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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失去的家园
王方
(1)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一桩旧事。那时候我刚刚大学毕业,分配在青海电视台专题部做编导,每天进出电视台的大门,都会见到看门的王大爷,台里人称“王爷”。王爷多大年纪不知道,留了一把老长的花白胡子,讲一口青海方言,很多话我都听不懂。
(2)有一天下大雪,我要跟摄像出去拍片,但到早了,就钻进门口的传达室取暖。传达室里就我和王爷两个人,我们围着一个火炉,金黄的火苗在炉膛里跳动,炉子上一只被熏得乌黑的大水壶在突突地冒着蒸汽,屋子里有很浓的烟味。
(3)王爷拢着手靠在椅子上打瞌睡,我无所事事,看着窗外纷飞的雪花发呆。忽然,身后的王爷咳嗽了一声,用青海话问我:“尕娃,你兹老家那咋的?”
(4)我漫不经心地说:“南京的。”
(5)王爷突然从椅子上直起身来,浑浊的眼睛里突然闪过了一道光亮,他突然来了精神,他很兴奋地告诉我,他的老家也是南京的!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因为在我面前的这个老人绝对是一个地道的青海人。
(6)可是他认真地说,我老家是南京的,600年前被朱元璋皇帝从诸子巷发配来的。
(7)我吃了一惊。他说的是一个600年前的家园。
(8)青海自古就是充军发配的荒蛮之地,除了我父母一代是带着一颗红心,听党召唤到祖国最艰苦的地方去,支援边疆建设的,其它朝代这里就是流放罪犯的地方,直到现在,提起青海还是关押劳改犯的地方。古诗云:“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怎一个荒凉。
(9)一个家族数百年前被发配到这片荒凉的高原上,他们沿着湟水谷地一直向上,然后在这片贫瘠荒凉的土地上慢慢把根深深地扎下去。一代又一代人,在时光的洗刷下早已脱胎换骨,吃米的变成吃面的,吴侬软语变成了西北的方言,曾经细腻的皮肤被凛冽的风沙吹得日渐粗糙,直到没有人再能辨别他们本来的面目。
(10)但是他们心里还有一个“老家”,一条在时光中已经斑驳模糊的诸子巷。他们是被流放的,是被逐走的,他们有自己曾经的家园。
(11)几年以后我来到南京,这是一座日新月异的城市,我根本找不到那条诸子巷的遗迹,它或许早就被历史的尘埃淹没了。今天的南京对那个老人已经毫无意义,他的家园在六百年前就失去了,那个家园只在他的心里,现实中这条诸子巷是否存在,已经不再重要了。
(12)有意思的是,我南京最好的朋友,他的家族也是一个有着六百年历史的家族,他们是为朱元璋墓明孝陵守陵的四大家族之一,600年里,南京城曾经经历过无数次的兵灾动荡,数次屠城毁灭,但他的家族始终遵守诺言留在这座城市里,直到今天,从未离开。
(13)六百年过去了,他们曾经守着的明孝陵成了最著名的景区,他们也不再守着那片地方,但他们一直在这座城市,他们世代相守的那个诺言,似乎已经失效,他们的诺言已无所相守。
(14)600年前,那个被放逐的家族满怀创伤踏上前往西北的路途时,他们也许就意识到再也回不来了,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才将“老家”变为内心的图腾,铭刻于记忆的深处,在心里珍藏了六百年。
(15)这个根不是现实中的,而是一个家族的精神归宿。
(16)如今,我已经在南京这座城市生活了二十七年,这座城市已经成为我生活和记忆的一部分,它或许会成为我的女儿在内心的家园,不管她走到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这里都是她的家。
(17)有时候,我会在偶然间想起那个留着花白胡子的老人,想起那个下雪的早晨,想起那膛炉火,在我的记忆里,那膛炉火从未熄灭,因为在那个早晨,我在炉火边听一个远离故乡的人讲述他从未回去过的家园。
(选自2017年9月《新华日报》)
【小题1】开头叙写与“王爷”的对话,有什么作用?
【小题2】请赏析第(5)段中的画线的句子。
【小题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文中“家园”的含义。
【小题4】请探究文章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5-06 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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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双料”院士的有性人生
严东生是我国无机材料科学技术的奠基人和开拓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双料”资深院士,既是著名的战略科学家和优秀的科技工作领导者,也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先后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科研人员。他的一生是爱国的一生、奉献的一生,为中国科技和教育事业、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著功绩。
中学毕业后,大伯希望严东生报考税务学校,今后可以捧个“金饭碗”,但他的第一志愿却填了清华大学化学系,因为积贫积弱的祖国催生了他心中的一个梦想,那就是“科学救国”。而化学,是他最喜欢的学科。1935年,严东生如愿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
1937年北平失陷,正在读大二的严东生由于要照顾体弱多病的母亲,只得留在北平,转入了燕京大学。在燕大,他以优异的成绩获得硕士学位,并收获了爱情——与同班同学孙璧媃结成一生的伴侣。他们不仅在事业上有共同语言,在业余爱好上也兴趣相投——经常晚饭后放几段世界名曲,夫妻俩一起欣赏,听完后交流感受,其乐融融。他的研究生“关门弟子”杨建华,对先生的很多事情都难以忘怀,“2014年师母病重入院,那3个多月里,他每天都陪到很晚,被护士催着才回家。那时先生身体还很好,送毛巾、递茶水都不肯让子女和学生帮忙。师母没能出院,她走后,先生便常常发呆。”
1946年,严东生踏上了赴美留学的航程。在伊利诺伊大学,他主修陶瓷工学,辅修无机化学。毕业后,严东生留校任博士后研究员,薪资优渥。新中国成立的消息传来,他当即决定提前回国。1950年,在克服美国当局设置的困阻后,乘船途经香港,回到了故土。同事们都说,严先生是一个战略科学家和科学外交家。他直接参与中国第一个12年科学技术长远发展规划及《1963-1972十年科技规划》的起草,为我国材料科学的发展拟定了方向。1984年他主持制定了《关于中国科学院科技体制改革的汇报提纲》,对中科院的科技体制改革采取了一系列面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重大举措,使中国科学院的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严东生带领团队精心“打造”了很多种现代先进材料。比如,诺贝尔奖得主丁肇中领衔的欧洲核子研究中心,2012年7月宣布发现一种新粒子,其特性与被称为“上帝粒子”的希格斯玻色子一致,而探测器“心脏”——电磁量能器使用的5000根高质量、大尺寸PWO闪烁晶体,正是严东生团队的杰作。
不止一个学生记得严先生是如何为他争取到了出国进修的机会,又如何千叮万嘱一定要回来为国效力。施剑林研究员始终记得,严先生反复同他讲,辆缺少年轻科学家,尽量多待在辆搞科研,“出国的事我来安排”。经老师牵线搭桥,施剑林去德国马普学会工作了1年多,这期间严东生给他写了很多信,最常关照的一句话是“一定要回来”。他的学生们都如期回来了。
严东生的言传身教,在一双儿女身上体现得最是淋漓尽致。女儿严燕来,退休前是上海交通大学物理系教授。儿子严友为,退休前是美国默克制药公司高级研究员。这一家子有两大共同语言:科学和音乐。他深知科普的重要性,对记者也非常尊重。记者黄辛表示,“科学是他的生命,在他身上,最能体现知识分子的良知与风骨。”
(有删改)
相关链接
他始终坚持“国家利益为大,个人名利为小”,教诲我们保持对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和社会进步的信心。他常说,立志为中国的建设发展而献身是我国几代科学家的理想和美德。
——李红霞《追忆恩师严东生先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一项是
A.材料第一段对严东生的“双料”资深院士等身份作了介绍,并对其一生的卓著功绩作了概括,让读者对人物有一个总体的认识,总领了全文。
B.严东生选择报考清华大学化学系,不仅因为自己的爱好,更源自他的爱国心——通过化学实现自己“科学救国”的梦想,让积贫积弱的祖国强盛起来。
C.严东生一方面为学生争取出国进修的机会,另一方面又叮嘱学生学成后要归国,为祖国做贡献。他的那些弟子都如期回国,践行了对恩师的诺言。
D.严东生与孙璧媃能走到一起,跟他们在事业上有共同语言和业余爱好上兴趣相投有很大的关系,他们经常晚饭后放几段世界名曲,一起欣赏,并交流感受。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严东生团队发现了一种新粒子并成功为丁肇中领衔的欧洲核子研究中心打造了探测器“心脏”——电磁量能器使用的5000根高质量、大尺寸PWO闪烁晶体。
B.严东生不慕免得,始终坚持“国家利益为大,个人免得为小”,心怀国家、民族和社会。他的身上体现着我国几代科学家立场为中国的建设发展而献身的理想和美德。
C.1946年严东生赴美国留学,在伊利诺伊大学主修陶瓷工学。新中国一成立,当即放弃了待遇优厚的博士后研究员的职务乘船回到了祖国,体现了浓浓的赤子之情。
D.严东生直接参与中国第一个12年科学技术长远发展规划及《1963-1972十年科技规划》的起草,指明了我国材料科学的发展方向,这是他被称为科学外交家的原因之一。
E. 严东生的女儿退休前是上海交通大学物理系教授,儿子退休前是美国默克制药公司高级研究员,他们都爱好科学和音乐,这与严东生的言传身教有很大的关系。
【小题3】材料写了严东生哪些方面的“有情人生”?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七岔犄角的公鹿

(鄂温克族(注))乌热尔图

①“你,你别打啦!”我两眼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眼窝。

②“喊啥,小崽子?你像只猫,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③“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④他愣了一下,那双醉红的眼睛像打量陌生人似的瞅着我。我不哭了,再也不想哭了,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我感到一下子长大了。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在心里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⑤“给,小崽子。明天,你上山,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

⑥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⑦“先别吹。打猎可不像往嘴里灌酒那么容易。”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⑧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⑨我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前胸盖着白雪,侧面是片凹下去的向阳坡。这里准有野兽。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我咬紧牙,瞄准黑影,端平猎枪。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岔,很有气势。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看得出来,它在保卫鹿群。转眼间,它们爬过山岗,消失在密林里。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

⑩晚上,坐在火堆旁,我心里也有一个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乱蹿。“今天,我打了个鹿。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沉的。

“嘿,傻小子。流点血,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剥了鹿皮,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

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并且越追越近。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

快点,狼追上来啦!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我看见鹿的后腿被连皮带肉撕下一块。啊,真有一手。为了弄死这家伙,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

狼在地上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跑的冲力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就在狼对准鹿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

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山谷里传来鹿群的回音。

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它那细长的脖子挺立着,象征着不屈;四条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全身的力量。我想起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

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它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看来没伤到骨头,但也穿了窟窿;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在这个时候要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

(节选自乌热尔图《七岔犄角的公鹿》,有删改)

(注)鄂温克族: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和黑龙江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

【小题1】本文以“我”与特吉的冲突开篇,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2】请简要概括七岔犄角公鹿的形象特征。
【小题3】本文结尾写到“我”下意识地去摸枪栓,那么“我”会再向公鹿开枪吗?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不日新者必日退

唐帼丽

程颐语道:“君子之学必日新,日新者日进也。不日新者必日退,未有不进而不退者。”程颐认为,君子学习一定要日新,日新就是每一天都要有进步。君子学习做不到日新,就是用心不够,有私心、懒惰之心。学习不用心、不精纯,必然退步。

何以不学习便退步?关键在于私欲的掺入,导致学习的中断。清人张伯行释道:“若不日新,便是心有间断,私欲相乘,非昏则倦,日退必矣。未有半上落下,能站得住,不进而不退者。”这里,揭示了“不日新者必日退”的深层含义:即学习者的求学初心和用心程度,决定其进步抑或落后,创新抑或保守。在笔者看来,“不日新者必日退”包含两层含义。

其一,用心思进,无我无私,“惟精惟一”。《大学》言天下大道学问与用心求道的关系,“明德”“亲民”“至善”是大道学问,须以“正心诚意”“致知格物”的初心和用心程度去做学用实践。朱熹曰:“实其心之所发,欲其一于善而无自欺也。”这里,正心诚意是做天下大道学问的立场和出发点。做天下大道学问是做“无我”之学,不以私心私利求学问道、谋个人利益。陆九渊道:“人须是闲时大纲思量:宇宙之间,如此广阔,吾身立于其中,须大做一个人。”这里把一个个体的“我”和私心去掉,立身于国家、社会、宇宙当中,以无我无私之心,谋求天下大道。这个大道,是真正的为民为天下的学问大道,也是为民、为天下的用心、立场和态度。求学立本、用心、无我无私,以此立意做学问修养,才可能日省和日新,才可能真正在道德学问上下功夫,成就为民、为天下的事业。

其二,从心出发,学用一体,知行合一。程子道:“凡学之道,正其心,养其性而已。中正而诚,则圣矣。君子之学,必先明诸心,知所养,然后力行以求至,所谓由明而诚也。”这里反映了儒家“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的学问要义:无我无私,做利民利天下的学用实践。王阳明道:“圣贤教人知行,正是要复那本体……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这里王阳明先生强调,要以“知行合一”恢复儒家思想的本体要义;其知行合一的内在之源,便是利民利天下的初心、用心程度和立场。站到这个立场上,从此心出发,知与行便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彼此互为本体,共为一体,由认识上的创新外化成实践上的创新。

儒家认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以为民为天下的大义初心关心天下社会,关心民生,思虑现实,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是真正的学问之道,也是创新的源泉,才是实现“日新”的真正路径。

(摘编自2018年05月09日《光明日报》)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程颐认为君子要想“日新”就要“日进”,否则就“日退”,“日新”“日退”是矛盾的。
B.程颐认为君子学习不能日新,就会产生私心、懒惰之心。学习不精纯,就必然退步。
C.张伯行认为学习者进步抑或落后、创新抑或保守和其求学初心、用心程度关系密切。
D.张伯行认为“不学习便退步”的关键在于私欲的掺入,这和程颐的看法大相径庭。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最突出的论证方法是引证法,在提出观点和论证观点时作者习惯引用前人的观点。
B.文章引用陆九渊的观点论证了“不日新者必日退”包含“无我无私”这层含义。
C.文章第四段论述君子之学要“从心出发”“学用一体”“知行合一”,而“从心出发”最重要。
D.文章先提出“不日新者必日退”的观点,接着阐释其内涵,最后指出实现“日新”的路径。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大学》和朱熹均强调不以私心私利求学问道、谋个人利益,要正心诚意地做大道学问。
B.只要以求学立本、用心、无我无私立意做学问修养,就能成就为民、为天下的事业。
C.王阳明认为利民利天下的初心、用心程度和立场是恢复儒家思想的本体要义的关键。
D.“知行一体”,由认识上的创新外化成实践上的创新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利民利天下的立场。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人工智能与文艺新形态
庞井君
人工智能是指用机器代替人类实现认知、识别、分析等功能的科技,其本质是对人的意识与思维过程的模拟,是一门综合计算机科学、生理学、哲学等的交叉学科。以色列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在《未来简史》中说,基于大数据和复杂算法的人工智能使当今世界正经历从智人到“神人”的巨大飞跃,其革命性比从猿到人的转变还要深刻彻底。这样的时代状况使艺术家获得异常丰富多样、宏阔深刻的思维质料、人生实践和生命体验,为筑就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艺术高峰酝酿崭新土壤。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带来的审美和艺术的感悟力、想象力、塑造力及穿透力,是当代艺术家必须面对和承担的重要课题。
在文艺领域,通过深度学习,微软的机器人“小冰”已经可以写出媲美人类诗人的诗歌,并出版人类有史以来第一部人工智能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在视听艺术领域,美国一位名为戴维·柯普的音乐教授编写出一套计算机程序,用其谱出协奏曲、交响乐和歌剧,此举在古典音乐界引起巨大争议,但曲子带给人的感动与共鸣是真实的。在造型艺术领域,人工神经网络已经可以将一幅作品的内容和风格分开,向艺术大师学习艺术风格的同时,把艺术风格转移到另外作品中,用不同艺术家的风格来渲染同样的内容。这意味着人工神经网络可以精确量化原本许多人文学科模糊含混的概念,并使这些只可意会、无法言传的技巧变得朴实明晰,易于复制和推广。美国迪士尼研究中心和加州理工学院联手研究如何让人工智能拍摄一场足球比赛,通过机器自动捕捉精彩画面。而在不远的将来,一个不懂摄影的新手,手持具有超强运算与通信能力的人工智能照相机,就可以通过物联网和云端技术,与远程数据中心联系,在摄影经验丰富的人工智能协助下,完成一张有着绝佳光线、色彩、构图的风景照。
我们正处在一个由高科技、互联网、全球化、社会转型等历史潮流交融激荡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大变革之中,人工智能是这场变革中最不容忽视的趋势之一。
近10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发展,人工智能跨越科学与应用之间的技术鸿沟,进入爆发式增长期,“智能+”成为一种创新范式,渗透到各行各业之中。目前人工智能在视觉图像识别、语音识别、文本处理等多个领域达到或超过人类水平,在视觉艺术、程序设计领域崭露头角,在图像分类、自动驾驶、机器翻译、步态运动和问答系统等方面已经取得显著成功。无论是欣喜、期待,还是恐慌、疑虑,整个人类社会将快速迈入人工智能时代。在未来,人工智能将深刻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艺术格局的嬗变,可能催生出更有生命力的新型艺术形态。
《人民日报》(2018年11月13日14版)(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于人工智能的相关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人工智能是指用机器代替人类实现认知、识别、分析等功能的科技,是一门综合交叉学科,它的本质是将人的意识与思维过程进行模拟复制。
B.人工智能会带来审美和艺术的感悟力、想象力、塑造力及穿透力,所以当代艺术家必须要面对和承担这个重要课题。
C.在文艺领城,机器人将会写出媲美人类诗人的诗歌,而在造型艺术领域,人工神经网络可以把艺术风格从一幅作品转移到另一幅作品中去。
D.人工神经网络能够精确量化人文学科模糊含混的概念,能使人文学科中的一些技巧’变得朴实明晰,易于复制和推广。
【小题2】下列对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一项是
A.以色列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认为,人工智能正使世界产生巨大飞跃,其革命性是异常重大的。
B.人工智能时代使艺术家获得异常丰富多样、宏阔深刻的思维质料、人生实践和生命体验,为艺术家攀登艺术高峰创造了有利条件。
C.戴维·柯普教授编写出的计算机程序,能谱出协奏曲、交响乐和歌剧。这些曲子带给人的感动与共鸣引起了巨大争议。
D.在不远的将来,一个不懂摄影的新手,通过使用人工智能照相机,就能与远程数据端取得联系,在摄影经验丰富的人工智能协助下,完成-张光线、色彩、构图极佳的风景照。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工智能是新时代大变革中最不容忽视的趋势之一。
B.随着计算机网络等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在跨行业应用上将越来越多。
C.目前,人工智能在视觉图像识别、语音识别、文本处理等多个领城达到或超过人类水平,人类社会将快速进入人工智能时代。
D.随着科技的发展,在未来,人工智能会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艺术歌剧的嬗变,从而催生出更有生命力的新型艺术形态。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告别语
铁凝
这是二楼闲置的一间客房,窗子朝北,窗外是邻居的前院。朱丽每次来舅舅家,都住这间。
北京的舅舅对朱丽很疼爱,每次她来,舅舅都会给她一些钱。舅舅开着一些砖厂,家里的一些角落冷不丁就会出现几块红的黄的砖的样品,只是,舅舅的房子太大,舅舅的语汇太少。朱丽常常依照某些电视剧的场景比对现实,心里对舅舅的单调生活不满意,却从不流露这不满意。
这次朱丽是逃婚而来,在婚礼上突然扔下新郎就跑了。舅舅安慰朱丽说,婆家人来找,有舅舅挡着。朱丽有点感动,每次离开北京回家,客气话都没有讲过一句,最多只道一声:“舅舅舅妈,那我就走了啊。”原来朱丽的语汇也很单调。
这一次,朱丽又沮丧又难为情。每天吃完饭回到房间,朱丽会立刻上床,闭眼假寐,有时,邻居一些喧闹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如响在耳边。
像是主人出来送客,还有主人对孩子的提醒:“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之后是短促的安静,大人们都在等候这位“小宝”的“再见”或者“拜拜”。可是小宝似乎不乐意合作。
朱丽翻身起来,走到窗前向邻居家的院子张望。
在邻家的门廊下,站着一个四岁左右的小男孩,那位死不开口的小宝,完全不同于电视屏幕上的那个小宝,长相普通,大脑门,肉眼泡。“蜗牛!蜗牛!”他边说边拽着保姆的衣服往水边走。朱丽看见,在院子西侧起伏的草坪上,有一条蜿蜒成S状的人工水系,小宝,爬上那只锻铁摇椅扭动身子摇着自己……
朱丽在窗和床之间徘徊,一边觉得这小宝不懂礼貌,一边感叹做个孩子也挺不容易,非得随着父母对那些他根本不认识的大人说“再见”不可。朱丽由小宝想到自己,和自己那场没结成的婚。新郎是她公司的同事,对她很好,公司里的人都看好他们,那天婚礼去了很多人。可是她却跑了,连个“再见”也没说。她不辞而别,也只有“不辞”才能“而别”。当她一路跑来北京,眼前闪过的不是婚礼,也不是新郎,而是母亲那张浮肿的、经常是“乌眼青”的脸。
母亲和父亲的争吵由来已久,争吵总以父亲对母亲的殴打结束。朱丽在两个大人拳脚的夹缝里长大,直到父母终于离婚。离家的父亲有时会来看朱丽,他们也有告别,但朱丽从来不对父亲说“再见”,她不想再看见他。在婚礼上,朱丽注意到喜盈盈的母亲,她突然看见特地打扮一新的母亲下眼眶似有淤血。她紧盯母亲,在心里说服自己那不过是岁月累积起来的错觉,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跑了,就像逃离一场她以为会到来的如母亲般的命运。
初夏过去,暑天袭来。
入伏后的一个下午,窗外的声音再一次飘进房间。她又听见早已熟悉的邻居的大人的提示:“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小宝,和叔叔、阿姨说拜拜!”
朱丽“听”见了那短促的安静,之后是主人、客人寒暄着告别,是未曾听过的孩子们的一声清脆的童音,那童音分明是小宝的,小宝说出的不是别的,正是大众们长久以来苦口婆心敦促他说出的告别语:“再见!”
所有人都听见这声“再见”,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
这前所未有的、此起彼伏的“再见”之声原来是两个孩子之间的道别,与他人的引导无关。
两边的大人不得不开始劝阻各自的孩子,小宝却不听劝,再次大喊起“再见”。他拧着眉头,嘴角一撇一撇的,就要哭出来的样子。
露露也大喊起“再见”,人已被她的父母领出院门。
小宝更激烈地踩着脚,弯下腰,拼尽全力高喊着“再见,再见,再见,再见……”他顽强地、势不可当地向那个身穿印花连衣裙的露露表达着再见的意愿。到后来,他憋红了小脸,汗流浃背的,以至于那“再见”声变得哆哆嗦嗦,听上去就像是“再哎哎哎哎见!再哎哎哎哎见!”
那像是欢欣和绝望情绪的一种混合,激烈而壮观。像冰河在春日太阳的照耀下突然融化,“嘎啦啦”地迸裂着自己,撕开着自己。叫人觉着,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当小宝和露露那么急赤白脸地用“再见”告别时,生活才真正走进他们的生命。朱丽退后一步,让窗帘挡住自己,犹如挡住了某种冲动。
朱丽站在房间的穿衣镜前看自己,嘴唇含混地嚅动了几下,仿佛在练习一个忘却已久的老词。她发现,自己对“再见”这个词从来都是漠然的,不管对一座房子,还是对一个亲人。一种对自己的陌生的疑惧陡然从心中升腾起来,她环顾这房间,伴着窗外那声声不断的“再哎哎哎哎见”,她就琢磨,现在最该做的,是不是应该把关掉了那么多天的手机打开呢?
【小题1】文章开头从舅舅家二楼闲置的客房写起,有什么作用?
【小题2】请简要分析第二段中“舅舅的房子太大,舅舅的语汇太少”句的含意。
【小题3】文中画线句写出了朱丽什么样的心理?
【小题4】本文叙写朱丽的北京生活,请探究主人公的思想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