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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两个感恩节①的绅士
欧•亨利
(1)斯塔弗·皮特坐在联合广场喷泉对面人行道旁边的第三条长凳上。九年来,每逢感恩节,他总是不早不迟,在一点钟的时候坐在老地方。但是,斯塔弗·皮特今天出现在一年一度的约会地点,似乎是出于习惯,而不是出于饥饿。
(2)皮特一点儿也不饿。来这儿之前他刚刚大吃了一顿,如今只剩下呼吸和挪动的力气了。他的衣服当然褴褛,衬衫前襟一直豁到心口,可是夹着雪花的十一月的微风只给他带来一种可喜的凉爽。因为那顿特别丰富的饭菜所产生的热量,使得斯塔弗·皮特不胜负担。
(3)那顿饭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他路过五马路起点附近的一幢红砖住宅,那里住有两位尊重传统的老太太。她们派一个佣人等在侧门口,吩咐他在正午过后把第一个饥饿的过路人请进来,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斯塔弗·皮特去公园时,碰巧路过那里,给管家们请了进去,成全了城堡里的传统。
(4)斯塔弗·皮特朝前面直瞪瞪地望了十分钟之后,觉得很想换换眼界。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慢慢把头扭向左面。这时,他的眼球惊恐地鼓了出来,他的呼吸停止了,他那穿着破皮鞋的短脚在砂砾地上簌簌地扭动着。
(5)因为那位老先生正穿过马路,朝他坐着的方向走来。
(6)九年来,每逢感恩节,这位老先生总是来这儿寻找坐在长凳上的斯塔弗·皮特,总是带他到一家饭馆里去,看他美餐一顿。
(7)老先生又高又瘦,年过花甲。他穿着一身黑衣服,鼻子上架着一副不稳当的老工眼镜。他的头发比去年白一点儿,稀一点儿,而且好象比去年更借重那支粗而多节的曲柄拐杖。
(8)斯塔弗·皮特眼看他的老恩人走近,不禁呼吸短促,直打哆嗦。
(9)“你好。”老先生说,“我很高兴见到一年的变迁对你并没有什么影响,你仍旧很健旺地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上逍遥自在。仅仅为了这一点幸福,今天这个感恩节对我们两人都有很大的意义。假如你愿意跟我一起来,朋友,我预备请你吃顿饭,让你的身心取得协调。”
(10)老先生每次都说同样的话。九年来的每一个感恩节都是这样。这些话本身几乎成了一个制度。除了《独立宣言》之外,没有什么可以同它相比了。以前在斯塔弗听来,它们象音乐一般美妙。现今他却愁眉苦脸,眼泪汪汪地抬头看着老先生的脸。细雪落到斯塔弗的汗水淋漓的额头上,几乎咝咝发响。但是老先生却在微微打战,他掉转身子,背朝着风。
(11)斯塔弗抬着头,瞅了他一会儿,自怨自艾,好不烦恼,可是又束手无策。老先生的眼睛里闪出光亮,他脸上的皱纹一年比一年深,但他那小小的黑领结依然非常神气,他的衬衫又白又漂亮,他那两撇灰胡髭典雅地翘着。
(12)“谢谢你,先生。非常感谢,我跟你一起去。我饿极啦,先生。”
(13)饱胀引起的昏昏沉沉的感觉,并没有动摇斯塔弗脑子里的那个信念。老先生带着他的一年一度的受惠者,朝南去到那家饭馆和那张年年举行盛宴的桌子。“老家伙来啦,”一个侍者说,“他每年感恩节都请那个穷汉吃上一顿。”侍者在桌子上摆满了节日的食物——斯塔弗叹了口气,举起了刀叉。
(14)在敌军中杀开一条血路的英雄都没有他这样勇敢。火鸡、肉排、汤、蔬菜、馅饼,一端到他面前就不见了。他跨进饭馆的时候,肚子里已经塞得实实足足,食物的气味几乎使他丧失绅士的荣誉,但他却象一个真正的骑士,打起精神,坚持到底。
(15)一小时之后,斯塔弗往后一靠,这一仗已经打赢了。
(16)“多谢你,先生,”他象一根漏气的蒸气管子那样呼哧呼哧地说,“多谢你赏了一顿称心的中饭。”
(17)接着,他两眼发直,费劲地站起身来。一个侍者把他象陀螺似地打了一个转,推他走向门口。老先生仔仔细细地数出一块三毛钱的小银币,另外给了侍者三枚镍币做小账。
(18)他们象往年那样,在门口分了手,老先生往南,斯塔弗往北。
(19)在第一个拐角上,斯塔弗转过身,站了一会儿。接着,他的破旧衣服象猫头鹰的羽毛似地鼓了起来,他自己则象一匹中暑的马那样,倒在人行道上。
(20)救护车开到,年轻的医师和司机低声咒骂他的笨重。既然没有威士忌的气息,也就没有理由把他移交给警察局的巡逻车,于是斯塔弗和他肚子里的双份饭就给带到医院里去了。
(21)过了一小时,另一辆救护车把老先生送来了。他们把他放在另一张床上。
(22)不多久,一个年轻的医师碰到一个眼睛讨他喜欢的年轻的护士,便停住脚步,跟她谈谈病人的情况。
(23) “那个体面的老先生,”他说,“你怎么都猜不到,他几乎要饿死了。从前大概是名门世家,如今落魄了。他告诉我说,他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
(注)①1620年,英国清教徒因不堪宗教压迫,乘坐“五月花号”船来到美洲普利茅斯,首批船员上有英格兰、苏格兰和茶兰夭移民一百零二人。移民定居后的次年,为庆祝第一次收获,感谢上帝的恩惠,制订了感恩节,后成为美国法定节日,一般在每年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A.作者没有直接表露自己的感情倾向,而是通过故事本身来客观表达。这种写法更易使读者深入故事,引发共鸣,从而增强作品的感染力。
B.小说讲述流浪汉皮特与老先生坚持“感恩节传统”,最后一个被撑病,一个被饿昏的故事。看似简单的故事背后,却透射出人性的光辉。
C.“微风只给他带来一种可喜的凉爽”“细雪落到斯塔弗的汗水淋漓的额头上”文中这两处环境描写,从而表现皮特饱餐后的真实状况。
D.老先生“好象比去年更借重那支粗而多节的曲柄拐杖”,并在细雪中“微微打战”“背朝着风”,这些描写为后面情节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E.选文用词准确,第④段“他的眼球惊恐地鼓了出来”的“鼓”字,“簌簌地扭动着”中的“扭动”都形象地表明皮特此时又懊恼又激动的心理。
【小题2】老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结合文本简要概括。(6分)
【小题3】第14段的语言很有特色,请进行赏析。(6分)
【小题4】“感恩”是人类的永恒话题,请结合原文,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认识。(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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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救火夫
梁遇春
①三年前一个夏天的晚上,我正坐在院子里乘凉,忽然听到接连不断的警钟声音,跟着响三下警炮,我们都知道城里什么地方的屋子又着火了。我的父亲跑到街上去打听,我也奔出去瞧热闹。远远来了一阵嘈杂的呼喊,不久就有四五个赤膊工人个个手里提一只灯笼,拼命喊道,“救”“救”……从我们面前飞也似的过去,后面有六七个工人拖一辆很大的铁水龙同样快地跑着,当然也是赤膊的。他们只在腰间系一条短裤,此外棕黑色的皮肤下面处处有蓝色的浮筋跳动着,他们小腿的肉的颤动和灯笼里闪烁欲灭的烛光有一种极相协的和谐,他们的足掌打起无数的尘土,可是他们越跑越带劲,好像他们每回举步时,从脚下的地都得到一些新力量。水龙隆隆的声音杂着他们尽情的呐喊,他们在满面汗珠之下现出同情和快乐的脸色。他们只顾到口里喊“救”,那么不在乎地拖着这笨重的家伙往前直奔,他们的脚步和水龙的轮子那么一致飞动,真好像铁面无情的水龙也被他们的狂热所传染,自己用力跟着跑了。一霎间他们都过去了,一会儿只剩些隐约的喊声,我的心却充满了惊异,愁闷的心境顿然化为晴朗,真可说拨云雾而见天日了。那时的情景就不灭地印在我的心中。
②从那时起,我就想当一个救火夫,他们真是世上最快乐的人们。当他们心中只惦着赶快去救人这个念头,其他万虑皆空,一面善用他们活泼泼的躯干,跑过十里长街,像救自己的妻子一样去救素来不识面的人们,他们的生命是多么有目的,多么矫健生姿。他们一心一意想营救难中的人们,他们尝到无数人心中的哀乐,那班人们的生命同他们的生命息息相关,他们忘记了自己,将一切火热里的人们都算做他们自己,这样子他们生活的内容丰富到极点,又非常澄净清明,他们才是真真活着的人们。
③救火夫不单是从他们这神圣的工作得到无限的快乐,他们从同拖水龙,同提灯笼的伴侣又获到强度的喜悦。他们那时把肯牺牲自己,去营救别人的人们都认为比兄弟还要亲密的同志。不管村俏老少,无论贤愚智不肖,凡是努力于扑灭烈火的人们,他们都看做生平的知己,因为是他们最得意事的伙计们。
④若使我们睁开眼睛,举目四望,我们将看到世界上——最少中国里面——无处无时不是有火灾,我们在街上碰到的人十分之九是住在着火的屋子的人们。被军队拉去运东西的夫役,在工厂里从清早劳动到晚上的童工,许多的失业者……总之,他们都是无时无刻不在烈火里活着,他们个个都正晕倒在烟雾中,等着火舌来把他们烧成焦骨。可是我们却见死不救,还望青天歌咏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的夜莺。
⑤我们都是上帝所派定的救火夫,因为凡是生到人世来都具有救人的责任,我们现在时时刻刻听着不断的警钟,然而我们有的正忙于挣钱积钱,有的正阴谋权位,有的正缘着河岸,自鸣清高地在那儿伤春悲秋,都是失职的救火夫。有些神经灵敏的人听到警钟,也都还觉得难过,可是又顾惜着自己的皮肤,只好拿些棉花塞在耳里,闭起门来,过象牙塔里的生活。若使我们城里的救火夫这样懒惰,那么我们会多么愤激地辱骂他们,可是我们这个大规模的失职却几乎变成当然的事情了,天下事总是这么颠倒地安排着,难怪有人喊起“打倒这胡涂世界”的口号。⑥有些人的确是去救火了,但是他们只抬一架小水龙,站在远处,射出微弱的水线。他们总算是到场,也可以自欺欺人地说已尽职了,但是若使天下的救火夫都这么文绉绉地,无精打采地做他们的工作,那么恐怕世界的火灾永不会扑灭,一代一代的人们永远是湮没在这火坑里,人类始终没有抬头的日子了。
⑦当我们住的屋子烧着的时候,常有人来趁火打劫,这样幸灾乐祸的办法真是可恨极了。然而一想许多人天天在火坑里过活,他们不能得到他们应得的报酬,我们坐着说风凉话的先生们却拿着他们所应得的东西来过舒服的生活;他们饿死了,那全因为我们可以多吃一次燕窝,可以多喝一杯白兰地,于斯而已矣。所以睁大眼睛看起来,这真是大盗不动干戈。我们趁火打劫来的东西有时偶然被人们趁火打劫去,我们就不胜其愤慨,说要按法严办,这的确太缺乏诙谐的风趣了。
⑧人性已朽烂到这样地步,我想彗星和地球接吻的时候真该到了。
(写作于1930年,有删改)
【小题1】文章第①段的描写很有特色,请简要赏析。
【小题2】文章第②段说救火夫是“世上最快乐的人们”,体现在哪些方面?
【小题3】如何理解“我们趁火打劫来的东西有时偶然被人们趁火打劫去”的含义?
【小题4】结合全文,探究文章最后一段的意蕴。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冢中琵琶
林清玄
最近读到魏晋时代艺术家阮咸的传记,阮咸是魏晋南北朝最重要的七位诗人作家之一,这七人在当时号称为“竹林七贤”,但是他没有其他六贤有名,因为他的文学创作一点也没有保留下来,我们几乎无法从文字上去追探他在诗歌创作上的成就。
阮咸死的时候,以一件琵琶乐器殉葬,这使他成为中国音乐史上少数可以追思的伟大音乐家之一。伴随阮咸长眠于地下的琵琶,经过从西晋到唐朝的五百年埋藏,到了唐玄宗开元年间,有人在古墓里挖掘到一件铜制的正圆形乐器,经过弘文馆学士元行冲的考证,才证明它是阮咸的遗物。
这一件冢中琵琶因为五百年的沉埋,已经不堪使用,元行冲叫技巧高明的乐匠依其样式仿制了一具木制乐器,称为 “月琴”,音调雄亮清雅,留传至今,不但成为宫廷中的乐器,也成为后来民间最常使用的乐器。
到了唐德宗时代,著名学者杜估鉴于“月琴”原是阮咸所创制,为了怀念他的遗风逸响,将月琴定名为“阮咸”,自此以后,凡是中国琵琶乐器全得了“阮咸”的别名,阮咸于是得以与中国音乐史同垂不朽。
阮咸与琵琶的故事是宜于联想的,经过时空一再的洗炼,我们虽无幸重聆阮咸的丝竹之音,但我们可以感受到一颗伟大的艺术心灵的不朽。艺术心灵的伟大纵使在地下数百年,纵使他手中的乐器弦败质朽,却仍然能在时空中放光,精灿夺目。阮咸死时以琵琶殉葬,做为惟一的知已,这种艺术之情使他恒常令人怀念。
千古以来,被认为是中国音乐最高境界的名曲《广陵散》便是阮咸的创作,随着阮咸的逝世,《广陵散》成为中国音乐上的绝响,我们如今眼望广大的土地,倾听历史的足音,在夏夜星空的月下,仿佛看见阮咸在竹林下弹月琴自娱,或者与嵇康的古琴(嵇康是古琴的高手,古琴状似古筝)相应和,在琴声响过,筝声戛然而止的时候,他们纵酒狂歌,大谈圣人的明教与老庄的自然,然后长叹一声“礼岂为我辈设耶!”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呢?
阮咸的音乐天分几乎是与生俱来的,他很年轻的时候就被称为音乐的“神解”,任何音乐到他的耳中马上分辨出高低清浊,丝毫不爽;因此他不但弹奏月琴时能使人如饮醇酒,沉醉不已,他还是个音乐的批评家,对音乐的鉴赏力当世无有其匹。没想到他的音乐批评,竟得罪了主掌全国音乐行政的大官苟勋,他向晋武帝进谗言,革去了阮咸的官职。
阮咸丢官的时候,官位是“散骑侍郎”,这个职衔我们不用考证来解释,而用美感来联想,就仿佛看见一位卓然不群的流浪琴师,骑着驴子到处弹琴高歌的样子。
事实上,阮咸对当世的礼法非常轻蔑。他曾在母丧期间,身穿孝服,骑着驴子去追求自己私恋已久的胡婢,引得众人大哗,这在当时是不可思议的事,如今想起来却特别具有一种凄美的气氛。
我一直认为像阮咸这样的人,他是可以做到忘情的境界,但是他不能忘情音乐,以琵琶殉葬却是不可解的谜,难道这位“神解”能料到千年之后,人们能从冢中的琵琶怀想起千年之前,曾在他手中传扬的《广陵散》吗?阮咸给我们的启示还不只此,他和当时的艺术家给我们一个视野广大的胸怀,也就是“以大地为栋宇,屋室为禅衣”的胸怀,因为这种胸怀,他们方能体会到生活的乐趣,发出艺术的光辉。
我最喜欢“竹林七贤”的一则故事是:有一天嵇康、阮籍、阮咸、山涛、刘伶在竹林里喝酒,王戎最后才到。阮籍说:“这个俗气的东西,又来败坏我们的乐趣!”王戎回答说:“你们的乐趣,岂是可以败坏的吗?”这则故事正道出了“竹林七贤”艺术生命的真正所在,你看阮咸留在坟墓中的琵琶,它虽朽了,却永远不会败坏;因为那一把琵琶,曾经属于一个伟大的艺术心灵,注定了它在人心里永不败坏的玄想——如此说来,琵琶恐怕也是有心的吧!
【小题1】“阮咸与琵琶的故事是宜于联想的”,作者联想到哪些内容?(2分)
【小题2】文章开头写阮咸在文学上的影响不及其他六贤,你觉得作者这样写的原因是什么?最后一段讲述“竹林七贤”的故事,又有何作用?(5分)
【小题3】综观全文,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作者眼中阮咸的特点。(3分)
【小题4】试分析本文以《冢中琵琶》为题的好处。(3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目。
任哲中一生塑造的许多舞台艺术形象深受广大秦腔观众的喜爱。他独创的“高亢悲愤、激越缠绵”的唱腔风格表现了民族沧桑,抒发了民族情感,唱出了民族筋骨和性格。
1925年生于永寿县监军镇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饱尝了连年内战民不聊生的疾苦。1939年 兴民剧社在永寿演出《五典坡》。散场后,只有十多岁的父亲悄悄溜到后台,站在扮演王宝钏的班主晁天民身后,唱道“前容儿未曾瞧得见,后影儿好像奴夫还……”,喜得晁天民当下便收父亲为徒,专攻小旦,并给他起了个艺名叫兴华。后来他接受名小生施学易的建议,改习生角。任哲中后又考入了乾县晓钟学社,师从封至模、刘毓中等。在晓钟学社,任哲中排练了范紫东写的《盗虎符》、《软玉屏》等十多出戏,表演技巧提高很快。1941年西安易俗社上演《周仁回府》,晓钟学社派人到西安观摩学习,回去后排演该剧时,范紫东先生提议,由任哲中扮演周仁,首场演出便轰动乾县县城,连演不衰,“活周仁”的美称便传播开来。
1945年 晓钟学社进了西安,刘毓中亲自为任哲中重排《周仁回府》,使他的表演技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从此《周仁回府》成了任哲中先生的看家戏,而任哲中与《周仁回府》也成了一对孪生兄弟,剧团无论走到哪里,有任哲中,必有《周仁回府》。那时任哲中走到哪里,只要被人认出,住宿、吃饭都不要钱,非要听他唱两句《周仁回府》。:学*科*网Z*X*X*K
1954年 任哲中被调进省戏曲研究院。此后,先生的唱腔和表演更加炉火纯青。在艺术实践中,先生把生旦的唱法,中、西路的唱腔以及山西梆子、歌剧等特点,巧妙地糅合在一起,在表演上注重人物内心世界的挖掘,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任派艺术,并把《周仁回府》带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除《周仁回府》外,先生还以其娴熟的演技,深厚的文化内涵,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如《花亭相会》的高文举,《软玉屏》中的丁守梅,《和氏璧》中的张仪,《紫金冠》中的吕布,《双蝴蝶》中的梁山伯,《血泪仇》中的王东才,《祝福》中的贺老六,《十五贯》中的熊友兰等,其唱腔同样是精彩绝伦的,长期以来,在广大戏迷中广为传唱。
任哲中一生做戏十分严谨,每天早上都要坚持练唱,尽管那些唱段对父亲来说已经烂熟于心。不管什么戏,不管大小角色,不管什么场合,只要让任哲中来演,他都认真对待,而且是第一个到化妆室,提前一个小时做准备。有一次下乡演出,赶上下大雨,剧团决定砍掉一部分戏,但任哲中并没有那么做,他加快了唱速和表演,20分钟演完全折《悔路》。
文革中先生受到了非人的待遇,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伤害,嗓音一落千丈,而且嗓子还做了好几次手术,所以嗓子更加沙哑!大家能听到的磁带,有《红銮僖》、《法门寺》、《哭祖庙》、《软玉屏》、《木楠寺》等剧目,效果不甚理想。想研究任派艺术,就必须听50年代的录音,那时的《悔路》简直是绝版,直到现在也没有人能超越他。
任哲中的名望在西北很大,尤其是在西安周围的农村,影响要超过其他著名老艺人,据一位老陕说任到了周围的县,认出他以后,住宿、吃饭都不要钱,非要听他唱两句,有次在一个饭店应大家要求唱几句(没有伴奏),很快饭店门口聚集了几千人,惊动了当地公安局疏导人群。
任哲中先生,用老陕的话说就是“他的苍苍之声,谁也学不了”,任的嗓子带些沙哑,他的唱腔主要突出人物感情,他宁可牺牲了戏曲表演演唱的美,也不能损人物的感情,追求人物精神和筋骨的表现,把中华民族历经沧桑而坚定自信的性格活灵活现地表演出来,这才是他备受人民爱戴的真正原因。
相关链接:①在旧社会,我不过是一个穷戏子。今天群众这样关心我,爱戴我,我要蝎尽全力,把自己全部的余热奉献给我钟爱的事腔艺术和父老乡亲。(任哲中语)
② 任晓路感叹道,“这是父亲长期练就的功夫,父亲一直认为,演员演戏一定要对得起观众,这是一名演员最基本的品德”。( 任晓路和妻子回忆)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任哲中独创的“高亢悲愤、激越缠绵”的唱腔风格表现了民族沧桑,抒发了民族情感,唱出了民族筋骨和性格。
B.任哲中被晁天民收为徒弟之后,专攻小旦,后来他听取了施学易的建议,改习生角,后在晓钟学社排练了范紫东写的《盗虎符》、《软玉屏》等十多出戏,表演技巧很快提高。,为他获得“活周仁”的美称奠定了基础。
C.《周仁回府》之所以成了任哲中先生的看家戏,不仅因为在刘毓中亲自为任哲中重排《周仁回府》时,使他的演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把一个处于两难境地的周仁刻画得活灵活现。。
D.任派艺术具有细致哀婉、悲壮凄楚、激越慷摡、优雅缠绵的唱腔风格,融合了生旦唱法,中、西路的唱腔以及山西梆子、歌剧等特点,最突出的是在表演上注重人物内心世界的挖掘。
E.任哲中一生做戏严谨,处处为观众着想,不仅每天早上都要坚持练唱,也不论演出场所如何,所演角色大小,都能认真对待。
【小题2】任哲中艺术成长有哪些关键点?请分条回答。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任哲中“唱出了民族筋骨和性格”?其中的“筋骨”是什么意思?
【小题4】读完这篇传记,你有什么启发?请你就(“自信”和“成长”的话题结合作品说说你的感想和体会。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民间
陈毓
村里搞新农村新民居建设,建房要在统一规划里,院落前后错落一致,大小规整,色彩仿佛。听说这样做才能拿到政府补偿的那部分修建资金。
建房委员会的人找到高奶奶家说明情况,开始高奶奶不愿意改旧建新,她说旧房还没旧到不能住人,旧房被人暖着,屋里有温温的人气。再说,前院有石碾盘,碾盘边每年都挂满红枣的枣树多遂人的心思,咋能说拆就拆,说砍就砍?
后来建房的又仔细说了拆旧窑建新居可以得到一笔补贴,说得高奶奶心里七上八下地为难。高奶为这事板了两天脸。但她也知道板脸不管用,这事别说她做不得主,恐怕儿子大毛也做不得主吧。做得了主的是建房委员会的手里攥着的补偿金。
但是,意外的是,石碾盘和枣树都留下了。那是孙子小毛的功劳。
小毛在省城搞艺术,这是高奶奶听村子里的时髦青年说的,高奶奶不懂时髦青年嘴里的字词,但看得懂说话人神情里的羡慕和向往,也跟着和说话人统一了说法,称小毛是艺术家。
不到长假日,很难看到艺术家小毛的身影在村子里晃,他在城里忙着呢,带学生,自己还搞绘画创作。这真够牛气的了,但是小毛对高奶奶说,跟奶奶比,我是条毛毛虫。尽管嘴上说:有这么白净好看的毛毛虫么?但高奶奶爱听小毛的话,遇见小毛能安静地待在自己身边一会儿,高奶奶忍不住打听孙子在城里的营生,高奶奶从小毛嘴里又逮住几个新鲜词,但还是没懂那些字词的真正意思,这越发让她对这个孙子刮目相看。回头心里一琢磨,高奶奶发觉这个孙子的心性跟自己真是有几分相像,越发在心里生出一份对小毛的疼爱。
新民居规划委员会的委员们再次到高奶奶院子的那天早上,小毛也奇迹般地出现在高家门口。笑嘻嘻的小毛还带回个红头发乌眼珠,让高奶奶辨不出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的年轻姑娘,高奶奶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把小毛扯到背僻处。得知那姑娘不是未来的孙媳妇,高奶奶才算松了口气。慢慢返回人群,招呼人从树上摘枣子给小毛和红发姑娘吃,站在人群边听他们七嘴八舌地发表对自家院落的修建规划。
小毛和委员会的人看设计图纸,然后丈量,再然后,小毛笑眯眯地告诉高奶奶,奶奶喜欢的枣树和碾盘都能包近未来新盖的院落里。只是这样,他家就距村子要修的道路终端多出三米,这三米的路,村子负债,但钱得高奶奶家出。高奶奶听说,又急了,小毛还是笑嘻嘻地说,修路的钱他负责出,他还说,对艺术家奶奶尊重些,宠爱些,不就是三米路的钱吗?哪能和奶奶的价值比?小毛左一个价值右一个价值,把高奶奶心里说得又糊涂又甜蜜。但是她又片刻清醒,问小毛咋又能耐把树留下,小毛眨眨眼,说自己小的时候在院场边玩,差点掉下沟崖,是那棵枣树伸手揽住了他,哪能砍救命树?这不就要命一样么?高奶奶说,又说故事,你小时候的事,我都不记得,你就记得了?
但是小毛回来的这天,高奶奶怎么着都是高兴,高奶奶高兴了就有两个爱好发挥,一个是唱信天游,一个是剪纸花。
年轻的歌在苍老的高奶奶的演义里,像是回忆,像是倾诉。
一张艳红如火的剪纸在高奶奶低缓婉转地信天游伴唱里,在她剪刀的折叠弯转中出世。一层层展开,就见一棵硕大的树冠覆盖了画面上方,树上繁花压枝,枝上有鸣叫的鸟,树下,两个老汉正在对火,远处有一条狗正往这边过来,小鸡在老汉腿间啄食,一扇木格窗子刚打开,一个妇人正探头向外看。
高奶奶的这幅剪纸打动了小毛带回来红发姑娘,她给高奶奶手里塞进簇新的五百元钱,要买那幅剪纸,红发姑娘的举动让高奶奶脸上现出少女才有的羞涩,红发姑娘的举动让她有点惊喜,有点惶惑,她不知道是接她的钱还是拒绝她好。确实,活到今天,第一次有人给高奶奶的剪纸付钱。剪纸村里人大多数人都会,虽然都说高奶奶的剪纸格外好看,剪啥啥就鲜格灵灵地活,但那也不过是鸡群里站着只鹅,没啥惊讶人的,高奶奶想。可不都是谁想要,喊一声高奶奶,高奶奶就寻思要的人的心意,折纸,开剪。慢慢铺展开,耀亮看花人的眼。拿走吧。总是这样的。
但是今天,高奶奶向外推让的手只是一伸,就又缩回了,毕竟这一瞬间,高奶奶感到了钱能带给人的愉快,何况那钱是自己赚来的呢,更何况那姑娘递钱的样子满是诚恳,生怕自己不愿意似的。这时就听小毛在一旁说,收了吧,奶奶,放在城里,这纸花,贵着呢!高奶奶苍老的满是青筋的手攥着那卷簇新的纸币,忽然对自己有了模糊的新的认识。像是有点惊讶,有点欢喜,还似乎有点茫然。多奇特的感觉啊。是不,高奶奶?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和内容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通过小毛这个次要人物更好地衬托高奶奶这个主人公的形象,同时把故事相关的情节自然地融合在一起,推动情节发展。
B.小说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融合景物、风俗的描写,具有散文化的倾向,这些和沈从文的《边城》很相似。
C.“拆与不拆做的了主的是建房委员会的手里攥着的补偿金”;小毛出钱修最后三米的路,一切问题解决。这些内容意在表现金钱的威力。
D.小毛千方百计地将救过他命的枣树保护下来,一方面是出于对奶奶的孝顺,另一方面是他懂得感恩。小说着重赞美了人情美。
E.小说不注重叙事功能,不以情节的冲突来塑造人物的性格,而是着力于相对柔韧、含蓄的语言提醒人们保护乡村的传统文化。
【小题2】高奶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请简要分析画横线句子的作用。
【小题4】小说前半部分讲到石碾盘和枣树的保护,后半部分又讲到高奶奶剪纸,二者放在一起是否矛盾,请结合小说(特别是小说最后一段)以及小说的主旨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罗永浩:彪悍地叩开新东方的大门
网络世界里,几乎没有人完全没有听过或传过老罗语录。正是这些竞相疯传的语录,让大家认识了前新东方传奇的英语教师罗永浩。这个貌不惊人的胖子思想激进,言谈幽默。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上学时的最高学历是高二。但这并不妨碍他今日的成功,他那句“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更是一时风靡大江南北,成为众多青年人的座右铭。老罗的彪悍往事,不少年轻人几乎都能倒背如流。时至今日让老罗最不能忘却的是他入职新东方之前的一段经历,正是这段经历给他现在的生活开启了理想之门。
入职新东方英语培训学校之前,28岁的罗永浩已有了差不多十年的“江湖”经验。除了在家读了三年书,其余时间他似一个游走江湖的流浪汉把社会上所有的职业都干了一遍。逢着年节回家,兄弟姐妹都给父母拿出自己买的礼品,唯独他自己两手空空。尽管父母都表现出了很大的宽容,可亲友们私下里看自己的异样的眼神让他有种难言的痛苦。20多岁的罗永浩第一次感到了迷茫。
事情的转机是他后来认识了几个天津外院的学生。罗永浩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让他们认为这个人更适合去新东方给学生们讲课。由于担心自己的学历太低,他试着给新东方的校长俞敏洪写了封信,在信中他坦陈了自己想来面试但学历太低的顾虑。俞敏洪丝毫不以为意,回复说:欢迎前来面试。得到这一消息,罗永浩霎时激动起来。罗永浩自己清楚,人生到了关键时刻,唯有拼搏,才能给未来杀出一条血路,通向光明……
2000年6月的京郊鹫峰山,罗永浩在此度过了他人生中为数不多的“美好时刻”。当时的学习条件极为艰苦,四五百人的教室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外面三十七八度的高温,教室内往往达到40多度,许多人都难禁溽暑昏倒在地。罗永浩虽然没有昏倒过,但却因为压力大,心里焦虑流出了鼻血,以至于上课时不得不用卫生纸塞住自己的鼻孔。
那是阴雨天刚刚放晴,蓝天白云难得出现的出游天气,他兴高采烈地给市中心的朋友打了电话正准备出去,那时他随手抽了一本书,翻了不到三页就看到一句不啻于醍醐灌顶的格言:不怕苦,吃苦半辈子;怕吃苦,吃苦一辈子。他在后来的演讲中是这样描述他当时的反应的:“我仿佛被雷劈到一样,嚎啕大哭,跪在地上用头撞墙,然后满地打滚,就觉得冥冥中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让一位作家在几十年前写的一句话就专门给我看的。”枯燥乏味的自修生活,他几乎每隔两天就想要放弃一次,好在每次都有那么多励志类书籍——被他称为精神鸦片的东西给他鼓劲。当一百多斤的励志书籍被他全部看完时,他在这里已经整整过了5个月。罗永浩信心十足地去见新东方的校长俞敏洪。
罗永浩第一次站在好几百人面前试讲却失败了。尽管此前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可是一走上讲台,他浑身便不由自主地冒起冷汗,舌头僵硬,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这次讲完没多久,新东方又给他安排了第二次试讲,他第二次试讲的情况甚至还不如第一次。俞敏洪认为他不可能讲好课了,建议他不要再无意义地讲下去。闻听此言,罗永浩受到很大打击,但他并不认为自己讲不好了,就问能否再讲一次。
“第三次试讲?可以。不过,你到春节后吧。”俞敏洪如是回复他。
罗永浩这年独自过了一个凄凉的春节。春节过后的三月份,罗永浩迎来了他在新东方的第三次试讲。当他气定神闲地走上讲台,行云流水挥洒自如轻松流畅地完成了试讲内容后,台下的打分迅速出来,罗永浩高分被新东方录取。在将近而立之年,浪荡江湖多年的罗永浩终于迎来了人生的春天。
(选自《当代青年》,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罗永浩的事迹告诉我们,走向成功的道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只要勇于拼搏,就完全能够成功。
B.“彪悍的人生”是指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不畏惧任何困难,勇于接受挑战并最终走向成功的人生态度。
C.罗永浩的成功告诉我们,在一个人追求梦想的过程中,学历并非决定性因素,起决定作用的是自己的拼搏与努力。
D.在对罗永浩走向成功过程的叙述中,作者仅采用了正面描写的手法对其进行了形象地刻画,生动、感人。
E.入职新东方之前,罗永浩已有了十多年的“江湖”经验,没有这十多年的锻炼,他就不可能走上新东方的课堂。
【小题2】文章第二段说罗永浩第一次感到了迷茫,他“迷茫”的原因是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请结合全文概括罗永浩从一名只有高二学历的流浪汉成为新东方传奇英语教师的原因。(6分)
【小题4】请结合文章和生活实际,谈谈你对“不怕苦,吃苦半辈子;怕吃苦,吃苦一辈子”这句话的认识。(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