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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卖琴
(加拿大)费力克斯·勒克莱尔
(1)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2)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3)“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4)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5)那男人说:“我知道。
(6)“您想卖掉它?”
(7)“是的,先生。”
(8)“贵姓啊,您?”
(9)“于贝尔·托马斯。”
(10)“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1)“16年了。”
(12)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13)“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14)“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15)“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16)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17)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18)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19)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20)“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迄今为止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21)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
(22)“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23)“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进行了演奏。”
(24)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①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25)“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26)“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27)②“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28)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29)“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30)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31)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32)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33)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34)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35)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于贝尔·托马斯要把自己拉了16年的小提琴卖给它的原主人制琴师,是因为他对小提琴的珍爱,想完璧归赵,让制琴师来保管它。
B.制琴师讲述自己16岁演奏成功却被狗咬致残而做制琴师的故事,是为了让音乐家在陷入困境时不要绝望,要追求、热爱生活。
C.制琴师记得第一次当众演奏小提琴时的许多细节,后文却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
D.两次提到音乐家把琴藏进大衣,表现了他不同的心态:第一次,主要是唯恐被人发现而暴露窘况;第二次,珍爱而唯恐淋坏。
E. 制琴师学琴时“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后来又放在盒里珍藏,表现了他对自己用过的所以东西都十分喜爱、十分珍惜。
【小题2】于贝尔·托马斯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
【小题3】小说三次提到“妈妈”没能来听“我”演奏,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的主人公是音乐家,但几乎一半的篇幅是在写制琴师的故事。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任选两个角度加以探究。结尾处,“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在文中有何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5-19 09: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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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田晓霞静静地立在黄原地委门口,一直目送着孙少平的背影消失在北大街的尽头。
暮色已经临近,满城亮起了耀眼的灯火。不远处的电影院刚刚散场,清冷的街道顿时出现了喧闹。嘈杂的人群散乱地流向东西南北,街巷中自行车的铃声响个不停。
片刻工夫,大街上重新安静了。雨已停歇,满天破碎的云彩像溃退的队伍似的在暗夜中向南逃遁。四面的群山只能模糊地分辨出一些轮廓。
田晚霞心绪极其纷乱,一时无心回家去。
她索性离开地委大门口,来到了街道上,慢慢地溜达着。说来奇怪,她怀着某种侥幸,希望孙少平还能在这条路上转回来。她现在才觉得,她和少平两年后第一次相遇,几乎没有交谈多少。唉,实际上,她刚看见少平时,感到又陌生又震惊,简直顾不上说什么!是的,孙少平已经变了,变得让她几乎都认不出来了。这倒不是说他的模样变了——模样的确也变了,但主要的变化并不是他的外表。
上师专以后,本来她已经习惯于同周围的那些男男女女相处。她认为自己也告别了过去的生活,开始了人生的一个新阶段。尽管她仍然保持着自己的个性,但基本上和新的环境融为一体。过去的一切,包括中学时期的朋友,渐渐地开始淡忘;而将自己的生活迅速地投入到另外一个天地。国家在多少年禁锢以后,许多似乎天经地义的观念一个个被推倒;新的思潮像洪水一般涌来,令人目不暇接。她整天兴奋地沉醉于和同学们交换各种信息,辩论各种问题;回家以后,又和父母亲唇枪舌剑一番。她周围的青年,一个个都是以天下为己任的雄辩家;古今中外,旁征博引,思想一个比一个解放,幻想一个比一个高远,对社会流弊的抨击一个比一个猛烈。他们学习刻苦钻研,吃穿日新月异,玩起来又痛快淋漓……可是,她猛然间发现了另外一种类型的同龄人。
孙少平和过去有什幺不同?从外表看,他脸色严峻,粗胳膊壮腿,已经是一副十足的男子汉架势。他仍然像中学时那样忧郁,衣服也和那时一样破烂。但是,和过去不同的是,他已经开始独立地生活,独立地思考,并且选择了一条艰难的奋斗之路。说实话,尽管她以前对这个人另眼相看,认为他身上有许多不一般的东西,但上大学后,她似乎认定,孙少平最终不会逃脱大多数农村学生的命运:建家立业,生儿育女,在广阔天地里自得其乐。现在农村政策宽了,像少平这样的人,在农民中间肯定是出类拔萃的人物,说不定会发家致富,成为村民们羡慕不已的“冒失户”。记得高中毕业时,她还对他说过,希望他千万不能变成一个世俗的农民,满嘴说的都是吃。为此,在少平回村的那两年里,她不断给他寄书和《参考消息》,并竭力提示他不要丧失远大理想……后来,她才渐渐认识到,实际生活是冷酷的;因为种种原因,这些不能进入大学校门,又进入不了公家门的农村青年,即使性格非凡、天赋很高,到头来仍然会被环境所征服。当然,不是说农村就一定干不出什么名堂;主要是精神境界很可能被小农意识的汪洋大海所淹没……
尽管田晓霞如此推断了孙少平未来的命运,但出于中学时期深厚的友谊,上大学后,她还不准备断绝和少平的联系。她一生不会忘记这个少年时期的朋友;但她知道,也许在她今后的岁月中甚至不会再和他相遇,充其量只是在记忆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往日的朋友……
可是,她今天无意中在黄原街头碰见了他。

   (节选自路遥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节选部分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部分既有场面描写又有景物描写,无论是喧闹的街道还是暗淡的傍晚景色,都烘托出了田晓霞当时凌乱、不平静的心情。
B.作者以从旁叙述的方式展现田晓霞见到孙少平后巨大的心理波动,同时通过田晓霞的回忆,侧面体现生活的磨砺给孙少平带来的变化。
C.中学时代的田晓霞对孙少平另眼相看,毕业后乃至上大学后,依然不断鼓励他,不只是因为同情,更是因为孙少平身上有不一般的东西吸引着她。
D.制造巧合是小说创作的重要手段,这次黄原街头巧遇,使男女主人公本已熄灭的爱情之火又重新燃烧起来,起到了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
【小题2】孙少平的出现为什么让田晓霞心绪纷乱?请结合节选部分的相关内容简要分析。
【小题3】在节选部分,虽然作者对孙少平这个人物形象着墨不多,但在文章中的作用却很大,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玩 家
聂鑫森
吴昌开着崭新的宝马车,行驶在铺满晨光的乡村公路上。此行去青山桥杨家村,那里新建了一个钓鱼基地。昨晚睡前,他习惯地翻翻报纸,副刊上有一篇散文写到它,那些美丽的文字把吴昌的心挠得痒痒的。
在古城私企老板中,40岁出头的吴昌还算不得头面人物,尽管他拥有一家两千人的服装制造厂。但在玩家圈子里他名声很响,因为他是个正经的玩家。吴昌玩得很雅,其一是玩瓷,也就是专项收藏古瓷器。唐盆宋碗、明壶清瓶,竞收了上百件,或从拍卖场拍得,或从古玩店淘来。他当然吃过亏,吃一堑长一智,慢慢摸出门路,眼力自然练出来了。谈起四大名窑、釉上彩、釉下彩、斗彩,他口若悬河,当行本色。他曾请城中古玩店好古斋的当家人袁清来家鉴赏,袁清的目光冷冷地扫视一遍,说:“不错啊……都是真货。”能得到袁清这句赞语,不容易!
玩瓷之外,吴昌还喜欢钓鱼。古城郊外大小钓鱼基地他都光顾过。什么鱼用什么竿,下什么饵,他如数家珍,而且手感极好,浮子稍一颤动,他的手就会闪电般扬起,刚吞钧的鱼也就成了俘虏。他钓鱼,心里还有个小九九:顺带在附近的农家转一转,说不定哪天会发现一件“老器”。这就叫“捡漏儿”。
一个小时后,汽车停在杨家村的一口大水塘边。水塘的左侧只有一栋青砖大瓦屋,是水塘主人的家。一个60来岁的老人飞快地来到汽车前,对刚下车的吴昌说:“先生,欢迎你来钓鱼。请先到堂屋里歇口气,喝杯茶。”吴昌说:“好。好。”堂屋很宽敞,正面墙上挂着一个神龛,里面立着一尊白瓷观音像,造型极其优美;神龛下面摆着一张古旧的八仙桌,一边搁着一把上了年岁的太师椅。吴昌想:这户人家应该是有些来头的,一般农家不会有这样的家具。
老人送来一壶茶和一个小茶杯。茶壶和茶杯都是瓷的,似乎还很“老器”。吴昌的心突突跳。他提起茶壶给小茶杯斟上茶,迅速地把壶扫视一番。壶是平常式样,上面有明人唐伯虎的一幅仕女图,笔墨很见功夫,题款是两句诗:“屈指三春是嫁期,几多欢喜更猜疑。”他记起这两句诗是清人黄遵宪的。明人唐伯虎的画怎么会题上清代人的诗?他笑了,这壶顶多是个民国时的仿品。吴昌端起茶杯,啜了一口茶,呀,这竟是一只斗彩杯!造型轻灵俊秀,胎质细腻纯洁,白釉莹润如脂,色彩柔和,上面画着栩栩如生的牡丹和蝴蝶。这样一只杯子,目前市场上的价格已逾20万,想不到,竞让他遇着了!吴昌说:“这把壶不错,有些年岁。”老人笑了:“当然。是祖传的,传了多少代就弄不明白了。这只杯子,是挖菜窖时,从土里偶然发现的,看着入眼,权用它盛茶。”吴昌放下茶杯,随意说:“老人家,给我找根钓竿,我钓鱼去。”老人说:“好。”
吴昌在塘边勉强坐了两小时,一条鱼也没钓着,他脑子里想着那只斗彩杯。近午时他回到堂屋里,对老人说:“你给我用网打20斤鱼吧,空手而返,老婆会笑话。”老人忙安排人去打鱼。“先生,你喝茶。”“谢谢。老人家,我很喜欢这把壶,你愿意出让吗?”“祖传之物,舍不得。”“我愿意出高价购买,你开个价!”老人似乎心动,犹豫了好一阵才说:“不能少于12万!”吴昌差点要喊起来:“土老帽儿,这壶是民国的仿品呀,顶多值两千元!”但他没喊出来,装出痛苦的神情,说:“太高了,太高了,8万!”“你真心要,10万,再不能少了。”吴昌咬咬牙,说:“10万就10万,不过,你得搭上这个小杯子,让我早晚配着对儿喝茶。”老人说:“这个杯子反正是白捡的,你喜欢就拿走。”吴昌从内衣口袋里飞快地掏出一张支票,签好名,交给老人。
吴昌开着车喜洋洋地回到城里。今天捡漏儿,应该是他玩瓷史上最辉煌的一笔。声东击西,暗度陈仓,妙不可言。他不想告诉城里任何人——包括袁清。过了半月,他去省城博物馆,托朋友找瓷器专家“掌眼”。他没想到,“成化斗彩杯”是当今的仿品,只值几十块钱!吴昌傻眼了,谁给他下的饵呢?他后来打听清楚,报纸上那篇介绍青山桥杨家村钓鱼基地的散文,是袁清化名写的。那一刻,他什么都明白了,他去钓鱼,其实自己也成了一条被钓的鱼。   
(选自杨晓敏《名家名篇笔记体小小说欣赏》,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吴昌开着宝马行驶在乡村公路上,来到杨家村人水塘边青砖人瓦屋,走进厅堂看到古色古香的陈设,这些环境描写为吴吕与主人公老人活动提供了真实背景。
B.吴昌在古城私企老板中是出名的玩家,专门收藏古瓷器且很有眼力,他爱钓鱼的动机之一就是到乡下农家捡漏儿,这些介绍为下文描写吴昌受骗上当作铺垫。
C.小说情节设设置悬念首现、引人入胜,叙描深得中国古典小说的趣味,尤其末尾处发现成化斗彩杯是仿品的描写虽山人意料但合乎情理,有凸显小说主题作用。
D.小说语言通俗自然,虽没有华丽辞藻点缀,但写人叙事却很形象生动,如吴昌和老人做交易一段就综合运用语言、肖像、心理等描弓手法,收惟妙惟肖之效。
【小题2】小说结尾吴昌最终被“好古斋”当家人袁清算计,文中有哪些伏笔暗示?
【小题3】探究小说的主题,并至少从两个角度阐明你的理由。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同 学
陈小庆
看到报纸上宋云的名字时,苏文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宋云不是他的老同学吗?宋云从事的豆制品生意已经做到出口了?这么说他从父亲手里接过的豆腐作坊已经被他整成上市公司了?苏文本不敢相信,可报纸上大大的红字印得明明白白,这个豆制品集团的董事长就是宋云。
苏文眼前不禁浮现出很久以前的画面:宋云的父亲老宋拉着板车,上面有两大板儿豆腐,老宋好嗓门儿——“豆腐——谁割豆腐来……”声传四方,根本不用喇叭。大爷大妈们就陆陆续续走过来,称上一块儿两块儿豆腐。苏文最喜欢看老宋拿着一拃多长的薄刀割开豆腐的动作:只见老宋掀开蒙豆腐的白布,轻轻竖一刀横几刀地下去,那白嫩嫩的豆腐便齐整整地被分割成一块儿一块儿的小正方形,然后老宋熟练地托起一块儿放在秤盘儿里,口里念叨着:“一斤高高的”。他分割的每一块儿豆腐都是“一斤高高的”,大家不说他这手艺是“一刀准”,都称之为“一斤高”!
虽然老宋做的豆腐好吃,还有不错的人缘和那有名的“一斤高”,但苏文他们几个小孩子却从来也看不起宋云。首先他家是外来户,租住了一个大院——这里属于城中村,这里很多做生意的都是外来户,再就是宋云成天流鼻涕,脏兮兮的,一副乡巴佬儿的模样,学习也不好。他是二年级转来苏文班的,第一个同桌就是苏文。宋云坐到苏文身边,讨好地对苏文笑笑,鼻子里却冒出了个鼻涕泡,苏文什么也没说,只把板凳挪得离他远了一拃。
往事如烟,十几年没有见到宋云了,他初中毕业就接了身体不好的父亲的豆腐坊,一直从事着豆腐生意,没想到居然做大了!那个被苏文他们瞧不起的脏兮兮的家伙现在居然是大老板了!苏文心里一阵难过——自己目前还只是在一家公司里做着文员,每天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每周上电影院看一场电影,经常和几个朋友喝酒,还熬夜打电脑游戏,自以为生活得幸福自在……可,自己的前途在哪里?自己和人家宋云怎么比?老婆要是知道宋云是自己同学,该用什么样的语言奚落自己?
很久以前,苏文升入重点高中,宋云回家磨豆腐!苏文心里的优越感,促使自己每周从寄宿制学校回来都要专门路过宋云的豆腐坊,他穿着寄宿制学校的制式校服,而宋云穿着工作围裙在忙碌着……
苏文上高中半年后,宋云他们搬家了……
很久以前苏文就想过:自己和宋云不是一个档次的人,天生我材必有大用;而宋云,则是底层的劳动人民,需要我去关怀……
可生活不按套路出牌,宋云现在事业有成,而苏文朝九晚五,为别人打工。
不行,苏文对自己说,不能认命!他开始趁一切机会倒腾生意。
每周的电影取消了,和朋友喝酒取消了,熬夜打游戏取消了,凡是不利于上进的事情都取消了……每每想到宋云的成就,苏文就夜不能寐,他的生活很是励志,基本是卧薪尝胆,枕戈待旦!崖柏这几年挺火,他就倒卖崖柏,自己也上山去偷挖,可惜没有挣到钱;又听说倒卖牧羊犬可以发财,苏文就倒卖了好几条牧羊犬,可惜还是没有挣到钱;他又兼职推销保险,最后只动员自己买了一份;苏文还做过直销传销,做过很多辛苦的危险的甚至违法的事情。就在苏文奋发图强,一步一个脚印地攀登在致富路上时,他又一次看到了宋云的名字出现在报纸上!
这个拥有上市公司的豆制品老板宋云,居然是个女的!因为她捐资助学,这次报纸配发了她的彩照。她不是苏文那个叫宋云的男同学!苏文忽然长出一口气——本来我就不相信那个家伙会有这么大本事,果然!生活,哪里有那么多的跌宕起伏,哪里有那么多起承转合?那个脏兮兮的宋云一定还在一个小角落里卖他那可爱的豆腐,顶多把他爹的板车换成电动三轮,三轮车上有个电喇叭……苏文眼前浮现出中年宋云奔波于市井之间的画面,那画面好温馨,好亲切,好接地气!
苏文要先去看场电影,然后约上三五好友喝酒喝到半夜,慢慢来,生活还是如此美好!
如果有机会,甚至还可以和老同学宋云取得联系,好好聊聊这些年的苦辣酸甜……
不错,生活很久以前就是如此美好!
(选自《奔流》2017年第2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借助苏文的回忆,叙述宋云父亲和宋云先后做豆腐以及同学们瞧不起宋云的往事,解释了苏文看了报道惊讶难过的原因,展现了他褊狭的心理。
B.苏文认定老同学宋云做了豆制品集团的董事长,于是不满足于为人打工的生活,开始为致富而打拼,这说明苏文爱好攀比、见不得别人超过自己的特点。
C.苏文在所谓的宋云事业有成的刺激下,放弃娱乐休闲,想出各种门路发财,虽然奋发图强,但都劳而无功,这说明在造化弄人面前人是无能为力的。
D.苏文因看到报纸上对宋云的报道而心理失衡,后来又因看到报道而恢复优越感,人物心理的变化造成小说情节的跌宕起伏,产生鲜明的戏剧效果。
【小题2】小说以“不错,生活很久以前就是如此美好!”结尾,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这篇小说的标题,另一个版本作“可爱的豆腐”。你认为这两个标题哪一个更好?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小题。
哑了的三角琴
巴 金
父亲的书房里有一件奇怪的东西。那是一只俄国的木制三角琴,已经很旧了,上面的三根弦断了两根。它高高地挂在墙角,灰尘盖住它的身体。可是它从来不曾发过一声悲叹或呻吟。我叫它做“哑了的三角琴”。
有一天午后,好奇的我偷偷溜进父亲的书房,爬上椅子。当我的手指刚挨到三角琴,耳边一响,三角琴躺在地上,成了几块烂木板。
父亲回来后小心地把它们用报纸包起来,然后慎重地放到橱里。我很后悔,父亲慢慢地抬起头:“孩子,我并不怪你,我不过在思索、在回忆一件事情。”
“说起来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父亲这样地开始了他的故事,他的声音非常温和。“是我同你母亲结婚后的第二年,我在圣彼得堡大使馆里做参赞。这一年夏天,你母亲一定要我陪她到西伯利亚去采集囚人歌谣。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监狱里向来绝对禁止囚人唱歌,犯了这个禁例,就要受重罚。我们来到西伯利亚一所监狱,把来意告诉狱中当局,一个禁卒插嘴说:‘我知道拉狄焦夫会唱歌’,典狱便叫他把拉狄焦夫领来。
“拉狄焦夫来了,年纪很轻,还不到三十岁,样子一点也不凶恶,如果不是穿着囚衣,戴着脚镣,谁也想不到他是一个杀人犯。他站在我们的面前,胆怯地望着我们。当我们说想听他唱歌时,这个囚人暗黑的眼睛里忽然露出了一线亮光,似乎有一种快乐的欲望鼓舞着他。他望了望典狱,又望着你母亲,略带兴奋地说:‘如果你们可以给我一只三角琴,那么……’典狱叫人找一只三角琴。
“这时候秋天的阳光从玻璃窗射进屋子里,正落在他的身上。他闭着眼睛,弹起琴弦,开始唱起来。他似乎受到了鼓舞,好像进到了梦里一样,完全忘掉了自己地尽情唱着。唱完歌,他吻着琴,像母亲吻孩子一样。
“‘尼特加,把三角琴给我拿过来!’典狱毫不动心地对禁卒说。”
“禁卒走到拉狄焦夫面前,这个囚人的面容突然改变了:两只眼睛里充满着血和火,脸完全成了青色。他坚定地立着,紧紧抱着三角琴,怒吼道:‘谁来,我就要杀谁!’你母亲和我,都吓坏了。
“典狱冷酷地说:‘给他夺下来。’他这时候明白抵抗也没有用了,便慢慢地让三角琴落在地上,忽然倒在椅子上低声哭起来。‘我们不能够再帮你什么忙吗?’你母亲悲声地问。
“‘谢谢你们。我只想请你们到布——村的教堂里点一支蜡烛放在圣母像前,并且做一次弥撒祝安娜。’说到安娜这个名字,他几乎又要哭出来,但他马上忍住了。
“门开了,两个兵把他押了出去;脚镣声愈去愈远。一切回到平静了。
“这个拉狄焦夫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凄然地问。
“有一天教堂中正在举行婚礼,新郎是一个有钱的中年商人,新娘是本村中出名漂亮的小家女子。拉狄焦夫忽然闯进来,用斧头把新娘、新郎都砍倒了。新娘后来死了,新郎成了残废。拉狄焦夫并不逃走,他被判了终身惩役罪,也不要求减刑。从此他的口就永远闭上了。’禁卒一面说,一面望着桌上的三角琴,最后加了一句:‘三角琴也弄坏了。’你母亲就花了一点钱向禁卒买来了三角琴。她把它带回圣彼得堡。
“说来惭愧,我们所答应他的事并不曾做到。第二年你母亲生了你,过了两年她就离开了这个世界。现在你母亲睡在圣彼得堡郊外的公墓里,三角琴又被你打碎了,而圣母像前那支蜡烛还没有人去点过,为安娜做的弥撒也没有人去做。……孩子,你懂得了罢。”
父亲的声音里含有眼泪,同时又含有无限的善意。我觉得我要哭了。
(节选自巴金《复仇集》,有删改)
【小题1】小说开头画线部分对“哑了的三角琴”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2】小说关于拉狄焦夫的情节安排很有特色,请结合相关情节作简要分析。
【小题3】拉狄焦夫身上体现了哪几组矛盾冲突?请分点概括并作简要说明。
【小题4】小说题为“哑了的三角琴”。请结合全文,探究其蕴含了哪几层深意。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进攻堡垒
(美)弗兰西斯·帕克曼
六年以前,有个名叫吉姆·贝克沃思的人,一个有着法国、美国和黑人血统的混血儿,替皮货公司在克罗人的一个大村庄里做买卖。
前一年夏天,吉姆·贝克沃思待在圣路易斯。在克罗人看来,他是一个极其恶劣的流氓,阴险狡诈,杀人不眨眼,毫无廉耻和信义,这是他在大草原上的为人。然而,就他的情况而言,做人的准则并不适用,因为尽管他会在一个人的睡梦中将其刺死,可是他也会做出奋不顾身的勇敢行为来,例如,像下面这样:
他在那个克罗人村庄里时,黑脚部落的一支作战部队,人数在三四十人之间,偷偷地穿过乡野窜来,杀死了路上孤单的行人,夺走了马匹。克罗人的战士在后面紧紧追赶,追得那么急,黑脚人逃脱不掉了,他们于是在一片悬崖绝壁下用大木头堆起了一道丰圆形的胸墙,冷静地等待着克罗人的到来。大木头和树枝堆了四五美尺高,在前面保护着他们。
克罗人本来可以冲过胸墙,全歼敌人,但是尽管他们人数比对方多10倍,他们却做梦也没有想到直捣那个小防寨。这一行动和他们的作战概念是完全不相容的。他们呐喊、鼓噪,像魔鬼的化身那样从这边跳到那边,对着大木头发射出雨点般地枪弹和箭矢。黑脚人一个也没有受伤,可是有几个克罗人尽管又跳跃又躲闪,却被打翻了。这场战斗就以这种幼稚的方式进行了一两个小时。
不时,一名克罗战士在一阵忘我的英勇自负情绪中,会尖声唱着战歌,自诩是人类最勇敢、最伟大的人,拿起战斧,冲上前去,猛劈胸墙,接着向同伴方向選下阵来,在一阵雨点般的箭下倒地阵亡。然而他们始终没有发出联合攻击。黑脚人在他们的阵地内仍旧很安全。
最后,吉姆·贝克沃思不耐烦起来。
“你们全都是大傻瓜和老婆子。”他对克罗人说,“有种的跟着我来,我让你们看看该怎样打仗。
他把捕兽人般的鹿皮上衣先脱摔,再把衣服脱个精光,像印第安人那样,又把步枪楸在地上,一手操起一柄轻便的斧子,奔过大草原,跑向右边,利用一片洼地掩藏起来,不让黑脚人看见。接着,他攀登上岩石,到了他们后面那片悬崖的顶上。四五十名年轻的克罗战士跟着他。凭着下面传来的呐喊、号叫,他知道黑脚人正他的下面。他朝前跑去,跳下岩石,到了他们当中。在落地时,他一把揪住一个人松散的长发,把他掀翻用战斧砍死了他。随后,他又抓住另一个人的腰带,狠狠砍了他一斧,接着站起身来,高唱着克罗人的战歌。他把斧子在自己前后左右那么快地挥舞着,大吃一惊的黑脚人纷纷后退,空出地方来给他。他本来可以跳过胸墙,逃了出去,但是这并无必要,因为克罗战士凶神恶煞般鼓噪着连连翻过岩石,迅速跳到了他们的敌人当中。克罗人的大队人马也从正面响应了那片喊杀声,同时冲上前来。在胸墙内的那场殊死战斗是可怕的。有一刹那,黑脚人像被困住了的老虎那样喝叫、搏斗,然而屠杀工作一会儿就结束了,血肉模糊的尸体陈堆在悬崖脚下,一个黑脚人也没有逃脱。
【注】吉姆·贝克沃斯从代表草原文明的大草原来到一个代表农耕文明的大村庄做买卖,体现了两种文明的冲突和交融;他极富进攻性、自信、勇敢、有谋略、有担当的英雄行径也正是他作为欧美混血儿的最好诠释。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黑脚部落与克罗人在悬崖绝壁冷战、对抗的情节,作者虽正面描写作为“他们”的克罗人,但实际上是对主人公的侧面描写和反衬。
B.本文唯一一处对主人公的心理描写,表现在“吉姆·贝克沃思不耐烦起来”。
C.克罗人呐喊、鼓噪,像魔鬼的化身那样从这边跳到那边,对着大木头发射出雨点般的枪弹和箭矢,充分说明克罗人英勇善战,不怕牺牲。
D.吉姆·贝克沃思抓住另一个人的腰带,狠狠砍了他一斧,接着站起身来,高唱着克罗人的战歌。修饰语“克罗人的”表明作者对主人公的认同、一种身份与文化归属的认同,即从一个替皮货公司在克罗人的一个大村庄做买卖的混血儿变成了一个克罗人甚至是超越了克罗人的英雄。
【小题2】文章开篇若意介绍吉姆·贝克沃思的混血儿血统在全文中有何作用?
【小题3】指在要冲地点做的坚固防御工事或比喻难于攻破的事物和不容易接受进步思想影响的人。标题“进攻堡垒”有多重意蕴,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