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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医者  

周国华

读高二那年,我妈病了,疼得满床打滚。我背着她到赤脚医生那里,医生为她打了针止疼剂,手一摊:怕是大病,赶紧送县医院。

我家离县城远,又没车。我借了辆三轮车,把我妈拉到县医院。医生诊断后,把我叫到一边:你妈得的是癌症,晚期了,花再多钱也没用,你自己决定吧。

癌症?!我好似挨了一记闷棍,眼前发黑。我爸走得早,这些年来,我妈就靠种那点承包田供我上学,如今……

不能就这么放弃!我刚想办住院手续,我妈含笑进来说:医生,给我开点药吧,止疼的就行,我命硬,能挺过去。

拗了半天,我还是按我妈的意思做了。我知道,我妈要是决定了的事,没人能改过来。拉着我妈回家的路上我拼命憋着,不让眼泪掉下来。兜里只有三百块钱,那是全家仅剩的那么一点儿。

救不了妈。我想让她在不多的日子里,尽量过得好点。我去村里小店买东西,无意中听到有人说,隔壁乡有个老中医挺神的,治好过一些大医院都没法治的怪病。我立马找了过去。

老中医家坐着很多病人,得什么病的都有。老中医话不多,而且很轻,只是在搭脉后简单问上几句,就摇头晃脑开起方子,完了,又叮嘱几句,也看不出有啥高明之处。最后一个轮到我,老中医瞅了我一眼:病人呢?

我拿出医院的诊断书,讲了我妈的病情和家里的情况。我说来得急,我妈也下不了地,先来问问。说到最后,我的眼泪扑簌簌往下掉。

老中医瞪了我一眼:这么大了还哭,没出息,走,带我去看看。

老中医给我妈搭完脉,捋着花白的山羊须在屋里踱来踱去。我垂手,惶惑地盯着他。老中医让我把三轮车上的那个蛇皮袋拿进来,一打开,里面全是草药。老中医告诉我,把这几种药分均匀,半年服完,大致就可以了,不行的话,再去找他。   .

我连连点头,掏出三百块钱:只有这些了,别嫌少。

老中医没接钱,双手把玩着桌上的青花瓷瓶,左看右看,还不住点头:不用了,你留着做学费吧,这个东西卖给我吧。

我妈连忙摇手:不,这是我的嫁妆,几块钱买来的,乡下人没闲心插花,我常说,还不如碗勺来得实用呢。

老中医晃着头,捻着须,说:实用不实用我不管,家里有一个,正好配个对。

送走老中医,我和我妈还不举相信天下竞有这种好事,诊费、药费没付不说,还白白拿了一千块钱!

半年后,我陪着我妈去了医院,诊断结果让我欣喜若狂,我妈竞痊愈了!

我拿着锦旗去谢老中医,老中医一笑:有钱了,就把瓶子赎回去,价钱嘛,翻倍。我点头。

我如愿考上了医学院。用那些钱,我撑过了第一个学期。之后,我勤工俭学,再没用过家里一分钱。毕业后,我凭借优异的成绩,被省城一所大医院聘用。我接我妈进城,贷款买房,娶妻生子,进修深造……

二十多年后的一天,我偶然观看了《鉴宝》节目,一个青花瓷瓶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个瓶子,看上去跟我家的一模一样。专家几百万元的估价让我又吃惊又愤恨,原来老中医早就知道瓶子的价值。我想起了老中医眯着眼的神情,哼,狡诈,虚伪!

我憋着满肚子怨气去找老中医。老中医已去世,他儿子接过我的字条,一笑:家父说你定会成为医生,果然没错。

我突然想起,那天我对老中医说,我想放弃学业,赚钱养活我妈。我有点发蒙,是不是自己太“小人”了?

里屋的橱柜上,摆放着两个青花瓷瓶,花纹一样,成色迥异。老中医的儿子取过那个釉色发暗的瓶子:民国的,不过也值几千块钱。

我脸红了。瓶子的内壁上,依稀还能看到我儿时调皮的涂鸦,是我家的那个!我疑惑地望着另一个青翠欲滴的花瓶。

这个是我祖上为一官宦人家就诊时,那家主人给的。

我掏出一万块钱,老中医的儿子执意只收下两千:家父嘱咐,不敢有违。

对着老中医的遗像,我郑重地磕了三个头。泪眼婆娑中,我又看到了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温馨,深邃。

一块匾额悬在壁上,上面的两个字熠熠生辉——医者。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开头写赤脚医生甚至县医院的医生都治不了“我”妈的病,体现其病情的危重,也为下文的情节发展和老中医这一人物的出场作铺垫。
B.老中医给“我”妈看病后,看中了一个“我”妈当年作为嫁妆的花瓶。那只花瓶对“我”妈来说是无价之宝,因此她连忙摇手表示不同意卖。
C.小说多处运用伏笔与照应的写法,比如前面写老中医说赎金翻倍,后面写“我”拿出字条及老中医的儿子收钱两千等,相互照应,颇具匠心。
D.老中医儿子说“我”家花瓶“也值几千块钱”,又介绍另一个花瓶的来历,有贬低“我”家花瓶之意,也说明他对老中医收购行为的不解与不满。
E.小说以“我”的角度来叙述使故事更有真实感,便于让读者接受;同时,作为主角,“我”也表现出强烈的孝心和感恩图报等性格特点。
【小题2】老中医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最后以对老中医家中题有“医者”二字的匾额的描写作为结尾,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4】“我”对老中医的心理前后有哪些变化?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0-27 10: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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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司机
李喜丹
孙华是个司机,不会别的,只会开车。大货、客车、小轿,孙华都开过,而且一开就是三十年。
孙华在医药公司上班,医药公司上至老总下至看大门的,都坐过孙华的车。都说孙师傅的车子开得好,开得稳,感觉不像坐在车上,倒像坐在船上,那么悠然自得,那么悄然无声。
医药公司是国营的。国营单位不景气,人浮于事,各怀心计,直至把医药公司逼得上气不接下气。只剩最后一口气了,老总才不得不提出了改制。再不改,百号职工就要断粮了。改制改什么,就是改老总为老板。
公司财产连同百号职工,一起卖给了江苏老板,孙华也被江苏老板买了。老总离开医药公司时,特地请同事在天然居聚餐。自然孙华也要去。老总屡屡给孙华敬酒,回忆风雨同车的往事,不禁潸然落泪。作为司机,没有谁比你更优秀了。老总这么评价孙华。
老板会开车,但老板不开车。老板的车是劳斯莱斯,五六百万呢。老板要在公司里选最好的司机。没有悬念,孙华当之无愧地做了老板的司机。
孙华做了三十年的司机,还是第一次开这么名贵的车,很是忐忑。坐上劳斯莱斯,孙华像坐在金銮殿上,战战兢兢。老板又是不苟言笑的人,坐在后面一言不发,孙华便越发地紧张。
孙华发现老板和老总不一样。老总坐车时,坐在副驾驶室,和孙华一路交谈,偶尔还讲点笑话,活跃一下沉闷的气氛。可老板不然。老板坐在后排,要么打电话,要么看风景,或打个瞌睡,或者抽支烟。除发出指令外,不和孙华多说一句话。
老板还有许多特别的规定,老总没有。老板说,你是司机,只管开车,一句话都不要会多说。孙华说,我总该知道去哪里吧?老板说,你不需要知道任何事,该你知道的,我会让你知道。老板说,你要擦车,天天擦,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孙华说,这么贵的车,最好去洗车场去才洗得干净。老板说,洗车要钱,几十块钱也要节约。
老板还规定孙华不能穿西装,因为老板个矮,比孙华矮半个头。有次孙华穿西装,客户就把孙华当成老板,把老板当成司机了。
高速路上开车,孙华特别反感别人指手画脚,可老板偏偏喜欢。有时车子快了,老板便敲孙华的座椅:慢点,再慢点,你赶着去投胎呢。孙华解释,一百,不快啊。老板不高兴了。孙华记住了老板的规定,车速定格在一百左右。老板又敲孙华的座椅,快点,再快点。孙华说,一点不慢啊。老板不悦了。老板说,以后记住了,你是给我开车,不是我搭你的车,我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不是你做什么就是什么。车速的快慢,不是由你的技术决定,而是由我的时间决定的。我赶时间呢,速度要快;我没急事呢,速度要慢。
老板还和孙华约法三章:老板的安全至高无上,老板的利益至高无上,老板的命令至高无上。老板说,老孙啊,你很会开车,但你很不会做人哦。有些道理你是不懂的。老板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出了车祸,赔点钱就知足了。可老板多少钱也不在乎,在乎的是生命。只要活着,多少钱老板都能赚。所以无论什么情况,你第一时间要考虑的,是确保老板的安全。
一向开车得心应手的孙华,现在不再应付自如了,时刻要听从老板的指挥。劳斯莱斯像是虎穴,每次上车,孙华都提着胆子,等着老板发落。
孙华是个好人,更是个实在人。老板发落了,孙华心里便沉甸甸的。孙华很想做好,让老板满意,可越想做好,就越做不好。
开车不果断,做事没主见,老板对孙华越来越不满意了。
春天里,老板要去北京和一家大医院谈一笔大生意。老板说,这次事关重要,你开车要快,要稳,要安全。孙华不敢怠慢,让劳斯莱斯稳健飞驰。
可是到了河北境内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当时,劳斯莱斯正匀速地行驶在高速上,突然前方的右侧,蹿出一条黑狗。黑狗高大,健硕,正快步跑着,欲横穿高速。
黑狗本以为它的速度能迅速过马路,但与劳斯莱斯相比,它的速度不过是劳斯莱斯的百分之一。劳斯莱斯像一粒子弹,射向黑狗。孙华看见黑狗了,本能地点了点刹车。
老板感觉到了,命令孙华:我赶时间,一分钟都耽搁不得,这可是一笔大买卖啊。冲过去!冲过去!一旦冲过去,黑狗必然当场毙命,孙华犹豫着,一只脚在刹车和油门上徘徊。老板再命令:撞死它!于是劳斯莱斯一点点射向黑狗。
孙华看清了这是一条很高很壮的狗,毛色发亮,四肢轻盈,像一匹黑马,在疾步飞奔,在争夺生存的权利。孙华不再犹豫,一点刹车,削弱了劳斯莱斯咄咄逼人的杀气。但还是晚了,孙华听到了悲惨的一声狗叫。
孙华停车,下去看黑狗。黑狗卧倒在宽阔的高速路上,在春风中苟延残喘。
孙华抱起黑狗,黑狗轻轻地哼了一声。孙华检查黑狗的伤处,好几处撞伤了,腿也折了,不过伤势不算太严重。
孙华想带上黑狗,找个卫生所包扎一下。可等孙华回过头,才发现劳斯莱斯早已没有影子了。
(选自《微型小说月报》2014年第6期,有删改)
【小题1】【小题2】阅读全文,说说文中划线句的作用。
【小题3】【小题4】孙华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5】【小题6】在对比中写人物,可以凸显人物的性格特点。请找出文中的对比并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死 鸟
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好戏谑,故而人多有外号。凡有外号,必有一个好笑的故事,比方贺道台这个各色的雅号——死鸟。
贺道台相貌普通,赛个猪崽。但真人不露相,能耐暗中藏。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一是伺候鸟。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跟得太慢,遇事上不去,叫上司着急;跟得太紧,弄不好一脚踩在上司的后脚跟上,反而惹恼了上司。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撇嘴,露出烦恼,那就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
伺候鸟的事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贺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小胖手一摆弄,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
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贺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
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吵得午觉也没法睡。贺道台用罩子把笼子严严实实罩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把罩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地笑半天。贺道台听说后,也给逗得咧嘴直笑。
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
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料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起痱子”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哈哈大笑。
九月初九那天,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玉皇阁,兴致非常好,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哄他高兴,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其余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
贺道台的八哥笼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
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
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
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
裕大人一怔,扭头对那笼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
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灌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
知府笑道:“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
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
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竖了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
满厅的人全怔往。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
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这话,不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吗?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他浑身全是凉气。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
他两手抓着笼子一扯,用力太大,笼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
贺道台叫仆人们用杆子打,用砖头砍,爬上树抓,八哥在树顶上来回蹦了一会儿,还不住地叫:“死鸟!死鸟!死鸟!”最后才挥翅飞去,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自此,贺道台就得了“死鸟”的外号。而且人们传这外号的时候,还总附带着这个故事。
(有删改)
【注】①各色:方言,特别,与众不同。②赛:天津方言,像。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贺道台是一位聪明能干、小心谨慎的官员,最后却被他精心调教的八哥出卖了真实隐秘的内心,他的结局,引发了作者的同情与惋惜。
B.文中八哥飞上树顶却未马上逃走,而是大叫了几声“死鸟”才挥翅飞去,这一情节的安排,加强了小说的讽刺效果。
C.结尾八哥“裕禄那王八蛋”的惊人之语,让贺道台平日小心谨慎的努力化为乌有,这一情节的反转,颇具欧·亨利式结尾的特色。
D.本文在短小中开掘深蕴,以小见大,以微知著,揭露了官场的潜规则,也讽刺了官场中那些阿谀奉承、阳奉阴违的油滑官吏。
【小题2】本文的语言颇具特色,请结合文本加以赏析。
【小题3】本文以“死鸟”为题,试结合文本分析作者的用意。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幸福大道
符浩勇
她的宝马缓缓地逆向驶入了单行路段,像一条游走在岸上的鱼。
她不担心警察来追她。这个时候,警察还没上班。这个城市里的大多数人们正将自己蜷缩在钢筋混泥土浇筑的格子楼里,享受着夏日的正午时光。而逆向行驶单行路段,又奈她何?对她来说,什么都缺,独不差钱。
没有了车鸣人喧,这条路段显得闹中幽静。路的两侧,高大的棕树将自己伸展成一把把撑天大伞,遮天蔽日。在它们的庇护下,来往的行人一改往日行色匆匆的步履,赶路的脸上多了几分休闲与自在。她的宝马也仅快于行人的速度。
在她的视线里,一帮光着膀子的人,驮着大蛇皮袋子,很小心地避让着拥挤的人流,正在横穿马路,满身灰黑的汗水在夏日毒烈的阳光下熠熠发光。他们千里迢迢、风尘仆仆地来到这里,仿佛要在这拥挤的城市里觅出一条路来,仿佛只要穿越了大街就能抵达他们幸福的彼岸。
就在前方几步远,她的目光越过棕树下沉浸在幸福爱情的年轻男女,定格在路旁。
一对中年男女正在小憩。他们席地而坐,背靠一辆破旧的三轮车。刚才已经有很多辆三轮车从她的宝马身边经过,她不知道这是其中的哪一辆,它们看上去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连蹬三轮车的人也几乎全都是一模一样——粗壮,结实,有着强大的骨骼,脖子上都缠着一条被汗水浸得发黄的毛巾。只有他们,能够把一辆装满了煤球的三轮车蹬得轰轰烈烈,让人感到有一阵风猛烈地从身上扫过。而这时候,背靠三轮车的女人的睡相很美,将头斜倚在男人的肩上,男人也许是想让女人睡得更舒服些,也许是怕惊醒了女人,同样斜侧的姿势,看上去睡的并不舒服。
忽起一阵风将女人的一缕头发吹拂到了男人的脸上。男人醒了,他瞧瞧熟睡的女人,将秀发拢到女人的耳后。男人的目光停留在女人的头上,或许是一根草屑,或许是一只小虫,男人小心翼翼地将其摘下,轻轻地弹到一边,还好,女人仍在酣睡,男人又轻轻地闭上眼睛。
此时,她的眼里已经浮上了泪水,她轻轻地将眼睛闭上,等到再张开的时候,隐忍了太久的泪水肆无忌惮地飘然而下。她感受到了幸福,不!看到了幸福,她曾想要的幸福原本就是这个样子,但它不属于她,竟在一对从乡下进城的拾荒者的身上。
她能感受到行人洒在宝马车上的羡慕眼光,但他们不明白,她的宝马敌不过路旁男人一个抬手的动作。
一对老人迎面走来,都已是花甲之年,都已是鬓发花白,他们手牵着手,气定神逸,一脸慈祥地向前迈着步子,与她的宝马擦肩而过,男的搀扶了一下女的,随后不知说了什么,一抹淡笑便在另一嘴角荡漾开来。
她的心再次被灼伤,泪水汹涌而下,恸哭失声。在泪眼婆娑中,她终于看到了一幅人间最美的图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她记得每次在这条街上走过,都会有三两个卖花的小女孩,忽然就从各个方向围了过来,那一张张尖瘦的小脸都脏得跟猴儿似的,一双双黑幽幽的眼睛也被风吹得眼泪汪汪。她知道在她们的后面,一个形迹可疑的男人此时正混在其中,朝这边张望。而她已经被鲜花包围了。全都是没有根,修剪得很整齐的花,用保鲜膜包着,散发出短暂而恍惚的花香。面对这些最无辜最弱小的生命,她感到这是她最软弱的时候。她买了,每次都买了。而今她买花送给谁呢?
就在几个小时前,她离婚了,那个承诺给她一辈子幸福的男人,将幸福廉价出卖给了另外一个年轻的女人,飞到了大洋彼岸。
她轻轻地将车窗落下,阳光顷刻洒了进来。她买下三朵百合花,分别送给街边一个擦皮鞋的女人,一对卖唱的盲人夫妇,一个忧郁的流浪歌手,这些花不贵,她想让她们的眼珠子闪放出一丝幸福的亮光。
她的宝马缓缓地出了单行路,她驶上了一条洒满阳光的大道。
(选自当代青少年小小说读本《幸福大道》,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情节和人物形象的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开着宝马的贵妇人,她有着令人羡慕的物质财富,但真正的幸福并未赐予她。
B.她的丈夫背叛了给她一辈子幸福的承诺,使这个孤独的女人对平时不留意的夫妻恩爱的场面格外敏感。
C.在路上,女主人公看到沉浸在幸福爱情的年轻男女、蹬三轮车谋生的中年男女和携手散步的老夫妻的场景,明白了幸福的意义。
D.为了忘却离异之痛,女主人公落下车窗买下鲜花,送给市井中处于弱势的三种人,幸福的感情立刻升华。
(2)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品描写了一个开宝马车的“贵族”女人刚刚经历了离异之痛,驱车在城市一条普通的街道上所看到的人间图景。
B.小说运用细节描写,将青年男女、中年男女和花甲夫妻活动的三个场景相互对比,含蓄地暗示了“幸福”的主题。
C.作者没有对女主人公身份、地位进行正面描绘,而让读者沿着她眼光所及、心灵所至一起探求究竟何为“幸福”。
D.小说首尾两段巧妙呼应,且都运用了比喻和双关修辞手法,形象地描写女主人公从现实痛苦到感觉幸福的心路历程。
E.这篇小说手法十分独特,整篇没有对话描写与矛盾冲突,用一个找寻幸福的女人的视角就触摸到了每个人的内心深处。 
(3)作者着力描写女主人公所见三组男女活动镜头和她的一次买花赠人行为,给人们带来了哪些启示?请结合作品内容简要分析探究。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朗读与呐喊

莫言

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也颇为得意。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方快执意叫“我”的乳名,是因为他不服气;而不服气的原因,则是他当年曾凭着朗读而无比辉煌,“我”也曾是他的追随者之一。
B.文中的语文老师很了不起,他不仅有着在乡里人嘲笑中坚持自我的勇气,也有着用宽容、赏识来改变一个捣蛋学生的胸怀与智慧。
C.文章善用加强语势的方法传情达意,如连用三个“成了”表现方快出名后的得意,连用三个“全不顾”表现“我”朗读时的投入。
D.方快与“我”,一个因历史原因而寂寂无闻,一个因抓住偶然的机遇而改变了命运,文章借此表达命运难测、造化弄人的感慨。
【小题2】请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小题3】文章题目是“朗读与呐喊”,结尾却写“吟唱”,作者这样写有何用意?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窃 贼
法 阿·康帕尼尔
“是的,我是个窃贼。”老头伤心地说,“可我一辈子只偷过一次。那是一次最奇特的扒窃。我偷了一个装满钱的钱包。”
“这没有什么稀奇的。”我打断他道。
“请让我说下去。当我把偷到的钱包打开装进自己的衣兜时,我身上的钱并没有增加一个子儿。”
“那钱包是空的?”
“恰恰相反,里面装满了钞票。”
我走近那老头,又给他斟了一杯葡萄酒。他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
“当时,我乘火车从斯米纳到苏萨尔去。那是个匪盗经常出没的地区。我坐的是三等车。车厢里除我以外,就只有一个衣衫褴褛、正在酣睡的汉子。他的左脸颊上有一块明显的伤疤。从相貌到衣着,这家伙看起来都像一个罪犯。我想换一个车厢,可是车厢之间没有连通的门,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单独同这个危险的家伙共处三个小时。火车行驶在前不挨村、后不着店的荒野,车上的旅客寥寥无几。在这种环境里,要想杀死一个人,然后把尸体从车窗扔下去,简直是小事一桩。
“外面的天渐渐黑了下来。我两眼死死盯住车里的警报器。可是,看来,我打了一会儿盹儿。我刚睁开眼睛便发出一声惊叫。因为陌生的旅伴正弯腰站在我面前,锐利的双眼盯着我,乱蓬蓬的胡须已经触着我的面颊。我吓得一下子蹦起来,想去拉警报器。可是那人抓住我的手臂,哀求似的看着我,说:‘您不用害怕。我正要请求您允许我坐在您身边用您的毯子搭一搭我的身子。我感到很冷。’‘真的吗?’我松了口气,歉疚地挪动了一下子身子,让他坐到我身边。
“‘是的。’那人说,‘我多么喜欢做一个小偷啊!我的整个性格,所受的教育和成长的环境,都注定我特别适合这一职业。可是……我不能去偷。’
“‘是什么阻止你去偷呢?’我好奇地问。
“‘长着这样一副相貌,我怎么能够去偷呢?无论我走到啊里,大家都提防着我,要是碰巧附近有人的东西正好被偷了,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就是我。’
“我瞅着他那张窃贼一样的面孔,脑海里闪出了一个鬼主意:我要是试一试把这个总不走运的窃贼的钱包偷过来,那将是一个多么精彩的恶作剧啊!眼疾手快,不动声色,上帝保佑!几分钟后,窃贼那鼓鼓的钱包就被放进了我右边衣袋。火车停下后,我的旅伴竟免了我再劳神去换车厢。他站起来对我说:
“‘我到家了。谢谢您,祝您旅行愉快!’
“我等他下了车,急忙从衣兜里掏出偷来的钱包。一见那钱包,我顿时目瞪口呆:手里拿的正是我自己的钱包。那家伙趁我听他诉苦的当儿,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的钱包偷走了。幸好趁他不注意时,我又把它偷了回来。
“这是我一辈子唯一的偷窃行为。钱包偷到手了,可我的钱并没有因此而增加一分。你看见了吧,我并没有骗你。”
老头的故事刚讲完,我就急忙站起来,大方地付过酒钱,转身走了。我这样做,完全是有原因的:在他向我讲述自己偷窃经历时,我用我那训练有素的灵巧手指,将他的钱包拈过来装进了自己的衣兜。我急切地想知道那钱包里究竟有多少钱。我相信,老头所说的那种巧遇,这次绝不会重演。我肯定不会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自己的钱包来,因为我身上从来不带钱包。拐过一个街角,我把手伸进自己的衣袋。天哪!里面什么也没有!这老家伙太鬼了!他第二次偷回了自己的钱包。
第二次?谁知道他自己偷了自己多少回呢!
(1)下列选项是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第1自然段中老头“伤心”是因为:老人好不容易偷了一个钱包,可钱并没有增加一分;为自己不信任那个汉子而感到难过;可能是假象,为了迷惑“我”,从而更容易下手。
B.在火车上,老头对汉子充满了戒备,由此可以看出其警惕性强。
C.老头不动声色就能看出那汉子和“我”是个小偷,说明他很精明,是一个能洞悉眼前的人。
D.跟汉子和“我”滔滔不绝地讲故事,说明老头是一个健谈的人;能为自己对汉子的防范感到愧疚,说明他又是一个有良知的人。
E、能在不损人的前提下适时地利己,他两次甚至多次偷回自己的钱包,而不是去偷别人的钱包。作者塑造老头这一形象,旨在诲偷诲盗。
(2)小说1至5自然段的描写在文中起到了什么作用?请简析。
(3)小说极富戏剧性,请简析作者在小说情节结构上所运用的技巧。
(4)小说以“窃贼”为题,准确简练,意蕴丰厚。请分别从情节、人物和主题的角度,结合文本进行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