自然演进的文化,但却在文学、思想成就上创造了令今人难以企及的高峰。
【小题2】以下论据中,与“你走吧,你走不出你的皮肤”的观点一致的一组是
A.《尝试集》 《常识》
B.《尝试集》 《庶民的胜利》
C.《爱弥儿》 《神曲》
D.《常识》  《庶民的胜利》
【小题3】作者对“国学家”们的“焦灼”持否定的态度,试概述作者否定的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中国留学第一人——容闳
对于中国留学第一人容闳来说,当年他选择留学的胆量,丝毫也不下于世界上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个年代留洋充满风险。中国与欧美等国家隔着太平洋、大西洋,坐上船从启程到抵达,途中经过无边无际的海域,需要大半年时间。更何况把未成年的孩子,送到完全陌生的西洋国家,然后忍受遥遥无期的隔洋相望、鱼雁传书,这对于从来没有出过家门的传统中国父母来说,是难以想象的。
容闳出身于穷苦人家,十三岁时,家居澳门。当时,澳门是来粤贸易各国商人的共同居留地,华洋杂居。在澳门,他在马利逊学校读书,受教于美国传教士布朗。当时他们班上只有6个学生。后来由于家人和自己健康的考虑要提前回美国,布朗宣布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他想带几个跟他学习多年的学生回国,继续完成学业。布朗说完,要求愿意跟他去美国的孩子站起来。当时班上只有3个学生站起来,而容闳是其中的第一人。容闳的母亲起初并不同意,经过容闳的劝说才勉强答应。布朗为此特地为准备随他去美国的学生找了资助人,这些资助人不仅负担学生留洋的全部费用,还承担了他们留洋期间学生家庭两年的生活费用。因此,容闳获得了赴美学习的机会。
容闳初到美国,进了马萨诸塞州孟松城的孟松学校。“那时美国的生活、膳宿都非常便宜。贫困的学生都有很好的机会找点工作做,以解决学费问题。我记得当时的食宿费,包括燃料、灯和洗涤在内,每人每星期仅1元2角5分美金。”
容闳从孟松学校完成学业后,获得的资助就此结束。他放弃了去苏格兰进入爱丁堡大学学习,同时又可以继续获得资助的机会,坚执地要留在美国进入耶鲁大学学习。有教授建议他申请一份贫困生救助金,但条件是学成后必须做传教士。容闳不愿意为此放弃自己的理想,而去做传教士,并以此换取获得救助金的机会。为此,他的大学生活很艰苦,最后是通过当地妇女协会的帮助,才获得了生活的救助。
容闳在耶鲁学习,由于入学前准备并不充分,尽管他学习很努力,但是在总体成绩上并没有取得高名次。他在写作和抽象论方面却是出类拔萃的,因多次夺得英语作文奖而名扬校园内外。就读期间,因为贫穷,容闳很少参加校园内外的社交活动,所以也没有至交,显得孤独。可是他严于律己、刻苦学习的品行给大家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耶鲁大学毕业后,容闳为自己确立了一个目标,“在大学的最后一年结束之前,我已把自己将要付诸行动的事在心中规划出一幅蓝图。我决心要做的事就是:中国的年轻一代应当享受与我同样的教育利益;这样通过西方教育,中国将得以复兴,变成文明富强的国家。我的志向就是去实现这一目标,竭尽我的全部智慧和精力朝着这一目标奋斗着。”在以后的岁月里,他毕生的努力都是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目标。
耶鲁大学毕业后,容闳决然离开美国回到中国。那个年代回中国的路程何其遥远,航程那么漫长,回程的船在茫茫大海中航行154天,况且又不是舒适的客船,那次航程被容闳描述为“令人厌倦的、最难以忍受的、漫长的”航行。况且他在美国呆了几年,中文水平已经退步到不能流利表达的地步,在船上与中国领航员甚至无法沟通,领航员听不懂他的话,他也很难明白领航员说的是什么。
回到祖国后,他更换了无数的工作,每一项工作都是那么短暂。从中国留学的第一人,发展成为留学事业的开拓者,容闳不知道走过了多少坎坷的路。
(摘自香港《大公报》,有改动)
【注】容闳(1828年11月17日~1912年4月21日),字达萌,号纯甫,广东香山县南屏村(今珠海市南屏镇)人,中国近代史上首位留学美国的学生。中国近代早期改良主义者,中国留学生事业的先驱,被誉为“中国留学生之父”。
【小题1】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   )
A.容闳远涉重洋,留学美国,会面临着距离遥远、思念父母、人地两生、经济负担等重大难题。
B.容闳第一个报名随老师去美国继续学习,既表现出对老师的崇拜,更重要的是表现了他通过西方教育来振兴中国的强烈愿望。
C.容闳之所以放弃了去苏格兰进入爱丁堡大学学习的机会,是因为他经济贫困,生活艰苦,希望继续获得耶鲁大学的资助。
D.第⑦段“回中国的路程何其遥远、航程那么漫长”写归程遥远、航程漫长,实际上也体现了传主的精神品质。
E. 本文把传主的主要经历和典型语言放在特定的背景下进行叙述,在展示传主坎坷经历的同时,展示了传主的崇高理想。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容闳出生于澳门,是传教士布朗的学生;布朗完成教学任务准备回国时,决定带几个中国学生回国,容闳第一个报了名。
B.容闳在耶鲁大学学习时,为了追求理想而放弃救助金,生活艰苦,通过当地妇女协会的帮助获得生活救助,没有至交,但自律刻苦。
C.容闳在美国学习期间,布朗不但对他耐心培养,还出资帮助他解决了留洋学费与生活费,为容闳赴美留学提供了物质帮助。
D.容闳年少时就有一个理想,即通过西方教育最终使得中国的年轻一代享受与他同样的教育利益。所以从孟松学校毕业后,去做了传教士。
【小题3】容闳耶鲁大学毕业后,为自己确立一个目标,即“中国的年轻一代应当享受与我同样的教育利益;这样通过西方教育,中国将得以复兴,变成文明富强的国家。”并为实现这一目标付出了毕生的努力,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生活实际谈谈你的体会。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深味与妙悟是研究诗歌艺术的特殊要求。
中国古典诗歌多为短小的抒情诗,篇幅短小而意蕴丰富。那言外的韵味,尤其需要细细咀嚼。所以钟嵘在《诗品序》里提出“滋味”二字,并用以说诗。诗歌艺术是极其精微的,得失往往只在一字之差。而要用语言道出它的精微,又决非易事,就连诗人自己也常为此感到困惑。欧阳修《书梅圣俞稿后》曰:“余尝问诗于圣俞。其声律之高下,文语之疵病,可以指而告余也;至其心之得者,不可以言而告也。余亦将以心得意会,而未能至之者也。”我们研究古人的诗歌艺术,如果拘于字句的表层意义,而不能品尝出声吻之间字句之外更多的滋味,就无法深入。许多长于诗词的前辈都曾指出吟诵涵泳的重要,在吟诵涵泳之际可以深深品味到诗的意蕴情趣,得诗人之用心。诗歌的品味,既不能穿凿附会,也不能停留在字句上。可以从语言开始,进而至于意象,再进而达于意境,复进而臻于风格。品味到风格,就达到了对诗人的总体把握。
妙悟二字出自《涅槃无名论》,是指超越寻常的、特别颖慧的悟觉、悟性。严羽在《沧浪诗话》里说:“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把妙悟用到了诗歌的创作上。妙悟并不是甚么神秘的东西,我们不妨也借用一下,并赋予它以特定的涵义。我们可以说妙悟是对诗歌的一种超常的感受能力和共鸣效果。诗歌创作需要妙悟,诗歌的阅读、欣赏和诗歌艺术研究也需要妙悟。这和诗的特点有关。不同体裁的文学作品满足读者不同的阅读心理,读者对不同体裁的文学作品也有不同的心理期待和不同的接受方式。我们有时从书架上抽出一本诗集来读,有时抽出一本小说来读,有时抽出一本回忆录来读。抽取不同的书,我们的心境不同,心理期待也不同。诗和读者的关系是心灵间直接的呼唤与应和,无须借助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所以读者有时会不知不觉地把自己当成了诗人。我们登上庐山,情不自禁地吟诵“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此时自己仿佛成了李白。我们给远方的朋友写信时,信手引了陶渊明的“情通万里外,形迹滞江山”;仿佛这两句诗是从自己肺腑中自然流出的。当然,小说中的人物也可以引起读者的同情,但那是小说家让他所创造的人物去叩打读者的心扉。而诗人却是亲自前来,并把自己的心直接贴在读者心上。所以当读者沉浸在诗里的时候,和诗人已是浑然一体不分彼此了。阅读任何文学作品都需要感受,都可能产生共鸣。而诗的特点规定了诗歌鉴赏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感受能力和共鸣效果。诗歌艺术的研究也是这样。妙悟虽可得之于天赋,但主要还是得之于后天的培养,是由于反复的实践而获得的敏捷性。在正确指导下多读多思,并练习写作,是很有好处的。
(摘编自袁行霈《中国诗歌艺术研究》)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古典诗歌篇幅虽然短小但有着丰富的内涵,所以,深入品味更能体会到它的言外之意,从而进一步领会它的精妙之处。
B.诗歌是语言的艺术,尤其讲究炼字,但是,语言的精微之处,又常常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有时连作者自己都为难和困惑。
C.读者品味诗歌,容易穿凿附会或停留在字面表层,所以要向长于诗词的前辈学习,通过反复吟诵,就可品味到诗的意趣。
D.诗歌的品味,要讲究渐进性,首先要从语言入手,力求能读懂诗歌,而后理清意象、把握意境,进而从整体上把握诗歌的风格。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妙悟本用于禅道,是指一种非同寻常的领悟,严羽在《沧浪诗话》里把妙悟移用到诗歌创作上,现代研究者进一步拓展它的涵义。
B.文章引用李白和陶渊明的诗作,意在说明,阅读任何一种文学作品,都需要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妙悟的修为,才可能和作者产生共鸣。
C.小说戏剧要借助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和读者交流,而通过妙悟,读者可以和诗歌进行直接的心灵交流,把自己当成了诗人。
D.“妙悟”很容易被神秘化,似乎只有天资聪颖的人才能获得。作者指出,多读多思多写,掌握方法,通过后天的努力,也能达此境界。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陆游指出“功夫在诗外”,和欧阳修《书梅圣俞稿后》表达的意思大体一致,都是强调诗歌艺术是极其高致的,难以用语言道出它的精妙之处。
B.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这是品读诗歌另一种方式——顿悟,是无师自通式的领悟,妙悟则更强调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共鸣效果。
C.“红杏枝头春意闹”,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闹”用得好,在于它有声音,而且用了比拟的手法,很生动——这样的分析,就是从语言入手。
D.民主革命时期,战士们看完歌剧《白毛女》,高喊着口号走向战场;时隔近百年,人们还在寻觅 “荷塘月色”的踪迹,所以阅读任何文学作品都可能产生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