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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小题。
山峡中
艾 芜
江上横着铁链作成的索桥,巨蟒似的,现出顽强古怪的样子,终于渐渐吞蚀在夜色中了。
桥下凶恶的江水,在黑暗中奔腾着,咆哮着,发怒地冲打岩石,激起吓人的巨响。
两岸蛮野的山峰,好象也在伯着脚下的奔流,无法避开一样,都把头尽量地躲入疏星寥落的空际。
夏天的山中之夜,阴郁、寒冷、怕人。一群被世界抛弃的山贼趁着月色住进一座破败荒凉的神祠。
几个人坐着,伸手取暖的阴影映在周遭,混着咸肉的香味和着松柴的芬芳。从没头的土地菩萨侧边传来小黑牛痛苦无力的呻吟声。夜白飞不由得一阵阵怜惜,一声声叫骂。老头子却淡然平静,他觉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吃这行饭不怕挨打就是本钱。鬼冬哥连连讨好应和,老头子便越发来了兴致,埋怨起小黑牛的笨拙来了。江风大了,江水也大了,像要扫荡这一切,像诅咒我们的存在似的。
黑夜里,小黑牛痛苦地呓语“我不干了”,老头子皱起眉头。看来,他又要做什么决定了。野老鸭望着汹涌的江水,喃喃道:“该不会出事吧!”
这时,野猫子——一个油黑蛋脸的年轻姑娘连同笑声挤进这暗淡的世界里来了。黑暗、沉闷和忧郁,都悄悄地躲去。她手抱着一块木头人儿,一边同众人打趣,一边在老头子——她的父亲面前撒娇。木头人儿的真真假假,引得众人异常开心。
我不由得想起白天的事,我虽扮演一个不重要的角色,但竟也与野猫子作了一次农家夫妻,当了一回爸爸。早上,他们叫我装作农家小子,拿着一根长烟袋,野猫子扮成农家小媳妇,提着一只小竹篮,同到远山那边的市集里,假作去买东西。他们呢,两个三个地远远尾在我们的后面,也装作忙忙赶街的样子。野猫子果真厉害,机智从容,灵活多变,狡猾的小商贩哪里逃得出她的手心,一匹上好的布终于得手了。
半夜,纷乱的足声和嘈杂的低语,惊醒了我。我知道一定有什么瞒我的事在发生着了,就凝神听着。忽然听见夜白飞哀求的声音,在暗黑中颤抖地说着:“这太残酷了,太,太残酷了……可怜他是……”
尾声低小下去,听着的只是夜深打岸的江涛。接着老头子发出钢铁一样的高声,叱责着,小黑牛的呻吟一时间流向神祠之外。夜,愈发阴森凄郁,从壁缝望去,一个人形似的东西被丢进江里。原先就是怒吼着的江涛,却并没有因此激起一点另外的声息,只是一霎时在落下处,跳起了丈多高亮晶晶的水珠,然而也就马上消灭了。
我明白了,小黑牛已经在这世界上凭借着一只残酷的巨手,完结了他的悲惨的命运了。正像老头子说的“在这里,懦弱的人是不配活的”。但他往天那样老实而苦恼的农民样子,却还遗留在我的心里,搅得我一时无法安睡。回忆起小黑牛的往事,他躲开了张太爷的拳头,又免不了江流的吞食。难道穷苦人的生活本身,便原是悲痛而残酷的么?
他们回来了。大家都是默无一语地悄然睡下,显见得这件事的结局是不得已的,谁也不高兴做的。
次晨醒来,只剩下野猫子和我。她见我不时朝昨夜小黑牛睡的地方了望,便打探似地说道:
“小黑牛昨夜可真叫得凶,大家都吵来睡不着。”
“一早就抬他去医伤去了!……他真是个该死的家伙,不是爸爸估着他,说着好话,他还不去呢!”
她比着手势,很出色地形容着,好像真有那么一回事一样。
我冷冷地告诉她昨夜的事全部看见了,野猫子顿时就变了脸色,凶狠地说:“爸爸说的好,懦弱的人,一辈子只有给人踏着过日子的,难道你也想学小黑牛?” 说完,捡起地上的刀随手很结实地一挥,刀身便没入树身三四寸,又毫不费力地拔了出来,看得我目瞪口呆。
午后,从崖上转下来一小队人,正是老头子的对头。
“糟了!我们的对头呀!”
野猫子恐慌起来,我却故意喜欢地说道:
“那么,是我的救星了!”
野猫子恨恨地看了我一眼,把嘴唇紧紧地闭着,两只嘴角朝下一弯,傲然地说:
“我还怕么?我们原是作刀上过日子哪!迟早总有那么一天的。”
不过,最后我还是与她一起扮演了戏,真有点儿小夫妻的味道,哄得一队人过去了事。
晚上,他们回来了,带着那么多的“财喜”,看清形,显然是完全胜利,但我却不能安睡下去。
第二天醒来时,已快近午,只我一人独自留着。江涛显得单调些、寂寞些了。但看见躺在砖地上的灰堆,灰堆旁边的木人儿,与夹留在我书里的三块银元时,烟霭也似的遐思和怅惘,便在我岑寂的心上缕缕地升起来了。
【小题1】文中反复出现对江边环境的描写,为什么?
【小题2】小说中野猫子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 请分析“一个油黑蛋脸的年轻姑娘连同笑声挤进这暗淡的世界里来了”这句话的表达效果。
【小题4】小说是如何对当时黑暗社会现实进行揭露和批判的?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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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哭泣的圆明园
张晓惠
①一直以为,圆明园是哭泣的。八国联军蹂躏着她的肌体,摧毁着她的骨骼;冲天大火燃烧的是一个民族的自尊。一百多年的疼痛如那西洋楼的残壁断垣穿越百年的风雨永远存在──伫立在那西洋楼大水法的遗址前,我无法不感受圆明园的疼痛,感受一个民族的屈辱和疼痛,是那种切肤的痛。
②是十年前,去的圆明园。没有人愿去,说是那么远,又没啥看的。我说我肯定要去。
③是阴凄凄的天,是冷嗖嗖的细雨,和着秋风如刀子一般刮在脸上。沿着浩淼的湖水,我走啊走的,不见一个人影儿。最后,终于走到了那大水法遗址──尽管多少次从图片上,从教科书中见过这遗址的照片。可当我立在苍苍的天空下,真实地面对着这一片一地一旷野的石块时,仍感到那来自心底的震撼!依旧华美──我抚摸着那冰冰凉凉的玉石纹理;依旧精致──那欧式的曲线流畅又不羁;依旧贵族──断碎的罗马石柱在苍天下笔直出一派伟岸和傲然。后来我就流泪了,好在周围没人,我没带相机,但那些石块、石柱、石雕连同那灰苍苍的天空一起烙在了脑海,成为心房上一幅永不磨灭的壁画。
④十年后的今日,我说再去圆明园。对我来说,去圆明园是一种凭吊,一种拜谒,甚至是一种提醒。说出这些我不怕别人说我矫情,我就是这样想的。
⑤进了圆明园,才发现今非昔比。十年前的清寂不复存在,曾经寂静的圆明园一片喧嚣。柳绿桃红藤紫,满目春色也罢,昔日皇族的休闲园址,也该平常百姓流连赏目。门票从五角涨到二十五元也罢,这遗址,这偌大的园子要人管理也得养活自己。装饰华丽的人力车左右缠着:去福海?去绮春园?就十元,拉您去西洋楼,谢了您哪!谢了您哪!我说,我就是想自个儿走走。
⑥往前,沿着湖边再往前,穿过紫藤架,右拐,是了,是遗址,大水法遗址。
⑦想不到的是西洋楼遗址这儿,竟也有这许多的人!一群系着红领巾的孩子尖叫着互掷着石子;一群看来是高中生或是中专生的少男少女,咬着冰棍儿,在海宴堂遗址前高声唱着“对面的女孩走过来走过来”;几位看上去似干部样的人笑眯眯地摆好阵势在镌刻着“圆明园”字样的大理石碑前照相,那捧着相机的说:笑!笑啊!这群人就腆着发福的肚皮蠢蠢地笑了。在大水法遗址前,在哭泣的五根大罗马柱那儿,一对情侣旁若无人地拥抱亲吻!   
⑧刹那,我有点不知所措。亲吻,示爱,干嘛到这大水法遗址面前呢?在这样残破颓败的乱石间,怎么笑得出来?要唱歌,蛮好去那桃红柳绿的绮春园、长春园或是泛舟福海啊!看着这群在破碎的石块遗址前欢笑的老老少少,仰首凝视那高高而破残的罗马柱,眼眶和心口就都隐隐地疼起来。历史呢?耻辱呢?血性呢?
⑨前些年,曾经围绕这圆明园需不需要重建有过争论,结果是理智的人们理解了废墟的价值,尊重了历史留给我们残酷的真实,这片废墟留下了。当时,我是为留下拍案叫好。可今日见到这么多在废墟上在遗址前欢笑嘻闹的人,我有点怀疑留下的必要了,在经过那么多岁月之后,眼前这般断壁残垣,还能提醒人们对一个多世纪前那场噩梦的记忆,那场中华民族的灾难与奇耻大辱?
⑩天阴了,一阵沙尘扑面而来,豆大的雨点砸了下来,劈头劈脸。欢笑的人直往外冲。剩下我一人,静静地,在洁白的石块上坐下,对着这大水法遗址,对着这华美残破的罗马石柱,和苍天,和这些断壁残垣一起落泪哭泣……
【小题1】请简要分析文中第③段令作者心底“震撼”的原因。(4分)
【小题2】作者在提到两次去圆明园的经历时都谈到了“流泪”这一细节。试分析两次流泪所蕴含的思想情感。(4分)
【小题3】文章第⑨段,作者为什么对圆明园废墟“有点怀疑留下的必要了”?(4分)
【小题4】从表达技巧和内涵的角度简析标题“哭泣的圆明园”的含义。(4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上午9时整,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巨型运载火箭喷射出一团橘红色的烈焰,托举着载人飞船拔地而起,直刺九霄……
这是人类航天史上一次不同凡响的发射,它标志着中国从此成为世界上第三个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将航天员送入太空的国家。
为了这个飞天梦想,一个古老的民族已经等待了几百年,一代又一代航天人已经努力了近半个世纪。
1957年10月4日,哈萨克大荒原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一枚顶端载着一个直径58厘米铝制圆球的火箭,梦幻般地升上了星空。
苏联成功发射人造卫星的消息,震动了最早具有飞天梦想的中国人。中国是嫦娥的故乡,火箭的发源地,是诞生了人类“真正的航天始祖”万户的国度。在航天时代到来之际,中国,不能再一次落伍。
面对天疆的呼唤,翌年5月17日,***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挥动了他那扭转乾坤的大手:“我们也要搞人造卫星!”
北京、上海、南京、天津等各个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纷纷行动起来。由钱学森等专家学者负责制定的人造卫星发展规划草案,提出了分三步走的设想:第一步,发射探空火箭;第二步,发射一二百公斤重的卫星;第三步,再发射几千公斤重的卫星。
1960年2月19日,中国自己设计研制的第一枚液体火箭竖立在了上海南汇海滩20米高的发射架上。今天,已经可以透露的一个秘密是,这枚火箭的飞行高度,只有8000米!但正是这8000米的距离,为中国后来的卫星上天开辟了通路,使中国在走出地球、奔向太空的漫漫远征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历史的脚步终于跨进了一个神圣的日子:1970年4月24日。这一天,在西北大漠深处的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中国成功地将自己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送上了天空。响彻全球的《东方红》乐曲,宣告中国进入了航天时代。
【小题1】文中说“这是人类航天史上一次不同凡响的发射”,“不同凡响”在什么地方?
【小题2】“为了这个飞天梦想……已经努力了近半个世纪”一句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小题3】苏联成功发射人造卫星的消息,为什么震动了中国人?
【小题4】节选部分从记叙的角度看采用了怎样的记叙手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通俗史学家蔡东藩
蔡东藩(1877-1945)的一生正处在中国近代历史发生巨变的时代,他经历了甲午战争到八年抗日等惊天动地的事件。
世事纷扰,山河破碎,不能不使其日益加深忧患意识,而不自觉地熔铸了他具有儒家学者三项标准的优秀品格。
他出身贫寒,如果降志辱身混迹官场,也许能博取富贵。但他看到官场各种蝇营狗苟的无耻恶习,决意避荣华,告病归里,重回“君子固穷”的旧日生活。《民国演义》问世后,因秉笔直书,触犯军阀,遂遭武夫恐吓,弹头威胁,有人亦劝其曲笔,“隐恶扬善”,但他决不为动,宁愿搁笔,决不曲笔。他不过一介书生,但能临危不惧,铁骨铮铮。蔡东藩的种种立身行事,称得起是一位善于继承优秀文化传统的真正儒者。
蔡东藩最能享盛名而传之久远的,是《历朝通俗演义》。他能以极大的毅力完成这套通俗历史著述,有一定的思想基础。他身经国运艰危,目击风雨飘摇,不可避免地会像同时代有些知识分子那样,受到“救国图存”时代潮流的冲击。当时,“实业救国”、“教育救国”、“富国强兵”等等课题,流传于社会。蔡东藩要用自己的文史知识和秃笔凹砚写出两千多年中国历史的兴衰治乱,用以警觉民众,振奋精神,以实现其“演义救国”的素志。辛亥革命爆发,带来了希望的曙光,但迎来的却是北洋军阀集团的统治和袁世凯的帝制自为。《清史演义》着手于民国四年秋,正是袁世凯等帝制甚嚣尘上的时候,而成书的次年秋,又是袁世凯自毙之时。这不是巧合,而是作者有意识的行为。撰者把《清史演义》的写作提到第一位,对“洪宪帝制”作历史鞭挞。民国十年正是“直皖战争”给民众带来兵祸之际,蔡东藩更运其如椽之笔,历数民国以来的动乱不宁,明确表达正直的史德:“谨据民国纪元以来之事实,……借说部之体载,写当代之状况。语皆有本,不敢虚诬。”司马迁“善善恶恶,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法是后世正史的典范。蔡东藩所著虽是通俗演义,对家国天下的忧患意识亦使他直追司马遗风,颇有良史风骨,于此可见,亦无怪乎军阀武夫为之惧,出以威胁之劣行!
蔡东藩在历史编纂法方面,也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著作虽以“演义”为名,并不相沿所谓“演义体”。他不满意《三国演义》之类的演义书,说:“若罗氏所著作之《三国志演义》则脍炙人口……价值益增。然与陈寿《三国志》相勘证,则粉饰者十居五六。……罗氏第巧为烘染,悦人耳目,而不知以伪乱真,愈传愈讹,其误人处不少也。”蔡氏著“新演义”,文笔力求通俗,叙事端在真实;于通俗历史别开新途。蔡氏著书博览群籍,广搜史料,间入稗史遗闻,不过修饰文字,敷衍情节,要不得脱离历史正轨。很适于普及历史知识,供社会教化之助。对“新演义”体固不得以小道视之,而当誉之通俗史类,并堂皇列位于史部之一目。后之以历史为题材而着笔为历史小说者,何不取法乎此?等而下之,其戏说历史,亵渎历史者流,亦当自愧于先贤!
蔡东藩以十年寒窗之功,囊括两千余年史事,成《历朝通俗演义》11部600余万字,其有功史学自不待言!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由于蔡东藩在写《民国演义》时坚持其正直的史德秉笔直书,“写当代之状况”、“语皆有本”,使“军阀武夫为之惧”,而遭到军阀的恐吓。
B.蔡东藩一生正处在中国近代历史发生巨变的时代,他经历丰富,对一些惊天动地的事件目见耳闻,否则,《历朝通俗演义》无法具有真实性。
C.蔡东藩的“新演义”体与传统的《三国演义》等“演义体”历史小说不同,他完全采自正史,力求通俗,不修饰文字。
D.蔡东藩认为罗贯中的《三国志演义》“巧为烘染,悦人耳目,而不知以伪乱真,愈传愈讹,其误人亦不少也” ,不适合“供社会教化之助。”
E. 作者认为《历朝通俗演义》应列入史学著作之中,作为历史小说的范例,应该效法,而那些戏说历史、亵渎历史的人相比之下应当惭愧。
【小题2】作者认为蔡东藩“具有儒家学者三项标准的优秀品格”,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这些品质。(6分)
【小题3】蔡东藩在历史编纂法方面做出了哪些重要贡献?请分条陈述。(6分)
【小题4】蔡东藩以十年寒窗之功,囊括两千年史事,成《历朝通俗演义》11部600余万字,你认为影响他写作的主要因素有哪些?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莫言三影
从维熙
这年的年节前的12月28日,友人们在我家中欢聚,迎接九十年代的文学之春。那天,来的友人很多,我的同辈人自不必说,该来的都来了;在比我年轻一代的作家中,莫言也来了。在我记忆中,他当天说话很少,酒却喝得不少。在我的认知中,文人有两种酒态:一种是酒后忘我,一种是酒后沉默。莫言属于后一种,当他与在座的王蒙、叶楠碰杯时,只是往嘴里倒酒,没有叶楠等友人酒后的高声喧笑。最有意思的是,当友人们离开我家之后,妻子才发现莫言带来了年节的礼物:一个竹编篮筐里,蜷卧着两只颜色相异、绒布做成的小猫。
“这有点像他今天的肖像,今天他的话很少。”
“应当说人家十分腼腆。”妻说。我笑了:“老虎醉酒后也是腼腆而无声的!”
妻说:“你总是戴着有色眼镜看莫言。”为了论证出一个真实的莫言来,我对妻子说:“你看他的《红高粱》,是不是充满了人性中的野气?蔫人出豹子。这个山东高密小子,骨子里藏有豪气、义气、霸气和匪气。”
妻子笑个不住:“你别侮辱我们军人。”“怎么是侮辱呢,这是最高的褒奖。你没看见文坛上那些‘排排坐,吃果果’的乖乖们,骨头里最缺的就是这种钙质吗?”
她无言了———她对文坛缺乏起码的了解。大概是第二年的早春,一位山东的编辑来我家组稿。言谈之间,他从背包里拿出了一瓶酒,说是奉莫言之命给我带来的家乡烈酒。那瓶酒的名称,今天我已忘得一干二净,但是酒瓶上的商标,我却一直记忆在心:那是《水浒传》中的汉子武松,在景阳冈上打虎的画面。没等这位编辑多费唇舌,我立刻应下为他们报纸副刊写稿。他连连对我表示感谢,我说你感谢莫言去吧,只要是莫言的委托,我一定尽己所能。之所以如此,我当真觉得莫言的躯体里,蕴藏着打虎人的阳刚之气。事隔不久,华艺出版社找到我的家里,说是要突破一下文坛的沉闷局面,要我出面找上几个有创作实力的作家,出一套实力派作家的书。在比我们这代人更年轻一代的作家里,我找上了莫言、刘震云和陈染。现在回头一看,那套丛书外观上虽已陈旧失色;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华艺”能把这些作家捆绑在一起,在建国门外的一家饭店聚会,事后又出了一套“当代小说大系”,也算是一次难能可贵的行为了。
在我的认知里,进入上世纪90年代之后,出现了一批吃狼奶长大的后来人,他们心中只有自己,并只为自己活着———莫言与那些狼孩泾渭分明,他行文做人的野气里,始终不失中国传统中的忠厚。这是我尊重并深爱莫言的又一因素。
我们很少通电话———除非有事要谈。记得,偶尔通电话时,莫言常劝我写写家族史。我说我不能,因为多年来让我梦里也相思的东西,是劳改队褴褛的衣衫,是一条茫茫的驿路。生活坐标和生活经历的不同,决定了各人笔墨驰骋的领域。可以这么说,从莫言发表《透明的红萝卜》开始,特别是他的《红高粱》问世之后,我就觉察出这是一匹挣脱了笼头的野马。基于这种认知,我除了激动地写下《五老峰下荡轻舟》,对莫言告别文学惯式,另辟蹊径的艺术之勇表示赞美之外,还在我主持的一家出版社,责令编辑迅速将其几篇处女作,纳入“文学新星”丛书出版。当时,进入那套“文学新星丛书”的青年作家有四十多位,历经十多年时间的磨砺和检验,莫言不仅是其中长明之星,而且创作势态如决堤之水,一发而不可收。纵观莫言三十多年的创作,近年来又多了些他昔日作品中没有的幽默,这绝非莫言自作多情,而是他生命中的野气升华和挥发。
谈及莫言作品的幽默,不禁使我想起两件往事:其一,1987年中国作家访德期间,因为德国汉学家顾彬有辱中国作家尊严之举,莫言曾将其比喻为“玻璃耗子琉璃猫”,此话曾引起同去访德作家们的大笑;其二,1998年10月,他在台北图书馆,与两岸同行们共议21世纪文学命题时,莫言曾让在场听众捧腹大笑不止。他似乎不是在发表讲演,而是与在场的听众诙谐地对谈。他那张憨态毕露的熊猫之脸,使会场上笑声一直不绝于耳———在那一刻,我就认定这个山东高密小子,越来越向平民型的作家靠拢。之所以如此,在于童年生活高密田园,对他的影响太深远了。如他笔下的《红高粱家族》系列——包括《蒜苔之歌》《檀香 刑》和近两年的长篇新作《生死疲劳》和《蛙》在内,都深深地蕴藏着山东民间文化对他的雕塑。他从不作高深的哲理思考状,更鄙视故作深沉的假道学,如果硬是把学院派作家与生活流的作家分开的话,他地地道道属于后者。
在人品上,莫言绝不是文苑中的跳蚤之类,他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二十世纪的一天,我与莫言在电话中聊天时,告诉他一件事:我们这儿正在粉刷楼房,其中一个打工仔得知我是个作家,有一天他乘升降梯上攀经过我家楼窗时,突然问我是否认识莫言。我不置可否,反问他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那装修工告诉我他是山东高密人,他们那方水土出了个莫言;既然我也是个作家,想必我也认识莫言。我没有正面回答这小伙子的问题,只是把一包“红塔山”香烟,递到他的手里,这个高密小子脸上溅满了白灰点子。其实这只是我与莫言聊天时,信马由缰说出的一件生活趣事,没想到几天之后,快递公司的投递员按响了我家的门铃,原来是莫言送来两条“红塔山”和一瓶“五粮液”。 我打电话给莫言,说我不解其意。他说这是出于对老哥的友情。事后,我仔细想了想,怕不仅仅是对我个人的友谊, 更包容了对高密土地一草一木的一往情深。以此生活细节来探讨莫言的创作源泉,以及他的为人之道,不是比枯燥的评论文字,具有更形象的说服力吗?这就是从文到人的一幅莫言肖像。我想,去年全国作代会后,莫言虽出任了中国作协副主席一职,他也不会因此而忘记给他文学营养的北国山河地脉,还会像马拉松长跑那般, 续写出更富有中国品味的好作品来的。然否?读者和我都在拭目以待!
(选自2012年3月9日《文学报》,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莫言的作品深深地蕴藏着山东民间文化对他的雕塑,他是一个从不作高深的哲理思考状的越来越向平民型的作家靠拢的生活流作家。
B.从维熙曾责令编辑迅速将莫言的处女作纳入“文学新星”丛书出版,说明了他慧眼独具,表现了他的喜才爱才思想。
C.莫言虽然平时说话不多,但他发表演讲时十分幽默,常常让会场上的笑声不断,这种幽默同样呈现在多年来的创作中。
D.莫言去从维熙家做客,明明带去了礼物,却一声不响,只是放在一旁而已,这表现了莫言的腼腆,也表现了他不事张扬的品质。
E.从维熙在行文中,通过细节的刻画,人物对比,还有自己独到思考后的叙述,让一个具体可感的莫言栩栩如生地站在了我们面前。
(2)莫言深受作者从维熙的尊重,从人品的角度来说,有哪些原因?请简要概括。
(3)为了写出一个立体的莫言,作者在行文中多次使用对比手法,请简要分析。
(4)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试结合文本探究其成功的原因。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唯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他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后来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作品叙述了冯五爷在天津卫开店的经历。冯五爷因经营不善而导致开店失败的经历,反映了读书人在经商过程中的辛酸与无奈。
B.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这篇小说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语言活泼幽默,且极具地方特色。文中使用了一些天津方言词语,如“赛”“嘛”“辙”等。
E.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小题2】作品中的冯五爷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这篇小说在小说三要素的处理上各有什么特色?请结合文本分别赏析。  
【小题4】作品为什么以冯五爷的沉默与摇头叹息为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