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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⑴—⑷题。(25分)
(美)欧·亨利
黄昏刚降临,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来到那个安静的公园的偏僻角落。她坐在长椅上看书,一张大网眼的面纱罩住了她的头巾帽和安详恬静的眼睛。昨天同一时间她就来过,还有前天;了解这个情况的年轻人在附近徘徊。
翻页时,姑娘的书从手上滑下,在椅子上一磕,足足滚落一码远。年轻人迫不及待地扑到书上,带着公园里和公共场合盛行一时的风度——彬彬有礼地献殷勤,把书还给它的主人,用悦耳迷人的声调冒险说了句不相干的关于天气的话。
姑娘从容不迫地打量着他,瞅着他整洁平凡的衣服和他没什么特殊表情的容貌。“你高兴的话不妨坐下,”她说,声音低沉爽朗,“光线太暗了,看书不合适。我宁愿聊聊天。”
“你可知道,”他说道,“我很久没有看到像你这样了不起的姑娘啦!昨天我就注意到了你。美丽的小妞?”
“不论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必须记住我是个上等女人。我可以原谅你刚才说的话,我请你坐下,如果这一请却招来了你的‘小妞’,那就算我没请过。”
“我衷心请你原谅。”年轻人央求说。
“换个话题吧。现在谈谈这条小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吧,他们去向何方?为什么匆忙?他们幸福吗?”
“看看他们确实很有意思,”他顺着她的话说,“这是生活的美妙戏剧。有的去吃晚饭,有的去其他地方。真猜不透他们的身世。”
姑娘说:“我不那样好奇。我坐在这儿是因为只有这儿,我才能接近人类伟大、共同、搏动的心脏。我生活中的地位使我永远感不到这种搏动。你猜得出我为什么跟你聊天吗——贵姓?”
“帕肯斯塔格。”年轻人回答。接着,他急切地期待她自报姓氏。
“不能说,”姑娘举起一根纤细的手指,微微一笑,“一说你就知道我的身份了,不让自己的姓名出现在报刊上简直不可能。这张面纱和女仆的帽子掩盖了我的真面目。我跟你说话,是因为我想和一个没有被可鄙的财富和虚伪的社会地位所玷污的人谈话。哦!你不知道我多么厌倦——钱!钱!钱!欢乐、珠宝、旅行、交际,各式各样的奢华叫我腻味透顶。”
“我总是想,”年轻人吞吞吐吐地试探说,“钱准是个好东西。”
“够生活得舒舒服服就行啦。当你有了几百万时——,”她做了一个无奈的手势,“叫人生厌的是那种单调。开车兜风,宴会,看戏,舞会,晚餐,一切都镀上了财富的奢靡色彩。有时候,香槟酒杯里冰块的叮当声就几乎让我发疯。”
“你是干哪一行的,帕肯斯塔格先生?”她问道。
“我,”帕金斯达克先生宣称,“在饭馆里干活。”
姑娘稍稍一震。“不是侍者吧?”她问。
“我是出纳员,就在——”他们面前正对着公园的街上有一块耀眼的“饭店”灯光招牌——“那家饭馆。”
“你怎么不上班呢?”她问道。
“我值夜班,”年轻人回答,“再过一小时才上班。可不可以跟你再会面?”
“很难说。也许——不过我可能不再发奇想了。现在得赶快走啦,还有一个宴会。你来这里时也许注意到公园前面拐角的地方有一辆汽车,白色车身的。”
“红轮子的那辆吗?”年轻人皱着眉头沉思地说。
“对。我总是坐那辆车。皮埃尔在车里等我,他以为我在广场对面的百货大楼买东西。想想这种连自己的司机都不得不欺骗的生活,多么不自由。再见。”
“现在天黑了,”帕肯斯塔格先生说,“公园里都是些粗鲁的人。可不可以陪你——”
“假如你尊重我的愿望,”姑娘坚决地说,“你就等我离开后,在椅子上坐十分钟。再见。”
她在薄暮中迅速而端庄地离开了。年轻人看着她优美的身形走到公园边上的人行道,走向停着那辆汽车的拐角。他不怀好意、毫不犹豫借着公园里的树木的掩护,沿着与她平行的路线,牢牢盯着她。姑娘走到拐角的地方,看了看那辆汽车,然后走过汽车,朝街对面走去,走进了那家有耀眼招牌的饭馆,走到里面某个隐蔽的角落,取下帽子和面纱,坐到出纳员的位置。
年轻人沿着人行道慢慢往回走。在转角上,他脚下碰到了一本小小的平装书,他认出是姑娘刚才看的书,漫不经心地捡起来,看到书名是《新天方夜谭》,仍旧把书扔在草地上,疑了片刻。然后他跨进那辆等着的汽车,往坐垫上一靠,简单地对司机说:“俱乐部,昂里。”
(据王永年译文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听到那个年轻人说在饭馆干活,神色略有变化,知道年轻人说了谎话,却不戳穿,可以看出她宽容而有教养。
B.年轻人不经意流露出轻佻的态度,不怀好意地跟踪那个姑娘,坐汽车到俱乐部等,说明他属于内心空虚、无所事事的富裕阶层。
C.天黑了,为了姑娘安全,年轻人提出护送,却被姑娘坚决拒绝,主要是因为她厌倦单调不自由的生活,同时也希望自己的愿望被尊重。
D.两个人在谈话中都极力掩盖自己的身份,又巧合地指向了对方的身份,结局是各自回归真实的社会角色,这使小说具有很强的讽刺效果。
 
E.小说构思巧妙,对两个人的身份一直秘而不宣,在情节发展中也未曾透露一点情况,结尾却峰回路转,使读者在惊愕之余,不禁拍案叫绝。
(2)小说中穿灰色衣服的姑娘是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中两次写到姑娘读书,作者这样安排有哪些作用?(6分)
(4)小说中的“汽车”在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方面有不同的作用,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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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美”的真实含义是什么?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的回答是:“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王筠则曰:“羊大则肥美。”段玉裁进一步说:“甘者,五味之一,而五味之美皆曰甘。羊大则肥美。”许慎、王筠、段玉裁都试图从人们对羊的味觉感受上谈美的字源意义。宋代的徐铉在整理《说文解字》时对许慎关于“美”的解释有个补充,他说:“羊大则美,故从大。”他试图从人们对羊的视觉感受上谈了美字意义的起源。这一解释不应视为对许慎说法的一种否定,应当是对许慎说法的一种补充,从段玉裁的解释中看,他似乎既赞同许慎的味觉说,也赞同徐铉的视觉说。

美的价值取向还来自对羊内在特质的认识,即人们对羊的精神感受。在传统文献里,羊常常被描述为具有各种美德的义畜。《毛诗注疏•小雅•无羊》里说:“尔羊来思,其角濈濈。”郑玄笺注言:“言此者,美畜产得其所。”这里,羊被郑玄视为美畜。《惠氏易说》云:“尔羊来思,矜矜兢兢,不骞不崩,麾之以肱,毕来既升。”羊在这里,又是坚强和顺从的形象。《春秋繁露》则说:“羔有角而不任,设备而不用,类好仁者;执之不鸣,杀之不啼,类死义者;羔食于其母必跪而受之,类知礼者。故羊之为言犹祥与?”在董仲舒的眼里,羊有角不触人,杀之而不悲啼,跪享母乳,知仁、知义、知礼,集美德于一身,所以是仁人君子学习的榜样。总之,羊的美德反映了人们对羊的精神感受和人们对羊秉性的人格化概括,而正是在这种感受和意象概括中,“羊”与“美”产生了联系,并最终导致“羊大为美”观念的生成。“羊”成为“美”的化身,于是它的美德就具有了人格的意义,而“美”的意义也随之得到了扩展和引申,有了素质优良、价格贵重、完美淳良、巨大功业、志趣高尚、称赞褒奖等意思。

“羊”与“善”的关系,同样来自人们对羊的味觉感受、视觉感受和精神感受。羊被视为“善”的化身,不仅在于它是人类优秀的生物伙伴和食物,更在于它的品格被人类认同,并融入人的价值观中。羊性情温顺、宽厚仁义、知礼有仪,其美德让人景仰,因此,受到中国传统道德观念的普遍推崇。羊作为人们祭天祭祖的牺牲,而且具有如此众多的优良品德,这些品性也就成了人格化的道德准则。据文献反映,人们很早已经把“羊”的“道德”视为人的道德准则和榜样。《诗经•召南•羔羊》序曰:“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也。”为什么说人“德如羔羊”?孔颖达的疏中解释道:“羔取其群而不失其类;羔取其群而不党;羔取其贽之不鸣,杀之不号,乳必跪而受之,死义生礼者,此羔羊之德也。”序成于汉代,疏制于唐代,从中看出,羊的品德至迟在汉代已经衍化为人格的道德标准。《后汉书•王涣传》也有类似的说法,其文云:“故洛阳令王涣,秉清修之节,蹈羔羊之义,寻心奉公,务在惠民,功业未遂,不幸早世。”所谓“羔羊之义”,说的也是人格化了的羊的优秀的道德品质。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从对“羊大则肥美”的解释中可以看出,段玉裁不仅赞同许慎“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的味觉说,同时也赞同徐铉的视觉说。
B.宋代的徐铉在整理《说文解字》时,从人们对羊的视觉感受出发,指出“羊大则美,故从大”,这是对许慎关于“美”的解释的补充。
C.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美”字真实含义的解释与王筠、段玉裁的解释都试图从人们对羊的味觉感受上谈“美”的字源意义。
D.在传统文献里,羊常被描述为具有各种美德的义畜。郑玄视羊为美畜,董仲舒将集美德于一身的羊归结为仁人君子学习的榜样。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在人们对羊的精神感受和对羊秉性的人格化的意象概括中, “羊”与“美”产生了联系,从而最终形成了“羊大为美”的观念。
B.“羊”的美德就具有了人格的意义之后,“美”的意义也随之得到扩展和引申,从而具有了“素质优良、价格贵重、完美淳良”等含义。
C.作为人们祭天祭祖的牺牲,羊还具有“温顺、宽厚仁义、知礼有仪”等许多令人们仰慕的美德,这些品性成了人格化的道德准则。
D.“羊”被视为“善”的化身,是因为它是人类优秀的生物伙伴和食物,也是因为人们认同其品格并将之融入人的价值观中。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人们对“美”与“善”价值观的形成,不仅来自于人们对羊的味觉感受和视觉感受。而且还来自于人们对羊内在特质的认识的精神感受。
B.依据诸多文献中的记载,“羊大为美”的观念早在汉代就已经形成,而人们把“羊”的“道德”视为道德准则和榜样的时间比这还要早。
C.汉代董仲舒认为羊知仁、知义、知礼,唐代孔颖达也认为羊在死的时候有义,活着的时候讲礼,这些都衍化成了人们的人格的道德标准。
D.《诗经•召南•羔羊》序、孔颖达的疏对“德如羔羊”的解释以及《后汉书》中“羔羊之义”的记载,说的都是人格化了的羊的优秀的道德品质。

同类题2

现代文(文学类、实用类文本)阅读(共20分,共4小题)
梦里华村
顾兆龙
⑴如果人生还有下辈子,我想去当画家,为的是要画一幅《梦里华村》。不成,就去做个建筑师,克隆一个“华村”。
⑵“华村”,连名字都值得玩味和珍藏。有人说,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你看,这“华”,就是“国”,而“村”就是“家”,大又小,虚而实,只“花”了两个字,很节约。新中国成立后,那里一直是南京银行系统的职工宿舍。我就出生在这个“村”,在那儿生活了几十年。
⑶这个“村”,本该只住8户人家,因为该“村”主要由8幢三层小楼组成,用今天的眼光看,这是地道的花园洋房,也算双拼别墅,每两幢楼连成一体,各自一个独立的单元。只是,那时这“村”里却住着40多户人家,有的人家就一间房。厨房在楼道口,卫生间是共用的,楼道的拐角处堆着煤砖等杂物,连车库也住着人。
⑷尽管如此,“华村”的风采却是掩藏不住的。梦里常回这个“村”,不只是因为情感记忆,更是因为怀念那里老建筑的美韵。
⑸这是一群哥特式的老建筑。小角度、长长的尖屋顶,瓦要掉下来似的,绛红色的立体状的木质线条,沿着屋顶,勾勒出小楼轮廓的曲线之美,老远就看见了。灰色的外墙,被做成凹凸状,具有立体感。院子依地形而成,约呈S状自然延伸开去,楼一般高的冬青树,依院墙顺序排列着,四季举着绿伞。楼内上天花下地板,墙角内含金属里衬,窗子是钢结构的,把手和龙头等金属五金部件,是全铜的……错落有致的院子,考究的老建筑,有情有调,有韵律有美感,有历史有文化。
⑹然而,更有遗憾!1958年大炼钢铁时,“华村”那富丽堂皇的铁铸雕花大门,以及每家每户的暖气片,都被送到炼钢炉里去了。更遗憾的是,上世纪90年代初,这个院子被拆了!
⑺“华村”和一些具有历史文化感的老建筑一样,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多真材实料,少偷工减料。据说,后来有工人抱怨,这房子太结实,拆着费劲。与“华村”一起消失的,还有紧挨着她的那条用小方石块铺成道路的广艺街……
⑻折腾5年多后,居民们回迁到了原址。28层楼,两部电梯,住着228户人家,没有一个汽车位,没有院子,更没有绿地。20年不到,这里从里到外,都已经“老”得不成样子了。有人称它是竖起来的“贫民窟”。
⑼让人想不通的是,现在,不少大城市都在新建“老房子”。既然如此,何必当初!如果“华村”还活着,她几乎不用修饰。历史与文化,尽可在这里穿越时空,交融流淌。一边行走,一边触摸,那该是一件多么惬意和富有诗意的事情!
⑽相信如果“华村”还活着,今天该不会再有人敢去拆她。因为,如果那样的话,一定会有很多的人站出来大声地说“不”。
⑾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做”可能是一种破坏,“不做”却是一种建设。别人长高了,矮就成了特色;别的地方都“新”了,“旧”和“老”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价值,就会凸显出来。历史和世界的眼光,战略和辩证的思维,是有现实意义的。
⑿小时候,觉得“华村”好大;老了,觉得“华村”真美。所以老做梦,下辈子还想住在“华村”。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两项都选对得4分,只选一项且正确得2分,有选错的得0分)(4分)(   )
A.本文开篇直抒胸臆,表达了作者希望通过绘画或复制“梦里华村”,永远留住“梦里华村”的美好愿望,也表达了对华村深深的怀念之情。
B.文章第⑸段从“华村”老建筑的风格、外在结构、布局、环境、居住者等方面描写了“华村”老建筑的特点,表现了作者的赞美与怀念之情。
C.文章第⑺段说:“后来有工人抱怨,这房子太结实,拆着费劲。”这表明“华村”老建筑不是因为破败无用而被拆除,明褒实贬,亦含遗憾。
D.本文写“华村”老建筑被拆除的同时,插叙“还有紧挨着她的那条用小方石块铺成道路的广艺街……”这一句,使文章更有深度和广度。
E.本文以“华村”的变迁为线索,叙说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着重对“新与旧”和“做与不做”作辩证的思考,颇有思辨色彩,给人以启迪和思考。
【小题2】第⑸~⑻自然段记叙了“华村”的变迁,主要运用什么表现手法?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文章结尾说:“小时候,觉得华村好大;老了,觉得华村真美。”作者为什么觉得“华村真美”?(4分)
【小题4】全文都是写现实中的华村,而文章的题目是“梦里华村”,请分析作者这样写的意图。(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种树小记
于 坚
①有一天读希腊神话,尤利西斯流浪一生,经历无数磨难,几十年后回到故乡,认出了童年时跟着父亲种下的树。这是一种幸福。我小时候特别崇拜我们大院里的一位爷爷,他总是很得意地告诉我们,院子里的老枇杷树是他种的,然后咧嘴一笑:那个枇杷鬼也是我放进去的。我们在黄昏里吓得四处逃开,躲到母亲的背后。有一天与黑人诗人阿发聊天,他老家在美国,他说他的家门口有一棵老柳树,他母亲去世时,老柳树也倒下死了。
②我平生第一次种树是在上小学的时候。那是1964年的春天,我正上小学,有一天,学校宣布,要种树了!我们高兴着,盼望着。那天,艳阳高照,我们提着水桶,扛着比我们的个子还高的锄头,唱着歌去种树。对我来说,这是个非常神圣的时刻。我有一种父亲般的感觉,少年时的一件大事开始了,我坚信我自己种下的树在我长成大人的时候,也会长成一棵高高的大树。我们种的是银桦树,我把种那棵树的坑挖得很深,埋下树苗,培土,浇水,最后把红领巾系在树脖子上,让它飘扬了一回。我激动而严肃,像在寺院里面对着佛像,我相信这是一件与永恒有关的事情,我的生命有了一个具体的期待,我埋下的那一小片黑暗是将来的一个丰功伟绩。树种好以后,我过几天就要提一桶水去浇,放学回家也要去看看,摇摇它,看它长结实了没有。
③几个月后的某日,忽然发现我们种的几百棵树全部被拔了出来,丢在地上,被太阳暴晒着。几辆推土机停在附近。这里已经成为一个建筑工地,后来盖起了春城饭店。那个早晨我看见这情景的时候,脑袋嗡嗡地响。没有任何人通知我这件事情,也从来没有人向我解释过这件事情。大人们根本没有把这当回事,谁会向一个三年级的少年去解释什么呢?但一个少年却遭遇了世界猛力的一击。我种的树啊,我人生第一件完全是我自己干的正大光明的大事情。
④这个世界还有比我的树更强大的东西,那一天我模糊地感觉到了这点。它可以根本不与我商量,哪怕我的事属于真理,它就那么在黑暗里咔嚓一下。春城饭店的设计师也一样,他一定严肃认真,以设计百年大计的激情干了一个夏天,在我的树坑上设计了他的“树”,那是昆明上世纪60年代最早的高级饭店。但10年后,我发现那里再次成为一个巨大的坑,他的“树”也被拔掉了。
⑤我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一天,我去滇池游泳,忽然发现水是臭的。我才3个月没来啊,这里已经成了臭水坑!这不是一个盆,一个洗澡堂,一个水库,这是一片海啊!那个下午我仓皇逃出滇池,回到岸上坐着发呆。我又一次感觉到那个巨大的力量,它比滇池都强大啊!我看着太阳,说不定它什么时候会被一把大刷子刷成黑的,我不以为这是神话。
⑥后来我又种过许多树,我几乎是在回家的路上就永远忘记了它们种在哪里,我不想像个守财奴或者庄园主那样把它们视为自己的财产。生命中还有无数的树等着我去种呢!种树只是生命的无数过程之一,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种树的时候你体验了某种喜悦或者悲痛。人生的意义并不在这些具体的事件中,种树只是种树这件事而已,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根本的意义,它将来是否会死掉,或者长成一棵大树,那是另一件事情,那是宇宙的事情。天地无德,宇宙大千不是按照人类此一时彼一时的价值观、主义、尺度、喜怒无常的情绪来安排世界的。
⑦多年前我曾经在澳大利亚的荒野漫游,看见一棵树。不知道是谁种的,那么遥远,那么自由蓬勃地生长着,那荒原上没有人,风吹过的时候,把树上的一点什么带去了远方。那些风就是荒原上的种植者,它们从来不在乎结果、意义,天地无德,因此它们的树遍布大地。
⑧而且,也许,它们就是1964年的春天种下的。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小题1】文章第①段写了三件有关种树的事,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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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赏析第②段中画线的句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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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第⑤段写的与“滇池”有关的内容似与“种树”无关,作者安排这一内容的用意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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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作者从“种树”这件事中悟到了哪些道理?请联系全文,任选两点进行探究。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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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在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大体上说来,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变动大的社会,也就不易成为血缘社会。社会的稳定是指它的结构的静止,填入结构中各个地位的个人是不能静止的,他们受着生命的限制。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生育,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足自给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社群包含着地域的涵义。村落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多余的,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但是人还是要流动的。乡土社会中人口繁殖的血缘社群,若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居了,那是因为这社群所需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的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社群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
如果分出去的社群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看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这种例子在移民社会中很多。我们的祖宗在吴江已有二十多代,但是在我们的灯笼上却贴着“江夏费”的大红字。江夏是在湖北,从地缘上说我有什么理由和江夏攀关系?真和我的孩子一般,凭什么可以和她从来没有到过的吴江发生地缘呢?在这里很显然在我们乡土社会里地缘还没有独立成为一种构成团结力的关系。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地方去的并不能像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但是事实上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却相当困难。我常在各地的村子里看到被称为“客边”“新客”“外村人”等的人物。在户口册上也有注明“寄籍”的。这些寄居于社区边缘上的人物并不能说已插入了这村落社群中,因为他们常常得不到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他们不被视作自己人,不被人所信托。我已说过乡土社会是个亲密的社会,这些人却是“陌生人”,来历不明,形迹可疑。
从街集贸易发展到店面贸易的过程中,“客边”的地位有了特殊的方便了。寄籍在血缘性地区边缘上的外边人成了商业活动的媒介。村子里的人对他可以讲价钱,可以当场算清,不必讲人情,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所以依我所知道的村子里开店面的,除了穷苦的老年人摆个摊子,等于是乞丐性质外,大多是外边来的“新客”。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摘自费孝通《乡土中国》,有删改)
【小题1】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血缘社会是依靠生物上的新陈代谢,生育,来维持其结构的稳定。
B.只有在血缘和地缘合一的乡土社会里,村落这个概念才可以说是多余的。
C.自足自给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没有流动的,家族这个社群包含着地域的涵义。
D.离开老家漂流到别的地方去的一般都不能像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
【小题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血缘社会形成了一种缺乏变动的文化,年龄和辈分是身份的一个重要基础。
B.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活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这是血缘社会的特征。
C.中国乡土社会发展会经历三个阶段:“学员和地缘的合一”“血缘社会式微”“地缘结合”。
D.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这说明身份社会成为了现代商业发展和契约社会形成的阻力。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现象符合地缘特征的一项是
A.移民把纽约的命名为新约克、新英伦,伦敦、莫斯科等地名在美国地图上都能得到。
B.外来务工人员到广东打工,被当地人视为“外地人”,呼为“捞仔”。
C.深圳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一个人口千万的现代社会大都市。
D.外省某个地域来的流动人口聚居在广州的城中村形成一个比当地人还多的团体。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后面小题。
根 儿
廖沫沙
(1)根儿把自己的衣裳包扎了几件,眼泪汪汪地指点着床上的一堆破衣,告诉我:这是爹的,这是小四的,都缝补好了。自家还留下几件衣,明儿给小四改一改还好穿。此时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从她脸上雨一般地落下来。
(2)我叹了一口气,想安慰她几句,但我说什么好呢?我如今是把亲生女儿当破衣一样卖了出去。我的喉头像给什么塞住了似的,透不过气来。我的双眼蒙上了一层薄明的泪水。根儿把她的眼泪揩了一把,又来来往往地收拾东西去了。似乎想把家里的东西样样都打点好,使我永不操心;又好像一一向它们告别。
(3)我好像痴了似的,坐着发呆,心里不想什么,口里也不说什么。我的心完全停滞了。
(4)自从她娘死了以后,接接连连这几年的大水和兵荒,田里收不起东西,一家人都弄得精疲力尽,天天在饥饿中打滚;然而光景竟一天天落下去,如今就不能不卖了我这又温顺又懂事的女儿来还债了。天啊,这是什么世界?
(5)我为什么竟一时糊涂,八十元就把她卖了?她可是我的女儿,我亲生的肉啊。
(6)然而这事如今要翻悔也迟了,我不是先收了他们拾元定洋了么?……
(7)我不禁想起她平日的好处来。这几年苦日子,要没有她,怎能熬到现在。她给我管理家务,照顾兄弟,有时还得受我的穷气。可怜一个十六岁还不到的姑娘,竟把她娘遗下来的苦头,一手接受了。她要这儿那儿去自己寻东西来吃,寻东西来喂养兄弟,她要流着泪挺身出来,代我去听那些收债人的辱骂,向他们说好话,她还要……她跟我做了十几年女儿,竟一天好日也没有度过,如今更要来卖她偿债。——我卖了她,失了她以后的日子,怎能再过得下去?
(8)小四赤着身体从外面跑进来,满身灰土。根儿拉着他扬了一扬手,随又放下。她说:“小四,来洗一洗吧,回头我去了,谁还替你洗?”她随即舀了一盆水,把他抱到盆中开始洗起来。
(9)小四问道:“你到什么地方去?阿姐带我去好不好?”
(10)根儿低着头,很久才答应他:出去拾泥豆,他用不着去。后来她低声告诉他,叫他不要乱跑,要他听爹的话,不要跟前面王阿桂到泥坑里去洗澡。
⑾她给小四洗好了以后,拿出短衫来给他穿上,便牵着他向厨下去了。我看着她的背影不禁心痛起来。我举起手来在胸口捶了几下,我希望我的身子爆炸起来,并把整个世界炸毁……
⑿根儿把午饭烧好,吃了,收拾了碗筷,迟疑一会儿,问我道:“爹,我要走了吗?周大爷不是说吃了饭,爹领我去?……”她轻轻地说着,但并没有哭声。她的声音,就好一把尖刀,一个字在我的心里割一下。我怎能让她走?我怎样亲自领着她,领着我的根儿去交给人家?我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不要去了吧。根儿,你不要走了。”
⒀声音就好像从我的心里喷出。她凝着两眼望着我,不响。随后我看见眼泪又如断了线的珠子从她脸上落下来。她捧住脸呜咽起来。
⒁周宝先忽然在门口立住,说道:“走啊,天不早了,我不是说今天还得赶车?”
(原载1933年7 月15 日《申报》)
【小题1】简要概括小说中根儿的形象。
【小题2】根据上下文,简要分析划线句子中的人物心理。
(1)天啊,这是什么世界?
(2)她凝着两眼望着我,不响。
【小题3】小说中,“我” 激荡的情感贯穿了全文,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小题4】根儿随周宝先走了吗?请加以探究。